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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7-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2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5章有4条、第6章有3条、第7章有3条、第8章有9条、第9章有3条、第10章有4条;

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

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新规范第1.0.4条中明确规定:在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3章“基本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类参见表3.0.1),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注: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被定为丙级建筑物。

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表3.0.2摘录)

地基主要受力层情况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Kpa) 60≤fak ﹤80 80≤fak ﹤100 100≤fak ﹤130 130≤fak ﹤160 160≤fak ﹤200 200≤fak ﹤300

各土层坡度(%)≤5 ≤5 ≤10 ≤10 ≤10 ≤10

砌体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层)≤5 ≤5 ≤5 ≤6 ≤6 ≤7

注:1。地基主要受力层系指条形基础底面下深度3b(b为基础底面宽度),独立基础下为1.5b,且厚度均不小于5m的范围(二层以下一般的民用建筑除外);2.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如有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的土层时,表中砌体承重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软弱地基”的有关要求;3.表中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均指民用建筑,对于工业建筑可按厂房高度、荷载情况折合成与其相当的民用建筑层数;

第3.0.4条: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计算档土墙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不应小于1.0。

第5章“地基计算”之强制性条文:

第5.1.3条: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算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抗滑要求。

第5.3.1条: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第5.3.4条: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按表5.3.4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表5.3.4摘录)

变形特征地基土类型

中、低压缩性土高压缩性土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0.002 0.003

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m)柱基的沉降量(mm) (120) 200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砌(2)体墙填充的边排柱(3)当基础不(4)均匀沉降时不(5)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2L 0.0007L 0.005L 0.003L 0.001L 0.005L

注:1。本表数值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0200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 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0S≤R (3.3.2-1) R=R(fc,fs,ak,…)/γRd(3.3.2-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 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 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yk、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

土木工程材料试卷

***大学**学院2013 —2014 学年第2 学期 课程考核试题 考核课程土木工程材料( A 卷)考核班级 学生数印数考核方式闭卷考核时间120 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12分) 1、根据石灰的硬化原理,硬化后的石灰是由碳酸钙和两种晶体组成。 2、材料导热系数越小,则材料的导热性越,保温隔热性能越。常将导热系数的材料称为绝热材料。 3、混凝土的抗侵蚀性主要取决于的抗侵蚀。 4、测定塑性混凝土和易性时, 常用表示流动性, 同时还观察黏聚性和。 5、砂浆的流动性以沉入度表示,保水性以来表示。 6、钢材的拉伸实验中,其拉伸过程可分为弹性阶段、、、颈缩阶段。 7、冷拉并时效处理钢材的目的是和。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40分) 1、在常见的胶凝材料中属于水硬性的胶凝材料的是。 A、石灰 B、石膏 C、水泥 D、水玻璃 2、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混凝土宜优先选用。 A、硅酸盐水泥 B、普通硅酸盐水泥 C、矿渣硅酸盐水泥 D、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3、在受工业废水或海水等腐蚀环境中使用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 A、普通水泥 B、矿渣水泥 C、火山灰水泥 D、粉煤灰水泥 4.某工程用普通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产生裂纹,试分析下述原因中哪项不正确。 A、混凝土因水化后体积膨胀而开裂 B、因干缩变形而开裂 C、因水化热导致内外温差过大而开裂 D、水泥体积安定性不良 5、配制混凝土用砂、石应尽量使。 A、总表面积大些、总空隙率小些 B、总表面积大些、总空隙率大些 C、总表面积小些、总空隙率小些 D、总表面积小些、总空隙率大些 6、在100g含水率为3%的湿沙中,其中水的质量为。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10KV线路

工程名称xxx110kV升压站-xxx330kV升压站 110kV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标段/桩号AN1# 施工单位xxx公司项目经理xxx 执行标准《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基础施工 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情况相关资料 第1.0.3条: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 设计单位同意。 已经设计同意□设计变更文件 第5.2.7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坍落度要求:mm 符合规范要求□ 配合比编号: 旁站监理记录坍落度检查1次2次 A mm mm B mm mm C mm mm D mm mm 第5.2.8条: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每盘配比:(kg) 水泥:砂: 石:水: 外加剂: 配合比编号: 旁站监理记录配比检查1次2次 水泥(±2%)kg kg 砂(±3%)kg kg 石(±3%)kg kg 水(±2%)kg kg 外加剂(±2%)kg kg 第5.2.9条: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试块在现场制作□试块编号:同条件养护□ 第5.4.5条: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 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满足防锈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施工日志、旁站监理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工程名称xxx110kV升压站-xxx330kV升压站110kV 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标段AN1# 施工单位xxx公司项目经理xxx 执行标准《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233-2005 工程阶段基础施工 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情况相关资料 第5.2.10条: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 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耐张(转角、终端)塔基; 换位塔基;直线转角塔基。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 及试验报告 直线塔基础基,共制作组, 共个施工队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 及试验报告 大跨越直线塔/拉线塔基础基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 及试验报告 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 已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 及试验报告 第9.1.2条: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 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 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 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 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4 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 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 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 2)、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现 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 记录(线基1)、现浇铁 塔拉线基础检查及评级 记录(线基2)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装 配式基础检查及评级记 录(线基3) 已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岩 石、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 评级记录(线基5)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参考)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 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

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的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了强制性标准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这是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近年发生的许多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得出的结论。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总有一条最基本的理由- 那就是或多或少地违反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为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强调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但是,条例在实际执行上也会发生一些具体困难。对房屋建筑而言,多达15万条的强制条文,很难在实际工程建设监督中真正地全面检查执行。 3、强制性条文编制 2001年3月初,建设部在北京集中了我国有关房屋建筑重要强制性标准的主要负责专家150人,从各自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有关专家、领导审查鉴定,2000年5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式公布。稍后,2000年8月又公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其执行作出规定。 此后,建设部及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学习班,由各地抽调骨干进行宣贯培训,迅速将强制性条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国以贯彻执行。2001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被列为重点的检查项目,表明了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高度重视和坚决贯彻执行的决心。 (二)强制性条文的作用

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作业

第4章混凝土(补充作业) 一.计算题 1.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要求为50mm,在进行和易性调整时,试拌材料用量为:水泥4.5kg,水 2.7kg,砂9.9kg,碎石18.9kg,经拌合均匀测得坍落度为35mm,然后加入0.45kg 水泥和0.27kg水,再次拌合均匀测得坍落度为50mm。如果该拌合物的强度满足要求并测得砼拌合物体积密度为2400kg/m3。 (1)试计算1m3混凝土各项材料用量为多少? (2)假定上述配合比,可以作为试验室配合比。如施工现场砂的含水率为4﹪,石子含水率为1﹪,求施工配合比。 (3)假如施工现场砂的含水率还是4﹪,石子含水率为1﹪,在施工现场没有作施工配合比计算,而是按实验室配合比称砼各项材料用量,结果如何?通过计算说明强度变化的原因? 2.用P·C32.5的水泥(测得28d抗压强度35.0MPa)、河砂(中砂)和碎石(最大粒径为20mm)配制C25混凝土,施工坍落度50mm。经初步配合比计算并在实验室调整后,砼拌合物满足要求,制备边长100mm的试块一组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7d;(1)假如测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为18.5MPa,问该实验室配制的砼是否满足要求C25的强度要求?对结果进行讨论;(2)假如测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为2 3.0MPa,对结果进行讨论。 3.粗细两种砂的筛分结果如下(砂样各500g): 砂别筛孔尺寸/mm 筛底 5.0 2.5 1.25 0.63 0.315 0.16 细砂分计 0 20 30 80 120 240 10 筛余量 (g) 粗砂分计 50 160 140 66 60 24 0 筛余量 (g) 这两种砂可否单独用于配制混凝土,或以什么比例混合才能使用? 二.问答题 1. 水泥混凝土材料的优缺点有哪些? 2. 砂、石集料各有哪些技术性能要求? 3. 简述减水剂的作用机理?木质素磺酸钙的主要作用和应用范围是什么? 4. 引气剂在混凝土中具有哪些特性? 5. 什么是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包括哪三方面内容?通常是如何调整混凝土拌合物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

兴泰晟东鹏博大屋顶4.61MW分布式光伏项目 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计划 (检查记录表、汇总表)

常州正衡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批准:审核:编制:

前言 电力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该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认真执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阶段监督管理国家强制性工作标准》,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

目录 一、编制的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编制依据 (1) 四、执行计划 (2) 4.1 组织机构 (2) 4.2 职责 (2) 五、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 (2) 5.1 学习培训制度 (2) 六、检查计划 (4) 6.1 施工强条实施计划表 (4) 6.2 施工强条执行检查表 (6) 七、强制性条文流程: (17)

一、编制的目的 为了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实现工程创优达标和国优工程的目标,促进各专业严格贯彻和认真执行强条的具体落实,特编订本实施检查计划。 二、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兴泰晟东鹏博大屋顶4.61M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2006 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 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混凝土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工程 1 基本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2 模板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3 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5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

工程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设计总则 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 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 的不利影响。(住宅建筑规范) 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宅 建筑规范) 6.1.4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 可再生资源。(省住宅设计标准) 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建筑规范) 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住宅建筑规范) 3.1.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住宅建筑规范) 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住宅建筑规范) 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住宅建筑规范) 5.2.6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住宅建筑规范)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 要求。(住宅建筑规范)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 间。(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5.4.5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 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 4.3.1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4.3.2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省住宅设计 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4.4.2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 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4.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并 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 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 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4.14.1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 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省住宅 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4.14.4 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4.4.1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 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摘录) 一、建筑设计: 一)设计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摘录如下: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4.4.4 楼地面 四、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曾材料。 4.5.2 窗 四、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四、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板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4.8.1 管道井 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4.9.1 烟道、通风道 五、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二.建筑防火: 3.建筑装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 摘录如下: 3.1.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

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3.1.18 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2.3 除第3.1.18条的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4.2 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四.施工质量: 一)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摘录如下: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土木工程材料学习心得

《土木工程材料》的学习心得 摘要:土木工程是一门古老而新兴的科学,它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前进和发展,而土木工程材料构筑了整个土木工程的基础,是推动土木工程不断优越的不竭动力。从传统的土木工程材料到近现代的土木工程材料,他们一代又一代默默地替换着,淘汰着,又一代一代地发展着。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不断克服缺点,用尽全部的优点来服务人类的生活。从简单而粗糙的石器到复杂而精密的现代的建材,见证了土木工程经历的无数历史变革,也见证了人类文明史的兴盛与衰落。人类正是以他们为基础统治着整个世界。我们要深入地了解他们,让他们更好的发挥优点服务土木工程建设,服务人类社会。 关键词:材料,建设,发展。 1——前言: 百万年人类发展史默默无声,但各式的建筑材料构筑的建筑却诉说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向世人展示着建材一路走来的足迹。对于土木工程材料的英文名是什么,起源于什么时代等问题,我就不废话凑字数了,直接进入正题,开门见山好一些。 2——土木工程材料简介: 土木工程材料的简单分类方法:按材料来源,可分为天然材料和人造材料;按使用功能,可分为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按组成材料的物质和化学成分,土木工程材料分为无机材料、有机材料和复合材料三大类,每大类又有更细的类别,如下所示: 无机材料: (1)金属材料 黑色金属——钢、铁、不锈钢等 有色金属——铝、铜及其合金等 (2)非金属材料 天然石材——砂、石及石材制品等 烧土制品——砖、瓦、玻璃、陶瓷等 胶凝材料及其制品——石灰、石膏、水玻璃、水泥、混凝土、砂浆及硅酸盐制品等 有机材料: 天然高分子材料——木材、竹材、石油沥青、煤沥青等 高合成分子材料——塑料、涂料、胶粘剂、合成橡胶等 复合材料: 有机材料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沥青混合料等 无机材料基复合材料——钢纤维增强混凝土、聚合物水泥混凝土等2.1——传统土木工程材料: 土木工程材料一般分为传统土木工程材料,近代土木工程材料,现代土木工程材料。这三代材料并无严格的界限,从前想后不断继承和发展的同时又有渗透,一步一步更加适应土木工程建设中承载安全,尺寸规模,功能和使用寿命以及资源环境中能耗,美观,生态等的要求,(所以叫“三代材料”)就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以下先从它“爷爷”那代说起。 土木工程材料主要有砖,瓦,石,木材,灰等。其中石的“资格”最老。石分为毛石,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第二部分土建分册(1)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 土建分册

目录 第一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 1.土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 2.土建通用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建筑施工验收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湿陷性黄土地区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膨胀土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灰土、砂和砂石、粉煤灰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强夯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8.预压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9.振冲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砂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柱锤冲扩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单液硅化法处理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石灰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20.灌注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防水混凝土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卷材、涂料防水层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塑料板防水层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锚喷支护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渗排水、盲沟排水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砖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混泥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9.石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配筋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组合钢模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大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冷轧带肋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前置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轻骨料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预应力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9.紧固件连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0.钢构件安装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汇总

住宅设计规范 5.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5.8.1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1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 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6.1.3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2.1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十层及十层以上且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 6.2.5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6.3.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2015版最全工程建设建筑材料与检测强制性条文

2015版最全工程建设建筑材料与检测强制性条文 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3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1.10 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1.7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未经处理的海水不能满足混凝土用水的技术要求。海水中含盐量较高,可超过30000mg/L,尤其是氯离子含量高,可超过15000mg/L。高氯离子含量会影响混凝土性能,尤其会严重影响混凝土耐久性,例如,高氯离子含量会导致混凝土中钢筋锈蚀,使结构破坏。因此,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6.2.5 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在确定设计配合比前,应对设计规定的混凝土耐久性能进行试验验证,例如设计规定的抗水渗透、抗氯离子渗透、抗冻、抗碳化和抗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要求,以保证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规定的性能要求。 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1.3 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和硫氰酸盐成分的混凝土外加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中建成后与饮用水 直接接触的混凝土。 3.1.4 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防水剂,严禁用于下列混凝土结构: 1 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 2 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土结构; 3 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 4 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混凝土结构。 3.1.5 含有氯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水剂和氯盐类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筋 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结构。 3.1.6 含有硝酸铵、碳酸铵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和含有硝酸铵、碳酸铵、尿素的防冻剂,严禁 用于办公、居住等有人员活动的建筑工程。 3.1.7 含有亚硝酸盐、碳酸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含亚硝酸盐的阻锈剂,严禁用于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1.2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此条是新增条款,特别强调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此条涉及到外加剂使用中对人体健康、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此条为强制性条文。 外加剂材料组成中有的是工业副产品、废料,有的可能是有毒的,有的会污染环境。如

(完整版)土木工程材料简答题

1.简述石灰的熟化、硬化过程及特点 熟化识指生石灰与水作用生成氢氧化钙的过程 特点:1.放出大量的热 2.体积增大1-2.5倍 石灰硬化包括干燥硬化和碳化硬化 干燥硬化:氢氧化钙颗粒间的毛细孔隙失水,使得毛细管产生负压力,颗粒间接触变得紧密而产生强度 特点:强度低,遇水部分强氧化成重新溶于水,强度消失 碳化硬化:氢氧化钙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在有水的情况下反应生成碳酸钙晶体的过程特点:基本只发生在表层,过程十分缓慢 2.为什么石灰土多年后具有一定得耐水性? 石灰可改善粘土的和易性,在强力夯实下,大大提高粘土的紧密程度。而且粘土颗粒表面少量的活性氧化硅和氧化铝可与氢氧化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硅酸钙和水化铝酸钙。将粘土粘结起来,从而提高了粘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3.硅酸盐水泥主要由哪些矿物成分组成?它们的水化产物是什么? 硅酸盐水泥熟料的主要矿物的名称和含量范围如下: 硅酸三钙(3CaO·SiO2,简称C3S)含量36-60% 硅酸二钙(2CaO·SiO2,简称C2S)含量15-37% 铝酸三钙(3CaO·Al2O3,简称C3A)含量7-15% 铁铝酸四钙(4CaO·Al2O3·Fe2O3,简称C4AF)含量10-18% 产物:水化硅酸钙,水化铁酸钙凝胶,氢氧化钙,水化铝酸钙 4.活性混合材料在水泥中是如何起作用的?二次方应有何特点? 当水泥中渗入活性混合材料,熟料矿物首先水化,熟料矿物水化生成的氢氧化钙再与活性混合材料发生反应,生成水化硅酸钙和水化铝酸钙,当有石膏存在时,还会进一步反应生成硫铝酸钙 二次反应特点:渗活性混合材料水泥的二次反应必须在水泥熟料水化生成氢氧化钙后才能进行,二次的速度较慢,水化放热量很低,反应消耗了水泥石中的部分氢氧化钙 5.什么是水泥的安定性?引起水泥安定性不良的原因是什么? 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若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是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 原因:1.熟料中游离氧化钙过多2. 熟料中游离氧化镁过多3、石膏渗量过多 6.硅酸盐水泥石腐蚀的内在因素是什么?防止腐蚀发生的措施有哪 些? 1.水泥石中存在着易腐蚀的组分:氢氧化钙和水化铝酸钙 2.水泥石本身不密实,有很多毛细孔通道,侵蚀性介质易进入其内部 措施:根据腐蚀环境特点,合理选用水泥品种 提高水泥石的紧密程度加做保护层

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设计总则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省住宅设计标准)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并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省住宅设计 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 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住宅建 筑规范)(省住宅 设计标准) 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规范) 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2 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置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 3 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车位净高不应低于。 4 库内直通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应设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进行自 然通风。 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省住宅设计标准)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省住宅设计标准)获得冬季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省住宅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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