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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加气站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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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

1.汽车用天然气质量

引入加气站的天然气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SY/T7514一88中规定的11类气质指标,增压后的天然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T546-1996的有关规定。

2.加气站的分级和站址选择

2.1一般规定

2.1.1加气站的规模等级,应符合表2.1的规定。

级别贮气装置容积(m3)

一级 25~40

二级 16~24

三级<15

*注:本表贮气装置容积系指贮气装置当量水容积。

2.1.2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气站。

2.1.3在二环以内与加油站合建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各类油品贮罐和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总容积不宜超过85m3在合建的加气站内,汽柴油贮罐的单罐容积不宜超过30m3。

*注:柴油贮罐容积按0.5折算。

2.1.4站址的选择要求:

(1)站址的选择和分布应符合西安市城市规划的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的要求。市区内的加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市区公交车专用加气站,宜靠近停车库(场)。郊区的加气站,宜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大型运输企业的加气站,由企业统一规划,宜靠近车库(场)或车辆出入口。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宜靠近天然气气高、中压管线或储配站。供气参数应符合加气站设置的压缩机性能要求。新建加气站不应影响现用气户与待发展用气户的天然气使用工况。

3.1加气站的安全距离

*注:①油气混加站应同时符合GB50156-92标准。

②防火间距以压缩机房(撬装箱体)、储气瓶组外缘计算。

③按上述距离规定设置加气站仍有困难时,可采用增加防护墙等措施来减少与民用及其他建筑的安全防火间距,但不应影响消防通道。

④撬装式加气站与民用及其他建筑距离可减少25%。

3.2加气站内压缩机组和贮气瓶组与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可按表3.1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间距减少25%。

4.加气站的主体设施

4.1设计规模

4.1.1商业性加气站一般是采用贮气库快速充装加气工艺。

4.1.2一般加气站的设计规模应根据车辆充装用气量和天然气管道对该加气站的供气能力确定。

4.1.3加气母站设计规模应根据母站、子站合计的车辆充装用气量和天然气管道对该加气母站的供气能力确定。

4.1.4加气子站设计规模应根据车辆充装用气量和母站的供应条件确定。

4.2系统组成和平面布置

4.2.1一般加气站和加气母站系由天然气引入站管道和脱硫、脱水、调压、计量、压缩、贮存、加气等主要生产工艺系统及循环冷水、废润滑油回收、冷凝液处理、供电、供水等辅助生产工艺系统组成。

4.2.2加气子站系由压缩天然气的接受、贮存、加气等系统组成,在子站内可配置小型压缩机用于瓶组之间天然气的转输。

4.2.3 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瓶组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注:撬装设备不加防爆隔墙,距离不限。

4.2.4 加气站内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注:①放散管主要系指贮气装置的安全阀和紧急放散、压缩冷凝液中的气体放散。放散管可沿压缩机间等建筑物外墙敷设。

②油气混加站应同时符合GB50156-92标准。

4.2.5 车辆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4.2.6 加气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等要求,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但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

2. 站内行驶公交大巴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0m,一般道路转变半径不宜小于9.0m,道路坡度不应2%,且应坡向站外。站区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一级加气站宜在经营区围墙外,进、出站方便的地方设置停车场,其大小视所在位置的充装车量和车型确定。加气站站房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0.2m以上。

4.3天然气引入站管道和计量装置

4.3.1天然气引入站管道的设计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一93的5.4和

5.7规定,在接管附近应设置支管阀门井。

4.3.2进站天然气,应单独设置计量装置。采用的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量精度不应低于1.0 级;

(2)计量显示以Nm3为单位,相应最小分度值为1Nm3

(3)计量体积值时,应附设温度传感器,经校正后换算成标准状态的读数值。

4.4 天然气的脱硫、脱水

4.4.1 进入加气站的天然气硫化氢含量大于20 mg/m3时,站内应设置脱硫装置。

4.4.2天然气脱水装置宜设在压缩机前。

4.5天然气的压缩

4.5.1在压缩机前根据需要可设置缓冲罐。缓冲罐的容积宜按天然气停留时间不小于10s 计算。缓冲罐内宜设置过滤装置,罐顶设有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压缩机允许最高进口压力值的0.95-1.0倍。 4.5.2进入压缩机的天然气微尘直径达不到SY/T7514一88标准规定的应加过滤装置。 4.5.3管道流速:压缩机前总管不大于20m/s;压缩机后总管不大于5m/s。 4.5.4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应按照加气站的设计规模、站内贮气装置和供应加气子站的车载瓶容积确定。压缩机一般按日开机12一16h计算。

4.5.5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口管道应设置手动阀门和电磁阀;

(2)出口管道应设置手动阀门、止回阀、安全阀;安全阀放散管口应高出建筑物2.0m 以上,宜距地面不小于5.0m。放散管口宜设置防雨罩.

(3)从压缩机轴承等处泄漏的天然气经汇入总管后,引出室外放散,其引线管口设置要求同上款。

4.5.6压缩机的进、出气管道宜采用管沟敷设。

4.5.7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缩机宜采取单排布置;

(2)压缩机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大于2.0m,主要通道的宽度应大于2.5m;

(3)机组的联轴器或传动装置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单台压缩机排气量不小于300Nm3/h的压缩机问,宜设置检修用的起吊设备。

4.5.8从压缩机排出的冷凝液,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4.5.9从压缩机后的冷却器、分离器等排出的冷凝液必须进行处理或回收。

4.5.10在加气子站内用于天然气贮气装置之间的压送、卸车所设置的小型压缩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风冷式压缩机;

(2)进气压力不宜小于0.6MPa;

(3)排气压力应小于或等于25.0MPa;

(4)排气量可按贮气组在最高工作压力下的50%天然气量,按0.5小时内完成转输。

(5)在小型压缩机前应设置调压器和缓冲罐。压缩机后应设置冷却器和气液分离器。

4.6.1加气站使用的贮气瓶(简称站用瓶)及其配套阀件应符合有关标准。

4.6.2贮气瓶组使用环境温度宜为-20~40C。

4.6.3贮气瓶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组贮气瓶沿进气总管流向,宜设置人工快速切断阀、平衡阀(或电磁阀)、反向止回阀和限压阀。每组贮气瓶沿出气总管流向,宜设置平衡阀(或电磁阀)和人工快速切断阀。平衡阀(或电磁阀)控制操作点设置在贮气瓶问、仪表控制问、压缩机房和疏散通道。电磁阀应是防爆型。

(2)在贮气瓶组管网上应设置压力表、压力报警器、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和安全放散装置、排污阀。放散管在阀后宜扩大管径2级以上。其引线管口距地面不应小于5.0m,宜设置防雨罩。当采用人工操作放散时、放散气可引至天然气进站管道内回收。排污管上宜采用两道控制阀门,排污口应引至安全地点。

(3)安全阀应具有足够的泄压能力,其开启压力应为最大充装压力的1.10-1.15倍,且应小于贮气瓶环向应力最小屈服强度75%连接气瓶问的短管应具有一定的伸缩弹性,采用锥螺纹卡套接头,卡套接头符合《卡套管接头技术条件》GB3765的规定。

(4)卧式贮气瓶应按2个支承点固定在支架上,受外力(地震等)作用时不产生摇晃。用于支承贮瓶的扁钢宽度不小于50mm,且应垫以不小于5mm厚的橡胶带,严禁硬性施力固定贮气瓶。每组贮气瓶应按独立支架设置,采用地脚螺栓固定,不准许搭接在周围承重墙体或邻近瓶组架上

(5)贮气瓶组应留1~1.5m 宽的安全维护通道,并设安全护栏或隔离网。

4.7加气区

加气区包括加气停车位、加气岛、加气机。

4.7.1 加气停车位和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停车位的地面坡度应按0.3~0.5%(长度方向)设计。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2)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高出加气停车场地面0.16~0.2m;

②. 宽度应不小于1.2m;

③. 同一排的两台加气机可分设加气岛。两岛问行车道路宽度不小于2.8m,岛端采用圆弧结构。加气机与岛端边缘距离不小于1.2m。

(3)加气岛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罩棚。

小型加气站可设置简易防护罩棚。罩棚净高不小于4.5m,距加气机投影距离不小于2.0m,多排加气应设置整体性防护罩棚。

(4)加气区应设照明灯,其照度不得小于100LX;

4.7.2加气机设置的数量应依据站的规模、加气汽车数量等因素确定。

4.7.3加气机具有充装和计量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系统设计压力:30MPa;

(2)计量精度不应低于0.5级。加气计量显示以Nm3为单位,相应最小分度值为0.1Nm3。

(3)计量系统,应附设温度传感器,经校正后按标准状态显示的读数值。

(4)加气枪

①加气枪与汽车加气嘴型式统一采用NGV-1型;

②加气嘴应配置自密封阀。该阀仅与汽车受气口连接,并相互作用后同时打开,卸开连接即自行关闭,所引发的压缩天然气泄漏量不得超过21;

③加气枪上的手执开关,仅在人工操作扳机后方可动作。

(5)每台加气机处应配备加气枪、汽车受气口的密封帽。密封帽结构应与所用的连接接口相配套,但不得顶开加气嘴的自密封阀。

4.7.4加气机及其管路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气机应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基础应比加气岛高0.1m左右。

(2)送入加气机的压缩天然气管道宜在最低处设置排污阀。

(3)利用加气机的罩棚支撑柱和警示牌柱等,构成加气机的防撞保护。

5.加气站的配套设施

5.1给水排水及消防

5.1.1一般规定

5.1.1加气站应就近利用城镇或企(事)业已建的供水设施,郊区加气站可就近使用符合标准的地下水或地表水。

5.1.2加气站的生产、消防和生活用水宜统筹设置,应按消防用水量确定供水管网和供水能力。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一89。

5.1.3压缩机系统所使用的循环冷却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压必须满足压缩机冷却水压力规定值;

(2)压缩机进口水温应<30c,其硬度(以CaCo3计)小于<200mg/L;

(3)PH值为6.5-8.5;

(4)浊度<50mg/1;

(5)含油量<501mg/1;

(6)有机物含量<25mg/1;

水质不符合要求,应进行净化处理。

5.1.4贮罐的排污(排水)严禁直接接入下水道,加气站的废油水,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5.1.5加气站的贮气瓶组,宜设固定喷置或其他降温措施。

5.1.6加气站应设消火栓,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2电气装置

5.2.1 加气站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

5.2.2加气站内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站内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第二级释放源环境设计。罩棚下灯具应为防爆型。

5.2.3加气站封闭式压缩机房和储气瓶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2.4加气站内的电力线路,可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敷设。穿越行车道部分。电缆应穿钢管保护。

5.2.5加气站的贮罐(贮气瓶库)必须进行肪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2.6加气站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气站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2)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有连接时,可不另设专门的静电接地措施。

5.2.7加气站的下列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贮气瓶组;

(2)加气岛上的加气机和加气枪。在每座加气岛上应设置静电接地栓(柱);

(3)泵和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

(4)管线及设备。

5.2.8燃气管线的法兰接头、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问应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绞铜丝跨接。

5.2.9加气站所设置的变配电问宜附设在房内.变配电间与贮气瓶库、油罐、压缩机问和加气机、加油机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5.3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

5.3.1加气站内建筑按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设计,其防火防爆等级和采取的泄压措施,应接GBJI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5.3.2建筑门、窗应向外开。

5.3.3压缩机房、储气瓶组、加气棚采用不发火地面。

5.3.4加气站生产、办公室应分区设置。加气站围墙应为实体墙。

5.4通讯和绿化

5.4.1加气站至少应设置、台直通外线电话。

5.4.1气站内禁止种植树木和易造成燃气积存的植物。经营前沿和侧边可植草坪、花坛。贮存区围墙10.0m以外,经营区围墙2.0m以外可种植乔木。

加油站建设标准(新版)

加油站建设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优化设计方案,控 制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促进 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 量,根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 案。 1.0.3 加油站功能在满足加油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销量等情况综 合考虑服务功能,确定不同的辅助项目。 1.0.4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按照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 1.0.5 加油站建设除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 1.0.6 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1.0.7 《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体系》由本标准以及“加油站建设标准 设计”、“加油站工程建设模块化图集”和“加油站投资控制指标”

构成。 1.0.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1.0.9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 和改扩建项目。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0.10 依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规范、 标准和本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建设应按 《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1.0.11 加油站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 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管理工作执行中国石油销售公司 现行的有关规定。 2 术语与定义 2.0.1 加油站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2 站房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3 加油岛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4 埋地油罐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 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2.0.5 密闭卸油点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6 油气gasoline vapor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02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总平面布置 ? 6 加油工艺及设施 o6.1 油罐 o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 o7.2 泵和压缩机 o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 紧急切断系统 o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置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4 工艺设备安装 o12.5 管道工程 o12.6 电气仪表施工 o12.7 防腐蚀工程 o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建设标准

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所属加油加气站,(含自助、半自助式加油站,不含水上加油站)新建、重建、扩建、改造的设计与施工,按本标准执行。 2 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 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按建设功能可分为加油型、加气型、加油加气合建型;按地理位置可分为城市型、高速公路型、城市环城公路、城市快速道、国、省、县道型、乡镇加油站;按加油加气站销量可分为年销量10000吨以上、年销量5000—10000吨、年销量2000—5000吨、年销量2000吨以下(压缩天然气按每立方米折合汽油约0.85KG折算);按建设规模可分为大、中、小、乡镇型。 说明:1、站房面积不包括员工值班、餐厅与活动用房面积,若确需建值班、餐厅、活动与培训用房,值班、餐厅用房按平均每人8-10m2计算,活动与培训用房按平均每人2m2计算。 2、对位置特殊要求的加油站便利店面积,可按便利店控制面积上浮10%-20%。高速服务区便利店面积控制在80-100 m2左右。便利店仓库面积一般控制在8m2-12 m2。 3、应根据节约用地的原则,站内土地有效面积及罩棚面积为上限指标,不含进站引道和确保安全距离必需预留的占地,超过本标准应加以说明。 加油加气站建设规模划分标准

3 总平面布置原则 站址应选择在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的地段。城区、县城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汽车进出方便的支道上;高速公路站应选择在服务区出口一侧;国、省、县道站宜选择在主流车道或干道出城一侧并依托城镇;乡镇站要依托乡镇并兼顾主要干道。 1)站址不宜选在城市干道交叉口,交叉车流量大,红绿指示,易导致交通堵塞,一般距离交叉口80—200m为宜;车辆进、出口应分开设置。道路布置宜按进站车辆正向行驶设计。 2)加油站进口方向视线一定要好,尽量避免山坡、房屋阻挡可视度。 加油加气站的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要求。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与站内其它设施的防火间距等同于通气管管口。 站区四周除道路一侧开敞或设置非实体围墙外,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站区内加油车道宽度、柱距及转弯半径除满足规范要求外,宜参照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图要求设计。 加油加气站出入口处道路坡度不宜大于3%,坡度宜向站外;平坡排水的站区地面坡度为0.3%~1.0%。在汽车槽车卸车停车位处, 配备具有统一形象的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品牌柱、出入口指示牌、加油站站牌及HSE安全警示牌等。 所有建、构筑物、管道安装等均严格按国家抗震标准设防。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GB50156-2002 ?1 总则 ?3 一般规定 ?4 站址选择 ?5 总平面布置 ?加油工艺及设施6 o6.1 油罐 o 2 .工艺系统6 ?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液化石油气质量的储罐 o7.2泵和压缩机 o7.3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紧急切断系统 o槽车卸车点7.6 ?压缩天然气工艺及设施8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 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8.6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 10 电气装置 . . .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报警系统10.4 ?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化.3 绿11 ?工程施工12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5 管道工程 o 8 交工文件12.1 总则 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3 一般规定 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相比,本规范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目前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较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有大幅度增加,加油站的营业量也随之大幅度提高,现在城市加油站销售量超过5000t/年的已有很多,地理位置好的甚至超过10000T/年。加油站油源供应渠道是否固定、距离远近、道路状况、运输条件等都会影响加油站供油的及时性和保证率,从而影响加油站油罐的容积大小。一般来说,加油站油罐容积宜为3~5天的销售量。照此推算,销售量为5000t/年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需达到65~110m3。事实上许多城加油站油罐容积已经突破了原规范对二级站的油罐总容积限制,达到了120m3。所以,本规范将二级加油站的允许油罐总客积调整到120m3。 对于加油站来说,油罐总容积越大,其适应市场的能力也越强。建于城市郊区或公路两侧等开阔地带的加油站可以允许其油罐总容积比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大些,故本规范将油罐总容积为121~180m3的加油站划为一级加油站。 三级加油站是从二级加油站派生出来的。在城市建成区内,建、构筑物的布置比较密集,按二级加油站建站有时不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这就需要减少油罐总容积,降低加油站的风险值、以达到缩小防火距离、满足建站条件的目的。本规范将二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规定为等于或小于60m3,既放宽了建站条件,又能保持较好的运营条件。 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故需对各级加油站的单罐最大容积做出限制。本条规定的单罐容积上限,既考虑了安全因素,又考虑了加油站运营需要。 柴油的闪点较高,其危险性远不如汽油,故规定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 . 3.0.4 液化石油气罐为压里储罐,其危险程度比汽油罐高,控制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储罐的容积小于加油站油品储罐的容

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设计要求 一、站址选择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二、防火间距 加油加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已有详细规定,本章不再累述,仅列出常见的防火间距,见表4-5-8、4-5-9。 三、平面布局 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3.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汽油罐之间。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5.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加油机对待。 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7.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8.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的规定。 9.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便利店、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便利店、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 10.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1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5-5、4-5-6中防火间距的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详解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1引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 号文《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1999] 273号文《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和建标标便[2002] 03 号文《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函》的要求,在对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编号为GB 50156-2002,自2002 年7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共分12 章和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装置,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1.1 规范与以前的区别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有关小型石油库设计方面的内容,增加了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容,制定了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有关规定,根据建标标便[2002] 03 号文的要求,增补了工程施工方面的规定。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储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体或气体,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以,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有关安全、消防问题做出详细规定是本规范编制的重点。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组织了国内,国外考察,总结了我国汽车加油加气站多年来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的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与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相比,本规范中加油站部分的规定有以下四个主要变化: 1.增大了各级加油站油罐总容量; 2.提高了安全防火标准; 3.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4.增加了工程施工规定。 2规范解析

加油站建设标准(新版)

加油站建设标准 1总则 1.0.1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优化设计方案控制 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促进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根 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案。 1.0.3加油站功能在满足加油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销量等情况综合考虑 服务功能,确定不同的辅助项目。 1.0.4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按照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 备、新材料。 1.0.5加油站建设除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现 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国家、行业、 地方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 1.0.6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米用“宜”,反面词米用“不宜”。 1.0.7《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体系》由本标准以及“加油站建设标准 设计”、“加油站工程建设模块化图集”和“加油站投资控制指标” 构成。

1.0.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1.0.9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和 改扩建项目。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0.10依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等有关规范、标 准和本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建设应按《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1.0.11加油站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施 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管理工作执行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 2术语与定义 2.0.1 加油站 automobilegasolinefilling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2 站房 stati 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3 加油岛 gasolinefilling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4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storagegasoline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 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2.0.5 密闭卸油点 closed uni oadi nggasoli nepo 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 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

回收系统 3一般规定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4站址选择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 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2.0.4 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automobile CN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5 加油加气合建站 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既可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6 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or CNG filling station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简称。 2.0.7 站房 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 加油岛 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9 加气岛 gas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2.0.10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2.0.11埋地液化石油气罐 undergroud storage LPG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2.0.12 密闭卸油点 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 2.0.13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5 加气机 LPG(CNG) dispenser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2.0.16 拉断阀 break away 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2.0.17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gas primary filling station 可为车载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2.0、18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gas secondary filling 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节选)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节选) 5 总平面布置 5.0.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7 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可隔离一般火种及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保障站内安全。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且大于25m 时,安全性要好的多,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主要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墙为非实体围墙即可。加油加气站面向进、出口的一侧,可建非实体围墙,主要是为了进、出站内的车辆视野开阔,行车安全,方便操作人员对加油、加气车辆进行管理,同时,在城市建站还能满足城市景观美化的要求。 5.0.2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在发生事故时汽车槽车能迅速驶离。在运营管理中还应注意避免加油、加气车辆阻塞汽车槽车驶离车道,以防止事故时阻碍汽车槽车迅速驶离。 5.0.3 本条规定了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的布置要求。 1 根据加油、加气业务操作方便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对全国部分加油加气站的调查,一般车道宽度需不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不小于6.0m。 2站内道路转弯半径按主流车型确定,不宜小于9.0m。汽车槽车卸车停车位宜按平坡设计,主要考虑尽量避免溜车。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容易受到泄漏油品的侵蚀,沥青层易于破坏。此外,发生火灾事故时沥青将发生熔融而影响车辆撤离和

消防工作正常进行,故规定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5.0.4 加油岛、加气岛及加油、加气场地系机动车加油、加气的50028-93相比,适当减少了防火间距。与荷兰规范要求的5m 相比,又适当增加了间距。 3)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房的防火间距与现行的行业标准《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基本一致,比荷兰规他要求的距离略有增加。 4)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主要是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8 确定的。 5) 1 台小于或等于10m3 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整体装配式加气站,具有投资省、占地小、使用方便等特点,目前在日本使用较多。由于采用整体装配,系统简单,事故危险性小,为便于采用,本表规定其相关防火距离可按本表中三级站的地上储罐减少20%。 6)撬装式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具有投资省、占地小、使用方便等特点,目前在欧洲国家使用较多,我国尚未成套生产,有些加气站己采用进口撬装设备。根据天然气的将点,规定橇装设备与站内其它设施的防火距离与本表的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相同。 7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车载卸车泵)与站内道路之间的防火距离。 规定两者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2m,主要是考虑减少站内行驶车辆对卸车点(车载卸车泵)的干扰。 8 压缩天然汽站内储气设施与站内其它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参考美国、新西兰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使用的天然气质量,分忻站内各部位可能会发生的事故及共对周围的影响程度后,应当加大防或距离。

加油站设计规范

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1992-06-09发布1992-12-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35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6月9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总公司会同有

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991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油罐区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 第五节车间供油站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七节含油污水处理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三章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 第四节油罐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方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56-2002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总平面布置 ? 6 加油工艺及设施 o6.1 油罐 o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 o7.2 泵和压缩机 o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 紧急切断系统 o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置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4 工艺设备安装 o12.5 管道工程 o12.6 电气仪表施工 o12.7 防腐蚀工程 o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本规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2.0.4 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automobile CN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1 总则 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 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相比,本规范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目前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较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有大幅度增加,加油站的营业量也随之大幅度提高,现在城市加油站销售量超过5000t/年的已有很多,地理位置好的甚至超过10000T/年。加油站油源供应渠道是否固定、距离远近、道路状况、运输条件等都会影响加油站供油的及时性和保证率,从而影响加油站油罐的容积大小。一般来说,加油站油罐容积宜为3~5天的销售量。照此推算,销售量为5000t/年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需达到65~110m3。事实上许多城加油站油罐容积已经突破了

加油站设计规范54611411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3一般规定 ,应符合表 表

4站址选择 ,不应小于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5总平面布置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相

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 ,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不应小于表 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标准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最高液面低于 罐外4m围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 回收系统 3一般规定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4站址选择 4.0.2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 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5总平面布置 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 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5.0.3站区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站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 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 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5.0.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5.0.8加油加气站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表5.0.8站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2001年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出版本书已经修正更名为<汽 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5的规定。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表2.1.5 名称安全距离(m)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25 三30 四35 重要公共建筑物50 工矿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35 国家铁路线50 续表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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