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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

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

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

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

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

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

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

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

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

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

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着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

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

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绩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

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

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

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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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最新万达商管公司制度知识点

2016版制度专项类题目知识点 (商管系统) 筹备计划 1、商管筹备计划涉及8个阶段:拓展、人力、招商、营运、物管、工程、财务、行政。 2、项目开发计划节点时间调整(涉及商管节点)由商管总部计划部负责发起,且需有项目 公司签确同意的延期申请函作为附件。 3、与筹备期广场相关的各类计划中,项目开发计划、商管筹备计划、装修管控计划,均需 上线管控及考核。 4、装修管控计划中共有:合同签署、装修进场、达到消防验收条件、装修完成、达到开业 条件,共5类模块节点。 5、项目开发计划共涉及12个阶段:筹备、摘牌、交地、四证、经营、设计、招标、销售、 招商、工程、验收、交付;由集团实施考核。 6、商管总部将对商管筹备计划中节点红灯或节点瞒报等情况,按节点级别不同,对个人和 公司实施经济处罚。 7、商管筹备计划是商管系统筹备项目的总体管控计划,设置商1至商3级管控级别,由商 管总部计划部制定,商管总部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及所属单店执行完成。 8、商管筹备计划1-3 级计划节点的调整,节点责任部门需按照OA固化流程发起延期申 请。 9、下发前期推进工作内容及要求有:商管系统前期筹备人员到岗、市场调研、商管公司注 册、物业费测算、物业管理区域确权及备案等业务事项的推进工作计划。 招商管理 1、负责依据《筹备期市场调研提纲》要求,在交地日后70天内完成筹备期市场调研,并 报运营中心招商部、综管中心综合业务部备案。 2、项目选址调研,发展中心发出联合调研通知后2周内,总部综合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根 据项目信息分解调研任务,组织各运营中心开展项目调研。 3、综管中心综合业务部负责制定市场调研标准模板,各运营中心营运部负责组织各区域公 司共同完成市场调研。 4、总部各运营中心营运部常务副总经理(专职)与调研项目所在地区域公司总经理共同完 成项目的实地考察、形成市场调研报告,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报至商管公司副总裁(分管运营)审批。 5、开业日前320日内由总部各运营中心招商部编制完成室内步行街定位、业态规划。 6、《招商政策执行书》内容包括:项目总体定位、室内步行街档次定位、《室内步行街业 态规划图》、《室内步行街铺位租金分解表》。 7、商业地产研究部根据《年度新开业万达广场品质排名办法》,负责对筹备期招商落位进 行考核。 8、主力店、次主力店及经商管公司总裁批准的室内步行街联发品牌,由综管中心大客户部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餐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归档,以备查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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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四)不胜任工作的; (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 (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 -2-

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管理。因工程项目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可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实行任务导向的灵活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日放假休息,少数民族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表》),按审批权限经公司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实施。部室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和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加班应从严审批,除非十分必要,不得安排。 (三)经批准的加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倒)休。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离职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直接上级报告,获批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规定

万达集团成本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项目成本管理1 总则 1.1 成本是项目经营思想的量化结果,通过执行实现。 1.2 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必须明确目标成本,并进行成本动态统计分析,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3 为保证对实际发生成本的有效监控,所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工程成本和非工程成本中的工程类成本必须经成本控制部门审核,非工程成本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1.4 项目开发运作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安排成本控制部门人员持续参与各阶段工作,统计分析项目成本变化,调整成本细项,及时发现、纠正异常成本情况,以保证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2 目标成本确定 2.1 目标成本的编制必须按《目标成本确定》的规定进行,在不同阶段形成相应的目标成本,并完成规定的报批程序,包括: 1) 可研目标成本:项目可研阶段,依据项目策划方案和经营思想及成本控制要点编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可研目标成本,在《项目经营控制决策文件》中明确。原则上,以后不同阶段形成的目标成本均应小于可研目标成本。 2) 计划目标成本:项目经营策划书初稿阶段,依据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可研目标成本、深化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思想以及进一步的市场调研结果等条件,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形成计划目标成本,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组织审核。如计划目标成本超出可研目标成本,报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计划目标成本中形成的核心经营思想是设计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目标控制成本:项目经营策划书中间稿阶段,依据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等条件,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修编可研目标成本或计划目标成本,形成目标控制成本,由集团成本

某餐饮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word版).doc

某餐饮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的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 公司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技术、营销、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方式 公司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附职位说明书)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三、人员配置调整 1、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分店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董事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入职 一、人员招聘 1、公司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外招聘。 2.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某负责招聘,领班级一下人员(含领班)由行政管理中心与各分店人力资源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广告(报纸、电视、杂志、Internet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招聘程序: 1)、所有应聘者须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人力资源部领取《应聘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按表格要求填妥《应聘申请表》后,人力资源经理对其进行目测和第一次面试(初试); a、测试语言、度量身高、秤量体重等相关内容; b、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及心里测试问答; c、人力资源部面试人员需对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应聘申请表》评语栏中; d、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中心分管领导复试 a、对基本符合初试要求的应聘人员,行政管理中心人事招聘经理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中心分管领导约定面试时间。由行政管理中心人事招聘经理带领至中心相关分管领导进行复试; b、中心分管领导对行政管理中心推荐复试的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务的技能及相关素质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及实操考核; c、中心分管领导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在其《求职申请表》栏目中填写“同意试用或同意试工”; d、经分管中心领导复试符合聘用要求后,由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进行终审,并签署意见; 4、经中心分管领导复试及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终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聘者至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报到入职上班; 5、应聘店长、厨师长须经公司董事长面试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对不合格或可备用的应聘人员,各中心需在求职申请表中注清原因及意见,交行政管理中心某作存档处理。 7、注意事项 a、经复试通过的应聘者,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需向其介绍公司及其派遣分店的基本情况,并讲明其将入职的分店、部门、职位、职责、试用期限及其试用期的薪金待遇及需承担的责任义务,雇、佣双方都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方可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b、应聘公司车辆驾驶员、采购人员、物流仓储员原则上需由本市户口人员担保。

(完整版)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万达集团有很多不同的岗位,也因地区不同,工资的薪酬制度 也有所不同。下面是为你精心推荐的万达集团的薪酬福利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实现年度经营目标为主的年薪工资制员工, 万达集团薪酬福利制度。具体包含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专职成员,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集团各专业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对经营单位(投资/利润中心) 整体或某方面工作负全责的高级经理级以上干部。 第二条年薪设计办法 凡适用年薪制干部,年薪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基本年薪为与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工资等级表所对应的岗位工资(全 额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基数为全年实际发放岗位工资总额,根据考核系数进行发放;奖励年薪为集团董事会根据整体效益情况年终设定的 奖励薪酬,其基数为1-3个月的岗位工资总额,考核及其系数设计办法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即时规定,不透明发放。 第三条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真实反映集团及集团下属公司主要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激励经营者积极努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为效益年薪的发放、下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及经营者任期结束时是否连任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务实、适用原则。 (二)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的原则。 (三)科学合理原则。 第五条考核周期 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周期与会计核算周期一致,考核时间为下一年度第一月份的15号。 第六条考核组织 集团及专业公司董、监事会成员考核由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组织实施,交叉考核。集团经营层考核由集团董事会组织实施,专业公司经营层的考核由集团总裁组织实施。战略发展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考核前3天,战略发展部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准备考核资料,并发放相关空白考核表及考核要求和说明。 (二)考核前1天,被考核人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交直接上级。 (三)考核人于考核日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送交战略发展部。 (四)战略发展部将考核资料汇总出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总结报告报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或总裁审核。 (五)战略发展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或总裁提出申诉。

餐饮行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对招聘工作提供客观参考和依据,同时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总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员工的入职办理 第三条招聘原则 一、人员需求计划应符合企业整体战略规划、营销计划及其它运营计划的人员规划; 二、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三、以岗定编,人员需求应以岗位的工作任务为标准,依据岗位的要求进行人员的配备; 四、考核择优,依据岗位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筛选程序,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应聘人员; 五、常年招聘,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保证优秀人才的来源。 第四条招聘类别 一、管理类人员:部门主要涉及董事长办公室、行政办、人力资源部、公关部、质检部、企划部、财务中心、各分公司主管级以上各管理岗位人员; 二、技术类人员:部门主要涉及各分公司技术岗位人员;

三、一线员工:主要包括各分公司生产一线员工。 第五条招聘渠道管理 一、网络、报纸招聘:主要用于招聘普通管理类、技术类及技能型的一线员工,合作网站包括58同城、赶集网、时报等; 二、现场招聘:参加专业性较强的招聘会,主要用于招聘技术类人员及技能型的一线人员;参加区域性职业介绍机构组织的招聘会,主要用于招聘一线员工,包括技能型的员工; 三、广告招聘:通过张贴户外广告,宣传公司的用工需求,主要用于招聘一线员工,包括技能型员工。 四、内部竞聘: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在企业内张贴内部竞聘通知,并对有意向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调整至竞聘岗位,主要用于应对人员的突然缺失,且该岗位与其日常工作密切相关,而企业部分员工能够胜任。 五、内部推荐:主要用于补充一线员工,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第六条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严格按照批复后的《人员需求增补单》进行,内容需包括以下部分: (一)招聘渠道的选择及版式:选择合适的、有效的招聘渠道,有利于招聘任务的完成。招聘渠道的选择可参照《第五条招聘渠道管理》; (二)招聘费用明细:招聘前应该对本次招聘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一个系统的预算,包括信息发布费(如报纸广告费、电视信息发布费、网络信息发布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 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 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 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 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 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 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 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 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第一章试用第一条试用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试用 第一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根据华为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部和客服员工必须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任职资格后方可转正。如参加补考仍未合格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综合管理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4.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附表五) 5.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安排试用期转正考试。 6.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考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上,由综合管理部签署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表六) 第二章调配 第三条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范围内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四条内部调配 8.1、内部调配 (1)如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表七)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第三章解聘 第五条解聘的种类

万达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万X达集团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 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 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二、薪资的构成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后勤服务。 (2)根据公司的性质,集团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年终奖金。 (4)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 (5)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 2.岗位标准工资 (1)岗位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不同系列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2)绩效工资分为A 、B、C、D、E共五等,A为最高等,C为绩效工资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 为规范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的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公司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合理高效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后勤宝藏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调整 1、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公司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不得擅自调整店内及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入职 一、人员招聘 1、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事架构图》,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2.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招聘,主管及以下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与各分店行 政人事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及店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店内/ 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 市场、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内部提升或调动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招聘程序: 1)、所有应聘者须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应聘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2)、应聘人员按表格要求填妥《应聘登记表》后,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目测和第一次面试(初试); a测试语言、目测外在条件(身高、体重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 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及心里测试问答; 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将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应聘登记表》评语栏中; 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 资料保留三个月。 3)、各店执行总经理复试 a对基本符合初试要求的应聘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店内执行总经理约定面试时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 人力资源治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序言 (5)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6) 第一条原则 (6) 第二条内容及作用 (6) 第三条人员供需平衡分析 (6) 第三章人力资源年度预算治理制度 (8) 第一条目的 (8) 第二条原则 (8) 第三条内容 (8) 第四条编制与审批 (8) 第五条程序 (8) 第四章招聘治理制度 (10) 第一条目的 (10) 第二条原则 (10) 第三条年度招聘打算制定 (10) 第四条招聘审批与权限 (10) 第五条招聘流程 (11)

第六条其他规定 (13) 第五章用工治理制度 (23) 第一条目的 (23) 第二条原则 (23) 第三条入职治理 (23) 第四条试用期、转正治理 (23) 第五条劳动合同治理 (24) 第六条职务任免/岗位聘用治理 (25) 第七条工伤治理 (25) 第六章薪酬治理制度 (29) 第一条目的 (29) 第二条原则 (29) 第三条薪酬标准制定与审批 (29) 第四条薪酬发放治理 (29) 第五条个人薪酬变动治理 (29)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缴纳治理制度 (32) 第一条合同制职员 (32) 第二条劳务工 (32) 第八章绩效治理制度 (33)

第一条绩效考核原则 (33) 第二条绩效治理对象与考评机构 (33) 第三条绩效考核方法 (33) 第四条绩效考核程序 (33) 第九章考勤/休假治理制度 (34) 第一条考勤治理 (34) 第二条加班治理方法 (34) 第三条请假治理方法 (34) 第四条假期类不 (34) 第十章培训治理制度 (38) 第一条目的 (38) 第二条培训目标 (38) 第三条培训种类、内容及实施方式 (38) 第四条具体流程 (38) 第十一章奖惩治理制度 (47) 第一条目的 (47) 第二条适用范围 (47) 第三条奖惩原则 (47) 第四条奖惩类不 (47)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 3 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 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定稿】万达集团全套运营手册_运营管理手册

一、保安管理方案 1.保安部员工的工作规范 为了更好地为业主、租户服务,很好的完成安全保卫工作,为大厦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此规定,望保安部各岗人员严格遵守执行。此项工作程序将会是对保安员之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A、保安员纪律规范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不准做与值班当值无关的事。 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7]不准擅自带人进大厦留宿。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B、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保安员担负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租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 责任。因此,保安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本职工作与社会 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投入服务,认真履行 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保安任务。 2]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保安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租户的安全,提供优质的保安服 务,赢得社会认可和租户的信任。 3]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保安员是大厦和租户正当利益的忠实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 将大厦和租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大厦利益和租户安全,不惜 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4]文明当值、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文明当值、礼貌待人是保安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租户至上, 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5]廉洁奉公、不牟私利 保安服务与租户有着广泛的关系,因此,个别人为牟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 径对保安员进行收买拉拢,通融人情,为其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 保安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收受任何礼品 或礼金,不给犯罪嫌疑人以任何可乘之机。 C、保安员仪容仪表的规定 为使保安员上岗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的体现公司形象,特对保安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1]统一着装、扎好腰带、领带、佩戴工作证、整齐干净、整理着装后上岗。

餐饮服务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餐饮服务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总则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 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木规则办理O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 办理n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丁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半管理丁一作的员丁。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丁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右关生产牡顶设备的操作,込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广训的制迄检验、加匸整理以包装等仁仁 3.其他打牛产存关的匕业性丁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 工考试农格或哑选捉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创幺额依册实杯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创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加目及管理办注另定Z°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円 第六条肚川员T以考试方式录川为原则o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厘用或解ML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 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传媒行业人事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 第三条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甄选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时可经信用调查。 □报到 第六条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报到时缴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妥者,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寸半身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保证事宜; (三)填妥扶养亲属申请表;

(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检查合格之体检表一份; (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 □保证 第七条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后方得报到。 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以保证书规定之。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需觅保证人至少一名。 保证人必须有下列资格: (一)本国公民有正当职业。 (二)现职武官少校以上或文职荐任者。 第九条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十条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一)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二)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三)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证者; (四)故意毁损本公司之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五)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受损者; (六)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第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换保: (一)保证人死亡; (二)保证人住所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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