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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机制_张红星

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机制_张红星
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机制_张红星

选贤任能是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仅是一种选人用人的工作流程,更是行使执政权力的过程。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方面要有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另一方面要有完善有效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存在。监督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权力如果缺乏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机制,是提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的必要保障,对促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科学规范化运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范“一把手”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监督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提升。然而,随着领导干部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出现一些新情况,党组织“一把手”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后续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中,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有效监督显得尤为迫切,它是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可从以下三方面对“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实施监督。

1.重点监督“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

加强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权的监督,应在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上坚持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探索领导干部职位任用票决制。目前,广东21个地级及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党委讨论干部任免均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2009年浙江已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党委常委会干部任用票决制全覆盖。票决制在各地各层级的推行实施,有利于避免“一把手”个人决定干部任免,逐步优化权力配置,形成运转协调、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班子成员在选人用人中充分履

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机制

□张红星

【内容提要】有效的监督对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以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可或缺。近年来,中共中央及中组部制定了不少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及监督规定,如举报、立项督查、责任追究、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但实施的实效并不十分明显。有效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应该以“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为重点,监督渠道由组织部门内部向外部、基层民众等多元化途径拓展,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同时积极转变对监督工作的消极认识。

【关键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改革干部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1XAB003)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张红星,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14)

10-0017-04

行职责,制约和规范“一把手”的行为。同时,由于参与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的往往是少数部门和少数人,应不断优化考评用人机制,充分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以完善的考评用人机制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

2.强化上级对下属组织“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党委的监督本应该是最为有效的监督,然而上级党委对下属“一把手”,往往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上级党委应多关注下属“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对他们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和警醒。上级党委部门要定期了解下属组织的用人情况,建立和完善定期谈话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此外,实行向上呈报审核把关制度,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和表决任用等环节,要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特别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如越级提拔、一次提拔数量较多、拟提拔人选曾受过处分等,应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在征得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3.严格实行“一把手”选人用人的追究制度201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39种责任情形中有11种主要针对党委“一把手”,同时在界定责任主体、划分责任情形以及责任调查处理上也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实行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的责任追究,一方面,需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采取全程记实方式,如实记录选人用人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具体责任人、主要工作流程、各方意见以及有关重要情况,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供依据。

二、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渠道

目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渠道主要有组织人事部门的内部监督、党内民主监督、上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监督等。虽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中扩大了民主,然而由于党内民主的发展相对滞后,程序上的民主还没有完全转化为决策等实际行为的民主,还没有真正落实“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同时,领导干部的各种监督渠道也受到监督主体自身素质和自身利益的影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监督,还需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体系。

1.强化广泛的群众监督,形成硬性约束力

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公正性、无所畏惧的特征,因而是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由软性约束转向硬性约束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监督的一种必要途径。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应促使群众监督向制度化方向发展,由软性约束转向硬性约束。一是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并拓宽公示方式,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二是要不断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对举报人权利与义务、举报途径、举报责任、举报结果等作出细致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注重干部监督热线、举报信箱和网上监督的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平台。同时,应积极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开查办进展情况,建立有效的举报反馈机制。三是实行群众监督员制度,通过安排群众旁听干部公选、竞争上岗面试和列席常委会、全委会等形式,畅通群众的监督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情民意调查,及时把握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需求动态,完善民意表达机制。

2.将基层直接监督扩展为多层次监督

就实践而言,群众监督往往体现在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监督的范围和层次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且由于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受到反监督关系网的影响,导致群众的监督缺乏效力。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群众最具发言权,群众监督权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甚至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确保群众监督权落到实处,就需要把群众监督的范围和层次从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扩展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多层次监督上,增强群众监督的威慑力。一方面,要将群众的监督作为日常工作来抓,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和完善群众投诉申诉机构的建设,形成纪检、司法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另一方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转向注重群众广泛参与的开放式运作形式,重视群众易行的监督方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广泛性和直接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中民意监督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改变民意仅作为党委参考的现状。

3.增强监督合力,完善监督协调机制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

监督制度创新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要做到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班子成员、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充分结合。上级组织对下级应采取不包庇、不袒护,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自律,以防范为主,做到惩戒与防范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互相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动群众力量介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按照实际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情况,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事件,允许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此外,监督合力的形成,还有赖于相应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可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公安、审计、检察、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领导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干部监督有关信息,分析及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监督工作。

三、着力提高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信心和决心。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着力提高其执行力,对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设过硬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任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要求和责任追究情形,增强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心。在责任追究上,要增强原则性,敢于负责、敢于得罪人,凡是发生应追究责任的情形,都要严格追究,问责到具体人。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真实反映责任主体的有关行为,为准确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责任追究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较为突出的有“王亚丽骗官案件”,石家庄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之所以能够造假骗官长达10年,主要是少数干部不负责任、不讲原则。这些干部,有的是工作不细、把关不严,有的是迫于压力、不敢较真,有的是心存杂念、讨好卖好,有

的是权钱交易、明知故犯。倘若没有《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王亚丽骗官案件”可能会被简单处理。现在有了《责任追究办法》,相关的责任人和组织就逃脱不了,包括石家庄原市委副书记在内的9名干部因失职失责受到了严肃处理。

2.同步抓好其他三项制度的落实

就《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而言,它涉及全国100多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他们定期报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对报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免职和纪律处分,使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提升了制度的刚性。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对需要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对需要审核的事项,必须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全面推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方面,应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大力畅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意表达机制,认真运用评议结果,注重对结果的分析反馈,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民调满意度靠后的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如天津南开区近年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中,采取量化评价办法,探索出了一套简便管用的数据分析模式,为落实“一报告两评议”打下基础,并充分利用民主评议结果抓整改,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个评议项目,只要有1项不满意率超过10%,党委就要写出整改报告,2010年期间指导9个单位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就《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而言,它填补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市县“一把手”离任监督的制度空白,诸如原湖南省株洲县县委书记龙国华在即将调离时,突击提拔调整100多名干部;原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县长杨永晖离任前,突击提拔调动115人等腐败现象正是由于对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使其钻了政策漏洞。此项制度与其他党内法规共同构建起从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到违规失责追究的闭环监督系统。在落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离任必检查的制度,特别是对拟提拔使用的,要将相关检查情况如实写入考察材料,作为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继续完善倒逼机制,把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自身的进退流转挂钩,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用人权。

3.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四项监督制度的政策规定,增强其操作性,并将检查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带头落实制度要求,坚决抵制违反制度的行为,按照有错必究、惩过相适的原则,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坚决纠正用人失察失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改变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消极认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之所以出现监督虚化、监督疲软、监督不到位现象,首先与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对制度规定的监督工作存在一些消极认识相关。从监督主体方面看,有关监督职能部门在对上级、同级的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过程中,尤其是对上级“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实施监督时,往往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由此对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一般群众等其他监督主体,则认为监督只是一种摆设,不可能产生实际成效,对参与监督缺乏积极性。从监督客体方面分析,被监督对象往往认为监督是对组织部门和上级领导的不信任或找麻烦,由此对接受监督缺乏一种平和、开放的心态,甚至会设法规避监督。由于对监督认识的不完整,监督工作很难深入实施,产生不实监督、监督乏力、缺乏权威等问题,导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中的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滋生蔓延,良性的监督氛围也很难形成。

1.以开放的心态看待监督

通过宣传教育使受监督对象自觉地接受监督、配合监督,树立开放的监督心态,使监督贯穿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而不是把监督工作视作党委、领导的事,当作软任务,应形成监督是对工作促进的理念,真正把来自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当作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监督客体应充分认识到监督并不是对领导干部的不信任,而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必备环节,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

2.强化监督主体的责任意识

监督主体应熟悉相关监督制度及政策,通过学习培训以及党风、廉政教育,确立正确的监督观。负责监督的领导干部应将监督工作当作自己的职责所在,克服畏难情绪,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勇于监督,不断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克服“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会影响到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等不良心态,逐渐形成主动、自觉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新认识。

3.提高群众监督意识

监督效力的强弱,与参与的广度相关,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如果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监督的效力就难以提升,群众的参与程度越低则监督效力就越容易丧失。因此,需要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对相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宣传,逐步强化群众的监督意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是自己的民主权利,这项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与自己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进而营造一种勇于监督、乐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密切关注来自群众的各种监督信息,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积极动员和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中来,促进监督效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高永祥.构建监督一把手选人用人的新机制[J].领

导科学,2004,(15).

[2]潘其胜.强化“带病提拔”责任追究的对策探讨[J].

上海党史与党建,2007,(01).

[3]赵泽虎.论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权[J].

政治与法律,2007,(06).

[4]姜保周.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1,(02).

[5]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

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0-01-14. [6]刘建生.关于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思

考[J].探索,2010,(04).

责任编辑:周俊

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 施 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本人系统地学习了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认真学习了局党委及金石镇党委关于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每、第二阶段的工作方案,通过学习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我认真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等各方面做了深刻剖析,找出了自己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下步措施,努力提高自己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学习方面。理论学习不够。列宁曾经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我们的事业就一事无成。由于自己在工作中,忙于事务性工作,缺少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放松了学习,作为一名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者,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既要学习业务知识,又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如果不深入系统的学习,必然会导致思想认识上上的偏差和工作实践的失误。 ⒉工作方面。一是自己的领导艺术和驾驭全局的水平还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的转变,自己感到站在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还需

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角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服务范围内的村社基本情况还不能做到了如指掌。决策分析还欠缺第一手资料,和同志们的思想交流做得不够。今后我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服务范围的工作动态。 ⒊作风方面。我多年来始终在村建规划所工作,养成按程序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对待工作有时默守陈规,创新意识不够强,争先创优意识不浓,在工作中缺乏深入扎实和具体的工作过程,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多,个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的少,缺乏拓展思路和工作范围,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工作激情不够。 ⒋廉政勤政方面。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廉政勤政,必须按《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去做,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自己在思想道德上的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绷紧,自己认为:在现今市场经济的社会中,只要廉政建设上不出大问题,有点小毛病无所谓。有了这种想法,所以有时接受一些朋友的吃请。 二、今后的整改措施 结合这次学习,我个人感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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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xxx省xxx系统 各级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xxx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

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xxxx”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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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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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根据《总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一)董事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章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知识水平,善于运用公司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公司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总部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管理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勤恳恳,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员工,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公司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副主任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二)提主任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提任厂长级职务的,一般要在主任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公司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工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主任、副主任)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管理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行政人事部、总经办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充分听取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总经办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范文

长坝乡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乡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公开推荐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前公示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包村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乡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乡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乡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题含答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奖竞答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50分)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4.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6.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

干部作风整顿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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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整顿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干部作风整顿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文章标题:干部作风整顿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在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活动目的,在认真学习理论、深刻分析党性的基础上,联系个人工作实际,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特制定本人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以个人实际行动实现“岗位创优质,工作当先锋”的承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习劲头不够足。今天学点这、明天学点那,结果什么都懂点,什么也不精,学到的知识不系统、不深不透。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很高,讲起来一套,落实不到行动上。 2、创新意识不够强。看待具体工作习惯使用书本,不善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倾向,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 3、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甚至自以为是,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个人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较差,在处理问题上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4、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同事中间不敢大胆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愿公开自己的观点,因为勾通少, 第2 页共5 页

也不敢大胆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没有竭力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自我要求不够严。 5、待人接物不够细。待人接物大大咧咧,不注重细节、小节。认为不对的、看不惯的人和事,恨之有过。性子急,有时候说话不仔细考虑,直来直去,让人接受不了,甚至造成误解。 三、整改的目标 1、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拥护者、实践者。 2、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 3、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争做学习的先进、守纪的表率。 4、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务实、开拓、拼搏、创新的工作作风,以廉洁、规范、公正、高效的工作标准,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优秀业绩。 四、整改的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系统地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 二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自己的业务知识,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是经常学习规章制度。经常地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新修订,年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破格提拔干部的; (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三)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第五条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六条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问题研究

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问题研究 2010年11月05日09:26 来源:中直党建网 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干部监督机制。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了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但分析现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六个方面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干部监督工作的刚性要求与监督主客体思想上模糊认识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监督工作要求监督主体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监督客体要自觉接受监督。但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首先是监督者的认识不到位:认为监督主体虽然处于主动地位,但受同体监督的影响,难以无所顾忌实施监督,监督的主动性不够,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应付、应急的状态;其次是被监督者在思想上也存在一些片面的模糊认识:一是“无用论”。认为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同级监督同级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二是“束缚论”。认为监督束缚了干部大胆、放手工作的手脚,束缚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阻碍经济发展;三是“失威论”。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同级监督是与自己过不去找别扭,下级监督是让自己丢面子,失去“威信”等。认识的模糊,在很大程度造成了干部监督工作效力难以充分地发挥。 2、干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与监督手段软化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重

要职责,责任重大。但多年以来,组织部门开展干部监督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主要是谈话诫勉、函询回复、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督查等。与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相比,监督手段相当软化,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形式单一,程序上不够严格,“手工操作”成分较大等一些缺陷和不足。比如,对一些领导干部每年的真实收入情况及其家庭财产;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是否经商、办企业以及领导干部本人是否利用职权提供便利情况;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中、社区和家庭里的表现等情况,没有有效的手段去监督,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不好掌握,上级有关部门也难于掌握,必然导致监督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难以与干部监督工作的重大责任相适应。以致于出现“上级监督不知情、同级监督难进行、下级监督等于零”的现象。 3、干部监督工作的外延扩大与监督时的“单兵作战”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干部的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日益增大,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域也随之拓宽,也就是领导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的监督就行使到哪里。但是,目前基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人手不够、力量不足。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是“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整体合力尚未形成,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实践证明,干部监督工作仅靠“孤军奋战”难以奏效,需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法制监督并举,实现干部监督“叠加效应”。 4、干部监督方式的单一性与干部选任机制多元化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种形式干部选拔任用的机制不断探索出台,用现行的单一型的干部监督方式去监督很难起到监督作用。干部选拔任用如公选制、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等,已经构成了多元化的选任机制,而干部监督的方式仍然单一,难以适应。加之,一些监督追究的政策还不够明朗,比如用人失察、失误界定的标准和责任追究的办法等尚不明晰,从而造成对一些单位用人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难于认定和追究具体人的责任,只好采取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做法,事实上谁的责任都未被追究,也就是“集体决策,都不负责”。

纪律作风整顿自我剖析及整改措施

纪律作风整顿自我剖析及整改措施 太白河镇中心小学:李永恒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我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听取别人意见,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

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w w w.5y K J.Co m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 则是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党组织在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 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 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 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 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功底,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现实问题;(二)坚决执行党 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 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 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 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014年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 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习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我区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 通报县处级、厅级干部在廉政建设、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县处级、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已查处情况和违反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的情况; 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 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

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审计厅、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有关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可列席参加。 第四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部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第五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个职能处室为联络处室,其处室负责人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员。 第六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的安排,综合整理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除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第七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 召开联席会议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收集整理通报交流的有关问题,将有关材料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 召开联席会议时,与会人员就各自单位收集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情况书面或口头进行通报、交流,集体进行讨论研究。 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会议召集人就议定的事项审定和签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分别落

干部作风整顿整改措施.doc

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 整改措施 通过近期的干部工作作风整顿。我学习了许多的法律法规。对照《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我觉得自己的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问题一: 缺乏全局意识,有本位主义思想。对于自己的工作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于学校的其它工作总觉得应是各司其职,各管一摊,不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就漠不关心,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只想自己拥有一个平静而单纯的生活环境,惰性心理十足,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自私的本位主义思想。 存在原因: 思想觉悟不高,认识不够。一直以来,总认为我一个普通教师只要教好书,上好课,管好学生不出问题,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工资不会被扣就万事大吉了。国家大事与我无关,与我一个普通教师无关,天踏下来有领导顶着,事情布臵下来了,有同事一起扛着,国家大事是领导们关心的事,少我一个人关心,地球照样转,由于有这种思想作崇,从心底里从来没有想过向党组织靠拢,从来未向组织忽视政治学习,记笔记也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整改措施: 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无私奉献社会。进一步转变作风,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脚踏实地、扎实苦干,深入学生学习的一线,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实际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关心学生的生活学习等紧迫问题上,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问题二:

工作中存在“庸”的问题。工作缺乏主动性,思想僵化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对于领导交给的工作,我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但从没有积极主动地想一些更好的办法,思想僵化教条,考虑问题“怕”字当头,怕出问题,怕找麻烦,怕 主观愿望与结果相悖,事事求稳妥,工作方法陈旧,遇到问题绕开,为人做事庸庸碌碌,没有新的起色。 存在原因: 缺乏积极进取精神。总喜欢看自己感兴趣的书籍,教学业务方面的书籍看 得较少,先进的教学思想、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吸收的不多。总认为那些业务 书籍看起来枯躁无味,而且认为自己的教学模式已经形成了,一时是很难改过 来的。或者实在要改时,也不是我一个人要改,跟着大家一起来。若真到不适 应教学要被淘汰时,也不是我一个人被淘汰,何况我还不一定被淘汰。真要被 淘汰的话,恐怕也还要几年时间。因此,就存在着一种不着急的心里。备课欠 深钻教材,懒于思考教学方法,疏于练习教学基本功,就连在教学中碰到模棱 两可的知识或难题,也懒的去查阅相关资料,而是寻求切径——问同事。然 而,某些问题同事也是模棱两可地回答。至使教学方法老化,语言表达欠精 炼,普通话欠标准,业务疏浅。 整改措施: 分清主次,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安排工作。 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坚持上下互动 ,协调一致 ,取长补短 , 把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在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 ,贯穿于自己的实际行动工作的各个环节。狠抓当务之重 ,分清主次 ,区别轻重缓急 ,集中抓好影响全局、关系根本的重点工作。在观察问题、处理工作时,不只埋头于具体事务,与自己的实际行 动其他工作的大局联系起来,站在大局的高度思考、谋划、运筹和行动,做好 各项工作。 问题三: 工作中存在“差”的问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一 种盲目的满足感,总认为只要服从组织的安排,尽力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没什么 大的闪失,没什么差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可以了,从来没有向那些业绩

干部监督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阿拉力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开展如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活动,对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

性和分散性,采取什么方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也有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乡党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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