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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1]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1]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1]

广东爱婴岛儿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爱婴岛儿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审计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内部审计,以加强和改善内部监督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对象为公司及公司直属单位和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状况、经营管理活动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审计部为专设机构,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五人。审计部专职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进行独立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扰。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且须取得与职业相称的职业资质。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审计部的具体职责:

(1)根据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对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核;

(2)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以保证公司资产和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司资产的分布情况及存在结构进行评价,对公司的资金运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价;

(3)审核公司的各种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公司上市后定期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5)对重大投资项目、购入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

(6)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

(7)对采购与付款、后台收入、前台/批发销售与收款进行专项审计,并作出相应的评价;

(8)对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的审查;

(9)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对本公司重要岗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1)评议公司年度计划的制定情况;复核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综合考评情况;

(12)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对认为会给公司的未来造成重大经济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专项监控。

(13)董事会交办事项;

(14)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并负责保管。

第九条审计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流程;

(2)负责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目标和审计工作范围,并组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有序地进行各项审计工作;

(3)负责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公司管理层及被审部门进行沟通;

(4)负责组织人员编写内部审计报告、财务分析评价书;

(5)负责对当年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写管理建议书,提交董事局;

(6)负责对审计处理流程中的相关环节进行监控;

(7)负责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计划及工作做出日常的督促、监察,按季、按年做出公正评价;

(8)负责组织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

(1)配合部门负责人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流程;

(2)根据已拟定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进行现场审计;

(3)根据审计情况,收集相关的事实依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形成相应的审计意见;

(4)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相关的审计报告及意见、建议;

(5)根据审计报告及意见,负责编写相关审计意见处理书;

(6)负责跟踪审计意见的具体处理,保证意见的及时处理及信息的及时反馈;

(7)建立、健全审计部的审计档案,保证资料的及时归档,并负责管理。

第四章工作程序和制度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程序:

计划阶段

(1)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公司战略和具体情况,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专题会议批准后实施;

(2)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将任务分解至月及各审计工作小组;

(3)年度计划外的审计项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根据月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项目;

(5)实施现场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同时拟定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现场阶段

(1)审计小组进驻工作现场后,首先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召开审

计进点会,确定审计日程安排、人员配合、资料提供、必要工作场所等;

(2)内部审计人员采取恰当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

(3)按照要求编制工作底稿,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予以支持审计报告内容,审计证据的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录音、录像、照片等;

审计报告阶段

(1)审计小组根据审计事实、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审计部负责人审定后发送被审计单位;

(2)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意见应逐条核实,并完善审计报告,形成审计报告初稿,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代拟审计意见书;

(3)审计部负责人将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意见书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核,经审核后形成定稿和审计意见书;

(4)审计负责人组织审计小组送达审计意见书,并组织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专题会议,形成会议决议;

(5)审计小组跟踪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反馈其执行情况;

(6)审计小组整理、装订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纳入审计档案管理,项目结束。

后续跟踪阶段

(1)审计小组根据会议决议对被审计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并对执行情况定期汇总报审计委员会,并抄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2)特殊情况有必要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二条根据董事会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总部及公司直属单位财务部门应在每月7日将财务快报和相关分析资料、每月10日将相关月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和有关文件、资料,每年度/季度财务计划、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和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至审计部。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要求报送董事审计委员会,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 年。

第十八条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自我评价报告在董事会审计委员通过后应当报送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自我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计部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条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上市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4)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5)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二十三条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4)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5)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2)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4)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

(5)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6)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7)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十六条公司上市后,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

(3)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4)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二十七条公司上市后,审计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在审计业绩快报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加强审计人员的在职培训与后续教育,审计部应不定期的组织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第二十九条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第五章权限

第三十条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具有如下工作权限:

(1)审计部可以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

(2)提请召开与审计有关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公司有关例会和参加公司相关经营会议;

(3)公司有关部门和下属公司编制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部;

(4)审计部向董事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

(5)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有权随时调阅或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或提供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会议记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财务收支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等会计资料;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6)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察看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

(7)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阻挠、妨碍审计工作,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及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并报告公司董事会;

(8)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

(9)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冻结资产等临时措施,下达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意见书。

(10)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出处理建议;

(11)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审计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部报请公司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依

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报请公司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等行为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有关规定,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广东爱婴岛儿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633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

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 5内部审计人员 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7附则 附件:审计文书格式

1 总则 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

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XX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1.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A. 2018年1月12日 B. 2018年3月1日 C. 2018年5月1日 D. 2018年5月12日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 A. 监督和评价 B. 监督、评价和建议 C. 监督和建议 D. 评价和建议 3.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目的是:* A. 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B. 保障全体职工利益 C. 为社会审计组织提供服务 D. 保护内部审计部门的利益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 A. 独立客观公开保密 B. 独立客观廉洁胜任 C. 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D. 诚信客观胜任保密 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直接领导,应当是:* A. 总经理 B.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C. 财务总监 D. 监事会 6. 下列关于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总审计师。 B.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C.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D.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总经理或纪检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7.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下面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B.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C. 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D.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8. 首次明确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是:* A.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 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局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状况,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设立局审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或经济、财会、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本行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 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专(兼)职审计人员在没有违法、失职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任意撤换。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法律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护内部审 计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组织对本局及局属各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内审监督: (一)制定适合本局内部监督管理要求的各种常规性内审、专项内审和绩效内审制度和办法(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效益,资产运行状况及质量; (三)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决算(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四)本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领导人离任及任期经济责任情况; (五)投资效益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 (七)协调与外部审计、社会审计之间的关系,并配合其工作。加强同监事部门及纪检监察 部门的工作联系,互通有关情况和资料,必要时协同开展工作; (八)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审计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将有关审计事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等;(二)参加本局及局属各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各科室、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医院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制定2016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一、开展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审计工作。主要审查2014年、2015年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预算、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领发料和退料、付款等环节的相关内控制度;审查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是否按计划或预算购进,招标采购过程是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查毁损报废的医械设备及材料是否按规定报批处理,计价是否正确;审查卫生材料加成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二、做好东院区、桃园分院、武装部分院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其审计对象包括各分院会计资料、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目的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三、继续进行医院绩效工资审计工作。依据《2016年综合目标绩效管理方案》及相关规定对全院各科室、分院的科室核算情况,绩效工资计提、发放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四、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审计工作。审查临床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重点审查自立项目收费,漏收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内容;审计科每月抽查五份出院患者病例,检查住院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门诊及医技科室收费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责令整改。不定期组织医院兼职物价员物价收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五、继续做好基建项目及维护维修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招标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六、加强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部单位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合同审计是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将对经济合同的可执行性、合法合规性及履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 七、按照医院《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要求做好巡查准备工作。具体重点审查特需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特需服务项目内容是否明确。 八、做好2016年度日照市政府拖欠工程款中我院应付工程款审计调查工作。即每月25号上报拖欠工程款累计清欠情况。 九、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临时工作。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标包括: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效落实;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本银行战略目标。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并对上述职能履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内部审计活动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监管评估。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八条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应根据本银行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充足、稳定的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并列入财务预算;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考核,并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第九条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其授权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批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监事会对本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审计方面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应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内部审计资源充足到位;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业

审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储备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内容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单位对财务业务的需要;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4、计算机核算的管理权限和控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金额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 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3、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漏缴,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假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 2、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各项支出有无会计失真现象; 4、各项支出有否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有无浪费现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象; 2、有无长期挂帐问题,对长期无法收回及支出项目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核销手续是否完善;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各项负债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2、负债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算是否及时,帐务处理

医院内审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桂卫规财[2003]120号《XX区卫生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目的是促进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三、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医院中心工作为重点,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院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一、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XX卫生厅XX卫规财[2003]120号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审计科。 二、我院审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院长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所必需的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审计科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最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最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简介: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内容: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内部审计,银行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街道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全资国有、国资参(控)股企业和享受政府专项扶持政策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对本区域内村(居)及民营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和审计监督;对本区域内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指导服务监督。 第三条街道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计办公室,具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由街道经发办、城建办、财政办等人员组成。 第四条审计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办公室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规定的职权、程序,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第五条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障审计办公室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审计办公室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 第 2 页共 11 页

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和后续教育制度。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对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对所办理的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和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审计办公室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单位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碍审计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内审人员。内部审计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审计办公室应当依法或按照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履行下列审计职责: (一)负责街道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负责起草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有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 (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四)审查本单位及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 3 页共 11 页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 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 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 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66号(3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和省联社《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稽查、监督和评价活动,是本行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状况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系统、规范的检查、监督和评价,促进我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规范、有序运行和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行审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业务上接受省联社审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认真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章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本行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第七条本行独立设置稽核部并按照员工总数不低于1.5%

的比例配备审计人员。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具备审计、金融、财会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与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能力。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熟悉农村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稽核部总经理应具有六年以上审计、财会、信贷或支行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审计师或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道德及职业准则。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开展时,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回避。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得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九条审计人员需参加由省联社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条审计人员待遇应不低于本行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审计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稽核部总经理的调整应及时向省联社报备。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参加后续培训,提高素质,鼓励取得审计师、会计师等相关业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第三章审计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稽核部负责对本行辖内业务经营、财务会计、内控、预算管理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审计监督以及对本行重要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doc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 1-绵阳燃气集团[2018年第53号]绵阳燃气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加强集团公司各部门控制、支行、子公司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环节,加强财经纪律,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审计署2018年1月12日修订发布的《内部审计规定》,对绵阳燃气集团公司2016年[6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集团公司审计部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和内部审计职业标准,做到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保密性。其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性、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集团公司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涉、干涉。 第四条经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审计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第二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内容第五条集团审计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收集各部门生产经营环节的数据。第六条集团审计部应履行以下职责:(1)对集团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审计。 (2)审核集团合法性得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相关经济活动、合规性、真实性。 (3)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外包工程

计价审核和价格执行审核。 (4)审核和评估本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5)集团得分、3米的子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考核。 (6)集团成员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方针、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核范围、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审核时间、参与部门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应分步实施。第九条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审计任务。第十条集团审计部应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整改责任,并按照绵阳燃气集团2017年[21号文件要求做好档案审计工作。 第三章审计方法第十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方法具体分为: (一)直接审计:审计部门对被审计事项直接进行的审计检查。(2)联合审计:由审计部牵头,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对审查事项进行审计。(3)委托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当内部审计人员不足或项目审计数量超过规定限额时,审计部门应报集团公司批准,并从集团公司的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4-第四章审计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在实施审计工作前,集团审计部应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及集团内配合和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发出审计通知。对于特殊审计事项,审计通知可以在审计期间送达。受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企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企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五条企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1.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核算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关联协议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股东权益及股利分配,核实公司的净资产,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项公积金的增、减变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事项。 (四)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查分析各种资金的占用和周转情况以及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开展各种专项审计 1.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审计各下属单位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年度奖惩的兑现,审计公司各级领导离任前的未了经济责任。 2.对严重侵占公司财产,严重浪费及其他违反国家和公司经济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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