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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系统强化班知识产权讲义—曹新川

2012年系统强化班知识产权讲义—曹新川
2012年系统强化班知识产权讲义—曹新川

2012年系统强化班讲义

知产

曹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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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知识产权法周末班授课讲义

作者:曹新川

第一部分:著作权法

专题一 著作权的客体

一、

作品的概念(略) 二、

构成要件:

特别提示:

二、作品的种类(一般了解)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专题二 著作权的主体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

(一)作者

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自然人行为能力状况的限制(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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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真题演练】:

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60,多选)

A .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

B .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

C .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D .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二)继受人

继受著作权人包括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受让人和国家。

(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1 (考点)

整理、注释,但不限

于此。

【真题演练】:

李某于2006年8

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卷三20题,单选)

A .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 .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 .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 .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1.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为合作作品。而不是其他性质的辅助活动。(考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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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真题演练】: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19题,单选)

A .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 .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 .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 .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1.汇编作品概念

五、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考点),

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分类及著作权认定

1.单位作品权。

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认定(考点)

八、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黄金考点)

九、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行使著作权。

【难点解析】

一、传记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认定?(考点)

【真题演练】: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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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谁所有?(2006年卷三17题,单选)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二、领导讲话的著作权如何认定?(潜在考点)

专题三 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一)发表权

★发表权有两个特点:

第一,

(考点)

第二,发表权难以孤立地行使,而须借助一定的作品使用方式

特别注意: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

,(黄金考点)

(二)署名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一)使用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

3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考点)

【真题演练】: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卷三64题,多选)

A .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 .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 .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 .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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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考点)

5(考点)

重点考察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

7

.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二)许可使用权

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的法律形式为许可使用合同。(考点)

(三)转让权

三、 著作权转移

著作权转移包括继承和继受。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

专题四 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一)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

1(考点)

2(考点)

3

(考点)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

5

6

发行;

7

8

9(考点)

10.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黄金考点)

12(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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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

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002-3-54,多选)

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 .出版杜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二、法定许可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法定许可使用包括以下情形:

1.报刊转载摘编。(考点)

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录制录音制品,(考点)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3.

广播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黄金考点)

4.教科书。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真题演练】: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15题,单选)

A .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 .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 .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一)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二)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单位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不再保护。

(四)作者身份不明作品使用权的保护期

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按不同作品类型分别确定保护期。

(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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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 邻接权

一、邻接权的概念

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出版权

出版者的权利

1.版式设计专有权。该权利保护期为10年的12月

31日

2.专有出版权(考点)

三、表演者权

(一)、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二)、表演者具有以下义务:

,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考点)

四、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1 2

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黄金考点)

如图所示:

录 像

出租 复制、发行、网络传播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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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录 像

出租 复制、发行、网络传播

(图二)

五、播放者权

1.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

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如图所示:

总结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

1、播放未发表的作品

2、播放已发表的作品

3、播放已出版录音制品

4、播放电影、类似电影

5、录像

【真题演练】:

1.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曲。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63题,多选)

A .郝某演唱《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 .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该歌曲应当征得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C .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郝某同意

D .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南极熊唱片公司同意

2.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 ,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 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65题,多选)

A .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 .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 .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 .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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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赔偿额

特别提示: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考点)

第二部分 专利权

专题一 专利权的主体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委托发明的归属

(黄金考点)。

三、合作发明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考点)

四、受让人

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后,如果获得了专利,那么受让人就是该专利权的主体(考点)

【难点解析】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 (考点)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考点)

【真题演练】: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65题,多选)

A .甲公司

B .乙

C .丙公司

D .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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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 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二、实用新型

三、外观设计

四、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违反国家法律。(考点)

2.违反社会公德。

3.妨害公共利益。

4.科学发现

。(考点)

5.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6.7

.动物和植物品种。

(考点)

8.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真题演练】: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2002年卷三53题,多选)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专题三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

一)新颖性。

现有技术,

所知的技术。抵触申请,是指如果在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则在先申请就称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特别注意:丧失新颖性的三种例外(黄金考点)

1

2

3(二).创造性。

和进步。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一)新颖性

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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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能够在工业上批量生产。

(三)富有美感

(四)

专题四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一、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优先权有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之分。

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时享有的优先权。

二、专利申请的审批

(一)、发明专利的审批

初步审查——早期公开——实质审查——公告授权

(二)、“早期公开”阶段的临时保护

(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

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三、专利的复审

复审委员会对其专利申请进行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考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难点解析】

宣告专利无效决定的效力

,,者部分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黄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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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

首先,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特权;

其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

【真题演练】: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15题,单选)

A .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 .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 .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 .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同著作权和商标权一样)

(三)转让权

二、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三、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的限制有两类:一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二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一)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主要掌握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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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

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3年卷三40

题,多选)

A .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 .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 .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 .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难点解析】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黄金考点)

第一,

第二,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的,

视为侵犯专利权。(黄金考点)

第三,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或领空,为运输工具其自身需要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

利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的许可,不构成专利侵权。

第四,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专题六、专利侵权行为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考点)

等)。(考点)

【真题演练】: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3-18,单选)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b5832601.html,/u/137193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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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0万元

B .250万元

C .300万元

D .500万元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

(同著作权和商标权一样)

(

与商标法的规定一样)

第三部分 商标权

专题一 商标概述

一、 商标的种类

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

【真题演练】:

“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2006年卷三63题,多选)

A .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B .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C .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D .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专题二 商标权的取得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考点)

(考点)

(二)自愿注册原则

(三)优先权原则

因首次申请而享有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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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种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因首次使用而享有优先权,是指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办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 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商标的禁止条件:★★★★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主要内容有:

【真题演练】: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2005年卷三60题,多选)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2.绝对禁止条件 (1)(考点)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考点)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考点)

3.相对禁止条件。(通用/直接/无特征)

(1)(考点)

(2)(考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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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

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用权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禁止权

范围大于专用权,还包含相似的情形也禁止使用。

三、转让权

①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③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四、许可权

(考点)

被许可人

三、续展权(考点)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后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并维持专用权的,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0没有次数的限制。

如图所示:

专题四 商标权的消灭

一、注册商标的注销

包括下列情况:

1

2

3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注册商标的撤销

1.注册不当的撤销。

注册不当商标可分为两种情况:

(1)、商标本身不具备注册条件。

(2)、因商标注册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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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真题演练

】: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3-17,单选)

A .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B .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

C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

D .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难点解析】

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考点) (同专利完全一样)

因注册商标争议或注册不当而被撤销的,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给予赔偿。

专题五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1.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考点)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考点)

专题六 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1.拒绝注册或撤销注册。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容易导致混淆或者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2.禁止作为商号登记。(考点)

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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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四部分 知识产权归纳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

1、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特别程序(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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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上线

近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下称预审管理平台)在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启动上线仪式,并将逐步在全国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 预审管理平台具有全流程、智能化、可定制、云服务等特点,集电子申请、注册备案、专利申请快速预审、自动分类、复审无效请求快速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处理快速预审、征信管理、智能辅助审查等功能于一体,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能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的统一政务服务。 据介绍,预审管理平台主要分为电子申请系统和保护中心预审管理系统两部分。电子申请系统主要是为申请主体提供注册备案、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及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的请求窗口;保护中心预审管理系统主要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注册备案审批、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预审审查以及报表管理功能。 “我们公司提交的专利申请较多,而且大部分都不是批量的,以前提交一件申请就要跑一趟,时间成本投入很大。现在保护中心使用的这个系统,各流程都标注得清晰明了,我们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节省了大量时间和人员成本,同时也便于我们管理和监控所提交的专利申请。”一家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在使用了预审管理平台后给出了较高的评价。 同时,该平台也有助于预审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预审管理平台对我们的工作帮助很大,丰富的角色配置使我们每位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案件流转高效准确,智能辅助审查功能可以快速定位问题,提高了审查效率,也保证了预审审查质量。”一位预审员如是说。

据悉,预审管理平台是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经走访调研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基于保护中心的实际需求,历时1年开发完成。预审管理平台致力于为保护中心和申请主体搭建一个预审管理的云服务平台,为保护中心提供标准化的预审管理流程,并解决分散建设带来的各种差异化问题。同时,预审管理平台也致力于构建一个各保护中心预审业务的数据中心,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制定、业务管理起到决策支撑作用。 今后,基于保护中心的业务需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会引入更多的智能化手段,实现智能辅助检索,提高预审员的审查效率,并和局相关业务系统或数据相结合,力争解决保护中心信息孤岛的问题和瓶颈,实现数据和业务的集中管理以及对公众的一站式申请服务。在快速维权方面,中国专利信息中心还将为保护中心的维权援助、投诉举报、假冒和侵权案件的执法维权等业务实现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保护中心对快速维权的电子化管理和流程监控;在产业导航方面,以专题数据库建设、高效智能的专利分析展示为抓手,为各地的产业预警、专利导航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及服务;在高价值专利运营方面,以整合现有专利运营平台为基础,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运营为目标,协助保护中心盘活区域产业,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区域经济增长。 未来,该平台将从保护中心的职能出发,实现从产业导航入手,以快速授权、确权、维权为抓手,提供一整套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于更多保护中心及公众。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置顶本办法,以供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遵守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此外,公司以外的相关人员亦不得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2.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明创造:包括新产品、新配方、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及其改进; (2)科学作品:包括科学著作、研究报告、录音制品、录像制品、摄影作品等; (3)科学发现和新实验方法; (4)计算机软件;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书;(6)科学数据:包括科学实验数据、地质资源勘探数据、大气与海洋测量数据等,以及各类项目的立项报告和总结,各类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7)植物新品种、菌种及基因; (8)______公司名称和所属单位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徽标等,以及不为公众所知的、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技术、管理、市场及资金等商业秘密。 第三条主管部门 公司______部负责公司所有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对有自主产权及有协议的科技成果具有管理、监督、实施、转化及宣传、收费等权力,具体职责包括: 1.草拟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2.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接受员工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和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的专利申请、新品种保护申请、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登记等产权确认工作; 5.负责公司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工作;6.调解、处理有关公司知识产权争议; 7.审查有关公司知识产权合同; 8.负责公司科技合同的登记、整理和归档; 9.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入账、分配及奖励和处罚等事务; 10.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事务。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附件5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一、研发单位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经过长期的、深入企业一线的调研,携手广州红帆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软件产品。 二、系统作用 产品主要是提高用户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能力,促进其技术进步和成果产业化。以专利信息管理为核心,面向商标、版权和成果管理,提供与上述方面相关的信息资料录入、过程跟踪监控管理,历史资料复合查询,并能基于方便的、标准的方式提供打印、输出,以及其它高级支持功能。 三、功能特点 (一)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 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沟通无界,让用户日常工作更有效率,更井井有条。 (二)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自动化、透明化 用户处理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自动化,尤其是处理专利申请业务,不再需要非常了解专利申请流程,不再需要

查询手册,可以根据各种提醒完成专利申请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三)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规范化,一体化 系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流程、费用、期限来设置,使申请、管理等流程符合法律规定。另外,将多种知识产权管理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四)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强大,方便、灵活 系统自带各种查询、统计功能,如专利申请年度、申请类别、期限、费用等均可进行查询、统计,并生成各种统计图表。对专利投入占科技投入、专利产品销售量占企业总销售量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自动生成专利评估体系雷达图,一目了然。 (五)兼容性强 系统可以将其它格式的数据导入,也可以将系统自身数据导出,转存为其它格式。 四、版本 网络版(基于.net平台及SQL数据库的B/S架构) 五、系统安装软件环境 服务器端操作系统:win2000 server以上 服务器端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 2000企业版 客户端操作系统:win2000/winxp以上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

知识产权法讲义打印

第一章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总论)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直接支配其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垄断性民事财产权。 (知识产权——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1知识产权原则上是财产权,只在著作权有所例外。 2知识产权是支配权和对世权,这一点使得知识产权与物权相同而与债权相区别。 三、特征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这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的原因所在。具体而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而商标权的客体则是商标。 2专有性,又称之为垄断性,即同一智力成果或者商业标记上只能有一个知识产权。例如两个以上的人作出同一种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人以专利权;两个人就同一类产品就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只能为其中一个人注册而不能为两个人均进行注册。 3地域性。地域性的含义有二:其一,知识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这种地域性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而逐渐消失;其二是知识产权的授权和转让是与地域相联系的。即知识产权的授权和转让必须明确地域范围,仅授权某些地域范围内行使知识产权,那么被授权人超出此地域范围行使该项知识产权即为侵权行为。 4时间性。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过了这一时间该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就进入公共领域由全人类共享,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地加以使用。不过商标权的时间性纯粹是基于管理上的需要而设,商标所有人可以不断地续展。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范围 一、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司法考试考的就是狭义上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知识产权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合称为工业产权。司法考试中所考查的知识产权主要是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因此我们下文的讲解将全部围绕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而展开。 二、广义上的知识产权(略) 第三节知识产权立法 一、国内法(了解)—— (一)著作权法(二)专利法 (三)商标法 二、国际公约 (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商标+专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于1883年正式通过,我国则是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缔约国共同组成保护公约产权联盟,联盟组织由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国际局组成。 巴黎公约确立的基本原则有: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公约——文学作品) (三)《世界版权公约》(四)《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五)《专利合作公约》(简称PCT) (六)TRIPs协议 TRIPs是世界贸易组织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简称,是所有知识产权公约中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的国际公约。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不但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则全部纳入,该协定还将已经胎死腹中的《华盛顿集成电路条约》等其他四个国际公约的内容也纳入了其中。 第四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原则 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TRIPs协议为主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确立了下述原则,要求各个公约国必须遵守: 一、国民待遇原则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各成员国法律必须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以与本国或地区国民同样的待遇。如果是非成员的国民,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也可享受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首先提出的,TRIPs协议予以了肯定。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某缔约方或非缔约方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缔约方。该原则是由TRIPs协议将其引进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与国民待遇原则不同,国民待

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篇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详细工作安排 知识产权部门 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形成文件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形成文件确定知识产权的有关职责,权限和有效沟通。形成文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形成文件 贯标工作培训: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清单,并进行调查整理 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自我评估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自查摸底 编写知识产权 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 规划文件系统,列出主要清单 编写知识产权手册 编写知识产权管理文件 编写记录文件模板

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 指导各部门形成知识产权活动文件 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形成文件 进行内部审核,形成文件 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管理: a)建立知识产权分类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 b)知识产权评估程; c)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d)知识产权权属放弃; e)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 研发部门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运行文件的记录 知识产权的获取 a)根据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b)在获取知识产权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 c)保持知识产权获取记录; d)保障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5、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人事部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运行文件的记录 4、规定知识产权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5、教育与培训 ·规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组织全体员工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6、人事合同(要点:在必需的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内容) 通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守秘密条款;明确发明创造人员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必要时应约定竞业禁止和补偿条款。 ·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 ·对劳动者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

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的要求以及《“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的部署,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是由高校设立并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机构。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全流程的服务,支撑高校协同创新和优势学科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条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按照“自主设立、择优遴选、重点支持”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指导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对工作突出的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经遴选和确认后认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并给予重点支持。该项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教育部科技司负责,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教

育厅予以协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一般设立在高校图书馆。所在高校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日常管理办法,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条件保障。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由所在高校任命。 第二第二章章 建建设和运行设和运行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在信息资源建设、人才培训、业务规范制定、交流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立足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需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开展工作包括: (一)承担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数据文献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建设和维护高校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平台,应用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技术,有条件的可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具的开发; (三)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重大事务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四)支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配合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集团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集团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集团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集团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集团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集团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集团(包括总部、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及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设计公司、市场资源部等负责人组成,常务副总裁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集团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集团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集团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集团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集团在法律事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法律事务部主管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详细工作安排

、知识产权部门 1、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形成文件 2、制定知识产权目标: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形成文件 3、确定知识产权的有关职责,权限和有效沟通。形成文件 4、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形成文件 5、贯标工作培训: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6、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清单,并进行调查整理 7、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自我评估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自查摸底 9、编写知识产权 10、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 11、规划文件系统,列出主要清单 12、编写知识产权手册 13、编写知识产权管理文件 14、编写记录文件模板 15、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 16、指导各部门形成知识产权活动文件 17、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形成文件 18、进行内部审核,形成文件 19、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20、知识产权的管理: a)建立知识产权分类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 b)知识产权评估程; c)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d)知识产权权属放弃; e)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 二、研发部门 1、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2、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3、运行文件的记录 4、知识产权的获取 a)根据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b)在获取知识产权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 c)保持知识产权获取记录;

d)保障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5、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人事部 1、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2、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3、运行文件的记录 4、规定知识产权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5、教育与培训 ?规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组织全体员工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6、人事合同(要点:在必需的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内容) 通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守秘密条款; 明确发明创造人员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必要时应约定竞业禁止和补偿条款。 ?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 ?对劳动者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进行合理限制 及应给予的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守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条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的数额和方式。 7、入职(要点:知识产权背景调查的目的和方式,知识产权声明的内容)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以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对于研究开发、产品线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企业应要求新入职员工签署知识产权声明。 &离职(要点:离职提醒的形式和内容,离职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义务和权利)?对离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 ?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应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V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版本V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以下简称为“软件服务SBU”。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着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所有软件服务SBU及各行业本部的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着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软件服务SBU或各行业本部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软件服务SBU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软件服务SBU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软件服务SBU均有权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后,软件服务SBU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商号和xx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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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号: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公司发布

目录 0.1 前言 (1) 0.2 颁布令 (2) 0.3 企业简介 (3) 0.4 知识产权方针、目标 (4) 0.5 任命书 (5) 1 范围 (6) 1.1 总则 (6) 1.2 内容 (6) 1.3 目的 (6) 1.4 范围 (6) 1.5 应用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6)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6) 4.1 总体要求 (6) 4.2 文件要求 (7) 4.2.1总则 (7) 4.2.3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 (8) 5 管理职责 (8) 5.1 管理承诺 (8) 5.2 知识产权方针 (9) 5.3 策划 (9) 5.3.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 (9) 5.3.2知识产权目标 (9) 5.3.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0) 5.4 职责、权限和沟通 (10) 5.4.1管理者代表 (10) 5.4.2机构 (11) 5.4.3内部沟通 (11) 5.5 管理评审 (12) 5.5.1评审输入 (12) 5.5.2评审输出 (12) 6 资源管理 (13) 6.1 人力资源 (13) 6.1.1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13) 6.1.2教育与培训 (13) 6.1.3人事合同 (13)

6.1.4入职 (14) 6.1.5离职 (14) 6.1.6激励 (15) 6.2 基础设施 (15) 6.3 财务资源 (15) 6.4 信息资源 (15) 7 基础管理 (16) 7.1 获取 (16) 7.2 维护 (17) 7.3 运用 (17) 7.3.1实施、许可和转让 (17) 7.3.2投资融资 (17) 7.3.4标准化 (18) 7.3.5联盟及相关组织 (18) 7.4 保护 (18) 7.4.1风险管理 (18) 7.4.2争议处理 (18) 7.4.3 涉外贸易 (19) 7.5 合同管理 (19) 7.6 保密 (20) 8 实施和运行 (20) 8.1 立项 (20) 8.2 研究开发 (21) 8.3 采购 (21) 8.4 生产 (22) 8.5 销售和售后 (22) 9 审核和改进 (23) 9.1 总则 (23) 9.2 内部审核 (23) 9.3 分析与改进 (23) 附录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25) 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26) 专利管理制度 (32) 商标管理制度 (40) 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 (44)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46) 知识产权奖惩制度 (51) 知识产权应急方案 (53)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7) 知识产权申请控制程序 (60)

2021年知识产权法讲义

厚大在线360知识产权法讲义 商标法 一、商标概况★★ 1.商标: 商标俗称品牌,是品牌在法律保护层面概念。潮流点叫法是LOGO。 2.普通商标保护理论:混淆理论。 商标功能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便于消费者认牌购货。 3.商标法定分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4.商标专用权 (1)仅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②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商品为 限。 5.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但受一定保护。 二、商标注册★★ (一)注册商标条件★★ 1.明显性(可以批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 2.非功能性(不得与所示商品功能性相联系)。 3.非冲突性(不得侵犯申请日前她人合法享有权利、权益)。

4.可视性或可听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组合)。 注:只有专利权能保护功能,商标、著作权都不保护功能。 (二)申请商标注册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1)可以自己办理; (2)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外国公司或个人: 外国公司或个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业务。 (三)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 2.分类注册原则 3.一表多类原则 三、商标权保护期与续展、转让与允许使用★★ (一)保护期★★★ 1.保护期: 2.原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例外:经历异议程序后核准注册,,自初步审定公示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续展★★ 1.续展期限 ①续展期。保护期满前12个月。

②宽展期。保护期满后6个月。 (三)允许使用(★★) 1.程序:允许她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允许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允许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示。 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规定: (1)必要在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上标明被允许人名称和产地; (2)被允许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质量; (3)允许人应当监督被允许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 (四)转让(★★) 1.程序:订立转让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2.限制:应当一并转让 3.时点:经核准后,予以公示,受让人自公示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影响:注册商标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商标使用允许合同效力,但商标使用允许合同另有商定除外。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鄢梦萱知识产权法讲义

2010年提高阶段知识产权法-----鄢梦萱主讲 2010第一阶段讲义——知识产权法(鄢梦萱) (1) 第一章著作权 (1) 一、著作权的取得原则 (1) 二、著作权的客体 (2) 三、著作权的主体(归属)【★】 (2) 四、著作权的内容【★】 (3) 五、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 (4) 六、邻接权【★】 (5) 七、著作权的侵权赔偿和诉讼 (6) 第二章专利权 (7) 一、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归属) (7)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8)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8)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8) 三、专利的申请与审查 (8) (一)专利申请原则 (8) (二)专利权的无效 (9) 四、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9) (一)专利权人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9) (二)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10) (三)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10) 五、专利权的保护【★】 (11)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11) (二)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 (11) 第三章商标权 (12) 一、注册商标的种类 (12) 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3) 三、商标权的内容 (14) 四、注册商标的撤销 (15) 五、商标侵权行为【★】 (16) 六、驰名商标 (17) 2010第一阶段讲义——知识产权法(鄢梦萱) 第一章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取得原则 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为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此即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要点为: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条例》第6条) 2、著作权的取得,不以是否“发表”为条件(《著作权法》第2条)。 3、“发表”,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行为(条例第20条)。 二、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一)下列表现形式均为作品(第3条/条例第4条)。 (1)文字作品;

浅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模式

浅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模式 发表时间:2019-09-22T00:29:49.0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作者:卢昌富 [导读] 摘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成立,响应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运应而生的产物。 阳江市五金刀剪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东阳江 529500 摘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成立,响应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运应而生的产物。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外观设计周期更新较快、快速维权需求强烈而专门设立的,将通过建立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大幅缩减专利授权时间与专利纠纷案件结案时间,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间将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至一个月以内,最快的只需要一周,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结案时间也将大幅缩短至一个月内。但知识产权快速维中心在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各地区的快速维权中心不一样的工作情况。而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从业者,必须根据自己工作,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模式。 关键词: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工作模式 前言 全国现在已经建设完成并开展业务工作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共有18家,虽然在工作内容、行政职能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但因为各家快维中心所在地区的差异,造成不一样的工作情况。快维中心的职能就是提高知识产权专利授权、确权、维权的工作效率,如果这三方面的工作得不到提升,那快维中心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就要反思快维中心现在的工作模式是否与当前的工作环境相适应。快维中心是提高专利授权、确权、维权工作效率的一个途径,我们应该加强管理、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问题分析与工作模式建立 1.1建立与地区发展相匹配的快维中心工作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息息相关,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的地方都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因为从近几年情况来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企业经济发展的左膀右臂,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一个企业要在经济大潮中安全航行,几乎不可能。知识产权保护的就是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而一个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必将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如果企业从知识产权中使自己的技术创新得到了保护,那企业必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这大大方便了快维中心开展相关的工作。相反,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企业从事的生产工作,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使得其对知识产权需求并不明显,因此对相关工作并不重视,造成“缺乏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更缺乏创新能力”的恶性循环,这对快维中心开展相关的工作是极其不利的。因此,在现阶段,不同地区的快维中心开展工作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主要原因是当地企业的发展程度不一样造成的。经济较好的地区,企业已经具有了知识产权意识,快维中心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帮助企业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和发掘潜在技术创新点,并使之产权化,然后再将其投入到生产领域,进而进入市场;或者在技术创新产权化后直接进行知识产权运营。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快维中心的工作重点则是给当地企业做基础的知识产权知识的灌输工作;通过不断的企业走访、调研,结合走访企业的特点,实实在在地告诉相关负责人,企业的哪方面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漏洞,将相关例子告诉他们,如果一旦发生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将会受到重大损失等等,在这一过程中,基本上就是一个知识产权“扫盲”的过程。重要的是如何能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接受知识产权这一“新事物”。 1.2 建立与地区突出工作相结合的快维中心工作形式 全国已经有18家快维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但18家的快维中心的工作量是有明显不同的侧重点。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的快维中心专利授权量和行政纠纷案件会相对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多,但假冒专利案件量的情况就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会比较多。这是由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知识产权意识决定的。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相对提前,则该地区的的知识产权意识就会相对更强,那么在该地区的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就会更多,进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会更强,因此发展知识产权纠纷的概率会更大,所以行政纠纷案件会更多。而假冒专利案件则以属于比较低端的专利侵权案件,一般发生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商场,而这种商场比较多存在于经济发展不发达的地区。因此假冒专利案件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于不同地区的快维中心,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的工作职能和内容是一样的,但工作重点要根据快维中心所在区域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只有这样,即使是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快维中心,也能利用地域的特点,发挥出快维中心应有的职能。 1.3 建立适应电商环境等新形势的快维中心工作形态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更好地解决权利人与平台之间的问题,知识产权投诉机制便应运而生。当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其可以向平台发出投诉通知,要求平台采取必要的措施;平台在收到投诉通知后,如果平台根据村料能够裁定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则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同时将投诉通知转送给被投诉方。如果平台根据材料不能确定权利人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则这些疑难的案件就会提交给当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处理。现阶段,由于某大型电商平台接收的知识产权投诉案件数量巨大,因此,该电商平台与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帮助该电商平台处理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由于案件数量每年呈现井喷式的增长,因此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又将案件分发到各省、市的知识产权局、快维中心等机构处理,这些电商案件就成了我们快维中心的日常工作之一。电商案件的处理要求快维中心必须做到“快”、“准”“狠”。“快”是处理案件的速度要快,这就要求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超强的专业知识;“准”是处理案件的准确率要高,这是维权案件的基本要求;“狠”是处理侵权的电商销售商家要刻不容缓,这是新形势新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提出的新要求。 2 结语 目前,全国各快维中心都是一个集专利申请、维权援助、调解执法、司法审判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构建了一条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绿色通道”。但在具有相同工作职能的情况下,各快维中心的工作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各快维中心是基于各地区产业集聚而设立的,相对其他地区具有独特势;因此,建立与地区发展相匹配的工作模式,快维中心的工作工涵盖从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灌输,到高端的知识产权运营,要根据地区企业的需要,给予不同的服务。建立与地区突出工作相结合的快维中心工作形式,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与快速维权进行结合,把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进行有效衔接,把工作落实到服务最需要的地方。而在新环境下出现新的工作形态,快维中心要从自身建设出发,只要具备扎实基础知识的工作人员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思维,才能建立适应电商环境等新形势的快维中心工作形态。总之,建立与各快维中心相适应的工作模式才能促进其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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