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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流程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流程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流程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流程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

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照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第一章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职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股东大会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五条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

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

第六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

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

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次。召开1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个月内召开临时 2

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时;2/3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时;1/3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10%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

以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

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10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日内发出召5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二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10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日内发出召 5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日内未作出反馈的,10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10%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10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日内发出5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日内未作出反馈的,1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10%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5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东大会,连续10%90 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十六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

公司承担。

第四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十八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

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

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十九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

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会议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二十条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通知的具体内容和通知起算的期

限。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二十一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其他明确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公司采用其他参加股东大会方式的,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并明确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

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第二十三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

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股东表决权与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五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

提交股权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代理人不限于公司的其他股东,非股东的自然人也可以成为股东代理

人。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

第二十六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二十七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

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

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二十九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

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三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

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五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六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列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

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列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30%审计总资产.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

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

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

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十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

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

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四十二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四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

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

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四十七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四十八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

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

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五十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

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五十二条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既发行内资股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会议记录的内容还应当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应当记载内资股股东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会议记录还应该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的

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应当记载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

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的期限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第五十三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

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撤销。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流程是怎样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流程是怎样 (一)会前第一项:会议筹备 1、征集议案 2、确定会议议程 (1)标题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 (4)主持人 (5)审议内容 3、准备会议文件 (1)总经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工作汇报/下年度经营计划) (2)本年度财务决算 (3)下年度财务预算 (4)准备的议题或报告 (二)、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1、短信告知 2、文件通知 3、会前提示 (三)、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资料装袋发放 3、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会议签字事项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主持人 2、审议事项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5、决议及签字 (1)企业名称 (2)开会时间 (3)开会地点 (4)参加人员: (5)决议事项或内容:现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即时生效。上述决议经下列董事签名作实。 (6)签名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6、纪要及签字7、发放征集议案表格 (五) 会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报备及披露 4、归档 二、董事会成员人数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三、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成立首次股东会议程

十全爱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首次股东会议程 注: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并验资以后,表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些实质性工作已基本结束,接着应召开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由全体出资人参加,称为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也可以说这个会议就是该公司的创立会议。 1、股东会议召开时间该会议应在股东全部缴纳的出资、并履行验资 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并验资以后,表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些实质性工作已基本结束,接着应召开一个会议,这个会议由全体出资人参加,称为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也可以说这个会议就是该公司的创立会议。 一、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二、股东会议的召集人 三、股东会议的主要议程 第一,作出成立公司的决议 成立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结束以后,股东可在股东会首次会议上作出成立公司的决议。当发现变化了的情况已不适应公司成立时,也可以作出不成立公司的决议。 第二,选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形成决议 这项工作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程序办理。如果章程中规定按表决权的大小投票选举,则应履行投票程序,如果章程中规定了其它产生办法,则按其他规定执行。 第三,指定人员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 议,分别产生出董事会正副董事长和监事会的召集人,并由董事会通过聘任经理。如果章程中规定了董事长及监事会召集人以选举的方式产生,则选举的程序和方式要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会议的决议执行,选举的结果要以决议的形式表达出来。董事会聘任经理时,也要形成决议。 (2)将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结果在股东会首次会议上公布。 第四,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股东申请公司登记 以上会议的主要议程和表决结果要作好记录,并形成纪要,由股东阅读后签名存档。各项表决结果要形成书面决议。 四, 主持人宣布大会议程,代表们以鼓掌方式通过全部会议议程; 五,宣读《关于成立十全爱学有限公司的通知》; 六, 介绍公司的筹备工作报告,公司报告出资、验资事宜,宣布办理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股东会召开程序 (2)

股东会召开程序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1] 召开编辑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

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谓不能履行职务,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形。所谓不履行职务,是指不存在无法履行职务的客观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理由而不履行职务的情形。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于股东会召开的注意事项不甚了解,现我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流程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类型及召开时间: 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定期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3、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何时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 《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何人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第40条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股东如何出席参加股东会? 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亲自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本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六、股东会会议股东表决权按什么行使?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何表决通过?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 第一次公司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出席,通过公司章程设立董事,监事等。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范文一 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于20xx年08月11日在召开首次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上海XX有限公司章程》。 二、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 三、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议一致同意设立上海XX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范文二 XXXX首次股东会决议XXXX公司首次股东会于X年X月X 日在XXXXX(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XX(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X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XXX 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X%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名),选举为公司董事(执行董事)。 3、决定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名),选举为公司监事。 4、其他事项: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范文三 首次股东会决议XXXX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于年月日在公司办公室(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X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XXX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X%股东同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执行董事,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3、决定只设监事1名,选举、、为公司的监事。 4、确定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具体说明),与股东会一致同意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XXX共同以货币出资XX万元,并于 X年X月X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5、其他事项: 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与注意事项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会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 1.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筹备组为会 议召集人。 2.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的议题。 3.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 二、股东会会议议程 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1.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置); 2.《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5.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表决通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委托XXX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注: 1.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会议 筹备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 议召开前1天交会议筹备组。 2.参考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十四冶推荐3名,博盛投资推荐2名。董事长1名,在十四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副董事长1名,在博盛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3)监事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博盛推荐,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两 名监事分别由十四冶推荐和目标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担任。 (4)经营管理班子(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可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双方 推荐的人选中聘任。目标公司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201X 年3月25 日上午9 :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公路某某号 三、主持人:董事长王某某 四、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五、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X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X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X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X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X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1X 年年报审计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X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X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 3、审议《关于公司出售上海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5239% 股权的议案》 六、议案表决 七、表决结果统计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股东发言 十、签署、宣读201X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十一、宣读法律 意见书十 二、会议闭幕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盂县汇民村镇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2 0 0 8年7月日会议地点:会 议主持人:大会议程:介绍出席会议领导、嘉宾及通报出席大会股东人数。 一、宣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的批复》 二、宣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作《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五、宣读《关于〈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制订情况的说明》 六、分别表决《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 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报告》、《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七、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1 号)、》 八、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名单》 九、投票选举产生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 十、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一、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三年发展规划》十 二、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行徽及示意》十

股东大会议程及案例

股东大会议程及案例 会议内容及报告人 一、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大会开幕 三、审议如下议案: <为内蒙古某霍林某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某某议案> 四、宣读<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五、通过监票人名单 六、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代表宣布投票结果监票人代表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十、会议闭幕 为内蒙古某霍林某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会议作公司为内蒙古某霍林某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会议审议。 (以下简称霍林某某风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7月31日,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霍林某某风电的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贷款银行、利率、期限以霍林郭勒风电与各有关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度净资产为17.06亿元,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霍林某某风电成立于2007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3968.40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和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某国际持有的霍林河风电100%的股权,根据评估报告(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035号,报告摘要详见2008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司收购内蒙古某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霍林某某风电

股东会会议流程文件汇编

股东会会议流程文件汇编

文件一: 股东会会议法律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本流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股份有限公司可参照执行。 一、股东会召开的条件: 二、会议流程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提前通知的时间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下表以提前15日通知为例。(T为会议召开日,T-n为会议召开前n日,T+n为会议召开后n日。)

T-n 收集会议 议题 股东会议题应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部分议董事会议案通过后应还应 报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以公 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 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 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 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 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 件上签名、盖章。 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 2、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特别决议。 3、以下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2)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 (8)就特定事项股东会授权给 董事会作出决议; (9)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担保。 4、以下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作出前款所列由特 别决议通过事项,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其他由普通决议通过事项, 须经代表二分之一及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通过。 T-11 确定会议 议题、制 作议案 由于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召开之时,公 司注册/变更工商登记已经完成,应注 意确认办理登记时是否已经提交了了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股东会决议,本次 召开的股东会议题与已提交工商的决 议内容不应有冲突。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 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T-10 发出会议 通知和议 案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 参加人员(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权代 表)、列席人员(董事、监事、高管)、 召集人、会议议程、注意事项。(具体 以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可建议股东代表携带本单位的公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 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 外。 股东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 (1)次定期会议;不设监事会 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会的议程事项

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会的议程事项 兼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一、宣读本次大会须知; 二、介绍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和大会主席,并宣布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公司的筹备工作报告,报告公司出资、验资事宜,宣布办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 四、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的汇报》 2、审议《关于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费用的汇报》 3、审议《关于设立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和议案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1.宣读各自所推荐的董事名单及其简介; 2.举手表决选举董事;

3.主持人宣读当选董事名单。 八、选举产生公司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休会。在休会期间,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有关决议内容;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组成监事会,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并通过有关决议内容。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复会,并宣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主要内容; 十一、由当选的公司董事长致辞; 十二、由当选的公司监事会主席致辞; 十三、由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致辞; 十四、签署公司创立大会会议纪要; 十五、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会完成预定事项,大会结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首次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应当由监事会作出决议。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

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程、维持会议秩序。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包括生病、出差在外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予主持等情况,应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的,该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履行。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层出现问题,难以正常发挥作用时。为了使公司能够顺利运转,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和相关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补救程序,即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这实际涉及一种公司治理僵局的救济办法,采用了一种递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

关于中心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过前期筹备、签订发起人协议、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起草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召开发起人会议、申请设立登记、开业前其他准备工作等流程,现就各项流程及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 一、前期筹备工作 组建发起人筹备会议或筹备组是公司发起设立的起点,只有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筹备会议,公司的设立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一)审查发起人的资格,确定发起人 审查发起人资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此处的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发起人中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作为发起人需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在审批得到核准后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拟定公司的组建方案 设立公司必定会有一定的投资方向,发起人筹备会议有必要聘请一些专业机构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做出可行性分析,以最终确立公司的投资方向和经营规划,从而拟定公司各方面的安排。拟定的组建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人力资源安排及组织结构框架;对资金投向及可行性进行分析,进行效益预测。 (三)组织发起人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

虽然发起设立不会涉及到向社会募集资本,但其设立仍会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这段期间的工作既繁琐又复杂,所以有必要组建一个专门负责这些具体工作的委员会。在确定发起人后,发起人可以提议并推荐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按照发起人的意思来完成具体工作。 (四)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的程序,例如验资、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书的编制。这些专业性较强的程序对于发起人来说是完成不了的,所以,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一般来说,需要聘请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非货币出资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效益进行预测、验资等; 聘请咨询机构和财务顾问。 在中介机构的选择上,建议选择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以增加公司的资信,便于日后融资及树立企业声誉。 二、签订发起人协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发起人协议不仅是解决设立过程中所出现纠纷的依据,也是法定的必备文书。 发起人协议应由律师进行把关,确保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股东会会议流程纲要大纲指南.docx

股东会会议流程 本流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股份有限公司可参照执行。 一、股东会召开的条件: 公司法规定 一人有限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公司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 事提议召开 定期会议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 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 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时间及次数有特别约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二、会议流程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提前通知的时间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下表以提前15日通知为例。 ( T 为会议召开日, T-n 为会议召开前 n 日, T+n 为会议召开后 n 日。) 公司法相关规定XX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与公司时间工作安排注意事项法强制规定抵触的,应以公司 法为准) 股东会议题应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规定,部分议董事会议案通过后应还应职权: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报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以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机构。 司章程为准。投资计划;2、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特别决议。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3、以下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议通过:收集会议(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T-n 议题(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资计划; 事的报告;(2)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册资本作出决议;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 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层大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齐如明 参加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记录:张海龙 会议议程: 、统计到会股东,宣布会议有效.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并讲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北京富源十八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地注册号为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公司成立至今地基本财务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债权万元;库存物资万元;设备评估市值约万元;债务万元,其中市场形成债务万元,院垫付费用及借款累计万元,以上数据参照审计公司数据,具体以清算组清算报告为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由于公司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经营将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股东利益更无从保障,故提议解散公司.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下面我宣读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及股东大会地有关规定包括以下条款.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领导董事会日常 工作,检查、监督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地,可以解散: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地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地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地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向股东以外地人转让出资所做出地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地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地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地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公司解散过程中其他相关事宜地说明: ()所欠职工工资、公积金、取暖费等,在清算过程中,按照偿还顺序,优先予以偿还,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在清算过程中,按照偿还顺序,清偿债务后,仍有资产可分配地,按照股东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若无资产可分配,考虑股东对院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地支持,院将按照股东出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下面依据公司解散程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解散北京富源十八机械有限公司. 请工作人员发表决票,请各位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在这里也说明一下:王成秀、霍爱军两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即第一次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职或不履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发起人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发起人或公司设立筹备组召集、组织、主持。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创立大会详细内容见会议纪要)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三、会前3:会前检查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审议及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会议记录及签字 3、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准备及披露(上市公司) 4、归档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注意事 项

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会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 1. 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筹备组为会议召集人。 2. 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的议题。 3. 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 二、股东会会议议程 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1. 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置); 2. 《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 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

报酬; 5.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 表决经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 委托XXX 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注: 1.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能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会议筹备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议召开前1天交会议筹备组。 2.参考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十四冶推荐3名,博盛投资推荐2名。董事长1名,在十四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副董事长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召开业务流程

1、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流程

2、董(监)事会会议召开流程 董事会会议需提前10天通知; 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由公司章 程或议事规则规定 根据章程或议事规则规定时间通知 准备全套会议资料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流程 审计委员会的筹备、召开 定期会议 (现场、年报) 现场听取审计计划 现场听取公司经营 汇报 参观考察公司 审计进场前出具意见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审计初审意见 与会计师见面会 审计后出具意见编制全套会议资料 发出通知(规则要求时间) 根据参会人数印刷 会议资料 做 好 会 前 工 作 独董安排 会议室安排 授权委托(如有) 签字资料定稿 做 好 会 中 工 作 接待、签到 召开并记录 审议并表决 委员签署文件、盖章 做 好 会 后 工 作 会议资料存档 临时会议 (通讯、其他) 编写全套会议资料 发出通知(规则要求时间 电话或现场沟通 会议召开日表决意 见签署、传真 整套会议资料整理 盖章 存档 定期会议 (季报、半年报) 提交董事会编制定期 报告或备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流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筹备、召开 定期会议(现场年报) 编制全套会议资料 发出通知(规则要求时间) 根据参会人数印刷 会议资料 做 好 会前 工作独董安排 会议室安排 授权委托(如) 签字资料定稿 做 好 会中 工作接待、签到 召开并记录 审议并表决 委员签署文件、盖章 做好 会后工作会议资料存档 临时会议(通讯) 编写全套会议资料 发出通知(规则要求时间) 电话或现场沟通 会议召开日表决意 见签署、传真 整套会议资料整理 盖章 存档 高管述职报告沟通 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备 案

股东会会议议程

XX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 地点: 一、审查股东代表资格并请与会股东及其他人员签到、登记;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1、(开场语)各位代表及出席人员: 经过1个月的筹备,就XX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并于今天如期举行。本次临时股东会应到股东X人,实到X 人,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超过应到代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下面我宣布XX有限公司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正式开始。 2、(介绍与会人员)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XXXXX 三、主持人:本次会议共有X个议案需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一)关于审议公司经营期限是否延长的议案: 1、主持人介绍议案一: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 (二)关于审议选举新一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1、主持人介绍议案: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银行贷款事项的议案: 1、主持人介绍议案: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境内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主持人介绍议案: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主持人介绍议案: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 四、主持人:请与会股东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表决结果;(博士) 五、主持人:请统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法律顾问发言; 七、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八、主持人:请与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出席会议的律师签署会议记录。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至此,XX有限公司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到此圆满结束,谢谢各位出席本次会议。 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股东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范围和宗旨 本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召开形式与决策程序,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本规则适用于股份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3.股东大会议事原则 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大会应本着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职责。 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1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种类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种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4.2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4.2.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4.2.2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4.2.3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2.4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2.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4.2.6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4.2.6.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4.2.6.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4.2.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4.2.8法律、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3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的要求予以提供。 4.4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5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4.5.1 遵守公司章程; 4.5.2 依照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4.5.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5.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承担的其他义务。 4.6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5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5.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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