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2年6月29日4时20分左右,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盛兴物流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湘B83393的重型半挂油罐车行驶至广州市沿江高速公路南岗段夏港入口附近,临时停靠在道路外侧车道和应急车道中间时,被一辆号牌为湘L66215的个体经营火车从后防追尾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油罐车(载重40吨)所载溶剂油泄露,并顺着高速公路排水管流至桥底排水沟,遇火源引起起爆燃,大火迅速引燃桥下一露天木材加工场堆放的木板及临时搭建的工棚,致使木材加工场近千平方木屋顶被掀飞、坍塌,数十辆货车、小车全部被焚毁,造成20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16人重伤。
案例二: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18分左右,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安寨县境内的包茂高速安寨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
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旅客的双层卧铺车与一辆运输甲醇的重型罐车发生追尾事故,随后引燃的大火导致客车上36人死亡,3人受伤。
案例三: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31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驾驶人陈强,驾驶该公司蒙AK1475号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9人,实载39人,由呼和浩特市驶往陕西省西安市,当行至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484公里加95米处时,与刚从安寨服务区驶出进入高速公路第二车道的河南省孟州
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豫HD6962号解放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核载40吨,实载35吨甲醇)追尾相撞,造成甲醇泄漏并瞬间起火,导致卧铺客车上36人死亡、3人受伤。
案例四:2012年10月6日9时10分,湖南省沅陵县常吉告诉官庄镇地穆安隧道口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槽罐车泄漏事故,当地消防官兵在进行现场处置过程中,槽罐车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撕裂,液化石油气开始泄漏并瞬间发生爆炸,导致三名消防员在撤退途中牺牲,而泄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该槽罐车撞上了公路护栏,冲出了公路并多次发生翻滚。
纵观近期频发高发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当前工业化生产、民众生活对危险化学品物质需要量不断增加,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成为了主要的运输形式,而起因为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使得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要更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会加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同时也会诱发次生安全事故,比如:爆炸、燃烧、有害气体泄漏危害周边群众生命安全和污染环境等。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92-16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托运人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和邮寄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起来有四条:1.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2.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
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为了更好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托运人的业务行为,20xx年3月4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办理托运前,应按本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本规定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铁路局提
发布日期:2014-11-20 浏览次数:1527 核心提示: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要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运输、从业人员、劳动防护、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标准规定。请您根据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备: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 2.车辆须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 (2)车辆须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火星熄灭装置、电源总开关、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 (3)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车辆,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4)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2004)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 4.车辆必须为罐车、厢式车; 5.专用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配备行驶记录仪; 7.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及设备、车辆检查维护的场地及设施;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8.油槽车、气槽车符合罐体检验规范标准要求,罐体容积计量符合车辆载重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9.危险化学品在装卸、运输及泄漏事故发生后司机、押运人员应配戴的各类防毒、防腐蚀器具,以及医疗急救用品; 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后的紧急灭火器材; 11.配备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环保用品、设备; 1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3.投保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8)危化品车辆每年都要年检,具体检查的内容如上。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管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版) 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量在大幅的增长,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的潜在风险在扩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长久的环境污染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已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如何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运输秩序,需要的不仅是运输企业的努力,也需要从业人员及车主们的大力支持。 一、分析目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事故因素 (一)可控因素 1.人员素质低,缺少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如驾驶员、押运员等,其中有不少人文化素质低,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及危险
化学品的基本属性和其化学性质,因此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他们就不知如何处置,没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还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他们对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缺乏了解,存在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甚至酒后驾车等现象。 2.职业道德低,贪图低成本 一些货主职业道德较低,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在配装货物时,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同装在一辆车上,或者将灭火方法、抢救措施不同的物品混装在一起,万一发生泄漏就有可能因为混装而引发更大的灾难。例如,2011年6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在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新埠桥收费站旁的港兴停车场,一辆江西牌大卡车混合装载氯酸钾、碳粉等易燃易爆物品,因卸货不慎引发爆炸,并引起停车场内20辆汽车发生燃烧,事故已造成8人死亡,4人受轻伤,2人受重伤的重大化学品爆炸事故。 (二)不可控因素 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与一些客观因素有关,如与道路状
附件: 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1、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 严禁吸烟; 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 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 h 应休息20min 以上;24 h 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11、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
12、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13、运输剧毒品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品公里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路线从事运输。 二、出车前要求 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车辆标志牌是否与所装运危险货物类别项别相符),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5、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保障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三、运输途中要求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
编号:SY-AQ-0065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transportation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由于其自身存在的危险特性,一直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点。近几年随着公路交通的发展,通过公路运输化学品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公路运输事故也随之不断增加。在预防事故的管理与措施上,除了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外,还要注意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国家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晶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
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运行现状和特点 首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危险化学品一般都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在接触和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繁多,性质各不相同,其物理和化学特性差异也很大。危险品在道路运输和仓储中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次生灾害。根据货物的性质,危险化学品运输需要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这方面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和限制,也只允许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因此,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求专业性很强。危险品GPS 同时,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方面的全过程管理标准存在缺失。虽然现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已经拥有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其运输也必须遵守道路货物运输共同的规章和许多特殊规定,但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市场仍然是一个缺乏标准的非规范市场。危险化学品领域现有的多部法规,基本上都是分别针对生产、仓储和运输三个部分的,而对于连接这三个部分的供应链整体来说,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来填补管理上的空白。 危险化学品GPS运输行业还存在监管难度大,违规现象严重的问题。我国的货运车辆仍以个体产权运输为主,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即使比例不大,也有很大的数量。虽然很多地区都对这些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规定的执行却无法到位,名义产权与实际产权分离的现象很难区分。危险品物流行业中企业规范化水平差距也很大,许多物流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车辆控制力弱化,甚至出现“轻资产、无管理”的现象。管理水平是不断变化的能力,监管部门也无法及时做出量化分析,因而挂靠车辆多,企业对车辆的控制力也很弱。与此同时,很多地区的小批量危险品运输和存储的管理漏洞很大,一些企业因生产需要购进危险化学品,但其缺乏管理和存放的条件,城市配送也没有专业车辆,因而安全隐患极大。 另外,目前危险品运输领域的管理部门众多,与之有关的主管部门包括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监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等,这些部门都需要参与审批发证,审批环节众多,使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申请程序相对普通货物繁杂而冗长,运作效率不高,且对企业软硬件要求高,因而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效益而舍弃安全,造成行业事故。 我国的交通管理、安监等监管部门都实行分行政区管理,相关部门又非常多,加之各部门监管手段不同,办法不一,参差不齐的行业发展水平也使管理部门难以形成通行的判断标准。但物流运输是跨区域运作的行业,如果各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法规出现冲突或隔离,会给
编号:SM-ZD-89090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 全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章程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企业的安全管理,减少车辆在行驶、停放和装卸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部门、保卫部门、成员企业储运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3主要内容 3.1保卫部在王家湾门卫设置记录本,对所有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登记; 3.2保卫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货场、磅房附近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调度,引导车辆在危险化学品货场停放,根据装卸情况有序放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作业流程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王家湾大门时,门卫保安人员应要求司机对车辆及货物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司机告知园区禁烟、禁火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司机将携带的打火机交给门卫保管(卸货完毕出厂时在门卫取走打火机)然后方可放行;司机不配合门卫进行登记、上交火机的,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将情况向归口管理单位和安环部通报;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王家湾大门后,门卫保安人员安排车辆正确停放在危险化学品货场的划定区域(易燃易爆和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开停放),或者在不与装卸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直接引领过磅进入使用单位; 4.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卸货的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由归口管理单位派人引领才能过磅、进入使用单位,无人引领的车辆只能暂时停在危险化学品货场; 4.4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磅后,进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门卫前,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查验车辆及运输人员资质、随车携带灭火器等应急器材情况(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4.5液态、气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序进行卸装作业,禁止同一库区两辆或两辆以上(载同一类物质)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液氨和环氧乙烷车辆不能同时装卸;待装卸的车辆只能在危化品货场等待前一车辆装卸完毕离开企业或停在危化品货场,后一辆车才能开向库区,卸货结束前管理人员、车辆司机、押运员不能离开卸货现场,卸装作业现场不能打手机;4.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卸货完毕,到磅房过磅后,司机须向门卫出示过磅单,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驶出厂区。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法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 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第二条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
行政区域内从事营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黑名单”制度是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危管办”)运用监管手段,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诚信对等、惩戒教育的原则。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均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初始分为12分,从首次扣分之日起,周期1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各有各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正确装运货物。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在装运货物时,针对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条例》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装运货物时还要正确配装货物,不能混运混装,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绝对不能同车运输。 装配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包装要牢固、紧密,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二、做好运输准备工作,安全驾驶 运输危险化学品由于货物自身的危害性,应配置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佩戴防火罩、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车辆的底板必须保持完好,车厢的底板若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路途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运输途中驾驶员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盲目开快车,保证安全行驶。 三、运输系统危害辨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所以运输人员应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害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应急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
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 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范围】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基本原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第五条【职责分工】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负责组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执行发货和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查处违规发货、
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的许可和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及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产品型号进行准入审查和公告,对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生产、改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非法生产、改装行为进行查处。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个人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 (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行为的监管。 第六条【信息共享和比对核查】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和车辆、
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危险品安全运输常识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要专人专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全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工作要细心,做到一车一货,不能互相混装,危险货物要捆扎牢固,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过程要做到中速行车,精心驾驶。行车要“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车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使车辆在平稳中前进。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值得提醒的是,无论运输何种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行车交会时有烟头飞落。 3、行车途中勤检查。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造成事故。因此,运输途中要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4、行车路线、时间要选择得当。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休息、吃饭。 5、包装完好,避免漏散。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 6、安全装卸,防止污染。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 7、合法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的专用车辆。 8、小心防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9、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10、卸后清厢。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等活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供停放场所、开展清洗及维修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的,不得停放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六条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必须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严禁无资质停车场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修理、清洗等业务。若必须开辟罐车修理、清洗业务,停车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区别于其他物品的运输,一旦出现事故,具有影响大、危害大、伤亡人数多的特点。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危险化学品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出事故的概率也会越来越高,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发展及运输方式 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从经营体制上划分应该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阶段、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经济成熟阶段。在计划经济阶段,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部由国有企业承担,货物品种较为单一,安全系数较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阶段为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经营体制多元化,法律法规逐步出台,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人员较为复杂,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较高。 1990年代中期以后,是市场经济的成熟期,1994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批准,我国承认实施《170号公约》和《177号建议书》,主要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登记、注册、转移、运输、安全技术说明等,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长,随之带来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量的猛增,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多,结构复杂,运输方式多样化,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尽管法律法规健全,但违法成本太低,造成事故频发。 危险化学品运输从运输方式划分经历了两大阶段,即从简单运输到复合运输。在危险化学品需求量低的时候,基本上以铁路、公路为主,
满足市场的需求。当需求量大于运输量的时候,必须走复合运输的方式,即铁路、公路、海上以及管道运输的方式。目前,中石化、中石油面临北京市汽、柴油的庞大需求,已开始规划实施管道运输的方案。 危险化学品运输从距离上又可以分为长途运输和短途运输,长期运输满足炼厂和需求地的供应关系,主要是以铁路运输、海上运输为主,相对来讲这种运输方式较为安全可靠,但不排除油源紧张直接从炼厂使用车辆长途运输的可能。短途运输是为了满足供应商和需求企业的供应关系,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这种车辆运输方式是动态的,流动性大,安全系数极低,最容易引发各种事故。 从危险化学品的运量和品种可分为大批量运输和小批量运输。汽、柴油的运输以吨计算,单车载重大,系流动的危险源。城区的需求量远远大于郊区的需求量,危险程度显而易见。化学试剂、爆炸物等系小批量运输,但要求高、责任大,稍有不慎,小批量的运输极有可能酿成更大的恶果。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问题和监管重点 近几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频发,特别是油罐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遗洒、车辆侧翻、罐车爆炸,屡见不鲜。据报道,一年油罐车事故不下几十起,并且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此问题必须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待此问题的认识,决不能从一个简单的事故看待,必须上升到一定高度来认识,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分析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看出,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从客观原因分析,主要是车辆猛增,需求量加大,路面状况复杂。以北京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运输安全 1)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化学品在运输中发生事故比较常见,全面了解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掌握有关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对降低运输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在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3.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
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9.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10.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11.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目的及范围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二、车辆管理职责 2.1车队队长负责定期对车辆维护。 2.2车辆外出管理方法。 2.2.1车队队长随时在GPS监控平台监控车辆运行位置。 2.2.2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随时检查气体是否泄漏。 2.2.3车辆外出费用报销见相关制度。 2.2.4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各种防护用具:帆布、灭火器等。 2.3驾驶员及押运员具备的资格。 2.3.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有安全驾驶经验,并 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驾驶车辆。 2.3.2押运员应熟悉各种气体的性质,对危险源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应具备相关上岗 证件。 三、驾驶员职责 3.1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爱护车辆,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证件。 3.2 服从车队队长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销售部调配,努力完成运输任务 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3 努力节约油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杜绝交通事故 发生。 3.5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3.6必须遵守驾驶员“十不准”,详见驾驶员职责。 四、押运员职责 4.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2货物送到必须配合驾驶员卸车。 4.3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