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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规章制度

民权县农业局工作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农业和发展农村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

二、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月有心得、每季有总结、年终要有思想工作报告,同时每年要写出两份以上的调查报告。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活动必须在一周写出书面报告。

三、局属各单位必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必须在本年度12月份以前做出。

四、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

五、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时效观念,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完成任务情况复命制。局领导或局直科室安排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成情况向安排任务的领导(或单位)给予回复。

六、维护工作环境的严肃性和机关的形象,严禁在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以及外出办事时参与违法或不健康的活动。

七、因重大活动或组织上安排的特殊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八、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民权县农业局考勤制度

一、干部职工的考勤实行分级负责制。局直人员和楼内二级机构一把手的考勤由农业局负责,统一签到;各二级机构一把手对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全权负责,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开展和局中心工作按时完成的情况下,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定人员到单位值班。农业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

二、局纪律检查组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各单位应及时提供本单位请假或公务活动外出人员名单及手续。请假、公务外出活动实行审批制。领导班子成员、局本身全体人员及二级机构站长请假、公务外出活动必须报局长审批。并办理完整的请假、公务外出活动书面审批材料。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

三、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无故迟到、早退一次者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50元;无故旷工1天罚款100、2天罚款200元、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对检查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手续的,除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外,对提供虚假手续的人员、站长也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单位应注意防火、防盗,锁好门窗。违反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保卫股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昼夜不准发生脱岗、空岗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单位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值班门岗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车库。

四、在车库内停放车辆和单位公共财物如发生被偷盗、毁坏事件,保卫股值班人员按半价赔偿;如一年内连续发生五次以上偷盗、毁坏事件或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停职处理。

五、非本单位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在单位车库内停放。否则,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三次以上,停职待岗。

六、单位司机如需夜间出车,需由主要领导安排,门岗方可开门放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车实行局长统一管理,其它人员无权派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司机应严格服从领导安排,有事须向局长请假。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后果严重者待岗处理。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保养车辆,不得带故障、带情绪出车。

四、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要事先请示,由局长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维修。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期间严禁饮酒,以确保安全行车。因违章驾车或酒后驾车等造成事故的、受到处罚等,处罚费用由司机承担,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六、单位车辆严禁无故停放在单位以外的地方过夜。如不遵守,后果司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

七、单位公车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由他人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单位司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

农业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关卫生基本要求

1、各股站室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所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环境卫生的洁净;每周五或逢节假日,要彻底清扫卫生区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2、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痰。

3、搞好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

4、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二、检查内容

1、室内办公用品摆放是否整齐;

2、室内、外地面是否拖干净、不留渍印;

3、桌面是否整洁、无灰尘;

4、地面有无烟头、纸屑或其它;

5、脸盆内有无清水;

6、日光灯、电扇是否干净无污尘;

7、纸篓是否清倒;

8、门窗是否擦净,窗户框内有无灰尘、杂物;

9、室内外墙壁有无污痕;10、痰盂内有脏物;11、楼梯间、楼道地面是否干净;12、扶手有无灰尘、污痕等;13、便池是否冲洗净、有无便渍; 14、卫生间地面是否干净,有无杂物、水渍等;15、卫生间洗手处及地面有杂物、污痕;16、卫生间纸篓隔天未倒。

三、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

局卫生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对各股室的室内外卫生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连续三次检查倒数的单位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农业局人事管理制度

一、全局的人事统一由农业局管理,局属单位没有人事权。下属单位未经农业局同意自行调用人员或接收人员,农业局一概不予承认。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处理。

二、在职干部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岗位名称、主要工作职责、具体的工作要求,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考绩办法。

三、各单位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设立岗位,工作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竞争择优。岗位聘任和解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胜劣汰。

四、鼓励干部职工脱离本职工作,外出经商办企业。离职应与单位签订离职协议,离职期间不发工资(但调资等不受影响),协议期满后如愿继续回单位工作,可享受与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五、干部职工每年年终都必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要做为年终奖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和总体工作评价的依据。

民权县农业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必设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坚

守工作岗位,

二、严格印章使用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印章,更不得给未经批准的私人事项、信函、书表等加盖印章。

三、严格印章使用程序。局长或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发的文件可直接加盖公章,公务、电报、信函等承办人必须持局长或副局长签发的底稿,才能加盖印章。印章管理人员应在盖章前,检查所盖章的内容与签发的原件相符,有无错误等,不相符的应拒绝盖章,有误之处应要求改正后盖章。

四、其它需加盖印章的材料、报告、书表、介绍信等登记后,经局长或主管局长签字后办理。属合同抵押、特殊证明、上报材料、下发材料、空白材料需加盖印章必须经局长批准。

五、印章管理人员应遵守制度,细致工作,不得错用印章。擅自外借印章和非法使用印章者,对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局里的有关制度予以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支出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程序审批。

二、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则上由各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经主

要领导同意后统一购买。

三、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借款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批准,事后须在10天内报帐结清。

四、因公出差产生的车费、住宿费,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标准报销。

五、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民权县农业局党风廉政和民主生活制度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

二、贯彻"两个《条例》"精神,清廉从政,秉公执法。

三、开展警示(训诫)教育,加强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干部廉政意识。

四、坚持"两个务必",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不攀不比,不搞奢侈浪费。

五、加强制度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

六、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八、坚持民主议事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九、搞好党内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扶教育工作。

十、坚持"德、能、勤、绩"原则,做好党员评议工作。

民权县农业局考评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干部考评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正,"德、能、勤、绩"原则,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三、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半年、年度岗位工作总结。

四、采取听取个人工作情况汇报,民主评议等形式,结合平时表现和考勤情况,确定评定等次。评价分为优良、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五、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工作人员作出评价,以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六、认真执行《考评细则》,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

民权县农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指可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器械、仪器、设备等。

二、农技站、植保站、经营管理站、园艺站、种子管理站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农技中心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申请报告、预算计划、经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四、固定资产必须固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验收、使用、调剂、转移和报废等方面负监制责任。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对固定资产加强管理和维护,以延长使用寿命,并保证财产的完全、完整。

六、固定资产的维修、装潢、报废和抵押必须有申请报告和预算计划,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对固定资产实行帐卡管理,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每年进行一次清查核实。

八、对建筑物的图纸,器械设备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证件,应视为与原物同值,妥善管理。

九、对无故或失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十、个人工作调动或机构调整,该个人或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交归局里统一调配。

十一、任何单位不得有帐外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物私自转让,化公为私,如有发生,即从单位领导和实物保管人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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