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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评选注意事项

困难补助评选注意事项

经济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困难补助评选

注意事项

1.要求参选困难补助的同学本学年必须拥有贫困生档案且在校期间无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每人600元;

3.结合学院各年级各班级贫困生具体情况及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分配。各班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邮箱:jgqgbgs@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1420628.html,密码:jgqgbgs123 ;

4.各班于10月17日-18日进行困难补助评选,要求参选同学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由班长负责填写会议记录(同国励、国助一起);

5.评选结束后,班长汇总填写电子版《2015—2016学年学生困难补助资助学生信息表》,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8日18:00之前发送到qgzxbsj@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1420628.html,。邮件主题为:“XX级XX专业XX班”;正文为班长的联系方式;汇总表文件名为:“XX级XX专业XX班2015—2016学年学生困难补助资助学生信息表”;

6.纸质版班级会议记录(同国励、国助一起)10月18日17:40-19:00交到经管团委;

7.本班申请人填写的《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由班长收齐以后于10月18日17:40-19:00交到经管团委;

8.所有相关文件均已下发至邮箱qgzxbmb@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11420628.html,密码:qgzxbmb123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暖暖环游世界评选赛规则详解 评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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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参赛,会出现衣柜系统,只要选好想穿的衣服,点-参赛-按钮就可以了哦~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参加活动请一定要注意上面评选赛的主题~图中是错误示范哦 而点击我当评委后,会随机出现其他玩家的搭配。然后按右边的字母就可以评分咯 由于评分系统全部是玩家自行评选,官方也无法插手,所以是很公平的哦~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可投票10次。然后再等3分钟才会补一票(也就是投票结束后30分钟才能继续投10次哦~)投了20票后,点击页面右下角可领1钻的钻石奖励~

以上关于暖暖环游世界评选规则就给各位玩家介绍到这里了,这个系统就是排位战哦!想要力战上风,成为人人瞩目的女王那就参加这个评选活动吧! 以上就是今天小骨为你带来关于暖暖环游世界评选赛规则详解评选注意事项的全部信息,了解更多关于暖暖环游世界评选赛规则详解评选注意事项的攻略及资讯消息,敬请关注铁骨网,小骨一定会第一时间将暖暖环游世界评选赛规则详解评选注意事项的最新消息带给各位玩家。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浅谈年终考核与评比注意事项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 浅谈年终考核与评比 作者: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孙建福来源:通讯员 2011-01-11 每到年尾,各项工作进入倒计时,年终考核评比工作必定要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制定的考核措施不同,有月度考核,也有季度考核,但无论是月考核还是季度考核,都是年终考核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单位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直接决定基层单位和员工一年的工作成绩,是企业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科学、合理的考核,能使员工以企业的效益为奋斗目标,并充分反映企业经营决策者的管理意图,引导整个企业的员工都为实现预定的目标而努力。笔者认为,绩效考核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运用得当,企业和员工都将受益,所以,做好年终考核评比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客观公正地考核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各单位考核办法和目标是按照不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各基层单位和个人日常工作的完成质量决定了考核的成绩。也就是说,年终考核看的是平时的日常工作成绩,年终的考核评比只是对一年来各项工作的一个综合检验。考核评比切勿凭关系、循私情,为了照顾某个人或者达到某个人的意愿张冠李戴,把本应属于别人的政绩加在另一个人头上,从而获取考核评比高分,达到让某人“名正言顺”当先进的目的。这样的评比违背了发掘亮点、选树典型、用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来调动广大员工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创第一的根本意图。 二是年终考核评比应当出具考评“检验单”。考核评比部门应当对被考核单位和个人一年来的工作绩效逐项梳理汇总,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基层单位和员工个人一年工作的“大阅兵”,因此既要认真总结工作好的一面,也要实事求是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根据考核评比情况出具考评检验报告,将考核材料装订成册,作为档案保存,以便为来年工作持续改进提供参照依据,实现各项工作水平的逐年提高。 三是加强上下级沟通,注重考核效果。考核评比多在各部门的上下级之间、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之间进行,考核的唯一目的是帮助基层单位或者员工个人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查找差距、分析问题、提高工作效益,它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是为了更及时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先进模范人物成为一面旗帜,形成人人争当先进员工的良好氛围,从而更好地激发广大员工在新的一年里振奋精神、创新发展,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努力。只有充分加强上下级沟通,使年终考评成为促进员工进步的机会,同时使员工充分了解到企业各方面对其工作的评价,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年终考核评比的作用。因此,考评工作质量的高低、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的士气,关系到工作积极性的调动,更关系到企业下一年度工作的开展。评比工作要注重民情民意,实行公推公选,以业绩说话,以工作服人,力争使评选结果让大多数员工心服口服。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

*** 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办法 (一)股室申报。文明职工评选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股室对照评选标准先进行认定,并由个人写出先进总结报局文明办,由局文明办公室评选文明职工名单。 (二)择优考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由局文明办公室统一负责,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局文明办对股室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局工会党组审批命名表彰。 (三)文明职工每半年评选、命名、表彰一次(全局评选名额为6人),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四)管理。局文明办应加强对文明职工的跟踪管理,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突出问题者,应对其进行批评、通报、限期整改直到撤消其荣誉称号。在评选期内,若发现文明职工存在问题,应立即予以摘牌,并追回奖金。 (五)注意事项。有下列问题之一的不能评选为“文明职工”: 1、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2、工作纪律松驰,全年旷到三天及其以上者; 3、不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爱护公共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者;

5、在本单位工作未满十个月或一年内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二个月者不参加评选文明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职工标准 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20分)。 2、本职工作好。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10分)。 3、遵纪守法好。模范地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无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分裂祖国的活动(10分)。 4、文明礼貌好。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言行举止合乎文明规范(10分)。 5、见义勇为好。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10分)。 6、计划生育好。无计划外生育(10分)。 7、尊重科学好。刻苦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10分)。 8、作风形象好。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10)。 9、团结同志好。尊重别人,助人为乐,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10分)。

评选中、高级职称的几点注意事项

评选中、高级职称的几点注意事项(建筑工程专业)近几年建筑行业评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相对比较多,但是通过率缺比较低,下文本人针对评选中、高级职称组织申报材料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学历及从业年限要求方面: 晋升资格学历、资历对照表 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不对口)晋升资格学历、资历对照表 二、申报职称业绩及论文方面佐证材料注意事项: 1、大多数人评选职称的时候业绩佐证材料往往不能真实反映本人所取得的成绩。例如工程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的人员,提供工程创优业绩的同时需提交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内容中必须有本人的任命一栏,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省级优秀项目经理是一个很好的佐证材料,大家在有业绩的情况下,应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称;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职,工程创优的证书文件往往不能直接作为证明材料来佐证自己的业绩,遇到这种情况,要通过平时自己担任技术负责人一职所编制的技术施

工方案、专项方案、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各方参与人员签字栏必须有本人的签名)等内容来逐步佐证;在编制工法方面,工法公示发文上面的第一个名字往往第一作者;在QC成果攻关活动中,自己担任组长的,建议QC小组名称以某某公司某某人QC小组为活动小组的名称,这样更能直接佐证自己是组长。 2、在论文方面: 申报中、高级职称不同于遴选,遴选的论文可以是单位技术交流论文、参加各类研讨会的交流稿,但是在评选中、高级职称的论文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以下是对照表: 晋升高一级资格,其论文、著作、专业文章,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职称外语、计算机方面的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如申报工程专业类职称,往往职称外语不作为要求,但是要通过全国、省级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或教育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的,申报参加中级资格评审的,职称计算机考试不作要求。这里建议需要参加职称计算机的人员,省级职称计算机考试相对而言容易些,且终身有效,因此应在申报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以上对本人在申报职称材料组织过程、申报、参加答辩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希望能对申报职称的人员有所帮助,不妥之处请指教。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65%)、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65%)、 1、家庭成员(20分):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2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1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12分; 父母务农且收入仅供自用,或父母下岗均未再就业,10分; 父母一方打工、一方务农(或下岗未就业),8分; 父母双方打工,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0分。 2、家庭收入20分: 家庭人年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国家贫困线以下),20分;

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名称: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类别:管理标准编号: 发布:人力资源部状态:制定时间:2012年6月7日 起草:樊婷审核:王彬审批:总经理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培养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公司员工及就餐客户的服务意识,给公司员工和就餐客户一个温馨、舒适的用餐环境,树立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在员工生活服务中心门口设立“服务之星”参与评选人员的评选牌,欢迎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对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序号条件备注(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工作纪律,衣冠整洁。 (2)厨师,能够独立上灶的厨师,菜品咸淡适中,菜品无异物,口味受大众欢迎。 (3)服务人员,服务周到、热情、态度好、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窗口售饭效率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服务之星”: 序号情形备注(1)与员工、同事、客户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2)被员工、客户电话或者书面投诉,经查实确有责任的。 (3)有重大工作失误的。 二、奖项设置: “厨艺技能之星”评选1名,参选范围厨师;“窗口服务之星”评选2名;参选范围其他服务员。

名称: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类别:管理标准编号: 发布:人力资源部状态:制定时间:2012年6月7日起草:樊婷审核:王彬审批:总经理 三、评选周期及评选办法: 序号规定备注 1 员工生活服务中心每月评选一次,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投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评选出1名作为当月“厨艺技能之星”候选人和2名“窗口服务之星”候选人; 2 人力资源部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表”收集员工的评选意见后,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最后确定“厨艺技能之星”与“窗口服务之星”的当选人员;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厨艺技能之星”“窗口服务之星”的人员,首先由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在“服务之星”光荣榜上公布,并对厨艺技能之星获得者发放激励基金300元、窗口服务之星获得者每人发放激励基金200元。 五、评选注意事项: 员工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如连续两次投票最高并已两次都获得为“厨艺技能服之星”或“窗口服务之星”称号,并连续在第三个月时仍被推选为“厨艺技能服之星”或“窗口服务之星”的,则第三个月时暂不当选,由获得投票的第二名者当选。第四个月起恢复正常评选。 六、奖金申请流程: 对每月获得“厨艺技能服之星”和“窗口服务之星”的员工进行的奖励,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服务之星激励基金申请表》,经员工生活服务中心主任确认、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同意后,奖励资金从激励基金中支出。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附件六: 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10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优秀; 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7、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

省优工程评比注意事项资料

2010年省优工程评比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省优工程的项目按提供的参考目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目录》重新整理、 二、省优资料检查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为主,请仔细核对有关内容,缺的要马上补充完善。 三、资料目录请重新打印,并注明责任者、日期、页码,资料未反映的内容在目录中删除,最后将目录汇总成总目录(一式两份),是强制性标准检查的内容在备注中打“*”号。 四、安装资料分开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等分册,施工日记单独成册,目录根据工程实际安排好。 五、建议分卷: 1、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 2、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注:监理单位用表不归入,监理资料备查) 3、地基与基础工程 4、主体结构工程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6、建筑屋面工程 7、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9、建筑电气工程 10、智能建筑工程 11、通风与空调工程 12、电梯工程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节能工程 15、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16、竣工图 六、关于资料的其他要求 (一)综合资料 1、工程文件尽量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不能采用复写纸,在不能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经手人,复印时间。

2、案卷厚度不宜超过30mm,最好在20mm内。 3、施工组织设计应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并经审批后才能施工,面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审批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其中: 1)、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 2)、施工单位(或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再报送建设、监理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 4、图纸会审要有各方签字盖章。 5、设计通知书和图纸变更应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要盖注册章和出图章。 6、技术交底应内容丰富,不缺项,不漏签,并盖上公章。 7、按规范打上页码。 8、重要会议纪要不能缺。 9、工程总结内容主要有: 1)工程总体概况; 2)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开展QC小组活动,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总结; 3)核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实施情况; 4)有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和处理情况,以及今后如何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5)施工总结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6)在现场检查时,由工程项目经理根据施工总结内容向检查组作汇报,时间约5~10分钟。 10、要撰写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总结,归入管理资料。要求采用建设部推广应新技术不少于5项。 (二)质量保证资料 1、各种材料进场认证单应齐全,并签署意见。 2、产品合格证要求: 1)产品合格证若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2)使用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3)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下方;

关于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关于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提高育人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形成良好的学生激励机制,根据《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四川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本细则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重新修读已经通过的必修课考试不及格除外),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评选大一学年国家奖学金除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选学年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5)、在评选年度中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在奖励颁布以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同学,取消已获得的奖励。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本科生学年综合成绩按专业分别进行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加分两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素质加分 (1)、学业成绩 综合成绩中的学业成绩以评选年度一学年所学必修课(不包括重新修读已经通过但考试成绩低于以前修读成绩的必修课)的成绩进行计算,包括先修和重修的本专业必修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某门必修课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素质加分 综合成绩中的素质加分包括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加分、科研能力加分、社会活动加分三部分。 1)、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加分 评选前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加0.5分,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639分加1分,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加1分,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568分加2分。本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项。 2)、科研能力加分 A、评选学年参加科技、知识类竞赛(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课外科

最佳讲解员评选方案

华师生科院讲解队 “最佳讲解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背景 生科院动植物标本馆是我们生科院的特色和优势,是生科院向全校师生普及有关动植物的自然科学知识、展现生科精神面貌的窗口。因此,建设好动植物标本馆对于在全校乃至社会,树立优秀的生科品牌和良好的口碑尤为重要。而建设一支有专业素养的、有纪律的高质量讲解队是动植物标本馆建设的关键。 2010年10月第一支有纪律有组织的讲解队正式建立。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9月,这支讲解队逐步发展完善:积极配合学校和院系动植物课的教学活动,负责校园开放日期间讲解工作;同时,还为前来参观的青少年、中学教师、老年朋友等人员做耐心的讲解。2011年3月,我院讲解队与武汉大学讲解队交流合作,在武大樱花节期间担任武大标本馆讲解工作;这项活动对于学校间的交流沟通起到促进作用。总之,这支讲解队近一年来,所有成员努力学习、将课堂知识和实际标本相结合,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为标本馆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因此,评选2010-2011年动植物标本馆“最佳讲解员”对表现优秀的讲解员是一种极大的鼓励,为讲解队所有成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促进讲解队内良好、积极向上的氛围的形成。 二、具体评选方案 由活动参与率、队友推荐、队长评分三项构成,满分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选5-7名最佳讲解员。 (一)活动参与率(65%) 根据讲解员参与各项讲解活动的总时间计分。将讲解时间最多的同学此项定为100分。其余同学的讲解时间与最多讲解时间做比较,计算相应分数。(二)队友推荐(20%) 由每位队员写出自己心目中的“最佳讲解员”的名字,不超过5位。根据 票数计分。最高票数此项得分定为100分。其余同学根据票数比例计分。(三)队长评分(15%)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优秀员工评选规则

XX优秀员工评选方法 一、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为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名额: 优秀员工评选名额为1-2人。 三、评选标准: 参加评选基本条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违法乱纪行为;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或通报批评。 2、遵守考勤纪律,连续2个月满勤,请假总天数少于10天,其中病假少于5天,事假少于5天(法定婚、丧假除外)。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友善,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4、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6、当月考核需达到90分以上。(考评明细见附表)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1、对推动产品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为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3、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的员工 4、爱护公司财物,精心维护、保养设备。 5、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富有激情,任劳任怨,努力克服困难能出色地完成本岗位及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标准操作,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章及处罚记录。 四、奖励标准 1、每月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嘉奖实物奖励或现金奖励100元。 2、年度优秀员工将进行实物奖励或现金奖励500元。 3、优秀员工名单将予以公布。 五、评选流程 此次评选按工作实际出发,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每月18号各部门所有员工投票选举,为公平起见,投票时生产人员与后勤行政人员分别选取两名优秀员工候选人且车间与后勤行政人员各一名;选举出票数最高的前4名员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 各系、各单位、本科生各班级: 为了规范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应有的激励、资助和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东南大学大学生 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下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包括校友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定条件 第四条1、国家奖学金:依据《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 3、校长奖学金:依据《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4、国家助学金:依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第五条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含校友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奋发向上,严谨踏实,勇于创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 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7、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定: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学院以上纪律处分; 2、上一学年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3、上一学年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为丙;

评奖评优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评奖评优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评奖评优登记表是要放入个人档案的材料,伴随个人终身,随时会被查阅调用,务必要严肃认真,本着为自己负责的态度填写。 一、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墨水。 二、各个项目要认真、如实、完整第填写,不能遗漏,不能随意涂改,尤其要杜绝大面积涂改。 三、各个填表项目具体要求 1、填表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1月9日 2、“操行等第”填综合测评名次。 3、“主要表现”栏目不能太简单,要综合过去一学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简明扼要地说清楚。学生在填写此项目时,曾经出现的问题有: 罗列奖项、或成绩、或获得的证书、或参加的活动。注意要填写的是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而不是统计或记流水账。 内容太简单,字数太少。应该尽量详细一点,只留少许空白,最好不留空白。 内容不正确,不客观。有的内容过于自夸,有的内容甚至不像是说自己的表现,而是老师的评语。注意要用第一人称来写,且要客观。 内容不恰当。注意必须是过去一学年的表现,其余的不应写入。 格式不规范。注意每一段开头要空两个字,文中不能有省略号。 参考模板: 本学年本人的主要表现如下: 思想政治方面,…… 学习方面,…… 生活方面,…… 工作方面,…… 总之,…… 最好先打草稿,再抄到表里。 4、“班级评语”要如实、公平、公正、合理,简明扼要。不许填“同意本人意见”“情况属实”等类似评语。也不能三言两语太过简单。 5、“辅导员意见”填“情况属实,同意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综合测评单项奖、等专业奖学金奖励)。”日期提前签好,但是要注意不能与前面的日期冲突。 6、“系评审意见”填“同意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综合测评单项奖、等专业奖学金奖励)。”日期提前签好,但是要注意不能与前面的日期冲突。

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修订版)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具体申请条件细则: 一、优先考虑项: 国家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同学,凭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可以优先考虑国家助学金。 二、直接取消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同 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 2.在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料上弄虚作假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 学金评选资格。 3.使用奢饰品、进行高档消费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 选资格。 三、政策加分项: 1.家庭类型为:孤儿、单亲、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 等类型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2.有直系亲属患国家规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的同学,凭有效

证件或证明,加2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地震、泥石流、洪水, 等意外灾害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四、硬性加分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寝室长的同学, 加1分; 2.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班干部的同学, 加1分;(1、2条不重复加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与班级搬书等集体服务 事项的同学,加1分/次; 4.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代表电信学院参与学校 各项集体比赛活动的同学(学校运动会、朗诵比赛、“技能文 化节参与者见证书加分”),凭有效证书或证明,每参加一项, 加1分; 5.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加学校或者社会志愿 者活动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1分; 6.201 7.9月--201 8.8月期间,获得“优秀寝室”荣誉的寝室,评 荣誉证书,各成员加1分。 7.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因见义勇或好人好事等, 为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 加3分; 8.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大一上、下两学期,每学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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