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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安保卫工作。(二)研究、推进公安体制和公安工作的改革,负责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公安机关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三)掌握辖区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并负责实施。(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五)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一)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十五)依法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公安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教导员)。负责接报音和指择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无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章文件、简报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教导员)。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反邪教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建制,编制7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教导员)。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办理治安刑事案件;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4、刑事侦察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9名,核定副科级

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教导员)。负责刑事侦察、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5、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编制23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纪检

组长1名。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股级建制,编制2名。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2、法制室,副科级建制,编制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教导员)。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股级建制,编制2名。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三)选设机构

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股级建制,编制3名。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及其对策,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加强经济犯罪防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禁毒大队(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股级建制,编制2名。负责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群活动的调查研究、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和有关措施;研究禁种禁吸综合治理措施。负责落实毒品犯罪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制工作。

三、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一)直属机构看守所(监所管理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6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负

责对被羁押人员实行看守、管理、教育、感化工作;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确保监所安全;负责已决罪犯的投所工作;负责对判处一年以下或余刑不足一年的已决犯的管理、监督、改造工作。

(二)派出所派出所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全县共设12个基层派出所。1、东村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7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2、梁家庄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6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3、社科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6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4、普明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5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5、岚城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6、顺会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7、界河口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8、上明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9、大蛇头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10、王狮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11、河口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12、土峪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编制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指导员)。负责对所辖区域实

行治安管理;指导、监督、组织辖区内的治保会、十户联防、治安小区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制止和控制各类案件发生;依法对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进行管理;协助县消防大队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内的户口工作。

二、2019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2019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4506.5069万元,预算支出4506.5069万元,本年度部门预算中包括本局部门预算,不含下属机构预算。其中:

本级:预算收入4506.5069万元,支出4506.5069万元;

下属单位: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二)收支预算增减情况

1、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4506.5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6.5069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382.09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2、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4506.5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4506.5069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 382.09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488.54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442.0094万元;

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有:

2019年扫黑除恶经费项目安排 3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88.54万元。

(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8.8860万元,比上年减少13.6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业务费158.8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34万元;取暖费45.4248万元;其他费用161.7810万元。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度,资产总额7945.0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8709万元,固定资产7882.1449万元;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共计122.175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177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998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去年增(减)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998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已确定的重点项目,我单位均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并在本预算执行年度内认真组织实施。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岚县公安局

二0一九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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