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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XXXX有限责任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职务通讯消费管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固定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核定、定额管理。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负责本部固话通讯费用的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电话话费的统计及报销工作;负责协调电话机安装和线路维护。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本办公室话机的维护;负责本部门话费的使用及控制话费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固定电话安装原则

公司领导、副总师人员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有特殊对外协调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后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其他人员一律使用内线电话。

(四)使用原则

固话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负。公司领导以及享受公司级待遇的领导每月限额3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限额100元;其他人员限额50元。

二、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助理岗位人员、企协相关人员及其他特殊性岗位。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统计享受通讯费补贴待遇人员名单;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并缴纳通讯费用;

(三)使用原则

移动通讯费由经理工作部年初按标准统一缴纳。

公司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制,即通讯费补贴以核定额度标准进缴纳,超出补贴标准以外的通讯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所有享受通讯费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

报销额度见下表:

三、其他

(一)如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调整本办法

(二)如有人员岗位调整,按照调岗文件日期次月执行本办法。

(三)如因退休或其它原因离岗,移动通讯费用按照50%预存。

(四)本办法由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XXXX有限责任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职务通讯消费管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固定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核定、定额管理。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负责本部固话通讯费用的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电话话费的统计及报销工作;负责协调电话机安装和线路维护。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本办公室话机的维护;负责本部门话费的使用及控制话费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固定电话安装原则 公司领导、副总师人员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有特殊对外协调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后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其他人员一律使用内线电话。 (四)使用原则

固话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负。公司领导以及享受公司级待遇的领导每月限额3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限额100元;其他人员限额50元。 二、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助理岗位人员、企协相关人员及其他特殊性岗位。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统计享受通讯费补贴待遇人员名单;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并缴纳通讯费用; (三)使用原则 移动通讯费由经理工作部年初按标准统一缴纳。 公司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制,即通讯费补贴以核定额度标准进缴纳,超出补贴标准以外的通讯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所有享受通讯费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 报销额度见下表:

员工通讯费管理方案办法.doc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 经理;总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 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类别职(岗)位标准(元 / 月) 一类总经理实报实销 限额500 元 / 二类销售、技术支持人员 月

限额 300 元 / 商务 月 限额 200 元 / 工程项目(部)经理;总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 月 售后主管、售后文秘、售后人员、客户代表150 元/ 月 三类 研发副总、运营主任、财务经理、财务会计、办公室主任150 元/ 月 值机主管、人事主管、行政主管、出纳、夜巡、司机100 元/ 月 值机人员、文秘50 元 / 月 说明:驻外办事处员工报销标准以《驻外费用管理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 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 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 标准的人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由岗 位人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 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 合报销条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 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办法1.doc

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办法1 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现对公司手机通讯费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正式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一)手机通讯费标准:备注: 1、如同时兼职多个岗位,其通讯费标准以通讯费标准最高项为准。 部门岗位 使用公司电话卡,通讯费标 准(元/月) 未使用公司电话卡,通讯费标准(元/月)备注总经办 总经理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副总经理 200 200 市场部部长150 200 市场经理200 200 区域经理200 200

销售经理100 100 助理100 100 例如:部长助理、市场助理、销售助理销售人员100 100 工程部部长150 100 副部长120 50 部长助理120 50 项目经理120 50 项目负责人120 50 工程师100 50 例如:自动化调试工程师助理工程师100 50 技术专工100 50 工程车司机100 50 售后服 务 部 部长150 100 售后服务人员100 50 采购部 部长150 100

采购专员100 50 其他产品设计部部长150 100 软件开发部部长150 100 财务部部长150 100 综合管理部部长150 100 其他人员50 50 2、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手机通讯费报销办法: 公司所有转正人员超出标准的部分只报销超出话费的70%,其他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公司电话卡套餐管理办法: 使用公司电话卡人员,其手机号码业务(号码开通、套餐确定及更改、其他业务定制等),由部门部长根据用卡人具体工作情况确定后,方可进行办理。特殊手机业务,由公司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确定。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1、公司试用期员工通讯费只报销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话费,以 通话清单为依据。

关于通讯费用报销标准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讨论稿(一)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提高时效、便于联络”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业务工作中所发生的传呼或其它形式的通讯费用,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的通讯费用按公司以前制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无论是传呼机费用,还是移动电 话和手机充值卡的费用,每人每年报销的标准为500 元。达不到规定数额的,公司不予以补偿。 三、凡是公司配备的传呼机,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每人暂 按目前报销服务费标准的%执行。第二年按现行的标准 执行。 四、因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人员,公司不再收回已配备的传呼 机。凡是当年已报销全年通讯费用,不足半年,要求调离的 人员,必须向公司缴纳50%的已报销通讯费用;超过半年提 出调离的人员,公司不再追缴已报销的通讯费用。全年的计 算,不以自然年度为依据,而是以报销全年通讯费用之日起, 到下一个年度报销通讯费用之日止。 五、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 规定的标准,报销服务费。 六、部门主管、特种岗位员工传呼机的配置,报销的费用标准, 与部门经理相同时,应由部门经理提议,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报总办备案。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七、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 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八、凡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证联络畅通。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九、凡领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 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十、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关于BP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研发费用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1.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1.2、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研发费用 2.1、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 2.2、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2.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2.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2.2.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2.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2.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2.2.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2.2.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2.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 行办法 (讨论稿)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 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 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

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十四、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二○○一年7月1 日起试行,原《关于BP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二○○一年四月

公司通讯费额度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费额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讯费额度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按岗限额、凭票报销、超支自理、节约不补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座机使用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原则要求2人共用一部办公室座机,电话使用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因工作需要变更电话使用人应报总机备案。有业务需要的员工可以统一办理工作手机号,手机及号码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部门经理及有业务需要的员工按规定指定一部电话以保障对外联系和正常通讯需要,指定的电话号码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指定的移动电话保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五条办公室座机通讯费额度如下: (1)公司经营层办公室、市场营销总监、销售部岗位员工座机通讯费按实结算。 (2)其他岗位员工,每部电话通讯费额度为75元/月。若一部电话为3人(含)以上合用的,则该部电话通讯费额度调至90元/月。 (3)传真机通讯费按实结算,同时做好相应的台账管理。 第六条移动电话通讯费的额度如下: 公司根据岗位性质配备工作手机,核定的各岗位移动电话通讯费额度如下表。 表1:工作手机配备岗位情况及通讯费额度明细表

其他人员如岗位需求可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配予移动手机和号码卡使用。额度根据岗位性质和业务量按不高于上述人员标准执行。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办法如下: (1)实际通讯费报销实行限额报销,节约不补,超额自理的原则;员工指定的个人移动手机通讯费在本规定第六条的岗位额度内实报实销; (2)实际通讯费核算实行全年累计,年终结算。可按月末、季末和年末凭有效票据到财务部报销,但不包括充值卡票据;每年度实际通讯费须于次年1月公司财务部结账之前报销完毕,结账时间以财务部每年具体通知为准; (3)年度实际通讯费总额不得超过年度通讯费控制额度,年度节余不跨年使用。 (4)核定的通讯费用年度内总额超出额度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属2人以上共用的,由共用人平均承担,未超出额度的部分不予补偿。

通讯费管理办法

通讯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讯费管理,方便工作联系,控制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通讯费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通讯费指办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讯费。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3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办公室为通讯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通讯费的实施、管理和监控,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配合监督。 通讯号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调配,通讯设备由本人自行购买。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手机卡遗失、补办遗失手续及设备维修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4通讯费定额标准与考核 定额标准 考核

公司办公室每月底对适用人员的当月通讯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超标、不合理使用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管理并改善。 通讯费使用原则上不得超出定额标准,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由使用人员按季自行上缴财务管理部;若因工作原因超出标准,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各部门每季度对适用人员的对外工作量进行评估。公司办公室将根据评估结果,实时调整通讯费报销的人员及标准。 5报销方式 通讯费报销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每月25日前报销。 通讯费定额标准范围有重复的人员按就高的原则实行,不得重复报销。6相关要求 适用人员应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一个月有三天以上(含三天)因公联系不上的,公司将取消其当月通讯费,如果连续三个月有类似情况者,公司将取消其通讯费。 适用人员的通讯号码发生变更时,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新号码登记备案并公布。 适用人员职(岗)位发生变动时,从工作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岗)位标准。 适用人员退休或调离本公司时,当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起自然终止其通讯费报销。 7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XXXXX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XXXXX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通讯工具的作用,提高公司通讯器材使用效率,规范通讯费用支出行为,保证各项施工生产和经营业务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标准、限额报销、超支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劳动人事处负责职工岗位的确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的核定,公司财务处负责监督通讯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第二章通讯费用的核定范围及发放标准 第四条严禁使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购置移动电话。 第五条通讯费用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因工发生的话费、信息费和服务费。 第六条通讯费用的核定范围及发放标准 一、公司本部通讯费用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 1.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2.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3.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总监: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4.总经理办公室、施工生产处,综合计划处、前期管理中心正职: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 5.安全监察处、科技处、质量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审计处、固定资产处、企管部、保卫处、政治处、纪检监察室、青工处、离退休办公室正职: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 6.施工生产处,综合计划处、保卫处、财务处、市场开发中心副职:X00元/月。 7.其它处室副职、主任工、部门长助理、车班班长:200元/月。 8.部门高级主管:X00元/月。 9.部门主管:X0元/月。 10.确因工作需要需给与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由各部门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二、公司基层单位通讯费用发放范围和标准 1.线路器材厂厂长: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书记、副厂长: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工会主席:X00元/月。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经理;总 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讯费报 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 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 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合报销条 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导审批为 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部统一办

通讯费管理办法

通讯费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版本/ 修改码 管理文件Q/DS.QC35—2013 通讯费管理办法A/0 第1 页共4 页 1.目的 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 合理控制公司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的费用支出, 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办公室 3.1.1负责公司办公电话的配置、日常维护和管理。 3.1.2负责办理公司办公电话及符合补贴条件人员的移动通讯费用清单打印与审核。 3.2财务部 3.2.1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4.办公电话配置 4.1公司办公电话按办公房间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配备,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原则上配备一部市内电话, 部长以上人员配备一部长途电话。其他特殊配备需向办公室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采购、销售可根据需要开通国内长途电话, 其他电话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通。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开通的, 应统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4.3各级人员原则上在打接电话时用公司配备的座机电话, 尽量降低手机费用。 5.移动通讯补贴 5.1为加强公司业务的内外协调工作, 公司根据各职级及岗位的工作实际需求,

对相应人员实行移动通讯补贴, 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 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 5.2移动电话费用标准 文件编号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版本/ 修改码 管理文件Q/DS.QC35—2013 通讯费管理办法A/0 第2 页共4 页 5.2.1报销限额, 序号岗位补贴标准1 总经理、总经理销售助理据实报销2 总经理后勤助理、销售主管200 元3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部长、采购主管150 元4 采购人员 100元5 车间主任、工段长、品质工程师及其它纳入补贴范围人员50 元注,1、销售部驻外人员补贴标准100 元/ 月, 每年凭缴费单报销, 2、具体补贴人员名单详见每月经总经理审批的《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 限公司管理人员通讯费用报销明细表》执行。 5.2.2 特殊岗位人员移动电话费用报销标准由个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总经理审批。5.2.3 因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 从变动或调整下个月起执行新标准。 6. 报销 6.1办公电话费用及符合移动通讯费用补贴条件人员的手机费由办公室后勤科每月根据 本规定标准进行充值、打印票据及清单等工作, 充值原则按本办法5.1 规定执行。6.2 财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限额进行审核, 在限额内据实报销。7. 其他 7.1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与完善。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及号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于有关岗位员工使用并给予话费补贴,特制定该规定。 2.管理规定 2.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 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2.所有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均属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己有,所有使用者 须爱惜手机、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2.3.公司管理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2.4.使用人作为手机和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 的义务,公司根据岗位特性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每月初由管理部到移动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调整套餐费用标准,须重新审批后执行。 2.5.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 服务,手机故障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2.6.手机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造成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 出,管理部负责办理。 2.7.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应于12小时内到公司管理部办理相关 手续,损失费用应由丢失者承担,或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2.8.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须 赔偿。

2.9.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 恶意删除,否则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 3.以下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3.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无特殊理由关机者。 3.2.在呼叫畅通的情况下,一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未接电话不回呼 公司者。 3.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 级临时联系方式者。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拟制:核准:审批:

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XXXX有限责任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职务通讯消费管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固定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核定、定额管理。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负责本部固话通讯费用的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电话话费的统计及报销工作;负责协调电话机安装和线路维护。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本办公室话机的维护;负责本部门话费的使用及控制话费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固定电话安装原则 公司领导、副总师人员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有特殊对外协调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后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其他人员一律使用内线电话。 (四)使用原则 固话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负。公司领导以及享受公司级待遇的领导每月限额3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限额100元;其他人员限额50元。 二、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助理岗位人员、企协相关人员及其他特殊性岗位。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统计享受通讯费补贴待遇人员名单;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并缴纳通讯费用; (三)使用原则 移动通讯费由经理工作部年初按标准统一缴纳。 公司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制,即通讯费补贴以核定额度标准进缴纳,超出补贴标准以外的通讯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所有享受通讯费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 报销额度见下表: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费用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通讯费用标准规定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包括公司固定电话费、享受补贴的员工手机电话费;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 (三)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统一将员工名单和执行话费标准上报公司,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四)电话费按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全天不准停机,因停机影响正常工作的,不予核销话费; (六)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依据实际消费结算发票每季度报销一次,由所属单位领导签批后,人资部核定出勤天数,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原则上公司不统一购置电话充值卡,如项目施工人员需要充值卡充值,由项目财务部负责统一购置管理,定期统计支出情况并控制使用。 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 财务部、人资部、审计部、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财务副

总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 1、负责员工电话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对员工电话费报销资格进行审核; 2、负责审核员工电话费的合规性,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 3、负责公司固定电话费的缴费及话费支出的审核; 4、定期统计公司话费的支出情况,严格控制成本。 (二)人资部 1、负责各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审核; 2、负责提供员工考勤情况,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及考勤情况确定电话费补贴额度; 3、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依据电话费补助标准编制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三)审计部 1、负责定期审计电话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 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电话费的支出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 1、负责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认定和上报;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等费用支出,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 (一)综合部 1、负责公司通讯工具的配置、管理。 2、负责公司各通讯费用的统一缴纳管理。 3、负责超支通讯费用的统计、核算。 4、负责通讯费用的厂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部 1、负责通讯费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2、负责通讯费用超支部分的扣除等成本核算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通讯工具产权归公司,各使用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迁移或过户转让。 (二)办公电话配置原则:

1、生产车间电话配置:(1)公司各生产车间的控制室,配备一部电话,以上电话均限齐鲁石化公司专网。(2)车间机关原则上配备一部电话,特殊情况须增加配置由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机关电话配置:按办公房间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配备。 3、程控电话配置:公司领导、公司传真电话可开通国际/国内程控;营销系统可根据需要开通国内程控;其他电话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通国内程控。 4、市内电话配置:机关各部室开通市话;车间为单位各开通一部市话。 (三)住宅电话配置原则: 公司领导配置住宅电话。 (四)移动电话配置原则: 公司领导配置移动电话 (五)通讯费用标准 1、公司合同号内电话办公电话费用标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话费标准均包括座机费) (1)公司领导实报实销; (2)车间电话费用标准: 各车间(包括中心化验室)开通的一部市话话费标准120元/月;其余开通的专网电话费标准80元/月.部。 (3)公司机关(包括财务)电话费用标准: 公司中层正职干部120元/月.部;其余电话80元/月.部; (4)营销系统电话费用标准:

(完整版)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1、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2、管理岗每人每月100元。服务岗每人每月50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每月20日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 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并由综合管理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2、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3、本办法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 巴州正达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00元;部门(含本级的业务部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企业自定。 三、报销办法 1.**通讯费用每月按定额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 2.原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通讯费用的,自**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费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各部门、成员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定额列表报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对补贴定额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定额标准超支过大需要追加定额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定额补贴。 2.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本企业人员的** 第 2 页共 4 页

通讯费用补贴作出规定,按有关政策做好通讯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办法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并开机使用,以不影响工作。 4.本办法自**年8月1日起施行,凡集团公司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 3 页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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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税前扣除的文件

各省市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标准文件汇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各个省市关于交通和通信费补贴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在此给大家整理了一下。 各省市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标准文件汇总 一、天津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津地税所〔2007〕18号《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1、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辽宁关于通讯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辽宁省已下发了文件规定省直机关按照辽人发[2004]13号规定通讯费补 贴可以全额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目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未对企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通讯补贴要并入支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党政机关的通讯补贴标准企业不得比照执行。 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取得各种形式(包括现金补贴和凭票报销等)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取得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取得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如下:(1)根据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 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照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予以扣除;(2)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3)既按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取得补贴、又按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的个人,只能选择上述标准之一进行扣除;个人取得超过上述标准的通讯费补贴收入一律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事业单位必须事先将本单位通讯费补贴的具体方案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否则一律不得予以扣除。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X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电子邮箱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 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标准用语如下: 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 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员工姓名)”。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

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电话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员工一经离职,行政部应马上通知前台将该员工的长途直拨功能关闭,同时做好登记。 第六条:直线电话的管理 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通讯费管理制度V4

通信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有效发挥通信工具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严格控制公司的通讯费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丰集团总部各中心事业部。 三. 职责 第一条由信息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及解释工作。 第二条由集团信息技术部全权负责总部各中心事业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的管理工作(号码的申请、变更业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费用统计 表的登记及上报工作及总部各中心事业部因人员变动造成的移动电话 卡的保管和重新发放工作)。 第三条固定电话使用管理人全权负责固定电话: (一)使用管理(包括使用时间管理,使用人员管理,长途电话管理)。 (二)资产保管(负责固定电话的资产物品保管和故障报修工作)。 (三)费用管理(负责固定电话发生费用管理工作,发生费用不能超过 集团额定费用)。 第四条固定电话使用管理人的确定:由使用部门的部门经理担任,或由部门经理指派本部门具体人员担任。 第五条使用固定电话超过报销额度的部门,超出额度由部门内部平均摊销。 第六条集团运营中心负责对集团信息技术部提交电话考核数据进行考核 第七条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集团通讯费用使用情况开展月度审计工作。 第八条汇丰集团全体人员一律遵照执行,各负监督职责。 四.手机卡及费用报销申请人资格 以下岗位人员转正后可配置公司内部手机卡,并按标准予以报销手机费用。 (一)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 (二)职能部门特殊岗位人员,具体包括驻外人员等。

(三)公司特殊作业类岗位人员,包括出纳等。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试用期人员原则上不配置手机卡与报销手机话费, 特殊情况须经中心第一负责人特批。 五.申报流程及表单 流程表

有限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通讯费的开支管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防止奢侈浪费,确保通讯渠道畅通,促进成本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营服务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机关各部室。 第三条通讯费管理实行“规定限额、预算管理、按年结算、包干使用、凭据报销、超支自负”的原则。 第四条通讯费包括我司中层干部、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个人名下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宽带等通讯费用。 第五条通讯费限额标准。具体如下: (一)公司正职领导干部每年通讯费预算限额5400元; (二)公司副职领导干部每年通讯费预算限额4500元; (三)公司中层干部年话费限额标准为3000元; (四)公司聘用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通讯费预算限额3000元。 第六条经本公司研究批准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可按1000元的限额预算给予通讯费。 第七条公司运营部规定可报销通讯费的部门和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八条上述人员离职的,从离职之次月起停发通讯费用补

贴。工作岗位变动的,从任命之次月起按新的限额标准执行。 第九条上述人员享受通讯费用补贴后,必须保证通讯联络和工作联系畅通。 第十条通讯费报销管理。 (一)通讯费报销执行“规定限额、按年结算、据实报销、超支自负”的原则,报销人须凭电讯部门提供的本人实名通讯费业务专用发票据实报销。通讯费按年度执行总额控制,在各单位年度办公及业务经费中列支,公司机关和经营服务公司机关的通讯费在机关本部列支。 (二)通讯费报销实行统一办理。机关员工通讯费报销手续由所在部室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公司领导通讯费报销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经营服务公司机关员工话费报销手续由经营服务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办理。 (三)报销时限。原则上每年6月报销上年度12月至当年度5月通讯费,每年12月报销当年度6月至11月通讯费。 (四)符合报销通讯费的借用人员,借用半年以上的,在借用单位报销,借用未达半年的,在原单位报销。 (五)本办法只适用于在公司任职期间的人员,凡职务变动,按本规定次月起调整享受。 (六)年内离职的,可报销截止到办理离职手续当月的通讯费。 (七)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通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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