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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再论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再论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再论我国 20世纪 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李文发布时间:2010/02/03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 农村的改革是从农民家庭重新获得土地经营权开始的。 30年后的今天, 我们重新回顾这段不平凡的历史, 也许可以对农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有更为准确的把握。

一、农业改革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在土地改革完成后, 鉴于贫穷、分散、脆弱的小农经济无法支撑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 以苏联为榜样, 通过合作化和集体经济的方式提高农业生产力、容纳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大限度地为工业化提供支持的主张占了上风。但由此形成的路径依赖最终导致了不顾生产力实际,盲目追求生产关系变革,短短几年内就消灭了土地私有制, 完成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直至人民公社的体制转换。

尽管人民公社时期中国的农田水利事业和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化肥工业、良种培育和农业机械化获得长足进步, 而且这一体制在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但是, 不容否认的是, 这一体制毋宁说是着眼于为工业化提供积累设计的, 并不符合亿万生产者的意愿。在人民公社体制下, 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 都归村社集体拥有。浓重的自然经济色彩和僵化的计划管理模式, 不但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的合理流转, 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 而且也窒息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影响了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尽管从 1962年起在否定“单干风”的同时将基本核算单位由公社或大队退回到了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 但是生产队并不具有完整的经营自主权, 一再发生的“一平二调”和瞎指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责、权、利脱节,劳动生产率长期得不到提高, 经营上的规模效益更是无从谈起。事实上, 人民公社体制越是向前发展, 自身的弊端暴露得也就越明显, 要不是有“文化大革命”和“农业学大寨”这样的政治运动支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恐怕不会在农村统治长达 20多年。

然而,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套传统体制仍在惯性发展。 1976年 12月,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是一个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农业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人民日报》 1976年 12月 11日。 ]次年 10月 30日至 11月 18日,接着

召开了全国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座谈会讨论了大寨县的标准问题, 认为随着大寨县的普及,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12月19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次座谈会向中央政治局的汇报提纲,指出:随着公社、大队两级经济的壮大,实现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的

过渡,以进一步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是前进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82年版,第 952页。 ]

可见,“文化大革命”是结束了, 但左倾思想、左倾观念、左倾做法仍然像一张无形的网束缚着人们的手脚。这也就难怪一直到 1978年底,被视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标志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仍在强调坚持人民公社基本制度, “不许包产到户, 不许分田单干”[后来 1979年 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将这一条规定修改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 也不要包产到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年版,第 40页 ],要求将经过修改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

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但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农业问题上较之以前还是有很大的进步, 最重要的是明确了推动农业的发展除了国家的物质支持和技术支持以外, 更重要的在于所制定的政策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而“离开一定的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利, 任何阶级的积极性是不可能自然产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年版,第 39页。 ]为此,“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 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 按照群众利益办事, 一定要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 尊重和保护社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决不能滥用行政命令,决不能搞瞎指挥和不顾复杂情况的‘一刀切’。”[《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7页。 ]。全会强调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基本制度也是针对普及大寨县中的“穷过渡”而言的, 要求在稳定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农村生产力, “不允许在条件不具备、多数社员又不同意的时候, 搞基本核算单位从生产队向生

产大队的过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

件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年版,第 41页。 ]全会发表的公报指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 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 克服平均主义; 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 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 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 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

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账目公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年版, 第 24页。 ]会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指出:人

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坚决纠正平均主义, 在具体做法上“可以按定额记工分, 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 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 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上,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7年版, 第 40页。 ]此外, 这个《决定》还出台了推动农业发展的多项政策措施。

此前,早在 1977年底,许多干部就向中央反映农民反对“一平二调”和瞎指挥、要求尊重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呼声十分强烈。 1978年 1月 31日, 《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农村集市贸易的所谓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属性提出了质疑。 3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一方面仍在强调学大寨, 另一方面又特别指出要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现阶段的各项经济政策, 如反对“一平二调”, 实行等价交换, 开展多种经营,发展集体副业,允许农民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允许正当的集市贸易等。 [《人民日报》1978年 3月 7日,第 1版。 ]10月,农业按劳分配讨论会在京举行,平均主义的大寨记

工法引起众多非议。 11月 4日,山西《晋中报》发表了中共晋中地委第一书记李

韩锁的讲话, 抨击了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形而上学的观点、盲目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的做法, 以及单纯强调政治挂帅、不讲物质利益原则、推广大寨劳动管理制度、不搞定额管理和定额计酬、否定自留地和集市贸易,等等。这篇讲话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同月 24日, 《人民日报》专文介绍了四川省大邑县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强调坚持因地制宜,不要生搬硬套。与此同时,从 1977年到 1978年冬,四川、

安徽、吉林等省已经在农村实行以“五定一奖”[所谓“五定”是指定人员、定任务、

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或者是定人员、定产量、定时间、定费用、定工分。“一奖”是指根据完工验收结果或者年终成果给予奖励。 ]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

责任制。以上这些就是三中全会在农业问题上能够有所进步的背景所在。

二、改革的推进和旧体制的瓦解

决策层和领导层的动向并非空穴来风, 而是或多或少地呼应了农村广大基层民众的迫切愿望。“文化大革命”十年间, 全国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缓慢增长, 但农民的收入却基本维持不变, 一些地方农民的生活水平甚至有所下降。于是,政治运动结束后,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大致从 1978年秋天开始,在安徽、四川等地的一些农村, 20世纪 50年代末期和三年困难时期曾经尝试过的一些“退回去”的做法就又陆

续“死灰复燃”了。其实那些做法无非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围绕“包”字

试验的一些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旨在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恢复和促进农业生产, 如“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到 1979年底,全国一

半以上的生产队实行包工到组, 1/4的生产队实行

包产到组。在包工到组和包产到组的同时,个别的地方自发地实行包产到户甚

至包干到户。但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很容易让人误解为分田单干, 同私有化和个体经济相联系, 因此支持者有之, 反对者更多, 甚至引发了一场全国大争论。直到1980年 5月 31日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著名讲话以后, 人们的思想才进一步有所解放, 进一步明确了“双包”与集体经济关系的认识。邓小平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 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 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 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

阳县, 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 也是一年翻身, 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315页。 ]同年 9月,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 专门讨论了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中央 75号文件,总结了中国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 对干部和群众从实际出发的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工包产联产计酬和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文件认为, 凡有利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增加商品的责任制形式,都是好的和可行的,都应加以支持,而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 可以包产到户, 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 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8年版, 第 58-66页。 ]这一文件打破了 20年来强套在“包产到户”头上的枷锁, 极大地鼓舞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会后, 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农村迅速推广,推行联产责任制的生产队的比重由 1980年初的 28%(实行不联产的包工责任制的

比重为 55.7%上升到该年底的 51.8%和 1981年 10月的 81.3%(此时不联产的定额包干的比重降至 16.5% ,其中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的比重在 1981年 10

月已经占到 50.8%, 而在 1年前只有 15%, 1年以后升至 80%左右, 两年以后上升到90%以上。 [李文:《中国土地制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 延边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第 115-116页。 ] 1981年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多变的一年,有些社队开春是小段包工,中途变为联产到组, 最后又变为联产到劳、到户或大包干。这说明群众经过观察、比较和实践一段后, 积极选择更适合他们的实际情况的责任制形式。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包干到户逐渐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1982年第一个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新时期经

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8年版,第 95页。 ]1983年第二个中央 1号文件再次指出:联产承包制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它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 [《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 169页。 ]这两个文件有力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的改革。 1982年 6月,以双包为主体的联产责任制在生产队总数中占到了 93.7%, 1983年这一比例升至99.4%, 至此形成维持至今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基本格局。 [李文:《中国土地制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延边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 116页。 ] 与此同时,家庭承包经营从根本上动摇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基础。早在 1979年 8月,四川省广汉县就开始进行人民公社改革试点。他们按照党、政、企分工的要求, 将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取消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成立乡政府,取消生产队,改设行政村。 [可参阅刘文耀《四川广汉向阳人民公社撤社建乡的前前后后》 , 《中共党史研究》 2000年第 2期。 ]接着,吉林、河北、浙江、广东、辽宁、安徽等省也进行了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 198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体制模式。 1983年中央 1号文件正式提出政社分设的要求。同年 10月 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有领导有步骤地搞好政社分开的改革,在 1984年底以前大体上完成建立乡政府的工作; 同时按乡建立乡党委, 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改变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 见《 21世纪乡镇工作全书》 , 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9年版, 第 867-868页。 ]其后 1984年中央 1号文件重申:农村经济组织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设置,形式与规模可以多种多样,不要自上而下强制推行某一模式。农民可以不受地区限制, 自愿参加和组成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同地区性合作组织是平等互利或协调指导关系, 不再是行政隶属或逐级过渡的关系。根据两个 1号文件的精神,全国各省、区、市的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经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到 1984年底,全国农村基层组织政社分开的有 91171个,已建立乡(镇政府 91171个,村民委员会 946439个,保留作为经济组织的人民公社 28218个。政社尚未分开的人民公社还剩下 249个,保持生产大队为组织的有 7064个,保持生产队建制的有 12.8万个。 [《中国统计年鉴

(1997 》 ,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8年版,第 366页。 ]1985年改制任务基本完成,人民公社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在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从 1985年起,中央政府在农村政策上再次做出重大

调整:(1)完全放弃了除粮、棉之外所有农产品的计划控制,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2)减低对粮食生产的计划控制程度,政府计划收购的粮食降至约占全部商品粮的一半左右;(3)县级以下政府逐步放弃了对种植面积计划的直接干预,由农户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植作物的面积,自主选择种植有市场销路的作物。这些政策调整意味着继生产者取得土地经营自主权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迈入了新的阶段,率先开始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三、对“第一个飞跃”的反思第一个飞跃” 在追述了我国农业改革实现的“第一个飞跃”的背景和历程后,我们来试着回答这样两个问题。(一)农业改革初期试行的多种责任制形式中,为什么最终是包干到户占了上风?包干到户与分田单干有何区别?前文已经指出,包干到户说到底是农民的选择。在初期试行的多种责任制形式中,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几种形式是逐步递进的序列:包工到组较之过去的“干活一窝蜂”“劳动大呼隆”自是前进了一大步,但仍会有出工不出力、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倾向;包产到组使作业组的劳动与劳动的最终结果联系在一起,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了,同时劳动的数量约束和质量约束也尽在其中,但形式繁琐,且交产记工由队分配的做法仍然带有“大锅饭”的性质;包产到户与包产到组只是一步之隔,将包产单位由作业组变为农户,使社员拥有了相当的生产自主权,但其弊端与包产到组相同;包干到户比包产到户要更彻底一些,它是按社员与生产队签订的合同规定,完成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的数量和上交集体的积累、各种提留及折旧金,其余都由社员个人支配,而不再按工分分配,这样就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彻底分离,责、权、利在经营者那里紧密结合在一起,农民得到了比较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且其方式简便易行,更受农民欢迎。总之,在多种多样的责任制中,包干到户交易成本最低,生产者的积极性最高。自包干到户的形式出现那天起,反对者就将其说成是“分田单干”,许多农民也确实

是那样认为的。其实,包干到户与分田单干从理论上说至少有两大不同:前者是土地集体所有,后者是土地私有;前者是统分结合,后者是放任自流。但是,此后的发展与当初的预想拉开了距离。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解体,“统分结合”在大多数农村已有名无实。而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一再延期,由最初的 15 年延长到 30 年,而且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和依法继承。这样从形式上看,至少在承包期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发包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能单方面调整承包地,包干到户与分田单干越来越接近了。特别是在经历了税费改革以后,农业进入无

税无费时代,愈发使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形同虚设(因之也衍生出一系列弊端)。但是尽管如此,承包期到期后,农户的承包地还是要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发包,而且农户的承包地在用途上受法律限制,即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总之,农业改革的“第一个飞跃”从生产关系上说不啻是一个大大的倒退,几乎是“集体耕作二十年,一夜回到合作前”。然而跨出这一步是走了一段弯路后痛定思痛做出的抉择。 1962 年 7 月,邓小平曾经根据当时的情况说:“有些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地方,现在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百分之二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认为,这样的问题应该“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办法来。他还说:“现在看来,不论工业还是农业,非退一步不能前进。你不承认这个退?农业不是在退?公社不是在退?公社核算退为大队核算,大队核算又退为生产队核算,退了才能前进。”邓小平还提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因为不管“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恢复农业生产“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邓小平文选》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323-324 页。]可惜,这样的意见在那时还无法让多数人特别是毛泽东接受。(二)为什么要保持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应该如何理解邓小平提出的农业改革的“第二个飞跃”?农业改革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是在保持土地公有的前提下最适合我国现有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土地经营方式,最受农民的欢迎,能够最有效地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再从世界农业发展的

历史来看,家庭经营并不构成农业现代化的障碍。因此,1982 年第一个中央 1 号文件就提出农业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1985 年第四个中央 1 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宣布“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新 [ 《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23 页。]这是我们党总结了土地改革以来农业发展的曲折历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表明家庭承包经营是我们党领导下的农村改革已经建立起来的基本的政策框架或者体制框架。此后这一条成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历次党和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决议和相关法律所重申。但是从形式上看,目前我国的农业依然属于小农经济范畴,人均占有耕地狭小,地块零碎,劳动者素质不高,机械化程度低,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劳动生产率低下,经济效益得不到提高。毫无疑问,农业要有竞争力,必须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而要实行规模经营,在

社会主义制度下,唯有走合作化的路子。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499 页。]当年土地改革后广泛开展的合作化运动,固然有我们那时对社会主义理解上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动机还是想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经营,亦即将农业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然而我们没搞清楚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不同于工业,农业的劳动对象是具有生命的生物体,农产品是不可间断的生命连续过程的结果,其生产过程存在严格的继起性,不能将许多农民集中到一起分工协作,工场手工业式的农业是不存在的。[林善浪:《中国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200 页。]既然不能用暴力剥夺农民的土地,那么就得走“纵向一体化”的合作化路子,即将农业生产链条中的某些环节如产前产后服务、土地耕作、产品收割和产品加工等独立出来,通过合作制的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也就是说要发展专业合作社,而不是过去那种“一大二公”的生产合作社。至于农业生产环节的适度规模

经营,则要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来逐步实现。 1990 年,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55 页。]长期以来,许多学者都在苦苦思索农业改革和发展的“第二个飞跃”如何实现,笔者以为在加速推进城市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农业领域通过“纵向一体化”(亦即产业化)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最可能的路径,当然这会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实践中也有一些坚持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成功典型,但是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柱产业大都已是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发展基础较好)因而已经顺利实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在农业领域实行规模经营。但是就全国绝大多数农村而言,这些事例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所以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承包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有利于而不妨碍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产业化经营等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可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

依法、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不顾条件强制推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是国家宪法的规定,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温家宝:《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 2005 年 12 月 29 日,见https://www.wendangku.net/doc/f36201597.html,/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219928.htm。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

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3 页。]我相信,这些指示所揭示的就是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浅析当代中国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

浅析现代中国的行政管理改革中的官僚制理性精神 事例: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朝代众多。有着很长的官僚制历史渊源。历朝历代都对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特别重视。但是在众多的朝代中,无一例外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传统权力和超凡权利比法定权利更具有影响力。即使到了近代中国的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管理的官僚制也依旧如此。虽然中华民国时期提倡三权分利,依法统治,依法办事。但是在实际地行政管理现实中依旧是人性大于法制,人情管理的成分远远多于理性管理。这违背了现代官僚制最基本的理性特征。现代改革开放的中国不断发展,政治制度也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的提出,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法制化进程越来越加快,行政法制化改革的深度也越来越深,越来越细微。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公共行政法制化越来越促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 理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中的组织模式是一种层次分明、制度严格、权责明确的理想的等级制组织模式,和现在人们对“官僚”一词的含义理解不同。【1】它是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位特征,以社会管理为目标的组织形式。韦伯通过区分三种权威模式,即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合理合法型权威来论证自己的官僚制理论中具有相当的理性因素。 官僚制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它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1)实行集权制,组织的权威和权力来自与法律和各种明确的规定。(2)要求组织功能和办事程序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减少摩擦,降低人和物的成本。(3)在组织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的严格等级制。(4)个人呢职责和所得到授权只取决于其所占据的职位。(5)采取测验考试等形式,以技术资格为根据选择任职者。官职是被任命的,官员的职位通常是终身性质的。(6)非人格化的管理是最基本的制度要求。(7)组织运行严格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流程和指挥链条,纵横交错、按部就班的进行。【2】 官僚制这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其基本精神及其价值就是理性,概括地说,官僚制拥有的理性精神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对组织效率的追求。第二,非人格化的组织管理。第三法制精神。 在现代中国的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充分的吸收了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中的理性因素,将中国的行政管理制度越来越理性化和高效率。比如,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行政组织是建立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缺乏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而先天拥有的各种理性精神。如自由契约精神、法制观念、竞争观念、效率观念等。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和计划经济下的行政体制显然早已不适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于是中国共产党充分的吸收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理性因素,理性精神,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行政管理制度,大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的优化发展。 进入21世纪的新时期,中国的行政组织的发展出现了止步不前的状况。新的世纪面临着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但中国的行政组织改革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90年代的行政体制缺乏合理的职类分类和职能分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技术化水平比较低,讲门第、拉关系等缺点逐渐暴露出来;重人治,轻法治、重身份,轻契约的感性精神占据了官僚制中理性精神成长的空间;行政管理“以身份取向”凌驾于“成绩取向”之上,官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新形势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与对策

新形势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与对策 邓启明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 福建福州350003) 摘要: 分析了新形势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提出了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指导思想、基 本原 则和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着重就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方向及应采取的措施进行初步的探讨。关键词: 产业结构; 调整; 优化; 农村; 农业 中图分类号: F 321 文献标识码: A Th ink ing and coun termea sures for adjusting the rura l industr ia l structure in the new situa tion DEN G Q i2m ing ( Institue of S cientif ic and T echnolog ical Inf orm ation, Fuj ian A cad em y of A g ricultural S ciences, Fuzhou, Fuj ian 350003, China) Abstract: The necessity of adjusting the r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the new situation w as analyzed. The guiding though t, basic p rincip le and noticeable p roblem s in the p resent adjustment and op tim ization of r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w ere put forw ard. The p relim inary exp loration w ith the focus on the direction and useful countermeasures in the adjustment and op tim ization w as conducted. Key words: Industrial structure; A djustment; Op tim ization; Rural area; A griculture 1新时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家庭承包制的推行和乡镇 企业的异军突起, 我国和我省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 呈现出三次产业都得到发展并协调并 进的良性态势。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 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出现了许多新 情况、新矛盾。表现在农业上, 主要是: (1) 农产 品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农业生产的任务 由解决温饱的需要转向小康的需要, 对农产品的品 种和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2) 农业的发展已由资 源约束变为资源与市场双重约束, 但区域性结构差, 不能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 更难以适应加入 W TO 后所面临的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在农村工 业方面, 则表现为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 吸纳农 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难以再继续支持农民收 入的持续增长。此外, 按照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工 业化和城镇化是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

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社会心态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社会心态研究 20世纪80年代正当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时候,也是刚刚从文革的恐慌中走出来不久的时候,新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社会思潮等矛盾不断冲击着社会上的每一个人。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一号文件”,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的改革步伐不断的加大,社会中的各阶级的社会心态也不断的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对这一时期的国人的心态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很有意义了。 社会心态,指的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反应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方向,它揭示的是特定社会中人们的心理状态。 20世纪80年代,我国面临着两大方面的矛盾对立:改革与保守,开放与封闭。实行改革开放势不可挡,但我们必须重新去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如何看待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如何看待新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就成为我们必须去面对的一个大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阶层的经历和价值观利益观的不同,对这一时期的看法也不同,社会心态也各有不同,我们下面主要是研究中国青年知识分子当时的社会心态。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头版头条上刊发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此思想解放的闸门打开了。从78年到80年,中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而且思想解放运动的进一步深入,所以人们当时的社会心态就更多的反映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经济上。当时青年知识分子刚从文革的恐慌中走出来不久,这一时期,迷惘、悲观、怀疑、逆反等情绪瘟疫一样在青年群体中互相感染,造成青年中三种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是信教青年急剧增多;二是自杀青年急剧增多;三是偷渡港澳台的青年急剧增多。尽管这些现象只是滞留在少数青年的行为中,但却反映出这一时期广大青年的总体的心态特征——在深感人生缺憾的痛苦中产生的失落感、惶惑感和迷茫感。从他们的这些举动中,可以看得出经过文革的影响的他们,社会心态是厌世和消极的,产生的极度不信任感才致使他们这么做。但是与选择自杀相比,绝大一部分的青年知识分子是在伤口上进行反思的,他们站在现实的角度上逐步形成了积极的自我意识。他们开始唾弃迷信中的误导,用自己的眼睛重新看待人生。 从思想方面来说,当时的中国青年知识分子已经开始去触及以往那些被奉为禁止的东西了。他们的心态开始逐渐变得更包容更开放,对于文艺创作和美学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开始追寻人性、人道主义等方面的美。从真理思想大解放的过程中,他们的心态慢慢发生改变,开始用自己的思想去看待问题,改变了文革时期个人崇拜和一刀切的心理。对于中国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的理解也没有局限在那些条条框框的理论上。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心态也变得更加的开放和包容起来。开始引进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秀的文化来促进本国的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社会上流行

中国行政改革的制度创新分析

中国行政改革的制度创新分析 摘要 政府制度创新是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也是当前我国行政改革的决定性因素本文对近年来我国行政改革中的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径作了理性思考,指出政府制度创新对我国行政改革的意义和作用,指明效率、民主与公正的价值诉求是政府制度创新的价值诉求、政府制度创新为我国公共行政的未来发展显示出光明的前景。 关键字:行政改革,制度创新,政府制度创新

中国政府如何抓住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机遇,迎接挑战,把握政府改革的发展路向,关键在于创新。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行政改革,是一个政府管理体制不断变革与创新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在政府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较人进展。当前,在我国政府加人WTO后,进一步从制度创新视角对政府改革进行理性思考,无疑刘一深化当前的公共行政改革其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行政改革的战略定位 一般认为,中国改革战略系统主要包含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上下两个结构,但由于既有的改革基本上循于经济主导模式,形成了经济体制改革先导,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发展序列,这就导致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之间的时间落差和进度落差,这两大落差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而不断拉大,政治体制的不适应性也日渐积累,从而引发了经济和政治两个层面上的双重困境,并且相互激化。对此,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就在政治体制改革进退维谷而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明确了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三大体制改革的思路。而当“行政体制改革的诉求被提出后,它就同时承担起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双重任务:一方面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克服旧体制下形成的某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某些弊端,巩固新的经济基础”,由此成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实际启动的共同要求,处于中国体制改革逻辑发展全程的结合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根据政治——行政“两分法”的基本理论假设,政治体制改革导向权力利益分配和公平与民主诉求,而行政改革导向责任和效率,可以改善政府成本——效益关系(紧缩编制、转换职能、澄清吏治、提高效率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并同时避免政治体制改革可能造成的超前政治参与等“转型问题”,从而保证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两个方面兼顾。而且,虽然从法理上讲,中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制决定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研究文献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36201597.html,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研究文献综述 作者:明雅萍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20期 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成为现实要求,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農业现代化建设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杜润生作为20世纪80年代初制定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核心人物,也被评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曾在中央农业经济政策制定和农村改革实践中提出一系列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的重要思想。其思想对当下“三农问题”的解决、城乡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国内国际学者对杜润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研究给予了一定关注,多以单一、孤立的视角零散、片面地整理和论述了杜润生某方面的改革思想,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制等方面的改革思想及对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整体评价。通过整理文献可以发现,对于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研究存在欠缺和不足之处,大多研究只停留在表面,缺乏对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系统和深入研究。 关键词: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杜润生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研究有所涉猎,但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本文结合近年来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总的来说,关于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研究文献数量较少,但类型多样,多以采访、传记、访谈、会议记录为主,以思想为主体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很少。通过研究得出,杜润生的改革思想在时间继承上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杜润生对于包产到户的施行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定以及完善的一些思想,另一部分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杜润生对于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完善的一些思考。学界研究对两部分内容都有涉猎,但前者居多。国内学者对于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研究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关于改革开放初期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解读 国内学者关于改革开放初期杜润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解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内容角度出发,阐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具体内涵。例如,张艳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30年回顾》一文按照时间顺序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性质、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及历史趋势等方面的阶段性理论成果进行了总结回顾。二是从制定和形成过程角度出发,梳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定过程和逻辑顺序。例如,李斌的《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变迁研究》一文从初步探索,持续完善,稳定发展三个方面论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发展

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与思考

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与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这个基础性产业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发展中,然而,农村经济结构中的不合理之处也随之显露出来,这也成为影响我国农民收入,阻碍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现状对策 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重要时期,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成为了增强农业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首要任务,本文将从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现状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 1.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1.1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近几年来,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调整”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突出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进展。 1.1.1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认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大为增强,适应市场的能力不断提高。 1.1.2农业内部开始打破了传统粮棉型、数量型为主的单一结构、多元化、效益型结构日趋合理种养模式不断优化。 1.1.3区域特色逐步形成。 1.1.4农村经济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农村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1.2结构调整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1.2.1农业结构层次偏低。主要是结构不优、特色不足、新的增长点不多的问题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种植业内部传统粮棉型种植面积偏高、优势特色的经济作物不多。大农业内部,林牧渔业还没有真正形成主导性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偏低。

1.2.2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不高。农产品初加工多,精加工少,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低。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许多隐患,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 1.2.3目前农业整体对外开放水平还比较低,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水平更低,外向型农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发挥不够。 1.2.4农产品市场发育和营销网络不健全,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低,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同时,农村目前尚未构筑起及时、准确、快捷、高效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结构调整的进行。 1.2.5农民整体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意识差,制约了农业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这也是结构调整成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 1.2.6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八五”期间年均增幅为18%,“九五”期间降到10%近几年来仅5%左右,而且县、市、区、乡镇村之间很不平衡。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但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经济综合效益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转移缓慢是重要因素。 2.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2.1把握基本原则,突出发展重点一要坚持市场导向避免调整的盲目性。 二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为先,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四要在认真规划、科学布局的基础上,确立主导产业和产品。五要切实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目前农业结构状况,在调整重点的基础上,种植业,应由目前的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逐步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发展。粮食生产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经济作物发展饲料作物,扩大反季节种植、设施化栽培、无公害栽培和立体栽培面积。林果业重点加强用材林和经济林建设,大力发展名特优新水果和加工专用果,积极培植苗木花卉、中

政府职能、事权事责与财权财力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财权事权划分的理论分析

政府职能、事权事责与财权财力: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 财权事权划分的理论分析 时间: 2009-06-10来源:公共行政评论作者:侯一麟 【摘要】论文从政府的基本职能出发,围绕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就中央、省及省以下的财权、财力和事权、事责进行了初步探讨,认为我国30年的渐进式改革可以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调整”为主,主要是还原政府职能的本来面目。后一阶段主要是“理顺”,重点是根据我国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就中央和省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体系而言,通过实证分析,论文认为该体系在实施头几年的整体效应上初步达到了设计目标,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就其具体成效看,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有的问题出在转移支付的种类设计上,但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从对省、市、县各级官员的收入访谈中可以发现,政策制定的起始点应当下移,由下至上,以使政策符合各地实际。这是跟事权密切联系的:事权应该下放,而不是事责下推。从基层政府的总收入结构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思路和提法不尽严密,应当改进;此事涉及施政业绩和政府的责任诸多问题,不可轻视。 【关键词】政府职能事权财权事责财力 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1993: 373) 一、政府及其职能 本文所说的“政府”是指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现代政府”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产业革命即工业革命的产物。工业革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快速、稳步提高,同时贫富差距明显加剧,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工业革命还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居住生活方式——从散居乡村转变为聚居城市(Hou, 2006;North, 2005) 。 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促生了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即: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生活水平。不论是中央政府、区域(次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基层)政府都是围绕着这三项基本职能运作的(侯一麟, 2008) 。政党和由它组建之政府的政权基础、政权的稳固程度,与执政党及其政府履行上述三项基本职能的业绩密切相关: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庶,则执政党受拥护,政权稳固;反之,则执政党丧失执政基础,政权不稳。至于现代政府如何执行以上三项基本职能,简单地说,有两个大的派别:市场和计划。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看不见的手”的理论( Smith, 1776) ,是市场学派的基础:即除非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尽可能少地直接干预经济,而把经济交由市场高效运作。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德国为了尽快恢复经济、提升国力,开始国家经济计划,即由国家统一筹划资源利用,以期促进经济强劲发展,这是计划学派的滥觞。俄国“十月革命”后,把计划经济全盘引进,加以强化,甚至固化。新中国成立后,学习苏联,也用中央统一计划的方式管理国民经济。可能是由于苏联的关系,“计划”被西方冠以意识形态的帽子;其实,欧洲国家至今仍沿用一些计划的办法;亚洲的日

当代中国行政专题

一、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展望 沈亚平,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一、改革目标的回溯分析 按目标设定, 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978年到1992年, 以精简机构为主要目标; 1993年到2002年, 以转变职能为主要目标; 2003年至今, 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主要目标。 (一) 机构改革为主要目标阶段 1978年,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国策,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为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推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一阶段, 主要以机构改革为重点。 (二)转变职能为主要目标阶段 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之后, 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 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阶段 2002年, 中共十六大提出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等, 对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上分析说明了机构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开放后至1992年, 中国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 机构改革还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同时受到当时政治局势的影响, 所以机构改革成效受到一定局限。1992年以后,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如何围绕市场经济打造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组织体系, 需要经由实践与理论研究两方面的努力。此外, 机构改革成效受限还与人们的认识局限、官本位意识、人员分流困难、缺乏相应配套改革等有关。 二、改革目标实施的成效分析 (一)机构改革阶段目标及其实施成效1982年的机构改革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进行 的第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 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重新确立, 向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转变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 (二)转变职能阶段目标及其实施成效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是对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问题的重大突破, 也标志着在新的经济体制条件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开端。 (三)公共服务阶段目标及其实施成效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也不断得到改善。从2002年开始, 各级地方政府开始进行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的政府建设创新。 三、改革目标的发展展望 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从政策调整到体制创新的发展阶段, 触及深层次的关键性改革目标也日趋明显合理。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全会

关于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调查问卷(终审稿)

关于新农村产业结构调 整调查问卷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关于沂蒙老区改革开放调查 平邑县(市、区)郑城乡(镇)石家庄村 同志,您好! 我们是内蒙古大学13级的学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为了解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为了解调查各领域变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把握和理解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为了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做出此次调查。请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谢谢!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一、您的性别为: □男□女 二、您的文化程度为: □不识字或少识字□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 三、您的职业是: □农民群众□村干部□乡(镇)干部□其他 四、您对您所在的村(镇)目前农村现状的看法: 1、种植业生产 1.1您认为您所在村发展种植业的自然条件(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很好□好□一般□比较差 1.2您所在村耕地实现机播、机耕、机收的情况为: □基本上没有实现□有一半都实现□基本上都实现 1.3您对您所在村农资供应(化肥、种子、农药、地膜、饲料等)状况: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 □不满意 2、养殖业生产 2.1您所在村(镇)的养殖业情况为: □没有人养殖□散户养殖为主□规模养殖为主 2.2养殖方式为: □坡养为主□圈养为主 3、您所在村的自然条件是:

□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信息还算不错 □居住集中、交通便捷、信息畅通 4、您对您家近几年的家庭收入提高状况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 □不满意 5、您对您所在村(镇)的生存环境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脏、乱、差) 6、您认为您所在村(镇)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如何 □水平低□一般□水平较高 7、村级班子 7.1您所在村(镇)有无下派大学生村官 □有□无 7.2您觉得大学生到了您村(镇),对您村(镇)的发展是否有所帮 助 □大有帮助□帮助不大 7.3您是否期盼着给您村(镇)也下派大学生村官 □是□否 7.4您最希望大学生村官最能给你们提供哪方面的帮助 □给我们带来科技致富的知识 □给我们带来好的发展点子和思路 □配合村干部搞好村里的工作 五、您对国家在农村实行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的态度: 1、您对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怎么看 □非常好,确实落到了实处□正在逐步落实,但实施起来困难很大 □基本上没有落实□只停留在口头上 2、您村(镇)对国家粮食综合补贴政策的贯彻执行: □公开、公平、公正,农民满意,种粮积极性高涨 □存在不公正的现象,村干部克扣了一部分补贴 □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有些人没种那么多粮,却拿到了不少的补贴 □存在不公开的现象,种粮补贴,村里没有张榜公布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是直接构成并影响国民经济重要指标的其中之一。自建国以来,政府就出台了各种政策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远意义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承包制是继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之后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三次的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最成功的一步。稳定以农户为基础的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解决农村所有矛盾和问题的前提。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人地之间的矛盾,就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加快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上。真正地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激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而其关键是稳定以农户为基础的土地承包关系。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才有意义,购买、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才有积极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才有可能。只有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那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才愿意把不便自己经营的土地转让出去,那些擅长经营农业的大户才能放心地接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有可能发展起来。应当说,我国人地矛盾还将会长期存在,但只有用市场经济的眼光,用改革发展的眼光,才能逐步地得到解决。 同时,只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觉利用农业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显著差别,即劳动时间只是生产时间的一部分,还包括从事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进城或就地务工经商办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必然要积累属于自己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发展自营经济,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就会逐渐形成起来。一旦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使农产品不断地丰富起来,当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会利用自己的经营性资产,积极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现代化才会成为可能。如果说我国农村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发源地,那么家庭承包经营则是发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引擎。 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人们都把家庭承包制和乡镇企业的兴起,合称为中国农民的两项“伟大创造”。它们不仅使中国农村的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而且对中国的全面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解决了农村中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并因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一、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进行了四次政府机构的改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机关本身的精简,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了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在动因都有所不同,使其呈现出了极其鲜明的个性,表现在:⑴变革的深刻性。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的革命性变革,对政府职能的简化、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政府行为方式的改革乃至政府工作人员观念的冲击都是史无前例的;⑵改革与发展相互依存度高;⑶内外部制约因素的相互交织。 二、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且其改革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基点,以重塑政府形象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推动力,全面履行行政职责,提高政府的行政意识和能力。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己经适应不了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了,甚至成为其阻力和障碍。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所以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了当务之急。 2、中国的行政管理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力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3、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构重叠、办事效率低、考核体系不健全。 4、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党的群众基础。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消除经济社会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社会经济和谐的发展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矛盾使得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势在必行啦。同时加上外因的作用,即世界经济的发展进步、世界环境的变化和WTO的基本原则也是促进其改革的原因。 三、针对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和看法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改革进程应稳中求进。必须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部署,深刻分析行政管理体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任务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行政管理改革战略。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做到: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是合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层级。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使政府职能更明确,政府机构设置更科学,政府权力划分更细化,政府行为准则更规范,政府运行成本更合理,政府行政能力提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职能明晰的、管理科学的、廉洁高效的、依法运行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1、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我国所处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发展阶段,并且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特定的要求,根据这一实际来决定“放松政府管制”和引入市场机制的幅度、力度和方式,力求稳中求进,同时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 2、建立和健全政府行政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对于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以及社会公示,由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透明的 1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发布时间:2003-7-30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2003年07月29日 内容摘要: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影响国家安全的根本性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及其原则。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浪潮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将提出严峻挑战,现代科技革命正以空前的力量冲击着所有的产业并掀起全球性的产业革命,震撼和改变着世界产业结构,推动着全球经济增长,决定着21世纪国际的竞争格局。 世界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尽快实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此同时,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也要求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解决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结构的矛盾,农村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的矛盾,以及农村产业结构内在素质不高与经济增长的矛盾。必须遵循与生产力相一致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比较优势的原则,市场导向的原则,协调发展的原则,效益、质量第一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及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否则就会使调整工作陷入盲目,会给社会、经济带来不良后果。 要制定明确的调整目标,就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经济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规律,积极发挥农民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积极性,利用价值规律(主要是竞争规律和价格规律)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目标是要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能源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效益,并力争实现联合国粮农组织与荷兰政府向全球发出的“关于可持续农业和农村的丹波斯宣言和行动纲领”倡议所确立的三个基 本目标,即稳步增加粮食生产,确保食物安全;促进农村综合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这个前提下,使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具体地讲有以下几点: 一是能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改善人们的食物构成。二是能为工业提供大量的原料及初、中级产品,能满足外贸出口的需要,为国家多创外汇,促进城乡经济交流。 三是保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地增长,使其接近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四是能

20世纪80年代中期

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区问题在我国开始受到重视,政府倡导的社区服务在全国普遍展开。90年代初期,民政部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开始在中国大地探讨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社区的渊源及内涵 一、社区的产生 社区概念的提出,始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社区是指相对立的一种传统的精神状态、生活方式和组织形态。此后,美国社会学家罗密斯第一次在译文中划分了社区和社会的概念,提出社区和社会是有区别的。认为社区是自生的,而社会是结合的;社区是同质的或异质共生的,而社会则是异质的;社区是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而社会则是相对开放的,相互依存的;社区 往往是单一价值取向的,而社会则是多元价值取向的;社区是人们感情和身份的重要源泉,而社会则是人们理性和角色的大舞台。 二、社区的内涵 国内外学者对社区的概念理解各有侧重,对社区的定义也是人人言殊,但对社区的地域性却是基本认同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城市社区成为多学科学者研究的对象。有的学者表述为“社区是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部分社会学家认为,社区是进行一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生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也有的学者指出: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还有的认为:社区是由聚集在某一地域内按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人口特征的地域生活共同体。可见,人们在概念的理解、定义的确定上各有不同,但大都同意在地域意义上使用社区一词。因此,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二节社区的特征及构成要素 一、社区的特征 社区的概念既然是有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那末它必然具有 以下几个特征。 1.社区是社会的缩影由于社区是社会成员的生活基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活动是在本社区内进行的,他们以家庭为单位消费各种生活资料,解决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需求,以此建立了多种社会人际关系,通过社区,共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因此,社区不仅包括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而且包括由这些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不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关于我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讨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关于我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 探讨 摘要:财务税收制度是国民经济的根本,“十一五”纲要规划再次提出改革现有财税体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平衡、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提供保障。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务收入;地方政府财务管理 财务税收制度是国民经济的根本,1994年以来的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突破原有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在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财政支出管理及预算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一五”规划纲要再次提出,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平衡、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提供保障。 一、现有财务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现阶段财税体制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资源和国有资产收入非税收入没有纳入到政府收入体系的管 理范围;税种不健全,部分能够调节社会分配能力的重要税种,如资源与环境税没有纳入到财税体系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分配一般呈向上集中倾向,在分税制体制安排中,导致财力分配不均,各级地方

政府收支划分不合理,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 (二)各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改革相对滞后。由于各极政府的财权、财力与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滞后,使地方政府收支缺口较大,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状态较为明显,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预算体制覆盖范围狭窄。相对于税收体制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实质性问题未得到有效落实。总之,作为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及分税制体制,现行的税收体制不能够有效适应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深化财务税收体制改革的构想 (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体系。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平衡、合理的地方财政分权关系。首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通过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适当提高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合理划分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收入比例,加大直接支出责任,从而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以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作为税务改革切入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入联动改革,重点解决财政税收体制的突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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