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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自考劳保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格证书)最新教材复习要点

劳动关系-自考劳保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格证书)最新教材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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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劳动与社会保证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课程

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的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包含的内容:

?1.劳动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

?3.劳动关系的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的从属性和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经济关系掩盖的劳动力对资本具有依从性实质。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

?1.劳动者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四层含义:

?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雇佣的人员,不包括自雇佣人员;

?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

?劳动者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劳动者仅限在国家劳动法律所规定范围内的人员。

?2.工会组织

?195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国家大法

?3.用人单位

?我国法律界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4.雇主组织

?5.政府

?政府是劳动关系的规制者;政府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监督者;政府是劳动争议的重要调解仲裁者;政府是劳动关系重大冲突的控制者;政府是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推动者

四、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主要由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所构成

?劳动关系层级结构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基础构成,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核心构成,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总体构成。三者是相互关联逐级包容的关系五、劳动关系的相关概念分析

?劳动关系

?劳工关系

?劳使关系

?雇佣关系

?员工关系

?产业关系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类型与模式

?一、劳动关系的类型模式划分依据

?(一)区分劳动关系模式的基本要素

?1.政府的基本理念及导向

?政府的基本理念包括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和劳资关系理念。这些理念是主导劳资关系运行的基础性要素

?2.劳动关系制度规则

?劳动关系构成的两大类型:行政化方式和市场化方式

?3.劳资政之间的关系及其他

二、劳动关系的不同模式

?(一)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

?三种模式:德国模式、日本模式、美国模式

?(二)东欧和俄罗斯国家的劳动关系

?(三)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关系

?1.政府主导的劳资关系模式

?2.充满冲突和斗争的劳资关系模式

三、劳动关系不同模式的比较特点及其意义

?1.任何一种模式的形成都有着复杂的背景,每种魔神斗士适应特定的历史、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产物

?2.劳动关系的各种模式各有优劣

?3.从劳动关系的种种模式中,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各个国家寻求劳动关系稳定的方式多种多样。

第三节劳动关系系统及其运行

?一、劳动关系系统的概念和特点

?劳动关系系统是指现在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

?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是以个体或群体身份出现的人。

二、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

?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是指劳动关系系统的组织构成、权利分配以及关系处理及作用发挥的过程和方式。

?劳动关系的运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机构与相互关系;一是关系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劳动关系运行的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劳动关系的构成;劳动标准的确定和实施;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

?劳动关系系统运行有两种基本形式:劳动关系的冲突和劳动关系的合作

?劳动关系系统运行有两种功能:动力功能和约束功能;

?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有三种状态:良性运行和谐发展;中性运行常态发展;恶性运行畸形发展

?劳动关系运行机制体系应该包括:劳动力合理配置的市场机制;劳动关系建立的契约机制;劳动标准确立的协商谈判机制;劳动关系规制的法律机制;劳动关系管理的监察机制。

三、劳动关系运行的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

?(一)劳动关系运行的程序规则

?劳动关系运行的程序规则是指劳动关系运行中关系处理的方法和过程的规则要求

?程序规则主要包括:个别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则;集体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则;劳动争议处理规则?(二)劳动关系运行的实体规则

?劳动关系运行的实体规则是指劳动关系各方权利的规定,实体规则的内容通常是由法律规定和

认可。按照权利主体的不同来划分,主要是由劳动者个人权利的规定和劳动者集体权利的规定。

?集体劳权是由劳动三权即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行动权为基本内容构成的。

第四节劳动关系的发展历程

?一、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发展历程

?(一)工业革命早期的劳动关系(劳资矛盾尖锐)

?(二)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的劳动关系

?工会和工人结社等情况出现导致工人力量上升

?(三)两次世界大战间的劳动关系

?劳资矛盾退居次要地位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劳动关系

?(五)进入新世纪的劳动关系

二、新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历程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

?(三)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运行市场化

?2.劳动关系的主体多元化

?3.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清晰化

?4.劳动关系的调整法制化

第五节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调整劳动关系的原则

?1.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

?2.保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的原则

?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

?3.以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为基础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二、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

?1.从立法层次上看,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法律解释等

?2.从立法内容上看,主要涉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劳动条件标准等方面

三、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机制

?劳动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劳动监察制度

第六节发展和谐关系

?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

?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职工的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共进局面。

(二)主要任务

?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

?健全国家劳动标准体系

?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一般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

?4.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

?2.法律关系不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职责不同

?4.订立合同的目的不同

二、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发展史

?新中国成立至80年代初为探索和反复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至1995年为试点和实践阶段

?1995年至今为全面实施阶段

第二节劳动合同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订立的双方是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和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适用口头协议。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备条款包括:一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四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是劳动报酬;七是社会保险;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四)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五)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

?一般包括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等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2.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和他的内容必须合法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合法

?(二)公平原则

?(三)平等自愿原则

?(四)协商一致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和期限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下三种情况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通常有以下情形: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3)因季节原因用工;4)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

?(二)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1.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三)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五、劳动合同无效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是指由于法定的理由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

同。

?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是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三)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报酬的确定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概念:实现劳动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过程。

?基本特征: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性质,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是最显著的体现劳动关系人身性和隶属性特点的阶段。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向后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会”“劳动者依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遵纪守法的义务

?勤勉敬业的义务

?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事项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劳动用工权,可以自主决定招人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根据职工的劳动技术、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和实际贡献,决定工资、奖金的分配档次等。

?义务: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义务。

四、劳动合同的暂停履行和承继履行

?(一)暂停履行

?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事实的发生,劳动合同效力中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等原因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其在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有关部门予以赔偿

(二)承继履行

?是指在企业分立、合并等情况下,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换原企

业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与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五、劳动合同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广义:凡是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情况发生改变,都可以称之为劳动合同变更

?狭义:是指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时限和效力

?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变更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法性原则;法定变更原则(一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社会紧急事件等造成企业或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二是由于法律法规制定或修改,导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与之相悖必须修改)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法定情形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使劳动合同效力停止,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从法律意义上的分类有三种:一是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分类,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二是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分类,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是以解除行为是否合法为标准分类,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的法定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提前30日)

2.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或用人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法律赋予劳动者无需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四)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型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情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

?效力终止;劳动合同解除之外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终结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用人单位提前解散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出现,则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为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需要而由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帮助,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和时间

?1.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因劳动者患病、费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下,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法人资格消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三)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各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6 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应得工资计算。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后的附随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

?1、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合同文本保存备查(至少两年)

?(二)劳动者的附随义务

第五节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特征

?劳动力雇佣和劳动力使用相分离

(三)世界主要国家对劳务派遣的规制措施

?一是采取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制度并辅之以保障金制度的方式

?二是对使用劳务派遣范围及期限进行限制

?三是从反就业歧视,平等待遇角度进行规范

?四是加强对派遣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五是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规范

二、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历程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及设立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性规范

?禁止的经营性行为包括: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向设立本劳务派遣单位的单位派遣劳动者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劳务派遣单位的单位股东的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督促用工单位按用工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标准提供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5)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通过劳务派遣协议与用工单位约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7)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1)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在劳动者跨地区派遣时,应当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符合用工单位所在地区规定的标准

?4)应当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告知被派遣劳动和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7)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福利待遇

?8)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必须的培训

?9)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去

?10)应当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11)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两者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

?关于劳务派遣协议的约束性规定: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必备条款:

?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五、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方面的区别

?除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以及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劳动合同期限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的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或被用工单位退回,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振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

?1.被派遣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没有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被派遣劳动者也应当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的,被派遣劳动者也应当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被派遣劳动者也应当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被派遣劳动者也应当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被派遣劳动者也应当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为其寻找新派遣单位。

?六、劳务派遣岗位范围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节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和特征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14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特征

?1.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

?按小时结算或支付,也可以按日或周结算支付,但最长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

?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限定4小时以内,每周不超过2小时,超过则按全日制用工制度执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作用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灵活就业的重要形式,有利于缓减国家就业压力,促进劳动者就业

?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在一些发达国家,对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女性劳动者而言,是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

?(四)国外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

?详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方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口头协议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停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资支付方式

?1)小时计酬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方式

?1.参照个体工商户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2.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

?可以按月、按季或半年缴费的办法

第七节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特征

?1.劳动合同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

?2.劳动合同违法责任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

?3.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来执行

?4.劳动合同法律责任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二、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

?(一)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律的行为有:

?1.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

?2.规章制度违法

?3.订立劳动合同违法,包括五种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的;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违法约定试用期

?5.违法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档案等物品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6.侵害劳动者有关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

?7.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8.强迫劳动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范

?9.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10.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11.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12.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规定

?13.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违反规定

?需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

四、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律的行为有:

?1.因劳动者过错订立无效劳动合同;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

?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需承担责任:

?1.赔偿责任

?2.支付违约金

?3.刑事责任

五、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

?违法行使职权的表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三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一节集体合同概述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

集体合同的特征:

?(一)主体特定性

?劳动法第22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二)内容的广泛性

?(三)双方承担义务的差异性

?(四)形式的规范性

?(五)法律效力的扩张性和约束性

二、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国外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850年英国的纺织、矿山、炼铁业的工会与雇主之间经过谈判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标志着集体谈判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诞生。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下,集体谈判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一是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的规范作用得到加强

?二是谈判活动的重心向产业和基层转移

?三是集体合同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四是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审批方式发生了变化

?(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

?三、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

?(一)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重要环节

?(二)集体合同制度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三)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减少劳动争议

?(四)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法定劳动标准的贯彻执行

?(五)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

第二节集体协商

?一、概念和特点

?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的磋商活动。

?特点:

?1.集体代表的身份和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2.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

?3.集体协商是公开、公平和和平的协商

?4.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二、集体协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平等原则

?(三)诚信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平和原则

三、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

?(一)集体协商代表产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一方的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二)首席代表产生

?职工一方由工会主席或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从民主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由法定代表人指派或企业推荐。

?(三)其他一般代表的产生

?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

?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选派;企业一方的由企业联合会等企业组织选派

四、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及变更

?(一)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

?首先,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其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延期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二)协商代表的变更

?参见确定协商代表的方式

五、集体协商的程序

?(一)提出协商要求

第三节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的集体合同的种类包括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县级以下区域的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同时也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一)内容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

?(二)形式

?书面和口头形式。

?我国的集体合同明确要求应当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集体合同优点在于:一是内容明确,义务清楚,便于履行;二是便于国家和当事人上级机关监督检查;三是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易于举证,便于纠纷处理。

(三)集体合同的期限

?按照期限形式划分,集体合同可分为定期集体合同、不定期集体合同和以完成一定项目为期限的集体合同。

?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只规定了定期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三、集体合同的审查

?(一)审查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审查实行属地管辖

?(二)报送审查

?集体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三)合法性审查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四)合同生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15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四、集体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二)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可分为行政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社会监督检查还包括劳动者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检查、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五、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变更或解除

?集体合同变更是指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时,当事人对原合同中某些条款进行补充

和修改

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主要指以下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是集体合同或专项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是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合同的终止

?一是集体合同期满

?二是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复存在;

?三是集体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六、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以期存续时间为标准

?(三)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效力

?集体合同对本单位全部劳动合同都具有约束力

?(四)集体合同对区域和行业的效力

?我国集体合同是在企业和县级以下区域内签订的,因此,我国集体合同只在签订合同的企业或县级以下区域内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节劳动规章制度概述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

?劳动规章制度,又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和特征

?(一)关于劳动规章制度性质的三种学说:契约说;法规说;折衷说。

?(二)基本特征

?第一,调整对象和范围的特定性

?第二,制定过程的合意性

?第三,约束力的双向性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

?1.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保证

?2.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3.为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依据

?四、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1.意志“共决”程度不同

?2.适用范围不同

?3.效力等级不同

第二节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

?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认为是用人单位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与特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职工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劳动纪律;员工关系沟通渠道及劳动争议处理等

?(二)基本要求

?内容合法

?内容合理

?不得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一)民主程序

?第一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可采用员工手册、规章公告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四、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

?一是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员工应当遵守,除非该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排除适用;

?二是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构成企业的行为依据或准则。

?三是对于司法机关来说,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规定了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是用人单位将承担行政责任

?三是用人单位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节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概念与内容

?(一)概念

?劳动纪律,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要求全体职工在老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二)内容

?时间纪律;组织纪律;协作纪律;安全卫生纪律;品行纪律;

?(三)制定劳动纪律的要求

?制定主体要合法;

?内容要合法;

?制定程序要合法

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实施

?(一)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物质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是坚持依法奖惩与自主奖惩相结合

?(二)实施内容

?1.加强对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3.及时修改和完善劳动纪律规定

?4.不断总结经验

三、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1.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章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节职工民主管理概述

?一、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监督企业行政领导,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

?民主管理的特征:

?首先,本质上是一种管理活动,具有管理活动的一切属性、特征、要素和智能;

?其次,职工民主管理是一种民主性的管理活动,是一种多数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行使的民主性管理

?第三,行使民主管理权限是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而非股东或其他人员

?第四,民主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内部事务,而非国家和社会事务

二、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由来与发展。

?我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主要表现是:

?第一,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形式不断完善

?第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内容不断丰富

三、职工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1.职工民主管理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

?2.职工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3.职工民主管理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4.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自身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职工民主管理的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推进

?3.坚持走群众路线

?4.坚持起源于职工互利双赢

?五、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形式)

?2.厂务公开制度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4.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一)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二)适用范围

?所有企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分为事权(对企业行政所管职务的审议权)和人权(对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选举权)

?1.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所管事务的审议权包括:1).对涉及企业经营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同意或者否决的决议;3)对涉及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查、讨论,并直接作出决定,然后提交企业行政方式执行

?2.职工代表大会对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选举权包括:1)评议监督权;2)推荐选举权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资格(凡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企业中的劳务派遣职工,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职工代表的产生

?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对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评议和质询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职工代表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依法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客观真实向企业反映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付的工作

?定期向本选区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第三节厂务公开制度

?一、厂务公开的概念

?厂务公开是指企业的经营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于企业经营发展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向广大职工公开,吸收广大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认真处理好厂务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

?3.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4.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三、厂务公开的内容

?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

?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调查处理情况

?企业职工普遍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的重要内容

四、厂务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是员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也是实行厂务公

开的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

?2.企情发布会、企情咨询会、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回、总经理联络制度等是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形式

?3.厂务公开栏、板报、企业内部计算机网络是实行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

第四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概念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进入董事会的即为职工董事,进入监事会即为职工监事。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及条件

?(一)产生程序

?《公司法》规定为民主选举产生:一是人选提名;二是投票选举;三是备案

?(二)人选条件

?《公司法》的规定:

?1.必须是本公司职工

?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应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任和拥护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经常或定期深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和建议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布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时,应如实反应职工要求,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要如实反应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的提取、缴纳、以及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5.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权向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反应有关情况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益保障

?应给予特殊保护,不得打击报复。

第六章劳动标准

?第一节劳动标准及劳动标准体系的概述

?一、劳动标准的概念

?(一)标准概念

?标准概念中的要点:

?1.标准具有科学性、技术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2.标准的对象是“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

?3.标准的统一性

?4.标准的法定性

?5.标准的严肃性

二、劳动标准的概念和内涵

?1.劳动标准的概念

?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2.内涵:

?第一、劳动标准是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作出的统一规定

自考劳动关系学试题及答案.doc

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学试题 课程代码:033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劳动关系内涵中,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A )P4 A.美国B.日本 C.英国D.德国 2.某外商独资企业在开工之初员工大都是从事手工或半机械生产。后来,由于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实行大型机器生产,使员工深感技术要求高,工作压力大,普遍不能适应,导致员工与企业管理方之间关系紧张。根据冲突与合作原理,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因素是(D )P26 A.文化因素B.宏观经济环境 C.政府政策及实践D.“客观”工作环境 3.持“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发生变化,工会的作用就非常有限”观点的是(B)P47 A.新保守派B.激进学派 C.正统多元论学派D.管理主义学派 4.冲突制度化形成的时代背景是(C )P68 A.两次科技革命B.两次社会大分工 C.两次世界大战和最严重的经济危机D.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革命 5.下列属于管理时代劳动关系主要特点的是(A )P68 A.雇主改进管理B.冲突和斗争分散 C.严令禁止组织工会D.市场自发调节劳动关系6.意识到管理者理性局限性的理论是( C )P95 A.权变管理理论B.战略选择理论 C.决策过程理论D.利益相关者理论 7.以下管理模式属于职权结构划分的是(D )P98 A.剥削型B.宽容型 C.合作型D.自主型 8.高级家长制属于( B )P99 A.自主/合作模式B.权威/合作模式 C.自主/宽容模式D.独裁/合作模式 9.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被称为( D )P186 A.缩短工作日B.弹性工作日 C.综合计算工作日D.不定时工作日 10.某摩配厂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要求每位劳动者每天延长工作时间5小时,导致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A )P188 A.1小时B.2小时 C.3小时D.4小时 11.属于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是(C )P229 ①社会保险

2020自考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必考重点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速成笔记

03322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前两章样本,完整版11页) 笔记依据教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杨燕绥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笔记依据目录 第一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科学 第四章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契约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第六章 集体协议 第七章 社会合作协议 第三篇 劳工标准 第八章 最低工资和薪酬权益法 第九章 劳动保护法 第四篇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章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 第五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 第十六章 劳动和社保障行政执法 第十七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 第一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节 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 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与劳动 (一)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 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会问题:(1)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2)劳动力是生产要素。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 1.劳动者的定义 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2)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四)劳动权 1.公民劳动权的定义 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 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 的权利。 2.公民劳动权的意义 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容如下:1.就业权2.结社权3.参与权. 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公民与社会保障 (一)社会风险 风险即不可预见的事件和该事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社会风险即概率最大的、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 (二)生存权 1.定义 生存权即维持人的生存的基本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劳动权等。生存权应当是人们生来就有的权利。命的产物。 2.生存权是人权革命的产物 (三)保障权 1.定义 保障权即当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2.保障权产生于宪法时代 贝弗里奇设计了—整套“墓”的全面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称为“福利国家之父”。 第二节 公民劳动权 一、我国公民劳动权的主要内容 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包括公民就业权、者结社权和职工参与权。 (一)公民就业权 公民就业权的主要内容。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技能培训的权利;(6)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辞退。 公民就业权的社会意义。(1)公民的权利,由此提出国家和政府促进公民就业的责任,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改变和动摇。(2)上述权利各自独立,共同构成公民就业权,都可能导致不完善的就业,法权益受到损害,特别是在灵活就业的情况下。(3)用人单位也具有保障公民就业权利的义务和责任。(4)要履行如下义务:完成劳动任务,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德。 (二)劳动者结社权 劳动者结社权的主要内容。<<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工会与劳动者结社权 工会是劳动者的组织。工会具有代表功能,可以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将分散的劳动者和个体雇员变为集体组织,产生工会的经济影响和政治影响。具有规范功能,其自身规则和集体协议对雇员行为和企业行为发生重要的影响。会具有教育和训练功能。能,可向会员提供法律、经济、社会交往和社会保障的服务。 2.职工大会与劳动者结社权 职工大会不同于工会,工的利益。 劳动者结社权的意义在于:(1)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出现不平等现象。(2)或雇主组织进行对话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组织保障,也是工业民主的组织形式。(3)劳动者组织是向劳动者提供教育和帮助的组织。 (三)职工参与权 职工参与权的主要内容是:职工参与,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参与是建立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的法律依据。 1.职工参与管理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意义在于:(1)工知情权。(2)参与机制由信息分享、(3)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所涉及的内容是那些与职工 (1)坚持按劳鼓励资在这里作为分配要素的资本和技术包括人力(2)坚持多种分配 社会条款即在国际贸易和投资协议里加劳动权和环境的内目的在于通过贸易制裁保证这些条件体面的劳动需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体现J 促进公民就业;实施社会保护;开展政府、企业和劳 只有具备具有合法的劳动工作地安全卫生 促进就业法是国家帮助公民实现就业权 即强化职业培训,以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提高青年劳动者 中国职业介绍机构(非营(公益或营(公益社会和公民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是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是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考试和技术职称资格考评的法律 经济性裁员指因企业经营原因导致的裁通过集体协经济性裁员的法律特征是:由于经营原因发生的雇主行为;劳动法处公正裁员 公正裁员由三个法律要素和诉讼保护构合法程序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正当需要裁员的经济原因被裁员工的劳动能力和素质公正裁员应当依据法律 被裁的员工有权得到适 不公正裁员诉讼是指针对已经作出的或已经实施的裁员决定进 (1)企业可以依(2)企业在作出裁并听依法裁员需要支付法定经但它是劳动立 公民保障权立法称为社会保障法。在年,德国颁布和实施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立法。1935年,美国第一次正式使用“社会保障”一词,并颁布和实施了《社会保障法》。 (二)社会保障进入宪法 1945年《联合国宪章》强调生存权是基本人权。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所有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之一,都享有社会保障权。 (三)全球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1952年6月28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该公约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地规定了国家的社会保障义务:(1)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下列风险和提供津贴——疾病、失业、老龄、工伤、生育、遗属和家庭;(2)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群体及该群体在全部人口中的比例;(3)社会保障待遇定期支付原则及与工资的替代率,非本国公民同等待遇;(4)社会保障制度由政府监督,按照法定标准由雇主和工人联合会实施管理;(5)建立社会保障司法制度,以保证公民诉权。 (四)<<全球协议>>与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1995年召开的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社会规则”和<<全球协议>>的设想。全球协议中的社会规则包括9项内容:(1)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人权;(2)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3)维护结社自由,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4)消除强制劳动;(5)废除童工劳动;(6)杜绝就业和职业方面的任何歧视行为;(7)应对环境挑战;(8)主动加强环境保护责任;(9)鼓励发展和推广无害环境的技术。 (五)中国关于公民保障权的主要法律 1954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宪法时即规定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养老保障 1.养老与社会保障 2.养老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养老保障已经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即:(1)家庭保障时期;(2)国家保障时期;(3)社会保障时期。 (二)健康保障(疾病和生育) 1.健康与社会保障 健康即身心保持良好的适应状态。其中疾病治疗是中心环节。 2.健康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健康保障已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1)家庭保障时期;(2)社会保障时期;(3)现代健康保障时期。 全民保健,即由国家筹集资金和建立公立医院,向全体公民提供程度不同的保健服务和医疗救助。 3.中国的健康保障 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基本医疗(包括生育)保险;(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3)个人医疗储蓄(尚没有制度安排);(4)具有健康保障功能的其他制度。 (三)失业保障 1.失业与社会保障 公民就业安全已经成为需要加强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的全局性问题。 2.失业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失业保障已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即:(1)雇主保障时期,也称雇主补偿,由辞退雇员的雇主提供一次性辞退补偿金;(2)国家保障时期,由政府举办的失业保险计划提供失业救济;(3)社会保障时期,由国家、雇主和社会共同建立失业保障体系, 3.中国的失业保障 1993年,中国颁布和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以“国家失业保险为主和企业补偿为辅”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 (四)工伤保障 1.工伤和社会保障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包括:(1)因突发性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2)因工作环境原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 2.工伤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工伤保障已经过了两个历史时期,即:(1)雇主保障时期,也称雇主责任。(2)社会保障时期。 3.中国的工伤保障

全国2014年4月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试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试题 课程代码:03322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C.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有关劳动关系法规的总和 2.下列关于《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B.个体经济组织聘用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C.国家机关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D.事业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3.下列不属于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是 A.保障公民劳动权B.建立公平劳动标准 C.确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D.保护弱者 4.公民劳动权的内容不包括 ... A.就业权B.结社权 C.健康权D.参与权

5.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劳动法规是 A.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B.1819年英国《皮尔法》C.1601年英国《济贫法》D.1844年英国《工厂法》6.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A.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B.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贷关系 C.两个企业之间签订借调劳动者而发生的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而发生的关系 7.下列不.属于 ..劳动争议的参加人是 A.为了要回经济补偿金,起诉用人单位甲公司的张某 B.为张某作证的工友王某 C.代理甲公司的李律师 D.对张某所在的甲公司做出行政处罚的劳动监察机关 8.下列表述中,劳动争议处理的自愿自助原则的内涵表达不当 ..的是 A.自主决定是否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B.自主选择调解或者仲裁 C.自主接受仲裁决定和提起诉讼 D.当事人自主决定在仲裁时效内何时提起仲裁的权利 9.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下列说法不正确 ...的是 A.劳动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必须与对方签订仲裁协议 C.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D.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1O.我国医疗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合同主体多样性B.合同规范对象多样性 C.医疗保险合同属于私法上的合同D.由一系列的合同组成 11.集体劳动关系的特征不包括 ... A.雇员主体必须是雇员的组织 B.雇主主体可以是雇主个人或者雇主组织 C.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D.协调二者关系需要依法建立独立的协调机制,即集体协商或者集体协议

全国自学考试社会保障概论必考试题和答案

全国2016年自学考试社会保障概论必考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07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社会福利制度是( D )1-5 A.低水平的社会保障 B.盈利性制度 C.保障劳动者的制度 D.保障全体社会成员 2.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 D )6-153 A.公民强制参加 B.统一费率 C.统一投保年限 D.契约生效时,保险公司才履行保险责任 3.我国社会救助不予 ..救助的对象是( C )7-201 A.城市流浪人员 B.灾民 C.伤残军人 D.孤儿 4.以下关于工伤保险说法正确的是( B )4-88 A.工伤保险自愿实施 B.劳动者不需缴纳保险费 C.工伤保险不保障职业病 D.因工和非因工负伤给付相同 5.有社会工资美称的制度是( B )1-35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6.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与一般投资的不同 ..之处是( C )10-276 A.追求经济效益 B.追求社会效益 C.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D.投资收益征收所得税 7.一般来说,疾病现金给付的标准为( A )5-124 A.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50%—75% B.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70%—85% C.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85%—95% D.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100% 8.以下关于我国失业保险说法正确的是( C )3-70 A.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不允许税前列支 B.财政不向失业保险拨款 C.可以统筹调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D.对失业保险基金及管理费征税 9.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的规定,不能 ..认定为工伤的是( D )4-87 A.在工作中,因从事工作性质特殊患职业病 B.在工作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伤残 C.乘车外出执行公务,遭遇交通事故伤残 D.企业组织员工旅游,途中摔伤、致残

10月全国自考劳动关系学试卷及答案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33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劳动关系内涵中,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 A )P4 A.美国B.日本 C.英国D.德国 2.某外商独资企业在开工之初员工大都是从事手工或半机械生产。后来,由于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实行大型机器生产,使员工深感技术要求高,工作压力大,普遍不能适应,导致员工与企业管理方之间关系紧张。根据冲突与合作原理,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因素是( D )P26 A.文化因素B.宏观经济环境 C.政府政策及实践D.“客观”工作环境 3.持“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发生变化,工会的作用就非常有限”观点的是( B )P47 A.新保守派B.激进学派 C.正统多元论学派D.管理主义学派 4.冲突制度化形成的时代背景是(C)P68 OR P511 A.两次科技革命B.两次社会大分工 C.两次世界大战和最严重的经济危机D.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革命 5.下列属于管理时代劳动关系主要特点的是( A )P68 A.雇主改进管理B.冲突和斗争分散 C.严令禁止组织工会D.市场自发调节劳动关系 6.意识到管理者理性局限性的理论是( C )P95 A.权变管理理论B.战略选择理论 C.决策过程理论D.利益相关者理论 7.以下管理模式属于职权结构划分的是( D )P98 A.剥削型B.宽容型 C.合作型D.自主型 8.高级家长制属于(B )P99 A.自主/合作模式B.权威/合作模式 C.自主/宽容模式D.独裁/合作模式 9.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被称为( D )P86 A.缩短工作日B.弹性工作日 C.综合计算工作日D.不定时工作日 10.某摩配厂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要求每位劳动者每天延长工作时间5小时,导致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劳动

社会保障学习题自考

社会保障学-习题(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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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同步练习

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 展 [考核要求] 本章的考核的重点是掌握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以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等问题。 [同步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 ) A、国民收入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B、国民收入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C、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D、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于() A、20世纪50年代初期B、20世纪60年代初期 C、20世纪70年代初期 D、20世纪80年代初期 3、属于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结合的保险是( ) A、失业和医疗保险 B、养老和医疗保险 C、养老和工伤保险D、养老和生育保险 4、属于完全统筹项目的保险是() A、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B、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 C、医疗、养老和工伤保险 D、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5、中国政府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时间是( ) A、1979年B、1985年 C、1993年 D、1998年 6、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最长可领取多少年的基本生活费() A、二年 B、三年 C、四年D、五年 7、世界上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是( )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德国 8、瑞典的基本社会保险项目采取了() A、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 B、代际支付的筹资模式 C、现收现付、代际支付的筹资模式D、积累、代际支付的筹资模式

2009年1月自考劳动关系学试题

全国200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学试题(033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认为其他学派提出的“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假象的学派是( D)P46 A.新保守派B.管理主义学派 C.正统多元论学派D.激进学派 2.管理时代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是( C )P68 A.政府不干预劳资关系B.政府立法规范劳动关系 C.国家干预开始制度化、法制化D.劳动关系实现了制度化、法制化 3.权变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C)P73 A.弗雷德里克·泰勒和哈罗德·孔茨B.亨利·明茨伯格和乔兰 C.约翰·莫尔斯和杰伊·洛西D.埃尔顿·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 4.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又称为( B )P103 A.自主/剥削管理模式B.自主/合作管理模式 C.权威/合作管理模式D.权威/宽容管理模式 5.从事相关工作的志愿人员组成的小组,在训练有素的领导者领导下定时聚会讨论和提出改善工作方法或安排,被称为( D )P111 A.工作理事会B.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工人董事D.质量圈 6.拉克计划与斯坎隆计划相比较,在雇员参与程度上( B)P124 A.二者一样B.前者不及后者 C.前者超过后者D.无法比较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 ...根据工会运动从19世纪至20世纪的发展历程,对工会组织进行分类的是( D)P129 A.职业工会B.行业工会 C.总工会D.政治工会 8.在2000年,我国某企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积极与雇主组织谈判,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解决劳资纠纷,提高雇员的工资水平。这突出了工会的( A )P143 A.维护职能B.建设职能 C.参与职能D.教育职能 9.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的标准工作目为每日工作( C )P185 A.4小时B.6小时 C.8小时D.10小时 浙03325# 劳动关系学试题第1 页(共4 页)

2020自考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必考重点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速成笔记

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前两章样本, 完 整版11页)笔记依据教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杨燕绥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笔记依据目录 第一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科学 第四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第二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契约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 第六章集体协议 第七章社会合作协议第三篇劳工标准 第八章最低工资和薪酬权益法 第九章劳动保护法第四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十章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三章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第十四章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第十五章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第五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 第十六章劳动和社保障行政执法 第十七章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节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乌■劳钏 (一)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劳3 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 力。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 会问题:⑴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⑵ 劳动力是生产要素。具有商品属性;劳动 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 1. 劳动者的定义 劳新法意义&勺劳遍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 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 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⑵公民的劳动义务 和责任。劳动是一所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 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 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 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 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四)劳动权 1. 公民劳动权的定义 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 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具体内 容如下: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 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 的权利。 2. 公民劳动权的意义 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及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具体内 容如下:1.就业权2.结社权3.参与权. 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公民与社会保障 (一)社会风险 风险即不可预见的事件和该事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社会风险即概率最大的、人人 生存权 定义 生存权是人权革命的产物 保障权 国 保障权产生于宪法时代 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 称为 者 公民就业权 2)取得劳 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 的权利;(7)提请劳动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 辞退。 1)劳动和就业 公民的权利,由此提出国家和政府促进 民就业的责任,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改变 。(3)用人单位也具有保障公民就业 利的义务和责任。(4)公民在就业过程 要履行如下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 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 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遵守职 德。 劳动者结社权 << 中华人民共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职工大会与劳动者结社权 ,它仅代表本企业职工 (1)雇主和雇 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但在事实上常 出现不平等现象。(2)劳动者组织是与 或雇主组织进行对信而保护劳动者合 权益的组织保障,也是工业民主的组织 式。(3)劳动者组织是向劳动者提供教 帮助的组织。 职工参与权 职工参与,即 化 (1)保障职 。(2)参与机制由信息分享、平等 。(3)职工参 利 职工参与分配 1)坚持按 动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原则。鼓励 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 里作为分配要素的资本和技术包括人力 (2)坚持多种分 方式,即一揽子薪酬计划。 公民劳动权白勺国际挑战 社会条款之争 入 (二)体面的劳动 体面的劳动需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出 来:保护公民劳动权利J促进公民就 业;实施社会保护;开展政府、企业和劳 动者之间的社会对话。 三、公民劳动权的保障措施 (一)促进就业法 1 .新的就业定义 无论是常规就业还是灵活就业,只有具备如 下三个条件才为就业: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如订立劳动合同;工作地安全卫生有保障; 劳动者基本权益有保障 2. 促进就业法 促进就业法是国家帮助公民实现就业权的 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的总称。 3. 我国促进就业法的主要内容 (1)实行劳动预备制,即强化职业培 训,以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提高青年劳 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2)举办劳动服务企业。 (3)创办再就业服务中心。 (4)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中国职业介绍 机构包括劳动部门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非营利),社会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 (公益或营利),个人开办举办的职业介 绍机构(公益或营利)。 (二)职业教育法 1 .职业教育法概述 职业教育法是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关于 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职业教育与培训,是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的教育与训练。 3. 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 职业技能君核与鉴定,是对劳动者进行技 术等级考试和技术职称资格考评的法律制 度。 (三)经济裁员法 1. 经济性裁员与公正裁员 经济性裁员指因企业经营原因导致的裁 员。经济性裁员指集体裁员,通过集体协 商和对话的方式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律 特征是:由于经营原因发生的雇主行为; 非员弋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劳动法处 理这个矛盾的下具是公正裁员。公正裁员 是保护公民就业权的后置措施。 2. 公正裁员的法律规定 公正裁员由三个法律要素和诉讼保护构 成。三个法律要素即正当理由、合法程序 和合理补偿。 (1)正当理由裁员。实施经济性裁员的 正当理由包括两个方面:需要裁员的经济 原因和具体理由;被裁员工的劳蜘能力和 素质缺陷。 (2)合法程序裁员。公正裁员应当依据 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即提前通知与协商。 (3)合理裁员补偿。被裁的员工有权得 到适当经济补偿,即裁员补偿。 不公正裁员诉讼。不公正裁员诉讼是指针 对已经作出的或已经实施的裁员决定进行 的起诉和处理。 3. 我国裁员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明确了下列问题:(1)企业可以 依法裁员和解除劳动合同;(2)企业在作 出裁员决定之前需要提前通知全体职下, 并听取下会意见;(3)依法裁员需要支付 法定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是市场竞争的客观现象,但它涉 及到雇主和雇员的意本利益,是劳动立法中 最敏感的I可题。 第三节公民保障权 一、公民保障权立法 (一)社会保障立法的开端 公民保障权立法称为社会保障法。在1883 年,德国颁布和实施了第一部《医疗保险 法 >>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立法。 1935年,美国第一次正式使用“社会保 障” 一词,并颁布和实施了《社会保障 法》。 (二)社会保障进入宪法 1945年《联合国宪章》强调生存权是基本 人权。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 定;所有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之一,都享有 社会保障权。 (三)全球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1952年6月28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通 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 102 号)。该公约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地规 定了国家的社会保障义务:(1)社会保障 制度覆盖下列风险和提供津贴一一疾病、 失业、老龄、工伤、生育、遗属和家庭; (2)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群体及该群体在 全部人口中的比例;⑶社会保障待遇定期 支付原则及与工资的替代率,非本国公民 同等待遇;(4)社会保障制度由政府监 督,按照法定标准由雇主和工人联合会实 施管理;(5)建立社会保障司法制度,以 保证公民诉权。 (四)<< 全球协议 >> 与企业的社会责 任在1995年召开的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 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社会规则” 和 << 全球协议 >> 的设想。全球协议中的 社会规则包括9项内容:(1)尊重和维护 国际公认的人权;(2)不参与任何漠视和 践踏人权的行为;(3)维护结社自由,承 认集体谈判的权利;(4)消除强制劳动; (5)废除童工劳动;(6)杜绝就业和职 业方面的任何歧视行为;(7)应对环境挑 战;(8)主动加强环境保护责任;(9) 鼓励发展和推广无害环境的技术。 (五)中国关于公民保障权的主要法律 1954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宪法时即规定 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2004年,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 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社会保障制度。 二、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养老保障 1 .亲老g社会保障 2. 养老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养老保障已 经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即: (1)家庭保障时期;(2)国家保障时期; (3)社会保障时期。 (二)健康保障(疾病和生育) 1 .健康与社会保障 健康即身心保持良好的适应状态。其中疾 病治疗是中心环节。 2. 健康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健康保障已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1)家 庭保障时期;(2)社会保障时期;(3) 现代健康保障时期。 全民保健,即由国家筹集资金和建立公立 医院,向全体公民提供程度不同的保健服 务和医疗救助。 3. 中国的健康保障 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基本医疗(包括 生育)保险;(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3)个人医疗储蓄(尚没有制度安排); (4)具有健康保障功能南其他雨J度。 (三)失业保障 1 .失业与社会保障 公民就业安全已经成为需要加强保障的公 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的全局 性问题。 2. 失业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失业保障已经过了三个历史时期,即: (1) 雇主保障时期,也称雇主补偿,由辞退雇 员的雇主提供一次性辞退补偿金;(2)国 家保障时期,由政府举办的失业保险计划 提供失业救济;(3)社会保障时期,由国 家、雇主和社会共同建立失业保障徐系, 3. 中国的失业保障 1993年,中国颁布和实施了 <<失业保险 条例 >>,以“国家失业保险为主和企业补 偿为辅”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 (四)工伤保障 1 .工伤和社会保障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包括:(1)因突发性 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2)因工作环境原 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 2. 工伤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工伤保障已经过了两个历史时期,即: (1)雇主保障时期,也称雇主责任。 (2)社会保障时期。 3. 中国的工伤保障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工 伤待遇和职业病待遇;在2003年4月颁布 并于2004年1 月1日实施了《工伤保险条 例>>。一个“社会统筹和企业责任”的 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形成。 (五)住房保障 1. 住房与社会保障 新加坡将住房作为养老保障的主要经济来 源。德国向市民提供住房津贴。住房保障 的内容包括;资助购买住房、提供租房资 金和免费福利住房。 2. 住房保障模式的历史沿革 住房保障主要有三种模式:(1)家庭保障。

全国自学考试社会保障概论必考试题和答案

………………………………………………最新资料推荐……………………………………… 全国2016年自学考试社会保障概论必考试题和答案 全国2016年自学考试社会保障概论必考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07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社会福利制度是(D)1-5 A.低水平的社会保障 B.盈利性制度 C.保障劳动者的制度 D.保障全体社会成员 2.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D )6-153 A.公民强制参加 B.统一费率 C.统一投保年限 D.契约生效时,保险公司才履行保险责任 3.我国社会救助不予..救助的对象是(C)7-201 A.城市流浪人员 B.灾民 C.伤残军人 D.孤儿 4.以下关于工伤保险说法正确的是(B)4-88 A.工伤保险自愿实施 B.劳动者不需缴纳保险费 C.工伤保险不保障职业病 D.因工和非因工负伤给付相同5.有社会工资美称的制 度是(B)1-35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6.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与一般投资的不同..之处是(C)10-276 A.追求经济效益 B.追求社会效益 C.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D.投资收益征收所得税7.一般来说,疾病现 金给付的标准为(A)5-124 A.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50%—75% B.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70%—85% C.被保险人平均工资 的85%—95%D.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100% 8.以下关于我国失业保险说法正确的是(C)3-70 A.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不允许税前列支 B.财政不向失业保险拨款 C.可以统筹调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D.对失业保险基金及管理费征税 9.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D )4-87 A.在工作中,因从事工作性质特殊患职业病 B.在工作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伤残 C.乘车外出执行公务,遭遇交通事故伤残 D.企业组织员工旅游,途中摔伤、致残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保障学试卷和答案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保障学试卷 (课程代码0748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失业者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时间5~10年,失业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 A.6个月 B.12个月 C.14个月 D.18个月 2.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从保障方式来说,二者之间是 A.互助关系 B.对立关系 C.互补关系 D.替代关系 3.社会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国民的最低或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这体现了 A.强制性原则 B.公平性原则 C.保障性原则 D.普遍性原则 4.现代社会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A.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B.补偿追究过失原则 C.差别费率原则 D.完整补偿原则 5.颁布世界第一部《工伤灾害赔偿保险法》是在 A.1828年的英国 B.1884年的德国 C.1948年的英国 D.1948年的法国 6.在劳动危险损失前提下发挥作用的保障制度是 A.社会保障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救济 7.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 A.企业保险 B.社会保险 C.家庭保险 D.企业保险+社会保险 8.养老保险自动发生作用是在 A.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 B.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 C.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 D.发定范围内的老年人部分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 9.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推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A.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B.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5年的 C. 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D.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10.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可称为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是 A.基本养老保险 B.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C.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D.社区性养老保险 11.日本雇佣保险制度规定,基本补助的给付期限是 A.参加保险时间在1年以下的,无论年龄大小,一律是60天

自考劳动关系学历年真题分章节汇编(第十章三方协商机制)

第十章三方协商机制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三方协商机制是有关发挥三方协商作用的组织体制、法制制度及其()(200610)A.制度运行的总称B.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总和 C.相应的规章和制度的总称D.规则、程序的总称 2.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必须遵循三项工作原则:合法、公正、及时原则;相互理 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以及()(200610) A.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B.维护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 C.国家保护企业、职工合法利益的原则D.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 3.政府在三方协商中除维护国家利益、组织、平衡协调与服务等作用外,还包括()(200901) A.监督作用B.控制作用 C.引导作用D.分配作用 4.根据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三方会议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是:合法、公正、及时原则,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原则和()(200901)A.平等协商原则B.独立自主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D.民主集体原则 5.从三方协商机制的构成和运行实践看,其特点是主体独立、权利平等、民主协商、充分合作和()(200910) A.定期协商 B.降低成本 C.保持均衡 D.避免分歧 6.三方协商的职能除磋商和咨询职能及判断决定职能外,还包括()(200910) A.监督和控制的功能 B.维护企业利益职能 C.仲裁和协调的职能 D.经济和政治的职能 7.三方协商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我国建立的三方协商机制是由()(201001) A.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 B.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雇主(企业)组织和工人组织组成的 C.国家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职工组成的 D.国家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董事会组成的 8.三方协商的级别包括国家一级的协商、产业一级的协商、地区一级的协商和()(201001) A.行业一级的协商 B.企业一级的协商 C.劳工协会的协商 D.雇主协会的协商 9.在劳动关系学中,三方协商机制中的三方是指( )(201010) A.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代表 B.政府、雇主和工会三方代表 C.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私人业主 D.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人组织

广东自考07484社会保障学重点资料2016年12月

《社会保障学》复习资料 (课程代码:07484) 一、识记 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 2.标志着社会保障开始走上国家化、社会化的轨道是19世纪末在德国建立的现代社会保险方式的雏形。 3.西欧、北欧福利国家实施普遍福利政策的理论依据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许多观点和主张。 4.由法律明确规定由国家、统筹单位、个人三者按一定比例合理负担社会保障费,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等体现了基金的共担性。 5.社会统筹模式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的优点是具有共济性,还能调动个人积极性。 6.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立法是《疾病保险法》。 7.全民福利型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以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报告为依据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种社会保险制度贯彻普遍性原则。 8.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给付条件都是复合型。 9.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国家负担改由个人全部负担。 10.《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11.《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失业者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时间5~10年,失业后可领取最长期限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2.1978年在前苏联阿拉木图召开的有关初级医疗服务的国际会议呼吁改进医疗社会保险,以促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并在2000年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健”的目标。 13.实行个人储蓄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以新加坡国家最为典型。 14.工伤保障制度的保障方式与工伤事故责任归属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中对工伤事故实行绝对责任或实行无过失补偿原则。 15.工伤的认定,主要是看负伤、残疾或死亡是否与工作相关,是否是因为工作或他人、社会的利益造成的。具体标准是由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16.在我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正式登记结婚,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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