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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定)

1、双向转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循患者自愿、病情需要,分级诊

治、对口转诊、资源共享、连续性服务的原则。除纵向转诊外,还要做好

横向转诊的相关工作,使患者能够在中医、传染病防治以及特色专科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的服务,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2、双向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2)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6)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医务科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与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介绍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遵循“检查单通用”原则,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符合惠民对象条件的按惠民优惠政策给予相关经费减免;指导并配合对口支援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下转病人后续治疗、病案管理、恢复期病情监测等工作,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要熟悉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依据转诊原则转往医院,并负责为上转病人提供联系协调服务。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时,要指派专人护送,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要主动加强与我院的信息沟通,及时追踪上转病人的转诊过程,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跟踪服务工作。对转回的病人,要及时上门提供主动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我院和对口支援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高度重视转诊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紧密配合,按转诊常规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病人交接、病情介绍、责任划分、医疗文书的送达等,保障医疗安全。

【最新】病人转科、转院规定

病人转科、转院的规定 一、转科流程: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师请示上级医师请拟转入科室医师会诊。 2、确定需转科后,主管医师开出病人转科医嘱,完善本科室住院病历文书。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转科治疗的目的和意义,取得病人和家属的同意。值班护士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 3、值班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科室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诊断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主管医生及分管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 5、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二、转院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和家属同意并填报贡觉县人民医院转院患者报告表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医保病人需到医保处办理相关手续。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所属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转送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随时随地进

行抢救。医护人员与接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的病人,按自动出院处理。 附:转院流程 转科流程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管理制度 1.入院制度 1.1 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新农合证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1.2 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安全。 1.3 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1.4 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1.5 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1.6 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2.出院制度 2.1 病人出院应由经治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病区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带药、出院证明,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

2.2 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应进行出院随访,并预约首次随访时间。 2.3 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2.4 出院前,办公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2.5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2.6 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3.转科制度 3.1 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办公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 护理、一览表卡、床头卡。 3.2 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后,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材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 医师或护士交接,确认无误后签字。 3.3 转出、转入科室医师应与患者和家属及时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3.4 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师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 3.5 患者转入后,主管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收记录。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翼城县人民医院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

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转科转院制度92843

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一、转院制度 (一)适用情形: 1.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不能对患者提供有效诊疗服务; 2.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对患者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死亡; 3.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极有可能造成治疗延误或其进一步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二)转院流程: ⑴由科室主任提出转院申请,并签字同时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及晚夜班报医院总值班)第二天补交转院申请。 ⑵医务科批准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⑶若涉及医保患者必需上报医保部备案。 (三)患者转院处置流程: ①非危重患者,科室应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做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②危重患者,在病情允许转移运送的情况下,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护送到已联系好的医院。。 ③危重患者,如病情不稳定,需就地抢救,待病情基本稳定,再按②执行。

二、转科制度 (一)适用情形 1.患者经科间会诊,其主要病情、诊断以被邀会诊科室为主; 2.患者经院内外多学科联合会诊,其进一步诊疗需要转入其他临床科室; 3.首诊收住科室诊治范围,以患者主要病情为最佳选择的临床科室。 (二)转科程序 1.请科间会诊、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决定转科治疗,与转入科室确定转科具体时间; 2.主管医师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充分、有效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告知情况记入病历;若患者及家属拒绝签字,则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注明情况后,与上级医师一同签名。 3.转出科室主管医师开具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进行转科登记,通知转入科室做好相关接收准备; 4.转出科室医务人员携带病案资料,陪同患者至转入科室,危重患者转科需主管医师、护士全程护送至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 5.转入科室接收患者后,医务人员及时诊查,做好转入后病情再评估,制定适宜诊疗方案,并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相关事项知情告知,医师开具医嘱、书写接收记录,余按患者入院流程办理。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出入院、转科、转院制度和流程练习题 科室:姓名:工号:成绩: 一、入院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医务科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

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制度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除ICU病人转出由ICU医生根据具体病情而选择转出科(区)外,其他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转院制度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2021年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内转诊转院流程图 ------------------------------------------------------------------------------ 存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年月日因病情需要,转入医院科室,接诊

转科及转院制度

转科及转院制度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转科及转院制度 1.转科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人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人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医疗转诊规章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 (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 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 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 (一)纠纷患者转诊 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二)非纠纷患者转诊 1、矫正转诊: (1)患者就诊6个月以内(含6个月),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全部业绩。(2)患者就诊6-12个月(含12个月),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三分之二业绩。(3)患者就诊12个月以上,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二分之一业绩。 (4)起始时间均以初次粘接托槽日起核算。 2、种植转诊: (1)转诊事业部若仅完成一期手术,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60%作为转诊费用。 (2)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返工的情况,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30%作为转诊费用。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负担。 (3)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外出现返工的情况,所收取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根据集团规定向患者收取。

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

转床转科及转院制度 一、转床 (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床,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床: 1、住院患者多,男女病床不均衡。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二)治疗小组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开医嘱。 (三)责任护士: 1、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协助整理个人物品。 2、更改患者电脑信息,并经双人核对,确保信息正确。 二、转科 (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科: 1、同专业科室,原则上不允许转科,遇特殊情况需转科的要报医教科审核,业务院长同意,方可转科。 2、重症医学科与普通病房之间。 3、入院后诊断改变,如以内科病入院,需外科治疗;其它科室转感染科治疗等等。 (二)转科程序: 1、治疗小组医师请转入科室会诊; 2、转入科室医师评估患者后,认为患者有转入治疗指征且转入科室有床位时,治疗小组医师开出转科医嘱; (三)责任护士: 1、联系转入科室,确定转入时间,告知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2、结清患者在本病区的所有费用; 3、完成各种护理记录; 4、协助患者整理随身物品; 5、转运前评估患者,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携带患者所有医疗护理记录,与工人一起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如病情需要,医师与护士一起护送患者,确保转运途中患者的安全。

6、转入科室责任护士立即通知医生,与护送患者的护士进行病情、物品交接后立即评估患者,并记录评估结果。 7、患者病情及物品交接:内容包括: (1)患者身份核对、诊断、病情、治疗、护理措施、注意事项; (2)目前用药、输液及滴速、穿刺周围有无渗漏、红肿; (3)查看全身皮肤,有无发红、皮疹、破损、褥疮、烫伤等; (4)检查各种导管是否通畅及有无脱出,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状和量; (5)检查敷料包扎、渗出情况; (6)专科需特殊观察的内容及费用情况。 (四)转出科室在患者转出前完成所有的医疗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并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病人转入。如由于转出科室没有及时完成记录或没有及时审核修改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转出科室承担。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生于患者转入后在班内完成。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生签名等。 三、转院 (一)转出医院 1、限于本院技术及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病人因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者;需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须转院诊治,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特殊情况报请医务部或院总值班审批,(本院职工需医院医务科同意),严禁以转院名义推诿、遗弃患者。 2、患者转院应征得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主管医师应如实、充分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转院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风险、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医患相关情况要如实记入病历,并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同时为患者提供病情摘要,在转出时,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患者拒绝转院者,必须作相关告知工作,详细讲解在本院的治疗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加以签字确认。 3、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加速死亡者,一般应留院处置,等病情稳定或危险消除后再行转院;重病人转院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械,保证途中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 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

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 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第二篇:转科转院制度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一、转院制度 (一)适用情形: 1.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不能对患者提供有效诊疗服务; 2.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对患者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死亡; 3.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极有可能造成治疗延误或其进一步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住院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住院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转科手续。 1、本科治疗不能满足,需要到专科科室进行治疗者。如糖尿病患者需做眼科手术,内科患者需做骨科手术等。 2、住院期间突发其他急性病症,如骨科患者突发心肌梗死等。 3、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如享受医疗照顾的离退休老干部、司局级干部等需要转干部科。 4、其他情况需转科治疗的患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转院手续。 1、患者患有本院不能提供医疗条件的病种,如精神类疾病,某些特定传染病等。 2、急诊入院的享受医疗保险的患者需转往定点医院继续治疗者。 3、医保规定的其它可转院情况。 三、转科程序。 1、患者转科前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开出转科医嘱、书写转出记录,通知财务室、入院处等,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2、转出科室须派人将患者护送到转入科室,向经治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3、转入科室及时对患者接诊检查,书写医嘱及转入记录。 四、转院程序。 1、符合条件的转院患者转院前需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审批备案,并协助联系转院事宜。

2、特殊患者(包括门诊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申请,填写转院病历,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经医务处批准,涉及医保病人应根据医保相关规定执行。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患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不符合条件自行联系要求转院的患者,上级主管医师查看病情认为身体状况耐受的,需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后,自行转院。 4、如认为病情危重不适宜转院而患者强烈要求转院并不听劝阻者,主管医师应报科主任同意后,与患方签订《知情同意书》(此《知情同意书》纳入病历中),告之其基本病情及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等,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各项转院手续。 如遇强烈要求转院并不配合签署《知情同意书》者,应将具体情况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医疗安全。 5、符合转院条件的患者,其转院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在确保转往医院确有接收能力的前提下本院开始进行各项转院事宜的安排。 6、医保病人转院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7、转院事宜的安排。 ①主管医师负责书写患者病情摘要,并记录在病历中。 ②确定转运过程中的基本措施: a 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的维持: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及抢救设备,如呼吸机、抢救箱等。 b 传染病人的转运:应在医务处、感染办指导下落实各项消毒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 定)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

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转科及转院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1目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确保转科、转院工作顺利进行,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 2 3向医班人员汇报进行协调。 3.1.4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患者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患者按《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处理。非常规工作时间转科时,应做好病区安全,并与二线值班医师沟通,确认转运医护人员进行转运。

精心整理 3.1.5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执行。接诊后医师、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师在患者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3.1.7 写。 2天(含2 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级别查房记录。 “转入记录”应在患者转人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3.1.8转科前所写病历的质量由转出科室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入科负责。病历质控各科室分段负责,转入科有责任对原转出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提醒和反馈。如转科前所写病历需质控,转入科室应及早通知转出科室,转出科室须在患者出院前完成质控。

精心整理 3.2转院制度 3.2.1转院指征: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 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 3.2.2 /值3.2.3 3.2.4 护送。 3.2.5转诊记录 转诊病历摘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转院后的医疗需求。 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另页记录。 转诊患者应填写《双向转诊单》。 3.2.6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总值班)批准,患者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

转诊转科转床制度

转诊转科转床制度 1目的 规范管理,确定临床医护人员对患者的转诊、转科、转床的流程。使病人得到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2范围 所有门、急诊患者的转诊管理,以及住院病人的转床、转科管理3定义 3.1转诊:对不属于本专科诊治范围需汇同院内其他可协同诊治,和对超过本院服务范围的疾病需转其他医院就诊 3.2转科: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或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或ICU病房治疗 3.3转床:因病情需要,经主管医生同意在病区聂进行的转床 4要求 临床各科室之间通力合作、严密交接,确保病人得到最佳的、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4.1转诊制度 4.1.1对象 4.1.1.1不属于本专科诊治范围的门急诊患者,或需要提请院内他科协同诊治的门、急诊患者。 4.1.1.2超过本医院服务范围,需转到其他医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 4.1.2流程

4.1.2.1需院内他科协同诊治的门急诊患者门急诊医师实行首诊负责制,经初步诊断,认为系超出本专业诊治范围或需要提请其他科协同诊治时应告知病人,提供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并在门急诊病历上注明:请某某转科会诊。 病人持病历在门诊护士站领取红色标识牌,凭此牌可优先挂号,到达转诊诊室后,优先就诊。 转诊时,转运流程按《患者转运制度》执行;危重患者转运流程按《危重患者转运制度》执行。 经二个专科医师诊治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给予病人所需治疗时,需由最后接诊的医师向门诊办公室提出多科会诊,申请具体流程按《会诊制度》中的门诊多科会诊流程执行 。 4.1.2.2超过本医院服务范围的门、急诊患者,门急诊医师经初步诊断,认为患者所患疾病超过本医院服务氛围,应告知病人,提供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并在病历处理意见中注明:建议转至其他医院某某科会诊。 由接诊的门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若病情平稳,由患者及其家属自行至其他医院就诊。 门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若病情危重,初诊患者未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由诊治医师收入发热门诊进行隔离,联系急诊高年资医师进行会诊,仍确诊或疑似传染病者 ,急诊护士联系医务部(节假日和夜班联系院总值班),待传染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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