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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_评IMF_圣地亚哥原则_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_评IMF_圣地亚哥原则_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_评IMF_圣地亚哥原则_

2009年第3期总第63期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O.3,2009Serial NO.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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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03-20

作者简介:解正山,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跨国破产法与国际金融法研究。

作为国际货币与金融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 ,以下简称SWFs )新近的迅速发展及其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已引起广泛关注。尽管SWFs 的概念已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承认,但目前并无统一的定义,①也未得到国际法上的确认,其不包含特定的权利义务。鉴于SWFs 具有政府创设、控制与支配的特征,投资接受国因而担心其具有潜在的政治意图或倾向。与此同时,SWFs 母国则对投资接受国通过国内立法实施严格监管可能引发金融保护主义忧心忡忡。为消除疑虑、加强彼此信任、平衡各方利益,急需建构一种能被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IMF 于2008年10月公布的“普遍接受的原则与做法”(GAPP ),又称“圣地亚哥原则”(Santiago Principles )成为这一进程中最受瞩目的成果。

一、“圣地亚哥原则”的制定背景及动因1.SWFs 母国与投资接受国间的争论

随着财富由传统发达国家流向经济转型国家或资源丰富的国家,后者因财富的积累势必要为这些财富寻求合理的保值增值手段,创设SWFs 进行跨国投资则成为主权国家的必然选择。在全球化的法律秩序中,这也是“主权国家对其传统行为进行私有化”的

尝试。

[1]

有西方学者认为,SWFs 在经营上很少受监管,因此它会改变国家行为与金融体系的透明度。[2]

这种担

心是基于SWFs 的投资活动会以私人投资的形式掩盖其母国的控制意图,因为国家具有不同于私人投资者

的最大化目标,其不可能像私人投资者那样行事。在

美国,甚至有观点认为,由美国竞争对手持有的SWFs 将可能寻求其母国的军事与战略目标而不是普通的商业目的,敌对国家可通过SWFs 收购美国的电力设施然后发送指令中断电力以代替直接的军事打

击。[3]20

这是目前为止最危言耸听的一种观点。美国众

议院外事委员会也曾就SWFs 对美国外交政策及经济利益的影响举行听证会,表明美国各界对SWFs 的复

杂态度。[4]总之,发达国家对SWFs 在透明度、影响经

济安全与国家安全、引发金融市场动荡等方面抱有强烈的戒心。

SWFs 的母国对发达国家的猜疑则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作为一支重要的金融稳定力量,SWFs 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中可发挥显著的作用,其流动性需求低、风险容忍度高、长期投资理念等特征可避免短期市场炒作行为的危害,且所有成立SWFs 的国家都宣称,SWFs 的投资纯属商业行为,并无任何的政治企图。俄罗斯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阿列克谢·库德林就曾在2008年达沃斯经济论坛上强调,SWFs 在全球市场上正发挥着积极作用,认为SWFs 进行跨国投资时意图发挥政治影响力的猜疑言过其实。最让SWFs 母国愤愤不平的是:为什么独独要求SWFs 扩大透明度,而更易引起问题的对冲基金、私人股权基金等金融市场参与者则无需这样做?此外,拥有SWFs 的发展中国家还可能被迫面临发达国家要求其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压力:一旦西方国家接受发展中国家利用国家储备自由地在本国进行投资活动,反过来,发达国家也会要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

———评IM F “圣地亚哥原则”

解正山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摘要:主权财富基金在国际金融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由于其具有浓厚的政府控制特质,因而受到投

资接受国的严格监管。为避免严格监管引发金融保护主义、阻碍跨国投资,由各方共同参与制定的国际规则将成为平衡彼此利益的有效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组织制定的“圣地亚哥原则”是这一进程中最受瞩目的成果之一。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的考察与研究无疑会对我国主权财富基金具有启发与借鉴意义。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圣地亚哥原则;法律环境

中图分类号:DF4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3-0108-06

求获得同等的待遇。这种互惠性要求对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利,也不公平。

2.投资接受国对SWFs实施过度监管

澳大利亚是最早采取法律手段对SWFs与国有公司投资活动进行规制的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可依据“外资审查六项原则”对SWFs投资是否独立于相关的外国政府等事项进行审查。尽管澳大利亚宣称此举是为了“提高外资审查机制的透明度”,但也引起SWFs母国对“金融保护主义”疑虑,担心SWFs在投资活动中被歧视。在美国,出于对外国资本(包括SWFs)收购美国重要资产而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担忧,因而颁行了《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并授权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对外国资本投资或收购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由其确认某项投资是否受外国政府控制。[5]此外,还有学者提议应限制SWFs在公司治理中的表决权,[6]或改革针对SWFs的税收制度。[7]所有这些都表明美国对SWFs的担忧与保护主义的倾向。

除澳大利亚与美国外,还有一些发达国家正在或已经制定出特别的法律措施以应对SWFs投资,如德国正在考虑建立一套类似于美国的外国投资审查机制,而加拿大已完成外国国有公司投资监管制度的修改,以便审查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的经济体在加拿大的投资行为。[8]总体而言,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特别的规则对SWFs在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竞争能力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要求其承担更多义务,不仅引起SWFs母国对保护主义抬头的担扰,[9]也对SWFs的跨国投资活动造成不利影响:首先,SWFs的市场地位受到歧视,无法获得与私人投资者同等的待遇;其次,要求其负担更高的披露义务则会弱化其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如商业秘密的范围缩小);最后,过度监管不仅会挫伤SWFs投资的积极性,也将导致一种不受所有投资者欢迎的投资环境,进而抑制资本的有效配置。

3.各方对制定SWFs国际规范的呼吁

发达国家对SWFs可能通过其优势地位以寻求控制目标公司或不当使用其股东权表现出明显的不安,因而除进行国内立法外,也积极呼吁为SWFs制定“最佳行为准则”,以阻止SWFs从事具有政治意图的投资活动。有西方学者强调,西方国家应抓住SWFs 兴起的机会,加强与SWFs母国之间的合作,并寻求为SWFs制定一般规则与行动准则。[9]179正如加拿大中央银行官员Tamara Gomes所言,高效且设计良好的共同行为准则有助于避免国内法过度监管所引起的问题,因为它顾及了投资接受国对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的关切。[8]为打消投资接受国的疑虑,有必要为SWFs 制定一套国际通行的基本规则,扩大SWFs在法律框架、治理结构、投资战略等方面的透明度,避免投资接受国以此为借口对SWFs实施歧视性监管,或以立法形式推行金融保护主义政策。其实,增加政府在管理国际投资方面的透明度、问责制及可预测性也有利于国内及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10]

为SWFs制定一套统一遵循的标准或规则不仅有助于抑制发达国家通过国内法对SWFs实施严格监管的内在冲动,也有助于缓解SWFs面临的国际舆论压力。因为,清晰的投资政策、适当的透明度、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完善的风险管理将有助于降低对SWFs 非商业投资动机的猜疑。最佳做法的采纳以及扩大投资战略与风险管理方面的透明度不仅将促进过剩资本的有效配置,也会最终使SWFs母国受益。正因为如此,SWFs母国对各方呼吁制定SWFs的最佳做法并不反对,而是积极参与并推动IMF与OECD等多边机构为SWFs制定最佳做法与行为准则。实际上,在母国与东道国就如何规制SWFs的博弈过程中,IMF、OECD等国际组织已开始发挥积极作用,针对SWFs 母国与投资接受国制定的相关规范将为消除投资障碍、消弭彼此之间的猜疑与矛盾做出显著的贡献。

二、“圣地亚哥原则”的基本内容与特色

在有关SWFs复杂的国际舆论环境中,由国际基金组织(IMF)中拥有SWFs的成员国组成的国际工作组(IWG)历经三次会议,根据IMF得出的调查结论以及相关国际原则与做法(包括IME与OECD的相关投资指南以及私人股权、对冲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自愿指南等),于2008年10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就“圣地亚哥原则”(共24条)达成一致,旨在建立一个透明与稳健的SWFs治理结构,规定适当的业务控制、风险管理与问责制,确保SWFs按照与经济及金融风险和回报有关的考虑进行投资并遵守投资接受国的监管与披露要求,以促进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及资本与投资的自由流动。其内容涉及“法律框架、目标以及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制度框架与治理结构”、“投资与风险管理框架”三个关键领域,对SWFs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1.要求SWFs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问责机制。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

—评IMF“圣地亚哥原则”

SWFs是一个异质集团,其具有不同的法律、体制与治理安排。[11]因此,原则不仅要求SWFs具有明确的法律框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性地位),以确保SWFs及其交易的合法性,还要求SWFs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明确而有效的职责分工,且SWFs所有者应根据明确规定的程序任命管理机构的成员(管理机构则应服务于SWFs的最大利益,并具备明确的职责与充分授权以及行使其职责的能力)。此外,原则进一步要求SWFs的经营管理应以独立的方式来执行SWFs 的战略,并与明确规定的责任保持一致。作为问责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SWFs应在相关的法律、章程或章程性文件或管理协议中对问责机制进行明确的规定。总之,原则认为,明确的法律框架及良好的治理结构(所有者、管理机构与管理层的功能分离)不仅可以保证SWFs独立性经营以及经营控制中问责机制与风险管理的健康运行,更可使投资决定与投资操作免受政治影响。

2.要求SWFs履行明确而具体的信息披露义务(透明度要求)。SWFs的投资接受国最为关心的就是SWFs的透明度问题以及国家作为市场参与者(SWFs 的共同特征是其浓厚的官方背景)的负面影响。因此,原则要求SWFs对接受投资国家所关心的领域承担广泛的披露义务,包括SWFs法律基础与结构的主要特征;与其他国家机构(如中央银行、其他国有公司或企业等)之间的关系;独立于所有者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方式;融资、赎回及支出操作方面的政策、规则、程序或安排;投资政策与目标;财务信息以及风险管理框架等诸多方面。原则还要求SWFs 在投资接受国开展投资活动时遵循东道国所有适用的监管与披露要求。之所以要求SWFs承担如此多的披露义务,是因为透明度的提高不仅有助于向投资接受国证明SWFs投资行为仅以经济与金融为导向、进而增强投资接受国对SWFs的信任感,也可以提升本国公众对SWFs本身及其海外投资行为的理解与信心。

3.要求SWFs制定明确的投资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原则一方面要求SWFs的投资政策应具体明确,并与所有者或管理机构规定的目标、风险容忍度与投资策略保持一致,而且应基于稳健的投资组合管理原则。另一方面,原则也规定SWFs的投资决定应以经风险调整的财务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并与其投资政策保持一致,且仅应基于经济与金融因素的考虑。此外,原则还要求SWFs在与私人投资者竞争时不应寻

求或利用特别信息或政府的不当影响,但除了要求事先披露是否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外,原则并没有对SWFs在股权投资中的表决权进行特别限制。这样一来,既消除了对SWFs非商业目的的担心,也维护了SWFs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地位。针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建构,原则不仅要求SWFs建立恰当的体制(该体制应包括可靠的信息与及时的报告体系、控制与激励机制、行为准则、业务持续性计划以及独立审计功能)以识别、评估及管理其投资经营中的风险,也要求SWFs根据公认的国际或国内会计准则向SWFs所有者报告其经营及投资业绩年报、财务报告等信息。

总之,“圣地亚哥原则”把SWFs视作商业性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问责制、透明度与风险管理方面对SWFs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不过,“圣地亚哥原则”仍是处于发展中的自律性规范,随着宏观经济状况的改善及SWFs“最佳做法”的发展,仍有必要对“圣地亚哥原则”的某些内容重新进行评估,并就先前没有涉及的问题(如披露对象、披露方式、投资操作面临的潜在风险等)进行完善。事实上,IWG已着手成立一个常设机构以期对“圣地亚哥原则”进行持续的评估,并促进该原则的推广与实施。因此,如何在新的国际投资法律环境中保持稳健的投资收益及正当性与合法性是所有SWFs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圣地亚哥原则”的价值及面临的挑战

1.原则的价值:消除投资壁垒、稳定金融市场

在针对SWFs的质疑中,一个显著的现象是保护主义情绪的增长,这将阻碍金融资本的跨国流动,并最终影响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全球经济的增长。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继续保持市场对资本开放、鼓励愿意采取长期策略的投资者扮演稳定市场的角色具有重要的意义。“圣地亚哥原则”强调,SWFs母国与投资接受国所表现出来的更高透明度与责任感,将有助于促进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SWFs母国采纳该原则将加强各方对SWFs的信心,即SWFs将在国际资本市场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且在投资时只考虑经济与金融因素。对原有及新近成立的SWFs而言,“圣地亚哥原则”也可以作为一个指标,提醒它们时时维持国际投资所要求的高标准。因此,“圣地亚哥原则”的公布“将同时提高母国和接受国对SWFs的目标、结构及治理安排的了解,增进将SWFs作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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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金融为导向的金融实体的理解,并有助于保持开放和稳定的投资环境”。[12]

作为国际资本市场中一支新兴力量,SWFs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作用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其对促进资本输出国与接受国的经济增长、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母国而言,SWFs在改善公共财务管理、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以及支持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投资接受国及全球金融市场而言,SWFs在投资中所采取的长期策略以及经受商业周期的能力,不仅给投资接受国资本市场提供了流动性,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在发生金融动荡或面临宏观经济压力的时期更是如此。[13]3对于SWFs在经济方面的功能,国际社会及各国基本都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即便是那些对SWFs持怀疑态度的国家(如美国)也不得不承认SWFs对金融体系的价值,因而对外国投资仍持开放态度。[3]20加拿大中央银行官员Tamara Gomes指出,SWFs 注资因金融危机而产生问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表明了SWFs作为一支稳定及长期投资者的建设性作用,投资接受国纷纷通过单边规则保护本国敏感产业所引发的金融保护主义将限制全球资本的流动。[8]因此,“圣地亚哥原则”的适时公布将使这些国家失去制定单边规范的正当性。其实,适度监管对金融行业来说是必需的,作为金融领域越来越重要的参与者,SWFs 理应受到监管,普遍的行为准则对保证SWFs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因此,“圣地亚哥原则”的公布不仅有助于SWFs(特别是新近设立的SWFs)制定、评估或强化其组织架构、政策目标与投资做法,也势必加强SWFs在金融市场中的稳定作用以及与投资接受国之间的互信,进而减轻金融保护主义者的不安情绪。

2.原则面临的挑战:自愿性规范的缺陷与困境

“圣地亚哥原则”的制定是多边合作的成功范例(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所进行的集体努力),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都有潜力实施该原则(SWFs 母国对于原则的认可或遵守完全出于自愿),自愿性基础标志着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承诺,这对加强SWFs及其母国与投资接受国之间的互信具有建设性作用。然而,“圣地亚哥原则”毕竟是一套自愿性原则与做法,尽管参与制定原则的成员国正在或希望实行这些原则与做法,但该原则仍受制于政府间协议以及SWFs母国的法律或监管要求。[13]5因此,“圣地亚哥原则”潜在影响的最终实现很大程度上将依赖于SWFs母国对“圣地亚哥原则”的普遍采纳与实施,这是“圣地亚哥原则”将要面临的最大挑战。

就目前而言,“圣地亚哥原则”得到了一定的支持。新加坡财政部长尚达曼表示:“新加坡政府全面支持《普遍接受的原则与做法》,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及淡马锡控股也将遵守这些原则与做法”。[14]挪威财政部长Kristin Hhlvorsen表示,挪威政府也将全面支持“圣地亚哥原则”。欧盟委员会经济与货币事务专员Joaquin Almunia则表示:欧盟不仅积极参与由经合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也强烈支持SWFs国际工作组(IWG)的努力及成果。此外,欧盟委员会还致力于SWFs之间以及SWFs母国与投资接受国之间的对话。[15]美国学者Paul Rose也认为:尽管“圣地亚哥原则”仍存缺陷,但该原则如果被SWFs广泛采纳,美国保护其利益的能力将得到加强,也将降低SWFs投资美国所带来的风险。[16]

阿联酋阿布扎比投资局表示:“为全面遵守‘圣地亚哥原则’,阿布扎比投资局已设立跨部门的委员会以监督投资局的行为与‘圣地亚哥原则’保持一致。此外,投资局正在分析建立一套对‘圣地亚哥原则’遵守状况进行独立核查的机制的可能性。”[17]除阿联酋外,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如智利、特立尼达与多巴哥)也纷纷对“圣地亚哥原则”大加赞赏。然而,对于中国、俄罗斯、韩国、利比亚等国的SWFs来说,由于受市场条件的限制,它们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实现其理想的长期资产配置以及相关的绩效标准,立即采纳“圣地亚哥原则”的某些条款(如财务信息的披露、风险管理框架的完善等)将具有挑战性。因此,这些国家对是否采纳“圣地亚哥原则”未明确表态。这是“圣地亚哥原则”面临的自愿性困境之一。

自愿性困境还表现为,SWFs母国普遍认为一些投资接受国的投资审查程序不够透明且带有歧视,这无疑给SWFs拒绝采纳“圣地亚哥原则”提供了借口。因此,在要求SWFs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投资接受国在投资审查方面也该相应地提高透明度并尽力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经合组织(OECD)已经对此做出了回应,其正在制定的相关规范要求投资接受国在保护本国重要安全利益的同时,继续维持对包括SWFs在内的国际资本的开放,以保证SWFs在投资接受国市场享有公平的待遇、避免金融保护主义的增长。为提升上述原则或规范的实施效果,一个理想的途径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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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IMF“圣地亚哥原则”

过国际法或国内法赋予其法律上的强制力。毫无疑问,这是一条困难重重的道路。现实的做法则是引导SWFs母国与投资接受国认可上述原则或规范的价值与利益,鼓励SWFs与投资接受国坚持自己制定或参加的相关规范。因此,继续在国际层面进行协调与磋商是非常必要的。

四、“圣地亚哥原则”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公司(CIC)正式设立,并成为全球最大的SWFs之一。在“圣地亚哥原则”公布之前,鉴于CIC最大两笔投资——

—投资美国黑石公司与摩根斯丹利公司出现大幅亏损以及西方国家纷纷通过法律手段对SWFs实施严格监管的趋势,国内即有学者对CIC的未来发展表示了担忧,[18]而随着“圣地亚哥原则”的公布,则进一步加重持有类似观点的人对CIC投资法律环境恶化的忧虑。尽管“圣地亚哥原则”对各SWFs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但作为各方公认的自律规范,其仍然使SWFs,特别是新近设立的SWFs(如CIC)面临严峻的考验。为应对SWFs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所带来的挑战,我国的SWFs(CIC)应按照上述自律规范逐步完善自身建设,以期在海外投资中打消投资接受国的疑虑、不至于受歧视性对待。

1.进一步完善CIC的公司治理结构。CIC与新加坡、澳大利亚、卡塔尔等国的SWFs一样,都是公司(法人)型机构投资者,并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与执行委员会,但仍需在监督机制、决策制定与经营职责分工方面进行完善,如明确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能与地位、明确授权CIC的管理机构可以独立的方式执行既定的投资政策、在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中对问责机制进行规定、明确CIC与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关系并建构CIC投资人监督体制与外部监管机制。此外,为弱化政府直接控制,有必要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法律文件中对管理机构成员的职责、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有助于问责制的实现,往往也是投资接受国的监管要求。总之,无论建立何种治理框架,SWFs都应独立经营管理,以确保其投资决定完全基于经济与金融因素的考虑,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或干预。

2.进行适度的信息披露。“圣地亚哥原则”对SWFs需要披露的信息规定得较广泛,提高透明度是必然的趋势。比较而言,CIC目前的披露水平仍属较低水平。正因为如此,为数不多的几次海外投资即引起东道国的警惕与各方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新近成立的SWFs,如果要求CIC立即达到发达国家SWFs透明度水平则勉为其难。现实的做法则是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先从投资目的、投资目标、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等基本的信息披露开始,逐步扩大到投资策略、公司治理结构、绩效评估等信息,最后可考虑对投资组合、投资币种以及部分财务信息等方面进行披露直至达到理想的透明度要求。这种循序渐进的披露方式不会受到太多的责难,就连“圣地亚哥原则”的起草者——

—IWG也承认,要求所有SWFs在短期内达到一个理想的透明度水平并不现实,为新近设立的SWFs 制定一个适当的过渡期则是适当的。[13]5-6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SWFs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因不称职或欺诈而引起的雇员风险、商业连续性风险、技术风险)以及监管风险(母国或投资接受国规制SWFs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变动所引起的风险)等。[13]23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是应对上述风险的必然选择。为评估、管理或降低经营风险,有必要在责任界限、职责划分与可靠的控制机制方面建构一套完备的体系,而恰当的行为准则与招聘政策对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品质与职业道德也十分重要。对于监管风险,我们应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缺乏国家所有权传统的现实,自由市场与私人投资是他们一贯的政策,大量涌现的国有SWFs 让他们产生恐惧或猜疑,以致采取严格监管或法律措施予以应对。对此,我们应予以充分关注,并对投资法律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经常性地评估。

此外,还应注意到美国、欧盟成员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与经济上的强大影响力,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它们将会在“圣地亚哥原则”的执行上发挥杠杆作用、极力促使SWFs母国遵循上述原则。因此,一方面要密切关注OECD正在制定的“投资接受国指南”,研究SWFs投资目的地法律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可单独与上述国家就SWFs投资的双向规范问题进行磋商,以达成某种谅解或订立双边规范。事实上,在“圣地亚哥原则”公布之前,美国、新加坡、阿联酋三方即达成“华盛顿约定”,以期对SWFs 投资行为与投资接受国监管行为进行双向规范。这种双向规范有助于造就一个互利的环境,也能为SWFs 赢得信任并进入更广阔的市场奠定基础。因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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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全面落实“圣地亚哥原则”之前,有针对性地通过双边协议与投资接受国达成谅解是较为可行的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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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圣地亚哥原则”中将SWFs定义为“由广义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拥有的具有特殊目的(如宏观经济目标)的投资基金或安排,它通常由国际收支盈余、官方外汇交易、私有化收益、财政盈余和/或商品出口收入等资产构成,它们为实现金融目标而持有、经营或管理资产,并运用一套包括投资于外国金融资产在内的投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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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Larry Cata Backer.The Private Law of Public Law:Public Authority as Shareholders,Golden Shares,Sovereign Wealth Funds, and the Public Law Element in Private Choice of Law[J].Tulane Law Review,2008,(82):1801-1868.

[2]Patrick J.Keenan.Financial Globalization and Human Rights [J].Columbia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2008,(46)

[3]Peter Heyward.Sovereign Wealth Fund Investments in US Financial Institutions:Too M uch or Not Enough?[J].Banking& Financial Services Policy Report,2008,27(5):19-22.

[4]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of House of Representative. The Rise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Impacts on U.S.Foreign Policy and Economic Interests[EB/OL].http://foreignaffairs.house. gov/110/42480.pdf.

[5]George Stephanov Georgiev.The Reformed CFIUS Regulatory Framework:Mediation between Continued Openness to 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J].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 2008,(25):125-134.

[6]Ronald J.Gilson and Curtis J.M ilhaupt.Sovereign Wealth Fund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A M inimalist Response to the New M ercantilism[J].Stanford Law Review,2008,(60):1345-1369.

[7]Victor Fleischer.Should We Tax Sovereign Wealth Funds[J]. Yale Law Journal Pocket Part,2008,(118):93-97.

[8]Tamara Gomes.The Impact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bility[EB/OL],http://www.bankofcanada. ca/en/res/dp/2008/dp08-14.pdf.

[9]Gerard Lyons.State Capitalism:the Rise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J].Law and Business Review of the Americas,2008,(14):179-240.

[10]Edwin M.Truman.Sovereign Wealth Funds:the Need for Greater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EB/OL],http://www.iie. com/publications/pb/pb07-6.pdf.

[11]Cornelia Hammer,Peter Kunzel,and Iva Petrova.Sovereign Wealth Funds:Current Institutional and Operational Practices[R]. IM F Working Paper,WP/08/254,Nov.,2008.

[12]IWG.Promotes operational independence in investment decisions,transparency,and accountability[EB/OL].http://ww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pr/swfpr0806.htm.

[13]IWG.Generally Accepted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Santiago Principles[R].October2008.

[14]Statement by the Finance Minister of Singapore on the Santiago Principles[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pr/swfpr0807.htm

[15]Statement by the European Commissioner on the Santiago Principles[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pr/swfpr0808.htm

[16]Paul Rose.Sovereign As Shareholders[J].North Carolina Law Review,2008,(87):83-92.

[17]Deloitte,Minding the GAPP:Sovereign Wealth,Transparency, and the“Santiago Principles”[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dttpubs/ 0811sovereignwealth.pdf.

[18]史树林.论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问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5):73-77.

责任编校:瑞生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法律环境新变化——

—评IMF“圣地亚哥原则”

Changes in the Legal Context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 Investment:

Comments on the Santiago Principles by IMF

XIE Zheng-shan

(Law School,Fudan University,Shanghai200433,China)

Abstract:Sovereign wealth funds have played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s i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receive strict supervision of the recipient government.To prevent financial protectionism which may hinder cross-border investment,it is important to enact an international rule to balance interests of different countries.The Santiago Principles enacted by IMF is a fruit of coordin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Obviously,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the changes in the legal context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 investment for the benefit of China’s sovereign wealth funds.

Keywords:sovereign wealth funds;Santiago Principles;legal context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世界银行巨头们私有的欧美中央银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经济命脉的银行家们所掌握的(欧美中央银行一般是私有的,这些国际银行家们掌握了货币发行权,也就是这些政府真正的幕后之手)国际金融组织。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

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国际货币基金的使命,是为陷入严重经济困境的国家,提供协助。对于严重财政赤字的国家,基金可能提出资金援助,甚至协助管理国家财政。受援助国需要进行改革,参阅华盛顿共识。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该组织正式恢复中国大陆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80.901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3.72%。中国共拥有81151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3.66%。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2010年中国的份额将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国和日本之后。不过,改革后拥有17.67%份额的美国依旧拥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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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财富基金的税收模式探讨 一、主权财富基金概念及特征 主权财富基金本质上即,国家官方通常表现为政F管理、所有、独立于普通财政预算资金的资产。主权财富基金国际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即使是在国际市场之中活跃的众多投资者之间也往往是众说纷纭。“主权财富基金是主动努力运作经营,源于外汇资金的政F化经营手段。”这属于美国财政部官方定义,他们强调主权财富基金是政F投资,源于外汇资产、区别于官方储备,并通常在运营过程中与前者分别管理。 二、外国投资者投资行为税收处理 东道国本国境内的税收制度一般将来源于境外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它们来源于本国的收入总结为三种。第一种,如果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东道国从事商业活动,从商业活动所得的收入额应当是在东道国征税的净收入(即,在收入中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在这样的环境中,在国际税收的说法,外国投资者被视为在东道国有常设机构并且应当以收入净额征税。制度设立的目的为了明确一种方式,将视同常设机构业务的基金投资活动,与国内相关的企业采用相同的征收策略。第二种,跨境经常性收入,如持有企业股票得到股息分红、购买境内企业的债券或者政F国库券按期获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或者租赁不动产得到的租赁费、通过出让版权、著作权所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通过提供企业特有服务而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等,都能够享受基于毛利润的预提税。这种税收抵免仅仅适用于外国投资基金在东道国并没有

常设机构或者该笔业务并不能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情况。在美国,对于跨境经常性收入的预提税,通常是在毛利润的30%,而在马来西亚,这个比率通常设定在5-27%之间,在澳大利亚,幅度从10-30%,具体来看10%适用于利息、30%适用于特许权使用费和未付税的股息,对于新加坡的抵免税率同样采用的也是浮动税率,对于版权等特许所得采取10%的低税率而对于管理、技术服务费则采用18%相对较高的税率。既不属于永久性机构,也不属于经常性的收入,投资母国在东道国所得的其他收入属于第三类,而能得到东道国所得税免税政策收益的,就是这一类型的收入。其中能获得豁免的最常见的收入类型有:企业正常的商品销售行为,且这种销售行为与常设机构无关;出售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的收益;外国投资者获得的债务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总之,被动的外国投资者,不论其为主权财富基金或没有地位,经常享受税收优惠在东道国的重大。无论是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交易的收益,以及他们收到的债务利息,通常都是免税的。在低或无生活税的国家,如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在免税股息),对股息的税收优惠也可以扩展到外国投资者。 三、主权财富基金课税模式 (一)单方面豁免 在第一类政策中,东道国对于主权财富基金提供被动投资收益单方面豁免国家,同时该行为被视为主权豁免原则延伸的必然结果。由于主权有限豁免理论的广泛采用,豁免不再适用于外国政F主权基金的商业活动,一般只适用于被动投资收入,不适用于商业活动的收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 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 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 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员国的就业、 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 国派正、副理 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 长或中央 银行行长担任。每年 9月举行一次会议, 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 小由其所缴 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 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 24 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 国家(美、日、德、法、英)和 另外 俄、沙)任命。其余16 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国分 别组成16个选区 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 一席。执行董事 每两年选举一次; 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 务工作,任期 连任,现任总裁是 克里斯蒂娜 ?拉加德 四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世界两大金融机构 之一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 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 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 24名执行董事 组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 世界银行 共同举行年会。 创始背景 8名由基金份额最大的 5个 3个国家(中、 亦有 总裁由执行董事 5年,可 ,另外还有

国际金融学案例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近期改革的突破口与争论

案例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近期改革的突破口与争论 东南亚和俄罗斯发生金融危机后,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呼声不断高涨,各种改革的设想和方案也不断地被提出,作为国际金融体系核心载体的国际基金组织(1MF)的改革变成为整个改革的中心内容。直到去年底,对IMF改革的多数建议集中在增加其资金能力和扩大其对发生金融危机国家的援助功能、改革其资金援助的限制条件、以及增强IMF信息收集和监督功能等方面。去年底以来,随着阿根廷金融危机的又一次爆发,一些新的、会使IMF 发生实质性改革的建议又被陆续提出,并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与反响。在今年4月份华盛顿召开IMF年会期间,围绕IMF改革的讨论又达到了高潮。本文旨在分析最近提出的各项建议,并试图把握IMF改革的走势。 一、国家破产概念与破产程序的提出及IMF在其中的作用 其实,关于国家也与个人、公司一样可以破产,并通过破产得到相应的保护的设想,我们的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就指出,“如果国家需要宣布破产,她应当可以像个人在需要时一样去做。一个平等、公正和公开的破产总是使负债者最不跌面子,又使债权者受损失最小的一种方法,”但是,国家的破产非常鲜见,国际间也未有相关的机制,经济全球化使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也日益增加和复杂,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爆发的背景下,国家破产显然有必要被提上议事日程。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学术界就有人,包括一些知名人物,如斯蒂格利兹和斯坦伯洛,就曾提出过建立国际破产法庭来处理金融危机发生国的债务问题。但是,由于仅仅是学术界的探讨,国际社会并未认真对待。2001年11月当IMF第一副总裁克鲁格建议设立国家破产程序,并表示IMF支持通过IMF章程的修改来落实这一设想后,国家破产才真正被发达国家政府所重视,并立即引来了国际社会的热烈讨论。 克鲁格的基本设想是当一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债务危机而不是短期的周转困难,原有的债务肯定无法按期偿还时,应有一套准则使债权人和债务国进行全面的协商,重新安排债务,在多数债权人同意重新安排债务后,多数人达成的协议对其他少数债权人具有约束效力,他们不得对债务国提起诉讼,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律不能对债务国具有效力。 克鲁格建议修改相关的IMF协定条款,通过国际协定确立有关的原则。由于国际社会对IMF增加权力表示疑虑,克鲁格后来建议在IMF之外成立独立的专家委员会来评估有关国家破产的资格,而不是由IMF本身来判定。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缩短债务危机国与债权人的谈判过程,减少因少数债权人不合作而增加谈判的难度,从而使债务国迅速摆脱困境,重新恢复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新的债权人因为能具有优先的偿还权利而愿意提供新的贷款。最终的好处是债务国陷入危机的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其资产价值的缩水可以减少,而利于债权人和债务国双方。② 克鲁格的建议获得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支持和赞同,加拿大、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纷

主权财富基金论文基金投资论文

主权财富基金论文基金投资论文 韩国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模式研究 摘要:对韩国主权财富基金——韩国投资公司的投资模式做了较全面的概括总结。韩国投资公司虽成立时间不长,但构建了较完善的投资管理组织,有细化的投资政策,明确了全球资产配置的种类和技术处理方法,允许使用外部服务提供者,规范了风险管理原则、程序和报告,提出了绩效评估、监测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韩国投资公司的投资模式与经验,值得中国中投公司借鉴。 关键词:韩国投资公司;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模式 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意识到外汇储备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能发挥保险的功能,一改过去偏重“高借贷、低储备”的金融政策,开始注重外汇储备的积累。2000年8月,在全部偿还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195亿美元贷款后,外汇储备快速增长。2001年,韩国外汇储备首次突破1 000亿美元,2005年超过了2 000亿美元。2005年7月,韩国决定成立韩国投资公司。其首要任务是通过有效管理国家公共基金,增加主权财富基金的长期购买力;随着委托资产增加,把韩国投资公司发展成为位居韩国之首的全球投资管理公司;促进韩国金融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主要金融中心;培养锻炼在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的专业人才队伍,以加强韩国在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地位。作为韩国的主权财富基金,韩国投资公司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已经发展了一套较完整的投资运作模式。 一、建立了投资管理组织架构

韩国投资公司下设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投资管理部、公司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管理委员会是韩国投资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建立基本管理政策和把握公司发展方向。授权解决以下问题:确定韩国投资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修改金融法,如增减资本;将资产委托给韩国投资公司;决定公司官员的任免;批准韩国投资公司的预算与会计结算;评估公司管理绩效;监督公司业务。 管理委员会成员不超过12人,包括一位主席。目前由9人构成,6位专家中有学术界、法律界、投资运营专家各两人,其他成员为战略与财政部部长、韩国银行行长和韩国投资公司总裁。 管理委员会应解决与投资有关的问题,如制定韩国投资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把资产委托给韩国投资公司,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选择公司外部基金经理等。 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投资管理委员会分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分会,两者职责是对管理委员会委派事项进行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分会负责审议如下事项并将结果报告给管理委员会:如形成并修订投资政策;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和解决的其他有关投资事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分会负责审议并报告给管理委员会的事项诸如:形成并修订风险管理政策;提交年度投资绩效和风险管理的现状报告;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和解决的其他有关风险管理事项。 董事会由总裁及董事组成,主要负责提交到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决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概况

第一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概况 1.1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其总部大楼如下图所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部大楼 1.2成立及目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世界银行巨头们私有的欧美中央银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经济命脉的银行家们所掌握的(欧美中央银行一般是私有的,这些国际银行家们掌握了货币发行权,也就是这些政府真正的幕后之手)国际金融组织。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1.3基金历史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经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协议的条款于1945年12月27日付诸实行,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有时国际货币基金、国际清算银行(BIS)及世界银行,被称为“布雷顿森林机构”。差不多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金融政策均受这三家机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图标如下图所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及基本走向

1999年第2期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o.21999 (总第138期)JOURNAL OF XIAMEN UN IV ERSIT Y(Arts&S ocial Sciences)G eneral No.138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机制的 主要特征及基本走向 徐崇利 摘 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运行机制以“软机制”为特征。这一特征贯穿于该组织的管理职能、融资业务、决策制度、磋商机制、解释程序、补救措施等各主要环节。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要求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体制的呼声渐起,该组织运行机制今后的走向如何已引起广泛关注。从“软机制”形成的原因和拟议中的改革方案来看,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组织的运行机制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但不可能改变作为一种“软机制”的基本定位。 关键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运行机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自1944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在长期的实践中,基金组织已形成了富有“弹性”特色的运行机制,即本文所称的“软机制”。此次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基金组织的角色备受人们关注。其间,对基金组织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该组织的运行机制,非议颇多。本文拟对基金组织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及今后的基本走向,作一粗略的评述。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 基金组织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通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基金协定》)、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制订的内部规则以及长期实践形成的惯例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其作为一种“软机制”的特征贯穿于该组织运作的各主要环节。 (一)管理职能 战后依原《基金协定》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制”,采用以美元为国际中心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即实行“双挂钩”制度。各成员国负有条约上的“硬性”义务维持法定汇率的稳定。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制”崩溃,各成员国获权自主选择汇率制度。虽然基金组织仍要求各成员国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的经济和金融条件,避免反常的货币混乱,以保证汇率的稳定,但在这方面,各成员国基本上已不再负有“硬性”义务。 现行《基金协定》第4条第1款对“成员国的一般义务”规定如下:“鉴于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便利国与国之间商品、劳务和资本交流和保持经济健康增长的体制,鉴于主要目标是继续发展保持金融和经济稳定所必要的有秩序的基本条件,以保证有秩序的外汇安

主权财富基金总体投资趋势

主权财富基金总体投资趋势 摘要:从总体投资趋势看,近年来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呈加速增长态势。其投资领域多元化,但对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尤为重视,投资风格由低调沉稳趋向于风险激进;它们在国内外市场均有投资,但以国外市场为主,其中20XX-20XX#投资主要面向新兴市场,而20XX~20X对则主要面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达国家,并因此引起西方国家的极大关注和质疑;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主权财富基金一度出现大幅萎缩,部分主权资金退回国内市场,但最新交易表明,主权财富基金已再次开始把目光投向海外寻找战略性投资,以进一步实现其赢利目的。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主权资金;投资趋势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并不是全球经济的 新现象。最早的主权财富基金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初,许多大的基金如阿布扎比投资管理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控股公司

等,已经在全世界积极并成功地进行了几十年的投资,却一直没有引起世人注意。 近年来,主权财富基金逐渐引起媒体、政治家和跨国金融机构的关注,尤其是20XX 年上半年中国投资公司斥资3亿美元购买了美国私募股权基金---------- 黑石集团的股权 后,主权财富基金开始成为热议的话题。而在20XX年上半年金融危机初期,主权财富基金掀起了投资西方银行的浪潮,与此同时,石油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来源基础石油价格在20XX年7月升至每桶美元的最高点,使得主权财富基金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并激起一些西方国家的强烈敌对。它们批评主权财富基金尤其是那些总部设在亚洲和波斯湾的主权财富基金追求政治投资目标,并且运作很不透明。 得益于主权财富基金在20XX年下半年和20XX年第一季度的投资行为,西方公众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敌对态度才有所改变,主权财富基金正从金融危机的巨大投资损失中修复,一些基金忙于挽救本国金融体系,更多的基金则继续在世界各地进行投资。作为主要的国际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已控制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和业务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近十年来,IMF在货币领域起 着怎样的作用。 宗旨: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业务:1)监督:监督国际货币体系和成员国的政策,并跟踪各地的经济和金融情况,在必要时提出警告; ?2)贷款:向有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贷款; ?3)技术援助和培训:帮助成员国发展健全的制度和经济政策工具。 ? MF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 IMF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特别在2007-2008环球金融危机、2005年印度洋海啸中,IMF向市场注入资金,促进资金流动性,并寻找其它途径,刺激经济增长。对缓解金融危机的影响,稳定国际金融秩序起了很大的作用。 2.简述世界银行集团的各个机构的宗旨和业务。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宗旨:通过对生产事业的投资,资助成员国的复兴和开发工作;通过对贷款的保证或参与贷款及其他和人投资的方式促进外国和人投资,当成员国不能在合理的条件下获得私人资本时,则在适当条件下以世界银行(World Bank)本身资金或筹集的资金及其它资金给予成员国直接贷款,来补充私人投资的不足;通过鼓励国际投资,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提供技术咨询和提高生产能力,以促进成员国国际贸易的均衡增长及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 业务:对发展中成员国提供长期贷款对成员国政府或经政府担保的私人企业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资助他们兴建某些建设周期长,利润率偏低,但又为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建设项目。 国际开发协会 宗旨:世界银行的无息贷款(软贷款)和赠款窗口,通过向生产性项目提供贷款,促进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业务:向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比世界银行贷款条件更优惠的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公司 宗旨:配合世界银行的业务活动,向成员国特别是其中的发展中国家的重点私人企业提供无须政府担保的贷款或投资,鼓励国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以推动这些国家的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与中国应对方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与中国应对方案 【摘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后的60多年中,在促进国际汇率稳定、加强国际货币介作和解决国际债务和经济危机等方而IMF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国际体系和世界经济小断的发展变化,IMF本身存在的问题小断暴露,使得其越来越难以在当今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内容以及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中国对改革的提议方案入手,探讨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中国;方案

二战结束后,随着美国一跃而起成为世界大国,在美国的领导下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其中为了消除汇率频繁变动对世界经济与贸易的影响,也为了突出美国战后在经济中的国际地位,依照“怀特计划”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它运转的近70年过程中,经历了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到“牙买加体系”的过渡,也经历了多次大的危机,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自诞生伊始就被赋子了“危机管理者”和“救助人”这一重要角色,但每一次危机过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应对危机上的弊端就会暴露,改革的呼声就会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席卷世界的金融海啸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迫切性又出现在了人们眼前。在如今世界经济还处在危机的}一字路日尚未完全恢复前,加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使其真正担当起各国救助者的角色,这对还处在危机中的国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背景 20世纪40年代以来,《协定》中的许多条文几经变化,但IMF宗旨却始终维持不变。根据《协定》第一条,IMF宗旨是:第一,通过设置一常设机构就国际货币问题进行磋商与协作,从而促进国际货币领域的合作。第二,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从而有助于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以及各成员国生产性资源的开发,并以此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口标。第三,促进汇率的稳定,保持成员国之问有秩序的汇兑安排,避免竞争性通货贬值。第四,协助建立各成员国问经常性贸易的多边支付体系,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第五,在具有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向成员国提供暂时性普通资金,以增强其信心,使其能有机会在无需采取有损本国和国际繁荣的措施的情况下,纠正国际收支失调。第六,根据上述宗旨,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问,减轻失衡的程度。 但是,它在成立时便存在一个先天的问题,即它是美国霸权控制下的产物。二战后,美国一跃成为超级大国,经济实力更是无人能敌,建立能控制世界经济、维护自身霸权的国际组织成为了美国战后的要务,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美国小仅在其中拥有最高份额的投票权,同时在对其中的官员任命上也有着强大的影响力,这就使得IMF成为了美国利益的工具,为此后改革的步伐增添了阻碍。 另外,在IMF成立的这60多年中,共出现了三次大的经济危机,使得国际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doc资料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

20082103232 国贸2班武天婷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产生的原因: 在19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期间,许多国家试图通过大幅度加强对外贸易壁垒来应对本国经济的下滑。有些国家还通过本国货币贬值以提高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并限制其公民自由持有外汇。然后这些尝试被证明是弄巧成拙,导致世界贸易急剧下降。许多国家就业和生活水平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国际货币合作崩溃致使国际货币合作基金组织创始人计划成立一个机构,该机构负责监督国际货币体系的汇率和国际收支,使国家和本国公民能够从其他国家购买商品和服务。新的全球实体将确保汇率稳定,并鼓励其成员国消除阻碍贸易交流的限制。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45个国家的代表进行会面,商定了建立一个国际经济合作框架。194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运作。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 作用: 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 中国的关系: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该组织正式恢复中国大陆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80.901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3.72%。中国共拥有81151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3.66%。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2010年中国的份额将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国和日本之后。 2.世界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它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联合国和联盟国家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但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至今,IMF已有182个成员国。 基金组织设5个地区部门(非洲、亚洲、欧洲、中东、西半球)和12个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汇兑和贸易关系、对外关系、财政事务、国际货币基金学院、法律事务、研究、秘书、司库、统计、语言服务局)。其宗旨是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和平衡发展;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和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促进国际汇兑的稳定,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防止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在经常项目交易中建立多边支付制定,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业务活动有:向成员国提供货款,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扩大基金组织的作用,提供技术援助和加强同其它国际机构的联系。 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位次升至第8位2001年2月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理事会投票通过了关于中国特别增资的决议,将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由原来的46.87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61亿美元),提高到63.692亿特别提款权(约合83亿美元),从而使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位次由原来的第11位提高到了第8位。 各成员国向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构成该组织的资金来源,成员国在国际收支发生困难时可以动用自己的份额,并可从基金组织借用相当于份额一定倍数的资金。同时,份额还决定了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相应义务。增资后,我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与加拿大并列第8位,位居前7位的分别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沙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

20082103232 国贸2班武天婷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贸组织。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产生的原因: 在19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期间,许多国家试图通过大幅度加强对外贸易壁垒来应对本国经济的下滑。有些国家还通过本国货币贬值以提高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并限制其公民自由持有外汇。然后这些尝试被证明是弄巧成拙,导致世界贸易急剧下降。许多国家就业和生活水平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国际货币合作崩溃致使国际货币合作基金组织创始人计划成立一个机构,该机构负责监督国际货币体系的汇率和国际收支,使国家和本国公民能够从其他国家购买商品和服务。新的全球实体将确保汇率稳定,并鼓励其成员国消除阻碍贸易交流的限制。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45个国家的代表进行会面,商定了建立一个国际经济合作框架。194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运作。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 作用: 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 中国的关系: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17日,该组织正式恢复中国大陆的代表权。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份额为80.901亿特别提款权,占总份额的3.72%。中国共拥有81151张选票,占总投票权的3.66%。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一名执行董事。199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处。2010年中国的份额将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国和日本之后。 2.世界银行; 背景:世界银行成立的初衷是解决战后各国重建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求,几十年下来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贫困问题已经转变为它的主要使命。 作用:

主权财富基金在次贷危机后的机遇与挑战

主权财富基金在次贷危机后的机遇与挑战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在次贷危机后的机遇与挑战内容摘要:自 2007 年夏季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均充斥着悲观情绪。次贷危机的爆发,为那些在危机中没有伤筋动骨的新兴市场国家机构投资者,包括中国的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提供了崭新的机遇和风险。如何克服次贷危机等外部因素带来的挑战,充分把握危机提供的机会,需要中投公司乃至中国政府进行一系列内外部重大调整。本文试图深入探讨上述问题,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主权财富基金的产生和发展;第二部分概括了中国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情况;第三部分纵论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与机遇;第四部分剖析中国主权财富基金面临的先天不足,以及外部环境对其施加的挑战;第四部分是政策建议。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境外投资次贷危机 一、主权财富基金的产生和发展 主权财富基金是指由政府组建的运用外汇专门进行海外投资的基金或外汇投资机构,它的资金主要来自非能源出口国的外汇储备盈余,能源出口国外汇储备盈余和国际援助资金。其目的是通过多样化的海外投资来获取最大可能的收益。主权财富基金既不同于传统的政府养老基金,也不同于持有外汇储备来稳定本币汇率的政府机构,而是一种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机构。 主权财富基金最早可以追溯到 1956年,基里巴斯政府用对出口鸟粪征税所得成立基金,该基金目前已经增值到 52 亿美金。自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中东各产油国开始组建各种主权财富基金,目前全世界的主权财富基金中,中东产油国占了全部基金总额的2/3 左右。九十年代以来主权财富基金逐渐兴起,目前已经有 25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财富基金,在规模上最大的前五个主权财富基金分别是阿联酋阿布扎比投资局(ADIA),挪威央行投资管理公司(GPF),沙特阿拉伯主权财富基金,中国国家投资公司(CIC)以及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公司(Temasek Holding)。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公司,它们在全球管理约 2000 亿美元的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涉及有价证券、能源、房地产、高科技产业等多个领域。 表1 全球十大财富基金排名表 国家和地区基金或管理机构名称规模(亿美元)设立年份资金来源 阿联酋阿布扎比投资局87501976石油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33001981非资源 挪威政府全球养老基金32201990石油 沙特阿拉伯萨马对外控股公司3000不详石油 科威特科威特投资管理局25001953石油 中国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2007非资源 中国香港香港金融管理局14002003非资源 俄罗斯俄罗斯联邦政府稳定基金12702003石油 中国中国中央汇金投资公司10002003非资源 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基金10801974非资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历史 自二战结束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参与塑造全球经济。 合作与重建(1944-197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重建国民经济的工作就开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监督国际货币体系,确保汇率稳定,并鼓励成员国取消妨碍贸易的汇兑限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初是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交换协议的一部分。在大萧条时期,各国大幅提高贸易壁垒,试图改善经济衰退。这导致了本国货币的贬值和世界贸易的下降。 国际货币合作的这种崩溃需要监督。45国政府的代表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山华盛顿酒店会面,讨论了战后国际经济合作框架和如何重建欧洲。 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全球经济机构的角色,有两种看法。美国代表哈里·德克斯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预见到一个更像银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保借款国能够按时偿还债务。怀特的大部分计划都被纳入布雷顿森林体系通过的最终法案。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会是一个合作基金,成员国可以通过合作基金来维持经济活动和就业。这种观点表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帮助各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在新政期间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当时前29个国家批准了“协议条款”。到1946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成长为39个成员。1947年3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了其财务业务,法国于5月8日成为第一个向其借款的国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组织之一,它的设计使系统能够平衡国际资本主义的重建与国家经济主权和人类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所谓的嵌入式自由主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力稳步上升,因为它积累了更多的成员。这一增长特别反映了许多非洲国家实现政治独立的情况,以及最近1991年苏联解体的情况,因为大多数苏联势力范围的国家都没有加入IMF。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结束(1972-81) 布雷顿森林体系一直盛行,直到1971年美国政府暂停美元(和其他政府持

主权财富基金与中投公司

?金融体制改革? 主权财富基金与中投公司* 张明 内容提要:近年来主权财富基金获得了飞速发展,并引发全球范围内的热烈关注。在俄罗斯、中国等发展中大国涉足该领域时,主权财富基金的国际投资环境已经日趋恶化。然而,次级债 危机的爆发暂时改善了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环境。中投公司是中国政府开展外汇储备积极管理 迈出的重要一步,但目前在投资策略、绩效评价和治理结构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足或不确定性。 全球著名主权财富基金可为中投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投资策略绩效评价治理结构 一、导论 自2007年9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hinaInvestmentCorporation,CIC,以下简称中投公司)挂牌成立以来,它就一直受到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关注,其资金来源、人员配置、投资动向、治理结构和绩效评价均成为焦点。 随着中投公司浮出水面,全球范围内的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WealthFund,SWF)也获得了普遍关注。由于俄罗斯和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相继涉足主权财富基金,发达国家政府大多表示了强烈的不安,并普遍加强了对外国投资的监管。 二、全球主权财富基金发展概况 所谓主权财富基金,是指一国政府利用外汇储备资产创立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以提升本国经济和居民福利的机构投资者。其资金来源可能是由财政盈余和外贸盈余累积的外汇储备,也可能是出口资源获得的收益①。 一国政府创建主权财富基金的动因包括:第一,追求宏观稳定。对本国经济高度依赖出口收入的国家而言,经济增长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全球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利用出口收入创建基金,可以熨平短期和中期内的收入波动,维持本国经济和居民消费的稳定。第二,追求更高的收益率。对拥有庞大外汇储备的东亚新兴国家而言,持有外汇储备面临的机会成本、汇率风险和对本国货币政策自主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这些国家迫切需要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以提高整体收益率。第三,保障子孙后代的福利。一国资源总有被耗尽的 作者简介:张明,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本文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重点课题“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策略”资助,在此表示感谢。 ①引自http://www.investopedia.com/terms/s/sovereign_wealth_fund.asp。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百科名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与世界银行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目录[隐藏] 简介 机构宗旨 主要职能 基金组织历史 基金组织机构 会员资格 基金的功能 与世界银行的区别 简介 机构宗旨 主要职能 基金组织历史 基金组织机构

会员资格 基金的功能 与世界银行的区别 历任总监 IMF的改革 [编辑本段] 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是世界银行巨头们私有的欧美中央银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经济命脉的银行家们所掌握的(欧美中央银行一般是私有的,这些国际银行家们掌握了货币发行权,也就是这些政府真正的幕后之手)国际金融组织。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 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

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账)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另外还有三名副总裁。

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框架的若干思考

经济发展论坛工作论文 FED Working Papers Series No. FC20090169 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框架的若干思考 伍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

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框架的若干思考 伍戈1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摘要:本文对国际基金组织的宏观经济分析框架进行探讨。该分析框架主要包括四部门分析方法、CEGR汇率评估方法、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全球经济模型(GEM)等具体内容。从中可以体现出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中系统性的思维方式、市场化的基本理念以及用数据说话、注重实际调查、强调国别经济的比较研究等特点。在上述基础上,我们可看到其经济分析中面临着经济问题的政治化、技术工具的科学性以及政策建议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挑战。最后,我们得出一些重要的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宏观经济,汇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JEL:C31; F12; F83 一、引言 上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为了充分吸取战争的教训,避免各国在经济政策方面的矛盾,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和货币金融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应运而生。作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建立起来的国际机构,基金组织已经历了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对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维护全球金融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尽管基金组织受到了各种批评和改革的压力,但作为当前货币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机构,其领导地位仍然是其他机构在短期内难以超越的。特别是在宏观经济的研究方面,基金组织拥有强大的资源优势和竞争实力,长期以来形成了良好的声誉。基金组织定期发布的经济预测以及出版的《世界经济展望》、《区域经济展望》、《全球金融稳定报告》等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分析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在关于中国宏观经济的研究领域,目前基金组织已几乎成为了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的“摇篮”。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的中国经济分析团队中(摩根士坦利、高盛、德意志银行、瑞银、美洲银行、巴克莱、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香港金管局、美国经济研究局等)的主要研究人员都直接来自于基金组织。事实上,这些首席经济学家们的研究方法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宏观经济分析的导向。无庸质疑的是,他们的研究方法都充分吸收了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框架的有关内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基金组织的分析框架在现实中的成功。 二、基金组织宏观经济分析框架的主要内容 1作者简介:伍戈,男,博士,主要研究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电子邮箱: wuge@https://www.wendangku.net/doc/f5621541.html,。 笔者感谢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期间得到David Cowen, Shogo Ishii, Yi Wu, Jianhai Lin等的帮助。当然,文中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反映供职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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