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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16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16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16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下称质量督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下称部质监总站)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对其他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 质量督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质量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果署名并负责。

第二章 质量督查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 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综合督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督查。

第三章 质量督查要求

第九条 部根据公路建设规模和质量状况,针对项目的特点,制订年度质量督查计划。

第十条 各省级质监机构应通过部质监总站网站报送被督查项目的下列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总字数在1000字内,应包括项目名称、等级、总长、总宽、土石方量、桥隧比例、投资概算与中标价、批准工期与实际工期、项目法人);

(二)项目平面图(比例尺为1:100000,标注主体工程施工与监理合同段划分里程桩号及主要结构物、施工与监理驻地、拌和场、试验室位置);

(三)质监机构以往督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 部督查组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督查合同段。每个项目督查合同段数量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项目总里程的30%。

第十二条 综合督查时,部督查组应对质量管理行为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对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督查,应结合工程进度确定督查内容。

第十三条 综合督查应分别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定量评价,具体的计分方法见附件四。

第四章 质量督查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 当受检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有2项评分不足6分时,应将该受检单位列为年度重点督查对象,对相应的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深入督查。

当受检合同段施工工艺评分不足6分时,应对相应的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深入督查。

当受检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抽测合格率低于75%时,应对相应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工艺进行深入督查。

第十五条 部督查组应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在督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督查报告。

督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第十六条 在项目建设期内,同一受检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两次督查评分不足6分的,质监机构应在该项目的工程质

量监督工作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在竣工验收参建单位综合评价中予以反映。

对质量管理行为存在严重违规(含资料虚假)、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较大隐患的,应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项目的全部质量督查资料应由专人整理、归档,督查资料应及时录入部质监总站数据库,可授权有关单位查阅。

督查资料包括督查计划、督查记录、督查报告、检测数据汇总和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部质监总站负责解释。各省级质监机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并报部质监总站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质监总站2005年2月6日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质监公字[2005]10号)同时废止。

附表一: 质量管理行为督查内容

评 分

受检单位

督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0- 2.9

3- 5.9

6- 7.9

8- 8.9

9-10

质量监督手续 及时、完善

----------------

施工许可手续 及时、完善

----------------

质量管理目标、制度和措施

目标明确具体,制度和措施健全,

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

分包及劳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施工工期控制(初设批复、合

同和实际工期)

规范、合理

履行合同(变更管理和支付情况) 规范、及时、严格

合同管理(人员调整、进度变

化和质量问题处理) 规范、手续齐全

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

有制度,且处理及时到位

不符合开工条件 扣2分 最低价中标

扣1分 无针对性措施压缩工

期 扣1分

建设单位 扣分 停工待检

扣1分

项目经理、总工 均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报批 及时

--------------- 质量管理措施 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

实到位。

分包及劳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质量责任制 健全且落实到位

培训制度、培训上岗 健全且落实到位,有记录

施工技术交底 及时、全面

施工单位

标准试验

规范

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 按要求及时落实

试验室人员、设备配备与管理 符合法规规定和工程需要,仪器标

定规范

材料工序分项工程自检

按规范完成,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资料虚假

扣2分

人员虚假 扣2分

扣分

停工待检 扣1分

监理实施细则

完善、有针对性

监理工程师资格、到位及岗位

登记 符合合同要求

试验室人员、设备配备与管理

符合法规规定和工程需要,仪器标

定规范

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 及时规范、资料齐全

抽检 及时规范、资料齐全,有计划,并明确频率

旁站、巡视 到位、记录齐全准确

日志记录 记录真实、人手一册、每日连续

质量监理指令 指令闭合

资料虚假 扣4分

监理

单位 扣分

人员虚假 扣3分

设计交底 及时、全面

设计人员驻场服务

到位

勘查、设计深度 满足工程要求,与实际相符

设计变更 合理、及时、手续齐全

设计

单位

扣分

勘查深度不足

扣≤3分

注:各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督查评分为各项督查内容评分的平均值减去应扣除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附表二: 施工工艺督查内容

评 分

单位工程 分部

工程

督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0-

2.9

3-

5.9

6-

7.9

8-

8.9

9

10含水量 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无“弹簧”

临时排水 符合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造

成路基严重冲刷或冲毁农田的,本

项计0分。

分层厚度 满足要求,与压实功效匹配

取弃土 符合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否

则本项计0分。

砌体 砌筑和勾缝 砌筑、勾缝密实牢固

处理范围及深度 符合设计要求

路基

工程

软基

处理 沉降观测 按要求进行设置、布点和观测

材料规格及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集料针片状符合

要求

摊铺和碾压温度、速

现场控制有效,满足要求

均匀性 沥青用量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

超粒径

沥 青 面

层间处理 无污染,粘层油适量,交通管制到

材料规格及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集料针片状符合

要求

均匀性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

粒径

接缝、传(拉)力杆设

置 接缝平顺,填料饱满,传(拉)力杆位置准确、牢固

切缝时间 及时

养生 保湿,保证养生期

材料规格及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材料规格符合要

均匀性 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含水量 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无“弹簧”

基层 底基 层

养生 保湿,保证养生期;交通管制到位;

表面无松散、剥落

材料规格及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集料针片状符合

要求

均匀性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 湿接缝 施工规范,混凝土密实

梁板顶部浇注 平整,无浮浆

梁板存放

规范

预拱度

均匀,符合要求 支座安装 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模板强度与刚

度 坚固稳定,无变形

养生

保湿,保证养生期

工 程

外观

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蜂窝麻面。露筋、修补,本项计0分。

连接(焊接或机械连

接)

连接(长度、角度)规范,无焊伤

钢筋

存放

防雨、防潮、防(除)锈,无防护

措施计0分。

预应力筋 不绞丝、绞束,无滑(断)丝,切

割规范

桥 梁 工 程

预应

封锚 规范、密实

通风、照明、防尘

措施完善,运行正常 周边收敛量测

埋点、量测频率规范,数据处理及

开挖

爆破后清理和支撑 及时到位 锚杆及垫板安装

符合设计 支护时间和方式 及时、规范

钢拱架与隔栅定位

准确

隧 道 工 程

初期 支护 防水板

焊接紧密、大面平顺、张弛适度

一线人员 掌握操作要点

特殊工种 持证上岗 --------------

综合 现场

人员 主要技术人员 熟悉工程难点及相关知识

注:1.各施工单位施工工艺督查评分以督查内容中实际检查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检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督查内容。

附表三: 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实测指标项 标准和评价方法

评分压实度*

按检评标准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为不合格,计算合格率。

路 基 工 程

土石方

路床弯沉*

连续检测时: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为0分;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

于L+2S 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随机检测时:按照单点大于L+2S 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

率。

沥青层压实度*

按单点值大(等)于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5%(SMA 为96%)

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砼面层强度* 采用钻芯法检测劈裂强度,大(等)于设计值为合格,

计算合格率。

面 层 厚度* 按单点总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5%,上面层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0%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厚度* 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5mm 时为合格,计算

合格率。

路 面 工 程

基层 底基层

整体性

钻取芯样,芯样完整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砼强度*

采用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

的1.5倍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也可利用标养试件统

计评价。

强度均匀性*

对于单个构件,当测区强度平均值<25Mpa 时,标准差

>4.5Mpa; 25Mpa<强度<50Mpa 时,标准差>5.5Mpa;强度>50Mpa 时,标准差>6.5Mpa,评价该构件强度均匀性为

不合格,计算合格率。

钢筋保护层厚度*

采用电磁方法检测,按统计方法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应为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钢筋位置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桥 梁 工 程

上、下部结构

构件几何尺寸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裂缝宽度

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标

准评价,如有超出,本项计0分。 开 挖 超欠挖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评价,计算合格率。

砼强度* 同桥梁工程的“砼强度”。

厚度*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锚杆间距* 按实测值不大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锚杆抗拔力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隧 道 工 程

衬砌 支护

空洞(二次衬砌时

检测)*

发现1处空洞,本项计0分;无空洞,计100分。

钢材(力学性能)

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原 材 料 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注:1.表中所列实测指标均为必查项目,督查工作中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补。

2.各受检合同段每项实测指标的实测点(组)数应不少于3点(组)且满足评价需要。

3.各实测项目以其实测合格率乘以100为该项评分。标有*的实测项目,按表中评价方法评价。

4.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得分以实测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

附件四:

督查项目计分方法

1、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评分M :

M= 0.25×A+0.4×(B

1+B

2

+…+B

n

)/n+0.25×(C

1

+C

2

+…+C

n

)/n+ 0.1×(D

1

+D

2

+…

+D

n

)/n

其中:A、B、C、D分别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均以各项督查内容评分的平均值减去应扣除分数计。n为督查的相应合同段数量(下同)。

2、项目施工工艺评分N :

采用各受检合同段施工工艺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即: N=∑(N n×f n)/∑f n

其中:N n为合同段施工工艺评分,按附件二督查内容中实际检查的各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计; f n为合同段的合同额(下同)。

3、项目工程实体质量评分L :

采用各受检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即: L=∑(L n×f n)/∑f n

其中:L n为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按附件三实体督查内容中各实测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4、项目督查评分 K(满分300分):

K =10×M + 10×N + L

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对公司承接的监理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力求实现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般内容 1、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确认分包。 2、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督促承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组织与建立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体系。 5、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控制。 6、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二条质量管理依据 1、国家及有关部门及监理项目(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的法规及质量监督文件和规定。 2、承包合同中有关业主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条款。 3、设计文件。 4、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经过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第三条质量管理责任 1、实行公司和项目监理站两级质量责任制。

2、公司负责人对监理质量全面负责,项目监理站具体负责项目质量管理。 3、公司一级对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是:选派适当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解决项目监理中的具体质量问题,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程序和规章办法。 4、项目监理站的质量责任是:根据有关质量控制的依据具体负责质量监理。 第四条质量管理组织保证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聘监理人员,视项目需要,聘请质量监理人员。 2、组织公司监理业务人员学习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熟悉现行质量管理和验收的规范和标准。 3、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各岗位和有关人员质量责任制。 4、明确质量管理的信息流程。 第五条监理站质量监控准备 1、建立和完善组织,形成有效的质量监控组织保障。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为有计划进行质量监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控 1、检查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对不符合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质要求、难以保证分包工程资质的分包施工单位,不得签字,并应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 查办法正式版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活动。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

查,应了解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掌握质量与安全动态,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综合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督查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与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二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提高效益,实现把洋河二级公路建设成合格工程的目标,特

制订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质量管理目标 1、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防止质量问题。 3、消除质量通病。 二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建设项目实行“企业自控、监理监控、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的总体质量保证体系。如下图: 第四条业主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界面清楚,责任明析,控制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岗位责任制。 2、业主应主动接受宜昌市质量监督局对洋河二级公路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向质量监督局办理监督申请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接受质量监督局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认真对待,督促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招标前,组织详细的施工图审查,负责并会同设计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对全线进行外业核查及内业审查,对全线平纵横、不良地质、结构物、挖方段路床处理等进行详细核查,及时提出问题交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出版前进行修改,确保工程质量。 4、开工前组织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委派得力的设计代表。 5、为承包人及时提供能满足工程进展需要和施工计划的工程用地,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 6、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工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有关水土保持的措施,确保工程环保的质量,审查公路的排水系统及区域水利的影响,并对不合理部分予以调整。 7、积极主动参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支持监理工程师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

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三峡库区巴东新县城至野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库区巴东新县城至野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

第五条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第六条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第七条承包人接到业主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后,组织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施工复测必须在驻地监理、设计代表的参与下进行。《施工复测报告》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业主批准《施工测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监理工程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2017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很《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暑和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做好全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公路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一、督查工作计划 (一)、2017年项目 1、续建项目:2016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2、计划开工项目:2017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二)督查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置监督规定》、《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省厅、省质监局、市质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 2、有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 3、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4、项目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及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和单位工程内容全年计划为12类,具体如下: 1、依法督查违反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质量责任登记工作; 2、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革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3、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项目部建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是否按有关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按有关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 5、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的思想, 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 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 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 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 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 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 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 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 材料没有检验证明, 不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618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

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准兴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Z-1合同段A32工区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开拓市场、发展壮大的基础,为强化和规范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Z-1合同段A32工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质保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素质,根据合同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领导是关键,各级第一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区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工区统管、施工队自控、第三方监理、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贯彻落实IS09001标准,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鼓励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建立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创建优质工程,安全、优质、高效的建设好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工程。 第四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的质量管理经营理念,坚决执行“质量第一”的方针,深入开展创优活动,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做到样板引路,规范操作,

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建造精品工程。 第五条质量管理工作是涉及各项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难度和深度较大的工作。因此,各部门质检员应选配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担任,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工区经理批准。 第二章管理方针和项目质量目标 第六条管理方针:强化管理、信守承诺、建造满意工程; 保护环境、持续改进、确保健康安全。 第七条项目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准兴重载高速公路验收的有关规定。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满足全线创优规划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工区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工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施工队相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员为副组长、组员由有关人员组成。施工队结合本工程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小组,积极开展质量活动。 第九条工区设安全质量环保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由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的通知 质监公字[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水平,部质监总站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下称质量督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下称部质监总站)

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对其他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质量督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果署名并负责。 第二章质量督查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综合督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及奖惩办法

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 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创建平安工地、确保优质工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区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施工与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依据本办法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和奖励。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第四条、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施工,实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依据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承包合同等负责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由监理部负责监督施工(旁站、巡查),进行日常施工检查,检测质量情况;指挥部工程科负责对工程的外业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的现场监控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下发检查通知单,给于处罚。

第六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有执行力的质量管理机构,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指挥部工程科将经常检查、督促以上内容的落实。 第七条、指挥部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施工质量每月检查一次,对现场人员、机械、检测试验设备等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要求进场的将按合同及有关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指挥部工程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独立抽检,以监管、控制工程质量。 第九条、各监理部按要求每月召开1—2次工地例会,不定时召开工地现场会议、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并及时解决。对不按规范施工和影响质量的问题,必须彻底解决。 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档案,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三章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第十一条、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应提交开工申请和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做试验段的应先行申报,完成后及时总结,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必要时应报请监理中心试验室抽样、试验检测。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紧接各项目部的报检、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抽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应要求相关项目部进行缺陷修补甚至返工。前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的,后道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监理单位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负责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凡是在道安高速公路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道安项目公司负责对全线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办 1.负责审查批复《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发生异议与争端时,及时协调解决; 4.负责组织对监理工作日常考核。 (二)项目公司部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合约部等)职责

根据各自的业务围与职责,对监理工作实施监督、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责,组织对监理检查考核或履约检查。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承诺和监理委托合同派驻现场监理机构,履行合同职责。 (一)认真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两监督、一协调”职责,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水保达标监督,以及各关系的协调。 (二)编写《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各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填报工作,保证外业的同步。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按时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达到要求后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可移交项目公司。 (四)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 (五)协助项目公司各职能部门检查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情况,使各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始终处于正常运转之中;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情况,保证每一工序、每个部位的施工均在有效的控制之中。 (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和地的安全生产针和政策,按照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按项目公司要求,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下称质量督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下称部质监总站)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对其他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质量督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果署名并负责。 第二章质量督查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综合督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督查。 第三章质量督查要求 第九条部根据公路建设规模和质量状况,针对项目的特点,制订年度质量督查计划。 第十条各省级质监机构应通过部质监总站网站报送被督查项目的下列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总字数在1000字内,应包括项目名称、等级、总长、总宽、土石方量、桥隧比例、投资概算与中标价、批准工期与实际工期、项目法人);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我标段承建的施工项目,争创优良工程,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标准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根据国家现行的行业规,结合省道105线灾后恢复重建管理部的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工序控制管理办法、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施工日志填写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办法、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项目部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的细节管理,随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项目部针对S214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具体容如下: 一、成立质量问题检查小组: 组长:柳颜青 副组长:海洲侯宝华王英刚 组员:许平义陶昊曹得鑫褚福池石志军 二、加强部质量控制机制,以主抓质量的总工程师牵头,安全部、技术部为检查主体,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质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各部室(包括技术部、安全部、合同部、物资部、实验室)每天至少一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重大质量问题需迅速上报总工程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有整改反馈单,并有复查意见。 三、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会议,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各部门检查情况以及需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等,能解决的事宜由主持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提出建议组织开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细致地检查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的境内各类土木工程施工项目从策划到保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境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 (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 (三)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四)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责任。 (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

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二章. 第四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第五条配备与工程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 确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授权下,行使其质量管理权利,是质量工作在项目的执行人,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指导。 (三)项目设立质量主管部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四)项目应至少有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在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 (五)项目各施工班组应配备质检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批准。 第六条项目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且质量目标具有可 实施性,并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第七条项目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明确各工 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和负责人;资源的配备;关键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x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xx省及有关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中xxxxxx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xxxx工程局集团xx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及各施工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坚持“诚信守约、严格标准、科学管理、铸造品牌”的质量方针,确保xx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条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及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条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总目标: 交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目标达到优良。 2.施工阶段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主要工程评分不低于90分,一般工 - 1 -

程评分不低于85分;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 第五条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 号)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6.《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4号令) 7.《xx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川交发〔2009〕40号) 8.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9.指挥部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指挥长任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它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 第七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 2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7 页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活动。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应了解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掌握质量与安全动态,促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综合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督查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与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督查工作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督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督查方式和内容 第七条质量与安全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 2 页共 7 页

第八条综合督查是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 目质量与安全状况的抽查。 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抽查,主要是抽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质量与安全问题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 在建项目质量状况抽查包括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公路工程督查内容及评分表详见附表1-3,水运工程督查内容及评分表详见附表4-9。在建项目安全状况抽查包括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及评分表详见附表10-11。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督查计分方法详见附件12。 第九条专项督查是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的质量、安全状况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抽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三章综合督查要求 第十条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总体情况,制订年度综合督查计划。综合督查每年应抽查不少于全国1/3的省份。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具体督查项目由督查组赴现场前随机确定,一般选1至2个国家高速公路网或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其它重点公路在建项目,每个项目抽查合同段数量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项目总里程的30%。 水运工程具体督查项目根据建设规模、投资主体和水运工程类别确定。 第十二条综合督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本地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第 3 页共 7 页

高速公路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实现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的质量管理目标,落实《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关于“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合同段的理念,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制定。 3、本制度适应用于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2、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质检科长组织,质检员、试验员参加; 3、项目处的日常检查由项目处长组织,技术员参加。 三、质量检查规定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每个月进行两次,一次在每月计价工程统计完成后进行,主要是针对计价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每月15号左右,根据计价进度进行适当调整;第二次在月底,针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在每月25号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两次,不定期进行。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

四、质量检查记录及报告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部质量小组成员记录,质检科收集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由质检员、试验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质检科长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发布;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处长批准后发布,并报一份交质检科备案。 五、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1、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由检查部门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并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正。 2、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检查部门有权勒令违规施工工程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奖、惩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 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乐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乐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工程提高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更具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与创优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从事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应当严格遵循守法、公证、严格科学的准则。 第3条项目部参建全体员工与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总目标、总方针、总指标 第4条工程质量总目标:质量第一、全面创优,确保优质工程。 第5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科学组织,规范施工,强化过程控制,严格施工程序。 第6条工程质量总指标: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100%, 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 第7条国家和交通部、江西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政策和法规。 第8条国家和交通部、江西省正式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

第9条江西省交通厅乐温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编制的《国道主干线京福高速公路南昌绕城公路乐化至温家圳段建设项目监理实施办法》。 第10条公司内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管理文件与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11条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与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方联席会议记要等。 第四章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第12条中铁十五局集团二公司乐温高速公路A1标段项目部安质科负责本工程质量检查和考评。 第13条项目部依据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 /T28001-2001标准,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乐温高速公路***段工程质量计划》,严格执行乐温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有关质量管理要求,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责任人,实行项目部、工区、工班三级质量管理控制模式。项目部安质科为质量管理主管部门,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工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工班设置兼职质量检查员。 第14条施工质量控制为质量检查人员的首要任务,专职质检人员覆盖管理、技术、材料、试验和测量等相关专业;细化人、机、料、工等的检查和检测程序,保证施工的每一环节在受控状态下进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在完工之时及时进行检查与质量评定,不得在事后补作资料,要确保各项检测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下称质量督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下称部质监总站)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对其他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质量督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果署名并负责。 第二章质量督查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综合督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督查。 第三章质量督查要求 第九条部根据公路建设规模和质量状况,针对项目的特点,制订年度质量督查计划。 第十条各省级质监机构应通过部质监总站网站报送被督查项目的下列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总字数在1000字内,应包括项目名称、等级、总长、总宽、土石方量、桥隧比例、投资概算与中标价、批准工期与实际工期、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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