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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把本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编入到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本级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给党员分配任务,提出要求,并定期检查其完成任务的情况。条件具备的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户等活动。

、丰富活动内容,规范活动程序,如“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等。

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

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某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注重实效的原则。

制度规范的原则。

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本资料权属秘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秘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

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

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

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

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

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某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

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本资料权属秘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秘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 性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还可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

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10.(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时间一般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相隔10个月)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主持人:党支部 11.(成为发展对象后对其进行政审等一系列工作,具体时间不超过2个月,然后成为预备党员。)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毕业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由外省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等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见附件1)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代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由省内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

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持有效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新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先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方能接收组织关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党委要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父母亲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自传等。 (2)对存在发展材料不齐全、发展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新生党员材料,应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处理审查后的材料。 <1> 对于异地(不在其所读中学)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备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均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入党发展材料作废。 <2> 缺少入党申请书的,需查明原因,若本人确实没有写过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不承认其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关于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范围 全局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以研究制定的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 主要表现为基本标准,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3、奉献意识方面。是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5、发挥作用方面。是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敬业奉献,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党组织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每次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及事业单位,要重点围绕党员的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开展评议。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1—2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党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并吸收不少于70%的群众参加。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保持先进性的教育。学习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求实效。

党员管理制度 (2)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组织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业绩,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引导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的重点是业务骨干、一线教职工和青年学生。 第六条要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基础的对象应通过邀请参加党课、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启发引导,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书面入党申请书后,经一定考察,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支委会指定1—2名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可为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发扬优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厦金圆党委〔2017〕57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 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 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

组织发展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工作重点 ㈠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本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遵程序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㈡发展党员重点是:生产一线的无党员班站、特别是班站长;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和专业技术骨干。 ㈢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环节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审;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员工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从其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即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经党组织教育、培养,由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

⑴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确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组织委员要在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及个人、家庭各方面情况,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入党申请人实际情况。 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同时报本单位党委(总支)备案。 2、团组织“推优”工作 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推优”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步骤。各级团组织要把优秀团员,特别是其中的生产技术骨干和班组长,作为培养和推荐入党的重点对象。“推优”工作程序: ⑴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⑵团支部对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经团支部讨论,形成推荐意见。 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本单位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⑷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⑸推荐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团干部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由上级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 作》 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以及失误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瓦房店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细化标准,强化操作性。“五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几大重要环节程序在制度层面做了硬性规定,如何把“五项制度”的原则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去,是贯彻执行制度的关键。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把“五项制度”规定的两推荐、四公开、四票决、四报告等相关要求分解、细化,并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瓦房店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新编制了瓦房店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说明》文本,反复征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务工作者的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针对推荐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个环节,我们特别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参加推荐的党员数量要达到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以上;对于推荐票、表决票和公示材料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票样或文本模板,让每个细节都没有盲点,不存在技术误区,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宣传标准,强化普及性。为了进一步明确“五项制度”在党员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注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学习时,采取到乡镇随机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查看参会人数是否

合乎要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票决、是否进行公示等方式,进行规范性督促,确保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五项制度”标准操作。严格年末检查程序。采取自查、互查、集中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三查一整改”方式,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过程中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推荐票、公示单、表决票、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本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在整改通知书上,让有关责任人员签字,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向组织部进行反馈,保证了检查效果。 三年来,通过推荐制,共推荐积极分子1765多人、发展对象1920多人。通过报告制,基层党委纠正违规党组织数量6起;通过失误责任追究制,被追究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和发展对象数量1人;有16名发展对象因公示反映有问题而被取消了发展资格,4名党员因在预备党员期间表现不好被延长了预备期。 xx年6月24日 第二篇: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党外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启发、引导他们政治上要求进步,自愿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1_

石河子电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保证新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主动、稳妥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快发展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条 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政策和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党小组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在实践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要特别抓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以极大的热情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第五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要严肃查处。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第二章 申请入党 第七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九条 党总支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要建立培养档案。申请人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一)由我校转至校外单位 、由我校转至常州市外单位 () 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授权代开),开至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以下简称全国直转党组织,名单附后);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全国直转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由我校转至常州市内单位 () 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可在常州市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以下简称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名单附后);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由校外单位转入我校 、由常州市外的单位转入我校 () 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将本人组织关系转至全国直转党组织; () 由全国直转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 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持开至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 、由常州市内单位转入我校 () 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将本人组织关系转至常州市直转党组织;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由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

党员“双评议”制度

党员“双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十九大报告、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第一条总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各项制度,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条培训教育制度 (一)党组织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应该及时找其谈话,热情鼓励,积极帮助。 (二)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短期班和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 4、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积极分子调出工作时,党委应将其档案转移给调入单位组织,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考察写实制度 (一)对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要按季度如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条政治审查制度 (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行政治审查。 (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

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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