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特色建设教师
奖励制度
察素齐镇第一小学
2014年3月
学校特色建设教师考核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特色教育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特色教育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特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教师的常规管理。以学校管理制度及教师职责为依据,在工作中,贯彻学校特色建设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建设优秀的班队集体。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悉心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2、班级特色创建。形成符合班情的管理方式,着力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积极组建班级社团,打造高雅的班级文化,并逐步形成独具一格的班级风貌、班级精神,成为独具特色的学员班集体。
3、学生行为规范。根据学校各项要求扎实地开展规范教育,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训练和养成,朝着“文明、勤奋、活泼、向上”的培养目标不懈努力。
4、班级荣誉加分。内容分学生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加分,文章发表加分和其他加分三块,在月得分基础上以附加分的形式计入考核总分。
二、考核机构
由学校特色建设相关分管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并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考核小组有权决定每次考核的形式、内容、方法,行使考核定级、奖励分配的权力。
三、考核办法
1、以随机考核为主,每月考核汇总一次,每学年进行一次汇总。
2、考核采取教师自评、考核小组审核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自评即由教师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依照评分标准,自我评定成绩。自评采用表格式,必要时附带有关资料。考核小组审核考评即由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工作的情况和实绩对教师的自评成绩
予以认定和考评,并根据认定考评结果公布成绩。
3、被考核的教师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三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考核小组将在三天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结论为终局结论。
察素齐镇第一小学
学校特色建设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特色教育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特色教育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特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即为该年度的优秀教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级优秀教师以及其他评选活动、奖励的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履责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经考核小组裁定,当月教师考核奖执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不合格,不予奖励。
1、在教师工作中违反师德要求,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学生在校期间因监护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伤害事故;
3、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不理想的班级;
4、学生行为规范差,在公众场合多次出现违纪现象,影响学校声誉的;
5、上述之外,一些有悖于德育工作及教师工作要求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经考核小组裁定,直接定为优秀档。
1、班内学生在各个场合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2、教师在班队工作中富有特色,对某阶段工作起到促进、推动作用的;
3、教师工作特别突出,并受到家长社会广泛赞誉的;
4、在当月的若干次突击检查中,成绩均特别突出的班级;
5、上述之外,教育事迹特别感人或作出重要贡献,为学校赢得声誉的。
察素齐镇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