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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之比较

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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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之比较

摘要:三分损益法和五度相生律分别作为中、西方的“乐制之祖”,在生律方法、生律原理等方面存在着某些相似性,同时又各有其特点。本文从新的视角将两种律制进行对比,突破了以前相关论文将对比束缚在对律制本身进行对比的范围,以期加深人们对两种律制的认识和对中西方音乐文化迅速融合的理解。

关键字:三分损益法五度相生律比较影响

与以往学术界经常把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相混淆的情况相比,近些年来,学术界开始重视区分此两种律制。学者们或是发表论文,或是通过相关书籍来阐述两者的异同,此研究课题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沈知白先生在其著作《中国音乐史纲要》中,曾从以弦(管)定律、生律法两方面对此两律进行比较、赵宋光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也曾指出两者的不同、陈应时先生在其论文集《中国乐律学探微》一书中也曾用较少笔墨谈到两者的异同、罗天全《论〈管子〉的三分损益法》(艺术探索1995.3)、郭小利的《三分损益律与五度相生律两者关系之辨析》(天津音乐学院学报1998.2)、刘勇的《三分损益与五度相生之差异》、心裁国乐谱交流网站(作者不详)发表的《五度律与三分损益法辩异》等相关论文也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两种律制进行比较。

在为此番景象深感欣慰的同时,笔者亦感到些须遗憾,因为笔者通过学习发现相关论文的写作中存在有以下不足:对两种律制的阐述不够全面,对两者的比较仅限于律制本身;篇幅短小,问题探讨不够深入;论点不足、结论欠妥;缺乏实践精神,没有将此研究与音乐实践结合起来,没有提出此研究的现实意义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的、全面的研究此课题,并试图解决上述问题。

一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

要将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进行比较,首先我们应对此两种律制相关情况交代清楚。

(一)三分损益律

在进入正文之前,笔者就已发表的相关文章中存在的共同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在以往将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进行比较的部分论文,将三分损益法局限在《管子?地员篇》中记载的三分损益法,但据笔者所知,在古代相关文献中,并非只有《管子?地员篇》中记载有三分损益法,秦吕不韦学派的《吕氏春秋?音律篇》、汉刘安的《淮南鸿烈》、司马迁的《史记律书》及后代的《律历志》中对三分损益法均有记载。因此笔者认为,将三分损益法的阐述只局限在《管子?地员篇》中,会对读者造成误解;其次,《管子?地员篇》中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只记录了前五律的生律次序和律数,由于笔者在下面将论述到有关三分损益十二律的问题,这样就不会把读者带入误区:三分损益法只生到前五律,怎么会有十二律呢?

1.三分损益法的生律方法与生律次序

何为三分损益法?这在大部分史料书籍中均有记载,因此并不难以回答。三分损益法

最早见载于春秋时期《管子?地员篇》这部著作中。此外,秦吕不韦学派的《吕氏春秋?音律篇》中的记载也引起了国内众多学者的关注,汉以后各朝各代的《律历制》中也大都记有此种生律法。

三分损益法采用数学方法计算各律管长之比例。我国古代定音,采用十二支长短不同的律管,其音高亦不相同。三分损益就是将一根律管所发的音定为母音,然后将律管减短三分之一(损一)或增长三分之一(益一),分别求得母音上方五度音与下方四度音,先益后损亦可。通过改变管长,求的不同的音高,管短音高,反之亦然。《管子?地员篇》中明确的记载了五正声的音高与律数,因此可以断定其生律次序为先损后益,具体生律过程与结果详见图一。《吕氏春秋?音律篇》中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已经生至十二律,但由于其生律次序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亦没有相对应各音音高的律数,因此其生律次序为“先损后益”还是“先益后损”在国内乐律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其中,持先损后益观点的学者主要有王光祈、黄翔鹏、谷杰等,持相反观点的有陈应时、罗科昀等。因此问题与本论文写作干系不大,故笔者在此不在多加赘述。因为三分损益法无论“先损后益”还是“先益后损”,其生律要素都离不开2:3、4:3这两个管长比例。

《吕氏春秋?音律篇》中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已由《管子?地员说》中记载的五正声生全十二律。为了方便与五度相生律进行比较,笔者以黄钟律为起始律,假定其生律次序为先损后益生全十二律。

天行健2008-08-30 12:09 2.三分损益法的发明人物及年代

三分损益法最早见载于《管子?地员篇》,因此,探正这种生律法的发明年代与人物应从这部著作开始。有关《管子?地员篇》的作者,以前的观点有两种:一是认为其作者为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宰相管仲;一是根据当时著书的风气认为该著作应为集体创作而非个人所为。从《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记载的一则有关管仲利用歌唱使自己逃生的故事来看,管仲是一位造诣非浅的音乐家,具有发明三分损益律的音乐素质;其次,河南舞阳骨笛的出土表明早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有使用五声、六声、七声音阶的实例。由此可见,三分损益法的原理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早有应用。

关于三分损益法产生的年代,在音乐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它的产生年代要早于《吕氏春秋》,因为前者只记录有五正声的生律方法,后者则计算全了十二律,根据事物发展由简到繁、由浅到深的发展规律,可以得知,《吕》是《三》的继承与发展。笔者认为从《管子?地员篇》的作者入手,来考证三分损益法的发明时间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笔者认为《管》的产生年代不晚于春秋时期。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三分损益法在音乐实践中的应用——

曾侯乙墓编钟出发。通过曾钟铭文和律学家们的测音可以发现,三分损益法的生律原理在曾钟的各横列(由纯五度横向排成的序列)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也就是说三分损益法的发明年代必然早于曾钟的铸造。根据考证证明,曾侯乙的墓葬时间在楚惠王(公元前433年)或稍(进入战国不久的时间),由此我们可以推出曾钟的铸造时间应当更早。

(二)五度相生律

在西方,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就提出了“五度相生律”,因此,五度相生律又被称为“毕达哥拉斯律”。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认为宇宙和谐的基础是完美的数的比例,音乐与宇宙天体存在类似。认为弦长比分别为2:1、3:2、4:3时发出相隔纯八度、纯五度、纯四度的音程定为完美的协和音程。他们将纯五度作为生律要素,由此产生“五度相生律”。

五度相生律以一音为基音,然后将频率比为3:2的纯五度音程作为生律要素,分别向基音两侧同时生音。下面笔者以C为例,来阐述五度相生律的生律原理。假如C为基音,按照五度相生原理向上可生出G、D、A、E、B,向下可生出F、降B、降E、降A、降D、降G,笔者将连同基音在内的十二个音写在一个八度之内,反映在五线谱上(见图三)如下。

在论述五度相生律的同时,笔者不禁将其与曾侯乙编钟联系在一起,笔者认为曾钟横列各音的排列体现了五度相生律的生律结构。笔者以曾钟基列为例来说明此问题。首先我们从曾钟基列C音下方的F、降B两音入手,根据测音得知F、降B两音距C音分别为498音分、996音分,这绝非由三分损益法而来,因为按照三分损益法无法得到此音(详见本文第二部分),此两音只能通过C音连续向下纯五度生律才能得到,通过上面对五度相生律的介绍,我们得知五度相生律获得此两音的方法亦是如此;而曾钟基列C右边的音(如G、E、A、E)与五度相生律以一音为中心向右侧生律的原理基本相同。因此根据两者的时间先后,笔者大胆推测曾钟所体现的生律原理早已孕育有五度相生律的雏形。

在此,笔者就五度相生律的生律要素纯五度(隔八律),讨论一下有关中国古代将三分损益法称为“隔八相生”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将三分损益法称为“隔八相生”欠妥,尽管三分损益法由母音向上生五度音时,两律之间确实隔开八律,但向下生四度音时,却只隔开了六律,因此笔者认为,将三分损益法称为“隔八相生”,有以偏盖全之过。而王光祈先生在其著作《王光祈文集?音乐卷》中将此生律法称为“进八退六制”,笔者认为符合三分损益律生律原理。相对于五度相生律来说,无论是从基音向上生律,还是向下生律,都以纯五度作为生律要素,倒符合“隔八相生”之称,因此笔者更同意将五度相生律称为“隔八相生”。当然,在我国历史上将三分损益法称为“隔八相生”的传统由来已久,但面对其糟粕我们不能盲目守旧。

天行健2008-08-30 12:09 二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生律律制本身之比较

根据以上对两种律制的介绍,我们可以将两种律制本身的比较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两者发明时间的比较:关于这个问题,前辈们往往是根据两者发明人物的生卒时间进行对比:毕达哥拉斯的生卒时间大约为公元前580至公元前501年,管仲卒于公元前645年,进而推断出三分损益法比五度相生律早了将近140年。笔者认为这固然是一种可取的方法。我们亦可以换一个角度,从三分损益法在音乐实践中的应用——曾侯乙墓编钟出发,也可得出两者大概的产生时间。

(二)生律结果的比较:从图二和图三我们可以看出,三分损益法生出的变化音都带有升号,而五度相生律的变化音则带有降号,十二律之中只有六律相同。其中,由三分损益法产生的带有降号的音要比由五度相生律产生的带有升号的同名音高出24音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最大音差。此外,通过对比由两种律制产生的七声音阶我们发现,两种音阶的四级音不同(见图四),这种差别源于生律法的不同:五度相生律的四级音F由基音向下纯五度所生,并将其提高一个纯八度所得,此律距始发律为498音分;而三分损益法中的仲吕律(F,更准确的表示应是升E)则由十一律无射律向下生律求得,此律距始发律为522音分。但是由于当时审美趋向和音乐实践的限制,我国七声音阶的第四级音不取仲吕律,而选择了则由第六律应钟律所生的蕤宾律(升F),此律距始发律为612音分。这种不同的七声音阶正好反映了中西两方在音乐审美方面的不同:三分损益法与我国的正声音阶相联系,而五度相生律则与西洋大音阶有着不解之缘。

(三)生律结构的比较:在五度相生律中,基音左侧的音是由基音C向下连续纯五度所生,这说明其发音体长度不是以“三分”为基础的,因为三分法不能生出下方五度音,要想生出下方音,必须将其弦长乘以二分之三(二分益一),因此,在生律要素上,由基音往下纯五度所生的音属于二分法;由基音向上纯五度所生的则属于三分法。而三分损益法中,各音均按照上五下四或下四上五的方法产生。因此在生律结构方面,五度相生律属于双向生律:既包含三分法——顺生(上五下四),又包含二分法——逆生(下五上四);而在三分损益法,则只有顺生——三分法(即上五下四或下四上五),在生律结构上属于单方向生律。笔者认为五度相生律的顺生原理与三分损益法的生律原理基本相同,其区别只在于五度相生律的顺生原理是连续纯五度生律,而三分损益则是上五下四(下四上五)迂回生律。此外,三分损益法将十二律控制在一个八度之内,而五度相生律由于同时向两侧生律的原因,其十二律不可能产生在一个八度范围之内。

(四)有关十二律的比较: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一个八度包含十二个半音的国家。我国古代的十二律名最早见载于战国时期成书的《国语?周语》,公元前522年,伶州鸠在回答周景王的问话时曾提到十二律名及“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等有关律与数的关系。公元前239年成书的《吕氏春秋?音律篇》则详细的记载了三分损益十二律的产生方法。可以说,自《吕氏春秋?音律篇》起,我们拥有了获得十二律的方法。而五度相生律在当时并未生全十二律,五度相生律在当时只产生了七律,其音名即CDEFGAB七音。此后,随着音乐实践的发展,发现音乐中并非只此七音,于是又发明了升降记号,将其记在音名前来表示音的升高与降低,而此时约公元十一世纪。就是在今天也是如此,在我国十二律有其各自独立的名称,而西方的十二音中却只有七个音具有独立名称。

天行健2008-08-30 12:10 三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在各自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之比较

要想将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比较,除了对律制本身进行比较外,还应将其放在各自律学发展的长河中进行比较。

(一)三分损益法在中国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

三分损益法是世界上记载最早的、采用数**算求律的方法,正是由于它的存在,使得律学在我国一度有“绝学”一称。但是,三分损益律作为一种不平均律制——按三分损益原理产生的十二律中有大半音、小半音之分;三分损益之十二律仲吕律不能还原黄钟,就导致了此种律制不能达到古代乐律家提出的“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的标准。在我国,律学研究自古以来就与天文历法相联系,古代律学家们发现天体运行、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是周而复始的,但三分损益律自黄钟律生至十二律却不能还原黄钟,十二律也不能做到周而复始的旋宫转调。因此,自汉代起至明朝朱载堉十二平均律产生之前,各朝的律学家们为解决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近两千年的努力探索,他们或采取在三分损益十二律的框架内对各律进行调

整(如南朝律学家何承天的“新律”、五代王朴的“王朴律”)、或是在三分损益十二律的基础上通过继续生律的方法来调整各律(汉代京房的“六十律”、宋朝蔡元定的“三分损益十八律”)。由此可见,中国律学发展史几乎始终贯穿“三分损益”这条红线,尽管此律制本身存在其弊端,但也正是这点激发了历代律学家的探讨,促进了中国律学事业的向前发展;三分损益律作为中国律制之先祖,将音乐声学(音响学)、数学和音乐学互相渗透,通过数理计算来研究各律的音高首开世界律学研究之先例。从这种意义上讲,三分损益法揭开了中国乃至世界律学研究的宏伟篇章。

(二)五度相生律在西方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

与三分损益法在中国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相比,五度相生律在西方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则显得相形见绌。尽管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在各自的国度都可称为“乐律之祖”,并最终促成了十二平均律的发明。但是,由于东西方音乐实践的差异和审美趋向的不同,最终促使了中西双方律学发展的不同道路。在西方,律学发展并没有将纯五度作为唯一的生律要素延续下去,因为五度相生律之纯五度“惟我独尊”的地位随着纯律律制带来的新的生律要素——大三度而不复存在。

在西方,自公元9世纪末起,复调音乐开始崭露头角,其形式从最初的奥尔加农到华丽奥尔加农发展到13世纪的经文歌,至巴洛克时期发展到顶峰。随着复调音乐实践中三度、六度音程的大量应用,旧的律制(五度相生律)结构和生律要素已经不能适应音乐实践的新发展。因此,大三度音程顺应时代发展,在纯五度的基础上,立马上任为新的生律要素,纯律作为一种新的律制于14世纪应运而生。自此,纯五度在西方作为唯一生律要素的历史便一去不复返了,五度相生律在西方音乐史、律学发展史中的影响随着复调音乐实践和纯律理论的出现便大打折扣了。

四此研究的现实意义

律、调、谱、器四方面相结合构成了音乐的本体特征之一。其中,律制的选择又起着本质性的作用。本文写作意在通过比较中西方由于律制选择的相近及由此所引起的音乐形态的相似性这一角度,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西方音乐文化更容易被我们吸收、接受、消化的原因。

20世纪以来,中国人迅速地吸收融合西方音乐文化,我国近现代音乐发展受到西方音乐文化的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在教育领域表现的尤为突出,我国此时期的音乐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华化的西方音乐教育。近年来,针对中国音乐教育深受西方音乐文化影响的情况,我国一些音乐课程的设置及有关教学目标的制定在音乐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如有关视唱练耳课程的教学方向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世界经济趋向一体化、世界各个民族音乐文化快速吸收融合的今天,我们是按照人为的十二平均律培养西方音乐的耳朵还是培养符合中华民族审美标准的耳朵?

正如《音乐形态学》一书的作者所言:“音阶的选择是慎而又慎之举,它融汇了一个民族的精神。”这句话说明了音阶选择的重要性,说明人们一旦从乐音材料的约定俗成中找出数理规律,规定律制,制造乐器,相应养成的听觉习性就会世世代代地积淀下来并长期稳定的延续下去,形成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审美习惯。一句话,律制的选择对于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文化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理解了律制在形成民族音乐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上述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当然,我国的音乐文化受到西方音乐的重要原因与西方音乐文化依靠强势经济为依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造成这种现象的本质的原因在于,中西双方在律制的选择方面,从律制选择的伊始(中国的三分损益、西方的五度相生律)到十二平均律的发明都存在有许多相似之处。正是这种律制选择的相似性,使得中西不同文化人群间产生了听觉感受习惯的共通性。

结语

三分损益法与五度相生律作为中、西律学史的“律制之祖”,在音乐史和律学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了解两者的相同点有利于帮助我们理解中西方文化迅速渗透、融合的本质原因,从而排除中国音乐文化盲目崇外的错误认识。了解两者的不同点有利于帮助我们认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因律制选择的相同或不同所带来的丰富多彩的音乐形态和千姿百态的音乐文化现象,从而排除了“欧洲文化中心论的”错误认识。了解中西双方在律制选择相似的前提下,所形成的不同的音乐文化现象源于各民族不同的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对各律制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做到在体现本民族律制特点的基础上更好的吸收他国优秀音乐文化成果。

(完整版)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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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反不正当竞争法 D、广告法 12、某商场的店堂告示声明“商品离柜,概不负责”,该行为违反了经营者的什么义?() A、接受监督义务 B、提供信息义务 C、承担责任义务 D、实现公平、合理交易义务 A B C D A、《产品质量法》 B、《农业法》 C、《标准化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第3章 本量利分析

第三章本-量-利分析 第一节本-量-利分析概述 (一)本-量-利分析的含义 在成本性态划分的基础上,就成本、业务量、利润之间的依存关系进行的分析。 以数量化的会计模型或图形揭示售价、销量、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总额及利润等有关因素之间内在、规律性的联系。 意义在于: 企业运营的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取得利润,而利润是售价、销量、成本及销售组合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本量利分析就是研究这些因素在利润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内部规律,从而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决策,如项目决策、利润规划、预算编制、经营决策的制定等。以便优化管理者的决策管理与控制。 (二)本-量-利分析的重要假设 1、成本按性态划分且采用变动成本法假设 2、相关范围假设 3、模型线性假设 4、产销平衡假设 5、品种结构假设 6、营业利润假设 (三)贡献毛益及相关指标 1、贡献毛益 ——Contribution margin 、边际贡献 ——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单位贡献毛益=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贡献毛益总额=销售收入总额-变动成本总额 2、贡献毛益率(CMR) 概念:贡献毛益总额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或单位贡献毛益占产品单价的百分比。意义:每一元销售收入所能提供的贡献毛益份额。 公式: 贡献毛益率=贡献毛益总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单位贡献毛益/单价×100% 3、变动成本率 概念:变动成本总额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或单位变动成本与单价百分比。 意义:每一元销售收入所耗用的变动成本份额。 公式:

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总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单位变动成本/单价×100% 与贡献毛益率关系: 贡献毛益率=1-变动成本率 变动成本率=1-贡献毛益率 第二节盈亏临界点分析 (一)关于盈亏临界点 Break-Even-Point (BEP)、保本点、即企业处于不盈不亏的业务量点 意义在于:企业的销售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得到“贡献毛益”,它首先用以补偿固定成本,如果贡献毛益刚好等于固定成本,说明企业处于不盈不亏状态,此时的销售量即为盈亏临界点。说明:除销售量外,单价、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都会对企业达到盈亏平衡的状态产生影响。(二)表现形式 BEP的销售量 BEP的销售额 盈亏临界点销量——实物量 V=固定成本/(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单位贡献毛益 盈亏临界点销售额——价值量 V=固定成本/单位贡献毛益率 (三)与盈亏临界点有关的指标 1、安全边际指标 安全边际是指正常或预计的销售量超过盈亏临界点销售量的差量。它们是正指标。 表现形式: 安全边际销售量,简称安全边际量 安全边际销售额,简称安全边际额 安全边际率 2、安全边际率与销售利润率 当销量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固定成本被全部补偿; 安全边际的销量为企业创造利润 销售利润=安全边际量×单位贡献毛益 =安全边际额×贡献毛益率 销售利润率=安全边际率×贡献毛益率 3、盈亏临界点作业率 盈亏临界点作业率又叫“危险率”、“开工率”,是指盈亏临界点业务量占企业正常销售量的百分比。

经济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点,如: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7、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答: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三补一并”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77100374.html,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三补一并”法 作者:常登超 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11期 随着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较以前更加细化,尤其是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下降,由控制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合并报表中的处理最为令人费解,本文对该项会计处理的思路进行梳理和巧妙总结,便于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和学者的理解。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种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由一种后续计量模式转化为另一种。主要有五种情况,可分为持股比例下降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由权益法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由成本法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持股比例上升的: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由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在这六种情况下,因持股比例下降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合并报表中的处理最让人难以理解,本文针对此展开分析,探讨更加清晰的思路来解析该部分的处理,提出“三补一并”法对其进行巧妙总结,以期揭示本质,帮助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理解和使用。 一、目前准则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及存在的问题 (一)准则中的做法 目前准则中,在处置方个别报表中的处理就是将出售部分终止确认,而将剩余股权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在处置方的合并报表中,将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的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二)会计处理举例 例1.2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商誉100万元。20×7年1月1日至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5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 20×9年1月8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60%的股权,收取现金48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9年1月8日,即甲公司丧失 对乙公司的控制权日,乙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假定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并不考虑其他因素。(例题来源: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用书P70,例4-14)

以伶伦作律看三分损益

以伶伦作律看三分损益 一、关于三分损益法的产生 音乐考古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掌握了骨笛等乐器(例如:1986-1987先后在河南舞阳县贾湖发现的七音孔和八音孔骨笛18支)的制作技术。那时虽然还没有文字,显然当时的人们己经对音阶音程关系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也说明了音乐活动已具有一定普遍性,还掌握了生成音阶与音程关系的方法。人类对所有与生存和生活相关的自然规律的探索是与人类自身的漫长进化过程相伴进行的,这些探索不仅包括天文、历法、农耕、医药,也包括音乐、乐律。 单就生成音阶与音程关系的方法来说,从简单到复杂、从粗陋到精准、从不那么符合人声到高度符合人声。直至找到了具有充分律制意义的三分损益法,也必然经历了漫长的实践——认识、比较,筛选的过程。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己是早已定型成熟的生律法了。笔者认为,任何一样东西的生成,都是因其存在才使得人们意识到去发明。就如到底是先有规矩还是先有方圆,如果人们不意识、不认知到有圆这个物体的存在,如何会去想到要去画其,只有意识到此物体的存在,才会想要去描述他。 由此也可以看出三分损益的产生是因先有了音阶才使得古人去创造律制、创造三分损益。 二、关于伶伦作律的考证 关于音乐的产生。《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这样一段话:“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含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令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这是有关伶伦作乐最早的文字记录。 《吕氏春秋》是秦国承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称《吕氏春秋》“一字千金”,即如果有人能够改动一字,就悬赏千金。结果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这也可说明《吕氏春秋》用词考究,内容严谨,里面的内容都是极为规范和具有参考价值的。吕不韦的这一举动,一方面为了精益求精,更多的.则是为了提高《吕氏春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据考证。《吕氏春秋》中保存了很多的旧说传闻,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其中关于伶伦作律的记载,不只具有将这一史料保存下来的音乐史学价值,而且后人可以通过对这一史料的分析,为解决音乐史上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参考资证。 《吕氏春秋》中关于伶伦作律的记载便涉及两个音乐史学问题,一是,黄帝令伶伦作律,听凤凰之鸣,这个传说是否确有其事?二是,中国古代的十二律究竟是“土产”还是“进口”依据是什么? 首先,《吕氏春秋》是经过精心的编纂、编排整齐,且在两千多年的流传过程中,几乎没有多少佚失的中国先秦典籍。并且作者及成书年代非常明晰,很少有异议。《吕氏春秋》本身的可信度为伶伦作律“听凤凰之鸣”。这一传说的可信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3 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 0 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C ?财政税收法D ?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B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D ?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B ?董事会C ?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B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D ?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B ?董事会C.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B ?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 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 B 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 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 由审批机关认定 8 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 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 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 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 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 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A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 破产债权 D 破产费用? 10 . A企业在市场上推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达”,产品设计成适应操作者手型的曲线外观;并配以反传统的香槟色。—该多功能遥控器销售地区甚广,辅之大量的较长时间的广告宣传,使其在相关市场广为消贸者欢迎。B企业仿冒A企业产品,也在市场推出“易安达”多功能摇控器,其外观、色彩与A企业的“一按达”相仿,引起混淆。该侵权行为属于() A 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 B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C.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D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

用数学的观点论述研究律学的三种途径(一)

用数学的观点论述研究律学的三种途径(一) 律学曾一度被学术界称为绝学,它是音乐声学、数学和音乐学互相渗透的一种交叉学科。“律”是构成律制的基本单位,当各律在音度上有了精密的规定,形成一种体系时,便称为“律制”。古今中外,律制包括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新律、纯律、十二平均律等等,笔者认为想要更合理地研究律学,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研究:各种律制的生律方法;各种律制的数字基础;各种律制发展变化的动力和过程。利用这三种途径可以在横向、纵向上基本涵概律学发展变化的基本内容。 一、各种律制的生律方法 不同的律制由不同的生律方法决定而生律法则与所选择的音程及其计算方法相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律方法也随着相关科学的发展而趋于合理和完善。生律方法有三种:古代,根据(管、弦)的长度比例关系来计算;近代,根据音程的频率比来计算;现代,根据音高的音程值来计算。 (一)古人通过发音体(管、弦)的长度比例关系来理解并计算音程,长度比以较高音的长度:较低音的长度为标准。例如:相距纯五度的两音发音体的长度,较高音的长度与较低音的长度的比是2:3;相距纯四度,其长度比是3:4;相距纯正协和的大三度,其长度比是4:5。这些数在古代中国、希腊都作为长度比用以计算音程,利用这些长度比值来计算音程的主要律制有五度相生律、三分损益律等等。 1、以纯五度、纯四度两种音程为生律法的依据而建立的律制,称为五度相生律,这是古希腊按照毕达哥拉斯定律所建立的律制。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当一根弦被缩短到原长度的一半,拨动时发出的音调就与原来的音调构成一个八度音程。类似的,如果长度比是2:3和3:4,对应的则是五度和四度音程。但是五度相生律所订出的七个基本音级间的音高关系,和十二平均律中七个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是不同的。虽然EF、BC之间为半音,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半音要小,其余相邻两音级之间虽然也为全音,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全音要大。这种音高的差异就是由于定律方法的不同而产生的,因此,其后的律学家为发现更合理、更完善的律制而努力探索。 2、公元前6世纪,当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数学方法计算出被西方尊为“音律学之祖”的理论——五度相生律时,我们的先祖管仲已在《管子·地员篇》中提出“三分损益生五音”的论断,即“三分损益律”,其原理核心内容与“毕律”分毫不差,但它比西方的五度相生律早了近百年。 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一样都是根据振动物体的长度来计算的,三分损益律的具体算法是在弦张力相同的情况下,要求已知音上方纯五度音,将发出该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要求已知音下方纯四度音,将发出该音的弦长增加三分之一。振动体三分损一所发之音,比原长所发之音高纯五度;三分益一所发之音比原长所发之音低纯四度。如此继续相生而得十二律。按八度同音关系,清黄钟与黄种本律弦长之比应为1:2,清黄钟与黄种本律弦长之比不是1:2,并且清黄钟音分值应为1200音分,而仲吕继续三分损益,得到清黄钟,比黄钟本律高24音分,因此它是不平均律,旋宫转调不完满,暴露出十二律不能回归本律和无法“周而复始”地旋宫转调的问题。 (二)近代,人们开始从单位时间内的振动数,即频率的角度出发,以更精密的方法来研究音高,因此,音程的关系也通过频率比来理解和计算,由于频率与长度成反比,建立比例式时只要高低音在前后项的位置颠倒过来,所得的比例数就完全相同。例如相距纯五度的两个音,较高音的长度与较低音的长度之比是2:3,那么较高音的频率与较低音的频率之比是3:2或3/2;相距纯四度,频率比为4:3;相距纯正协和的大三度,其频率比为5:4。因此,古代所用的比例数仍然有效,只是对于数字所代表的两音的高低作了相反的解释,同样这些数字也就成了频率比了。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及答案

绪论 一、判断题 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 国。B A. 正确 B. 错误 2.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 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 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 A. 正确 B. 错误 4. 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 方法。B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 济法的重要方法。 A A. 正确 B. 错误 6. 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 规的总称。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 重要代表是(C)。 A. 自然法典? B. 公有法典 C.谢尔曼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2. 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C)。 A. 比较方法 B. 系统方法 C.哲学方法 D.统计方法 三、多选题9. 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 (ABCD)。 A. 价值论 B. 运行论 C. 本体论? D. 规范论 10. 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 括(ABCD)。 A. 财政调控制度? B. 金融调控制度 C. 反垄断制度? D. 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 历史 一、判断题 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 定的法律关系。 B A. 正确 B. 错误 2. 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 问题的现代法。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A. 正确 B. 错误 4.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规 制性和现代性。 A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 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 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A A. 正确 B. 错误 6. 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 预。A A. 正确 B. 错误 7. 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 的经济法。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 重要特征是(C)。 A. 经济性 B. 规制性 C. 现代性 D.强制性 2. 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 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 (B))。 A. 美国 B. 德国? C. 法国 D. 英国 3. 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 法是(A)。 A. 《谢尔曼法》? B. 《煤炭经济法》? C. 《国家工业复兴 法》? D. 《联邦贸易委员会 法》 4. 经济法发展特点之一是 (C))。 A. 从常态法到病态 法? B. 从平时法到战时 法? C. 从边缘法到基础 法? D. 从趋同走向差异 三、多选题 1.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通 常包括(ABCD)。 A. 垄断 B. 信息偏在 C. 公共物品 D. 外部 效应 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 地位 一、判断题

五度相生律的产生和基本概念

五度相生律的产生和基本概念 五度相生律又叫“三分损益律”,它是按纯五度的关系向上或向下推算的办法,来找出整个各个音级的精确高度。在国外,五度相生律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是由毕达哥拉斯所发现的,所以在国外一直称五度相生律为“毕达哥拉斯律”。 按西洋七声音阶五度法生律,各律音名与唱名如下: 降C-降G-降D—降A-降E-降B-F-C—G-D-A-E-B-#F-#C 降1-降5-降2-降6-降3-降7-4-1-5-2-6-3-7-#4-#1 从降C起五度相生至#C止。无升降号的音从C起每隔一个音即组成音阶“CDEFGAB” 五度相生与简谱的对应关系(1964年初学和声学时为记住纯五度关系所编口诀) 纯律,是用泛音原理定律的一种律制,其生律的要素是用泛音列表中的第二谐音(八度)、第三谐音(五度)和第五谐音(大三度),将大三度插入五度之中,构成三和弦形式。将和弦音依次排列,构成纯律音节。 产生 在西方,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就提出了“五度相生律”,因此,五度相生律又被称为“毕达哥拉斯律”。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认为宇宙和谐的基础是完美的数的比例,音乐与宇宙天体存在类似。认为弦长比分别为2:1、3:2、4:3时发出相隔纯八度、纯五度、纯四度的音程定为完美的协和音程。他们将纯五度作为生律要素,由此产生“五度相生律”。 基本内容 五度相生律以一音为基音,然后将频率比为3:2的纯五度音程作为生律要素,分别向基音两侧同时生音。下面以C为例,来阐述五度相生律的生律原理。假如C为基音,按照五度相生原理向上可生出G、D、A、E、B,向下可生出F、降B、降E、降A、降D、降G,将连同基音在内的十二个音写在一个八度之内。 更多阐释 在论述五度相生律的同时,不禁将其与曾侯乙编钟联系在一起,曾钟横列各音的排列体现了五度相生律的生律结构。以曾钟基列为例来说明此问题。首先从曾钟基列C音下方的F、降B两音入手,根据测音得知F、降B两音距C音分别为498音分、996音分,这绝非由三分损益法而来,因为按照三分损益法无法得到此音,此两音只能通过C音连续向下纯五度生律才能得到,通过上面对五度相生律的介绍,得知五度相生律获得此两音的方法亦是如此;而曾钟基列C右边的音(如G、D、A、E)与五度相生律以一音为中心向右侧生律的原理基本相同。因此根据两者的时间先后,大胆推测曾钟所体现的生律原理早已孕育有五度相生律的雏形。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①普查方式 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①募股集资封闭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全部股份等额 ④组织结构简单⑤股份自由转让 5、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有………………………………………………………………………………………………………… ()

第三章-变动成本计算法

第三章变动成本计算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分析两种成本计算法利润差额产生的根本原因,必须从分析()入手。 A.销售收入B.非生产成本 C.固定性制造费用D.变动性制造费用 2.在变动成本法中,产品成本是指()。 A.制造费用B.生产成本 C.变动生产成本D.变动成本 3.在变动成本法下,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等于()。 A.销售毛利B.税后利润 C.税前利润D.边际贡献 4.如果本期销售量比上期增加,则可断定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本期营业利润()。A.一定本期等于上期B.本期应当大于上期 C.本期应当小于上期D.本期可能等于上期 5.在变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费用应当列作()。 A.非生产成本B.期间成本 C.产品成本D.直接成本 6.下列项目中,不能列入变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的是()。 A.直接材料B.直接人工 C.变动性制造费用D.固定性制造费用

7.已知2009年某企业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营业利润为12 000元,假定2010年销量与2009年相同,产品单价及成本水平都不变,但产量有所提高。则该年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营业利润()。 A.必然大于12000元B.必然等于12000元 C.必然小于12000元D.可能等于12000元 8.如果某企业连续三年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营业利润分别为20 000元.25 000元和24 000元。则下列表述中唯一正确的是()。 A.第三年的销量最小B.第二年的销量最大 C.第一年的产量比第二年少D.第二年的产量比第三年多 9.从数额上看,利润差额应当等于按完全成本法计算的()。 A.期末存货成本与期初存货成本中的固定生产成本之差 B.期末与期初的存货量之差 C.利润超过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利润的部分 D.生产成本与销货成本之差 10.应用变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是()。 A.把全部成本划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 B.把全部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C.把全部成本划分为销货成本和存货成本 D.把全部成本划分为生产成本和混合成本 11.下列各项中,能反映变动成本法局限性的说法是()。 A.导致企业盲目生产B.不利于成本控制 C.不利于短期决策D.不符合传统的成本观念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练习1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 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2、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3、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 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 D.陈某对B公司债务 4、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日 C.5月9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5、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如果该公司分期缴付出资,则发起人第一期交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万元。A、240 B、150 C、180 D、120 6、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7、甲、乙、丙要组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章程中的下列()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A 注册资本额为60万元 B 甲货币出资30万元,乙实物出资20万元,丙以专利出资10万元

三分损益

一、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 从古代记录历史和现代记录历史的措辞上可看出,古人在叙述时多喜用一种神话、虚幻的构词法,使得事实看上去并非那么明了。而现代则讲究实事求是,一切记录越通俗易懂越好。就如,汉乐府诗《饮马长城窟行》中曾说到:“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其实古时人们多以鲤鱼形状的函套藏书信,因此不少文人也在诗文中也以鲤鱼代指书信。又如,宋人晏几道《蝶恋花》词:“蝶去莺飞无处问,隔水高楼,望断双鱼信。”清人宋琬《喜周华岑见过》:“不见伊人久,曾贻双鲤鱼。”这些诗词都是把鲤鱼比作书信的。 在来说说我都所熟悉的诗人白居易,他的《长恨歌》写到:“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难道真的是要作比翼鸟和连理枝吗? 不难看出这些记录以及诗词都是用虚幻的手法来叙述的。在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这样一段话:“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含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令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这是有关伶伦作乐最早的文字记录。其中“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笔者认为这里的凤凰也是一种虚幻的指代。到底什么与凤凰有关呢? 琴最早是依凤身形而制成,其全身与凤身相应,有头,有颈,有肩,有腰,有尾,有足。如所谓,琴弦叫凤丝、琴尾叫凤尾等。在从古琴的材料来看,古琴的面板最初是采用梧桐木的,因为在古时,凤凰只在梧桐上嬉戏。因此可认为琴即凤凰,琴声则固然是凤凰之鸣了。从古代遗留下来的铜镜还可以看出凤凰与古琴之间的联系。例如,唐代真子飞霜铜镜“鼓琴鸣凤图”此镜为私家收藏的传世品,镜体作八瓣莲花形。龟钮左侧竹林间,一人席地盘膝而坐,膝上置琴,作弹奏状龟钮右侧有远树,一凤凰正展翅舞鸣,凤凰爪下尚有一兔嘴含着凤翎。画面外围有篆书一周,中见“凤凰”二字。再如,唐代瑾侯之镜“鼓琴鸣凤图”此镜为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传世品,镜体作方形。镜背画面上有云山、下有池塘,塘中伸出一硕大荷叶居中,叶中托一龟作镜钮。钮左侧为一人席坐竹林间鼓琴钮右有一凤凰展翅翘翎,作舞鸣状。从以上铜镜之例,从说解者的观点是“鼓琴引来凤凰”的意思,其实不然画面中舞鸣的凤凰实则是暗喻古琴声音之美妙,为何这么说呢?雕刻艺术不比文字艺术以及演奏艺术,人们可以通过看或听来评判它的好与坏,但铜镜上所雕刻的人要想表示其演奏的音乐之美妙,他既不能发声也不通过阅读而知晓。故以一凤凰的舞鸣来做寓意性的描绘。这种以舞鸣的凤凰来形象性地比拟琴声,与古代诗赋中描写琴声“若莺凤和鸣戏云中”、“凤凰百鸟鸣梧桐”等语是如出一辙的。 再看嵇康的《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华容灼愉,发采扬明,何其丽也;伶伦比律,田连操张,进御君子,新声谬亮,何其伟也”。总所周知春秋时期,钟期、伯牙琴瑟相和,高山流水觅知音。因此我们知道伯牙和钟子期应是同一时期人物,那么伶伦比律,田连操张呢?首先操张之“张”,本义为弓上弦,也指乐器上弦,因此“操张”即谓弹琴。那么,“伶伦比律,田连操张”描述的正是一人吹律、一人弹琴,与“伯牙挥手,钟期听声”遥相呼应。也可证明伶伦和田连应是同一时期人物,如不是,何来一人比律,一人弹琴。 二、三分损益

经济法期末简答题答案.

一、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特征:1.依法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4.具有法人资格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组成。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分立、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二、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4)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浅议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异同教程文件

浅议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异同

浅议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异同:望月 2008-05-19 09:37 前言 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分别作为中、西方的“乐制之祖”,在生律方法、生律原理等方面存在着某些相似性,同时又各有其特点。可以说这两个律法都属于同一体系,因此,过去学术界一直把这两种律法互相混淆,近些年来,有一些学术界人士开始注重这两个律法的区别,并有很多相关的论述和著作,但是目前为止,学术界好像并没有得出比较统一的结果,因此我在阅读了一些相关的文献之后,仍觉得疑点甚多。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律法都是假定某一音为起始,反复或依次通过纯五度或纯四度相生出其余的音,这样的结果无限次相生下去,永远不能回到起始音,虽然可以通过生出更多的律来无限接近这个起始音,但这个方法不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因而通过三分损益法和五度相生律来生律,必然只能局部取音,或者连续下生十一律,或者上下交错产生新律,且取多或少也各有说法,各执已见,难以形成统一的结论。 从起始音出发生律不能回到开始的问题在我国律学上称为“不能旋相为宫”,就是假设从宫音出发,经过律法生律,最终不能还原到宫音,这给转调带来了困难。可以说,中国律学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同样地,在西方乐理中也存在这个问题。上面说的产生更多的律是一种研究方向,结果并不理想。在中国,直到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另一种思路,即何承天创造的新律,他的做法是不采用增加律数的方法来无限接近“旋相为宫”,而是在十二律本身内调整各律的高度,使十二律的最后一律能回到出发律上,这是世

界上最早试图解决十二平均律的人,直到明朝的朱载堉,才最终得出了和现在完全相同的十二平均律出来。 需要知道的是,十二平均律是人为地将一个八度分成十二个相差半度的音,这些音之间并不是振动频率等差产生,而是用数学中幂的方法计算出来的,它们的频率是数学中等比数列的关系,这个等比值是2开12次方,也就是 1.05946。而四度五度相生律体系是靠物体振动自身产生的分级振动原理取音的(这在以后的文章里会详细探讨),它们之间频率的比总是有一个3/2或者3/4的关系存在,因而四度五度相声体系的音比十二平均律的音更接近自然更和谐。 作为一个古琴爱好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古琴律制是建立在三分损益律和因此发展出来的纯律的基础上的,学习古琴,应该对中国传统的律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套用十二平均律来附和古琴律制,于细微处决对是不准确的。 谈到中国的传统律制三分损益律,就不能不比较对应的西方律法五度相生律,下面我总结了最近一些学习心得,试着对这两种律制进行一下比较,加深我的认识,也提出我的疑惑。 三分损益律和五度相生律 要比较这两种律学,就必须同时根据这两个律学各自的历史发展过程和因此产生的各律的变迁加以辅助比较。简单说来,中国律学史与西方律学史,都是从相同的四度五度相声原理出发,到十二平均律告一段落。但在这个过程中,

1三分损益律

1三分损益律:是我国最早计算乐律的方法,最初建于春秋时期的管子地员篇,也叫五度相生律或五度相生法。 2燕乐:又称宴乐,即宴饮之乐,专指天子或诸侯在宴饮时的音乐。 3百戏:又称散乐,它是杂技,歌舞和民间各种新的音乐技艺的总称。 4变文:变文是唐代的一种说唱艺术形式,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讲述佛教故事,是佛教通俗化的结果,二是讲述历史传说或民间故事。 5唐大曲:是综合器乐声乐和舞蹈于一体的大型歌舞音乐,它是由同一首宫调的若干遍组成的成套乐舞。 6周代八音分类法:由制作材料的不同把乐器分为金石土木丝革匏竹。 7乐府:是汉代兴盛起来,以采集,改编民间歌曲为主的机构,它的设制可上溯到秦代,其在汉武帝时期,兴盛发达,并进行改组,在此期间主持音乐创作的协律都尉由李延年担任。8唐代的拉弦乐器有轧筝,奚琴 9相和三调:平调清调瑟调 10六代乐舞中歌颂武王伐纣的乐舞的是大武。 11目前所说,用我国的记谱方法文字记谱的是《碣石调·幽兰》 12“歌舞戏”,南北朝后期兴起的一种有故事情节,并有伴唱,伴奏的戏曲雏形,为我国的戏曲作了必要的准备。 13“九部乐”清乐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丽乐礼毕乐 14《梅花三弄》最早是一首笛曲。 15我国的第一个音乐机构是大司乐。 16“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指的是韩娥。 17《踏谣娘》指的是丈夫喝醉酒打妻子,妻子诉苦的故事。 18《苏中郎》指的是一个人喝醉后表演醉酒。 19《代面》指的是北齐兰陵王戴面具打仗。 20《踏歌》相于连臂,踏地为节。 21《京房六十律》以三分损益法继续往下推,推到五十三色育,以历法附之而得,发现以管定律的缺点,提出竹声不可度调。 22六代乐舞;黄帝《云门》尧《咸池》舜《箫韶》夏禹《大夏》商《大濩》周《大武》23八十四调:以十二律旋向为宫,构成十二均,每均构成七种调式即八十四调。 24蔡元定十八律:以三分损益法,十二律为基础,于黄钟,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应钟六律之后,各增加一个,以本律高一古代音差变律而成。 25《诗经》北方民歌,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305篇,分为风雅颂。风包括15首国风,其民歌都是采风而来。雅分为大雅小雅,一般是贵族文人的作品,其中有不少反映现实,同情人民,暴露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颂为周颂,鲁颂,商颂,多半为古老的祭歌和舞曲。 26周代等级化的礼乐制度是在西周时由周公初步制定,后人又不断增补而形成的一种是十分严格而又繁琐的制度,礼乐制把上层社会的人分为许多等级,在依照等级与地位的不同,规定所施行的礼乐。这种手段反映在音乐上,这是音乐的等级化,音乐等级化主要表现在使用音乐的规模上,即乐器,舞队的数量上。如乐器分为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规定王的乐舞队可以有八行,每行八人,共64人。诸侯只可有6人一行,排6行,共36人。大夫用4人。士用2人。 27《相和大曲》随着相和歌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渐形成了歌舞,乐综合的多段式“大曲”,即相和大曲,它是相和歌的最高发展形式,其结构由艳曲趋乱组成。 28《汉代乐府》任务:适应宫廷的需要,收集民间音乐,创作和填写歌词。改编,创作曲调,编配乐器,进行演唱及演奏。汉乐府的设立虽在主观上是为了适应统治阶级,宫廷享乐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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