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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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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

二、正文

1.当事人栏:

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去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然后,再另起一行逐一列出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2.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某因何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例如:“答辩人对原告 (公民的姓名,或者法人、其他

组织名称)提起 (案由,即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诉讼一案,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年月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提起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3.答辩部分。答辩的论点和论据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大体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就案情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叙述的案件事实经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首先必须明确提出,予以纠正,以正视听。如果起诉状中所说的事实存在,也应当明确表示,说明事实没有出入。

(2)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进行答辩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条规定,可以按照案情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答辩方法:

①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正确的,则明确指出原告起诉无理。必须针对原告起诉的论点,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案情事实,列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摘引其相应的条款,进行辩驳,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正确的。

被告如果是复议机关,还须阐明改变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根据及其对原告是否有利。

②认为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欠缺的,先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部分,根据事实、证据以及法律和法规进行答辩,然后再实事求是地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也存在某些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

③已经发现或者认识到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属不当的,在答辩状中不再进行答辩,可以直接承认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请求正确,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受诉人民法院将对该项行政诉讼暂停进行,等待原告在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提出撤诉。届时,原告即使不提出撤诉,也将根据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诉讼请求。

(3)就法定程序方面进行答辩

①如果起诉状指责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而且这种指责是没有根据的,应当依法据理予以驳斥。

②如果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而人民法院又未发觉时,应当明确予以提出。根据

法律、法规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在起诉前有其特定的必经程序。对于法定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一次或者两次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申请复议程序,或者是虽经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尚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就直接提起诉讼的,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当摘引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指出原告起诉违背法定程序。

(4)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和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部分撤销,还是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答辩状中举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并摘引其相应的条款,以供受诉人民法院参考;根据情况需要,也可以将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相应的条款加以复印,连同答辩状附送受诉人民法院。

三、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人民

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单位全称;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再另起一行依次列写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3.附项写明:

(1)本答辩状副本份;

(2)证物或书证 (名称) 件;

(3)(法律和法规名称)复印件份。

行政诉讼答辩状(二审)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局长 因张迎伟诉答辩人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具备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权,不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 答辩人所作出的长雨工商强字(2014)000063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的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作出的,该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相对人是该门面的经营户,而不是本案的原告。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行政赔偿请求权人只能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本案的原告并不是答辩人所作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相对人,所以其不具备行政赔偿请求权,不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 二、原告要求赔偿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及附752号门面的租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作出的长雨工商强字(2014)000063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的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作出的,决定查封的门面仅涉及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754号及752号门面,原告要求赔偿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及附752号门面的租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的租金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无因果关系 原告提出门面被查封后损失租金收入677600元,这一损失与答

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因果关系。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不是针对原告作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直接造成的,致害人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而原告的租金损失并不是由答辩人的职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没有赔偿义务。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应当属于其与租户之间的民事纠纷,与答辩人无关。 四.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损失与答辩人无关 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不是针对原告作出的,答辩人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只对门面贴上了封条,并未采取其他措施,没有对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造成任何损毁。因此,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损失与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对原告的这一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原告不是提起本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因果关系,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的损失与答辩人无关。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驳回原告的起诉。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2017年10月23日

行政答辩状书写格式

行政答辩状书写格式 行政答辩状怎么写【1】 一、行政答辩状的性质、特点 (一)行政答辨状的含义、功能 1.行政答辩状的含义。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根据原告人起诉状的内容,对其诉讼请求作出确定或否定的答复,并依据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的行政。 诉讼文书。 2.行政答辩状的功能。 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案中的被告人有权对原告提起的指控作出答复、辩驳,这是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 被告依法行使这项权利,可以明确地阐述自己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自己的主张,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自己的行政职权。 此外,答辩状还可以帮助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正确判案。 (二)行政答辩状的性质、特点行政答辩状是因行政起诉状引发而制作的诉讼法律文书,跟其他答辩状比较,有如下特点: 1.行政答辩状是公务文书。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中的被告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此作答辩的只能是行政机关,按机关公务文书要求制作答辩状。 2.在答辩状的拟写中要遵循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举证责任是指对应该确认的案件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行为。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各类诉讼的特点;谁主张,谁举证成为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在控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 而《行政诉讼法》规定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3.遵循依法裁决和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不调解原则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 行政诉讼之所以不用调解,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行政诉讼中要解决的主要争端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判断根据只能是法律,不能由双方来协商。 只能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和裁定。 二、行政答辩状的写法 (一)行政答辨状的结构形式 1.标题。 写明行政答辩状。 2.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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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行政答辩状是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以下是CN人才网给大家分享的最新行政答辩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行政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驻××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因季××不服本局行政处罚向法院起诉一案,提出答辩 审判长××× 我叫王××,现任××区城建局副局长。我受法定代表人赖××的委托,对李××在××区××村×街×号违章建新房不服从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一案进行答辩。 一、关于李××在私房建筑中的五处违章事实和对其处罚的法律依据。 李××违章增建地下室。李××于19××年×月××日写了一份《申请》,请求建南楼二层六间,还未获批准,就于19××年×月初动工挖了地下室,深约一米,西端紧靠西邻吴××家的门洞。19××年×月×日李××的西邻吴×来我局向建管科原科长袁××反映李××挖地下室,影响他家门洞,请城建局解决。而后,其爱人孙××又来反映此事,并请求尽快解决。当时建管科科长袁××和史××等人到李××家查验了现场,指出李挖地下室是违章施工。史说“挖地下室必须停工,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否则后果自负”。19××年×月李××曾两次找主持建管工作的副局长鲁××,请他帮助把南楼批了 .鲁批评他与邻居关系搞得不好,并告诉他先把邻里关系搞好,办证手续齐全后,才能批准 .以后此事无进展,也就一直未批准他盖南楼的申请。后李于19××年×月又提出盖东楼的申请。在×××年×月×日我局以(××)×建字×号《私房建筑许可证》批准其建东楼时,史××、校××对其明确提出“把地下室填上,按许可证批准的事项和有关规定施工。”事实证明,李××建地下室是先斩后奏,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更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纯属违章建筑。其行为违反了《××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1条“在距邻居地界一米内,不准挖坑、挖沟或形成积水”的规定。直到19××年×月××日我局刘××、刘×、刘××、吴××等四位同志到李××家,再次丈量所建房屋尺寸时,地下室还依然存在。 李××的《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的建筑面积为464m2×2,但其实际建筑面积是45 .99m2×2,共超出7m这是由于加宽、加长了各0.10米而造成的,是违章行为。 李××的《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楼房高度为6米。李××和其子在19××年×月×日办理许可证时,我局经办人员史××、校××等人向他明确交待了房高6m的起标点是以×村×街中心点加20cm起标。随后,我局鲁局长又向他强调了这一点。建房户李××是清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范文-答辩状格式-答辩状怎么写 一般不是专业人员都不会写答辩状文书与不知道答辩状格式是怎样写的,如果写答辩状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答辩状范文格式让大家参考。 答辩状例文【一】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行政诉讼答辩状范例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行政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二】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面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口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这是制作答辩状的法律依据。 一审行政答辩状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它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案由。 无须写被答辩人,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行政起诉状相同。 2.正文。 包括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 答辩状是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在掌握充足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作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诉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因此,作为被告应当向法院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1)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总是要依据一定的案件事实。

行政处罚答辩状范文

行政处罚答辩状范文 行政处罚答辩状范文【范文一】 答辩人:林业局地址:区劳动南街43号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局长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60岁,小学文化,农民。住址: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27岁,初中文化,农民。住址:__________ 关于被答辩人_____、_____不服答辩人甘林罚书字(20____)第 0___号、第056号《甘肃省林业行政决定书》提起的行政复议请求,做如下答辩: 一、违法事实 20____年2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____镇____村九社,有人要拉运木材到兰州出售,车号为甘G-_________号,要求我局派人前往查处,随后我局派稽查人员到张肃公路巡查。于当日下午在新墩镇高速公路路口将该车辆查获,经调查,_____、_____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雇用甘G-14738号汽车拉运原木(白杨木)20.9m3(其中_____18.365m3,_____ 2.535m3)运往兰州出售。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运输合同、木材检尺清单,货到兰州的联系方式,证明当事人从事木材运输活动的情况。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事实。 3、现场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实物和运输工具。 二、被答辩人主张不明确,应驳回复议请求。 三、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合法。 1、主体合法 根据行政职权法定原则,法律授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嫌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 2、程序合法 本案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程序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合法。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证据,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答辩人对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供认不违。 4、适用法律得当。 被答辩人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款规定,没收被答辩人的全部木材,符合法律规定,使用法律条款适当。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对被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合法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 一审行政答辩状汇总【1】 答辩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3)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12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12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12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 2012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

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 A79***的观点不能成立。 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13】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 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诉讼答辩状的书写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应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 2 文书样式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全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就(原告)诉我单位 一案, 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主要观点和答辩请求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对起诉状中提出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说明 此致 (人民法院全称)

答辩人:(盖章) 年月日 附:答辩状副本份 证据目录清单、依据目录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

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

行政答辩状格式范文

行政答辩状格式范文 行政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林业局地址:区劳动南街43号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局长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60岁,小学文化,农民。住址: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27岁,初中文化,农民。住址:__________ 关于被答辩人_____、_____不服答辩人甘林罚书字(20____)第 0___号、第056号《甘肃省林业行政决定书》提起的行政复议请求,做如下答辩: 一、违法事实 20____年2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____镇____村九社,有人要拉运木材到兰州出售,车号为甘G-_________号,要求我局派人前往查处,随后我局派稽查人员到张肃公路巡查。于当日下午在新墩镇高速公路路口将该车辆查获,经调查,_____、_____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雇用甘G-14738号汽车拉运原木(白杨木)20.9m3(其中_____18.365m3,_____ 2.535m3)运往兰州出售。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运输合同、木材检尺清单,货到兰州的联系方式,证明当事人从事木材运输活动的情况。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事实。 3、现场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实物和运输工具。 二、被答辩人主张不明确,应驳回复议请求。 三、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合法。 1、主体合法 根据行政职权法定原则,法律授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嫌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 2、程序合法 本案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程序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合法。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证据,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答辩人对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供认不违。 4、适用法律得当。 被答辩人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款规定,没收被答辩人的全部木材,符合法律规定,使用法律条款适当。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对被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合法

一审上诉答辩状

一审上诉答辩状 一审上诉答辩状【1】 答辩人(一审被告):宾阳县妇幼保健院住所:宾阳县芦圩镇压建设区16号。 法定代表人:叶凡朝职务:院长 答辩人对上诉人黄宗军、杨晓燕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起上诉,现作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对患儿黄杨凯的诊疗过程没有过错。 手术时机、手术方法选择正确,没有违反诊疗常规。 患儿黄杨凯,20xx年10月22日出生,因"便秘1个月,腹胀20余天"于20xx年2月18日入住宾阳县妇幼保健院。 查体:T37℃,P106次/分,wt6.5kg,神清,精神反应好,心肺听诊及神经系统检查未见异常。 专科:腹部膨胀、见腹壁静脉显露,腹软,叩诊鼓音,肝脾肋下未及,无压痛、肠鸣音存在。 肛门指检距肛门约3.5cm处可触及狭窄环,退出手指后有少量大便排出,立位腹平片:腹部肠腔积气、扩张、钡剂大量聚集,乙状结肠段狭窄。 诊断:先天性巨结肠。 2月25日行巨肠结肠根治术,术中见乙状结肠末端至直肠全段狭窄,长约12cm,移行段长约3cm,扩张段达横结肠近肝曲处,肠壁厚、

僵硬、结肠袋消失,肠蠕动消失,扩张段肠管直径约3.5-4cm。 升结肠发育良好,无扩张,增厚,蠕动功能良好。 术程顺利。 3月18日痊愈出院。 出院时情况:一般情况好,无发热,精神好,吃奶好,无呕吐,大便一天约5-7次,为黄色软便,小便正常。 心肺未见异常,腹部平软,无压痛,未及包块,肠鸣音正常,术口无红肿,无渗血、渗液。 2、术后出现腹膜炎并发切口感染,切口裂开,与患儿的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3月2日进行肠瘘修补+腹腔冲洗+腹壁切口减张缝 合术,术后切口愈合较差,是医学上的并发症,通过治疗可以治愈。 3月12日进行清创缝合,通过第二次手术已经治愈。 以上3月18日的出院情况也说明了这一观点。 二、南宁市医学会与广西医学会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认定事实真实、客观,是医学专家们的智慧的结果,应得到肯定,已证明该纠纷不是医疗事故,也不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答辩人对患儿的疾病诊断正确,手术时机、手术方法选择正确,没有违反诊疗常规。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患儿黄杨凯的诊治已尽心、尽职、尽力,并无任何原则性过错、过失行为;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客观、真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行政处罚答辩书

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姓名赵志国性别男1979年8月8 日出生,民族汉现住:宿迁市宿城区 申辩人于2015年11月16日接到宿城区卫安监局所作的宿城区安监管罚告【2015】9号行政处罚听告知书,现针对该处罚书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处罚决定,做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请予以采纳: 一、关于宿迁市唯美制衣现状的陈述: 宿迁市唯美制衣成立于2002年,在宿城区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由当初仅有几个人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发展到现有职工150余人的规模型企业。目前,公司为当地残疾人提供了约40个劳动岗位,保障了残疾人的稳定收入。进入2015年以来,由于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订单大量减少。然而,为了企业能够永续长存、为了企业150名员家庭饭碗。企业领导一直坚持着勉强经营!公司近一年来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的边缘。 二、关于事故发生当天的情况追述 2015年10月28日,我公司突发一起锅炉爆炸事件。我公司领导迅速拨打120抢救伤员并区安监部门。同时,在

本次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宿城区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参加指挥救援。经过调查,我公司受伤员工皆为轻微伤,实发当日、大部分受伤员工经过医院的细心处理已经出院、极个别员工在三日内办理了出院手续。 此次事故虽然未给公司造成巨大的人员伤害,但是却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压力。本来,我公司今年的运营状况已经十分恶劣,而本次事故虽然未产生多少医疗费用,但是,公司领导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对于受伤的员工都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经统计,公司一次发放补偿金约7万元,医疗费用约6万元。 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过重,没有考虑申辩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就本案而言,在事故发生时。我公司组织了人力物力财力对伤员进行了及时妥善的救治,并对受伤员工做好了思想上的安抚工作、同时对受伤员工给予了经济补偿。再者,我公司第一时间清理了事故现场,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了加固处理。公司的安全教育台账也梳理完毕(我公司从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就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每个季度做一次防火防灾疏散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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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那么,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7年8月22日生,XXXX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xxx3年12月27日生,原XXXX人。 因被答辩人诉XXX市人民政府撤销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xxx-011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原系XX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xxx0年从XX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xxx5年被答辩人之子XXX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返回XXX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XXX明确表示“有钱你们早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没意见。”答辩人与其丈夫自xxx6年至xxx2年,历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在xxx3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xxx年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XXX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且被答辩人在呼和浩特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而由于答辩人一直系XX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原XXX市效区人民政府于xxx年11月30日向答辩人发放了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下。 根据xxx7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及第四十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xxx年土地重新丈量登记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XXX村民委员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二、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1、xxx0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被答辩人专程从呼和浩特赶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XXX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在村里买楼一事。XXX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购买了现在居住的

行政诉讼文书答辩状

行政诉讼文书答辩状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答辩机关(单位)名称: 住所地: 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号码: 因一案,(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答辩机关(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签章) 年月日附:本答辩状副本份行政答辩状范本答辩人X X省X 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 X县X 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冉X X,主任。因郑X 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XX年X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X条之规定的。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XX年X月X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X 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 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XX条第X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XX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于XX年X月X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 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 郑XX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行政上诉答辩状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上诉某某不服** 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 月**日作出的(**** )粤**行初**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根据上诉人的诉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颁证行为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规则》第四条规定“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因此,答辩人向**** 颁发华府集用(2011 )第0099709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二、答辩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中,所认定事实清楚 2010 年11 月25 日**** 向*** 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土地登

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书、土地权属来源证

明等申请材料,就涉案宅基地申请土地登记,经***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调查核实后,2010 年12 月10 日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内没有人提出异议,2011 年12 月08 日答辩人依法向申请人**** 颁发了***府集用(*** )第****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被上诉人依法不具备主体资格 1 、被上诉人在一审中一直未提供《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证明一直管理使用涉案土地。2、被上诉人提交的**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所证明的土地与答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四至不符。3、答辩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土地是位于** 村上排,而被上诉人是*** 村下排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集体土地,需要召开集体会议,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才可以使用。但是被上诉人未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规定,被上诉人无法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依法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XX县公安局所在地址:XX镇南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局长,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对原告张某X诉XX县公安局对其行政处罚一案,答辩如下: 1、张某X具有违法事实,对张某X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程序合法,裁量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张某X于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XX县XX 镇居民张某X%^&*(简要案情) 。张某X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X条第X款项第X项之规定,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张某X行政拘留十日,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无滥用职权行为,系公安机关严格执法,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 2、张某X提出的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张某X的赔偿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张某X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裁

行政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雄关市春江区地质矿产局 地址:雄关市韶瑶路10号 电话:8865930 负责人:杨能(该局局长) 因梁浩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浩作出的雄春地矿罚字[2005]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浩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在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浩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浩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2005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

二审行政答辩状范本

二审行政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答辩事项: 一、依法撤销 ____ 市人民法院_____ 行初字 ____ 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 ___ 市公安局第_____ 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 ___ 市公安局 ____ 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 1、___ 市公安局 ____ 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白某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尽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 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制作的笔录,严重的以权抗法,仗势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白某提交了在 ____ 公安局复印出来答辩人举报白某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 ____ 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白某与妻子李某于 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在庄严的___ 市_____ 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_____ 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公共秩序使得法院门前交通中断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不该至今逍遥法外。 二、一审答辩人出示的六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白某和李某违法犯罪事实,和双桥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1、1 号证据 ____ 张照片是白某、李某在_____ 法院妨碍执行公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某某不服我局xx年x月x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向某某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答辩人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于xx年x月x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该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 2014年6月25日上午8时,某某根据工长工作安排,在某某地方。现场联络登记本记录。工作完毕后,约11时40分某某和同事回到工区休息了一会,便到工区澡堂洗澡,在洗澡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后被送至医院进行了初步检查,后转至医院治疗,最后被诊断为“”。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门诊病历》、《病案单》等证据证实,我局予以认定。 二、答辩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程序,不存在程序违法。 我局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某某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向其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案号),公司给我局回函称不认可工伤。我局于xx年x月x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后,分别向某某和公司送达了该决定书。以上充分证明我局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应予以支持。

三、答辩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支持。 对于某某受伤事实,各方并无异议。本次工伤认定的争议焦点在于某某受伤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作为例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某某的工作地点在某地,工作内容是某某,其上午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在其完成工作任务后到澡堂洗澡,已不属于工作的职责范围,另其受伤地点在工区澡堂,亦不属于工作场所。其次,某某到澡堂洗澡与工作并没有关联,是其个人行为,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其受伤不属于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请求维持答辩人xx年x月x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 此致 某某法院 答辩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7年8月22日生,XXXX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xxx3年12月27日生,原XXXX人。因被答辩人诉XXX 市人民政府撤销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一、xxx-011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原系XX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xxx0年从XX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xxx5年被答辩人之子XXX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返回XXX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XXX明确表示:“有钱你们早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没意见。”答辩人与其丈夫自xxx6年至xxx2年,历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在xxx3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xxx年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XXX 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且被答辩人在呼和浩特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而由于答辩人一直系XX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原

XXX市效区人民政府于xxx年11月30日向答辩人发放了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根据xxx7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及第四十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xxx年土地重新丈量登记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XXX村民委员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二、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1、xxx0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被答辩人专程从呼和浩特赶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XXX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在村里买楼一事。XXX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购买了现在居住的90号楼住宅,之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便收归集体。后被答辩人于xxx2年春节回来之际,答辩人之夫XXX又曾向其提及此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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