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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高瓦斯矿井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高瓦斯矿井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高瓦斯矿井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爆破工作,一律按高瓦斯矿井爆破的有关规定执行。

1、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管理制度,放炮地点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爆破员必须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地点附近沼气浓度超过规定不准装药和放炮,爆破后检查放炮地点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暴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具体是: (1)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2)爆破前,必须对迎头、风流中瓦斯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瓦斯浓度在1%以下的情况下,迎头人员全部撤出安全地点,并在进入爆破现场的所有入口设置警戒后,爆破人员才能悬挂放炮牌,听到爆破命令10秒钟后,进行爆破。

(3)每次爆破完毕,供风15分钟后,爆破工必须逐步进入迎头进行气体检查,在确定迎头气体不超限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4)“一炮三检”记录本各项内容记录详细、全面,包括每次装药前、放炮前、爆破后的瓦斯、温度,一律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严禁用铅笔填写。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签字。

(5)“一炮三检”记录本只准在限制月份内使用,使用完后,每月月底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把“一炮三检”记录本交通防工区,集中以旧换新,通防工区做好“一炮三检”记录的发放、回收,并建立台帐。

2、爆破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保险”爆破制度,每一爆破作业地点,爆破时必须做到警戒线、警示牌和爆破口哨三保险。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必须由三人担任,不得兼任。

(1)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员持警戒牌,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持放炮牌。

(2)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

(3)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

(4)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5)爆破后,爆破工和班组长检查爆破情况后,各项检查符合规定后,可以恢复生产工作。

4、爆破严格执行“三保险”爆破制度:

每一爆破作业点,爆破时必须做到警戒绳、警戒牌和爆破警号三保险爆破制度。

(1)警戒岗位除有专人警戒外同时设有警戒绳。

(2)警戒绳必须挂“放炮禁止入内”字样的醒目警示牌。

(3)在爆破前检查确认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限时,爆破工接受班组长下达放炮命令后,

以响三长声爆破警号,等哨声停止5秒种后方可起爆。

(4)爆破后经班组长检查确认安全后下达生产命令,解除警戒。

5、严格执行爆破站岗制度。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顶板、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必须设有警戒牌、栏杆、拉绳等标志。警戒、拉线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直巷在有掩体下120米,弯曲巷道85米,爆破后无班组长通知,警戒人员不得撤岗。一旦警戒设立,不得随意撤岗,到放炮完毕,解除警戒时,方可撤离。

(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所有人员必须在警戒线以外有掩护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起爆。

(3)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m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巷在有掩体下120米,弯曲巷道85米),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爆破前检查瓦斯,并设人站岗。

(4)放炮站岗距离符合规程规定,并在现场挂有警戒牌。严禁放炮站岗人员,放人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8、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10、工作面遇断层、二合顶、顶板破碎处等特殊构造要放小炮,装药量适当减少。

11、爆破工必须依照采掘作业规程内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12、施工单位必须把炸药、放炮员必须把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配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14、要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来确定正向爆破或反向爆破,正(反)向爆破的起爆药卷最后(先)装,装起爆药卷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炮口),要一手推起爆药卷,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1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m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装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装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

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短路,并放在眼口。

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6、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7、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18、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9、爆破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加强对瓦斯检测探头、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2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不能出现母线明接头,特殊情况下,可以接母线,但不超过2个,必须使用放水绝缘胶布包紧缠实、严禁露电失爆。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防爆型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2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由通防工区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3、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按作业规程中的具体规定。

24、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

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5、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6、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7、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没处理完毕,严禁交班处理。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就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至少在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9、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30、严禁炸药、雷管混放,乱扔乱放,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交回药库。

31、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装药,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做到随装随放,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严禁放明炮、糊炮。

(1)只准由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起爆药卷。

(3)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起爆药卷,应先将炸药卷平端揉软,用木签或竹签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32、采掘放炮必须配齐三箱(雷管箱、炸药箱、水炮泥箱)。火药箱远离放炮地点,其安全距离,掘进头按作业规定中规定的放炮警戒线以外,严禁炸药、雷管混放,乱扔乱放,剩余的炸药、雷管及时交回药库。

33、严禁截取雷管脚线,损坏炸药,乱藏火药,用雷管做接长脚线。

34、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35、严禁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36、联线

(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顺序和联线方法,执行串联、全断面一次起爆的方式。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爆破。

(3)爆破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爆破母线,爆破工应最后退出爆破地点。

3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

无风,微风,瓦斯情况不明或20米内瓦斯浓度大于1%时;放炮点附近支架不完整,支护不符合规程;巷道断面堵塞三分之一时;警戒线内有未撤离的人员时。

38、装药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严禁超量。

39、破命令。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即吹第一次口哨。

40、爆破工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

41、放炮安全躲避距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直巷不小于120米,曲线巷道不少于85米。

42、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爆破母线联结在发爆器的接线柱上,这时第三次吹口哨。等待5秒后,用钥匙将发爆器开关转到充电位置,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待指示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电位置起爆。

43、爆破后,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爆破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44、严禁放炮器失灵,接线柱失爆,母线不按规定收起或扭接。严禁放连环炮、明电放炮。

45、严禁同一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46、爆破后,待炮烟被吹散,爆破工或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47、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有煤安标志,长度不少于100米。严禁使用裸线和铝线。放炮前,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严禁母线有明接头。

48、贯通放炮、堵塞的溜煤眼放震动炮等特殊情况下的放炮,必须有审批的安全措施,作业者必须严格执行。

49、现场放炮(一炮三检)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禁止作业现场私存爆破物品。

50、每一班次的爆破工作结束后,爆破工必须核实炸药和雷管的消耗量和剩余量,并如实填写“爆破材料消耗清单”、“一炮三检”记录,清单经现场班组长、安监员签字后交于药库发放人员。然后把放炮母线整理好交于施工单位班长管理。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开拓掘进工作面从事煤岩巷掘进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爆破共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为专职。 第3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部符合

规定的发爆器材部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爆破工必须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部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3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操作规程(选煤厂、矸石山、煤仓)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爆破的有关安全规定。 3、爆破工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严格执行“四人联锁”爆破制度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5、按规定领取爆破用具及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专用非金属容器内,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中途逗留。 6、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班长指定专门人员运送。

7、运送爆破材料人员所乘人车、罐笼等他人不得同时乘坐。 8、检查发爆器和母线,保证完好可靠。。 9、每次装药的药量不能超过600g,只准装1个引药,放置的位置必须距仓壁1m以上,位置选好后,将炮杆固定好,防止炮杆脱落。 10、进入仓内进行扩眼爆破时,严格执行专门爆破安全措施。 11、认真执行“去二回一”制度,按照爆破安全措施规定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小于70米,警戒人员必须躲在坚固的掩体后或小房内。 12、对爆破地点附近洒水灭尘。 13、经班长确认警戒无误后,联炮线,退出爆破地点,沿途敷设并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14、进入发爆地点,按规定发出三次爆破信号后,进行起爆。 15、摘下母线、扭结成短路,拔下发爆器手把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6、炮烟排除后,检查瓦斯浓度和爆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17、爆破结束后,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

井下爆破工操作规程

井下爆破工操作规程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经过专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一、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1、带齐井下爆破所需的器材(放炮器放、炮母线)和捣药木棍等工用具。 2办理好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的审批领料单。由爆破员凭领料单分别到炸药库、雷管库房领取炸药和雷管(不准找他人代领),当面点清,并按规定办理领药的相关手续和签字。 3、领取的炸药、雷管应按有关规定分别装在炸药箱、雷管箱内,并加好锁。 二、入井炸药、雷管的运送 1、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由爆破工用人力亲自运送到井下放炮点。不得混装在同一矿车内或达乘绞车运送,确需用机车或绞车运输时,必须分开放置在垫有软质物防震动、撞击的车厢内,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可靠,其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2、运送炸药时严禁在人员多的地方停留,不得在交接班人员进出井时间进行。 3、运送炸药时不得随意停留,严禁将装有炸药、雷管

的药箱停放在井口、车场、机电硐室、电气设备和其他巷道内。 4、严禁将炸药雷管装在衣袋内运送。 三、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炸药、雷管送到作业点后,必须把炸药雷管箱放置在顶板完好、避开机器设备和导电体,比较安全的位置。 2、装配引药,根据所打炮眼的个数做相同数量的引药,禁止坐在炸药箱上装配。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单个雷管时,不能生拉硬扯,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理顺,理伸,一只手将雷管脚线末端轻轻压住,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雷管前端脚线10cm处,一个一个地将其轻轻抽出,做好一个再抽出一个。雷管只许从药卷的顶部装入。禁止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装药时,若药卷硬化,虚用手轻轻搓软,然后将电雷管全部置于炸药中,禁止将雷管强行插入。装配引药前,不能用扎口装配或启开药卷封口装配法,均需用直径略大于雷管的尖头木棒在药卷的平头端口扎一圆孔,将雷管全部置于药卷中,用脚线缠绕固定,并将封口扎住。装配炸药时,要严防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免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装配的引药,必须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以防杂散电流引爆。 3、将水炮泥带灌注水,用粘土做好封炮眼口的封泥条。 四、装药前的工作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 第1条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房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雷管和炸药。 第2条放炮员领出火工品经查验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准逗留,不要与众人同行。 第3条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4条领出雷管后,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第5条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分别放在运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点,由放炮员负责验收装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第6条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并禁止贮存其它物件。炸药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且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第7条当班消耗的雷管、炸药,必须经跟班组长签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雷管、炸药去药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校对领用的数目。剩余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发生雷管、炸药丢失现象,有关部门应严格追查和处理。

二、装配引药 第8条装配引药必须在运料巷道的安全地点进行。在整理雷管脚线时,必须先将成把(卷)雷管理顺,然后用一只手握住雷管脚线尾端,另一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脚线,用力均匀地将雷管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 第9条装配引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0条要正确装配引药。用直径稍粗于雷管的木(竹)质带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松的药卷平端中心,扎一垂直小孔,将雷管插入孔内,再用雷管脚线扎紧,不准用雷管代替木(竹)棒扎眼。雷管两脚线必须扭接在一起。 第11条有水的工作面需把引药及药卷装入防水袋内。 三、装药 第12条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内通几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后把药卷一个接一个放在眼口处,再用炮棍轻轻送入眼底。药卷与药卷中间不准夹有煤粉、煤碴等杂物。防止药卷中间被隔开而影响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应是从孔口数起的第一个药卷(正向装药)。炸药聚能穴应向孔底。 第13条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的同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纸和捣断雷管脚线。 第14条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及装炮方式进行装炮。 第15条对瓦斯突出或涌出较大的炮眼装药,在装药前,可先装一段炮泥并予以捣实后再装药,以减少从炮眼内涌出瓦斯。

爆破工(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爆破工(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爆破材料的领退 1、应根据当班的爆破作业, 填写好爆破材料领料单, 领取当天的爆破材料。 2、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班退回库房, 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3、领退爆破材料的数量必须当面点清, 若有遗失或被窃, 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临时保管库 房,严禁他人代运代管,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放在各自专用的袋内。 2、一人一次运搬爆破材料的数量: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材料不得超过30 公斤;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两箱。 3、爆破材料必须专车运送,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送。除爆破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乘坐。 4、汽车运输不得超过中速行驶, 遇有雷雨停车时,车辆应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00 米的空旷地方。 5、竖井、斜井运送爆破材料时,爆破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事先通知卷扬机工和信号工; (2) 在上下班人员集中的时间内, 禁止运送爆破材料; (3) 运送爆破材料时,除爆破工和信号工外, 其它人员不准同罐乘坐。 (4) 严禁爆破材料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放。 三、爆破准备及信号规定

1、在爆破作业前,应以爆破区进行安全检查。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爆破作业。 (1) 有冒顶塌邦危险的。 (2)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三分之二, 或无人行梯子, 有可能造成爆破工不能安全撤退的。 (3) 爆破矿岩有危险及设备、管线、电缆线、支护、建筑物、设施等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 4) 爆破地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 5) 危险边界或通路上未设岗哨和标志或人员未撤除的 (6) 两次爆破互有影响时, 只准一方爆破。贯通爆破时, 两工作面距离达15 米时,不得同时爆破;达7 米时,须停止一方作业,爆破时,双方均应警戒。 (7)爆破点距离炸药库50 米以内时。 2、加工起爆药包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爆药包的加工, 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方进行, 每次加工量不超过该次爆破需要量;雷管插入药店包前,必须用铜、铝或木制的锥子在药卷端中心扎孔; (2)加工起爆药包地点附近,严禁吸烟、烧火, 严禁用电或火烤雷管。 3、设立警戒和信号规定: 井下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通路上设立警戒红旗,区域为直线巷道50 米,转弯巷道30 米。严禁以人代替警戒红旗。全部炮响后,须经15 分钟方能撤除警戒; 若响炮数与点火数不符,须经20 分钟后方能撤除警戒,严禁挂永久红旗。 四、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检查。

煤矿工程中井下采煤的工艺与方法研究

煤矿工程中井下采煤的工艺与方法研究 发表时间:2018-08-16T16:01:18.7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作者:李亮[导读] 摘要:井下采煤技术的应用是决定煤矿企业以及矿井产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不同的采煤技术所针对的煤矿环境特点都有所不同,因此要结合煤矿井下的具体环境和煤层的具体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各类资源条件,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采煤方式。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山西朔州 036000 摘要:井下采煤技术的应用是决定煤矿企业以及矿井产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不同的采煤技术所针对的煤矿环境特点都有所不同,因此要结合煤矿井下的具体环境和煤层的具体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各类资源条件,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采煤方式。本文主要对煤矿工程中井下采煤的工艺与方法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煤矿工程;井下采煤;工艺方法;注意事项引言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作为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井下采煤技术的发展,才能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在煤矿企业生产中,采煤技术和采煤工艺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有效运用采煤技术与工艺,既能够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减少资源浪费,又能够有效保护环境。 1现阶段煤矿采煤技术发展状况研究在各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煤矿采矿行业发展速度相对较快。而且国内煤矿资源十分丰富,煤矿类型也十分齐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煤矿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然而,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各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有煤炭资源作为重要推动力,致使煤矿行业发展问题逐渐突显出来,而煤矿采矿技术落后的情况最为明显。建国初期,煤矿采矿行业的重要性未被重视,因而采矿技术与设备也十分落后,煤矿资源开采的效率并不高。在进入综合发展时期以后,国家对采矿行业的重视程度提高,促进了采矿技术和采矿设备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普通采煤技术被研发出来,随后综合采煤技术应用于实践。通过对现代化采煤技术与设备的应用,使得煤矿开采行业迈入全新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井下采煤效率明显提高,煤矿采矿行业发展速度与世界采矿行业缩短了差距,实现了煤炭行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实力的全面增强。 2井下采煤技术和采煤工艺的选择 2.1爆破采煤技术工艺的选择 爆破采煤技术工艺选择指的是在井下采煤的过程中,采用爆破的方法进行煤层的脱落、坍塌等工作,之后以人工或者机械的方式对落煤进行整理和装填的采煤工艺。爆破采煤工艺需要爆破作业、人工和机械设备的相互配合,爆破作业虽然是一种最为传统的采煤方式,但是在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现代采煤技术中,在井下复杂的环境中,依然存在极少数煤区无法进行机械化作业的情况,这就需要运用爆破的方式进行采煤作业。爆破技术虽然技术含量低、操作相对简单而且容易掌握,因此其使用范围也比较广泛,但是爆破采煤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井下环境差等方面都会影响爆破作业的效果,我国煤炭开采规定,对于井下不适合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区,可以使用爆破操作进行煤炭开采,因此在实际的煤矿开采中,对于地质条件复杂、倾斜角度大等煤层,可以运用爆破工艺进行煤炭的开采。 2.2常规采煤技术工艺的选择 常规采煤技术工艺是在井下采煤的操作过程中,在一个操作时间段内完成区域煤层的破煤、采煤、装煤以及运煤的工作,在这些工序开展的过程中,全部采用机械化采煤、装煤、运煤技术,并进行相应的单体支护技术。开采成本和安全是煤矿企业首要考虑的因素,相对于综合采煤技术的高效率、高安全性的同时,也面临着较高的开采成本,因此在普通中小煤矿的开采作业中,大多数出于成本和安全的权衡都采用的是常规的采煤技术工艺。 除了常规采煤技术与工艺的开采成本较低之外,常规采煤技术与工艺其对煤层井下环境的适应性更强,能够适应不断变化、复杂的井下环境,这也是常规采煤技术的优势之所在,另外这种采煤技术和工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较低,操作简单易懂,因此对于一些煤矿质量不高、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矿井,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进行煤炭开采作业。 2.3综合采煤技术工艺的选择 综合采煤技术及工艺主要是借助煤矿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来完成煤炭的开采工作的,在煤炭开采的过程中,运用机械化采煤机进行煤层的切割、传送及运输工作,在综合采煤技术工艺实施的过程中采煤各环节都以自动化、机械化的方式开展,整合众多采煤方式和工艺的优势,在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始终以较低成本、较高效率的工作为主,而且井下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不大,这种模式在我国许多大中型煤矿中都有普遍使用。但是综合采煤技术及工艺的使用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综合采煤技术高度依赖机械设备,而机械设备又需要技术能力较高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通过大量的实验和实践证明,综合采煤技术及工艺的运用需要煤矿企业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源队伍和较为雄厚的资本力量,而且综合采煤技术适用于坡度小于50°的井下煤层,总的来说,综合采煤技术由于其成本较高,设备的投资和人员的投入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伴随的效益也较高,适合大中型煤矿的富矿区而且开采环境较为优越的煤矿中进行。 2.4连续采煤技术工艺的选择 煤矿连续采煤技术来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机械化的依赖程度更强,其全部工序都是采用机械化、智能化技术,在采煤过程中,自动化采煤机对煤层的切割、传送等都采用机械化操作。在煤矸的运输中有铲车、履带运输机等等机械设备,而且连续采煤技术对于煤炭的开采量有着极大的提升作用,能够实现不间断采煤,而且其操作成本相对较低,安全性能也较高。但是连续采煤技术和工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即连续采煤对煤炭的回收和利用能力较差,而且对煤层的要求较高,煤层不能太厚,结构也不能过于复杂,总的来说,连续采煤工艺的大型机械采煤模式需要井下环境较高,煤层的坡度要小于15°,只有满足这些环境条件,才能够使用连续采煤技术。 3煤矿工程中井下采煤的工艺注意事项 3.1普采工艺 普采工艺无需太高的设备成本,同综采工艺相比,煤层地质条件适应性更好,也能够更简单地搬迁及移动工作面,尤其是在短距离和小型几何形状及无规则的工作面中非常适用。此外,容易进行生产组织,操作较为简便也是普采工艺的优点,所以在开采中小型煤矿时可应用到普采工艺。 3.2综采工艺

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 3、深孔爆破及其它特殊爆破应由爆破技术员按要求制定《爆破设计说明书》并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爆破工对爆破设计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足的项目,有权拒绝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前,班长应组织爆破工认真学习、讨论爆破计划方案与安全措施,做好作业分工布置工作。 5、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爆破班长和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有关领导作处理,或由技术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 6、禁止在大雾、大风雨或雷雨天气中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在黄昏和夜间作业。 7、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它物品混装、搬运过程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8、药包加工、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9、装药和充填应用木质炮棍;深孔爆破出现药包堵塞时,在未装人

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10、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柱。 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柱的导火索或导爆管。 12、深孔爆破,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 13、爆破作业应按要求,严格遵守起爆时间。 14.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15.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16.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17.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18.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19.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简易版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⑴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地信网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地信网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

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地信网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地信网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地信网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煤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 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火工品的运输及爆破操作技术措施

火工品的运输及爆破操作技术措施

重点要害部位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项目部各队、材料库、各管理部门: 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的“十八”顺利召开,接金川集团公司、靖煤集团公司、甘煤一公司相关通知,自2012年10月31日起我项目部必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含火工品(危化品)自金川集团公司炸药库领用、购买等地的拉运,项目部的存储、使用,退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为此,项目部特制定在此期间重点要害部位、火工品、危化品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望各涉爆(火工品)、涉危(化工品)使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重点要害部位,各涉爆(火工品)、涉危(化工品)使用单位、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靖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及危化品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到人人尽知,否则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指施工队、辅助队及炸药库)负责人的责任。 二、项目部重点要害部位指: <一>、使用和存储爆炸、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部位、库房; <二>、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油等影响安全生产、生活的重要部门; <三>、保管、使用稀有、贵重、关键仪器、机器等设备的部位; <四>、重要安全生产部位如绞车房、压风机房等; <五>、人员密集场所,食堂、澡堂及宿舍。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要害部位和危化品使用单位(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否则按公司《三违处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项目部保卫、安检部门在此期间定期(每周)不定期(每日早、中、夜班)在要害部位、井口进行查岗或搜查,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三>、项目部生产、安全部门必须重视涉爆品和涉危品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等,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管理,重视人员配备及配备情况管理,禁止管理漏洞的存在,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附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节选 《靖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及危化品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相关规定节选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8401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爆破工。 第2条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2.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爆破工作。 二、上岗条件及岗前准备 第3条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条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器材的性能和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5条爆破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爆炸材料、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 2.熟悉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 3.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6条作业时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7条下井前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工的工作职责是: 2.1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2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3 严格遵守爆破规程本操作规定; 2.4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2.5 爆破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2.6 定期接受爆破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 3.爆破工对火工品的搬运与加工的要求: 3.1 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3.2 运输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示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押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3.3 从爆破器材库领出的各种起爆破器材送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来负重。 3.4 往现场运送爆破器材途中,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和在电力线路下行走。

3.5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3.6 在加工导火索时,应首先查清是否同厂,同批,试验燃速,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3.7 加工火炮插管时,应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 3.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火雷管插好后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3.9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手指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3.10 严禁电雷管用力硬插入起爆药内。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绑扎时,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受到损伤。 3.11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应用木器碾压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2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打闹,禁止将绑好的炸药包乱抛。 3.13 电雷管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3.14 禁止爆破人员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应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不应使用手机。 3.15 加工电炮时,应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并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4484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excavation blasting workers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开拓掘进工作面从事煤岩巷掘进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爆破共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为专职。 第3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部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部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爆破工必须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部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2、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4、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5、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6、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7、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8、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9、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10、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11、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

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12、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13、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14、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15、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16、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17、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⑴、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⑵、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版) 爆破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爆炸材料的使用、运输及保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4条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种类、性能、使用、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掌握发爆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5条负责井下领取爆炸材料并运送电雷管,监护助手送炸药。 第6条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在施工现场保管的规定。

第7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第8条执行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巡视检查规定,发现据爆、瞎炮时按《规程》处理。 第9条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 第10条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明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不熟悉爆炸材料的种类、性能、使用、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未掌握发爆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并作好日常记录; 1.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炮眼的布置,周边眼、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各种炮眼的装药量,导爆管的连接,起爆的顺

序等; 3.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防噪音耳塞等; 3.3 熟悉围岩类别,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家、牌号、规格、批次、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 3.4 察看爆破现场,确认要撤离的人员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爆破器材运输,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 4.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4.3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6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4.7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必须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4.8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4.9 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宝积山煤矿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二O一三年五月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的领取 (1)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不得领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 (3)确定当班领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爆破工作指示单,经班组长审批后签章,爆破工携带“爆破资格证”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 (4)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面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并外观上检查其质量,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 (5)爆破工在发放硐室领取爆破材料。 二、起爆方法 (1)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在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竖井天井爆破、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的爆破不采用导火索起爆。 (2)在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爆破,应使用煤矿许用起爆器材起爆。 (3)在杂散电流大于30M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源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三、起爆网路 (1)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起爆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 (2)敷设起爆网路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3)电力起爆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4)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宜设置中间开关。

(5)起爆导爆索的雷管与导爆索捆扎端端头的距离不小于15CM,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6)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距离。 (7)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四、起爆网路检查 (1)起爆网路检查,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组成的检查组担任,检查组不少于两人。 (2)电力起爆网路,应检查电源开关及导线的电流能力、网路电阻是否稳定、接头是否接地或锈蚀等,方可起爆。 (3)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就检查有无漏接或中断、破损;有无打结;雷管捆扎是否符合要求、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雷管段数是否与设计相符等。 五、装药时 (1)禁止使用变质过期的炸药和电雷管。 (2)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3)不得装“盖药”、“垫药”或不合理的装药结构。 (4)不得装错电雷管的段数。 (5)一个炮眼内不得装两个起爆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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