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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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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仅在单位会计控制中占据主导地位,还是保证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的重要前提。受国家公共财政体制不断深化的影响,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进行也从未间断过,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原有的会计制度,已逐渐不能够跟上新时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步伐,使得现行的事业会计制度呈现出一些或轻或重的问题,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已不能再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行事业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全面,不符合实际。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不能正确反映出事业单位当期实际成本费用,另一方面是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反映不全面。

(2)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受到影响。如果收入支出的反映数据不配比、不规范,就无法发现其中存在的实质问题,更不能准确分析事业单位预算经费管理的优劣,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影响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有很多事业单位都会有附属机构的存在,在我国属于普遍现象,但是这些机构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发的收支业务又采用收付实现制,会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形成对立面,进而影响信息的可理解性。

2.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1)在固定资产折旧中,对于年限的界定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用于折旧的方法也比较固定和单一;新会计制度中,对于折旧年限的界定同样没有给出答案,固定资产中加速折旧问题的存在也没有考虑到,并且在新会计制度的折旧方法中,直线法也忽略了折旧时净残值的问题。

(2)对固定资产的减值没有反应出来,这是因为虚体通过折旧反映的固定资产净值的缺点。

(3)将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支出,然后按照虚体折旧来处理,实际上于核算本身而言实际意义不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_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篇汇总

在这个日益前进的社会中,国家要根据时代要求不断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工作,目前实行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国家对于这一领域关注度不断增加的体现,新制度的实行,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很多方面都有了改变。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_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施行。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在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今年2月份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近期又先后印发了国有林场和苗圃、测绘事业单位、地质勘查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9类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以下简称系列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系列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系列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测绘事业单位、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核算基础,2017年10月,我部印发了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会计制度》。为了确保执行现行各类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顺利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亟需对新旧制度衔接做出规定。此外,《政府会计制度》是按照统一性原则、在有机归并现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9项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础上形成的,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业务未完全体现在《政府会计制度》中。因此,为了规范医院、高等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核算,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需要结合行业单位实际情况,对《政府会计制度》做出必要补充。因此,我们在广泛调研和充分研究讨论基础上共制定了7项补充规定和11项新旧制度衔接规定。 问系列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起草发布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系列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起草工作于2017年启动,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科学民主决策精神和公开透明的会计标准制定程序,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业界意见,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 一是课题研究形成讨论稿。为了做好现行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规定,2017年我们设立了专项课题对有关衔接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衔接规定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系列衔接规定的讨论稿。2018年,我们再设立课题对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的补充规定问题进行了研究,4月份形成了系列补充规定的讨论稿。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 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旨在提高经济效益 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制度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 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 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 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 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 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 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阅读次数:1430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 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 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 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 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 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 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 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 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 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2017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考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5分,共5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项目中,关于“其他支出”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为借方余额 B.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C.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D.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A B C D 答案解析: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下列项目中,关于“累计折旧”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B.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C.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D.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A B C D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3.下列项目中,关于“短期借款”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B.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D.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A B C D 答案解析: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的各种借款。 4.下列项目中,关于经营收入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 B.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开展的非独立核算业务活动取得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科目设置方面 1、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加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2、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删除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3、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改名称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二、关于资产核算方面 4、问: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怎样开立与管理? 答:1、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在银行开户,一个单位只准开设一个账户。单位的一切结算业务按规定可用现金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给“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用来核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内容。 5、问: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必须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科目。 6、问:现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把固定资产分成12类,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分成6类。具体工作中如何处理? 答:据了解,财政部资产管理部门正在根据新制度对资产分类的要求进行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分类调整功能正在开发测试。在新的资产管理软件正式使用前,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仍按原分类执行,可暂不作变动。 7、问:如何判定单价低于标准的批量资产为固定资产?

答:可根据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要求判定,如学校的课桌椅、书籍等大批同类物资,虽然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数量较大,可作为固定资产纳入管理。 8、问:如何确定须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不计提折旧。 9、问:如何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方法? 答:事业单位计提折旧可采取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折旧计提方法一旦确定后,按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10、问:固定资产折旧是分类折旧还是综合折旧? 答:事业单位视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分类折旧或综合折旧。 11、问:如何确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答:由于事业单位千差万别、资产使用状况复杂,暂未统一规定折旧年限。单位可综合考虑资产正常使用年限、使用环境、使用强度以及更新换代频率等因素,自行确定。 12、问:是否需要对超过使用年限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答:按照制度规定,此类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计提折旧。 13、问:哪些类别的事业单位才能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 答: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除了上述两类单位之外的应当提取修购基金。14、问: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支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 15、问:在建工程应当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明细科目。其中,“基建工程”科目归口核算基建会计的相关内容。 16、问:每个月基建数据如何并入事业“大账”? 答:在基建会计每月发生额基础上,抵销当月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内部往来事项后,填制基建数据并入事业“大账”的记账凭据。 17、问: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流程是什么? 答:除现金盘亏外,其余资产处置时均须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如确凿证据且经报批核销后,处置流动资产的在“其他支出”中列支、非流动资产的直接冲销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净收益上缴国库等。应收款项核销后收回的,计入“其他收入”。 三、关于债务核算方面 18、问:应缴国库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国库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上缴国家预算的各种款项,包括以下内容:1、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2、行政性收费收入;3、罚没收入;4、无主财物变价收入;5、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等。 19、问:应缴财政专户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中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

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

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参考Word)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1997年7月17日财预字[1997]288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经过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经过、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修订《会计制度》的背景 原《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国家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 二、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1 / 12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 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 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 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 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新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二、负债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科目等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修订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发布,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已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各方需要。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较《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规定基建数据定期并入“大账”,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投入的会计核算,创新性提出“名义金额”计量的新名词,解决了特定情况下资产计价问题,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取得的成就令人鼓舞。但是《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同类业务处理方法不同,违背了可比性和明晰性原则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是一项重大举措,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发生同类业务时,处理方法截然不同,现以《新制度》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有关规定归纳比较如下: 《新制度》对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的存货,报经批准后最终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对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对外捐赠的现金资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报经批准后最终记入“其他支出”科目;而对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在借记有关科目的同时,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而对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无形资产,最终做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理。 从以上规定可以归纳出,《新制度》对流动资产发生的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额外增加”业务,均做“其他收入”处理;对流动资产发生的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额外减少”业务,均做“其他支出”处理。但对非流动资产发生同样的“额外增加”或“额外减少”业务,均不通过“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样规定有悖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有关收入和支出的定义,违背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有关可比性和明晰性的原则,不能正确评价和反映履职着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不利于对履职者的绩效考评。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

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念与特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 (一)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行政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二)、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事业单位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一)行政单位会计特点 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满足公共需求是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的目的,具有明确的非市场性; (2)行政单位必须按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收支核算,收付实现制是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 (3)行政单位会计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经费的主要资金来源,开展业务活动创造的收入也是其资金来源之一;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经营性业务收支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3)因事业单位的行业不同,事业单位会计有更详细的分类,如学校、科研单位、医院等; (4)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成本核算。 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 (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审和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已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其主要内容有: (1)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2)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为会计要素; (3)规定了“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为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式,规定了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国有事业

事业单位财务月度工作总结范文

事业单位财务月度工作总结800字范文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单位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财务月度工作总结800字范文(1) 一年来,在公司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监事会,财务部主任及相关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在财务部内审的岗位上,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内审计划,紧紧围绕公司提出的“加大检查、审核、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深入落实”这一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在公司内部开展了审计工作。经过审计组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公司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全年共开展审计工作24项,在深化公司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与领导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还存有较大的差距。不过我相信有公司领导的信任和大力支持,再加上我们审计组人员的勤奋工作,公司的内审工作一定会一年比一年有起色,同时也会能得到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汇报工作: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1、结合新岗位制定内审年度工作计划 1

财务内审是一个新设的岗位,领导寄予我们厚望,同志们也 关注着我们的发展,我深知责任重大。为了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公 司管理中得以顺利开展,在成立内审岗位后,就根据工作需要立 即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为了加强供电所财务管理,纠正经济活动 中不规范、不合法等违纪违规问题,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制 定了供电所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计划,为了防止税务稽查增加税 负,制定了经济业务审计工作计划,为了规范供电 所的收费行为,制定了农电收据检查的计划;并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形象和工作结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基础工作的进行,为我们全年工作的顺利展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积极开展内审工作 ①、为了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公司年初细化 了内部审计制度,其目的是纠正经济活动中不规范、不合法、 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抑制消极因素,促进各部门遵纪守 法,为公司经济健康运行保驾护航;通过工作发现xxxx供电所财务有问题,违纪金额接近1xxxx元,我们财务内审根据公司 领导的安排,提前介入,在批评教育的同时,督促其整改,既 为公司保护了这xxxx所长,又避免了检察部门查处的损失.以上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15条,审计调帐6笔,收缴违纪金额xxxx余元,协助xxxx供电所收回沉淀老电费xxxx余元。 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二}

附件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 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其他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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