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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基本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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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有效投放,防范信贷风险,切实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我行办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应根据商业化运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在机理,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数量与质量、速度与结构、风险与效益的协调统一。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控风险的目标和?贷审分离,权限制约?的基本机理,制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决策机制。

第三条微贷中心总经理根据总行授权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批进行转授权。微贷中心总经理将根据微贷人员过去贷款调查的质量,历史上贷款建议的准确性,在贷审会中决策的准确性,所审批贷款的质量以及其他与贷款决策和风险评估相关的业务能力给予不同额度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权限。该转授权仅限于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贷审会中审批时使用。转授权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按贷审会集体审批方式进行贷款审查审批。在微贷中心可根据转授权灵活组织贷审会,负责对权限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审议审批。

第五条贷审会成员执行回避制度,一笔贷款的调查人或客户的相关联人不能担任该贷款贷审会成员。

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按?贷审分离?的原则,负责对信贷经理上报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合议审批。第七条对信贷经理上报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由后台人员根据信贷经理所建议贷款金额组织具有相应权限审贷委员召开贷审会。贷审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审议,贷审会成员形成统一审批结论,交给后台,后台再次对贷审会组成合规性审查。后台根据总中心对贷审会成员的授权对贷审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查。如果贷审会进行了超权限审批,贷款审批结果无效,后台告知微贷中心总经理并记录在案。经审批通过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方可实施贷款发放。

第八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审查审议审批流程:

信贷经理双人调查→辅调信贷经理风险审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审议→贷审会成员签署审批意见→后台审查贷审会组成的合规性。

第九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表决由贷审权限低的先表决,贷审会全票通过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该贷款被批准;有一人不同意的,该贷款被否决。贷审会决定为最终决定,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改变贷审会决议。

第十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的审批权限等同于贷审会中授权最高成员的权限。

第十一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实行限时工作制度,在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第十二条经贷审会至少三人审批签字同意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微贷中心后台人员负责在合同签订前或使用授信前,对该项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信贷合同文本规范性进行审查,落实贷款手续后放款。

第十三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成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办事,熟悉授信业务、信贷政策及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四条小微企业贷款贷审会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及有关资料严加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贷审会审批人员对所审批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审批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程由某银行微贷中心负责制定并解释。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 作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银行小微企业自查报告2018

银行小微企业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小微企业4124个,注册资金986.2亿元,从业人员6.86万人,年生产总值1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沙坡头区小微企业2415个,注册资金885.7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中宁县小微企业1188个,注册资金90.6亿元,从业人员2.47万人;海原县小微企业521个,注册资金9.9亿元,从业人员8412人。全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9个,5000万元以上有61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08个。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炼化工、造纸印刷、矿山开采等十大行业。其中第一产业1777个,占43%;第二产业1002个,占24%;第三产业1345个,占32%。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

20条政策的通知》(卫政发〔20xx〕250号),分别从政府行政审批、企业融资、税收扶持、财政扶持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做了政策规定。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银监局也结合金融部门的实际建立了《中卫市政银企对接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办法》、《中卫辖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卫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卫银监分局推进辖区内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发展的政策精神,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实实在在的落到了实处。 2、积极出台考核办法,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考核力度。为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卫银监分局印发《中卫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以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与管理,明确各信贷管理部门职责,理顺信贷操作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我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信贷业务运行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它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支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五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审查 ——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第六条支行办理授权范围内信贷业务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向支行信贷业务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信贷业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 (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审查。 (二)审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对信贷业务部门移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后,报贷审小组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贷审小组审议后报支行行长审批。 (四)报备。支行行长审批后,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 (五)经营管理。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同意实施后,由支行信贷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 第七条办理超授权范围的信贷业务流程: 客户申请,支行受理并初步认定后,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支行信贷业务部门进行调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初审,支行贷审小组审议,支行行长审批同意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近年来,XX农商银行秉承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宗旨,坚持“商业银行市场化、本土银行现代化、草根银行亲民化”策略,坚持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做到风险可控制,发展可持续。截止XX年12月底,全行各项贷款余额亿元,面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亿元,占全部对公贷款98%,涉农贷款余额18亿元,占比%。 一、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XX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目前小微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比率达%,我行贷款投放深入制造业、加工业、贸易行业、物流业、农林牧渔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用物资和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各个领域,对活跃XX经济、促进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农村市场建设、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创新组织架构,搭建平台 服务小微企业,XX农商银行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己合”的优势。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我行创

建村镇银行事业部、社区银行事业部、大客户事业部,在总行设立企业金融部、三农金融部,对全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进行指导监督,决策链条更短,市场反应更快,更能轻装上阵,更能灵活调头。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作为XX农商银行的战略业务,在成立初期,我行就改变传统的业务模式,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与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相吻合,实施了事业部管理模式,总行分管副行长任事业部总裁,总行职能部门总经理任事业部常务副总裁,区支行行长任事业部副总裁同时又兼任分部总经理,下辖点作为业务营销平台。事业部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发展中心,进行扁平化管理和联动营销,成立会计营运小组、财务收支小组、客户营销小组及风险管理小组,明确业务条线职责,实行独立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的成本利润核算机制、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为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种植养殖户和家庭作坊户等5类人群提供人性化、高效便捷的“一对一”的金融服务,真正走在草根客户中间,让传统商业银行欠缺覆盖的客户群体享受到融资渠道与金融体验,让简便快捷的小额信贷造福草根阶层,充分体现微贷业务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 (二)打造微贷模式,阳光办贷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市场管理部、授信评审部、稽核监督部、总行营业部、分支行:为进一步规范小微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加强贷款客户准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总行修订了《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调查评估规范(试行)》,现予印发,同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对小微贷款的部分管理要求、操作规定进行了调整,重点包括: (一)适度放宽了对自然人作为小微贷款借款主体的准入限制。在原来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人、法人机构实际控制人、专业市场商户以自然人名义申请贷款的基础上,本次下发的制度新增接受农业及水产种养殖户、家庭作坊经营户作为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并对经营背景的证明和核实要求作了相应明确。 (二)调整了对客户经营时限的要求。8月份下发的《ⅩⅩⅩⅩ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以下简称“信贷政策”)要求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必须经营一年以上,且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作为判断标准。本次下发制度将对客户经营时间的要求调整为“业主

具有贷款用途对应行业1年以上持续经营经验,借款人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以调查确认的实际经营时间为准)”。 (三)调整了对客户资信记录的要求。信贷政策要求借款人、主要经营人近24个月内无经营性贷款逾期及欠息记录,消费贷款及信用卡逾期累计不超过8次。本制度对客户资信记录的要求调整为“不得有主观恶意逾期,原则上24个月内不得有经营性贷款逾期及欠息记录,非恶意的消费贷款及信用卡逾期累计不得超过8次,且当前所有逾期贷款均已结清”。对于经营质态优良,客户经理认为确有必要突破资信记录限制受理贷款申请的,由分支行行长在准入前进行审核把关,同意后方可介入调查,审批路径按照一般小微贷款执行,不再履行信贷政策例外事项申报及审批流程。 (四)明确了小微贷款借款额度的测算方法。一次性(不定期)还款的小微贷款采用基于现金流的还款来源测算方法,根据借款人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销售规模、已有借款和担保方式进行新增贷款限额测算;等额本息分期还款的小微贷款采用基于期间预计可支配收入的还款来源测算方法,通过分析借款人的期间损益来测算新增贷款限额。 (五)统一了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尽职调查报告的格式。鉴于分支行普遍反映表格式的调查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展示客户的真实情况,不便于审查、审批人员对信息的有效把握,此次拟定 2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样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3号》的精神和要求,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始终竖持"风险第一, 效益第二"的原则, 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 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财务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 产品。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借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 款能力。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八条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

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 款人、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还款能力、还款 方式以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应支付所购货款30%以上的首付款(特殊约定例外),存入我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自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抵押、质押,或由具有代偿能力的第 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货款70%以下金额的货款合同。 还本付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贷款人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欲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买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全部购货款的70%(特殊约定例外)。 第十六条买方贷款期限,根据购买产品的用途,及借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买方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但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应由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三

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

XXXX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银行)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旨在提高信贷业务审批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信贷业务审批责任,规范信贷审批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业务风险。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银行各支行、营业部的各类信贷业务审批。 第三章定义 第三条信贷业务:是指XXXX银行开办的以自然人、企业等为借款人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四条信贷审查审批部门:指XXXX银行有权组织审查、审批信贷业务的信贷审批部或信贷管理后台部门。 第五条信贷审批会议审批:由信贷审批部门根据权限召集信贷审批委员会成员会议审批信贷业务的方式。 第四章市场经营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客户经理负责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申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组织客户评价与信贷业务报批材料; 第七条客户经理为信贷业务经营主责任人; 第八条客户经理负责审核信贷业务报批材料; 第九条客户经理负责录入信贷业务电子版信贷业务申报信息; 第十条客户经理对申报的信贷业务提出初步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签字上报信贷审查审批部门。 第五章信贷审查审批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信贷审查审批部门负责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申报材料信息,审查材料信息要件,确保申报材料全面、真实。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部门,补充材料,从新申报。对申报的信贷材料,审批部门要进行考核,作为对客户经理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信贷审查审批部门对受理的信贷业务提出初步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分管行长。 第十三条实行信贷审批会议审批方式的,组织有权审批人员进行审批;负责汇总有权审批人员审批决策意见,提交分管行长审定,形成最终信贷业务审批结论。 第十四条负责形成信贷业务文书,及时下发审批通知于申报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归集个人信贷业务相关文书,进行分类归档与妥善保管,并做好信贷业务审批档案的保密与移交相关档案保管部门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建立业务审批台帐,及时登记受理审批信息。 第十六条负责对我行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分类认定。 第十七条负责研究、制定信贷业务审批操作规程,规范信贷业务审批工作程序,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信贷会计职责与权限 第十八条负责终审后待出账业务的审查,确保信贷材料齐全、合规后,在《出账通知书》上签字、借款合同及借据盖合同专用章后送会计部门办理出账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业务拒绝出账。出账后,及时整理信贷资料,录入信贷业务台帐,按科目归档管理。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范

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信贷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防范信贷资产的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依照总行有关授信制度及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节审查审批权责 第一条我行授信业务实行逐级审查审批制(专门情况除外),即视业务授权情况先由分行审查人履行审查职责,并出具审查报告逐级报分行有权审批人审批。如超出分行权限,则需报总行相应审批机构进行再次审查后逐级报总行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条审查人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授信风险治理政策、制度与细则; (二)负责授信项目的审查,对授信项目审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 (三)审查授信(包括担保)的合法、合规性; (四)负责客观、准确揭示和评价授信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独立发表审查意见;

(五)负责为市场营销部门授信业务开展提供政策传导和业务咨询; (六)负责审核客户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条审查人权利 (一)要求营销机构和调查人员解释调查意见、补充相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未按规定补齐审查资料的信贷业务,中止审查的权利。 (三)查阅调查人的调查资料、评估人的评估资料以及调阅相关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的权利。 (四)独立审查上报的信贷业务,不受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员干预的权利。 (五)向主管领导反映审查工作情况、问题及提出建议的权利。 (六)对评审过程中有疑虑的授信项目提请实地考察的权利。 (七)本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审批人职责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授信政策的要求,独立审议受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 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县是个传统农业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县实行大开放战略,工业经济发展迅速。XX年底,全县共有私营企业2054家,其中小微企业1918家,占全部企业的93.4%,它们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吸纳了大部分人员就业。各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因其实力普遍较弱,难以满足银行放贷条件,信贷资金满足率仅六成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县内小微企业资金缺口达5.6亿元。对工业园近40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显示,7000多万元资金需求未得到满足,融资难问题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发展步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县银行业信贷业务得到恢复和快速发展,小企业贷款规模也得到迅速扩大。XX年末全县银行业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3901万元,比年初增加24403万元,增长41.01%,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1.35个百分点。比如工行县支行XX年共发放7户小微企业余额1626万元,XX年发放10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28万元,XX年发放17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53万元,增速非常之快,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二)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手续不断优化。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县银行业优化信贷审批手续,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如工行县支行推出了评级、授信、抵押、贷款四合一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时效;农行支行推出一条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服务为基础,以农户为重点,以惠农卡为载体,具有农行特色的服务“三农”新模式。 (三)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不断创新。为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县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推出了保理业务、商品融资、网贷通、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国际信用证等信贷新品,为企业现场量身定做信贷产品,较大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多元化信贷需求。工行新产品“网贷通”允许企业在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通过网络办理贷款业务,随借随还,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受到企业青睐。农行简式快速贷款也为企业提供了方便的融资渠道。 (四)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多年来县银行业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信贷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企业服务,推出限时服务承诺,不断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工行实行“白+黑、5+2”的工作模式,白天上门收集资料、晚上审核并组织材料上报,做到一次性收集、一次性完善、一次性签字盖章,加快信贷审批速度,深受企业的好评;农发行对信贷企业实行“一对一”贴心服务,金农米业集团就是其从小一手扶植发展的。该集团XX年5月份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以来,在农发行的悉心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现已形成以大米加工为主业,进行谷壳发电、生产大米蛋白等多种高附加值产品的集团化企业,先后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粮食加工五十强”等称号。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贷款业务,明确责任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业务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审批包括业务受理初审、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 第二章贷款初审 第三条初审由业务部负责。通过初审,获取贷款项目、申请人和担保人真实、全面的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第四条资料审核。对申请人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中发现的疑点是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五条资料审核要点 (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年检手续。 (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经营是否合规合法。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

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三章贷款调查 第六条调查由业务部负责。实行双人、现场、尽职调查制度。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调查要点 (一)访问贷款申请人及有关人员,了解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掌握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核实材料,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判断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调查核实财务报表。 (五)察看抵押物、质押物。 第八条综合分析;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较和评价: (一)信用风险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诚信度,清偿债务意愿,及能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情况综述

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综述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本身的不足 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小微企业很多都是由个人或是家庭所建立的,其中个人素养和管理水平也大不相同,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构造,很多小微企业对业主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的情况不够明确、市场定位不准确、缺少对产品的创新力度。 信息不相符。因为小微企业个人信息不能向外公布,信贷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能对信息和风险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识别,其中的成本代价也比较高。 财务制度不完善。很多小微企业业务在开展的时候,不能够实现实行实收实付的制度,其中有会计报表信息不完善,财务资料不真实,报表情况不能及时的反映实际情况,没有加强监管力度。4、经营风险不容易控制。小微企业经常受到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其中往往出现经济状况不稳定、死亡情况较多、没有抵押等多方面的风险问题。 (二)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经济效益不显著 首先,从成本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是保证经营安全和实现最佳收益。小微企业行业分散,业务频繁,导致信用信息也较为分散。为了发展小微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势必会增加网点,加大运营设备和人力投入,从而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银行贷款业务无论数额大小,其投入的交易成本和信息费用差别并不大,与大中型企业贷款相比,小微贷款的单位成本明显较高,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倾向更具规模、资金需求量更大的大中企业发展贷款业务。 (三)风控难题待解 从风险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度低,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易监控,导致信息采集较难,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一般参照大企业贷款模式,仅从以往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判断小微企业的偿还能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方法以及现在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对小微企业的中风险问题没有进行准确的辨识,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准确的判断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 (四)小微金融的要求与大银行现有业务模式不匹配 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是大中企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制机制都是针对大中企业的情况而设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因其“短、小、急”等特点,其业务从本质上讲与传统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贷业务有着十分明显的不同,在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商业银行目前仍需要探索适应小微金融需要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汇报

XX村镇银行 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汇报 自2017年1月12日开业以来,XX村镇银行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根据小微企业“小、频、快”的业务模式,结合各县域经济特色,细分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有针对性的支持小微企业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陆续推出林权抵押贷款、抵押循环贷款、“助保贷”贷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等贷款品种。此外,为更好地推动银税企三方的合作,我行推出小微企业贷款品种“税融通”,不断完善并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新机制,破解小微企业等融资难的瓶颈,全方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截至2018年5月底,我行贷款余额XX万元,其中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77.63%,较年初增加4981.36万元,增速为38.32%,不良贷款余额为“0”。 一、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举措 (一)信息宣传工作 由于我行是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当地居民和企业对我行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还比较陌生,开业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及外墙LED大屏幕不断滚动宣传我行在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内容;通过扫楼扫街、分区营销派发我行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服务宣传手册及主动上门到企业宣传我行小微企

业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差异化 1、不断注重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专业化水平。研究及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提高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一级法人决策半径短的优势,明确了各层级职责权限,使信贷业务能够快速决策、尽早实施;同时,通过建立严格的信贷文化,有力规范客户经理行为。一是制定限时服务制度。通过优化信贷流程,即信贷业务受理后,由行长直接派单,并对调查、审查、审批等流程规定了明确的服务时限;二是科学安排服务时间。为了提升大家拓展客户的效率,使贷款发放早到位、早见效,信贷客户经理利用白天或周末走访客户做调查,晚上加班写报告,然后交行领导审批,以最快的速度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有力提升了服务效率,极大缓解了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之急。三是建立廉洁信贷文化,不让客户承担除正常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2、扩大服务领域,立足小额信贷。单笔贷款可以是一万元,甚至是几千元,与其它金融机构形成差别化的市场定位,填补了农村市场需求空白。XX村镇银行创建以来, 一是为农产品龙头企业、为农村个体经营业主提供信贷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的资金流动性需求问题,提高农村龙头企业和农村的资金使用率,帮助部分经济主体提高市场竞争

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收取利息收入 (七)贷后管理 (八)贷款收回 具体流程图如下: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公司章程; 7.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0.公司简介、生产经营情况和法人代表简介(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1.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借款人(法 定代表人)信用卡对账单; 13.公司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完税证、员工工资表等复印件; 14.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15.其他有关材料。 2)车辆抵押贷款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 3.有效期内车辆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所有人结婚证复印件; 7.车辆所有人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或单位证明); 8.车辆所有人个人征信资料;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车); 10.授权委托书(公车); 11.其他相关资料。 3)个人借款业务应提供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2.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验); 3.借款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借款人名下车辆登记证(若有车辆的); 6.借款人个人征信资料; 7.借款人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或单位证明); 8.借款人借款用途证明(合同、订单等); 9.担保人资料如下。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担保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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