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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及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供电公司的电能计量及管理工作。

三、计量器具的管理

1. 计量器具的选择

(1)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国家计量器具型式和技术规范要求;

(2)计量器具应与被计量的电能量规格相适应,且应有相应的量程和额定电压、电流值;

(3)计量器具应符合电力系统要求,能抗震、防潮、防尘、防静电、抗干扰等,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稳定的性能;

(4)计量器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规定的误差限。

2. 计量器具的检定

(1)计量器具应具备检定合格证明文件,如计量检定证书、合格证等;

(2)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3年;

(3)如发现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已过期,应及时送到相应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4)如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计量器具的安装

(1)计量器具应设置在供电系统的电能计量点,并固定在配电箱内,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可靠;

(2)计量器具的安装应根据器具说明书操作,保证电路排布正确,以保证测量精度和质量;

(3)计量器具应设有导线保护管,以保证导线的安全性及防护;

(4)计量器具与电缆连接应牢固可靠,连接点应有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 计量器具的维护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巡视、清理,保证计量器具表面清洁、不受损坏;

(2)对于发现故障和不准确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3)保持计量器具内部电路的清洁卫生,不得出现积灰、脏污等现象;

(4)在进行任何维护或检修工作前,应先停止电源及跳闸。

四、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

电能数据采集应通过相应的电能计量系统完成,以保证数据的自动、准确、可靠。为确保数据的正确,应对数据进行校验,如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进行排查,确认故障原因,并进行处理。

五、数据处理及管理

1. 数据处理

(1)对计量数据的处理应由计算机进行,将采集的数据上传至中央计算机,并通过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

(2)进行数据处理前,应对数据进行校验,排除异常数据;

(3)计算机软件应能及时给出计量数据,同时软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数据管理

(1)电能计量数据管理应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

(2)对于发现数据异常或计量器具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录并保存处理结果;

(3)在数据传输和保存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数据的安全性,保证数据的不受篡改、删除或泄露等问题。

六、监督和检查

为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维护和校准工作,并通过相应的电能管理工具进行数据处理和管理。同时,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七、附则

本规定所述的计量器具,包括电能表、无功表、集中式电能计量终端、智能电能表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电能计量所有相关规定均失效。

结语

本规定是为了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数据的可靠性,促进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的意义。应保证对本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逐步实现对电能计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

供电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设备是电力生产、输送、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重要衡器,其准确 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与用户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电能计量越来越受 到人们的重视。加强电能计量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至关重要的。 一、组织管理: 1、公司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计量主管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各供电所成立以所长、付所长、计量员、线损员组成的 计量管理小组,形成纵横一体的全方位、全员、全过程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制。 2、供电所设专职计量员,负责辖区内计量装置的校验、检修和管理工作,配合公司对供电所所属表计的检查、抽查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每条 10KV线路设计量装置负责人,负责该线路的计量装置管理工作,低压计量装置 以村为单位由包村电工负责,管理该村的低压户表管理工作。 二、建立台帐 1、变电站计量装置由用电科和计量室建立台帐,且在设备更换时及时变更计量设备内容,达到台帐记录与实际设备的及时统一。 2、配变总表的计量装置由用电科、计量室和供电所分别建帐、统计,并且在设备更换时及时变更计量设备台帐。每月供电所与用电科、计量室核对台帐,达到台帐记录与实际设备的及时统一。 3、低压用户的计量装置由各供电所和包村电工建立低压户表台帐,并且在更换时及时变更。包村电工每月与供电所核对台帐,核对无误后,报公司计量 主管部门备案。 三、变电站计量装置管理

1、计量装置的购置,由公司主管计量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由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申核批准后,由公司计划科结合计量主管单位统一购置。 2、生产科结合计量室负责一次部分的计量设备的安装、更换、轮换、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用电科结合计量室负责二次部分的计量设 备的更换、轮换、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安装过程中要确 保计量设备的接线和使用正确无误。计量室负责全县变电站计量装置的定期校 验工作,并建立健全各种计量装置校验记录。 3、新增10KV供电线路的计量装置,在投运前要经过公司计量站校验,校 验合格后方可投运。在更换计量装置的一次设备和改变线路计量方式时,要通 知计量主管单位,避免出现由计量倍率和方式改变后仍按原倍率和方式计算的 现象。 4、供电所要求更换10KV计量设备时,应报公司计量主管单位,计量主管 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更换安装工作。 5、总表和分路表计由变电站值班员每天10时、13时、20时及时抄表并上报有关科室。代表日和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抄24小时的电流、电压及有、无功表码。抄表时要检查计量装置的运行状况,当运行状况出现异常时,立即通知 公司计量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6、计量装置出现异常时,由公司计量主管单位负责处理,属一次设备故障时,主管一次设备的单位要及时负责处理。 四、配变计量装置管理 1、配变表计和互感器的购置,由公司主管计量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由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申核批准后,由公司计划科结合计量主管单位统一购置。 2、配变计量设备烧毁和损坏时,供电所应及时报用电科,由用电科结合供电所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更换安装计量设备。供电所应填写计量 装置损坏卡,分析其损坏原因和电量追补的依据和数额。

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管理规定

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第二条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用户不得拒绝。 第三条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有功、无功电能表及最大需量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导线。计费电能表及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企业负责办理,用户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高压用户的成套设备中装有自备电能表及附件时,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加封并移交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可作为计费电能表。用户销户时,供电企业应将该设备交还用户。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第四条对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专用的电能表计量柜(箱);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应有专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和专用的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电压互感器专用回路的电压降不得超过允许值。超过允许值时,应予以改造或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予以更正。 第五条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第六条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应实行一户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时,供电企业可根据其容量按公安门牌或楼门单元、楼层安装共用的计费电能表,居民用户不得拒绝合用。共用计费电能表内的各用户,可自行装设分户电能表,自行分算电费,供电企业在技术上予以指导。 第七条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第八条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第九条用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企业存出电能表保证金。供电企业对存入保证金的用户出具保证金凭证,用户应妥为保存。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 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我矿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 供电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 本制度适应于我矿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 各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 计量管理的任务 2.1 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 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 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 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我矿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 计量管理的要求 3.1 要加强计量管理,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 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 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 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 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

省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国网公司营销计量〔2007〕27号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省公司营计〔2010〕70号关于印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等技术规范的通知 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 直接与电网连接用于计量电能量的装置,包括各类电能表、计量用电压和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屏、箱)等。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省公司 (一)营销部 1.负责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2.负责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3.组织制定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制度、规定及技术规范等; 4.组织开展电能计量装置重大故障、差错的调查和处理; 5.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等。 (二)发展策划部 1.负责省级关口计量点设置工作,根据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变化,组织调整省级供电关口计量点。 2.参与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的调查处理。 (三)运维检修部

1.负责变电站侧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计量用一次设备技改、大修工作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2.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 3.参与省级关口计量方案确定、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的调查处理等。 (四)基建部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开展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竣工图会审、竣工验收等。 (五)调度控制中心 1.负责省级关口电能量数据的采集及相关信息的发布; 2.参与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重大差错、故障的调查和处理,提供电能量采集数据,配合开展省级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处理及电量分析、追补工作。 (六)交易中心 1.参与省公司本部结算电厂上网关口计量点设置工作; 2.参与省公司本部结算电厂上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及设计方案审查; 3.负责组织制订省公司本部结算电厂购售电合同中涉及上

供电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1)负责全县专变及综变总表计量装置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二、管理办法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及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供电公司的电能计量及管理工作。 三、计量器具的管理 1. 计量器具的选择 (1)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国家计量器具型式和技术规范要求; (2)计量器具应与被计量的电能量规格相适应,且应有相应的量程和额定电压、电流值; (3)计量器具应符合电力系统要求,能抗震、防潮、防尘、防静电、抗干扰等,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稳定的性能; (4)计量器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规定的误差限。 2. 计量器具的检定 (1)计量器具应具备检定合格证明文件,如计量检定证书、合格证等; (2)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3年; (3)如发现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已过期,应及时送到相应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4)如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计量器具的安装 (1)计量器具应设置在供电系统的电能计量点,并固定在配电箱内,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可靠; (2)计量器具的安装应根据器具说明书操作,保证电路排布正确,以保证测量精度和质量; (3)计量器具应设有导线保护管,以保证导线的安全性及防护;

(4)计量器具与电缆连接应牢固可靠,连接点应有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 计量器具的维护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巡视、清理,保证计量器具表面清洁、不受损坏; (2)对于发现故障和不准确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3)保持计量器具内部电路的清洁卫生,不得出现积灰、脏污等现象; (4)在进行任何维护或检修工作前,应先停止电源及跳闸。 四、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 电能数据采集应通过相应的电能计量系统完成,以保证数据的自动、准确、可靠。为确保数据的正确,应对数据进行校验,如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进行排查,确认故障原因,并进行处理。 五、数据处理及管理 1. 数据处理 (1)对计量数据的处理应由计算机进行,将采集的数据上传至中央计算机,并通过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 (2)进行数据处理前,应对数据进行校验,排除异常数据; (3)计算机软件应能及时给出计量数据,同时软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数据管理 (1)电能计量数据管理应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 (2)对于发现数据异常或计量器具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录并保存处理结果; (3)在数据传输和保存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数据的安全性,保证数据的不受篡改、删除或泄露等问题。 六、监督和检查 为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维护和校准工作,并通过相应的电能管理工具进行数据处理和管理。同时,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1. 介绍 提高电能计量的管理水平是电力企业保证供电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之一。为了规范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目的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的管理,有效保障电量计 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业务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3.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环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4. 基本原则 •准确性原则:电能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 •安全性原则:保证电能计量的安全性,避免任何干扰、篡改、伪造; •公正性原则:电能计量的评定应做到公正、公开、公正、科学; •责任主体原则:明确电能计量的责任主体,加强领导责任和工作落实。 5. 电能计量的管理 5.1 计量点设备管理 •应选用优质、高精度、品牌产品; •应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计量点进行管理; •应定期对计量点进行检查、校验、维护和保养; •应定期制定计量点设备使用年限表,到期必须更换。 5.2 计量器具管理 •应完成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任务; •应完成计量器具的定期校准任务; •应定期维护保养计量器具; •应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 5.3 计量数据管理 •应具备采集、保存、查询、备份和恢复等基本功能; •应定期对计量数据进行复核、审查;

•应制定计量数据管理默认或优惠策略; •应确保计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4 计量人员管理 •应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评估; •应对计量人员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进行考评; •应对计量人员实施任职资格审核。 6. 检查评估 6.1 内部评估 公司应定期对电能计量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2 外部审核 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检验机构对电能计量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时整改。 7. 处罚制度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的个人及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8. 改进措施 公司应加强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规定,促进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有效实施。 以上是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的内容。通过科学的管理以及严格的管理规范,可以有效保障供电公司电能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度,进一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使得供应品质得到更好的提高。

供电公司计量监管制度

供电公司计量监管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计量监管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供电公司对电力计量设备的监管,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法性,维护供电公司和客户的权益。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内部对计量设备的监管,包括电能表、互感器等相关设备。 2. 负责部门与人员 2.1 负责部门 计量监管工作由供电公司的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2.2 负责人员 计量管理部门设有专门的计量监管人员,负责相关的计量监管工作,包括设备检定、校准、维护等。 3. 设备检定与校准 3.1 定期检定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供电公司使用的电能表、互感器等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 3.2 校准程序 制定详细的校准程序,确保计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准确性。校准应由具备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 4. 设备维护与保养 4.1 定期维护 建立定期维护制度,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异常处理 对发现的计量设备异常进行及时处理,记录并报告给计量管理部门。 5. 数据管理与存档 5.1 数据采集与存储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采集,并进行安全可靠的存储。 5.2 存档管理 建立计量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检定、校准、维护等信息,保留相关记录和报告。 6. 监督与审核 6.1 监督制度 建立对计量监管工作的监督制度,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6.2 审核程序 定期对计量监管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相关工作流程。 7. 法律法规合规 7.1 遵守法律法规 供电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计量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处罚与奖励 8.1 处罚措施 建立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计量监管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8.2 奖励机制 建立奖励机制,对在计量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9. 附则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 电力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计量管理,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计量管理旨在管理电力的计量设备和计量工作,包括计量装置、计量仪表、计量标准等一系列工作,以确保电力的计量精度和准确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用户、生产企业等涉及电力计量的各方。 第二章电力计量设备管理 第一条电力计量设备是指用于计量电能的仪器、设备和装置。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计量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地点、使用年限、检定日期等。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计量精度符合要求。 第四条用户应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计量设备,并按时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计量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三章电力计量工作管理 第一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计量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统一组织计量工作,包括计量安装、计量检查、计量校准和计量维护等。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对计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计量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用户应配合供电企业的计量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协助。 第五章电力计量标准管理 第一条供电企业应制定电力计量标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依法参与和组织电力计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监督和审核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电力计量监督管理 第一条电力计量的监督管理由供电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电力行业的逐步完善,对电力供应质量和电能计量的要求越 来越高。为了推动供电计量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制定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确保供电计量工作的顺利运行,保障供电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实现供电计量管理的现代化。 二、目的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旨在: 1.完善供电计量管理制度,规范供电计量管理行为。 2.加强供电计量数据的保管和管理,确保电量计量准确。 3.促进供电企业的现代化,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供电企业进行供电计量工作,包括电能计量和功率因数计量 的检定、校验、管理和日常维护等方面。 四、基本原则 1.科学技术:建立现代化的计量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计量管理效率和 水平。 2.规范管理:采用标准化管理方法,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 3.保密保障:严格保护计量数据的保密性,不得泄露。 4.稳定可靠:保证计量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计量准确度和精度。 5.服务至上:以服务为中心,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供电服务。 五、主要内容 1.组织管理体系 供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供电计量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 级责任和职责,确保计量管理的协调和一致性。 2.设备管理 (1)计量设备采购 在采购计量设备时,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部门要求,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精度。

(2)计量设备校验 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定,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精度,并及时记录计量 数据。 (3)计量设备维护 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绩效考核 供电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质量,绩 效考核结果作为计量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4.信息化管理 (1)信息化平台建设 应建设信息化计量管理平台,实现计量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 (2)数据接口互通 应与供电企业的其他系统实现数据接口互通,确保计量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5.报表管理 供电企业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报表管理制度,确保计量数据的及时性和准 确性。 6.监督检查 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供电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加强对计量设备和工作人员的质量控制和监管。 六、总结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是推动供电计量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加强 制度的长效实施和适时修订,为实现供电企业的现代化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电力公司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商品买卖的一杆称.关系到电力客户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为加强计量管理,维护用电客户和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央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 第三条电能计量装置应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计量方案的确定、计量器具的选用、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抽检、故障处理、报废的过程管理. 第五条管理范因为供电辖区内配电计费表计、互感器;1Okv、35kv高压计费表计、互感器等计量装置. 第六条测试所代表公司行使计量管理、检鉴定职权. 第七条校表人员必须由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校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允许的正负误差标准,并对自己所校表计负责. 第九条更换公司关口计量装置,必须坚持“四到场”,即供电管理人员到场、营销工作人员到场、监审人员和测试人员到场,方能更换、拆卸计量装置. 第十条更换的原计最装置无论己损坏还是可以修复,测试人员都必须填写检验单,一式三份,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已报废的计量装置由财务部回收. 第十一条对用电客户包括公司内部职工用电〉的表计,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周检.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淘汰电能表不予检定. 第十二条铅封、铅封钳实行专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领用或借用.铅封公司关口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测试所双方铅封后生效,否则为无效表计.

第十三条凡被检测后的表计,必须贴有合格证.对校表的数据应认真填写、详细登记,以便备查检定人员及负责人双方签字. 第十四条凡未按国家规定检测表计或营私舞弊,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计量装置的配置第十五条计量装置分类1、I类电能计量装置: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50 万kWh 及以上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 及以上或发电站上网计量装置. 2、II类电能计量装置: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 5万kwh 及以上变压器容量在 500kvA 的计量装置. 3、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在 5 万 kWh 以下的配电变压器总表计量装置. 4、Ⅳ类电能计量装置 :单相供电的电力客户电能计费计量装置. 第十六条准确度等级1、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准确度不应低于下表所列数据: 2、用于公司对外贸易结算和内部考核的I、II、Ⅲ类高压计量装置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二次电压的0.5%;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管理办法 背景 电能计量表计是供电通信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国家的规定,电能计 量表计需要定期进行校验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职能部门要完全控制计量表计校验检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错误,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便有效地协调计量表计校验检查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管理办法,下列介绍的条款是 为了确保其有效性,以最小的生产和经济成本满足电能计量表计的准确和持久性。 规定 1. 校验检查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校验检查管理机构是由供电公司领导选派负责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的管理部门、技术院校、检验检测单位、工会代表以及客户代表等相关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其中,各成员在校验检查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操作规程,各方面职责分别为: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计量表计的管理规定,并对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技术院校:负责对计量表计校验检查技术的研究和探讨,提出技术问题建议; •检验检测单位:负责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工作; •工会代表:负责监督计量表计校验检查过程中的遵守规程工作; •客户代表:负责监督计量表计校验检查过程中的遵守规程工作。 2. 校验检查周期 供电公司应根据需要和予以实践前的计量表计准确性评估制定校验检查周期。 按照现行的国家规定,表计的校验检查周期应不少于5年,且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表计电量计量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3. 检查过程 供电公司应在校验检查计划中制定具体检查流程,并在检查执行过程中进行监 督和管理。校验检查过程的要求和操作规程如下: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阐明了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计量装置分类,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前后的管理,低压居民生活用电技术规范,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周期检定(轮换)和计量印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 1.2 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 2 引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3 电能计量方式 3.1 高供高计范围 3.1.1 35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者,应在35kV侧计量电能。 3.1.2 10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且合计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及以上且选用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在10kV 侧计量电能。 3.1.3 其他已具备在高压侧计量条件的客户。 3.2 高供低计范围 3.2.1 35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0kVA以下,可在10KV侧计量,对35/0.4kV的变压器,亦可在0.4kV侧计量电能。 3.2.2 10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630KVA以下,或虽然变压器在两台及以上,但变压器合计容量小于630KVA或非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可在0.4kV侧计量电能。 3.2.3 高供低计的客户,在计算有、无功电量及最大需量时,应折算到高压侧。 3.3 低供低计范围 凡在公用配电变压器或公用低压网路上供电的客户,均可在进户点附近装置电能计量设备。 4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

(整理)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0602)

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 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范围,确保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电力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下称 “DL/T448管理规程”)和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 电能计量管理要遵循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和分层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本办法的要求,设立计量管理及技术机构,切实加强电能计量管理,及时解决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直属单位的计量标准传递、计量检定及相关计量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运行管理,各直属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应在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3.职责分工 3.1 电力营销部是公司电能计量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主要

工作职责是: 3.1.1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和电力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程、规定。 3.1.2 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公司电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督促实施。 3.1.3 负责制定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计量检定机构设置规划,负责对各级电能计量标准及人员的归口管理,组织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3.1.4 负责关口计量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省网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对关口计量装置的设计进行审定,并组织关口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和现场校验。 3.1.5 组织公司各类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工作,对电能计量装置运行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3.1.6 负责公司电能计量自动化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的归口管理。包括省网及地网电能量计量遥测系统、大用户负荷管理系统、低压居民用户集中抄表系统等。 3.1.7 组织对电能计量重大故障、差错和窃电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3.1.8 负责对各直属单位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统计、分析和总结。 3.1.9 组织制定电能计量技术改进与新技术推广计划。

电能计量一般规定

电能计量一般规定 (1)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发电、供电用电的准确计量的要求以作为考核电力系统技术经济指标和实现贸易结算的计量依据。 (2)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和计量电能的多少分为五类: 1)I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0M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M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2)Ⅱ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0M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MVA 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3)Ⅲ类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MWh及以上或负荷容量为315kVA 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下发电机的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有功电量平衡、无功补偿装置的电能计量装置。 4) IV类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 5)V类计量装置。单相电力用户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3)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最低要求见标准。 (4)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感应式或电子式电能表。为方便电能表试验和检修,电能表的电流、电压回路可装设电流、电压专用试验接线盒。

(5)对执行峰谷电价或考核峰谷电量的计量点,应装设复费率电能表;对执行峰谷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的计量点,应装设相应的电能表;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计量点,应装设最大需量电能表。 (6)对于双向送、受电的回路,应分别计量送、受的有功电能和无功电流,感应式电能表应带有逆止机构。 (7)对有可能进相和滞相运行的回路,应分别计量进相、滞相的无功电能,感应式电能表应带有逆止机构。 (8)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的有功、无功电能表。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有功、无功电能表。 (9)为提高低负荷时的计量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对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低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对S级为20%),额定最大电流为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10)当发电厂和变电站装设有远动遥测、计算机监测(控)时,电能计量、计算机、远动遥测三者宜共用一套电能表。电能表应具有脉冲输出或数据输出,或者同时具有两种输出的功能。脉冲输出参数和数据通信口输出的物理特性及通信规约,应满足计算机和远动遥测的要求。 (11)当电能计量电能表不能满足关口电能计量系统的要求时,应单独装设关口电能表,并设置专用的电能关口计量装置屏。 (12)发电电能关口计量点和系统电能关口计量点当采用电子型电能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 概述 用电计量是对电能进行计量和计费的过程,是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电量、电费计算的基础。用电计量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进行用电计量活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电计量管理的要求 1.准确 用电计量对电量的计量及计费必须准确,不能存在偏差。以保障用户的利益和权益,同时也保障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 2.公正 用电计量必须公正,体现的是公平、公正原则。无差别对待不同的用户,不受人力、时间和空间的大小、不同区域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3.合法 用电计量必须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保证用电计量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度。 4.安全 用电计量必须安全,避免电器设备与用电计量仪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保护用户利益和工作人员安全。 5.科学 用电计量必须科学,依据现代计量理论和技术,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技术资料、电能计量器材等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1.计量设施管理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需要对用户进行计量设施的规划、设计、布点、监测,及时更新计量装置的技术标准,并对用户的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校准和维护。在用户住宅区、商业区等易受暴力破坏的区域,可加装各种安全设施,防盗、防拆等。

2.计量数据采集管理 供电企业要建立电能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对数据的采集、传输、计算、储存等多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数据的漏采、漏输、漏处理。 3.计量数据处理管理 供电企业要定期进行计量数据处理,对数据进行分析、核对、比对,确保计量数据合理、准确、完整。对于数据与事实不相符的情况需要逐一核对并进行处理,以消除数据误差。 4.计量费用计算管理 供电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用电计量套餐和计价规则,对用户产生的用电量及计量费用进行计算,并按时收取、对账等。要确保用户的用电费用准确、公正、透明。 5.事故管理 在用电计量过程中,如出现损坏、偷窃、误差等问题,供电企业要进行调查、复验和处理。要及时向用户进行事故通报及处理结果的反馈,同时,供电企业也应该加强对用电计量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保障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论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用户的权益,防止供电企业误收乱收、用户乱加装乱用等问题的出现。对于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为用户服务等角度来提高供电企业服务质量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从长期的角度,供电企业应该重视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保障用户利益,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计量管理的任务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计量管理的要求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规定

国网营销/4275-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有效防范窃电行为、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能计量准确可靠,依据国家计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能计量封印,是指具有唯一编码、自锁、防撬、防伪等功能,用来防止未授权的人员非法开启电能计量装置或确保电能计量装置不被无意开启,且具有法定效力的一次性使用的专用标识物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的电能计量封印以下简称封印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国网营销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封印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公司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三)负责组织开展封印技术型式审查、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条国网计量中心是公司封印管理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封印型式审查和技术认定; (二)负责公司系统封印全性能试验检测工作; (三)协助国网营销部开展公司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四)协助国网营销部开展公司封印管理及应用情况的统计分析; (五)负责本单位封印的采购、到货验收、发放、申领、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公司系统封印选型和使用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营销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辖区内封印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指导;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封印选型、购置计划审批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四)参与供应商评价标准制定和供应商现场评估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物资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封印供应商评价标准; (二)负责组织开展封印供应商现场考核; (三)负责组织辖区内封印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 (四)负责协调处理产品巡视监造及合同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负责监督供应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电能计量标准管理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电能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1总则 本办法规定了供电公司电能计量标准的管理内容及工作要求,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电能计量标准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营销部 组织制定公司系统电能计量标准的配置、更新、改造规划和计划;组织建立公司电能计量量值传递体系。 3.2电能计量中心 建立、使用、维护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制定并实施本中心电能计量标准、设备的配置、更新、改造计划;开展公司电能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 3.3计量检定班 组织制定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建标、复查、更换、封存、撤消及恢复等工作;负责提交电能计量标准申报材料,由省公司营销部电能计量中心统一报送主持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电能计量中心应按照电能量值传递体系,建立相应的电能计量标准,有效开展电能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 4.1.2公司电能计量标准量值应溯源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1.3电能计量中心应明确计量标准负责人,负责本中心电能计量标准的建标、复查以及电能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溯源和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4.1.4电能计量标准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要求,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才能开展检定工作。 4.1.5电能计量中心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相关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年度计量标准建标、复查计划及计量标准装置、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检测)和期间核查计划,以确保计量标准量值准确可靠。

4.2.1新建电能计量标准应具备以下条件: 4.2.1.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根据计量检定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配置,并经有效溯源取得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电能计量标准应当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并经重复性及稳定性考核合格。 4.2.1.2实验室应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监控设备,并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 4.2.1.3相应的检定项目至少配备两名持《计量检定员证》的检定人员。 4.2.1.4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4.2.2新建电能计量标准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要求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上报省公司营销部电能计量中心。 4.2.3电能计量标准建标考核由省公司营销部电能计量中心组织安排,电能计量中心配合主持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开展建标考核工作。 4.2.4新建电能计量标准经考核合格,并由主持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发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电能计量标准的使用 4.3.1使用中的电能计量标准应具有有效期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电能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应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4.3.2电能计量标准实验室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电能计量标准应配备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等,上述技术资料的存放位置应方便操作人员的取阅。 4.3.4电能计量标准发生异常、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或校准表明能正常工作后,方可重新使用。电能计量标准异常、故障及维修等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 4.3.5电能计量中心实验室内的电能计量标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电能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时,需经电能计量中心负责人许可并办理借用手续。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归还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完好后方可接收。 4.3.6现场用电能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在领出前和返回后应检查其完好性,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雨、防潮措施。 4.3.7电能计量中心每年应进行一次电能计量标准设备清点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设备台账完整且与实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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