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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

宁夏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
宁夏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

宁夏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

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医疗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工作。

二、专业标准及基本规格要求

(一) 学业标准

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临床医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及相关知识,具有从事临床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 基本规格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等良好品质及职业道德。

2.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 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具有毕业后接受继续教育及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一般为5年。学习年限最短为4年,最长为7年。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病理学、人体寄生虫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中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五、学位课程

医学基础课:病理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

专业基础课:内科学、外科学。

专业课:妇产科学、儿科学、诊断学。

学生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含2.0),方能授予学位。

六、授予学位

医学学士学位。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 基础医学基本技能实验;

(二) 临床基本技能见习;

(三) 临床毕业实习。

八、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300.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14.5学分,选修课课程35学分(含限选课23学分,任选课12学分),创新学分3学分,毕业实习48学分。(16学时1学分,1学时=40分钟)

九、教学要求

(一) 德育

思想政治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专题研讨、论文报告等。利用寒、暑假期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社会,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求达到政治合格、信仰坚定、报效祖国,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 智育

1. 外语:逐步强化,熟练掌握,提高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 计算机:重点加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训练,要求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和工作。

3. 专业:在专业教育中,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加强基础教学,加强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开拓较宽阔的自然科学知识,培养较广泛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兴趣,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并培养其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

(三) 体育

除了使学生掌握体育科学的基本知识、技能、方法外,要结合医学特点进行体育教学。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掌握至少一种医学健身方法。

通过军事训练掌握军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军事作风,树立军事观念,结合医学特点掌握战地救护等技能。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四) 美育

通过开设人文类选修课程以及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高尚情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 实践

1. 实习:周数52周。其中岗前培训1周、内科12周、神经内科3周、外科12周、妇产科6周、儿科6周,急诊3周、感染疾病科2周、门诊2周、社区2周、选科3周。

2. 劳动: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各种劳动,结合医学特点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服务,要求学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医护劳动,培养良好的劳动观念。

3. 设置创新学分,开设创新性实验,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4. 安排社区实践,开展群体医疗保健工作,掌握一定的社会医学、预防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全科医疗基本工作方法,并通过实践学会调查、研究和解决社区卫生问题的能力。

十、课程结构及设置说明

(一) 时间分配表(按周计)

(二)学分分配比例

(三)有关说明

1. 授课总学时数:3976学时,其中理论2765学时,占70% ;实践1211学时;占30%,理论课、实践课比为:1:0.44。

2. 限定性选修课(限选课)须修满23学分,不合格者须申请重修重考。

3.非限定性选修课(任选课)须修满12学分及以上,不合格者可重修或选修其它课程。

4.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每周1学分计算,48学分占16%。十一、宁夏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见附表1)十二、宁夏医科大学非限定性选修课一览表(见附表2)

十三、宁夏医科大学网络通识选修课一览表(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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