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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学联章程

广州市学联章程
广州市学联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学联、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联、学生会团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广州市学生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领导下的广州

市属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三)做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的健康成长服务。

(五)广泛地开展社会实践和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多种能力,引导学生为维护和促进广州的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

(六)增进各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等学生组织的联系,发展同各国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为振兴中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广州市青年联合会,为该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一切活动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广州市属各全日制的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会均可为本会会员。须办理入会登记注册手续。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广州市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市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在册的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一条广州市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市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市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市学联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市学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市学联委员会是市学生联合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委员会向学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市学联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的团体会员组成,每届委员会任期五年,市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四条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派出一名代表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五条市学联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团体;

(二)根据市学联主席团的提名,决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

(三)召集学联代表大会;

(四)在市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市学联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市学联的重大问题;

(五)审查批准主席团和秘书处的工作。

第五章市学联主席团

第十六条市学联主席团是市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主席团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当选主席和副主席的委员团体派出代表任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团体认为必要时,有权对自己所选派的代表进行更换。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八条主席团的职权:

(一)召集市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向市学联委员会提出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三)在市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市学联委员会的决议,检查、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第六章市学联秘书处

第十九条市学联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市学联主席团领导下的日常工作机构,由秘书长一人,由秘书长担任团体法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第二十条秘书处的职权:

(一)执行市学联主席团的决定和市学联委员会的决议;

(二)负责市学联的日常工作;

(三)管理市学联的财产和经费;

(四)对外代表市学联。

第七章本会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争取市财政拨款;

(二)团体会员缴纳会费;

(三)组织勤工助学收入;

(四)接受社会资助。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用途

(一)日常工作;

(二)学联的有关会议;

(三)组织学生的各种活动及培训;

(四)其他经费支出。

第二十三条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秘书处提出预算报告,由市学联主席团审议批准,每年经费的开支情况由秘书处向市学联委员会报告。市学联委员会须向市学联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八章校学生会、区、县级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高等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二十五条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任务是:

(一)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同学所喜闻乐见的,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和实践教育及勤工助学、公益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带领同学创“三好”,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学好功课,刻苦锻炼,增进身心健康。

(三)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带头遵纪守法,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

第二十六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大会一至二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七条校学生会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聘任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一般由共青团专职干部担任,他们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负责人需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区、县级市学联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区、县级市学联委员会及主席、秘书长的产生、组成办法及职权可参照市学联的相应规定。

第二十九条各区、县级市学联组织、学校学生会二级组织(系级学生会)的组织设置,由各区、县级市学联组织和学校学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主席团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团体提议并由市学联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州市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华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国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全国学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二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现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队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的校级管理组织。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联合会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是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层组织。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校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校园与社会和谐,为广大师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配合学校其他单位做好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校志愿者联合会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召集全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联席会议(由校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六)开展西部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 (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第七条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秉承精简、合理、高校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学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第九条志愿者联合会下设秘书处(辖办公室、文字部)、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活动部、网络信息部、项目调研部。 志愿者联合会主席作为校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全面主持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分管该组织各部处的管理,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各部人员组成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团委老师兼任),副秘书长三名、秘书若干;

社 会 团 体 相 关 表 格

社会团体相关表格 编号:1201表 筹备成立 社会团体申请表 申请筹备社团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申请筹备 社团名称 中文 住所 电话邮编 活动资金数额活动地域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会员 数量 个 人 单 位 社团宗旨 业务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电 话 筹备组织主要负责人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签字筹备发起人情况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签字 筹备发起单位情况 筹备发起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签名 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 面貌 拟任社团职务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受理意见 审核 批准 编号:1203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社团名称中文英文缩写 住所邮编电话活动地域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 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 理事数常务理事数 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社团 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 面貌 电话

常设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电话 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经 费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 权 单 位 用 房 面 积 租 (借) 期 限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登 受理意见承办人:负责人:

章程修正案和新章程

章程修正案和新章程 章程修正案【1】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

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章程修正案【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优秀大学生联合会章程

优秀大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 (二〇一四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回顾国家对青年人才培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革命接班人?、以及?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三好’学生?等,均表明?德?是做人之基、成事之本。当前,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我院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为我们提供了创新大学生德育教育的新机遇。我院院训?学以求精,行以求正?和学风?乐学、善思、勤奋、笃行?,为我们指明了开展大学生德育教育的新方向。因此,?品学兼优、以品为先?,应是当代优秀大学生的基本意涵。 第二条当代大学生德行的高尚,往往比学习成绩更为重要。它取决于综合素质与文明程度的高低,决定着未来的人生走向,对社会影响重大。大学生德行好,综合素质强,文明程度就高,未来事业成功的几率就高。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文明素质教育和培养,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第三条?优秀大学生联合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形成新时代大学生?高素质品牌效应?为目标,团结凝聚和带领推动一批?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文明素质优良、学习勤奋钻研、自我要求严格?的在校大学生,立足机电、面向社会、放眼未来,学习正能量、实践正能量、传递正能量,做大学校园学风建设的推动者和社会文明建设的领跑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文明新风尚的传播者。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优秀大学生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策划大学生文明建设的整体架构,为大学生文明素质培养提供顶层设计和理论支撑; 二、为大学生提供国家、自治区、学院和系级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知识,指导大学生自主学习并与现实融会贯通,达到?知、言、行?合一,为大学生实现文明发展助跑。 三、通过组织讲座、讨论会、论坛等形式,借助网络平台,对社会、校园、家庭、大学生活中的负能量热点话题,予以澄清和辨析;教育大学生以轻松、乐观、健康的心态,善待社会、校园、家庭和人生;让优秀大学生自觉抵制负能量影响,实现优中更优。 四、自主评选?年度大学生优秀会员?,并表彰;积极配合系里,与辅导员、各班级共同为培养?年度最美大学生?或?年度十佳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是中共宁夏区委领导下的宁夏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大中学校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1、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2、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参与民主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做党、政府和学校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

3、引导和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5、根据广大同学的特点开展学习、科研、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多种能力,加强基础文明建设,优化成才氛围; 6、开展校际交流,加强在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各地区同学的联系,参加国际间学生和学生组织的交往,增进与各国青年学生的友谊。 第四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并为它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全区各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区委的领导和团区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自治区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自治区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联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和批准省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与任务;修

最新章程修正案范本

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 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中山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货币;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实物; 修正为: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社裕华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 月XX日; XX,出资方式:实物,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时间XXX年XX 月XX日;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章程修正案范本二

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刘曙村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湖路418号柒街区居住小区18栋5层3单元502室。 2、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的研制与销售;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咨询; 修正为: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 2、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的研制与销售;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网络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凭;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说明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制度汇总

目录 一、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1) 二、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 三、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结构图 (8) 四、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 (9) 五、青海大学社团管理条例 (10) 五、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组织程序制度 (12) 六、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制度 (14) 七、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14) 八、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制度 (17) 九、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制度 (19) 十、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室使用制度 (20) 十一、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22) 十二、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综合办公室值班制度 (22) 附录: 给学生干部们说的话 ——郭永发(2011.5.28,北京) (24)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社联”)是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以“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的学生社团联合体。它以“加强学生社团自身建设,利用自身优势扩大对学生社团的影响力,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参与性强的特点,扩大学生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全校各级各类学生社团为基本任务。 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青海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委员会”四个组织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公益事业部、理论学习事业部、文艺事业部、体育事业部、科技实践事业部等日常工作机构。学社联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社团既在学社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青海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建立一流的学生组织为目标,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己任,以其他学生组织为依托,加强管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同学兴趣爱好,打造高校文化品牌。努力做好学校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关系,使社团真正成为学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舞台。 在“我们的社联,我们的精彩”的主题下,我们相信一批又一批的社团人会用青春和热情,在不断努力耕耘下,必将描绘出一幅幅校园文化生活的动人画卷,再次在思想教育、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领域开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全国学联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全国学联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修订 2010.8.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国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会。它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社联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社联会以“监督、管理、服务、引导”为准则,管理和指导全校在册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所有南京大学在册学生社团均为社联会会员单位。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有参加社联会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对社联会及其他各社团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三)会员对社联会的工作有参加讨论的权利。 (四)会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会员在社联会章程内有自主举行活动、管理本社团内部事务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社联会章程及决议、配合社联会工作的义务。 (二)会员有遵守《南京大学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执行社团日常管理的义务。 (三)会员有确保其开展活动内容健康向上,确保活动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四)会员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展开竞赛。任何会员都有维护社联会及各学生社团集体荣誉的义务。 第三章社联会职责 第七条社联会负责审核批准学生社团成立、注销,办理学生社团年审、注册手续。 第八条社联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在册学生社团,引导各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健康丰富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有序发展。

修改章程核准表

修改章程核准表 单位名称广西XX研究院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广西XX研究院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时间2015年X月X 日 应到人数8人实到人数8人 同意人数8人反对人数0人弃权人数0人 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院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自主办会水平,经研究院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将原章程中涉及办公地址、理事组成及负责人的条款做出修改,具体如下: 将章程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址XXXXX”修改为“本单位的住所地址XXXXX” 将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XXXX人。”修改为“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XXXX人”。 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承办人: (公章) 年月日初审意见审定意见 承办人: 业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章程附后)

附件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1】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公司章程修正案【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非直接登记类)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 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 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 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 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 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地方性;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非营利 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团体设立的目的是:×××。(其中必须载明: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 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全称)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成都市××区(市、县)××街道号×幢×楼×房间号,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

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学生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科技创新、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在籍、专科生、研究生及成教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团体,是我校学生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所有学生社团接受校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校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校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对社团进行管理。 第二章 社团的发起、成立、注册、招新 第五条社团的发起成立必须符合本条例的规定,报经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审批,并报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登记成立。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且发起人员需有一定的相关特长、经历和经验。 (二)成立的社团必须挂靠某院系分团委并由其分团委书记分管; (三)社团必须聘请若干名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担任指导教师; (四)设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五)筹备组应完成起草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的内容应包括: 1、社团的名称、宗旨和主要任务; 2、社团活动范围;

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权力及议事规则; 5、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6、会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7、财务制度的管理方法; 8、章程修改的程序; 9、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有明确的活动范围且不与法律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六)社团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社团设立申请书应对社团成立做出可行性分析。 第七条社团的成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筹备组向联合会理事会递交以下申请材料(以下申请材料上交理事会之前必须先由其挂靠分团委书记签署审批同意): 1、社团筹备申请书一份,可行性报告一份; 2、社团章程草案一份; 3、筹备组成员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一份;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财务制度一份; 6、社团活动经费来源说明一份。 (二)递交申请材料两份,接受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对有关情况的审核和对发起人的面试答辩。 (三)由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将审核结果提交社团理事会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筹备组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登记表》,报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成立。《学生社团登记表》一式四份,分送党委宣传部、校团委、保卫处、社团联合会备案。 (四)经批准成立的社团应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校宣布成立,并立即着手招收新会员等工作。 (五)招新工作结束后,应在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学生社团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西南民族大学学生联合会简称西南民族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西南民族大学学生会是在西南民族大学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新世纪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目标,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各族同学,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西南民族大学学联合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及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团结和引导各族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同学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造就综合素质高、能力强、一专多能的优秀人才。 (三)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

合学校中心工作,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引导广大同学,宏扬爱国爱校的光荣传统,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各族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六)积极配合校党政工作,在实现我校内涵式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现代化的一流民族大学而努力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校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籍贯、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有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本会的声誉。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社团联合会章程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016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是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团委领导下,各社团资源联合组成的进行议事、工作协调、学习交流及实现学生社团共同目标的 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以管理社团、服务社团为职能,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引导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开拓学校 视野,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拓展广大同学综合技能,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创新精神,适 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五条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做好党团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六条加强校内的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内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培养锻炼广大同学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结合当代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健康有 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等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营造 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团结活泼的校风和学风。 第七条做到以下几个目标: (一)构建一套高效、灵活的动态管理体系。 (二)创建一批高层次、高品位的精品社团活动。 (三)培养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优秀社团。 (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社团骨干。 第八条加强同兄弟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组织之间的友谊,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的组织系统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6个职能部门,以及下属社团构成,实行逐级领导、主席负责制,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发挥中间调节和指导作用。 第十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能部门设置: 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以下机构:秘书处、组织部、协会助理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等六个职能部门。社团联合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长 负责制。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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