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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策性建议

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策性建议
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策性建议

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策性建议

摘要:耕地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是一个人均耕地

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保护利用好有限的耕地对我国的意义重大。目前我国耕地

保护工作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压力。人均耕地量少,耕地的质量偏差,耕地的污染

严重,城市发展建设对耕地保护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针对耕地管理的问题还要提

出政策性建议,强调建立完善的耕地管理的监督机制,做到对耕地的统一管理,

逐步的修改和完善耕地管理的办法,从而达到全面保护耕地的目标。

关键词:耕地资源;主要问题;保护措施

我国的耕地数量十分有限,耕地的质量有待于提高,我国耕地与人口的矛盾

也处在较为紧张的状态。目前我国已经成为粮食进口的大国,随着国民经济的深

化转型,还要在耕地管理方式方法上进行转型,强调建立全面、系统、可持续的

耕地管理机制,高度的重视耕地资源的储备,认识到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优化耕地保护的空间,提高耕地保护的质量。

一、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

1.人均耕地数量少

我国土地总面积较大,但是耕地面积较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我国经济发

展历史上存在着以土地换经济的情况,耕地的生态环境相对较大,耕地面临着较

为严重的形势。一方面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面积数量不足。另一

方面我国耕地分布不足,耕地的分布不规律,普遍的存在西多东少的现象。东部

人口较多,西部人口较少,耕地资源不协调增加了粮食供给不均衡的压力。由于

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地区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往往需求更多的土地,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保护耕地,耕地保护工作的任务仍然较为紧张。

2.耕地质量待提高

目前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水平有待提高,耕地数量较少,占用耕地的现象或

违法使用耕地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国家长期以来施行的“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

政策并未能得到充分的落实。耕地补偿数量与质量效果令人担忧。我国后备土地

资源的潜力不足,耕地资源的储备不足,有限的耕地资源量平原占比重较低,盆

地等复杂地形的耕地数量较大,现有耕地土壤中的有机质含有量较少,不少耕地

属于贫瘠的耕地,不能进行播种,无法满足生产优势粮食需要。我国现有耕地使

用机械化播种的难度大,耕地的生产效率较低。而且,我国的水资源的质量相对

较低,水资源的总量较少,水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少耕地缺乏灌溉用水,这使得

土壤中的养分流失严重。我国有较多的土地资源,但是能被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因此耕地的未来发展态势并不乐观。

3.耕地污染退化严重

我国耕地存在污染退化的情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业

化发展的速度较快,在工业发展建设中常常会向土壤中扩散大量的有害物质,在

工业逐渐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未经处理的工业废物会直接的排放到空气当中,这对

耕地资源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耕地受到的污染情况较为严重,一方面来

自于工业生产造成的废气、废水、废渣方面的污染。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生产的过

程中长期过量的使用化肥农药,这造成了土壤化学成分超标问题,使土质受到了

一定的影响,成为了破坏耕地质量的又一主要原因,污染造成了耕地退化的局面。耕地污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加强耕地治理的关键在于优化耕地的生态环境。

二、耕地保护的主要措施

3.国土局考试 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管理模块

国土局考试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管理模块 一、判断题 1.符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标准的三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的,考核认定为合格。(×) 2.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由国务院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省(区、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3.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4.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基础数据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和基础数据相一致。(√)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将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 6.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 7.基本农田可用于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8.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是按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方法,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与被占用耕地等级挂钩并进行折算,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 9.特殊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可不必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10.土地复垦的义务人是用地单位和个人,验收者是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11.乡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根底的土壤改良。(×) 12.国家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建设,乡镇企业、农村居民建房,占用耕地的都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但由国务院批准免除的除外。(×) 13.目前,我国农用地整理包括两种形式:综合整理、专项整理。(√) 14.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5.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16.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破坏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由国家征用。(×) 17.《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划定基本农田的数量要求,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相当于本行政区域耕地的70%以上。(×)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研究

浅析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土地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主要空间场所,是人类最宝贵的资源。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人类需求的增加,土地资源紧缺的状况也日益严重。面对这种局面,对当前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对农田保护,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土地资源保护资源问题保护对策生态保护 1 我国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 1.1 大规模违规圈地,导致耕地资源数量迅速减少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客观上需要为工业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保障;而主观上则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城市过度扩张、盲目设立开发区、乱批滥占耕地,在财政压力和政绩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好大喜功,搞“形象工程”,乱占滥用土地,把土地资源作为地方上“原始积累”和政府消费的财源,通过土地“农转非”这种土地使用形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土地收益,大量获取土地资本增值收益,用于其原始积累,造成我国目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尤其是耕地保护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1.2 土地资源质量退化及生态破坏 (1)土地沙漠化。 我国现有沙漠及沙化土地面积达168.9万平方公里,比建国初扩大了34.4%,占全部国土面积的17.6%。据报道:我国土地沙化的扩展速度,20世纪50-60年代为1560平方公里/年,70-80年代为2100平方公里/年,90年代为2400平方公里/年。目前,这一速度己经上升到2460 平方公里/ 年。 (2)水土流失是土地退化、地力减退的重要原因。滥砍滥伐、过度垦殖,是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人为原因。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6. 8%,建国以来修建的8.4万座水库中的总库容已淤积了40%,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 (3)土地污染。 2 积极推进政策调整,切实做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工作 2.1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 2.1.1调整产业政策,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等。经济较发达的特大城市的产业一般都处在“二、三、一”的阶段,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使产业结构调整为“三、二、一”的结构,这是因为,就土地利用集约度和效益而言,一般是第三产业的利用集约度大于第二产业,而第二产业又大于第一产业。 产业技术政策与产业布局政策的调整应是由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向资源集约型的产业转化,促进技术结构的升级和布局的集中。在农业内部进行调整时,也应该向土地集约利用性的农业耕作方式和种植方式转化,鼓励发展各种土地节约型技术和项目。 2.1.2 正确引导城市化进程,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时刻受到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约束,所以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对土地资源进行再分配,应着眼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其基本核心是如何处理“吃饭”和“建设”的关系,规划方法应以“供”定“需”, 并考虑当地的实际需求。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处于主导地位。 (2)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土地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目录释义为什么要保护耕地具体措施数量保护质量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释义为什么要保护耕地具体措施数量保护质量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目前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近年来,中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08亿公顷,到2000年底,保护率达到84%左右,基本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基本得到控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省份达到29个,比1998年增加12个。1995-2000年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全国累计补充耕地200万公顷。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辑本段为什么要保护耕地 (一)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粮食问题备受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9622万吨,比上年减产240万吨,减2.4%。1999年—2001年,我国粮食连续3年减产,2002年仍是产不足需。但与此同时,粮食需求持续增长。所以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基本农田可定义为: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应当看到,目前我国耕地严重不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占全国人口的70%,然而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近年来我国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无论是从经济建设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解决我国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问题,必须主要立足于国内,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从来没有动摇过。为了切实贯彻这一方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须把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首要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到201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95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减少要求控制在9661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应控制在19.2亿亩。根据预测,我国人口即将达到13亿,到2010年,人口将达到14亿。届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积保持不减,人均耕地还将减少。我国在法律法规上对耕地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我国耕地本不富余,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要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用途一旦划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作他用。二

对我国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的政策性建议

中国建设报/2010年/7月/27日/第006版 市长论坛 对我国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的政策性建议 中共安徽省桐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红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各地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目前,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已由1978年前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逐步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发行债券及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拓展。据统计,2007年当年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筹集资金达到5914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的比例占33.9%、国内贷款的比例占29.8%、利用外资的比例占1.2%、企业自筹的比例占27.7%。 在形成多渠道的城市建设投资来源之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筹集总量仍显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占GDP的比重虽在上升,但到2008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GDP的比重仅为2.41%,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为4.20%,仍然低于推荐水平。二是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明显。2003~2005年,东部地区人均城建维护资金分别为1620元、2127元和1871元;中部地区分别为813元、803元和914元;西部地区分别为467元、1411元和1590元。由于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建设投资规模大于全国其他地区,在人均城建维护资金方面也高于中西部地区。 资金来源比较集中。以安徽省为例,目前安徽省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国内贷款、债券、外资、自筹资金等。从安徽城建的资金来源中发现,依靠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国内贷款的比例有所提高,自筹资金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利用外资能力较弱且比重相对较低,只有个别年份通过发行债券等手段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且所占比重较小。而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债券等方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必须树立科学的城市经营理念,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要在坚持政府投入的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投入的积极性,实现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变政府包建为多方共建,变政府独资为多方筹资。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城市建设合理规模 为保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度规模,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推荐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重为3%~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0%~15%。有关数据显示,日本从1956年到1985年经济高速增长的30年间,基础设施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平均为40%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重平均为8%左右。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占GDP和财政收入的比重远低于这一标准。政府财政投入作为城市建设资金稳定和基本渠道,应继续发挥作用。树立机遇意识,争取国家投资。要把握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重大机遇,精心设计有关城市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政策投资。深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并逐步完善城市项目经营权、公用事业单位(企业)股权、公用事业无形资产有偿转让制度,盘活、利用好城市存量资产,转让收入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高度重视土地储备,通过城市规划,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和资源——资本—

农村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农村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数量,耕地质量,使用情况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耕地的绝对数量是很大的,约占世界耕地总数的10%,但是我国更有世界22%的人口,巨大的人口数量意味着巨大的粮食需求,因此,耕地的保护,粮食产量的提高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问题。 导论:进入21 世纪后,我国经济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的迅速扩张、产业结构的剧烈调整以及政府的决策行为等因素的影响,土地利用结构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却造成了耕地资源的大量损失,引起了食物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恶化,使有限的耕地资源所受的压力日益剧增,从而导致人地矛盾的日益尖锐化,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的“末端治理” 和以资源与环境为代价的高速经济发展已经不适应未来的发展,必须探索新的发展战略。因此,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人地系统和谐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新时期,如何持续保证有限耕地资源的数量、地力以及环境保护与管理,使其得到永续利用无疑更倍受关注。 作为21世纪的新型大学生,我们不应该仅仅从书本、网络中获取知识,更应该投身社会实践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成为实事求是的创新型人才。我利用暑假这段空闲时间,在家乡重庆市武隆县的农村进行实地调查,收益颇丰。总结此次调研活动,我结合文献综述将成果、经验教训调查写成报告。 一、耕地现状分析 我国耕地的绝对数量很大,约占世界耕地总数的10%,但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巨大的人口数目使得人均占有耕地数很少,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且由于农民大量进城务工,耕地抛荒严重,再加上耕地滥占严重,这些种种造成耕地资源形势严峻,耕地保护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 从1996年12月31日的19.51亿亩,到2001年的19.14亿亩,再到2007年的18.26亿亩,耕地一年年地减少,已经迫近18亿亩红线,也迫近我们的心理防线。土地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土地违纪违法居高难下,2007年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违规违法案件3.1万件,涉及土地330万亩,全年违法案件查处9.24万件。与此同时,粮食危机席卷全球,国际粮价不断上涨。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问题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问题研究 The Study of Existing problems of Protection Poliey of China Arable land 姓名: ********* 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完成时间: 2012年4月25日

摘要 (1)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保护政策土地政策 (1) 第1章绪论 (1) 1.1研究目的及意义 (1) 1.1.1研究目的 (1) 1.1.2研究的意义 (1) 1.2研究方法与思路 (2) 1.2.1研究方法 (2) 1.2.2研究思路 (2) 第2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及其执行效果 (2) 2.1耕地保护政策的发展演变及其构成 (2) 2.2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效果 (3) 第3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 3. 1耕地保护政策体系不健全 (3) 3.2耕地保护的政策环境不利 (4) 3.3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4) 第4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完善与执行 (5) 4.1国外部分国家耕地保护的经验 (5) 4.1.1美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1.2英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1.3韩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2增强耕地保护政策系统性和相关政策的协调性 (6) 4.3建立清晰的耕地保护的产权机制 (6) 4. 4完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生态补偿政策 (6) 4. 5建立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 (7) 4.6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7) 4.7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环境建设 (7) 4.8普及耕地保护的理念,提高农民参与耕地保护的力度 (7) 4.9完善激励体制,鼓励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7) 4.10强化政府的依法执行 (8) 4.11完善政府的耕地保护公共责任机制 (8) 第5章结束语 (8) 参考文献 (9)

政策性农保问题及建议分析

政策性农保问题及建议分析 本文作者:张祖荣单位: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一、引言 农业保险是有效分散农业风险的市场机制,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受到许多国家或地区的高度重视。目前,世界上约有104个国家或地区开办了农业保险业务,其中有18个国家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工作①。但是,国内外研究表明,农业保险由于其风险标的的特殊性,市场化经营难以成功。Wright和Hewitt(1994年)对美国等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表明,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历史上农业保险的一切险种(AllRisk)和多重农作物保险(MPCI)的商业化经营都以失败告终,即农业保险出现市场失灵。Sherrick(2004年)等人认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保险的高损失率与高费用率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保险费率,而农户收入大都偏低。二是除农业保险外,农户可以利用多种风险分散方式,如采用多样化种植和养殖、增加非农收入比重、政府灾害救济等。三是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商业性保险公司不具有提供公共物品的特质。Smith和Goodwin(1996年)、Shaik和Atwood(2002年)、Glauber 和Collins(2002年)等人认为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也是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庹国柱、李军等人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基于以上原因,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多采用政策性经营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根本特征是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经济上和法律上的支持,主要表现为政府财

政补贴和立法推动。因此,与商业保险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行为主体。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续7年将相关内容写进了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并制定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经营原则。2006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中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对吉林、四川、新疆、江苏、湖南、内蒙古等6省区的主要农作物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进行保费补贴。2008~2010年,中央财政的保费补贴逐年增加到37.3亿元、59.7亿元和67.77亿元,保费补贴区域由2007年的6省区扩展到全国的所有省区市,补贴险种也由主要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扩展到农房、农机等领域。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了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费收入由2004年的3.96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33.9亿元,年均增长102.2%,保险赔款由2004年的2.8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95.2亿元,年均增长101.5%。农业保险呈现出业务快速发展、保障更加全面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不断深入,范围不断扩大,面临的问题也日

如何处理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关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120121.html, 如何处理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关系 作者:商振涛 来源:《装饰装修天地》2018年第06期 摘要:耕地保护是解决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 重要前提,更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举措。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必须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关系,基于此,本文阐述了耕地保护的原则及其意义以及处理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关系的必要性,对合理处理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关系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耕地保护;原则;意义;建设用地;关系;处理;必要性;措施 1 耕地保护的原则及其意义 耕地保护就是利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措施和手段,保护耕地的质量和数量。(1)耕地保护的原则。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原则是国家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来执行。我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数量和面积。耕地一旦被征用,都要给被征收者相应的补偿。表面看只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一种方式,但实质上也是保护耕地的一种手段。(2)耕地保护的意义。第一、耕地保护是国家实行长期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措施。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通过立法强化土地管理,保证对土地的永续利用,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发展方向。第二、充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能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保持一定数量的耕地,能确保粮食安全。耕地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一旦耕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就将严重影响到国家的发展以及子孙后代的生活。 2 处理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关系的必要性 耕地保护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是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安全底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小城镇范围不断扩大,居民点不断增加,对建设土地的需求,除了向高空发展外,就只有向农村索取集体土地,占用耕地逐年上升。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人增地减的趋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逆转,这使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人地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保证城市建设用地,又能切实保护耕地。 3 合理处理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关系的措施 3.1 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规划体系 加强土地制度改革,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挖潜和集约利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

最新耕地保护讲稿

耕地保护讲稿 一、耕地保护情况 1、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之一。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

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2007年我们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了省联合考核组的肯定,但是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 (5)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县耕地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

县耕地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 校内外调剂都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网上调剂系统进行,学院会及时公布缺额信息,请关注调剂平台发布的信息,并及时进行操作。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占用耕地日益增多,耕地数量逐渐减少,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如何加强全县耕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远安县土地与耕地利用现状 1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远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分析得出,截止20XX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旱地公顷),占总面积%.园地公顷(果园公顷,茶园公顷,其他园地公顷),占总面积%.林地公顷(有林地公顷,灌木林公顷,其他林地公顷),占总面积%.草地公顷(天然牧草地公顷,其他草地公顷),占总面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公顷(建制镇公顷,村庄公顷,采矿用地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公顷),占总面积%.交通运输用地公顷(公路用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占总面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河流水面公顷,水库水面公顷,坑塘水面公顷,内陆滩涂公顷,沟渠公顷,水工建筑用地公顷),

占总面积%.其他土地公顷(设施农用地公顷,田坎公顷,裸地公顷),占总面积%. 2、耕地利用现状。根据远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分析得出,截止20XX年底,远安县耕地总量达公顷,占二次调查面积的%.其中,水田公顷,占耕地总量的61%;水浇地公顷,占耕地总量的%;旱地公顷,占耕地总量的%. 总之,要认清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加大信访问题的督查办理的力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办信办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信访问题,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西部面积辽阔,生态多样,千差万别,各具特色。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是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 3、耕地保护现状。全县现有耕地面积公顷,20XX年重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4246块,基本农田保护块区总面积公顷,比原保护面积15328公顷多公顷。 二、耕地保护存在问题 (一)撂荒现象严重。通过高清图发现,许多土地片块面积小、分散,部分片块交通也不便,大型机械耕作困难。加上农产品价格不乐观,农业靠天收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种

耕地保护制度

呼和木独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

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六、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 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一、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 1、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不仅要注意宣传对象,还要注意宣传内容。让干部群众都知道: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耕地是母亲,没有了耕地,就没有了衣食父母。还应该大力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反面典型案件的报道力度,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树起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 2、要将耕地不断减少与人口不断增长结合起来宣传,哪一天真的人均耕地达到了世界粮农组织规定的0.8亩警戒线以下,不足以养活中国十几亿的人口,那么中国、中国的社会、中国的人民将会怎样? 3、要广泛开展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开通各种信访渠道,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将耕地保护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这样必然能取得一定的保护效果。 二、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耕地保护方面空白,增强法律对耕地保护的严肃性。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的实施必将对耕地保护起到很大的作用。1、要增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建议今后从国家到地方及各级部门不要再出台与法律相违背的政策文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2、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

围,可参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来确定公共事业用地范围,从而限制那些美其名曰为了“公益利益”而用得过滥的“征地权”。3、美国土地管理实行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如俄勒冈州在制定城市规划时,确定“城市增长边界”,在边界内的土地才能在某一特定时期转变为城市用地,之外的土地是一直都不能作为城市用地。我国要继续从用途管制的角度出发,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建议尽快制订并出台规划法,将耕地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4、要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的耕地保护责任。当前,各级地方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但没有几人被追究过责任。村组干部、群众对当地的违法用地行为是最先知道,他们是土地执法监察强有力的“后备资源”,目前这部分的力量在保护耕地中的监察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应该在今后修改《土地法》时加入村组干部群众对保护耕地的责任,以弥补土地执法人员人手少,违法用地行为不能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和查处的不足。对村组干部,凡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耕地受到侵害的必须承担责任。对群众,谁耕种的地被非法占用、非法取土而其未制止、举报的,也要承担适当的耕地保护责任。5、建议应尽快出台关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新增耕地方面、基本农田建设中保证质量方面的一整套管理的法律法规,成立专门的新增耕地(含基本农田质量等级认定)验收机构,落实验收责任,从而保证新增耕地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均达到标准。 三、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地方政府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试题及答案

2014年度裕安区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耕地保护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土 地的基本国策。 2、一书四方案包括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 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二、单选题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要(D)返还项目区农村。 A、不少于一半 B、不少于75% C、不少于80% D、 全部 2、耕地超过(C)公顷、其他土地超过()公顷的土地征 收或农用地转用需报国务院审批。 A、30、70 B、30、75 C、35、70 D、35、75 3、国家实行土地(A)管制制度。 A 、用途 B.质量 C.价格 D.开发 三、多选题 1、征地补偿准备金包括(ABCD)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 C.青苗补偿费 D.房

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任务是(ABCD) A、提高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 B、优化土地开发整理利用结构 C、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D、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四、简答题 1、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答: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后,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所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如果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土地不符合要求的,则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什么是土地整治? 答: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五、问答题 1、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 (1)确保耕地总量18亿亩的目标; (2)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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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作者:潘明才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北京,100035 刊名: 资源·产业 英文刊名:RESOURCES & INDUSTRIES 年,卷(期):2001,3(6) 被引用次数:3次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郭晓丽基于新《土地管理法》的耕地保护制度浅析[期刊论文]-魅力中国2010(29) 2.李宏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研究[期刊论文]-特区经济2004(11) 3.杨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议[期刊论文]-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 4.李明艳.赵珂耕地保护制度供求机制探讨[期刊论文]-农村经济2005(9) 5.三十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过程[期刊论文]-江苏农村经济2008(11) 6.李伟毅.赵佳构建粮食安全政策保障体系[期刊论文]-农村经营管理2010(12) 7.徐柏园城乡统筹建设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情况和政策建议[会议论文]-2004 8.李扬.LI Yang试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期刊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6) 9.朱秀燕.郑伟.韩延京全球性粮荒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期刊论文]-现代农业科技2008(18) 10.姜丽明从四个方面建立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期刊论文]-农村工作通讯2007(11) 引证文献(3条) 1.张宇.刘涛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研究综述[期刊论文]-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4) 2.万丽平我国耕地资源消费及其保护的体制与政策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5 3.章波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绩效评价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120121.html,/Periodical_zycy200106002.aspx

加强耕地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加强耕地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对都安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问题的思考 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紧缺的共同问题。如何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项紧迫课题。本文拟对都安县的农村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并对如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进行探讨。 一、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资源现状 都安县位于广西中部偏西,县境南北长87公里,东西最大横距68公里,土地总面积4091.9平方公里,有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地等七大类。全县共有耕地面积526935亩,其中水田面积104775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9.88%,主要分布在澄江、安阳、地苏、高岭等乡镇的江河两岸平原地区及低丘、台地开阔地带;旱地面积421160亩,占耕地面积的80.12%,主要分布在其他乡镇的山坡、丘岗地带。园地面积31667.2亩,占县域总面积的0.52%;林地面积1347251.9亩,占县域总面积的21.95%,主要分布在板岭、下坳、百旺等乡镇,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93309.7亩,占县域总面积的1.53%。交通用地30621.2亩,占县域总面积的0.5%。未

利用土地3914227.9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8%,其中裸岩石砾地面积就有3102010.8亩,占未利地面积的79.25%。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建国以来的多数年份,本县耕地面积都在减少,以致十分有限的耕地资源不断缩小,但人口数量却以较快速度增长,人均耕地占有量大幅降低。进入80年代后,由于经济建设的加快和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减少幅度一直居高不下,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 2、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全县未利用土地虽然占到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8%,但适宜开荒的荒草地仅有313997.9亩,仅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8.1%,而其他类面积就占到本类地面积的91.9%。可见土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 3、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本县地处西南出海大通道要道,交通便利,又处亚热带地区,适宜种植多种水果和粮量作物。但长期以来这一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仍然呈现单一结构,封闭式发展,以致效益增长缓慢。近年来,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发展有特色的农林果特产,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总体上还未形成高效益的用地结构,其地域优势的利用潜力还未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仍需进一步完善。 4、土地利用比较粗放。本县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的中低产面积均占相当大的比例,特产是中低产田和中低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方忠敬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统计上报数据欠实的问题。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对策措施建议:(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和市民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理论创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三)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有效保护空间;(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力度,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六)坚持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的平衡,保护耕地生态条件;(七)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八)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统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工业化水平的快速递增和城市化规模的急剧扩张意味着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耕地总面积已从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8年的1 8.2574亿亩,减少幅度达4.77%,人均耕地面积更是从1996年的1.59亩下降到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另一方面,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在现阶段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因此,如何处理好“建设”和“吃饭”的问题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现阶段显的尤为重要。本文在简逑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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