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主管及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公开竞聘。
第七条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综合管理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等途径进行。
第八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九条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职位的选拔,原则上应实行公开竞聘。
第十条以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的人选,应经过3个月的考察期进行综合考评后,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予以聘任或任命。
第十一条公开竞聘程序和方法
1.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竞聘信息后,符合竞聘条件的员工均可向综合管理部申领《竞聘报名表》报名,并按竞聘要求准备竞聘材料;
2.综合管理部负责依据岗位任职条件及对员工情况的了解,对所有报名者进行竞聘条件综合评分,总分值为20分;(得分将计入竞聘者最后总得分)
竞聘条件综合评分的要素、权重分配及评分标准如下:
⑴原相关岗位的任职年限(总分8分):
⑵学历(总分5分):
⑶在公司服务年限(总分4分):
⑷职称(总分3分):
3.竞聘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⑴根据竞聘岗位的专业性质和任职条件,由综合管理部拟订名单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组成竞聘考评小组。基本
成员应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竞聘岗位的直接领导、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等;
⑵综合管理部负责拟订竞聘具体计划安排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以确定时间、地点、考评小组组成、员工评委范围、各类评委评分的权重分配、最低录取分数线、现场答辩题目及计票、监票人员等;
⑶岗位竞聘原则上均采取现场公开竞聘大会的形式,由考评小组、公司领导及员工评委依据不同的权重进行现场评分,现场评分总权重为80%;
⑷原则上每次公开竞聘均设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所有竞聘人员的最终得分(即竞聘条件综合评分与现场评分之和)均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录用分数线,则应考虑重新竞聘或采取其他方式选拔;竞聘人员最终得分达到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应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竞聘优胜者并在竞聘现场公布和确定。
⑸竞聘大会基本程序
①竞聘大会主持人介绍评分原则、竞聘大会议程及各竞
聘人员基本情况等事项;
②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现场随机抽签,并依照顺序依次发表演讲。演讲内容根据竞聘要求确定,一般包括管理纲要、计划与目标、保障措施及承诺等;
③竞聘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一般包括考评小组成员针对演讲内容的随机提问和组合测试题目;
④各类评委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⑤计票、监票人员进行得分统计;
⑥主持人宣布竞聘成绩,确定优胜者。
第十二条竞聘结束后,由公司发文明确由优胜者承担竞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并进行3个月的考察,考察期内优胜者履行新职位的岗位职责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考察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并填写《干部考察期综合考评表》,逐级作出考评意见。胜任新职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聘任。其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延长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批后可获得职级晋升:
1.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大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
第十六条员工职级晋升的审批程序为:
1.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晋升审批表》,提交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推荐意见应包括考核情况、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业绩评价、工作态度和表现评价及潜质等5个基本方面;
2.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单位(部门)的推荐意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其中,晋升为集团公司财务负责
人、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级,以及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复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晋升为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不含财务负责人)及以下职级、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至总经理助理职级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晋升为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职级的,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3.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薪资、职级晋升,由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提交推荐意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后,酌情办理晋升审批手续。
4.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