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答记者问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以下简称《指引》),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业务提出指导性要求,以规范和引导电子支付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什么是电子支付?为什么要对电子支付业务进行引导和规范?

答:本《指引》所称的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发展非常迅速,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不断出现,电子支付交易量不断提高,逐步成为我国零售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迫切要求就电子支付活动的业务规则、操作规范、交易认证方式、风险控制、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从而防范支付风险,维护电子支付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指引》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电子支付活动,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明确电子支付活动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防范支付风险;有利于推动支付工具创新,提升支付服务质量;有利于防范和打击洗钱及其它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问:为什么采用“指引”的形式来规范电子支付活动?

答:目前,我国电子支付业务处于创新发展时期,而涉及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法律制度问题仍处研究和探索阶段。为了给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促进电子支付效率的提高,保障电子支付安全,本着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人民银行决定先通过“指引”这种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引导和规范电子支付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至相应的部门规章或法律法规。

问:请问本《指引》适用什么范围?

答:本《指引》的规范主体主要是银行及接受其电子支付服务的客户。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电子支付分为发生在银行之间的电子支付、银行与其客户间的电子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组织与其客户之间的电子支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作为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大量的电子支付服务面对的是个人消费者和商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产生的一般性支付需求,服务的对象数量众多、支付需求千差万别,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社会影响广泛。保证这类电子支付系统的独立性和效率,非常重要。这类电子支付参与主体众多,涉及银行、客户、商家、系统开发商、网络运营服务商、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等,其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这类电子支付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本《指引》以调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为主线,引导和规范境内发生的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电子支付业务。

问:此次发布的《指引》是第一号,是否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引?

答:是的。由于电子支付活动中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复杂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以及其不断而快速的创新,通过一个“指引”进行全面规范的难度较大。因此,我们计划针对电子支付业务的特点、模式和参与主体的不同,综合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陆续出台相应的“指引”,以此对电子支付进行较为全面的规范。第一号指引主要规范银行及其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们已经着手研究电子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虚拟电子货币、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等问题。

问:为维护客户权益,《指引》对银行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答:为维护客户权益,《指引》要求办理电子支付的银行必须公开、充分披露其电子支付业务活动中的基本信息,尤其强调对电子支付业务风险的披露:要求银行明示特定电子支付交易品种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包括该品种的操作风险、未采取的安全措施、无法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漏洞;要求银行明示客户使用特定电子支付交易品种可能产生的风险;要求银行提醒客户妥善保管、妥善使用、妥善授权他人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存取工具。同时,《指引》还要求银行建立电子支付业务运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披露电子支付交易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电子支付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安全的事项。

问:《指引》对电子支付活动中客户和银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指引》明确要求,客户申请电子支付业务,必须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协议的必要事项进行了列举。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有义务向客户披露有关电子支付业务的初始信息并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指引》要求客户应按照其与发起行的协议规定,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要求发起行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进行确认,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要求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发送、接收和执行电子支付指令,并回复确认。同时还明确了电子支付差错处理中,银行和客户应尽的责任。

问: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指引》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安全性是电子支付的重中之重。《指引》要求银行采用符合有关规定的信息安全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标准;建立针对电子支付业务的管理制度,采取适当的内部制约机制;保证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数据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不可抵赖性;提倡使用第三方认证,并应妥善保管密码、密钥等认证数据;明确银行对客户的责任不因相关业务的外包关系而转移,并应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确立综合性、持续性的程序,以管理其外包关系;同时还要求银行具有一定的业务容量、业务连续性、应急计划等。

《指引》还要求银行根据审慎性原则,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作出合理限制。同时,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的具体金额限制,即“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银行应在客户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内,设定用于网上支付交易的额度供客户选择,但该额度不得超过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额度”等。这些措施对防范电子支付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

问:为树立客户对电子支付的信心,《指引》对信息安全有什么要求?

一答:电子支付是通过开放的网络来实现的,支付信息很容易受到来自各种途径的攻击和破坏,信息的泄露和受损直接威胁到企业和用户的切身利益,所以信息安全是树立和维护客户对电子交易信心的关键。《指引》要求银行在物理上保证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能够避免电子支付交易数据在传送、处理、存储、使用和修改过程中被泄露和篡改;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为交易数据保密;

在法律法规许可和客户授权的范围内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信息和交易资料;明确规定按会计档案要求保管电子支付交易数据;提倡由合法

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以保证认证的公正性;要求在境内完成境内发生的人民币电子支付交易信息处理及资金清算。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陆续发行2018年贺岁纪念币一套的 公告 【法规类别】人民币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7.11.28 【实施日期】2017.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7〕第19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陆续发行2018年贺岁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银质纪念币1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银质纪念币 (一)银质纪念币图案(见附件1)。 1.正面图案。 正面图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2.背面图案。 背面图案为“福”字造型,配以条案、天球瓶、牡丹、灯笼、蝴蝶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面额。 (二)银质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量。 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面额3元,圆形,直径25毫米,含纯银8克,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70万枚。 (三)银质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88270695.html,)。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 (一)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图案(见附件2)。 1.正面图案。 正面图案为“中国人民银行”、“10元”字样、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18”,底纹衬以团花图案。 2.背面图案。 背面主景图案为一只中国传统剪纸艺术与装饰年画元素相结合造型的小花狗,其上方为宫灯和荷花图案,币面左侧刊“戊戌”字样。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3.5亿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见附件3。 (三)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发行方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采取预约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见附件4。 (四)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见附件5。 (五)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利率 【发文字号】银传[1990]23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90.06.07 【实施日期】1990.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通知 (银传〔1990〕23号1990年6月7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根据银发〔1990〕65号文《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现就调整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建设贷款利率调整为:一年以下年利率10.08%、一年以上至三年10.80%、三年以上至五年11.52%、五年以上11.88%(见附表一)。技术改造贷款,不论期限长短,其利率均为年利率10.08%。 二、基本建设贷款,一律按年计息,利随本清,不计复利。技术改造贷款,一律按季结

息,每季末月的二十日为季度结息日。 三、对国家计委计资〔1989〕383号文《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基本建设银行贷款差别利率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工业等十三个行业及农业、盐业的基本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其利率均在此次调整的利率基础上向下浮动10%、20%、30%。利率下浮的范围仍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对实行差别利率的贷款实行按年计息,利随本清,不计复利。对已经挂帐的利息,不再计收复利。 四、人民银行专项贷款中的固定资产贷款(包括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其利率为年利率10.08%;并按季计息,利随本清,不计复利。对已经挂帐的利息,不再计收复利。 五、原实行利率下浮的固定资产贷款,包括专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其利率在此次调整利率的基础上,按原定下浮幅度进行浮动;对实行优惠利率的贷款项目,按原定优惠利率执行(主要项目见附表二)。对上述贷款要按年计息,利随本清,不计复利。 六、楼、堂、馆、所贷款和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项目的技术改造贷款、其利率不作调整,仍按原利率执行。基本建设贷款按年结息,技术改造贷款按季结息。楼、堂、馆、所贷款范围,由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金融类笔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金融类笔试真题 一、判断题(0.5分*20=10分) 1、潜在GDP与实际GDP的差别反映了经济周期的情况,如果实际GDP大于潜在GDP, 则经济高涨,有通货膨胀的压力。 2、缺口分析法和久期分析法是更精确有效的流动性评估方法,商业银行应该尽量采取这两种方法,而减少采用诸如流动性指标分析和现金流分析等不精确的方法。 3、压力测试是用来评估银行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损失承受能力,主要采取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法进行模拟和评估。 4、创业板市场门槛较低,注重企业的发展潜力。 5、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而与个人无关。 6、政策性银行是政府设立,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金融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并同时靠财政拨款和发行金融债务获得资金。 7、生命周期消费假说与凯恩斯消费函数理论的区别在于,凯恩斯消费函数理论强调当前消费支出与当前收入的相互联系,而生命周期假说则强调当前消费支出与家庭整个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的相互关系。 8、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对存款人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凡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需按照吸收存款数额和规定的保险费率想存款保险机构投保,一旦存款机构破产,保险公司承担破产存款机构的负债。 9、科斯定理强调只要产权明晰以及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 10、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 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 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11、菲利普斯曲线是用来表示失业率与经济增长之间交替关系的曲线。 12、委托----代理关系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代理人,不具信息优势的一方是委托人。 13、真实经济周期理论认为,市场机制本身是完善的,在长期或短期中都可以自发地使经济 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 14、从整个经济来看,任何时候都会有一些正在寻找工作的人,经济学家把在这种情况下的失业称为自然失业率。自然失业率是一个会造成通货膨胀的失业率。 15、总体看来,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都认为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只影响一般价格水平,不影响实际产出水平,因而货币是中性的。 16、金融机构的高杠杆性表现在衍生金融工具以小博大以及金融机构的高资产负债率上。 17、作为低档物品,吉芬物品的替代效应与价格呈同方向变动,而收入效应与价格呈反方向变动。 18、完全竞争市场必须有大量的买家、卖家和同质的商品,并且所有的资源具备完全的流动性,信息完全。 19、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不动产市场的价值变动而发生改变。 20、国际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外汇银行、外汇经纪商、外汇交易商、客户以及相关国家的中央银行。 二、单选题(1分*35=35分) 1、以下哪个是直接融资工具:

商业银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修订版)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行会计科目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行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2 湛江市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说明 资产类 101 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外币库存现金、运送中现金、自助设备占款及财务现金备付金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现金及银行存款”项目。 本科目按现金状态分类核算。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0101 库存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经营需要的库存现金情况。 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2 运送中外币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各机构之间外币现金 (钞)运送中在途资金情况。 调出(调出行)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10101库存现金”科目;收到入账通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3 库存外币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经营需要的外币库存现金情况。

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04 自助设备占款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自助设备内的现金情况。 装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10101库存现金”科目;客户提款,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3 贵金属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持有的贵金属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贵金属”项目。 本科目按贵金属种类分户进行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行购入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本科目应按贵金属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为一级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0301 贵金属 本科目应按贵金属的种类分户进行明细核算。 买入贵金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卖出或上缴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10 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情况。 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本科目设以下二级科目: 11001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 本科目核算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存入准备金、解缴现金、跨系统汇入资金及同城清算资金贷差时,借记本科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颁布时间:1999-1-5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银行卡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第六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第八条转帐卡是实时扣帐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第九条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功能。 专门用途是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 第十条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第十一条联名/认同卡是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附属产品,其所依附的银行卡品种必须是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并应当遵守相应品种的业务章程或管理办法。 发卡银行和联名单位应当为联名持卡人在联名单位信用卡提供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示对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 第十二条芯片(IC)卡既可应用于单一的银行卡品种,又可应用于组合的银行卡品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 款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存款贷款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发文字号】银发[1994]316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5号--废止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等15项规章》(发布日期:2008年1月22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22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中宣布:银行业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时,不再适用此文件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94.12.12 【实施日期】1995.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个人定期储蓄存款 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12日银发〔1994〕3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厦银

行,邮电部: 现将《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业务,发展储蓄事业,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抵押贷款)是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抵押,从储蓄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 第三条储蓄机构(自办所、联办所)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后,可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小额抵押贷款的指标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信贷资金计划执行。 第四条小额抵押贷款只对中国境内的居民开办。作为抵押品的定期储蓄存单仅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华侨人民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记名)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抵押品。如上述存单被抵押而产生不良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

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历年中国人民银行招聘经济金融类笔试题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金融类考试题 一、判断题(每题0.5分,共20题) 1.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是资源利用,宏观研究的是资源配置 2.均衡价格 3.自发消费受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影响。F 4.某一年的名义GDP与实际GDP之比就是GDP平减指数. 5.正常利润是承担风险的利润.F. 正常利润通常是指厂商对自己所提供的企业家才能的报酬支付。具体形式是企业家的收入,它是企业家从事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 经济利润又称超额利润,是“正常利润”的对称。即企业利润中超过正常利润的那部分利润。 6.紧缩性缺口是指实际总需求大于充分就业的总需求时两者的差额,膨胀性缺口是指实际总需求小于充分就业总需求时两者之间的差额.F 7.技术效率短期为1年,长期是1年以上。F。 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效率是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指在既定的投入下实现了产出最大化,或者在生产既定的产出时实现了投入最小化。 在分析企业行为时,我们所说的短期与长期的标准是生产要素能否全部调整。无论时间长短,只要生产要素不能根据要实现的产量目标全部调整,就是长期。 8.充分就业的失业率为0.F 9.物价上涨就是通货膨胀.F 10.货币乘数是银行所创造的货币量与最初存款的比例. F. 货币(政策)乘数的基本计算公式是:货币供给/基础货币。k=(Rc+1)/(Rd+Re+Rc)。其中Rd、Re、Rc分别代表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率和现金在存款中的比率。货币供给等于通货(即流通中的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总和;而基础货币等于通货和准备金的总和。 11.投资函数是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T i = e – d r 12.对于同一个消费者来说,同样数量的商品总是提供同量的效用F 13.物价上升时,财产效应使实际财产增加,总需求增加.F. 财产效应即庇古效应:实际财产=名义财产/物价水平。财产效应就是在名义财产既定时,物价水平下降,实际财产增加,消费者信心提高,消费增加。物价水平与消费支出反向变动。*14.在长期中没有固定投入与可变投入之分.F 15.现代生产的特征之一是迂回生产的过程加长,从而生产效率提高.F 16.初级产品价格不稳定是因为生产不稳定.F 17.去年建成今年销售的房地产和今年建成已销售的房地产均计入今年的GDP.F 二、单选(每题1分,共35题) 1.需求函数Q=A-BP的曲线形状 需求曲线通常以价格为纵轴(y轴),以需求量为横轴(x轴),在一条向右下倾斜、且为直线的需求曲线中,在中央点的需求的价格弹性等于一,而以上部份的需求价格弹性大于一,而以下部份的需求价格弹性则小于一。Q=A-BP

银行会计分录

货币投放与回笼业务 习题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收到铸币厂送来1元硬币100000元,验收入库,根据入库通知单记账,并电告总库。上海分库记账:收入: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总行上海重点库户100000 电告总库,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上海重点库户100000 收入:印制及销毁票币—1元硬币100000 2、接总库调拨命令,从本库调拨发行基金200000元至总库,办妥调出手续,发行基金已出库。 上海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200000 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总库户200000 付出: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200000 3、接总库调拨命令,浙江分库调拨发行基金300000元至本库,办妥调入手续,发行基金已入库。 总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300000 付出:发行基金—浙江分库户300000 上海分库记账:收入:发行基金—本库户300000 浙江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300000 习题二 (1)有关银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开出现金支票一张计150000元,向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行提取现金。人民银行在其存款额度内支付,并于当日通知市分行。 ①工商银行徐汇支行记账:借:库存现金15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50000 ②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行会计部门记账:借:工商银行存款—徐汇支行150000 贷:发行基金往来150000 ③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150000 2、接上,国库上海市分库接到徐汇之库的通知,于当日处理发行库账务,并电告总库。 上海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徐汇支库户150000 3、接上,总库接到上海市分库电报,处理发行库总库及人民银行账务。 ①总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上海分库户150000 ②总行会计部门记账:借:发行基金往来150000 贷:流通中货币150000 (2)有关银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中国人民银行某中心之库销毁点根据上级分库签发的销毁命令,销毁损伤票币共计78260 中国人民银行某中心支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本库户78260 2、分库收到两份销毁表后,一份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一份上报总库。 中国人民银行某分库记账:付出:发行基金—XX支库户78260 3、总库收到分库送来的销毁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总行记账:付出:发行基金—XX分库户78260 贷款业务的核算 习题一 1、1月10日,收到信贷部门转来城中商厦借款凭证一份,准予信用贷款,金额为80000元,期限一个月,年利率为5.4%,利随本清,经审查无误后予以转账。 借:短期贷款—城中商厦80000 贷:活期存款—城中商厦8000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 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 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 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对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已报送季报的金融机构则不存在此问题。 7.贷款变动因素专项统计(A3412)部分指标是不用报送数据的(制度中的备注已标明),如果报送了数据,系统校验将不能通过。 另,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系统中修订2015年报表,相关修订情况将在结转数据报送前公告,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后续公告要求做好自身的报表修订等工作。 调查统计司货币统计处 2015-1-16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适应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全面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及变化,人民银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账户管理 【发文字号】银发[2002]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2.01.15 【实施日期】200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0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维护中国人民第一条银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第二条构”)。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第三条元以上,且在使用过 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各级机构在其所在地办理固定资产产第四条 权登记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第五条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 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明晰产权,核实家底;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规范第六条操作,保全资产;账内核算,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购建和调拨;固第七条 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第八条 总行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固定资产。 各级机构负责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监督,并汇总反映所辖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会计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第九条 制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 产的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 清查、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财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财产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第十条 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第二章

今天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类考试

今天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类考试,试题类型大致如下: 一、判断题 二、单项选择题 三、多项选择题 四、简答题 五、分录题 一至三项都是财务会计的基本内容,难度适中,比CPA要简单,总分为60分,我花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但准确率不能保证; 四项涉及会计理论的内容,总分为20分,因为之前准备不充分,而且会计理论基础不扎实,所以基本拿不到分,题目如下: 1、什么是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它与会计信息的特征是什么关系? 透明度定义为: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准确评价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经营活动、风险分布及风险管理实务。 2、资本经营的内涵及其包含的内容。 从本质上讲,资本经营就是通过资本交易或使用获得利润,求得资本的增值或获得更大的收益。 资本经营的内容概括地讲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本的直接运作,它是指在生产力要素资本化的基础上,在产权层次上间接配置生产力各要素;二是以资本运作为先导的资产重组和集中;三是将资本经营原则和方法运用于生产经营。 五项共4小题,20分,主要包括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短期投资应收股利的核算、长期投资资本公积的核算四道题。 综合评价此次考试: 一、题量不大,2小时,时间充足; 二、难度适中,尤其是实务题型,对考过CPA的同学来说就是小菜,当然不要忘记准备一下会计理论方面的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我的经历应该是到此为止。

PS:考试时偶遇小虎同学。 补充收集的关于人行的内容: 2006年人民银行笔试题型 今年人民银行系统会大规模的招人,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考试内容估计分为四部分: 1、英语知识(3—4篇阅读) 2、行政能力测试 3、专业基础知识 4、写作。 对于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同学而言,专业基础知识重点掌握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和财务报表分析内容;写作则涉及到宏观经济学中的内容,特别是对一些宏观经济形势和执行何种货币政策谈谈看法。 06年央行会计试题 一、单选题(5个5分)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费用,应计入的科目 2、 3、融资租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体现了什么原则 4、被投资单位的哪些活动会引起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发生变动 5哪些业务会引起留存收益的增减变动 二、多选题(5个) 1、哪些是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合并会计报表问题 3、哪些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01〕40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 (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02—2001《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凡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各种自动柜员机设备,必须严格遵循本标准。 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03年1月1日起,各类不符合规范的ATM必须退出国内市场。各有关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应尽快组织开展做好你单位ATM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 四、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其他相关标准中与本标准不符的内容应以本标准为准。 五、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金融科技标准通知 内部发送:办公厅,科技司。 联系人:张龙清联系电话:66016450 (共印50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01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02—2001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of Bank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ATM) for Magnetic Stripe Card 2001年12月13日发布2001年12月13日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 理的通知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不断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创新支付结算业务模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满足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但是,也有个别银行不严格按照现行的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可疑交易报告业务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客观上为不法分子逃税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和反洗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银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 号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 〕第5 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 〕第2 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 2005 〕 391 号)等法规制度,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 (一)切实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核对存款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应按照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 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对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10 户以上的,银行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明显涉嫌犯罪活动的,应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二)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管理。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予以核实。 对于同一自然人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两个以上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或者同一自然人是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或者两个以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地址等相同的,银行除审核存款人提供的开户证明文件外,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发[2018]164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8.06.27 【实施日期】2018.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8〕164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等关系掩饰、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性质或者交易目的、性质,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规范反洗钱义务机构(以下简称义务机构)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现就义务机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勤勉尽责。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反洗钱有效履职所必需的合规能力、风险意识和职业操守,按照规定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识别、核实以及相关信息、数据或者资料的收集、登记、保存等工作,完整保存能够证明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勤勉尽责的工作记录以及有关信息、数据或者资料。 (二)风险为本。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落实风险为本方法,综合分析、合理判断非自然人客户及其业务存在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对不同风险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差别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较高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化措施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三)实质重于形式。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将了解并确定最终控制非自然人客户及交易过程或者最终享有交易利益的自然人作为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目标,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控制权结构以及财务决策、人事任免、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二、义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将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为完整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项重要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根据非自然人客户风险状况和本机构合规管理需要,可以执行比监管规定更为严格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标准。 (二)在与非自然人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以及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按照规定应当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机构应当同时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在与非自然人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问,义务机构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同时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确保受益所有人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与客户分类管理、交易监测分析、反洗钱名单监控

(整理)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维护中国人民银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各级机构在其所在地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明晰产权,核实家底;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规范操作,保全资产;账内核算,账实相符。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购建和调拨;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总行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固定资产。 各级机构负责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监督,并汇总反映所辖固定资产情况。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会计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

的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清查、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财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财产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电子设备类、运输工具类、机械器具类和其他财产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类包括:营业办公用房、发行库、附属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 (二)电子设备类包括: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电子化设备及配套设备、监控报警及配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等。 (三)运输工具类包括:运钞车、护卫车、公务用车及其他运输工具。 (四)机械器具类包括:机械动力设备、电器设备、发行机具设备、医疗设备、炊事设备等。 (五)其他财产类: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按其来源分为: (一)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 (二)无偿或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 (五)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六)其他来源的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对已征用的土地,按其土地征用费计价,并按以下情况核算: (一)对已征用尚未施工建设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表外科目核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