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二)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由于采集和取用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各项工作,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微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本中心实验室检验室。

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中心实验室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预案的相应和终止;

(二)协同本中心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建立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微生物室的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负责指挥本中心实验室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本中心实验室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微生物室的日常预防及预警工作,提高科室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预防预警报告

预防机制

(一)严格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抓紧做好病原微生物室备案登记工作。

(二)病原微生物室要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三)病原微生物保藏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五)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危害公众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

预警机制

(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要立即报告。

(三)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预警通报。

(四)预警分级标准。实验室感染根据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致病性及其对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严重程度,可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般性实验室安全事故、严重实验室安全事故和重大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Ⅰ级:一般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了三、四类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感染,导致1~5人的感染,并引起轻度的临床症状,事故对实验人员健康和公众安全不产生明显损害的。

Ⅱ级:严重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中,1人感染了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发生二类病原微生物泄露或菌株丢失等,感染者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但未导致死亡;或尚未造成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或发生一般性实验室感染达5人以上的。

Ⅲ级:重大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指在实验室中发生一类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或1人及以上感染,且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的,并波及和危害到周围人群健康,甚至危害到社会人群的安全;或二类病原微生物2人或以上感染的,或因感染导致人员死亡的;或有一、二类病源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或导致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的。

报告机制

(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高度传染毒株丢失接要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二)任何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要及时向实验室主管报告。接到报告的实验室主管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四)微生物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工作人员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只要发生了意外,,无论何时、何地,相关部门、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作出响应。

响应启动: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

(1) 实验人员在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过程中,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导致病原微生物外溢,且数量较多或样本中病原体浓度较高时,并有实验人员防护不到位,造成直接暴露,极有可能导致感染时;

(2) 在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遇突发事件,如突然断电,导致送排风系统无法正常运转,或遇到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病原体外泄,造成严重污染,使实验人员直接暴露时;

(3) 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和不具备专业能力的进修实习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实验操作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时;

(4) 实验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容器破损外溢或扩散,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的人员,未经预防接种,且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导致严重疾病,甚至死亡的情况时;

(5) 在操作能够通过呼吸道传播、扩散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实验人员发现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并直接暴露,且实验人员未经预防接种时。

分级响应:

(1) 发生一般感染事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生物安全委员会立即领导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督促各有关科(所、室)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予以处置和纠正。

②发生感染或事故的实验室应暂停相关的实验活动。

③立即组织专家组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

④对污染区域开展消毒,并对污染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情况进行评估。

(2) 较大的实验室感染,在一般实验室事故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①停止发生事故的实验室所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评估。

②感染人员立即送定点本中心实验室隔离观察或治疗。

③对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的所有实相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④事件判定后的2小时内报省卫生行政部门。

(3) 重大实验室感染,在较大实验室事故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进行封锁,组织专家进入进行调查、评估。

②事件判定后立即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④调查处理后,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先期处置

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应停止实验活动,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负责召集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对所发生的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实验室差错或事故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对受暴露的实验人员采取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等措施,最后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的危害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感染事件等级认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五)进行现场消毒;

(六)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具体应急预案

1、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处理:

1)立即停止工作。2)伤口挤血,水或消毒剂冲洗消毒。3)除去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4)去急诊室诊治,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处理:

1)立即停止工作。2)应脱下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3)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治疗,去急诊室诊治,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4)要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处理:

1)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2)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3)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室。4)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5)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4、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处理:

1)做好个人防护,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戴眼罩和护目镜。2)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3)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通常用施康。由外向内进行处理。4)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30分钟),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5)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6)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当对他们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7)如果实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应将这些信息复制,并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8)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5、未装可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处理:1)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例如30min)使气溶胶沉积。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应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例如30min)。2)所有操作都应戴厚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可在外面戴一次性手套。当清理玻璃碎片时应当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来进行。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然后回收。3)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擦拭,并再次擦拭,然后用水冲洗并干燥。清理时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

性废弃物处理。4)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6、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处理:

1)所有密封离心桶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如果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该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3)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7、有腐蚀、有毒、含微生物样品进入眼睛、污染台面处理:

1)若有上述样品进入眼睛,立即用护眼冲洗器仔细冲洗。2)冲洗后去眼科就诊,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3)若污染台面,即用1:100施康或0.5%过氧乙酸消毒。

事件综合评估

根据生物安全事件报告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估主体;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小组对评估主体进行危害评估。

(一)生物安全事件原因调查。对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应急处理情况、接触人员的感染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性等进行调查。

(二)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接触人员和可疑感染的生物进行采样和检测,以评估确定事件的性质和危害。

(三)生物安全事件危害范围评估。根据引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病原微生物具体种类、接触人员和泄露范围,评估确定生物安全事件危害范围。

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要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疫情的解除

(四)解除封锁的条件是:对污染区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如对病原体进行彻底的消毒或销毁;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杀虫、灭鼠;对小隔离区进行终末消毒,并从最后一例病人算起,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例发生,报请批准封锁的主管部门解除封锁。

责任与奖惩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保障措施

(一)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二)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业务人员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自查,不断完善实验室检查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当出现以上适用范围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管理小组 有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

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6.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7.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生物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l.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发生在实验室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实验室人员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生物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l.3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应急处置原则。 l.4 适用范围 1.4.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1.4.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1.4.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1.4.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1.5启动条件

当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启动该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在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本中心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2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小组 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朱国栋、贾全玲、刘国民、赵琼、郭军组长: 朱国栋(公司总经理)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 副组长: 贾全玲(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助组长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包括报告、人员组织、人员疏导、撤离、物资抢救、事故原因调查等。 其余人员分工: 刘国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报告等工作。 赵琼: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人员疏导、安全等工作。 郭军:主要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物资抢救、保卫等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室保存菌种主要为标准菌株和临床分离出的菌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不在本室管理范围之内。本实验室无毒种保存。 三、菌株保存及使用规定 (一)菌种保管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冰箱门加锁,确保菌种安全。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二)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病人姓名,菌名、保存日期、药敏记录。菌种的使用、转移、销毁应有记录和负责人签名。 (三)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四)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所有存在菌种应有清单。 四、管理程序 (一)检验用菌种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二)检验用菌种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与复活、保藏、定期传代、检查及销毁。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菌种,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填写菌种记录。 (三)菌种的申购、接收 1.根据检验要求申购所需菌种,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数量、保藏机构。 2.对新购进的菌种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和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及时填写菌种保管登记记录。 (四)菌种的保藏、传代 1.标准菌株的复活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 2.冻干管开启后可制备菌种甘油管和转种斜面。

3.斜面菌种1~3个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得超过V代。传代应及时填写制备及传代记录。 4.除另有规定外,菌种冻干管、甘油管应保存于-20℃以下冰箱中,菌种斜面、菌液应保存于2~8℃冰箱。 5.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6.保藏的菌种都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接种日期、传代数与菌种记录一一对应。 7.菌种甘油管贮存五年,斜面和抗生素微生物鉴定用菌液贮存三个月,黑曲霉斜面和菌液贮存一年。 8.每个工作日检查一次菌种冰箱温度,长假期每隔两天检查一次。 (五)菌种的检查 1.菌种甘油管制备时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贮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纯度和特性确认。 2.必要时对工作菌株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六)菌种的发放、使用 1.根据需要发放菌种,填写领用记录,注明菌种用途。 2.按检验要求制备菌液,填写菌液制备记录。 3.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如发现制备的菌液菌落数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重新制备。 4.凡是与菌种接触过的用具均应121℃,湿热灭菌30分钟后方可洗涤。 5.使用菌种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污染。 6.未经批准,不得将菌种带离检验室。外单位索取的菌种,应经科主任批准后发放。 (七)菌种的销毁 1.保存的菌种失去活性、变异或超过贮存时间,应进行灭活销毁(121℃),湿热灭菌30分钟),填写销毁记录。 2.销毁无保存价值的冻干菌种和失效的菌种甘油管,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

XX医院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病理科工作制度 制订日期: 2014--7-25 修订日期: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对医院工作者及患者健康与安全负责的精神,加强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反应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设施规范管理到位 3、主动监测反应及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沧州市医院病理科内部的、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四)预案启动 当出现(三)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人员组成与职责任务 (一)人员组成 病理科主任:张志刚病理科安全员:鞠英博 (二)职能与工作 1、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规划对病理科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2、制定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病理科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结合病理科现状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1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37320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草稿) 一、目的 本着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与安全负责的精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处置规范操作,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负责组织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单位领导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负责事件的上报。 成员: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 实验室操作人员 后勤人员 保卫人员 五、日常预防 1.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操作管理,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配置个人防护、消毒药品和医疗救援药品,定点存放和定人定期维护保养。 3. 高致病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登记使用,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生物化学恐怖攻击。

微生物菌种保藏及复壮

微生物菌种保藏及复壮 5.1. 微生物菌种保藏 在发酵工业中,具有良好性状的生产菌种的获得十分不容易,如何利用优良的微生物菌种保藏技术,使菌种经长期保藏后不但存活健在,而且保证高产突变株不改变表型和基因型,特别是不改变初级代谢产物和次级代谢产物生产的高产能力,即很少发生突变,这对于菌种极为重 要。 微生物菌种保藏技术很多,但原理基本一致,即采用低温、干燥、缺氧、缺乏营养、添加保护剂或酸度中和剂等方法,挑选优良纯种,最好是它们的休眠体,使微生物生长在代谢不活泼,生长受抑制的环境中。具体常用的方法有:蒸馏水悬浮或斜面传代保藏;干燥-载体保藏或冷冻干燥保藏;超低温或在液氮中冷冻保藏等方法。 5.1.1. 蒸馏水悬浮法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菌种保藏方法,只要将菌种悬浮于无菌蒸馏水中,将容器封好口,于10℃保藏即可达到目的。好气性细菌和酵母等可 用此法保存。 5.1.2. 斜面传代保藏 斜面传代保藏方法是将菌种定期在新鲜琼脂斜面培养基上、液体培养基中或穿刺培养,然后在低温条件下保存。它可用于实验室中各类微生物的保藏,此法简单易行,且不要求任何特殊的设备。但此方法易发生培养基干枯、菌体自溶、基因突变、菌种退化、菌株污染等不良现象。

因此要求最好在基本培养基上传代,目的是能淘汰突变株,同时转接菌量应保持较低水平。斜面培养物应在密闭容器中于5℃保藏,以防止培养基脱水并降低代谢活性。此方法一般不适宜作工业生产菌种的长期保藏,一般保存时间为3~6个月。如放线菌于4~6℃保存,每3个月移接一次;酵母菌于4~6℃保存,每4~6个月移接一次;霉菌于4~6℃保存,每6个月移接一次。 5.1.3. 矿物油中浸没保藏 此方法简便有效,可用于丝状真菌、酵母、细菌和放线菌的保藏。特别对难于冷冻干燥的丝状真菌和难以在固体培养基上形成孢子的担子菌等的保藏更为有效。是将琼脂斜面或液体培养物或穿刺培养物浸入矿物油中于室温下或冰箱中保藏,操作要点是首先让待保藏菌种在适宜的培养基上生长,然后注入经160℃干热灭菌1~2h或湿热灭菌后120℃烘去水分的矿物油,矿物油的用量以高出培养物1cm为宜,并以橡皮塞代替棉塞封口,这样可使菌种保藏时间延长至1~2年。以液体石蜡作为保藏方法时,应对需保藏的菌株预先作试验,因为某些菌株如酵母、霉菌、细菌等能利用石蜡为碳源,还有些菌株对液体石蜡保藏敏感。所有这些菌株都不能用液体石蜡保藏,为了预防不测,一般保藏菌株 2~3 年也应做一次存活试验。 5.1.4. 干燥-载体保藏 此法适用于产孢子或芽孢的微生物的保藏。是将菌种接种于适当的载体上,如河砂、土壤、硅胶、滤纸及麸皮等,以保藏菌种。以沙土保藏用得较多,制备方法为:将河砂经24目过筛后用10%~20%盐酸浸泡

微生物菌种保藏方法

菌种保藏 (一)、菌种保藏的目的 微生物在使用和传代过程中容易发生污染、变异甚至死亡,因而常常造成菌种的衰退,并有可能使优良菌种丢失.菌种保藏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尽可能保持其原有性状和活力的稳定,确保菌种不死亡、不变异、不被污染,以达到便于研究、交换和使用等诸方面的需要. (二)、菌种保藏的原理 无论采用何种保藏方法,首先应该挑选典型菌种的优良纯种来进行保藏,最好保藏它们的休眠体,如分生孢子、芽孢等.其次,应根据微生物生理、生化特点,人为地创造环境条件,使微生物长期处于代谢不活泼、生长繁殖受抑制的休眠状态.这些人工造成的环境主要是干燥、低温和缺氧,另外,避光、缺乏营养、添加保护剂或酸度中和剂也能有效提高保藏效果. (三)、菌种保藏的方法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种生长完全后,置于4℃左右的冰箱中保藏,每隔一定时间(保藏期)再转接至新的斜面培养基上,生长后继续保藏,如此连续不断.此法广泛适用于细菌、放线菌、酵母菌和霉菌等大多数微生物菌种的短期保藏及不宜用冷冻干燥保藏的菌种.放线菌、霉菌和有芽孢的细菌一般可保存6个月左右,无芽孢的细菌可保存1个月左右,酵母菌可保存3个月左右.如以橡皮塞代替棉塞,再用石蜡封口,置于4℃冰箱中保藏,不仅能防止水分挥发、能隔氧,而且能防止棉塞受潮而污染.这一改进可使菌种的保藏期延长. 该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容易推广,存活率高,故科研和生产上对经常使用的菌种大多采用这种保藏方法.其缺点是菌株仍有一定程度的代谢活动能力,保藏期短,传代次数多,菌种较容易发生变异和被污染. 2、石蜡油封藏法 此法是在无菌条件下,将灭过菌并已蒸发掉水分的液体石蜡倒入培养成熟的菌种斜面(或半固体穿刺培养物)上,石蜡油层高出斜面顶端lcm,使培养物与空气隔绝,加胶塞并用固体石蜡封口后,垂直放在室温或4℃冰箱内保藏.使用的液体石蜡要求优质无毒,化学纯规格,其灭菌条件是:150~170℃烘箱内灭菌lh;或121℃高压蒸汽灭菌60~80min,再置于80℃的烘箱内烘干除去水分. 由于液体石蜡阻隔了空气,使菌体处于缺氧状态下,而且又防止了水分挥发,使培养物不会干裂,因而能使保藏期达1~2年,或更长.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它适于保藏霉菌、酵母菌、放线菌、好氧性细菌等,对霉菌和酵母菌的保藏效果较好,可保存几年,甚至长达10年.但对很多厌氧性细菌的保藏效果较差,尤其不适用于某些能分解烃类的菌种. 3、砂土管保藏法 这是一种常用的长期保藏菌种的方法,适用于产孢子的放线菌、霉菌及形成芽孢的细菌,对于一些对干燥敏感的细菌如奈氏球菌、弧菌和假单胞杆菌及酵母则不适用. 其制作方法是,先将砂与土分别洗净、烘干、过筛(一般砂用60目筛,土用120目筛),按砂与土的比例为(1~2):1混匀,分装于小试管中,砂土的高度约1cm,以121℃蒸汽灭菌1~1.5h,间歇灭菌3次.50℃烘干后经检查无误后备用.也有只用砂或土作载体进行保藏的.需要保藏的菌株先用斜面培养基充分培养,再以无菌水制成108~1010个/ml菌悬液或孢子悬液滴入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一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二)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由于采集和取用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全而负责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各项工作,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微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医院检验科。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制定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预案的相应和终止;(二)协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建立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微生物室的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负责指挥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微生物室的日常预防及预警工作,提高科室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预防预警报告 预防机制 (一)严格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抓紧做好病原微生物室备案登记工作。 (二)病原微生物室要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发生在实验室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实验室人员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生物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应急处置原则。 适用范围 1.4.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1.4.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1.4.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1.4.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启动条件 当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启动该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在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本中心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小组 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朱国栋、贾全玲、刘国民、赵琼、郭军

组长: 朱国栋(公司总经理) 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 副组长: 贾全玲(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助组长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包括报告、人员组织、人员疏导、撤离、物资抢救、事故原因调查等。 其余人员分工: 刘国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报告等工作。 赵琼: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人员疏导、安全等工作。 郭军:主要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物资抢救、保卫等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 3.1.1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操作管理,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3.1.2建立实验室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配置个人防护、消毒药品和医疗救援药品,定点存放和定人定期维护保养。 3.1.3 高致病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登记使用,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生物化学恐怖攻击。 3.1.4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3.1.5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业务培训和演练。 预警 3.2.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3.2.2、建立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 3.2.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4.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响应

设计实验:微生物菌种的分离纯化、培养、、鉴定 以及保藏技术

设计实验:微生物菌种的分离纯化、培养、、鉴定以及保藏技术 一.实验目的 1.学习大肠菌群分离纯化、鉴定的原理。 2.掌握平板表面涂布法、平板划线法的分离技术。 3.学习掌握菌种保藏的原理和方法。 二.实验原理 菌种的分离纯化 从混杂微生物群体中获得只含有某一种或某一株微生物的过程称为微生物分离与纯化。在分子生物学的研究及应用中,不仅需要通过分离纯化技术从混杂的天然微生物群中分离出特定的微生物,而且还必须随时注意保持微生物纯培养物的“纯洁”,防止其他微生物的混入。 1.涂布平板法 因为将微生物悬液先加到较烫的培养基中再倒平板易造成某些热敏感菌的死亡,且采用稀释倒平板法也会使一些严格好氧菌因被固定在琼脂中间缺乏氧气而影响其生长,因此在微生物学研究中常用的纯种分离方法是涂布平板法。 2.平板划线法 最简单的分离微生物的方法是平板划线法,其原理是将微生物样品在固体培养基表面多次作“由点到线”稀释而达到分离目的的。划线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比较容易出现单个菌落的划线方法有斜线法、曲线法、方格法、放射法、四格法等。 大肠菌群的培养鉴定 大肠菌群能在乳糖胆盐液体培养液中生长,并且产气产酸,使培养液变色。还能在伊红美兰固体培养上生长,形成黑紫色的菌落,有的还有金属光泽。其他病原菌的菌落呈粉红色。再做镜检观察是无芽孢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呈红色)。即可鉴定是有大肠菌群的菌存在。 菌种保藏 菌种保藏是将微生物的菌种经长时间的保存,不污染其它杂菌,及可保持其形态特征和生理性状,减少变异,防止衰老,以便于将来使用。 保藏菌种一般是选用它的休眠休,如孢子;芽孢等等,并且要创造一个低温;干燥;缺氧;避光和缺少营养的环境条件,以利于休眠体能长期地处于休眠状态。对于不产孢子的微生物,应使其新陈代谢处于最低状态,又不会死亡,从而达到长期保存的目的 三.实验器材 1.菌种:污水中的大肠菌群、酵母菌和霉菌 2、培养基:乳糖胆盐液体培养基、伊红美蓝琼脂(EMB)、营养琼脂培养基、麦芽汁固体斜面培养基 和马铃薯固体斜面培养基。 3.器材:接种环、安培瓶、干燥器、冰箱、产气管、试管、培养皿、无菌平皿、无菌玻璃涂棒移液管、电炉、双目显微镜、恒温培养箱、无菌操作台、高压灭菌锅、恒温干燥箱等。 4.试剂:革兰氏一(草酸铵结晶紫)、革兰氏二(路哥氏碘液) 、革兰氏三(95%乙醇)、 革兰氏四(蕃红);试剂:医用液体石腊(比重0.83~0.89)。 四.试验方法及步骤 1.大肠菌群的分离纯化 第一天 a.涂布平板法:将已熔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倒入无菌平皿,制成无菌平板,冷却凝固后,将一定量的含大肠菌群的污水滴加在平板表面,再用无菌玻璃涂棒将菌液均匀分散至整个平板表面,置培养箱中37℃培养24小时。经培养后挑取单个菌落。 第二天 b.平板划线法:经培养后挑取单个菌落,接种环以无菌操作沾取少许菌落,在无菌伊红美兰琼脂培养基平板表面进行连续划线,微生物细胞数量将随着划线次数的增加而减少,并逐步分散开来,如果

最新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_Word_文档

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1.目的:对本实验室菌种、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 2.适用范围及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 适用于本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的管理; 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 3.职责 ①微生物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②科室指定2名菌种、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③科室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④技术管理层批准本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⑴报送及入库 ①当微生物实验室检出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王红卫、2人参加。 ③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④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⑤菌、毒种入库时, 2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⑵日常管理 ①保管人员由王红卫、赵灵葵2名检验人员组成。 ②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③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三专(专室、专柜、专锁)。 ④菌、毒种库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⑤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⑥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⑦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科室须将变异及死亡的一、二类菌、毒种通报技术管理层。 ⑶索取、领用和发放 ①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HJK/JL-21),科室负责人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方可索取、领用和发放。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能力,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铜山区畜牧兽医站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

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级)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铜山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对处臵工作。 三、本预案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专业处臵、密切配合;

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目的:对本实验室菌种、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 二、适用范围及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适用于本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毒株的管理;菌种、毒种专职管理人员。 三、职责 ①微生物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②科室指定2名菌种、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③科室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④技术管理层批准本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 (一)报送及入库 ①当微生物实验室检出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梁艳霞【】人参加。

③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④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⑤菌、毒种入库时,2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二)日常管理 ①保管人员由梁艳霞【】检验人员组成。 ②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③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三专(专室、专柜、专锁)。 ④菌、毒种库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⑤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⑥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⑦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科室须将

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从对实验室工作者健康与安全负责的精神出发,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检验科范围内的生物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检验科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科室的稳定和 正常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实验室内部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 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四、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 组长:田永丽 副组长:李阳,段弘张建强凌海峰 成员:何斌兰宁王元霞李建雄邓小英董敖渤贾姝洁 段立志刘晶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2.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防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实用】应急预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共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永嘉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永嘉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科室和部门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1.3.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3.3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医教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设备科等职能科室主任、检验科科长为成员。 2.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2.1 研究并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2.2 当医院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及时分析讨论,提高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指挥、协调及落实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2.3 应急小分队成员 应急小分队由检验科科长任队长,检验科技术骨干人员为队员。 2.4 应急小分队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原因分析;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污染范围的划定;迅速有效地处理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报送有关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小分队成员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熟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处置方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修订】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预防,有效控制发生在我所范围内的生物安全 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检验科工作,保障我所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所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及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化学试剂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防范意识,力争作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最大限度的减轻其危害和损失。

四事件分级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 4.认定的其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级(II),主要包括: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修订时间:2 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应对实验室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对环境和人员的不良后果,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小组组长 1.1组长:院长 1.2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1.3成员:临床检验科主任、医务科科长、院感科科长、保健科科长、总务 科科长、基建科科长 2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2.1意外伤害的处理: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处理: 1)立即停止工作。 2)伤口挤血,水或消毒剂冲洗消毒。 3)除去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4)去保健科,急诊室诊治。 5)保健科,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 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 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2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处理:

1)停止工作。 2)应脱下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3)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治疗,去保健科,急诊室诊治。 4)保健科,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 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 5)要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处理: 1)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2)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3)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如th内) 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 室(例如24 h)。 4)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5)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2.4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 处理: 1)做好个人防护,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戴眼罩和护目镜。 2)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 3)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通常用施康。由外向内进行处理。 4)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30分钟),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及上岗、轮岗管理总结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及上岗、轮岗管理总结 2015年6月18日,在董福生院长的带领下对我院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和上岗、轮岗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情况 (1)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流程。 (2)微生物实验室有专人负责菌(毒)种管理。 (3)样品收集、取用有相应的过程记录。 (4)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5)实验室微生物菌种、毒株收集、取用、处理记录完整,无意外事件发生。 2.不同实验室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1)不同实验室应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轮岗、定期培训及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适当授权。 (2)选择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及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检验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及结果解释工作。 (3)培训及考核记录完整,有授权人员的定期评价,工作人员无超权限范围操作。 二、检查方法:现场查看规定与流程、记录资料、排班表、培训考核授权资料等。

三、检查结果 1.有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流程。指定负责菌种管理,目前尚无开展有关菌种、毒株需留存业务,所以无样品收集、取用记录。 2.经核查,质控办不良事件报告记录确认实验室微生物菌种、毒株收集、取用、处理等过程无意外事件发生。 3.检验科室内有针对性上岗、轮岗。 4.对上岗人员有定期培训但无考核资料,无授权人员及其定期评价。 四、改进意见 1.完善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情况,对样品收集、取用详细记录。 2.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保存培训资料,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及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