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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

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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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年在全国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对进一步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 改进医疗服务, 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医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总结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经验的基础上, 根据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卫生工作要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 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卫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 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提高医疗质量, 改进服务态度, 优化服务环境, 规范服务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 改进医德医风,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重点是公立医院。活动主题: ”持续改进质量, 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 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及”平安医院”创立工作相结合, 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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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 改进医疗服务, 优化医疗环境, 和谐医患关系, 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 一) 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 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 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 强化医德医风教育, 更新质量安全观念,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2.加大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 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以及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技术为重点, 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 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 正确择医、就医, 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 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 1) 加强舆论引导, 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服务、突出安全。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 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 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 营造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进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卫生部网站宣传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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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协调主要媒体开展采访报道。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地方媒体, 做好本辖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 2) 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 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和”医托”、”号贩子”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强化服务意识, 改进服务态度, 优化服务流程, 加强医患沟通,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提高患者满意度。

1.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的任务分工方案》,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推动志愿者服务, 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2. 继续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12 号) , 医疗机构要继续将改进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经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 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 积极探索、创新, 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进医疗服务的措施, 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 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 三) 继续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 卫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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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51号) ,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1.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置规划, 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积极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逐步建立质控网络, 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2.医疗机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 并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整改, 改进医疗质量。

3. 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 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常见肿瘤性疾病、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和血液净化技术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4.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年版) 》, 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 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 四)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 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 实施院务公开。重点要求:

1.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大力推行临床路径,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 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 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 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 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病历点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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