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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社会管理学院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为使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凡施工所需材料物资,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的范围。

2.管理要求: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材料员均通过考核,持证上岗;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进场验证:项目材料物资部编制材料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采购员在大宗材料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材料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

3.材料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材料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并作好《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验证应做到:①核对进场材料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

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材料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进行, 对包装或整齐捆绑材料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材料物资记录单》,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4.在供应商处验证材料物资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材料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材料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材料物资的放行方法;②项目材料物资部采购负责人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材料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进场材料物资的复试及材料物资的复试的范围①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进行复试的材料物资,如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砼添加剂、轻集料、砖、砂、石子、室内大理石、安全玻璃、人造木板、外门窗、外墙面砖等;②原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的材料物资;③超出保质期、规格型号混存的材料物资。试验由项目材料

员通知试验员取样,材料员、库管员配合,试验员送交指定试验室试验并记录《试验台帐》,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电梯、电器使用功能检验、电线电缆的绝缘试验、管材和阀门压力试验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时可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鉴定;

6.商品砼进场检验,由试验员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和塌落度试验,并作好取样和塌落度试验结果记录;

7.装饰材料的复验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和记录;有见证要求时,按监理要求取样、送检和传递试验报告。验收手续:进场材料物资经过验证、检验,属外观易识别性质检验的材料,验收应于一日内完成;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应于合理时间内完成,复试合格后,由采购员与库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双方在验收凭证上署名。收集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材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材料物资有:钢筋、水泥、商品砼等材料;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材料物资有:有压力要求的管材、轻质墙体材料、特殊要求的油漆化工材料和涂料、粘接材料、保温等材料;必须收集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的材料物资有:预制构件、钢构件、各种金属门窗、电器产品、各种阀门及水暖零件、电焊条、高压瓷件、灯具、高强紧固件、各种开关箱柜、绝缘材料、计量器具等材料;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所有原始质量文件由采购员负

责索取并经库管员传递给项目资料员,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所有产品复试的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由项目试验员负责索取后传递给项目资料员,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材料员和库管员,试验员应作好检验结果报告传递记录。

8.紧急放行材料物资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材料物资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回或更换的材料物资(如砼),不允许紧急放行使用;所有紧急放行的材料物资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材料员做好记录,并在放行材料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时,才准放行使用。《材料物资紧急放行记录》

9.材料物资搬运、材料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材料物资要进行保护,保证材料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正确保护产品的标识;材料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现场内搬运应考虑,从材料堆场、库房到作业现场的距离、路面情况、搬运设备、工具的能力及搬运工人的水平等, 对价值较高、易损坏的材料物资和设备, 项目材料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场外搬运应考虑,路面情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高度、宽度,天气情况,搬运时间等,对超限设备的搬运,供应商或分包方或项目材料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搬运由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时,在选择供应商或分包方时,项目材料物资部/局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其搬运能力(包括搬运设备能力、搬运工人的培训和资格等)进行评价和考察,现场监督;因搬运不当造

成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材料物资,负责搬运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作好标识以确保不被混用;因自行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时,由当事人书面报告材料物资采购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处理;因供应商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材料物资部要求供应商及时作退货或更换处理;因分包方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工程部应要求分包方写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

10.材料物资收发、贮存业主提供的材料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采购的材料物资由材料物资部负责保管,分包方采购的材料物资由分包方负责保管,材料物资保管员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建立台帐,记录规格、数量、进出库情况;材料物资的接收与领取前应办理交接手续,库管员应保存验收入库、出库交接记录;项目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放材料,领料单必须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并有项目工长签字,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发料;产品质量有保质期限要求的,要标明进场时间,做到先进先出;月末25日前库管员应将当月材料消耗量、库存量统计出来,报送项目现场经理及材料计划员。

11.材料物资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与产品性能、形态,合理堆码,保持库区整齐规范,大宗材料物资要支垫、齐头、分层堆放,散料要成堆成丁,受大气影响怕潮以及易散失、变质的材料物资要入棚、贮存材料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应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材料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材料物资堆场和库房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

要求的材料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漏、防尘、防冻、防霉、防腐、防晒、防锈、防虫、防毒规定;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特别标识并安排专人、专库分开存放保管, 配备必要的器具及消防用品,并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12.材料物资的标识:砂、石、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材料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材料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材料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用挂牌或用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13.不合格材料物资的处置:不合格材料物资分为可让步接收的和不可让步接收的两类,返修后可接收的、可降级使用的、可改作它用的不合格材料物资为可让步接收的材料物资,其余的均为不可让步接收的材料物资;发现不合格材料物资,检验人员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材料物资记录上,将不合格材料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设置明显的不合格标识牌,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检验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材料物资进行评审,以判定该不合格材料物资是可让步接收的还是不可让步接收的;对于判定为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材料物资,检验人员应写让步接收单,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业主/设计/监理批准;只有在得到业主/设计/监理同意后,才能将让步接收材料物资发放使用;

14.对分包方采购材料物资的控制: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分包方采购材料物资的范围、样品/样本报批、供应商评价、采购合同签署等内容;分包方采购的材料物资,由分包方负责验证,项目材料物资部对分包方验证情况进行监督;分包方负责提供质量证明、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文件,材料物资部予以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15. 剩余物资处理:优先以工程总承包部内部各所属单位调剂利用

为主,由施工管理部负责牵头,会同质量部对剩余物资或经过加工修理达到可利用的物资,进行品质功能评估。剩余物资对外处置方式包括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实行“合法依规、阳光处置、合理估价、公开竞价、统筹兼顾、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资金及时交付公司资产财务部入账,剩余物资对外处置物资净值为5万元以下的处置过程由项目内部进行评估和审批处理,项目经理进行终审;净值为5万元至10万元的处置过程报施工管理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核处理;净值为10万元以上处置过程报工程总承包部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剩余物资对外处置回收要优选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名录中的单位,选择不少于三家单位,由项目材料组组织进行竞价,选择出价高、信誉好的单位作为最终处置回收单位。处置完成后将处置审批表、处置资金和收款票据报送项目财务负责人并及时送达工程总承包部资产财务部。

北京住总集团总承包部社会管理学院项目部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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