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经办业务流程
一、养老保险业务指南(流程)
(一)每年5至6月份参保单位进行基数申报
1.参保单位工资申报表纸质1份, 并U盘报送电子版。
2.参保单位工资申报核定表一式两份。
3.上年劳动工资统计表一份,上年度财务报表(基本情况表)一份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一份。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上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申报表一份。
(二)单位增减变化
1.每月1至20日上报企事业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填写《人员增减明细表》。
2.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增加报订立劳动合同,减少报解除劳动合同。
(三)新参保分单位新参保和个人新参保
1.单位新参保需要材料: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3、《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4、人员增减明细表;5、《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6、企业法人户口册、身份证复印件7、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
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2.个人参保所需材料
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四)转移
1.转出
(1)参保人员转出的,参保单位(个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审核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确认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对有欠费的要求单位或个人补缴欠费。审核无误的,向参保单位(个体)和转入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通知》。
①身份证件;
②职工调动证明;
③劳动合同等用工或解除、终止证明;
④转业、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等证明;
⑤省级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帐户管理环节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跨统筹范围转出的,应有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帐号等)后,为转出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表》,为其办理帐户转出手续。
①统筹地区范围内转出的,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档案资料,同时通知申报核定缴费环节。
②跨统筹地区转出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送财务管理环节办理基金转出手续,根据财务管理环节反馈的基金转出信息,封存其个人帐户信息,同时通知申报核定缴费环节。
③从参保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2.转入:
(1)参保人员转入的,帐户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个体)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审核后,向参保单位(或“个体”)和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
①身份证件、户口本;
②职工档案;
③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④转业、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等证明;
⑤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通知
(2)帐户管理环节对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
①对跨统筹地区转入的,与财务管理环节确认转入基金到帐情况。
②对从机关、事业、军队等单位转入的,要求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划转手续并提供划转凭证,与财务管理环节确认划转基金到帐情况。
(3)审核无误的,帐户管理环节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等资料为转入人员续记个人帐户,并将转入人员参保信息送申报核定缴费环节。对跨统筹地区转入或从机关、事业、军队等单位转入的,需确认转入基金或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到帐无误后,再续记个人帐户,并建立标识。
(五)退休人员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 4张半寸照、农行账号(民办代课教师用信
用社账号)及复印件、有独子证的提供独子证及复印件
2.程序:
(1)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或当月到就业中心提取档案;
(2)携带档案及《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到县工资福利科领取退休审批表并由工资福利科审核盖章;
(3)携带退休审批表到养老保险科打印当年缴费单据并到地税局缴纳养保费用,再返回社保由财务科录入完费证信息;
(4)养老保险科处理到账信息,计算、核对个人账户信息、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5)社会化管理服务科核算退休工资。
3.经办时间:每年7月份开始每月14号—24号
(六)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
1.在职死亡退保(没办理退休手续死亡的):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2)直系亲属或委托人相关证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死者的《养老保险手册》
(4)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提供银行卡账号,到财务室支付待遇。
2.出国定居退保:
(1)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国外永久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表(或卡)、(4)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提供银行卡账号,到财务室支付待遇
二、工伤生育保险科业务指南(流程)
(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操作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参保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工伤(亡)报销具体步骤如下:
1.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参保单位
于每月10日-20日携带:工伤认定表、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原始发票、每日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百元以上的影像学报告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社保工伤生育科办理待遇支付。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将材料退还企业。
其中:(1)工亡职工如有供养亲属,须加带以下材料:工亡职工医学死亡证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关系证明、供养亲属无收入证明。
(2)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结论性证明。
(3)老工伤人员报销旧伤复发医疗费须填报《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审批表》并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原始发票、每日费用清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相关材料送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
(4)社保中心对当月收件的每例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初审、复核后,录入工伤保险系统,于每月24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企业职工工伤、工亡待遇发放审批统计表》、汇总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底前拨付。
(5)享受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提供生存证明或在学证明。
2.资料装订存档:妥善保管待遇审批的要件,按规定装订归档。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操作流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生
育保险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2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其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1.申领条件及时间:生育时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工伤生育科申请。每月10
日-20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
2.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出院小结;(7)医疗费用原始发票;(8)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和费用清单;
3.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资料外应加带下列证件及复印件:(1)女方户籍簿及身份证;(2)配偶未就业证明。
4.每个月25日至次月30日为生育报销材料录入、整理、核对。制作“生育待遇支付信息统计表”,于每月30日前报财务科审核。
5.企业生育报销款未到帐的,可先到生育科查询。如有退票记录,查明原因后,应到工伤生育科变更单位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等相关,变更后,告知财务科已变更登记成功。
6.核对无误后,制作“企业职工生育待遇审批统计表”一式三份,经生育科经办、生育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层层审核,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签字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
核表”一张、生育待遇支付信息统计表、报财务科审核。
(三)参保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操作流程
1.单位参保登记:由企业到县社保中心申报。登记资料有: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一个月工资花名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当月办理好审核、录入、工伤费率认定手续并开据工伤生育保险缴费通知,由用人单位到县地税局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地址等项目变更需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登记项目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变更银行名称和帐号需提供:《参保单位帐号变更表》(盖单位公章),银行帐号变更请盖上财务公章,变更后的缴费税单复印件一份。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3.单位社保注消:办理社保注销手续单位需要提供:《工伤生育保险注销结算表》、《注销申请报告》、《参保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减员申报表》、欠款补缴的发票或税单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结时限,随到随办。
(四)参保单位工伤(生育)增、减操作流程
1.办理增员手续:单位填写《工伤生育批量新参保格式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空项,表格涂改无效。办结时限,随到随办,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
2.办理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填写工伤生育参保人员减少申报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办结时限,随到随办,并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
(五)参保人员工伤、生育变更及操作流程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单位或职工填报《参保职工个人编号和姓名差错更正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三、社会化管理科业务指南(流程)
(一)办理退休须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件;养老保险缴费记载材料;参保人员人事档案;申请提前退休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将其具备的提前退休材料进行公示,并提供有本人及单位签章的公示材料及结论;申请特殊工种和政策性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历年从事特殊工种的有关原始记录和有关政策依据;享受工伤津贴达到正常退休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云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申请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州(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已审批的离退休证明材料。
(二)死亡退休人员两费(丧葬补助费、抚恤待遇):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申请人填写《云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离退
休人员死亡证明;离退休死亡人员实行丧葬方式:(火化)证明、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直系亲属领取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与死者关系证明。
四、财务信息科业务指南(流程)
(一)基金收入
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科下达征收计划表到地税;
2.参保单位及个人到地税申报并缴费;
3.业务经办人或代办人拿着地税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到社保中心财务科录入到账信息;
4.到账信息录入后再到涉及到的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待遇支付或转出、退休等手续。
(二)基金支出
1.每月9-10日到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划拨养老、工伤、生育等待遇支付所需的基金到社保中心基金支出户中;
2.每月15日前根据社管科提供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花名册》进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3.参保人或代理人拿着养老保险科或社管科出具的经分管领导审核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或《云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表》,并带着领取人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到财务科办理待遇支付,不支持现金支付;
4.工伤生育科业务经办人员每月下旬将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工伤生育相关待遇支付表送到财务科,由出纳开具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社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分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三、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 四、社会保险办理地点: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五、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 六、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费基数: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缴费比例: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七、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1、员工已办理转正手续;? 2、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本公司委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员工“人事档案”如在异地的,需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对人事档案的要求办理转档手续。? 3、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经核实后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所有员工需经直接领导和所属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 5、审批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6、新增:从未参加社会保险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手续;?
7、转移: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且原单位在继续交纳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8、恢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单位已办理停交手续的,如原单位属于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将本人的停交手续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恢复社会保险;如原单位不属于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停缴、欠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滞纳金)由员工个人承担。?? 9、办理时须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医保卡工本费12元。转入人员须同时提交个人以前的交费详单,其以前已办理医保卡且能够继续使用的,无需递交12元工本费。? 七、人事档案未能转入本公司或本人没有人事档案,但按照当地政策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该员工必须提供由其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为当地人事或劳动部门组建的人才交流中心);? 3、该员工必须书面提供能证明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如停薪留职证明、内部退养证明等);?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并按如下程序审批: 填写《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批——所属公司领导审批——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审批同意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八、员工人事档案未转入本公司,由其原工作单位或其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的,本人不愿在公司参加社会保险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该员工必须每年提供由其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一、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社保中心 二、责任人 承办人A、B ,主任,分管局长 三、权力行使依据 1、《齐齐哈尔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 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齐民办【2008】 55 号文件 2、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0】32号 3、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 作的通知》国发【2005】 36号 4、劳动保障部等十八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 6号
5、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 1号 6、黑龙江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社【2006】 12号 四、办理各项业务所需材料 1、涉及民政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民政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涉及劳动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劳动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3、涉及卫生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卫生部门提供卫生各项社保资金所需的考核及达标完成情况材料,及相关文件。 五、工作时限
城乡低保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农大学生补助,新农保,城居保等项社保资金每月需基层单位 提供相关材料及文件,社保中心审核无误,主管领 导审批后,3—5个工作日内拨付。其他专项社保资金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拨付。 六、工作制度 1、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财政政策的协调工作。 2、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和 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 建议;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3、预算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编制区级社会保障基金 收支预算;年末汇总编制社会保障决算报表。 4、管理好上级财政补助安排的就业、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 置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制定区级补助标准办法及 各项社保资金的拨付工作。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币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X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枕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彖: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谙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左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
一、公共业务总体用例图 1-1 人社部门:要按照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代码唯一性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要求,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收计划管理、到账资金与明细信息的比对等工作;如果该地市是地税征收,需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 地税部门:要按照税费同征的原则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
度,努力做好缴费服务,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征收信息,并牵头做好经办机构对账数据不一致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财政部门: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落实定期对账制度,并将统一征缴管理日常必要的工作经费入本级预算安排;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等环节的审计监督;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确保通过网上办费模式归集的社会保险费款的及时全额划转,并及时向社保部门或地税部门提供扣款明细,配合完成资金对账等工作。 二、公共业务整合模式发展 2.1 公共业务模式 公共业务的模式,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从最初的五险分开经办,分别征收,到“五险合一、一票征缴”。随着政府对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因此很多地市在进行相关机构的改革和创新。因为每个地市的机构都有一些自己实际情况,可以因地制宜的选择公共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分类: 1 暂未整合,分开征收需要分别到各个保险处询问相关政策或缴纳 保险,然而有些业务存在交叉现象,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 2 以“合署办公”的形式承担“五险”公共业务。大部分地市需要从 不同的经办机构抽调人 员,组成公共业务窗口。 3 指定某个经办机构承担“五险”公共业务。需要按照参保单位进行 划分,例如社保处承担企业五险统一 结合各市的具体情况,不论是五险分开经办,还是五险一票征缴,公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
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 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 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它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四险)征缴业务办理流程 [ 所属科室:社保中心收缴部] 无 社会保险(四险)征缴业务办理须知 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机构注册证》。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二)社保登记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办理: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因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三)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发生注销
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的国家走到了哪一步?我们的社会结构上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对个人来说有哪些影响?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主客观环境中?我们现在和未来将会遇到哪些机遇和难题——在速变的世界中,深入地了解我们的国情,才能了解变化的实质,辨认行进的方向,把握未来的先机。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安全网”,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对建立与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日益迫切的要求。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初步建立起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框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工业化进程中进行的人类有史以来最巨大的社会工程之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仍面临着很多困难与问题。 焦点一 ■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要促使职工从“单位人”转变成为“社会人”,而且制度本身要具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并兼顾保障范围、水平和程度的公平性。 ■新的保障制度要改变单位负责、国家兜底的“完全”责任,筹集资金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化,保障待遇与“贡献”挂钩而不是与“身份”挂钩,力求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平与效益的统一。 焦点二 ■作为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如何消化数千万沉淀在国有企业“无效就业”的大量冗员,成为中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市场化步伐必须迈过的一道“难关”。 ■它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现收现付制度与基金积累制度结合起来,是一种“混账”管理的部分积累制度或者混合模式。这种改革方案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新的尝试,但也面临着如何处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关系的难题。 焦点三 ■新制度规定,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企业的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 ■由于近年来大批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离退休人员增长迅速,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太高(目前费率高达28%),企业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参保积极性和基金收入。目前,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基本养老保险欠费严重,形成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焦点四 ■2000年12月,国务院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企业补充养
社保办理流程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
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办业务的人非常多,一般排号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我曾经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们8:30开始办公,拿到的号是第300号),而且社保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之恶劣,问题不好好回答-训你都训孙子似的,办事不一次说清-让你要跑好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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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一、个人自行申办省社保卡 需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在制卡申请回执单标明的日期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回执单前往服务网点领卡,他人代领的,须带双方有效证件及回执单。个人领卡后,社保功能自动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证件至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二、单位集体申领流程 单位如存在较多待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非劳务代理职工(20人以上),职工因交通不便、工作繁忙等难以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办理申领的,单位可以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获得批准后为职工集体代办社保卡申领。 ⑴、读取身份证信息 单位代办时原则上需要读取职工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获得职工准确的身份数据并代为获得职工代办委托。单位可收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后,送至卡中心进行读卡,或是向卡中心借用身份证读卡器在单位读取后,上报所有相关数据。 ⑵、提供职工电子照片 单位可通过对职工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扫描或自行组织现场拍照(背景为白色)。所有采集照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JPG”的格式给照片文件命名。照片格式必须参
照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规格为26mm×32mm,即:电子照片为358 像素×441 像素、分辨率350dpi,24 位RGB 真彩,JPEG格式,压缩品质因子70 (照片文件一般14k-40k 字节)。照片按要求完成处理后,统一上报至社保卡中心。 ⑶、人员信息电子花名册 按卡中心提供的EXCEL电子表格模板(附件二),填报代办社保卡的人员花名册,住址、电话信息力求完整。填报时务必注意数据的格式要求,最后随职工电子照片一并交予卡中心。 ⑷、单位将代办卡发放给职工时,须职工签名确认,签名册复印交卡中心及单位存档备查。 南通市区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如下: 南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大厅21-25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开发区社保卡服务窗口:上海路29号(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
员工社会保险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社保局
节点
A
厂长 B
流程名称 概要
计划财务审计部 C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保
D
E
1
开始
2
3
审批
4
指示
指示
制定保险缴纳对象 和交费工资基数
审批
审批
填写保险人员和交 费变动表并上报
转入保险费用
填写个人明细费用 汇总表
5
审批
审批
审批
整理上报
6
从保险帐户扣款
7 结束
(二)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制定 缴费 人员 工资 基数
填写 保险 人员 和交 费基 数变 动报 表上
报
编写 个人 费用 明细 报表 上报
节点
B2 D2 E2
E2 E3 D3 E4
E3 E4 E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程序 ☆ 根据厂部文件精神确定缴费人员及缴费工资基数
重点 ☆ 制定交费基数 标准 ☆ 收集整理交费人员个人身份全面信息 程序 ☆ 根据人事调配表和人力资源部主管的意见填写人员 和缴费基数变动表 ☆ 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厂长审批,报市相关单位审核 (市社会保险中心),报市地税局 重点 ☆ 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程序 ☆ 整理个人费用明细报表 ☆ 上报厂长审批 重点 ☆ 制定报表格式 标准 ☆ 正确核对报表各项数据
时限 8 个工作日
内
5 个工作日 内
3 个工作日 内
相关资料 《员工社会保 险与住房公积 金等管理制
度》
《人员和缴费 基数变动表》
《个人费用明 细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