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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前言

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单位、项目建设生产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新供应商录入和合格供应商更新评定。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对供应商资源调查和各单位使用情况反馈的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最优化公司的供应商队伍。

《合格供应商》是单位及项目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的供应商,均不得与其签订购销合同。

新供应商的录入

新供应商录入分为调查、评估、审批、试用和使用。

调查

以质优价廉服务好为基础,各单位采购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料文件调查、实地考核或间接询访等方式,按不同产品类别分别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以下三种情况单位项目可适当调整:

a)个别行业被少数企业垄断

b)被推荐供应商在行业有极高的质量信誉和良好的口碑,且价格合理

c)供应商单一的地材

新增供应商的实力调查,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供货能力、价格水平、相应产品技术指标、商业信誉、体系认证、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等。

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设备物资部等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类型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调查后,调查小组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为下一步评审提供重要依据。

评估

供应商及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

提供的物资满足应使用要求且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而设备则应满足生产性能

要求和交货期。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质量、安全或环境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标准,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相应的认证。对环境、健康及安全产生影响的产品需要提供其相应指标的检测结果,其结果必须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

对产品的评估,按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由技术或质检部门对样品进行认可,认可方式为:A类:由项目部试验室或委托相应单位实施检测;

B类: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质量特性的检测报告认可;

C类:由物资验收人员对货源进行外观质量检测认可;

在特殊情况下(如急需物品),可由供应商先送样试用,再作供应商评估,但只有送样质量确认及评估合格时方可将其按程序审批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审批

1)由项目负责人牵头,采购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评定小组,负责供应商评定工作。各部门对新供应商的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审阅,提出供应商推荐名单。

2)最佳供应商选出后,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同意后,由物资部门按流程上报公司审批,同时撰写《合格供应商推荐表》签字留存。

试用期产品评定

设备

1)设备到达现场后,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允许使用,设备验收内容如下:

——根据合同内容核对设备(辅机)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标识的真实性;

——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

——随机工具、配件、资料的数量、型号和质量;

——运转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

2)设备投入使用后,设备使用部门定期跟踪了解使用情况,对其设备质量和人员服务进行评定。

物资

1)产品到达各单位后,每批次都要自检。如果缺乏设备及能力,由单位或项目实验室或物资部填写试验委托书,送达试验部门,试验部门按照委托单取样送样检验。

2)同时对产品现场建设生产的实际情况实时监控,评定该产品的质量的稳定性、供货能力和服务质量。

试用期满后,如果相关部门及人员认为产品满足使用要求,没有更换的必要,采购部门则根据产品评定结果,更改设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至“优、良”,该供应商便成为公司各单位项目共享使用的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目录初始录入的原则

《合格供应商》初始建立,基于公司各单位历史积累,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各单位设备物资部可结合各自供应商资源,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服务优秀的供应商,集中申报并由公司同意后直接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管理

合格供应商评审原则

一:简明科学性原则: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步骤、选择过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估体系应该稳定运做,标准统一,减少主观因素。

三:灵活可操作性原则: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环境下的供应商评价应是不一样的,保持一定的灵活操作性。

四:学习更新原则:评估的指标、标杆对比的对象以及评估的工具与技术都需要不断的更新。

合格供应商的控制及更新

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合格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单位及项目设备物资部对其使用供应商的按时评定、及时更新,其内容包括:企业类型、供应类型、公司名称、营业执照证号、综合评价、公司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规模、银行信息、资质文件等。

每年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或复评,由单各单位设备物资部门根据产品使用、监督相关人员的反映和评价,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过去一年在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能力、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为“优”、“良”的供应商可继续被各单位共享使用,同时“优”级供应商应优先考虑。

“一般”供应商仅限个别单位项目试用,以观后效。

评为“差”或严重违犯合同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在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物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单位或项目部领导人批准后,终止其供需关系。同时在该供应商做出整顿、补偿损失前,各单位均禁止使用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若供应商出现重大变故或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供应商“综合评价”将降为“差”,不再维护管理,如有再次合作的需要,应重新评估、更新该供应商的资料。

如已认可生产厂商发生重大变化(如灾害影响、变换生产地点或生产重大变更等),应按以上步骤重新评估。

供应商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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