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

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范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范围差不多。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1,“描述”谬误

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陈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陈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陈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当陈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陈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陈述,而非真正的陈述。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陈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陈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陈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warning.

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

You’re an idiot. →insulting

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

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

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

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归根到底,我们要阐述的唯一实际现象是在完整的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言语行为”(1975:148)。

2,奥斯汀的初期理论:施为句(perfo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

奥斯汀理论的第一步是认为句子有两类:施为句和表述句。

如下面的句子并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没有真假,说出这些句子是(或者部分是)实施某种行为,称为施为句:

1) I promise I’ll be there.

2) I admit I was foolish.

3) I thank you.

4) I apologize.

鉴别施为句的标准是:

1)主语必须是第一人称(单数);

2)句子必须是肯定陈述性质;

3)动词必须是第一人称一般现在时;

4)在谓语之前必须能插入hereby。

用来描述事物的句子称为表述句.

1) I’ll be there.

2) I wan foolish.

3) I am very grateful.

4) I am sorry.

From the above utterances, they not only perform a speech act over simple assertion, they also simultaneously describe the speech act itself.

奥斯汀的初期理论忽视了并非所有的话语都含有施为动词(performative verb)这一事实。实际上,语句无论是否含有施为动词,都有言之所为的效果:

若说:“我渴了。”时,就等于实施了“我陈述我渴了。”的行为或“陈述”的言之所为,并产生了“改变听话者知识状态”的言之后果;

若说:“你可以进来。”时,就等于用语言做了“我允许……”的事;等等。

3, 奥斯汀理论的第二阶段:

由于奥斯汀强调的是以言做事,而且所谓行为表达式也是指作事情,因此他要对“做事情”进行说明。在这一点上,他区别和说明了三种意思:第一,我们说某事就是做某事,即:说X(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第二,在我们说某事的过程中,我们做某事,意及Y(语用行为:illocutionary act);第三,通过说某种事情,我们做某事,产生(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这就是其语言三分说。第一个意思“大致等于表达某一个特定的带有一定涵义和所指的句子,而且又大致等价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第二个意思“大致可展示为诸如告知、命令、警告、承诺这样的东西,即具有一定(约定)力的表达”;第三个意思大致等于“我们通过说某种东西而产生或达到的东西,比如使人信服,使人被说服,使人被制止,甚至可以说,使人惊讶或误解”。(1978,p.109)

E.g. 语谓行为(locution): 当有人说"Morning!"时,我们可以问:"

他做了什么?",而不问"他说了什么?"。答案可以是他发出了一个声音,单词或者句子--"Morning"。

Mike asked Annie: give me some cash. The words uttered by Mike can be semantically paraphrased as “Hand some money over to me”

语用行为(illocution):当有人说"Morning!"时,另一个人问"他做了什么?"我们完全可以回答:“他表示了问候”。

Mike performed the act of requesting Annie to give him some cash.

语效行为(perlocution):当有人说"Morning!"的时候,说话人表示他想和听话人保持友好的关系。这种友好的表示无疑会对听话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Annie refused to give him the money, or Annie was offended, etc.

当然,奥斯汀对三种意思的区分与说明首先是建立在对早期理论中的施为句反思之上。奥斯汀改进其施为句的标准为:含施为动词的语句称作显性(explicit)施为句;不含施为动词的语句称作隐性(implicit)施为句。显而易见,所有的语句都是施为性质的!因此,所有的语句都带有“语谓行为(the actual form of words used by the speaker and their semantic meaning)”、“语用行为(what the speaker is doing by uttering those words)”和“语效行为(the actual result of the locution)”三种语力(language force)。

若某男对某姑娘说:“我会娶你的。”这句话,实施了一个承诺的行为,产生了使某姑娘放心的效果。

根据这种理论,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并不是句子或其他表达手段,而是行为,如陈述、请求、提问、命令等。说话人通过语句,来执行言语行为,并在听话人那里产生交际效果。

语言学家历来研究的就是以言指事,即怎么发音、组词、造句及其有什么固定的意义;以言成事涉及许多现在仍然没有弄清楚的心理和社会因素;所以,奥斯汀真正关注的是以言行事。从此意义上而言,言语行为理论实际上就是以言行事理论。

8.1 言语行为理论

这个理论是牛津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提出的,是研究语言使用的第一个重要理论。奥斯汀从1952年开始讲授他的理论。1955年,他去美国哈佛大学做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讲座时,修订了自己的讲稿,把题目从《言与行》(Words and Deeds)改成了《怎样用词做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该讲稿在他去世后,于1962年出版。

8.1.1 施为句和表述句8.1.2 行事行为理论

8.1.1 施为句(perfo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

奥斯汀理论的第一步是认为句子有两类:施为句和表述句。在《怎样用词做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中,奥斯汀认为下面的句子并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没有真假。说出这些句子是(或者部分是)实施某种行为。所以这些句子称为施为句。其中的动词叫施为性动词。

例8-1

a. I name this ship the Queen Elizabeth.(我把这只船命名为伊丽莎白皇后号)

b. I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ther.(我把手表遗赠给我弟弟)

c. I bet you six pences it will rain tomorrow.(我用六便士跟你打赌明天会下雨)

d. I promise to finish it in time.(我答应按时完成)

e. I apologize.(我道歉)

f. I declare the meeting open.(我宣布会议开始)

g. I warn you that the bull will charge.(我警告你这头公牛会撞人)

相反,化学老师在演示实验时说的例8-2,却不是施为句。它只是描述了说话人说话的同时在做什么。说话人不能通过说这句话把液体倒入试管,他必须同时做倒液体的动作。否则,我们可以说他作了虚假陈述。这样的句子叫表述句。

例8-2

I pour some liquid into the tube.(我把一些液体倒入试管)

虽然施为句没有真假,但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是合适的。我们把奥斯汀提出的合适条件简化如下:

A.(ⅰ)必须有一个相应的规约程序。并且

(ⅱ)相关的参与者和环境是合适的。

B. 该程序必须正确全面地得到执行。

C. 通常,(ⅰ)有关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思想、感情和意图。而且(ⅱ)能付诸实际行动。

所以,在新船下水仪式上,只有被指定的那个人才有权给船命名,并且这个人必须说出符合命名程序的话;遗赠手表的人必须有一块手表;如果第二天是晴天,那么,打赌会有雨的人必须给另一个参与者六便士。

但是,奥斯汀很快认识到,这些条件只适用于部分情况。有些情况,并不需要规约程序来完成。例如发誓,可以说"I promise",也可以说"I give my word for it",没有严格的程序。另一方面,所谓的表述句也可能必须满足其中的某些条件。例如,说"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bald(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是不合适的,就像一个没有手表的人说"I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ther(我把我的手表遗赠给我弟弟)"一样。他们都假定某种实际并不存在的东西存在。而且表述句中,说话人也必须要有相关的思想、感情和意图。例如,我们不能说"The cat is on the mat,but I don't believe

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

第二讲 原句:I seized the largest brush and fell upon my wretched victim with wild fury. 译文:我抓起那支最大的画笔,势不可挡扑向那全无招架之力的画布。 原文:There is a definite link between smoking and lung cancer. But this doesn’t make you too uncomfortable because you are in good company. 译文:吸烟肯定与肺癌有关,但这并不能使你感到太不舒服,因为吸烟的人不止你一个。 原文:Derek fancies himself as a ladies' man, but he spends too much time admiring himself in the mirror for my liking. 译文:德里克自以为是个讨女人喜欢的人,可是我不喜欢他花那么多的时间在镜子面前自我欣赏。 He is the last man to come. He is the last man to do it. He is the last person for such a job. He should be the last (man) to blame. 原文:John can be relied on. He eats no fish and plays the game. 译文:约翰为人可靠,他既忠诚又正直。 Literal translation takes sentences as its basic units and the whole text into consid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course of translation. It strives to reproduce both the ideological content and the style of the entire literary work and retain as much as possible the figures of speech. 死译:one-to-one translation: each SL word has a corresponding TL word. 硬译:word-for-word translation: Transfers SL grammar and word order, as well as the primary meanings of all the SL words, into translation. It is normally effective only for brief simple neutral sentences. Literal translation goes beyond one-to-one translation, ranges from one word to one word, through group to group, collocation to collocation, clause to clause, to sentence to sentence. Literal translation is the basic translation procedure both in communicative and semantic translation, in that translation starts from there. ---by Newmark Liberal Translation mainly conveys the meaning and spirit of the original without trying to reproduce its sentence pattern or figures of speech. 原文: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错译:Our friends are all over the world. 译文: We have friends all over the world. 单词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的应用 语言作为一种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际中,被人们广泛的使用,对言语行为的关注有助于提高我们语言使用的语用意识。在此,我对“请求”、“拒绝”和“撒谎”的言语行为进行一个讨论。 2.1“请求”言语行为 “请求”是一种使役性的言语行为,它的使用涉及到面子的威胁也就是礼貌及其程度问题。因此,人们在运用表示请求的言语时为了顾全面子,通常都不会直截了当的发出请求,而是借助一定的辅助性话语和间接性话语,以降低请求所产生的使役性,或减少该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例如: (1) 嗨,小张,我的自行车坏了,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我明天一定还你。 例(1)是一个请求借用自行车的言语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此类的话语随处可见。例(1)这一长串话语所表达的中心就是“借一下你的自行车”这一中心行为,其他部分都是服务于该中心的附加性话语,其中“嗨,小张”是一种称呼语,用于打招呼,表示友好,引起对方注意;“我的自行车坏了”是一个信息的陈述,是提供请求原因的辅助性话语,为之后所实施的请求的言语行为创造条件;“可不可以…?”是人们实施请求行为时采用的委婉形式,有助于降低请求产生的驱使性;“我明天一定还你”则是实施请求的后置辅助性话语,它可以推动促成该行为的顺利实施。由此可见,言语行为在具体运用于请求时,根据语境添加大量的附加性话语请求功能的顺利完成。 2.2“拒绝”言语行为 “拒绝”言语行为是针对对方的请求、邀请或建议之后,说话人做出的一种“不合作性”选择,有时候也就是我们汉语所指的“婉言谢绝”、“断然拒绝”、“一口回绝”等说法,拒绝言语行为广泛存在于言语交际,而且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2)女儿:妈妈,我去逛街了 母亲:不可以,写作业! (3)小王:小明,你把橡皮擦借我用下吧 小明:上次你都不借我 (4)甲:明天下午去打球吧! 乙:我明天有课 (5)甲:请问考试是在什么时间啊?

汉英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

Clinton is the first black president . 克林顿是第一个重视黑人权益的总统 Clinton is the first woman president. 克林顿是第一个重视妇女权益的总统 1. We want to buy quality steel. 我们要买高质量的钢材。 2. I am pleased to be here to offer a U.S. business perspective on one of today’s great quality ch allenges: building a high skills/high wage workforce. 我很高兴能来此介绍一下美国商界对当今我们在素质方面所面临的挑战的看法,这项挑战就是如何建立一支高技术,高薪金的劳动队伍。 3. The president now is on a poverty tour. 总统目前正在访问贫困地区。 4. noise abatement procedures. 抑制噪声的措施 5. She is on her listening tour of New York. 她正在纽约巡回访问,听取群众的意见。 6. Professor Smith is leaving the school. That is a stupid loss. 史密斯教授要离开学校了。这个损失实在是不明智才造成的。 7. The kiss represents the symbolic loss of the most famous American child. 那轻轻的一吻是一个象征,代表这个美国著名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Criminal law 刑法; Criminal layer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Criminal attack构成犯罪的攻击; criminally insane 形式法庭鉴定为患有精神病 This is a thought-provokingly different explanation . 这个解释完全不同,但却很能给人启发。 Bryant Gumbel is sometimes favorably compared with Ted Koppel. 人们有时把布来恩特甘贝尔和特德考波尔相比,认为甘贝尔更好。The so-called critics are only generically mentioned, but not individually mentioned. 那些所谓的批评者,传媒提到他们时总是泛泛而指,从来不指名道姓。The areas could be profitably rehabilitated. 重建这些地区是有利可图的。 The consensus strategies for managing the world’s forests sustainably. 既能获得各方同意,又能使全球森林得以可持续生长的管理策略。 Men tend to enjoy public, referentially orientated talk, while women enjoy intimate, affectively orientated talk. 男人喜欢公开谈论有具体内容的话题,而女人则喜欢两三个人私下交流感情。 15.The joy of his return 由于他回来而有的喜悦 16. of humble parentage, he began his working life in a shoe factory. 由于出身低微,他的第一个工作是在一家制鞋厂。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语用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引言 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论。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奥斯汀针对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名称:认知心理学 姓名:张瑞 学号: 201141000144 学院:心理学院 班级:应用心理学一班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后来哲学家塞尔(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最终使其成为语言学以及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概述,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近几年来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进行阐述,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关键字:言语行为理论应用综述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学研究重点,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起到极大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越来越完善,取得不少新的发展和成就,同时它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如今,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应用于研究语言中的多种现象,并且都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一言语行为理论概述 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他“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是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1]。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的启示下,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奥斯汀划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 。奥斯汀把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为“表述句”,而把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是以言行事[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简单的两分法并不科学,表述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施为句。所以在这种理论的缺陷上,奥斯汀又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也就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第二阶段。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以言指事”( locutionary act) 、“以言行事”( illocutionary act) 、“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 三类。在这三类行为中,语用研究最关注的是言外行为,因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所以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言外行为上。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美国哲学家塞尔(J.R Searl) 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理论,“把对言语行为的理论和对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3]。塞尔认为奥斯汀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只是对施为动词的分类。塞尔把以言行事行为重新分为五类: 断言类( asser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 、承诺类( commissives) 、表达类(expressives) 、宣告类(declarations)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发展是他提出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就是解决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思和说话人的言外之意的关系问题,同时强调了语境和交际者双方共有的知识在理解话语时的重要性[4]。 奥斯汀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言交际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它让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言语行为理论在多个领域中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应用的范畴。 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规约行为。但事实上,自然语境中的施事行为与仪式、典礼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语境中的施事行为绝然不同,而且规约性更小。现实生活中只有小部分施事行

《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教学大纲

《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E-C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一、课程说明 课程编码 22110280 课程总学时 32 周学时 2 学分 1.5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英语专业1、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见下表):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表

2、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是高等学校英语专业三年级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它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门课程,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具备笔头英汉翻译的基本能力。通过介绍各类文体语言的特点、汉英两种语言的对比和分析以及各种不同文体的翻译方法,使学生掌握英汉翻译的基本理论,掌握英汉词语、长句及各种文体的翻译技巧和英译汉的能力。要求译文比较准确、流畅,翻译速度达到每小时250-300字。 3、本门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本课程为英语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开设。学生在修该课程之前已修完综合阅读,综合英语,语法学,词汇学,英美文化等课程,这些课程都为学生修该课程奠定了扎实的语言基础。该课程又是学生综合英语语言运用能力的体现和反映,它的开设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而且它与英美文学,语言学,口译,高级英语等都能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英语语言运用能力。 4、推荐教材及参考书: 教材采用孙致礼编著的《新编英汉翻译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教学参考书 Baker, Mona. 2001. 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Bassnett S, Lefevere A. 2001. Constructing Cultures: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Brown Gillian & Yule George. 1983. Discourse Analysi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Catford, J.C. 1965. 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tim B. 2001. Communication Across Cultures:Translation Theory and Contrastive Text

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解释作用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52009 在语用学发展的50年时间里,言语行为理论作为其核心理论之一,在语用学运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展开对翻译的探索,是语言学界和翻译界关注的焦点。翻译是译语对原语信息的再现,翻译研究关注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在译文中重构原文意义。语用学是关于实际应用中的语言以及语言与语言使用者之间关系的学科,主要研究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由于两者具有共同的研究对象,语用学理论对翻译研究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本文探讨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解释作用。 一、言语行为理论 英国哲学家J.Austin 认为,人们谈话不仅是“言有所述”,而且是“言有所为”。语言交际是由一系列的言语行为构成的。人们说话时同时在实施三种行为:一是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 );二是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 );三是言后行为(perlocution - ary act )。语言学家们感兴趣的是言外行为。以言行事的用意 (force )即说话人说此话意,也就是语用学上的言外之力(illo - cutionary force )。塞尔进一步发展该理论,将言外行为分成五大 类,即阐述类(representa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 -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人们只有 充分了解了言外之力的含义,成功的交流才能进行。 二、言语行为理论与翻译 西方圣经上说:起初,天下人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他们东迁时,遇见一片平原,就准备在那里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以扬名和避免分散各地。上帝得知此事,极为担忧。于是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语言彼此不通。由于突然之间大家语言不通,彼此无法交流和理解,工程不得不停止。这座未完成的塔就叫“巴别塔”。如同先知先觉的上帝一样,人们也意识到自由沟通的伟大力量。翻译的目的就是让不同语言的人们能够彼此了解。翻译实际上是两次语内交际的行为,即发生在原作作者和译者之间的第一次语内交际和发生在译者和译文读者之间的第二次语内交际。 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译者须力求使译文效果尽可能接近或等于原文效果。要做到这一点,译者一方面要注意带有明显民族文化特征词语的翻译;另一方面要注意言外 之意与话语的命题内容不一致的某些词语或句子的理解与翻译。 因此,一个理想的翻译过程可被描述为:译者充分理解译语文本,领会源语作者的目的和言外之意,对之进行加工,使之对译语读者产生作用,最终使得译语读者对译作产生的反应同源语读者对源语产生的反应一致。好的译作必须译出言外之意,这就要求译者要首先吃透原作的施为性行为。翻译要看原文在语境中的含义,把原著的语用意义即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以言行事”———有时是暗含的,有时是明确表达出来的,同时选择恰当的译文语言形式表达原文的意向或语用用意。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解释 译者必须努力把源语作者的意图以及语用效果巧妙地传达给译语读者,使得译语于源语具有同样的言外之力。那么,应如何传达言外之意呢?我们来看一个非常常见的例子: It is cold here. 从逻辑语义方面分析,这个句子表明“如果房间里的确冷,句子是真;如果房间里不冷,句子是假;全句的意义是“这里冷”。分析至此,我们只解决了这句话的句法含义,如果按照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来翻译,那就是“这里冷”,那这样对不对呢?其实,说话人是为了向听话人发出某种信息,这个信息就是“言语行为”。既可能是仅仅为了向听话人传递“冷”这样一个事实,也可能是个“请求”,请求听话人去关上门;也可能是个“邀请”,邀请别人去别的房间。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环境下,相同的一个句子,会有不同的含义。所以,我们在翻译的时候,不能只看句子的字面意思,要深入了解语境。“言外之力”就是一句话在语境中表现出来的意思。人们只有再听懂“言外之力”的时候才能充分行使相对应的言后行为。 那么怎样才能充分了解“言外之力”呢?翻译过程中我们必须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所处的语言环境。例1: (1)鲁大海:……妈,我走了。 鲁侍萍:胡说。就要下雨了,你上哪儿去?鲁大海:我有事。…… (2)鲁大海:没什么。周家逼得我们没有路走,这家伙(手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在翻译中具有重要作用,准确地把握交际的言外行为是翻译技能的一个基本要素。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关注的焦点始终应是原作意图和译文读者,翻译不能仅仅停留在译文与原文在语言表层意义上的相等,而要使二者真正达到语用或功能上的对等。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翻译;解释中图分类号:H3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09)05-0143-02 作者简介:李明(1983-),女,安徽无为人,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合肥230061)大学英语教学部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翻译 理论与实践。 收稿日期:2008-10-02 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解释作用 李明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实践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言外之力语用等效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贡献,它时翻译实践也有着重要的启示。在言语行为的三分说中,语言使用者的意图和语言接受者的反应是语言交际功能的核心,因此言外之力的翻译成为翻译的重点。在正确理解原文作者的意图和判断原文对原文读者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基础上,译者应当以语用等效原则为指导,灵活使用各种翻译手段,使译文读者能够得到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和影响。 作为语用学领域中重大贡献的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牛津哲学家John L. Austin提出的,后又经过Searle的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当是词和句子,而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他认为人们谈话时不仅是“言有所述”,而且是“言有所为”。也就是说,语言交际是由一系列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所有的话语除了有意义之外,事实上还有着作为交际中动态成分的交际用意。Austin探讨了在何种意义上说话就是行事,并区分了说话即行事的三种基本意义,也就是人们说话时同时发出的三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以言表意行为是产生有意义的语言表达的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所实施的行为,如命令、提议、许诺、威胁、感谢等;以言取效行为是对听者施加影响的行为。实际上话语的表意是它的字面意义;话语的施事是话语发出者的交际意图;话语的取效是表意对话语接受者产生的相应影响。以言表意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通过说出句子表达了字面意义,而后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图。一旦意图被识别或得到满足,就会在听者身上产生一些变化或结果,也就是言语行为的取效。 言语行为理论的实质是句子不仅传递信息,而且完成行为;人们不仅发出有一定意义的语言单位,而且还暗示发出这些语言单位的目的以及期待这些语言单位以何种方式被理解。换言之,以言施事行为有着某种效力,即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force)。言外之力是语言使用者想让他的行为产生的交际价值或这个行为意欲产生的功能。相同的言外之力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不要到那里去”和“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到那里去”表达了同样的言外之力,虽然前者是直接的劝阻而后者是间接的建议。因此,解释话语字面含义的以言表意行为应当服从于言外之力。在言语行为理论中,言外之力是被最广泛讨论的,因为它表现了话语的交际用意,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相一致。事实上,“言语行为”这个术语通常在狭义上仅仅被理解为话语的言外之力。 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重塑语言及其运作方式的观念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言语行为的语用分析从…说话?和…行事?与意义和效力的双重功能上看待所有的话语”。言语行为反映了说话者在发出话语时的交际意图,并且可以被看作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的结合。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局限于口头言语,而且对于书面言语也有很强的解释力,从而对翻译有着有效的指导作用。 Robinson说:“洞悉翻译和语言的一个有效方式是译者翻译的不是词语,他们翻译人们用词语做了些什么”。既然意图是意义的一部分,对意义的理解必须要将意图考虑在内。交际不仅仅是通过命题内容达到的,而且还要借助言外之力。因此,在翻译中仅仅停留在命题层次是不够的,因为说话人木但要发出表意行为,而且常常还要传递其施事行为并期望产生一定的取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必须确保译文的言外之力和取效结果与原文的相一致,必要的时候抛弃表意意义,这就是翻译中的语用等效。仅有形式翻译或语义翻译不能执行给译文读者传递言外之力的功能,译者有必要掌握原文作者的意图并将它以适当的方式传递给译文读者。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言语行为在翻译中可以不言自明,但有时“不同的文化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使用言语行为”。再加上认知环境及语言习惯的不同,译者难以完全转换原语的文化语境并将其在目的语中再现,但通过体会原文的以言施事行为,也就是原语作者的意图,译者应该能够使其译作对译文读者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等同或类似于原文给原语读者带来的影响和感受,从而在目的语文化中充分再现原语的文化语境。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 目录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展开 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Searle)对言语行为有了深入的探讨,参考实施言外行为的恰当条件(准备条件、诚意条件、命题内容条件、根本条件)对言语行为间接指令进行分类。对实施间接指令的各种方式即“指令”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几个因素出发考虑:说话人

(发出指令者)、听话人(指令对象)和说话人想要听话人去做的动作。例如,在餐桌上请别人递一下盐瓶,可以有以下各种间接的形式。 以说话人为出发点: a)陈述愿望 I would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b)询问愿望 * Would I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听话人为出发点: 1a)陈述能力 You can pass me the salt. 1b)询问能力 Can you pass me the salt? 2a)陈述意愿 You want to pass me the salt. 2b)询问意愿 Would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salt? 3a)陈述将来的动作 You will pass me the salt. 3b)询问将来的动作 Will you pass me the salt? 以动作为出发点: a)陈述理由 The soup is not salty enough. b)询问理由 Wouldn't it be a good idea if we add some salt to the soup? 他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阐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 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围差不多。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1,“描述”谬误 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当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述,而非真正的述。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 warning. 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 You’re an idiot. →insulting

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 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 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 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归根到底,我们要阐述的唯一实际现象是在完整的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言语行为”(1975:148)。 2,奥斯汀的初期理论:施为句(perfo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 奥斯汀理论的第一步是认为句子有两类:施为句和表述句。 如下面的句子并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没有真假,说出这些句子是(或者部分是)实施某种行为,称为施为句: 1) I promise I’ll be there. 2) I admit I was foolish.

语言行为理论与翻译

语言行为理论与翻译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语言行为理论与翻译 摘要翻译可视为一种言语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译者在翻译中除了传达言内行为外,更重要的是传达表明源语作者意图的言外行为,以便在译文中产生相应的言后行为。本文旨在对言语行为理论做一个全面的概括,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言外行为对翻译的指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Speech Act Theory and Translation LEI Hua (Ji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Mechanical & Electrical Technology, Nanchang, Jiangxi 330013;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330000) AbstractTranslation can be regarded as a speech act. In this sense, except for conveying locutionary, the more important for translators is to convey and express illocutionary act of author, so as to produce the corresponding perlocutionary act in the translation. This article makes a comprehensive summary of speech act, and on this basis, describe the guiding role of illocutionary act to translation.

言语行为理论 中英文

言语行为理论 目录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展开 编辑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 编辑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Searle)对言语行为有了深入的探讨,参考实施言外行为的恰当条件(准备条件、诚意条件、命题内容条件、根本条件)对言语行为间接指令进行分类。对实施间接指令的各种方式即“指令”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几个因素出发考虑:说话人(发出指令者)、听话人(指令对象)和说话人想要听话人去做的动作。例如,在餐桌上请别人递一下盐瓶,可以有以下各种间接的形式。 以说话人为出发点: a)陈述愿望 I would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b)询问愿望 * Would I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听话人为出发点: 1a)陈述能力 You can pass me the salt. 1b)询问能力 Can you pass me the salt? 2a)陈述意愿 You want to pass me the salt. 2b)询问意愿 Would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salt? 3a)陈述将来的动作 You will pass me the salt. 3b)询问将来的动作 Will you pass me the salt? 以动作为出发点: a)陈述理由 The soup is not salty enough. b)询问理由 Wouldn't it be a good idea if we add some salt to the soup? 他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阐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承诺类:说话者自己承诺未来要有一些行为。 表达类:表达对某一现状的感情和态度。 宣告类:通过说话引起骤变。 每一类中的行为都有同样的目的,但具有同样目的的言外行为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言外之力。 编辑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有部分学者,如斯珀伯和威尔逊(Sperber & Wilson,1986a) ,对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们认为,言语行为理论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对列文森(Levinson,1983:226)的观点,既“言语行为与前提、含意一样,是任何普通语用学理论必须解释的主要现象”,提出了质疑并指出“言语行为理论家们关注的大量现象对语用学来说没有特殊兴趣”(Sperber & Wilson,1986a:243)。 20世纪90年代初期,托马斯(Thomas,1995)详细地分析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后指出,该理论之所以对语言学界产生巨大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A.在真值条件语义学受到挫折时推出《如何以言行事》一书显得很及时; B.他的观点清楚易懂; C.虽然他对自己的观点前后作过改变,但他的作品始终保持一条连贯的思想主线; D.他提出的很多问题至今仍是语用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教学大纲讲解

《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二、课程编号:11012010 三、学时与学分:68/4 四、考核方式:考试 五、先修课程:基础英语1-4 六、适用学科专业:英语 七、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为本科三年级学生开设。学生在一、二学年里打好了较为牢固的英语基础,具备了较强的汉语驾驭能力,并掌握了英汉两种文化的一般性背景知识,进而修读这门课程。本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学生实际探讨基本翻译理论。上学期通过分析英、汉语语言及文化方面的差异,向学生介绍常用翻译技巧,并要求学生做大量的有关练习,提高学生处理词、句层次的水平,使其具备基础的翻译能力。下学期则引入篇章翻译。 通过对不同文体文本的篇章特点及其翻译的讲评和实践练习,培养学生针对不同文体进行翻译的能力及其篇章意识。要求学生修完本课程后,能熟练运用基本翻译技巧对较宽体裁的文本进行较为准确、流畅的翻译,每小时译速为250—300词/字。 八、基本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 教学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词、句层次上的相关翻译技巧:词语的增译、减译,词类转换,句子中的语态变换,正说反译与反说正译的运用,词序调整,分译与合译等。第二部分针对各种常见体裁的文本进行篇章翻译的讲授,培养学生文体意识,对新闻、广告、商贸信贷函、法律、科技等不同文体的篇章特点进行分析,评述篇章翻译对忠实传达原文风格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向学生介绍一些基本翻译理论知识,如翻译标准,翻译原则,奈大的功能对等理论,文化差异对翻译等值的影响以及语言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具体学时分两个学期安排。 第一学期共17周,每周二学时,安排如下: 第1周翻译的基本知识 2—3周英汉语言对比 第4周直译、意译及混合运用 5—14周翻译技巧:选择词义,词类转换,增译减译,重复译法,正说反译,否定转译,语态变换,词序调整,分译合译等 第15周定语及定语从句 第16周英汉主语的表达 第17周长句的翻译 第二学期共17周,每周二学时,安排如下: 1—2周:介绍文体的翻译 3—4周:人物、景象描写的翻译 5—6周:散文的翻译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