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听时间、地点
2011年11月9日,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由
故意伤害
三、庭审流程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开庭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被告人相关情况。
2、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
否公开审理。
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
5、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及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陈述
3、讯问、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
4、询问证人、鉴定人
5、出示证物,宣读鉴定结论和相关笔录
6、调取新的证据
7、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言(发表公诉词)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被告人自行辩护
4、辩护人辩护(发表辩护词)
5、控辩双方辩论,其中,前四项称为第一回合,控辩双方的辩论可进行多个回合,直到双方阐述完毕不再发言
被告人最后陈述
四、基本案情
被告人因债务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冲突。某日,被告人约朋友在某酒店门口相遇,发生冲突。被害人被被告人的水果刀刺成重伤,被告人见状逃跑。后由女儿带到转塘派出所自首。
五、争议焦点
持刀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过当。
辩护律师认为在过程中被害人先向被告人动手,拿石头砸被告人,被告人虽有较大过错,但属于防卫过当。
公诉人认为这种说法错误。行为应该整体看待,由于被害人之前被被告人朋友按压在地才出现反抗行为。防卫过当是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时的防卫行为下的过分表现,属于正当防卫范畴。在本案中,被告人持刀伤害时并未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不能算是争当防卫,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
六、处理意见及依据
公诉人: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律师: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请法官考虑家中经济来源只有被告人一人,
处缓刑。
1、开始未对受害人进行殴打
2、对方先动手伤人
3、被害人过错明显,本身之前的欠债行为不合法,被告人情有可原。
4、有自首情节
5、与被害人进行了和解,民事纠纷已经解决,并且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与被害
人本来就是朋友关系,判处缓刑有利于双方修复朋友关系,社会和谐。
6、被告人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且家庭经济情况因此次赔偿出现了危机。
法官:防卫过当不予采纳,本案因民事案件而起,且已经解决,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良好,悔罪。经被告人居住地居委会核实不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故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律师会见笔录(第一次) 时间:20 年月日 地点: 会见律师:记录律师: 被会见人: 律师:我们是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我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 律师:以下请你如实回答我的提问。你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日,民族:。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秩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业务活动主要是: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你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是否曾告知你有权聘请律师? 答: 律师:下面我们依法解释有关刑法的规定,请你认真听清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第39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40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否清楚?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盗窃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模版 第一次讯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 侦查员姓名、单位 记录员姓名、单位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国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及电话 个人网名、QQ号码、MSN号、电子邮件 违法犯罪经历 是否具备阅读汉语能力是否具备听、说汉语能力 是否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是否限制行为能力 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现在对你宣告犯罪嫌疑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一,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解。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问: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听清楚了没有? 答: 问: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问:你是否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答:
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会见地点:看守所,案件阶段: 会见人/记录人(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会见人(答):,涉嫌罪名: 问:我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受的委托并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你涉嫌罪一案在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在开始会见之前,请你验证一下我们所和你的亲属签订的委托协议及其出具的委托书,如果你同意我们在本案阶段担任你的代理律师,请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听明白了吗? 答: 问:你必须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否则,我有权拒绝为你代理,你听清了吗? 答: 问:请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答: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出生年月:、住址: 问:你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答:(如书写不完全,见附页一) 问:你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如书写不完全,见附页二) 问:律师在阶段的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你听清楚了吗?答: 问: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问:请谈一下你是何时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答: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 一、概念及作用 询咨询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咨询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咨询答式书面记录。 询咨询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咨询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通过查证核实的询咨询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因此,认真做好询咨询笔录,关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处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咨询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要紧记写询咨询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咨询开始时刻和结束时刻(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咨询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咨询人的差不多情况(包括姓名、性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咨询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咨询笔录的重点。用咨询答式记写方式,要紧记写询咨询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咨询答。应告知被询咨询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咨询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咨询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依照;3.记录被询咨询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咨询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刻、地点、通过、结果以及被询咨询人是如何明白的,还有哪些人明白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咨询人对某些细节不记得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咨询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咨询笔录交给被询咨询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咨询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同意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咨询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咨询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咨询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T 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咨询前的预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咨询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咨询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如此才能记清所要咨询的咨询题。 ?T 询咨询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咨询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因此,正文的开头用记录原话或转达的方法记明询咨询人对被询咨询人的政策交待和证人的态度。 ?T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询咨询证人应当个不进行。因此,询咨询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咨询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咨询,以防互相启发、阻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 ?T询咨询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关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地点:所第律师会见室 会见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会见人:(涉嫌罪) 会见记录: 问:你好!我们是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家属的委托,依法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你是否愿意和接受? 答:。 问:在会见过程中,请你独立思考,如实回答我向你提出的问题,不要作虚假陈述,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的身份情况? 答:。 问:以前有无受到过刑事处罚? 答:。 问:你涉嫌何罪名何时被羁押? 答:因涉嫌罪于年月日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年月日被逮捕。 问:办案人员是否已向你宣读或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答:。 问:对公安机关指控你涉嫌罪,你有何异议? 答: 。 问:请你如实陈述一下涉案的简要经过。 答:
问:侦查人员对你讯问时,你有权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作无罪的辩解,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讯问笔录、辨认笔录、现场照片、鉴定结论、评估报告等资料你有权核对,发现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提出补充或改正,以及你依法享有其他权利,你是否清楚? 答: 问: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此前讯问过你几次? 答: 。 问:你在讯问中的供述是否属实? 答:。 问:讯问笔录有无交你阅读?记载内容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你是否提出了补充或改正?办案人员是否已补充或改正?你是否在笔录每页签名、按指印? 答: 。 问:你有无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向本律师咨询? 答:。 问题: 。 解答: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侦查阶段,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但是拘留之后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因此实际拘留期限是37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然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
故意伤害民事起诉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有风险提示) 原告: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族,___年____月___日生,__________人(户籍)。 住址: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族,___年____月___日生,__________人(户籍)。 住址: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_____元,护理费____元,营养费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元,鉴定费_____元,残疾赔偿金______元,精神抚慰金_______元,合计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易法通——法律大数据行业风控专家,10+年的沉淀,数百万的咨询和合同拟审服务数据| 越沉淀,越专业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左右,被告人______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因____________引发纠纷,在________场所被告人对原告___________,使用凶器________打击原告__________,致使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人民法院_____刑___字第_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______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___年____个月。 经______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为___伤,伤残等级为___级,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为______元,休息期评定为_____天,营养期评定为____天,护理期评定为_____天。产生了鉴定费_____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依《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告伤害原告身体,应对原告因此次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________元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提醒: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仍有风险,最好找专业律师审查后使用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会见笔录 (第次) 委托人: 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7.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侦查阶段第1次 会见时间:时分至时分会见地点:看守所第律师会见室 会见人 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 位: 被会见 人:
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及职责并确认委托关系 1.我们是江苏律师事务所的律 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们接受你亲 属的委托,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听清楚了吗? 答: 2.现在向你出示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你过目,请问,你是否同意我们两位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答: 3.你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次见到律师,可能有很多话想要讲,但希望你不要着急,请冷静并保持耐心。今天的会见,我们按照专业的步骤进行。先谈程序性问题和与你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会告诉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谈案情,然后回答你的咨询,之后也会关注你的生活必需品的收、寄情况,最后再谈谈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些话题。听清楚了吗? 答:
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请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 答: ____ ____ _ 2.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答: 三、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 答: __ 四、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法律手续情况 1.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答: 2.你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 答: 五、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一)在侦查阶段,嫌疑人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现在告诉你。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自行辩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
收案笔录 时间: 地点: 谈话人: 谈话律师: 记录人 案由: 内容记录 ?您好,上次您已经把本案的基本情况告知了律师,律师也根据委托人介绍的情况提供了一些初步的法律咨询服务,今天来所里找律师有什么事? 答 ?关于本案的情况您还有没有补充? 答
?您是否决定聘请我所的律师? 答 ?好的,我们来协商确定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 答 (协商过程略) ?这是按照我们商定的事项草拟的委托协议,您认真看一下,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进一步协商。 答 ?以上协议内容我再逐条向您解释说明一下,您都明白了没有?有没有异议? 答 ?如果以后有其他方面的变化、想法或安排,我们可以另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答 ?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这里是我所按照北京市优秀律所的标准制作的当事人须知、反馈表、监督卡,您先仔细阅读一下
答 ?我跟您逐条讲解相关内容(讲略),您明白了没有?有没有异议?答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律师职业的相关规定,律师办案无权向委托人进行结果承诺,但是我们会尽职尽责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您是否清楚? 答 ?在律师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律师将会以勤勉尽责为原则,根据案件特点、工作需要、诉讼程序规定和司法机关要求,尽心尽力的开展活动,履行律师义务。请您不要强行要求律师必须做某件事或者必须在某个时间做某件事。您同意吗? 答 ?在律师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对于您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请求,律师有权拒绝,您是否清楚? 答 ?主办律师会随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如果您想就本案的相关情况咨询律师或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请先与主办律师的助理联系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询问笔录 推荐阅读: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3.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取证目的要明确。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侦查阶段第1次 会见时间:20年月日__时__分至__时__分 会见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看守所第___律师会见室会见律师: 被会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及职责并确认委托关系 1.我是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四川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你妻子女士的委托,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指派本所XXX律师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听清楚了吗?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向你出示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你过目。在你看了委托书之后,我再补充介绍一下我们辩护律师的基本情况。我是负责本次会见的律师XXX。请问,你是否同意由我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你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次见到律师,可能有很多话想要讲,但希望你不要着急,请冷静并保持耐心。今天的会见,我们按照专业的步骤进行。先谈程序性问题和与你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会告诉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谈案情,之后回答你的咨询、自由交谈。听清楚了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请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法律手续情况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审判阶段)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会见律师:,随同人员:,记录人: 被会见人:,涉嫌罪名: 侦查机关:,是否派员在场:□是、□否 问:你好。我是广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的案件已定于2014年7月27日开庭,是否收到开庭通知书。 答: 。 问:这个月最近过得怎么样? 答: 问:有没有新的情况要告知?或者其他特别事项? 答: 问:你的案件经过我们与受害人黄庆华的积极协商,对方同意 2.5万调解,你姐也已经实际支付了赔偿款,得到了受害人的谅 解。 答:
。 问:经过上次会见,我为你做罪轻辩护,现在给你讲解一下到时开庭的程序:1、查明身份情况,详细问你的姓名、年龄、住址,刑拘逮捕时间;2、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审判长发问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是否认罪;3、检察官针对本案事实对你讯问;4、受害人针对本案事实对你进行讯问; 5、辩护人对你发问; 6、法官对你发问; 7、针对上述问题补充陈述;8、检察官呈本案证据进行质证讯问你对该证据的意见;9、我发表意见或提交相关证据;10、法庭辩论: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自行辩护、我发表辩护意见;11、最后陈述;12、休庭择日宣判。你有什么疑问吗? 答: 问:
答: 问: 答: 问:开庭时,辩护人对你发问的环节,我会对你发问,1、你和王平时关系怎么样?和其他同事关系如何?2、那晚打架的原因是什么?是谁先动手?情况怎么样?双方有没受伤?3、之前有没有因为同样的问题发生争执?4、9月7日情况,老板娘叫你们回档口做什么?当时他有没有向你道歉?5、你有否想过通过其他方法解决这次矛盾?你只需如实回答。 答: 问:在最后陈述阶段,你要诚恳诚心悔过,让法庭知道你的改变和态度,争取法庭对你从轻处罚或缓刑。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范例 时间:___年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日___时___分 地点:___派出所 侦查员:王_______、孙_______ 记录员:孙___ 犯罪嫌疑人:曹_______ 问:姓名? 答:曹____。 问:性别? 答:________。 问:民族? 答:_____族。 问:出生年月? 答:___年____月___日。 问:文化程度? 答:___。 问:职业? 答:___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___市___街____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_____,___岁,___机械厂;长女,曹____,___岁,学生;次女曹____,___岁,学生;儿子,曹____,____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___岁参加工作,现在___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___年______月___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___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___色___只__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间: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___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间: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_______(指印) ____年___月____日
公安机关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2009-07-21 19:05:43)标签:分类: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伤害案件是指伤害他人身体,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遵循迅速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准确鉴定,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辖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第三章前期处置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 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制止伤害行为; (二)组织救治伤员; (三)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四)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询问笔录 时间200X年12月26日20时30分至200X年12月26日21时15分 地点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XX街派出所 侦查员姓名、单位XX街派出所 记录员单位XX街派出所 被询问人XX性别女年龄10岁文化程度小学民族汉族系XX市第XX小学五年级三班 家庭住址XX东路8-1-西502 联系电话 问:我们是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XX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向你询问有关的问题,你要如实回答,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你父母带你来派出所有什么事情? 答:我表哥“亮亮”带着一个人进我家把我给打了,并且进家里面把钱给拿走了。 问:讲一下你父母的情况? 答:父亲姓名:XX 年龄不详个体住址XX东路8-1-西502 母亲姓名:XX 年龄不详个体住址XX东路
8-1-西502 问:你把事情的经过讲一下? 答:200X年12月26日17时左右,我刚到家进到自己卧室以后,就听见有人敲门。在我开门的时候,从猫眼里看到是一个穿黑皮衣陌生男的,我就说你是谁啊?那男的就说要找“XX”还说他妈说他爸病了要“林锋”回去。让我开门,有事请要给我说,我没有给他开门,我就说有什么事在门外说,那个男的又说,就我一个人。我就说明明看到来两个人,那个男的又说,就一个人,并且还把他的身份证掏出来放在猫眼上让我看。之后又把钱掏出来让我看,还说我不是坏人看还有钱呢。之后我就让他走开,然后那个男的就走开了,走到我家门口旁边的墙边上,我在猫眼里看到,那个男的在给另外一个人招手。我就说你在给谁招手着呢,那个男的就做出挥手的动作说,这样也不行啊。那个男的说冷的,让我给他开门。我当时看到那个男的穿的是一件黑色皮夹克,我一看就是假的,我没有给他开门。那个男的又问我家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就说凭啥告诉你呢,然后那个男的又把他自己的手机电话号告诉了我,我把那个号码记在一张纸上了。那个男的就说我先走了。我当时就到阳台上去看那个男的到底走了没有,我当时就看到一辆粉红色的摩托车,一直没有看到那的出来。我就回到我的卧室,又听到有人敲门,我又在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 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 记录人: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及职责并确认委托关系 1.我们是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们接受你亲属的委托,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听清楚了吗? 答: 2.现在向你出示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你过目。在你看了委托书之后,我再补充介绍一下我们两位律师的基本情况。我是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有年办理刑事案件的执业经历,。另一位也是非常优秀的刑事律师,。请问,你是否同意我们两位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答: 3.你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次见到律师,可能有很多话想要讲,但希望
你不要着急,请冷静并保持耐心。今天的会见,我们按照专业的步骤进行。先谈程序性问题和与你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会告诉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谈案情,然后回答你的咨询,之后也会关注你的生活必需品的收、寄情况,最后再谈谈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些话题。听清楚了吗? 答: 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请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 答:____ ___ 2.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答: 三、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 答:__ 四、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法律手续情况 1.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答: 2.你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 答:
刑事案件接案笔录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待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涉嫌刑事案件来所聘请律师,情况陈述如下: 问:请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是否清楚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何事被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答:因罪被(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时间、地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目前该案件处于什么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对于案情你是否知道,能否说说具体情况?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案件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与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今天来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是想律让律师给你提供什么帮助?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的通讯电话和地址是什么?此电话和地址是否是我们联络你的唯一地址和电话?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如果有改变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你将承担我们联系不到你的不利后果,请务必注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我们去会见被告人,有无不涉及案情有的话需要转告的?
13种常见刑事案件主要证据规格 为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13 种常见刑事案件主要证据规格。 一、共性证据规格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为了能准确、及时查清案件事实,使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使无罪的人免予追究,采集、获取证据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证据充分、确实,才能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刑事案件应具备的共性证据,主要有: ( 一) 报案登记。侦查单位( 包括派出所) 的报警记录应记清发案时间、详细地点、简要案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如特征、价值等情况,报案人自然情况及与被害人的关系等等,如报案人见过犯罪嫌疑人,则应问明并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外貌、衣着等情况。填写受理报案人的姓名、时间、地点及初步处理意见。 ( 二)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材料。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受案的公安机关应作详细的讯问并就投案情况写出说明。 ( 三) 案件来源。应写明何时、何地、何部门接何人报案,报案的内容及措施,以受案单位名义填写。对当事人以书面材料举报的,公安机关也应按要求如实写明。 ( 四) 抓捕经过。由具体承办人写明接报案后,采取何种方法于何时在何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如有同案犯的可依次列出。 ( 五) 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证明章( 不可用公章) 的户籍复印件和住所地派出所或居( 村) 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 六) 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劣迹和其他材料。包括刑事判决书( 裁定书) 、劳动教养决定书、释放证明、假释证明、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等复印件或抄件,并加盖印章,且有证明该材料的出处。 ( 七) 有关物证的保存。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等有关物证应制作扣押手续,如实填写品名、数量、特征,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或调换。对无法保存的物品,应拍摄照片,制作销毁物品清单。 二、类案证据规格 除以上共性证据外,几种常见刑事案件的主要证据规格要求如下: ( 一) 故意杀人案件 1 、被害人陈述或目击及知情人的证明,由办案人员就案件的具体情况制作询问笔录,从中获取案件的有关证据。 2 、通过询问案发现场的邻居、过路群众、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家属、亲戚朋友等,获取案发前后的情况。 3 、现场勘查卷。包括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现场遗留物及有可能与侦查有关的物证、书证,复查现场的照片及笔录。 4 、法医、技术鉴定卷。(1) 解剖被害人尸体。确定死者死亡时间、血型、伤口位置( 包括受损伤程度及由何凶器形成) 、致死原因;(2) 被害人受伤情况。包括受伤程度、形成原因、与凶器比对检验、鉴定记录、结论,提取被害人病志;(3) 精神病患者应当由指定的医院做出鉴定;(4) 与案件相关的技术鉴定材料。包括血型、毛发、唾液、指纹、足迹、遗留物、痕迹、排泄物、毒性等检验都应作出详细的鉴定报告; (5) 作案工具的鉴定材料。如刀的长短、宽度与伤口的比对鉴定,枪杀案件的子弹、弹道、弹壳的鉴定;(6) 尸体腐烂或碎尸的,应作颅像重合鉴定或DNA 同一认定。 5 、作案工具。包括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遗留于现场的凶器,如刀、匕首、斧头、棍、棒、毒物、爆炸物,交通、通讯工具等实物和照片( 刀、匕首的照片放比例尺) 。有辨认能力的,由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知情人辨认凶器,制作辨认记录。 6 、讯问犯罪嫌疑人。(1) 问清杀人动机,如仇杀、奸情杀人、图财杀人、义愤杀人、流氓杀人等,并进行查证核实;(2) 问清作案手段,确定是刀杀、电击、溺水、活埋或闷死( 伤) 、勒、掐、冻死( 伤) ,
律师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会见地点: 会见人:记录人: 被会见人: (曾用名) ,性别:,民族:,年龄:岁,文化程度:身份证号: 一、告知身份、确认委托 律:你好,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接受你亲属的委托,担任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你是否同意?如果同意,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答: 【提示】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定要带齐以下必备工作标配:印台、文具、委托书(3份以上)等,否则,不仅需要多次会见来完成本该初次会见完成的工作,而且让家属感觉律师专业水平值得商榷。律师一定要精准打击,节约出有限时间的时间来,高效办案,精深研究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审查起诉后)、法规及判例等,全力辩护。避免把过多的时间花费在路途及重复工作上! 二、询律案情、查明事实 律:请实事求是向我们陈述案情,并如实回答律师的提律,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帮助你,以上你明白吗?
律: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是否收到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答: 律:请你把案情(起因、经过、结果、时间、地点、何人)向律师客观陈述一下? 答: 律: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做无罪的辩解,如果你无法确定,你对认定你涉嫌的犯罪或指控的犯罪是否接受?若接受,请陈述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若不接受,请陈述无罪的理由或者相关证据,请重点说一下。 答: 【提示】律师初次会见的核心任务是查清详尽的案件事实。如果律师会见闲聊天或漫无边际的嘘寒律暖,会让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术业有专攻,当事人也许只是在法律专业上无知,在其他专业领域乃蛟龙。因此,律师初次会见,应该把办案的核心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精准固定——彰显专业,流淌智慧。因此,专业辩护律师应做到:1.聆听,防止先入为主;2.发律,关键律题适当发律,防止当事人走偏;3.简记,核心要件迅速记录,防止遗漏;4.澄清,疑惑点或核心要点再逐一确认,让案件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达到自我内心确信的标准。 三、了解侦查重点与方向 律:你是哪一天被送进看守所的?进看守所前有无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