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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法学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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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

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效力,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3、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4、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言之,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5、立法: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6、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7、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忠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8、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9、条约: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条约在广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的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条约在狭义上是指具体名称定为条约的国际法律文件,往往是国家间议定的政治性的、最重要的、规定根本关系的文件,起缔结和生效的形式及程序比较隆重,一般需经批准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签字人级别比较高,有效期比较长。

10、国际人权法:即人权的国际保护,一般是指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11、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国际社会关系的有约束力的规范的总称。其渊源主要是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和国际习惯。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也是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

12、WTO: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它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它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继承者,是全球唯一处理不同经济体之间贸易规则的多边贸易机构。

二、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③法反映国家意志④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⑤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⑥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法的分类?

①国内法与国际法②根本法和普通法③一般法与特别法④实体法与程序法⑤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3、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有哪些?

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部门规章⑤地方性法规⑥地方政府规章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⑧特别行政区法⑨国际条约。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①法律案的提出②法律案的审议③法律案的通过④法律的公布。

5、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⑴指引作用;它是指法律为人民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民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⑵平均作用;它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⑶预测作用;它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蒋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对象是人民相互的行为。⑷教育作用;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这种作用体现为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从而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或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者奖励,从而起到鼓励和师傅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⑸强制作用;它是指法律对违法行为具有制裁和惩罚作用。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㈠物证、书证;㈡证人证言;㈢被害人陈述;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㈤鉴定结论;㈥勘验、检查笔录;㈦视听资料。

7、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⑷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⑸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⑹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⑻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另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8、起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直接利害关系者不得以原告的身份起诉;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㈠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不论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

㈡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㈢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收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

㈣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在法律上必须是平等的,在事实上必须是互利的。

㈤和平共处原则。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改变

或企图改变对方的社会经济制度,应当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

㈥民族自决原则。被殖民主义奴役和压迫的民族,有权采取国际法确认的一切合法手段,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不能使用或企图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办法来解决争端;

㈧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一个国家应当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

10、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②国同待遇原则;③扩大市场准入原则;④公平贸易原则;⑤法律统一透明原则;⑥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⑦关税减让原则及关税保护原则。

三.论述题

1、试论述法治的基础

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社会结构理论的合理性说明,还是作为一社会结构运行时间的合法性说明,都必须从它赖以生成和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中寻找。我认为,市场经济、权利文化、民主政治、社会改革是法治理论的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融通契合,构成了法治实践的运行基础。

㈠市场经济制度是法治的经济基础,法治的理论与要求萌生于简单商品经济,而法治作为制度的确立和实践的成熟则根植于发达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之中。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和以国家垄断为根本特征的产品经济中,是不可能生成成熟的法治要求和法治制度的。

㈡权利文化观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现实的运动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中的,离开了文化的给养,法治就会枯萎。所以权利文化的核心应该是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的两大成就。也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双翼。

㈢民主政治体制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的观念与制度萌生于商品经济之中,建立在权利文化的基础之上,还需一定的政治制度的力量作其制度的支撑。法治是建立在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之上的。民主的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随着人类政治实践文明化程度的提高,民主成为国家形式时,便产生了民主政治。课件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与民主政治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深深地扎根于民主政治的内核中的。

㈣社会改革是法治的实践基础,法治不仅需要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基础,更需要现实的实践基础,唯如此,法治才能更快地由理想向现实转化,而这一基础就是社会改革。因此,要实现法治,就必须对传统的、不适应法治要求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最后,要在观念更新、体制转轨的基础上,彻底改革与法治要求相本背的具体的经济、政治、法律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平等观念,能把人的个体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使社会有接受法治的基础,能够改变自给自足的经济落后状况。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失去立足的根基,能够削弱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使法律手段的运用得到加强。所有这些,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创造条件。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当代中国变革,很快渗透到了社会的政治、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社会整体变革的局面。法治的实现,需要上述各项改革取得成功,以建立社会接受法治的坚实基础。

案例一

秦某好友史某对秦某刚从国外带回的袖珍收录机爱不释手,遂对秦某提出:"这小收录机真不错,给我吧!"秦某回答:"可以"。史某携收录机告辞。一个月后秦某见到史某后问 "

那收录机好用吗?"史某答:"效果很好!"秦某接着问:"那你什么时候把收录机的钱给我?"并告诉史某该收录机价值790元人民币。史某听后十分惊讶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不是答应送给我,怎么又要起钱来了?你真要钱,收录机你还是拿回去。"秦某即表示,收录机已被使用过,不要了,并坚持要史某给钱,稍少给些也可以。史某说:"你这样就太不够朋友了,我现在就把它(指收录机)还你。接好!"说着就从距秦某2米处将收录机扔给秦某,秦某反应不及,收录机落地摔毁。二人反目,诉至法院。

问:

1.史某与秦某之间是否属于买卖关系?答:不属于。

2.秦某与史某之间是否属于赠予关系?答:不属于。

3.在收录机摔毁时,它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答:秦某。

4.收录机的损坏应由谁负责赔偿?答:史某

案例二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至今不能正常运转,而遭受损失。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立即履行开通“12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电话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根据文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电话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一医院开通“120”急救电话的义务。原告申办“120”急救电话,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

问:1、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为什么?

答:属于民事争议。因为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2、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答:元搞定请求应该得到支持。因为原告的医疗条件、该走的程序他都已达标完成。3、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不开通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三

某派出所民警陈某 (按规定配枪),家住城郊。精神病患者李某走失,于凌晨3时许误入陈宅,将睡在外屋陈某的女儿惊醒。陈女大叫“谁?快来人哪!”陈某闻讯执枪冲出,恰与欲进入里屋的李某相撞,由于天黑情急,遂向自己脚下开了一枪,不料子弹被反弹后击中李某。虽经陈某一家急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问:试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试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陈某是否构成犯罪陈某是否构成犯罪,并请说明理由。

答:构成犯罪。

因为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陈某是过失致人死亡。主观方面他有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他作为一个民警应该知道或能预见到李某

可能中弹的后果。客体是李某的生命权,主体有刑事责任能力。客观方面陈某实施了开枪的行为并出现了李某死亡的危害结果,具备了犯罪构成要件的条件,所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四

李某为了使王东归还欠款,将洪某骗至郊外加以扣押,并打电话给洪某之妻,声明交款后放人。后,洪某之妻交清了欠款,李某遂将洪某放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则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答: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案例五

陈某犯有抢劫罪和诈骗罪,一审判决两罪分别为有期徒刑11年和3年,合并执行12年。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陈某量刑不当。准确量刑应分别为10年和5年。

问:二审法院应该如何作出决定,理由是什么?

答:二审法院应该直接改判。但是,在改判时应当遵守“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制度。但是自诉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本案中,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陈某量刑不当,对被告人所犯抢劫罪和诈骗罪应分别为10年和5年,那么,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应当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由于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所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决定执行的刑期时,不得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超过12年。

案例六

梁平是个体茶商,家住B市F区。1998年8月,梁平为扩大经营规模,向家住B市E 区的朋友董声华借款15万元,董声华要求其提供担保,梁平找来了家住B市G区的朋友黄荣生。梁平、黄荣生与董声华签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梁平向董声华借款人民币15万元,1999年7月底之前还清,黄荣生对梁平的借款提供担保,对还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梁平、黄荣生及董声华均在合同上签了字,梁平因经营严重亏损,至1999年8月仍未偿还董声华的钱。现董声华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

问:1、在本案中,可否单独将梁平或黄荣生作为被告,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该案件属于连带的债权债务纠纷,当初梁平向董声华借钱时黄荣为梁平提供了担保,所以说共同的被告是二个人不能单独将一人作为被告起诉。

2、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哪些?为什么?

答:有二个。因为该案件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属于一般地域管辖。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共同的被告有二个,所以二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董声华向二个法院都递交了起诉状,那么应由最先立案的法院受理。

法学基础知识课程模拟试题1-3(2012.6)

法学基础知识课程模拟试题1-3(2012.6)

法学基础知识 期末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 1、法是以( C )为核心内容的社会规范。 A 国家意志性 B 权利义务 C 国家强制力 D 社会关系 2、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A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3、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B ) A警告 B罚款 C免职 D行政拘留 4、某甲只有12岁,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可以进行( D )。 A 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 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 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 任何民事活动都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进行 5、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 某企业在报纸刊登的商业广告 B 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C 某商场向居民小区散发的商品价目表 D 某单位向经销商发出订购50台最新配置的某品牌电脑的订货单 6、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 A 国有公司、集体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 B 普通公司和特殊公司 C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D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在下列各项中,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 )。 A服装 B人用药品 C新闻报纸 D家用电器 8、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问题不包括()。

A 地震 B 水质污染 C 土地沙化 D 水土流失 9、王某见一名男子喝得酩酊大罪,神志模糊,躺的马路边,旁边放着一只皮包。王某就对周围的人谎称该男子为其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僻静无人之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500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 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的划分称为()。 A 立案管辖 B 审判管辖 C 专门管辖 D 级别管辖 二、判断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在我国,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3、诚实信用原则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规范。() 4、合同订立一般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5、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6、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7、在我国,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等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 8、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有限自由性和继续性等特点。() 9、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10、构成国家的要素包括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和一定的政权组织。() 三、论述 1、简述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2、试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4、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学基础知识作业二

法学基础知识作业二(第3、4、5章) 一、名词解释(共10题,每题4分,共40分) 1. 行政主体 2. 公务员 3. 行政强制 4. 行政指导 5. 民事法律行为 6. 相邻关系

7. 抵押权 8. 承诺 9. 合理使用制度 10. 商标 二、简答题(共8题,每题5分,共40分) 1. 简述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3. 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4.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5.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6. 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7. 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8. 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善意取得的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只能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或者不当得利请求权。() 2.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概念。() 3.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立即生效。()

4. 表见代理本属无权代理,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产生了有权代理的效力。() 5. 登记是我国结婚的唯一法定程序。() 四、不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共20分) 1. 从性质上讲,物权属于()。 A. 绝对权 B. 支配权 C. 请求权 D. 相对权 2. 以下属于法定之债的有()。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合同 D. 侵权 3. 以下属于有偿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 买卖 B. 赠与 C. 租赁 D. 借用 4.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瑕疵有三种具体形态:()。 A. 无效 B. 可撤销、可变更 C. 效力待定 D. 有效 5.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 工资、奖金 B. 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C. 知识产权的收益 D.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法学基础知识》期末复习参考答案 (仅供参考)

《法学基础知识》期末复习参考答案(仅供参考) 2013-12-07 09:12:30|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 练习题 一、单选题 1、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B )。 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这体现了法律规范的(A-2 )。 A.规范性 B.概括性 C.可预测性 D.明确性 3、我国现行宪法经过了几次修改?( D )。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4、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C )平等。 A.权利 B.义务 C.法律地位 D.民事行为能力 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A )。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依申请的行为 6、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是预防( B )。 A.社会上的危险分子犯罪 B.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C.违法分子犯罪 D.社会上一般人犯罪

7、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现行宪法的第几次修正案提出了“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D ) A.一 .二 C.三 D.四 9、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 A )。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灵活原则 D.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10、自然人是与( A )相对应的概念。 A.法人 B.公民 C.国民 D.国家 1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习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此项权利属于消费者的(C )。 A.选择权 B.公平交易权 C.受尊重权 D.知情权 12、移送管辖属于( A )。 A.裁定管辖 B.专属管辖 C.一般管辖 D.级别管辖 13、一般说来,源于同一法律文化传统,在法律的结构、形式、调整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具有共同特点的各国法律制度被称为( B )。 A.法律部门 B.法系 C.法学部门 D.

《法学基础知识》答案

《法学基础知识》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权的组织形式,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经过长期探索的经验总结。 3、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首先,物权是财产权;其次,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最后,物权是支配权,即直接支配一定的标的物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无需请求他人的协助。 4、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5、概括的讲,行政责任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新公证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不仅有别于道义责任和纪律责任,而且有别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 C 3 C 4 A 5 D 6 C 7 D 8 D 9 B 10 A 三、简答题 1、法的特征:(一)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他以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为调整对象,也就是说,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只有社会关系表现为通过人们的意志和意识而形成具体的法律行为时,法律才对其调整。(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是由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政权机关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的。而其他社会规范一般没有这个特征。(三)法反映国家意志,法所反映的国家意志就是在一个国家中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利益集团的意志和利益。(四)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作为国家理性的产物,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所追求的社会秩序。(五)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国家权力使法律具有特殊的权威性,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法律的理性和公正,而专业化的制定和实施则让法律具备了精确性、独立性和高效性。(六)法是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其实施的。 2、(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它的实质是,按照法律规定,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所以,平等权是一种法律尺度,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法律面前平等只

电大试题-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网考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其自己的冰箱出卖给乙,得价款300元。甲出卖冰箱的行为是行使(D )的行为。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2.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A )设定。 3.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章 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C )原则。 A.罪责自负B.罪刑法定C.罪刑相当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C ),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轻微B.比较轻微C.显著轻微D.一般 5.甲某在抢夺乙某手机时(价值200元),因为乙某反抗,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某打伤。甲某的行为构成(B ) A.抢夺罪B.抢劫罪C.殴打他人罪D.故意伤害罪 6.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以(D )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A.法人代表B.第三人C.自己D.被代理人 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自己的权限内,以(C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A.行政机关B.委托机关C.自己D.国家 8.(A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A宪法.B.刑法C.民法D.诉讼法 9.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B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A.60日B.30日C.不用通知D.15日

10.刘某,男,17岁,无业,父母早亡,遗下巨额存款,靠存款利息刘某足以维持远远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李某就依靠存款利息生活,根据民法规定,刘某是(B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1.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300元。甲出卖其冰箱的行为是所有人行使(D )的行为。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12. 限制人身处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D )设定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规章 D、法律 1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C )原则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4.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C ),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轻微 B、比较轻微 C、显著轻微 D、一般 15.某甲在抢夺某乙手机时(价值2000元)时,因某乙反抗,当场使用暴力将某乙打成轻伤后将手机抢走。甲构成(B )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殴打他人 D、故意伤害 16.( A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刑罚C民法D刑事诉讼法 17.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D )设定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规章 D、法律 18.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中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D )原则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9. 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300元。甲出卖其冰箱的行为是所有人行使( D )的行为。

电大法学本科法学基础知识简答题考试备用

电大法学本科法学基础 知识简答题考试备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法学基础问答题请问两大法系的具有哪些差别 两大法系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有制定法的传统,而英美法系有判例法的传统。 (2)从法典编撰传统看,大陆法系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一般是单行的法律和法规。 (3)从法律结构传统看,大陆法系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基础上建立,而英美法系则作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 (4)从法律适用传统看,大陆法系注重对制定法的解释,而英美法系注重对判例法的比较。 (5)从诉讼程序传统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而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 请问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有哪些要件 (1)起因条件,即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存在的。 (2)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对象条件,即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4)主观条件,即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

(5)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法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分) (2)法律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2分) (3)法律的内容体现国家意志性(1分) (4)法律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发生作用(2分) (5)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1分) 简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表现。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在: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2分) (2)从效力上看,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2分) (3)从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制定、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2分) 宪法的上述基本特征充分说明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比普通法律更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2分)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所必须符合的条件。

《法学基础知识#》开放本科补修课程期末复习指导及模拟试题(春)

《法学基础知识#》期末复习[2018春] 2018年6月教案科转自省电大在线学习平台 适用班级:10春法学本科 《法学基础知识#》开放本科补修课程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期末考试说明 一、期末考试要求: 1、认清课程性质,明确课程教案目的。 2、全面复习,重点掌握基本原理。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民法基本原理及规则的理解与运用。 二、组卷原则: 根据本课程综合性及理论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和教案要求,特对本课程的考试复习内容作“领会”、“识记”、“应用”不同层次的划分。“领会”的部分作为一般了解的内容;“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识记”的部分作为基本考核内容。考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和考核能力层次:难易程度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种。 三、试卷类型:: (一)法学专业试卷类型: 1、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3、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4、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5、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二)法学专业(行政执法方向)试卷类型: 1、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2、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3、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4、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四、考核形式:开卷,百分制。 五、答题时限:90分钟。 第二部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法的定义及其特征,法的渊源(包括我国法的渊源),法律部门及其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法的效力,法的产生及其历史类型,法系,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法律规范及其结构和种类,法律关系的特征及构成要素,法的实施及方式,违法、法律责任的构成及特点。 (二)考核要求 了解:法的效力,法的产生及其历史类型,法系,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法律规范及其结构和种类,法的实施及方式。 掌握:法的定义及其特征-P4,法的渊源-P7(包括我国法的渊源-P8),法律部门-P12及其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P13,法律关系的特征-P35及构成要素-P36,违法-P44、法律责任的构成及特点-P46。 二、宪法学 (一)考核内容 宪法的特征,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包括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选举制度,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及其职权。 (二)考核要求 了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包括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及其职权。 掌握:宪法的特征-P49,我国的国家性质-P58、政权组织形式-P62、国家结构形式-P63,我国的选举制度-P6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P4-P73,我国的国家机构-P80。 三、行政法学 (一)考核内容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及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及抽象行政行为和具有行政行为,行政违法与行政救济,国家赔偿法。 (二)考核要求: 了解:行政法的渊源,行政违法与行政救济,国家赔偿法。 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P99、基本原则-P102,行政法律关系-P,行政法的主体-P104,行政行为-P111,行政行为的概念-P111及抽象行政行为-P114和具有行政行为-P116。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任务一 单选题 (1/10)、当监护人设立发生冲突时,就需要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4分) ?A、其他监护人 ?B、委托监护人 ?C、法定监护人 ?D、指定监护人 (2/10)、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4分)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D、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3/10)、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具有“帝王条款”之称的是()(4分) ?A、诚实信用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平等原则 (4/10)、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4分) ?A、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D、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5/10)、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行为规范,体现了()。(4分) ?A、科学性 ?B、国家意志性 ?C、社会性 ?D、阶级性 (6/10)、法的规范作用包括()。(4分) ?A、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B、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 ?C、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 ?D、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

(7/10)、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4分) ?A、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B、卖给丁 ?C、卖给乙 ?D、卖给乙或丁 (8/10)、从不同的角度对法的渊源进行理解,法律具有权威和约束力的根源是法的()。 (4分) ?A、思想渊源 ?B、效力渊源 ?C、历史渊源 ?D、形式渊源 (9/10)、“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这个法律规范是属于以下哪种()法律规范。 (4分) ?A、禁止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命令性规范 (10/10)、在我国,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民事归责原则是:()(4分)

完整word版2016年电大法学基础知识整理复习题

《法学基础知识》一、单项选择题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殴打他人 D、故意1.甲将其自己的冰箱出卖给乙,得价款300元。甲出卖冰箱的行伤害 为是行使( D )的行为。 16. ( A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和根本任务。 2.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A )设定。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刑罚 C民法D刑事诉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讼法 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17.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D )设定 责任相适应。”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C )原则。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行政规章D、法律 A.罪责自负 B.罪刑法定 18.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中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C.罪刑相当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D )4.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原则 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C ),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A.轻微 B.比较轻微 C.显著轻微 D.一般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9. 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3005.甲某在抢夺乙某手机时(价值200元),因为乙某反抗,元。甲出卖其冰箱的行为是所有人行使( D )的行为。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某打伤。甲某的行为构成( B )A D.故意伤害罪、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殴打他人罪20. 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D 6.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以( D )的)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A、法人代表 B、第三人 C、自己 DA.法人代表 B.第三人 C.自己.被代理人 D、被代理人 21.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自己的权限内,以( C )的 A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A A.行政机关 B.委托机关 C.自己 D行政机关 B委托机关 C 自己 D国家.国家22. 8.( A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D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国共产党 C全体公民根本任务。 D人民 C.刑法.民法D.诉讼法 A宪法. B23.法律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更替发展。)书面通知用人单9.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B 其发展的根本原因是( A )位。 A日.不用通知..A60日 B30日 C D.15 物质生产力的发展 B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 C国家领导人的重视 D文化意识的增强1710. 刘某,男,岁,无业,父母早亡,遗下巨额存款,靠 24.“法治”区别于“人治”,其核心是。存款利息刘某足以维持远远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 ( C ) A.有法可依 B B 李某就依靠存款利息生活,根据民法规定,刘某是().执法必严C.依法办事 D.法制建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B25.我国制定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B 人) A.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B.全国人大C.国务院 D30011. 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元。甲.国家政法委

法学基础知识补修课试题所有题

网考题: 多项选择(每题2分) 1、关于对法的理解,正确的是:(ABCD ) A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是一种行为规则 C 法是有国家强制力的 D法的基础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答案ABCD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易 2、以下哪个是对大陆法系的不同称呼(AB ) A 罗马法系B民法法系 C 普通法法系D判例法法系 答案AB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中 3、以下哪个是对英美法系的不同称呼(CD ) A 罗马法系B民法法系 C 普通法法系D海洋法法系 答案CD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难 4、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以不同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称为(AB ) A 成文法 B 制定法 C不成文法D习惯法 答案AB 考点:第1章第2节 程度:中 5、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是由以下部分组成的(ABC )。 A 假定B处理 C 制裁D结果 答案ABC 考点:第1章第2节 程度:易 6、法系是按照法的(ABC )对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A 结构 B 形式

C 历史传统 D 阶级属性 答案ABC 考点:第1章第2节 程度:中 7、以下有权制定政府规章的是(ABC )。 A 石家庄市政府 B 天津市政府 C 太原市政府 D 牡丹江市政府 答案ABC 考点:第2章第1节 程度:难 8、依照法的分类,下列属于宪法法律部门法的是(AB )。 A国务院组织法 B 民族区域自治法 C 行政处罚法 D 劳动法 答案AB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易 9、依照法的分类,下列属于行政法法律部门的是(CD ) A 全国人大组织法 B 民族区域自治法 C行政处罚法 D 教育法 答案CD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中 10、法律的制定包括(ABCD )。 A 法的制定 B 法的修改 C 法的废止 D 法的补充 答案ABCD 考点:第2章第2节 程度:易 11、法律部门分类标准所依据的是(AB ) A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B它采取的调整方法的不同 C它的制定主体不同 D 它的法律效力的区别 答案AB 考点:第1章第1节 程度:易

法学基础知2

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试题 一、填空题 1.以宪法制定主体的不同,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2.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对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 3.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5.婚姻法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6.国家实行公务员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 7.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 8.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和利用,特别是在保护及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的总称。 10.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1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2.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13.民事裁定,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结论性判定。 14.著作权的原始取得是指作者因而取得著作权。 15.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采用的国家结构形式是(C.单一制) 3、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C.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4、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是(B.根本法与普通法B) 5、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C.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6、以下不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D.诉讼代理人) 7、下面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C.行政立法) 8、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C.15日内、10日内) 9、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哪一种民事案件时必须经过调解程序(B.离婚案件) 10、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是(D.拘役) 11、下列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是(D.贪污罪) 12、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权行使侦查权的是(D.人民法院) 13、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B.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有(D.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 15、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叙述中,说法正确的是(B.行政主体是组织而非个人 三、名词解释题 1、法律创制、法律创制:又称法的创立、法的制定,法的创制是指有法律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2、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中,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为了行使国家权力,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而确立的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系。 3、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或特定民事权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 4、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因为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特定的财产或有争议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四、简答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法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律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 (3)法律的内容体现国家意志性 (4)法律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发生作用 (5)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简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表现。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在: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 (2)从效力上看,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 (3)从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制定、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 宪法的上述基本特征充分说明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比普通法律更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3、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所必须符合的条件。 答:民事诉讼中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行政主体及行政人的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的一切职权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和授权。 (3)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4)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会引起做出该行为的行政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案例题(张某,男,30岁,是某县人民银行的出纳员,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涂改单据等方式,贪污公款35872元。案发后,在提起公诉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某主动提出回避,因为张某是他的儿子。本案在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以审判长王某为首的合议庭,但后来发现王某是张某的表哥,于是上级领导决定王某回避。请依据以上案情,回答问题:张某的贪污案应该由谁来立案侦查;检察长张某某的回避属于什么种类的回避,应当由谁来决定;审判长王某的回避属于什么种类的回避,应当由谁来决定。 答:张某的贪污案应该由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4分);检察长张某某的回避属于自行回避(4分),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来决定(3分)。审判长王某的回避属于指令回避(4分),应当由本院来决定(3分)。

法学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

《法学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依据《合同法》成立并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与违约责任紧密相联,但又不同于违约责任。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成立的依据是《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并非一个有效的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或者存在,只要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且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违约责任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如果没有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没有生效,则不产生违约责任。 (二)可否由当事人约定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法定责任,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方式、范围以及免责条件及免责事由。 (三)责任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赔偿损害、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 (四)赔偿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中,权利人所能请求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旨在使非违约方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或者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磋商前的良好状

态。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害,也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缔约相对人的缔约过失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虽然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应当使当事人恢复到未订立合同之前的良好状态,从而体现对当事人的救济。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与现有状态之间的差距,就是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有:1、缔约费用,如通讯费、为了订立合同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2、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购买房屋、机器设备或雇工支付的费用,或者为运送或受领标的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3、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行合同支出费用而失去的利息;4、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照顾保护义务而使对方当事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和因身体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5、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通知、说明义务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失。间接损失主要是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的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遭受的损失。这些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必须是基于信赖关系而产生的

电大试题法学基础知识修订版

电大试题法学基础知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法学基础知识》网考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其自己的冰箱出卖给乙,得价款300元。甲出卖冰箱的行为是行使( D )的行为。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2.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A )设定。 3.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C )原则。 A.罪责自负 B.罪刑法定 C.罪刑相当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C ),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轻.比较轻.显着轻.一般 5.甲某在抢夺乙某手机时(价值200元),因为乙某反抗,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某打伤。甲某的行为构成( B )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殴打他人罪 D.故意伤害罪 6.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以( D )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A.法人代表 B.第三人 C.自己 D.被代理人

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自己的权限内,以( C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A.行政机关 B.委托机关 C.自己 D.国家 8.( A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A宪法. B.刑法 C.民法 D.诉讼法 9.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B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A.60日 B.30日 C.不用通知 D.15日 10.刘某,男,17岁,无业,父母早亡,遗下巨额存款,靠存款利息刘某足以维持远远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李某就依靠存款利息生活,根据民法规定,刘某是( B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1.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300元。甲出卖其冰箱的行为是所有人行使( D )的行为。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12. 限制人身处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D )设定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规章 D、法律 1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C )原则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法学基础知识作业答案电子教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3、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4、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5、立法是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6、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③法反映国家意志;④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⑤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⑥法由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实施。 2、法的分类。有五种分类: 1. 国内法与国际法 2. 根本法和普通法 3. 一般法与特别法 4. 实体法与程序法 5.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3、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有哪些?(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政府规章(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9)国际条约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 5、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1、指引作用。它是指法律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2 、评价作用。它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预测作用。它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这种作用体现为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从而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或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者奖励,从而起到鼓励和示范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它是指法律对违法行为具有制裁和惩罚作用,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三、论述题(共20分) 试论述法治的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社会结构理论的合理性说明,还是作为一社会结构运行实践的合法性说明,都必须从它赖以生成和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中去寻找。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权利文化、民主政治、社会改革是法治理论的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融通契合,构成了法治实践的运行基础。 一、市场经济制度是法治的经济基础法治的理论与要求萌生于简单商品经济,而法治作为制度的确立和实践的成熟则根植于发达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之中。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和以国家垄断为根本特征的产品经济中,是不可能生成成熟的法治要求和法治制度的。 二、权利文化观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现实的运动都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中的,离开了文化的给养,法治就会枯萎。所以权利文化的核心应该是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的两大成就,也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双翼。 三、民主政治体制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的观念与制度萌生于商品经济之中,建立在权利文化的基础之上,还需一定的政治制度的力量作其制度的支撑。法治是建立在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之上的。民主的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随着人类政治实践文明化程度的提高,民主成为国家形式时,便产生了民主政治。可见,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与民主政治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深深地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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