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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问题案例分析案例

教育问题案例分析案例

问题:老师好!我的孩子刚上七年级,本来成绩挺好的,但是自打上了七年级以后,成绩就开始直线下降,尤其是英语,原来是强项,现在是瘸腿科,好像还和他从小玩到现在的朋友闹了点小别扭,但也不

至于影响成绩吧?

答案:

青春期的孩子一下子会成熟很多,会把自己当成大人,认为自己有了一定的独立能力,好多事情开始不依靠父母,而是和同学、朋友走的更近,据调查,当孩子遇到问题时,11.8%的孩子会找家长,54.1%的孩子找朋友或同学,咱们首要是帮助孩子解决心理问题,让孩子调整心理状态,把心理负担放下来,才能将心思放到学习上面,适当的指导孩子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青春期孩子虽然心理上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但是没有具体的生活经验,这时候还是很需要家长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问题的,比如怎么与朋友相处,在学习上一起找到合适的学习方法,因此,对刚进入初中的孩子,家长要特别留心他们的交友问题,不要总把眼光放在分数上,有些时候把孩子的心态调整好了,下一步提升成绩就有办法了您可以先调整好孩子的心理状态,把孩子和他朋友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减轻孩子的心理负担,然后适当给孩子一些学习上的建议,毕竟初中的英语和小学英语比起来,要求更多,孩子可能刚开始吃不消,适当的调整孩子的学习方法,让孩子适应初中的学习。

(完整word版)学校教育管理案例分析

立德润物圆成材梦 惠民县辛店镇胡营学区小学王金堂 一、案例背景: 后进生问题一直是同行们热议的话题。后进生的转化问题是师德和学生品德升华的一个集中体现。后进生是指那些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都有比较严重的缺点,表现比较落后的学生。后进生的形成,固然与家庭、社会和学生等因素有关,但与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态度和方法更有直接的关系。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育才能的基础在于深信有可能成功地教育每个儿童,我不相信有不可救药的儿童、少年或男女青年。”事实上,后进生也有其长处和闪光点,教师不应该舍弃,更应满怀热情去做好每一个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二、案例叙述: 小学六年级的男生张锐,是班里的一名后进生。在五年级时就听班主任讲过有关他的故事。接手了这个班以后确实领教了。他整天闹的同学讨厌,老师也烦心。上课时不是和周围的同学大声讲话,就是下位去把这个同学拉一下,那个扯一下,老师发现了马上回座位,老师刚转身他又闹起来,要不然就是趴在桌上打磕睡,作业时,别人都能认真完成,他就是空作业本交来,要不就是胡乱应付一下。总之,就是不爱学习,调皮捣蛋。 有一次我在上数学课《稍复杂分数乘法应用题》一课辅导过程中,我发现他又趴在桌上睡觉,我走过去,轻轻地推醒他,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做作业?”“不会”,他看也不看我,回答道。“那你为什么?”“什么也不会”,他摇摇头,“数学跟我没缘!”听到这里我当时真的火冒三丈,但是一种理性又让我平静了下来。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你来当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吧!”当我做出这个决定后,全班同学都愕然了,他也痴呆呆的愣了很长时间,最终怀疑的答应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不交作业,成绩逐步提高,最后也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并且每到过节时还总是问候一下他的这位启蒙老师。我的心里美极了。 三、案例分析: 1、这样的学生并不是只他一个,学校有这类问题的学生也不少,这是一种长期养成地惰性习惯。 2、来自家庭的关爱过剩,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我们叫做溺爱,早期不会发觉有什么,一段时间以后父母再怎么严厉也已经晚了。 3 、家长、学校的老师,学生从没有夸奖过他,有的就是批评,久了,让他自己都以为自已无药可救了,对自己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 4 、越玩学习成绩也就越差,也就越不想学。 转化后进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培养后进生的自信心。后进生丧失了自信心,成绩长期跟不上,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爱与帮助,自暴自弃,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自信心是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教学管理案例分析讨论

教学管理案例分析与讨论 案例分析1:教案风波 一所学校的领导决定用展览教案的方式来检查教学质量, 却引起了不大不小的风波:两位年轻老师的教案做得非常标准,规范,但教学却一般.而两位老教师的教学水平很高,颇受学生欢迎,但教案却很不规范,连标点符号都没有.这就给校长出了难题.究竟用什么标准去评价呢? 问题: 1、用展览教案的方式检查教学质量可行吗?为什么? 2、展览教案体现了哪些教学管理理念? 3、你认为校长下一步应该采取哪些方法完善教学质量评价?

案例分析2:教育教学管理中该如何引进竞争机制? 某所学校的一位刚上任的校长,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校内的大会小会上大力提倡竞争。该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教学、管理、奖惩等制度23个。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好事优先。对提高学历层次,参加进修的教师,学校要予以优惠条件。对一小部分教师提出上课的最基本的要求,拉动进步。适时调换岗位,调岗有的意味着否定,有的意味着肯定。召开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在竞争意识的催化下,学校里的王老师为了提高教学成绩,争占学生时间,其他老师都不愿意与王老师同班。 问题: 1、你认为该校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学管理是否合适?为什么? 2、你认为过分竞争会有哪些弊端?又如何克服这种机制的弊端?

案例分析2:如何看待满勤奖制度 某校决定采用“满勤给奖”制度来加强管理,出满勤的发奖金200元,如果上课、教研组活动、政治学习一次缺席、两次迟到者,该月就没有奖金。这种办法实行后第一个月效果很好,无人缺席、迟到,教学秩序趋于正常。 两个月后,工作一直认真负责的张老师,因患病请假2天,病未痊愈,就来上班了,却被扣发了当月的奖金;陈老师经常是小病大养,自由散漫,实行“满勤给奖”后,人是来了,课也上了,但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大,奖金却照拿;赵老师在月初的第一周就迟到两次,在他看来,一个月的奖金已经没有了,于是在后几周的工作就随随便便了,何必准时来上班呢? 问题: 1、你认为“满勤给奖”是否应该给予激励?为什么? 2、针对张老师的情况该如何处理?针对陈老师和赵老师的 情况,又该如何处理? 3、你认为该校应怎样完善全勤奖的设置?还应该采取哪些 管理理念与方法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东师14秋《教育管理案例分析》离线作业及答案

《教育管理案例分析》期末作业考核及答案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下面不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是( C )。 A.审议权 B.决议权 C.决策权 D.监督权 2.下列属于校长办公室职能的是( C )。 A.领导各科教学研究组和学年组、班主任工作。 B.组织本学科教师的进修,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 C.负责文件、印章、人事档案的管理。 D.进行学校校舍和设备的维修。 3.课程设计是指设置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体系、( C )等课程组织活动。 A.课程结构、课程评价 B.课程评价、课程方案 C.课程结构、课程内容 D.课程内容、课程方案 4.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认为影响人的行为的因素可以分为( B )。 A.情感因素和安全因素 B.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 C.情感因素和激励因素 D.安全因素和保健因素 5.对学校文化特点叙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D )。 A.共享性:学校文化在内容上具有综合性,要求文化被每一个教职工在心理上认同,并能为组织成员共同享受。 B.普适性:学校文化应当可以普遍适用于一般学校,为各个学校所共享学习。 C.弥漫性:学校文化一旦形成,会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形态和氛围弥漫于学校之中,渗透到学校成员的一切活动中去。 D.实践性。学校文化的目的在于指导学校教育和管理实践。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下列关于教育决策的地位说法中正确的是( ACD )。 A.教育决策是教育管理活动的首位行为。 B.教育决策是教育管理活动的目标行为。 C.教育决策是教育管理活动的中坚行为。 D.教育决策是教育管理活动的普遍行为。 2.下列选项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正确的是( ABCD )。 A.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团结协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B.教师的职业道德同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家兴盛紧密相连。 C.教师的职业道德有师品、师爱、师能、师风四个构成要素。 D.教师职业道德内容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3.下列关于学校组织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学校组织机构主要有学校领导班子、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年级组等组成。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 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 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 “你去死!” 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 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

管理学基础导学案例分析详细答案

1-1升任公司总裁后的思考 问题:1、你认为郭宁当上公司总裁后,他的管理责任与过去相比有了哪些变化?他应当如何去适应这些变化?答:1.郭宁当上公司总裁后,他的管理责任与过去相比的变化:一开始担任基层管理者,主要起到带领员工完成既定任务,起模范带头作用;继而担任中层管理者,即装配部经理,首先应该了解高层管理着的思路和想法,然后按照自己的工作办法和工作思路去带领基层管理者及员工开展自己的工作;最后担任副总裁、总裁,要能给中层以及基层和员工带来一个发展的思路,保证企业平稳的前进。2.随着他的职位的升迁,管理职责在不断扩大,从管理一个团队到一个部门,从部门之间的协作到整个企业的进步,反映了三个层次之间关注目标的差别。 2、你认为郭宁主要成功地胜任公司总裁的工作,哪些管理技能是最重要的?你觉得他具有这些技能么?试加以分析。答:对于总裁而言,首先要有战略发展眼光,能判断出企业今后将要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其次要有良好的财务素养,最后要有 很强大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用人能力。目前来看,财务方面比较欠缺,战略规划方面略有基础,用人能力根据现有材料难以评论,但其沟通能力应该足够,不然很难做到总裁这个位置。 3、如果你是郭宁,你认为当上公司总裁后自己应该补上哪些欠缺,才能使公司取得更好地绩效?答:如果我是郭宁应该更多睇关注财务、市场以及战略发展。另外就是寻觅合适得人才,协助自己开展工作,使公司取得最好的绩效。 2-1管理理论真能解决实际问题吗 问题:1.你同意那个人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有什么不同?答:本案中的四个人物,海伦、汗克、齐、萨利由于处在不同的管理岗 位,所担负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不同,所以他们都从各自岗位出发来认识管理问题,因而观点与结论迥然不同。 乔从事销售管理工作,可能更关注产品的信誉,、质量、价格等问题,因而他力图从系统理论中的内外因素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观点来考虑销售。 萨利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可能更注重生产过程的连续性、规范性、程序性、纪律性,因而更同意权变理论,即根据不同的产品设计、工艺、时间、批量等要求来合理安排人员、任务以及生产过程、使生产过程管理能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海伦从事的是销售工作中的推销工作,直接与各种顾客打交道,因而她认为权变理论更为实用,即根据不同顾客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促销方式。 而汗克则是从事基层生产管理工作的,因而更多的关心激励问题,由于管理对象是第一线的工人,因此许克更赞成X理论观点,即认为工人只为金钱而工作,管理方式上采取奖勤罚懒。 2.如果你是海伦,你如何使汉克客服权变理论?答:要说服别人信服系统理论,主要应从系统的特性,即整体性、相关性、层次性、动态性、环境适应性等并结合企业情况来说明。例如:生产过程包括工序、工艺、质量、设备、人员、时间、库存、成本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相互联系的,同时与企业其他部分如营销、计划、财务、考勤、设计开发部都存在着相互关系,所以应以全局优化的系统观点来从事管理工作。 3.你认为汉克关于激励问题的看法怎样?他的观点属于哪一种管理理论的观点? 答:要说服别人信服系统理论,主要应从系统的特性,即整体性、相关性、层次性、动态性、环境适应性等并结合企业情况来说明。例如:生产过程包括工序、工艺、质量、设备、人员、时间、库存、成本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相互联系的,同时与企业其他部分如营销、计划、财务、考勤、设计开发部都存在着相互关系,所以应以全局优化的系统观点来从事管理工作。 2-2文化到位找到感觉 问题:1.银华公司是怎样认识到企业文化的作用的?答:①市场变化②市场竞争,企业生存空间③职工心态变化④原有理念制度、 文化的不足上述四个方面的变化要求银华公司造新的理念价值观和作为方式 2.银华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答①机制转变(考核、管理、人才提拔、分配)促成新的行为方式②抓教育(树榜样、抓学习)新的理念提升③重视投入(人财物、组织职能、文化、硬件等) 3.怎样认识企业文化的本质和作用? 答: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创造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它由三个部分组成:(1)企业精神。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呈观念形态的价值观、理想和信仰等。(2 )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中间层,是把 企业精神和物质文化二者联系起来,使企业文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为准则。(3)物质文化。它是企业文化的外围层,是呈物 质形态的产品设计、产品质量、厂容厂貌、员工服饰等,它是企业文化外在形象的具体体现。企业文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企业文化对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导向作用;对企业员工具有凝聚和激励作用;对员工行为具有约束和辐射作用。 3-1开发新产品与改进现有产品之争 问题:1你认为南机公司的宗旨是什么请加以叙述答:根据南机公司的性质,南机公司的宗旨应定用先进的技术和有力的服务 为现农业提供物质装备基础。

学校教学管理案例分析

如何化解教师不愿承担某些课程教学任务的困境 一青年教师承担了某系小学教育方面的课程两年后,觉得该课程难教,与教学法和班队活动之类的课程内容重复,学生学习兴趣不大,认为这门课学生毕业后在小学教学中用处不大,所以提出不再担任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建议系里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取消这门课程。系领导在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后,没有马上做出决定,而是到实习基地的小学进行实地调研,请教专家。得出的结论与该教师的结论完全相反:该课程在小学教学中很重要,从小学三年级直到初三,每周至少有两节,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学校创品牌、显特色的重要课程,市区的多所小学去年招聘能承担该课程的教师还招不到。了解情况后,系领导决定开展“校校合作”,邀请一位在该领域颇有研究心得的小学教师作为该系的兼职教师,让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来主讲该门课程,将其出版的教研成果专著作为该课程的教材,并将该课程作为学院精品建设课程立项。同时安排原来承担该课程的本系青年教师作为校外专家的助教,跟着校外专家听课,辅导学生,并协助专家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点评: 1、对于教师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系领导没有急于下结论,也没有以不 服从安排的帽子强压任务给教师,而是首先想到调查研究,深入小学教学 一线,了解实际情况,请教专家。 2、及时调整思路,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聘请具有一线教学经历、有丰富 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来上该门课程,既保证教学工作的良性运转,又在开 展校校合作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3、对原任课教师的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既让其知道自己的不足,又给其学习 和提高的机会。通过听校外专家的课和协助校外专家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使其对该课程的知识有更系统完整的认识和学习,为其今后再从事该课程 教学作好准备。 附件 二级学院院长的改革为什么失败 某大学一个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在全校排名靠后,师生意见较大。该大学对这个学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来自另一个学院的年轻教授周锋脱颖而出,提拔到该二级学院担任院长兼分党委书记。 到任后,周院长首先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两周后召开全院大会,找出前任领导班子的十大不足,提出了他要进行改革的十大举措。上任后第20天,他首先将宣布将行政人员减少一半,富余出的人员从事创收工作。其次,周院长狠抓劳动纪律,每个行政人员和任课教师必须签到,对迟到早退者扣除一定数量的奖金。同时,他给行政人员和教师办相关学习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补考,再不合格的除扣除奖金外,行政人员重新安排工作,教师暂时停课。

幼儿园教育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由于其年龄小、心智未熟、认知辨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儿童权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格外的保护,我国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权利。尽管如此,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式,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残疾儿童问题以及虐童事件,暴露出维护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脆弱一面,人们对行政主管部门松散监管的谴责、对师德师风的怀疑,及对侵害儿童行为受惩过轻的质疑,都引人深思,值得考究。 案例1 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案情: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是否患有鸡胸、包茎等孩子的隐私内容。幼儿园是否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 1、问: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也不应该举着各种美丽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们的隐私。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隐私权保护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答疑: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儿童同样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2、问:本案中怎么保护儿童隐私权? 律师解答: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家长立即要求幼儿园撤掉相关的体检结果,同时消除影响,若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还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表孩子就此起诉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同时,作为父母,还应多与孩子沟通,开导,尽量减少孩子因为隐私被公开而造成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案例2 幼儿著作权纠纷 案情: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家长不应再

《管理心理学》案例分析习题及答案

一、心理学家曾做过这么一个实验,给两组大学生看同一个人的同一张照片。在看这张照片之前,对一组大学生说,照片上的人是一个屡教不改的罪犯,对另一组大学生说,照片上的人是一位著名的学者,然后让两组大学生分别从这个人的外貌中说明他的性格特征,结果两组学生的解释截然不同。第一组大学生说。深沉的目光里隐藏着险恶,突出的下巴表现他死不悔改的决心;第二组大学生说:深沉的目光表明他思想的深刻性,突出的下巴表明他在科学道路上的坚强意志。试分析上述实验揭示的现象及其对管理活动的启示。 这个实验充分说明了第一印象对于社会知觉的重要影响。 答:对管理活动启示:一般来说,第一印象的作用是消极的,因为他仅仅是一种假设、猜想,如果不经过进一步检查、验证,只凭第一印象去处理人际关系以及管理问题,往往会出现差错。但是,第一印象作为初次见面时的认识现象,是客观的、无法回避的,况且它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是人们进一步加深认识的基础和必经阶段。所以,在管理中,关键是如何正确运用每一印象的作用,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克服其消极的另一面。具体说,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注意:一是看待别人时,要尽量避免仅仅凭第一个印象就下判断,并根据这种片面的判断去待人接物,对人、对事要多观察、多分析,以发现对方的优点。二是在对待自己时,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随时给人留下一个良子的印象,为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打下有利的基础,三是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要注意克服由于第一印象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各种偏见和误解,引导人们全面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 知识分子阶层出身的人,举止比较文雅、有修养,待人礼貌,但爱幻想,不大喜欢深交,遇事缺乏果断性;农民阶层出身的人,作风朴素,不怕苦和累,憨厚老实,但有时有自卑感,有点倔强固执;工人阶层出身的人,集体主义强、守纪律,情感较强烈直爽,讲究实际。 上述材料反映了什么现象?试分析其原因。 答:(1)上述材料表明:不同阶层的人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2)阶级和阶层因素是影响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在阶级社会或有阶级的社会里又必然是属于一一的阶级或阶层的成员,作为阶级或阶层的成员,所形成的个性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本阶级或阶层的烙印。 三、俗话说“货比三家”,消费者购物时往往在心理上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首先借助感知与表象获得感性认识,再经过思维获得理性认识,再加以反复比较,以决定是否购买。 试由以上过程分析认识中感知与思维的关系。 答:(1)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也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各种不同感觉加以联系和综合的反映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人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来完成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过程,就是从感知到思维的过程,感知是形成表象并产生思维的直接基础。 (2)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认识,是认识过程的开端;在感觉的基础上,人们对事物的个别属性加以综合分析,形成知觉,对事物有了较完整的形象。感觉、知觉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阶段。 (3)人们为加强对事物的认识,还借助记忆把过去生活实践感知过的东西、体验过的情感或知识经验,在头脑中重复反映出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不仅通过感知去认识事物的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程某是浙江某县的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很好。他十分喜欢文学作品,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上数学课,他正专心致志地读小说,忽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由于回答不上来,老师把他拽到讲台前,打了他两个耳光,又让坐在前排的两名男同学接着打他的耳光,之后还把他逐出教室。此后又连续三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让他在黑板前罚站。在以后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发现程某的神情大变,目光涣散,反应迟钝,不爱讲话,常常盯着一个地方发呆……后经医院诊断,他患了心因性精神病,不得已,只好退学。在数学老师无力支付全部医药费的情况下,程某的家长找到了学校。他们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可校长却说此事与学校无关。后经媒体曝光,学校才不得不对程某进行了相关的赔偿。 在上面的案例中,五年级的小学生程某因为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看小说,没认真听老师讲课,以至于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没能回答上来,而被老师打了耳光。不仅数学老师自己打他,还让坐在前两排的男学生也打他。并且之后还将程某逐出教室,在接下来的几天都让他在黑板前罚站,最终直接导致程某患了心因性精神病。这是发生在校园里的一场悲剧,好好的一个孩子因为数学老师的不当教育方式而患上精神病,不得不告别校园。其实在我国这种由于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而患上心理疾病的孩子有很多,他们本来可以拥有很好的前程,却因为老师的错误惩罚方式而毁了一生。 这个案例发生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程某违反课堂纪律,上数学课时看小说,后来无法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数学老师主观上是想对其违纪的行为进行教育,但他所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教学管理的范围,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管理学案例分析详解答案

管理学案例分析 王中是一个冷冻食品厂厂长,该厂专门生产一种奶油特别多的冰琪淋。在过去的四年中,每年的销售量都稳步递增。但是,今年的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到8月份,累计销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7%,生产量比所计划的少15%,缺勤率比去年高20%,迟到早退现象也有所增加。王中不知道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改变这种情境。他决定去请教管理专家。 请问:具有不同管理思想(科学管理思想、行为管理思想、定量管理思想、权变管理思想)的管理专家,会认为该厂的问题出在哪里,并提出怎样的解决方法? (一)科学管理思想 问题: 内部劳动效率下降造成销量、产量下降 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 机器设备、技术落后、原料的供应出现问题 劳动定额不合理 内部控制不严格,没有基础数据统计资料、工作反馈不力 解决方法: 改变其生产模式、更新生产设备、技术,拓宽原料来源的渠道 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增强员工的纪律观念 给员工制定合理的日工作量,使员工工作效率最大化 加强基础数据资料统计和工作反馈 行为管理思想 问题 产量、销量下降可能是企业内部、外部人们的内在心理需求变化引起的 企业外部(市场)来说,可能人们口味需求发生变化(奶油太多易腻),引起需求下降 企业内部而言,产量下降、纪律松弛等问题可能在于人们的积极性受到挫伤 企业长期性重视生产,忽略了员工心理社会需求,如娱乐、交往、归属等 收入未能随产量增加而增加 企业可能存在非正式组织,成员相互影响,导致迟到、早退严重 解决方法: 1. 从人们对冰淇淋口味或造型、包装、价格、品牌等需求的变化来改进产品 2. 重视员工的心理社会需求,经常举行一些娱乐活动,使员工在工厂找到归属感 3. 适当增加员工的收入 4. 通过协调上下级人员关系,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负责制,对员工进行培训,激励员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权变管理思想 问题: 1. 产量、销量下降在于计划目标制定不符合市场发展实际,未能准确预测市场变化 2. 该厂“专门生产一种奶油特别多的冰淇淋”其生产形式可能过于单一 解决方法: 1. 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制定生产计划,预测市场未来,使计划科学化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7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8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9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学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 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

教育管理案例分析答案

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田永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律剖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25 条第4 款的“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本案的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授权行政主体。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授权行政主体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的时候,它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具体而言,在我国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所指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将其列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来解决它们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 案例二:应管与不应管 校长是市教育学会的理事长,又是区政协委员。他经常参加校外社交活动,不可能每天都在校,但学校工作搞得井然有序。 在校时,他经常到办公室同教师谈这谈那,也不拘形式地与学生接触,问这问那。交流中,难免会遇到许多具体的要求。例如,物理教研组长提出,实验器材不足,要求学校解决;一个班主任反映,学生课外作业负担过重,望学校采取措施;会计谈到学校基建中的矛盾,请求仲裁。对这些,李校长总是说:“我知道了,这个问题副校长在管,你去问他,让他决定。”“我同教务处谈谈,让他们处理。”“我给总务主任说一下,让他解决。” 一次教职工大会上,李校长念了一份给他的条子:“你是校长,为什么遇到问题不表态,是权不在手,还是处理不了?”念完条子,李校长先感谢写条子的老师对他的关心,然后明确表示:“我是有职有权的。学校里重大事情的决定,都是由我主持作出的,这就是权嘛!至于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细节的处理,领导成员有明确分工。因此,我不能随意表态。”李校长的解释,一些教职工仍不赞同,他们认为,领导成员多,应是校长说了算。若两位领导对一个问题表态不同,应该听校长的。由于有这样一些议论,李校长不在校时,个别领导成员把一些能处理的事也搁了下来。 面对这些情况,李校长除了在领导班子统一认识外,又在教职工中通过各种方式,谈了他的看法:校长负责制,不是按校长个人的意志办事。不按章办事,校长说的也不能算数。有的事无章可循,特别是有关改革的事,更不能由校长一人决定。学校中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校长决定,都要通过校长,这不叫有职有权,而是个人专权。集体决定的事,校长随意变更,或者对那些有人分管的事,校长出面表态处理,不但不能调动每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发挥才干,而且会养成一些同志的依赖性。 李校长的看法得到领导成员的赞同,但有的教职工还向他提出问题:“这样说,校长不是‘无为而治’了吗?”他回答说:“校长应该为他所应管,而不为他所不应管。样样抓在自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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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4、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6、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7、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8、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9、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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