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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废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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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98 年7 月1 日实施

【分类号】 304001199801

【标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颁布日期】 19980701

【实施日期】 1998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文号】

【名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题注】

【章名】全文

废物来源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HW01 医院临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 ( 不含中药类废物 )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脱色过滤( 包括载体 ) 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生产中产

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HW03 废药物、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医物、药品

( 不包括 HW01、HW02 类中的废药品 )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 ( 包括药品废原料和

中间体反应物 )

—使用单位 ( 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

验室等 ) 积压或报废的药品 ( 物 )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 ( 物 )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HW04 农药废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物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产生的废物—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 ( 反应罐及容器 ) 清洗液—吸附过滤物 ( 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 )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的过期和淘汰产品—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蟥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 ( 不包括与 HW04 类重复的废物 )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材防腐化学品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化学品含五氯酚,苯酚,2- 氯酚,甲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α芘,2,4- 二甲酚,2,4- 二硝基酚,苯并(b) 萤蒽,苯并(α) 蒽,二苯并(α) 蒽的废物

HW06 有机溶剂废物

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不包括 HW42 类的废有机溶剂 )

—有机溶剂的合成、裂解、分离、脱色、催化、沉淀、精馏等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渣及滤渣,吸附物与载体废物

HW07 热处理含氰废物

从含有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中产生的废物

—金属含氰热处理

—含氰热处理回火池冷却—含氰热处理炉维修—热处理渗碳炉含氰热处理钡渣,含氰污泥及冷却液,含氰热处理炉内衬,热处理渗碳氰渣

HW08 废矿物油

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油

—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矿物油类仓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

—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 泥 )

—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 ( 渣 ) —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

—油加工和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废机油、原油、液压油、真空泵油、柴油、汽油、重油、煤油、热处理油、樟脑油、润滑油 ( 脂 )、冷却油

HW09 废乳化液

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生产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作

—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剩乳化液( 膏 )

—机械加工、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的废乳化剂

—清洗油罐、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

—来自于 ( 乳化液 ) 水压机定期更换的乳化废液废皂液、乳化油/水、烃/水混合物、乳化液 ( 膏 )、切削剂、冷却剂、润滑剂、拔丝剂

HW10 含多氯联苯废物

含有或沾染多氯联苯 (PCBs)、多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 (PBBs) 的废物质和废物品—过剩的、废弃的、封存的、待替换的含有 PCBs、PBBs 和 PCTs 的电力设备 ( 电容器、变压器 ) —从含有 PCBs,PBBs 和 PCTs 或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电力设备的拆装过程中的清洗液

—被 PCBs,PBBs 和 PCTs 污染的土壤及包装物含多氯联苯 (PCBs),多溴联苯 (PBBs)、多氯三联苯 (PCTs) 废物

HW11 精 ( 蒸 ) 馏残渣

从精炼、蒸馏和任何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

—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

—原油蒸馏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残余物

—原油精制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蒸馏釜底物—化学品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或蒸馏残余物所污染的土壤

—盛装过焦油状残余物的包装和容器沥青渣,焦油渣,废酸焦油,酚渣,蒸馏釜残物,精馏釜残物,甲苯渣,液化石油残液 ( 含苯并(α) 芘、屈萘、萤蒽,多环芳烃类废物 )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颜料、染料、涂料和不合格产品

—染料、颜料生产硝化、氧化、还原、磺化、重氮化、卤化等化学反应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雇废物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

—使用酸、大事或有机溶剂清洗溶器设备产生的污泥状剥离物

—含有染料、颜料、油墨、油漆残余物的废弃物废酸性染料、碱性染料、媒染染料、偶氮染料、直接染料、冰染染料、还原染料、硫化染料、活性染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聚乙烯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双组份涂料、油墨、重金属颜料

包装物

—废水处理污泥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从树脂、胶乳、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不合格产品、废副产物

—在合成、酯化、缩合等废催化剂、高浓度废液—精馏、分离、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釜残液、过滤介质和残渣

—使用溶剂或酸、碱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黏稠杂物

—废水处理污泥含邻苯二甲酸酯类,脂肪酸二元酸酯类,磷酸酯类,环氧化合物类,偏苯三甲酸酯类,能酯类,氯化石蜡,二元醇和多元醇酯类,磺酸衍生物废物

HW14 新化学品废物

从研究和开发或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尚未鉴定的和

( 或 ) 新的并对人类和 ( 或 ) 环境的影响未

明的化学废物

新化学研制中产生的废物

HW15 爆炸性废物

在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废品及具有爆炸性质的废物

—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容易发生剧烈变化的废物—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经过发势吸湿、吸湿、自发的化学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废物

—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需求或爆炸的废物含叠氮乙酰,硝酸乙酰酯,叠氮铵,氨酸铵,六硝基高钴酸铵,硝酸铵,氮化铵,过碘酸铵,高锰酸铵,苦味酸铵,四过氧名称酸铵,叠氮羰基胍,叠氮钡、氯化重氮苯,苯并三唑,亚硝胍,硝化甘油,四硝基戊四醇,三硝基氯苯,聚乙烯硝酸酯,硝酸钾,叠氮化银,无烟火药,叠氮化钠,苦味酸钠,四硝基甲烷,四氮化四硒,四氮经四硫,四氮烯,氮化铊,二氮化三铅,二氮化三汞,三硝基苯,氯酸钾,雷汞,雷银,三硝基甲苯,三硝基间苯二酚的废物

HW16 感光材料废物

从摄影化学品、感光材料的生产、配制、使用中产生的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污泥—出版社、报社、印刷厂、电影厂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 ( 定 ) 影液、胶片及废像纸

—社会照像部、冲洗部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 ( 定 ) 影液、胶片及废像纸

—医疗院所的 X 光和 CT 检查中产生的废显( 定 ) 液及胶片废显影液、定影液、正负胶片、像纸、感光原料及药品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从金属和塑料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电镀行业的电镀槽渣、槽液及水处理污泥—金属和塑料表面酸 ( 碱 ) 洗、除油、除犭、洗涤工艺产生的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废电镀溶液,镀槽淤渣,电镀水处理污泥,表面处理酸碱渣,氧化槽渣,磷化渣,亚硝酸盐废渣

—金属和塑料表面磷化、出光、化抛过程中产生

的残渣 ( 液 ) 及污泥

—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残渣

HW18 焚烧处置残渣

从工业废物处置作业中产生的残余物焚烧处置残渣及灰尘HW19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在金属羰基化合物制造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份的废物—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金属有机化合物的合成金属羰基化合物( 五羰基铁,八羰基二钴,羰基镍,三羰基钴,氢氧化四羰基钴) 废物

HW20 含铍废物

含铍及其化合物的废物—稀有金属冶炼

—铍化合物生产含铍,硼氢化铍,溴化铍,氢氧化铍,碘化铍,碳酸铍,硝酸铍,氧化铍,硫酸铍,氟化铍,氯化铍,硫化铍的废物

HW21 含铬废物

含有六价铬化合物的废物—化工 ( 铬化合物 ) 生产—皮革加工 ( 鞣革 ) 业—金属、塑料电镀

—酸性媒介染料染色

—颜料生产与使用

—金属铬治炼 ( 铁合金 )含铬酸酐,( 重) 铬酸钾,( 重) 铬酸钠,铬酸,三氧化铬,铬酸锌,铬酸钾,铬酸钙,铬酸银,铬酸铅,铬酸钡的废物

HW22 含铜废物

含有铜化合物的废物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金属、塑料电镀—铜化合物生产含溴化 ( 亚 ) 铜,氢氧化铜,硫酸 ( 亚 ) 铜,碘化 ( 亚 ) 铜,碳酸铜,硝酸铜,硫化铜,氟化铜,硫化 ( 亚 ) 铜,氯化 ( 亚 ) 铜,醋酸铜,氧化铜钾,磷酸铜,二水合氯化铜铵的废物

HW23 含锌废物

含有锌化合物的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金属、养料电镀

—颜料、油漆、橡胶加工—锌化合物生产

—含锌电池制造业含溴化锌,碘化锌,硝酸锌,硫酸锌,氟化锌,硫化锌,过氧化锌,溴酸锌,醋酸锌,草酸锌,铬酸锌,溴酸锌,醋酸锌,草酸锌,溴酸锌,磷酸锌,焦磷酸锌,磷化锌的废物

HW24 含砷废物

含砷及砷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砷及其化合物的生产—石油化工

—农药生产

—染料和制革业含砷,三氧化二砷,亚砷酐,五氧化二砷,五硫化二砷,硫化亚砷,砷化锌,乙酰基砷铜,砷化钙,砷酸鲺,砷酸铁,砷酸钠,砷酸汞,砷钾,砷化( 三 ) 氢的废物含硒,二氧化化硒,三氧化碍,四氟化硒,六氟化硒,二氯化硒,亚硒酸,硒化氢,硒化钠,( 亚 ) 硒酸纳,二友谊化硒,硒化亚铁,亚硒酸钡,硒酸,二甲基硒的废物含镉,溴化镉,碘公顷镉,氢氧化镉,氯化镉,氟化镉,醋酸镉,

氧化镉,二甲基镉的废物HW25 含硒废物

含硒及硒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电解—硒化合物生产

—颜料、橡胶、玻璃生产含硒,二氧化硒,三氧化硒,四氟化硒,六氟化硒,二氯化二硒,四氯化硒,亚硒酸,硒化氢,硒化钠,( 亚 ) 硒酸钠,二硫化硒,硒化亚铁,亚硒酸钡,二硫化硒,硒化亚铁,亚硒酰凡,硒酸,二甲基硒的废物

HW26 含镉废物

含镉及其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镉化合物生产

—电池制造业

—电镀行业含镉,溴化镉,碘化镉,氢氧化镉,碳酸镉,硝酸镉,硫酸镉,硫化镉,氯化镉,氟化镉,醋酸镉,氧化镉,二甲基镉的废物

HW27 含锑废物

含锑及其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冶炼

—锑化合物生产和使用含锑,二氧化二锑,亚梯酐,五氧化二锑,硫化亚梯,硫化锑,氟化亚锑,氟化锑,氯化 ( 亚 ) 锑,三氢化锑,锑酸钠,锑酸铅,乳酸锑,亚锑酸钠的废物

HW28 含碲废物

含碲及其化合物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电解—碲化合物生产和使用含碲,四氯化碲,亚碲酸,碲化氢,碲酸,二乙基碲,二甲基碲的废物

HW29 含汞废物

含汞及其化合物废物

化学工业含汞纳化剂制造与使用—含汞电池制造业

—汞冶炼及汞回收工业

—有机汞和无机汞化合物生产—农药及制药业

—荧光屏及汞灯制造及使用—含汞玻璃计器制造及使用—汞法烧碱生产产生的含汞盐泥含汞,溴化( 亚) 汞,碘化( 亚) 汞,硝酸( 亚) 汞,氧化汞,硫酸( 亚) 汞,氯化( 亚) 汞,硫化汞,氯化乙基汞,氯化汞铵,氯化甲基汞,醋酸( 亚) 汞,二甲基汞,二乙基汞,氯化高汞的废物

HW30 含铊废物

含铊及其化合物废物

—有色金属冶炼及农药生产—铊公合物生产及使用含铊,溴化亚铊,氢氧化 ( 亚 ) 铊,碘化亚铊,硝酸亚铊,碳酸亚铊,硫酸亚铊,氧化亚铊,硫化亚铊,三氧化二铊,三硫化二铊,氟化亚铊,氯化( 亚 ) 铊,铬酸铊,氯酸铊,醋酸铊的废物

HW31 含铅废物

—铅冶炼及电解过程中的残渣及铅尘

—铅 ( 酸 ) 蓄电池生产中产生的废铅渣及铅酸( 污泥 )

—报废的铅畜电池

—铅铸造业及制品业的废铅渣及水处理污泥—铅化合物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含铅,乙酸铅,溴化铅,氢氧化铅,碘化铅,碳酸铅,硝酸铅,氧化铅,硫酸铜,碳酸铅,硝酸铅,氧化铅,硫化铜,高氯酸铅,碱性硅酸铅,四烷基铅,四氧化铅,二氧化铅的废物

HW32 无机氟化物废物

含无机氟化物的废物 ( 不包括氟化钙、氟化镁 )含氟化铯,氟硼酸,氟硅酸锌,氢氟酸,氟硅酸,

六氟化硫,氟化钠,五氟化硫,二氟磷酸,氟硫酸,

氟硼酸铵,氟硅酸铵,氟化铵,氟化钾,氟化铬,

五氟化碘,氟氢化钾,氟氢化钠,氟硅酸钠的废物HW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从无机氰化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无机氰化物的废物 ( 不包括 HW07 类热处理含氰废

物 )

—金属制品业的电解除油,表面硬化化学工艺中产生的含氰废物

—电镀业和电子零件制造业中电镀工艺、镀层剥除工艺中产生的含氰废物—金矿开采与筛选过程产生的含氰废物

—首饰加工的化学抛光工艺产生的含氰废物—其它生产、实验、化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物及包装物含氢氰酸,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锂,氰化汞,氰化铅,氰化铜,氰化锌,氰化钡,氰化钙,氰化镍,铜氰化钠,铜氰化钾,镍氰化钾,溴化氰,氰化钴的废物

HW34 废酸

从工业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产生的废酸液、固态酸及酸渣(PH≤2 的液态酸 )

—工业化学品制造

—化学分析及测试

—金属及其它制品的酸蚀、出光、除锈 ( 油 ) 及清洗

—废水处理

—纺织印染前处理废硫酸、硝酸、盐酸、磷酸、( 次) 氯酸、溴酸、氢氟酸、氢溴酸、硼酸、砷酸、硒酸、氰酸、氰磺酸、碘酸、王水

HW35 废碱

从工业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固态碱及碱渣(PH≥12.5 的液态碱 )

—工业化学品制造

—化学分析及测试

—金属及其综制品的碱蚀、出光、除锈 ( 油 ) 及清洗

—废水处理

—纺织印染前处理

—造纸废液废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钙、氢氧化钾、碳酸 ( 氢 ) 钠、碳酸 ( 氢 ) 钾、硼砂、( 次 ) 氯酸钠、( 次 ) 氯酸钾、( 次 ) 氯酸钙、磷酸钠

HW36 石棉废物

从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

—石棉矿开采及其石棉产品加工

—石棉建材生产

—含石棉设施的保养 ( 石棉隔膜,热绝缘体等 ) —车辆制动器衬片的生产与更换石棉尘,石棉废纤纤维,废石棉绒,石棉隔热废料,石棉尾矿渣

HW37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从农药以外其他有机磷化合物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磷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中过滤物、催化剂 ( 包括载体 ) 及废弃的吸附剂

—废水处理污泥

—配制,使用过程中的过剩物、残渣及其包装物含氯硫磷,硫磷嗪,磷酰胺,丙基磷酸四乙酯,四磷酸六乙酯,硝基硫磷酯,苯脯磷,磷酸酯类化合物,苯硫磷,异丙磷,三氯化磷,磷酸三丁酯的废物

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

从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氰化物的废物含乙腈,丙烯腈,已二腈,氨丙腈,氯丙烯腈,氰基乙酸,氰基氯戊烷,乙醇腈,丙腈,四甲基玻珀腈,溴苯甲腈,苯腈,乳酸腈,丙酮腈,丁基腈,

—在合成、缩合等反应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液及反

应残余物

—在催化剂、精馏、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釜残及过滤介质物

—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废水处理污泥

苯基异丙酸酯,氰酸酯类的废物、HW39 含酚废物

酚、酚化合物的废物 ( 包括氯酚类和硝基酚类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液及反应残余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吸附过滤物,废催化剂、精馏釜残液 ( 包括石油、化工、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酚类化合物废物 )含氨基苯酚,溴酚,溴酚,氯甲苯酚,煤焦油,二氯酚,二硝基苯酚,对苯二酚,三羟基苯,五氯酚( 钠 ),硝基苯酚,三氯酚,氯酚,甲酚,硝基苯甲酚,苦味酸,二硝基苯酚钠,苯酚胺的废物

HW40 含醚废物

从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醚废物—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醚类残液、反应残余物、水处理污泥及过滤渣

—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醚类有机混合溶剂含苯甲醚,乙二醇单乙醚,甲乙醚,丙烯醚,二氯乙醚,苯乙基醚,二苯醚,二氧基乙醇乙醚,乙二醇甲基醚,乙二醇醚,异丙醚,二氯二甲醚,甲基氯甲醚,丙醚,丙醚,皿氯丙醚,三硝基苯甲醚,丙醚,四氯丙醚,三硝基苯甲醚,乙二醇二乙醚,亚乙基二醇丁基醚,二甲醚,乙二醇异丙基醚,乙二醇苯醚,乙二戊基醚,氯甲基乙醚,丁醚,乙醚,二甘醇二乙基醚,乙二醇二甲基醚,乙二醇单乙醚的废物

HW41 废卤化有机溶剂

从卤化有机溶剂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

—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残液、吸附过滤物、反应残渣、水处理污泥及废载体

—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报废产品—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卤化有机溶剂。包括化学分析,塑料橡胶制品制造,电子零件清洗、化工产品制造、印染涂料调配,商业干洗、家庭装饰使用的废溶剂含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二氯乙烯,氯苯,二氯二氟甲烷,溴信,二氯丁烷,三氯苯,二氯丙烷,二溴乙烷,四氯乙烯,五氯乙烷,溴乙烷,溴苯,三氯氟甲烷的废物

HW42 废有机溶剂

从有机溶剂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有机溶剂 ( 不包括 HW41 类的卤化有机溶剂 )

—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和残余物。包括化学分析,塑料橡胶制品制造、电子零件洗、化工产品制造、印染染料调配,商业干洗和家庭装饰使用过程的废溶剂含糠醛,环已烷,石脑油,苯,甲苯,二甲苯,四氢呋喃,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硝基苯,甲基异丁基酮,环已酮,二乙基酮,乙酸异丁酯,丙烯醛二聚物,异丁醇,乙二醇,甲醇,苯乙酮,异戊烷,环戊酮,环戊醇,丙醛,二丙基酮,苯甲酸乙酯,丁酸,丁酸丁酯,丁酸乙酯,丁酸甲酯,异丙醇,N,N- 二甲基乙酰胺,甲醛,二乙基酮,丙烯醛,乙醛,乙酸乙酯,丙酮,甲基乙基酮,甲基乙烯酮,甲基丁酮,甲基丁醇,苯甲醇的废物

HW43 含氯苯并呋喃类废物

含任何多氯苯并呋喃类同系物的废物多氯苯并呋喃同系物废物HW44 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

含任何多氯苯并二恶英同系物的废物

多氯并二恶英同系物废物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从其他有卤化物的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 不包括上述 HW39,HW41,HW42,HW43,含苄基氯,苯甲酰氯,三氯乙醛,1- 氯辛烷,氯代二硝基苯,氯乙酸,氯硝基苯,2- 氯丙酸,3- 氯

HW44 类别的废物 )—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残液、吸附过滤物、反应残渣、水处理污泥及废催化剂、废产品

—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报废产品—化学分析、塑料橡胶制品制造、电子零件清洗、化工产品制造、印染染料调配,商业、家庭使用产生的卤化有机废物丙烯酸,氯甲苯胺,乙酰溴,乙酰氯,二溴甲烷,苄基溴,1- 溴 -2- 氯乙烷,二氯乙酰甲酯,氟乙酰胺,二氯萘醌,二氯醋酸,二溴氯丙烷,溴萘酚,碘代甲烷,2,4,5- 三氯苯酚,三氯酚,1,4- 二氯丁烷,2,4,6- 三溴苯酚,二氯丁胺,1- 氨基 -4- 溴蒽醌 -2- 碘酸废物

HW46 含镍废物含镍化合的废物

—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废品—使用报废的镍催化剂

—电镀工艺中产生的镍残渣及糟液

—分析、化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含镍废物含溴化镍,硝酸镍,硫酸镍,氯化镍,一硫化镍,一氧化镍,氧化镍,氢氧化镍,氢氧化高镍的废物

HW47 含钡废物

含钡化合物的废物 ( 不包括硫酸钡 )

—钡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其废品

—热处理工艺中的盐浴渣

—分析、化验、测试中产生的含钡废物含溴酸钡,氢氧化钡,硝酸钡,碳酸钡,氯化钡,氟化钡,硫化钡,氧化钡,氟硅酸钡,氯酸钡,醋酸钡,过氧化钡,碘酸钡,叠氮钡,多硫化钡的废物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编号废物类 别 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 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 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 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 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 农药废 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 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 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 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 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 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 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 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 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 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 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 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 木材防 腐剂废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 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 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 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医院临床 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废药物、药 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 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农药废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 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 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 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 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 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 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 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 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 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 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 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 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 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 除草剂 HW05木材防腐 剂废物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 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 物)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 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 材防腐化学品 ——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 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 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a 芘,2,4-二甲酚,2,4-二硝基酚苯 并(b)萤蒽,苯并(a)蒽,二苯并(a) 蒽的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

编号 废物类 别废物来源 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 名称 HW01 医院临 床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 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 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 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 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 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 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 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 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 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 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 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 的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 物

类中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HW04 农药废 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 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 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 器)清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 剂,催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 期和淘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 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 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 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 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 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 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 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 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 剂、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 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 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 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 无机除草剂

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98年1月4日,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1998年7月1日实施环发[1998]089号) 编号 废物类别废物来源 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床 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 中产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 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 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 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 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 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 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 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 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 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HW04 农药废物来自杀虫、灭菌、除草、灭鼠和植物 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 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 器)清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 催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 和淘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刑的包装物及 容器 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酸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 木材防腐 剂废物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 用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 重复的废物)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 理污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 物及载体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 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 化学品 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酚, 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四氯酚, 杂酚油,萤藏,苯并a茁,2,4一 二甲酚,2,4一二硝基酚,苯并(b) 萤赢,苯并(a)蒽,二苯并(a)蒽的废 物 HW06 有机溶剂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渣及

国家危废名录汇总

——分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编号废物来源别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从医院、生的临床废物——手术、包扎残余物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临医院——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HW01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床废物——化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程中产生的医从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废医药——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HW02 物——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药的多种混杂及、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HW01,HW02类中的废物、药品(不包括药品)——(包括药品废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废药物、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HW03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药品——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物)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虫虫有废机磷杀剂、有氯杀机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产生的废物虫虫除菊酯类杀拟剂杀类虫、——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洗液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农药废——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HW04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物化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废水处理污泥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取代脲类除草剂、类除草剂、苯——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均三氮苯类除氧羧酸类除草剂、汰产品草剂、无机除草剂——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2甲-氯酚,含五氯酚,苯酚,配制和使用中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防材木HW05 HW04 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屈萘,类重复的废腐剂废a 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物物)——污产产中生的废水处理生产单位生2,4-2,4-二硝基酚二甲酚,芘,(b)(a) 蒽,二苯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萤蒽,苯并苯并——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使用单位积压、(a) 蒽的废物并材防腐化学品——学报废的木材防腐化销售经营部门品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从有机溶剂生产、HW42 类的废有机溶剂)的废物(不包括——有机溶剂的合成、裂解、分离、脱色、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溶有机催化、沉淀、精馏等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HW06 渣及滤渣,吸附物与载体废物剂废物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溶有机中产生的含过配制和使用程剂的清洗杂物生产退火作业中化从含有氰物热处理和的废物含氰热处理钡渣,理含氰污泥及冷热处——金属含氰热处理却液,含氰热处理炉内衬,热处废含氰HW07 ——含氰热处理回火池冷却理渗碳氰渣物——含氰热处理炉维修——热处理渗碳炉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物油——泥油采开和炼制产生的来自于石油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废机油、原油、液压油、真空泵清洗油(泥)物油、柴油、汽油、重油、煤油、废矿HW08 ——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樟脑油、热处理油、润滑油(脂)、油(渣)冷却油——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油加工和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 乳化液、废油水混合物——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剩//水混合水、烃废皂液、乳化油乳化液(膏)化废乳——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机械加工、物、乳化液(膏)、切削剂、冷HW09 液却剂、润滑剂、拔丝剂的废乳化剂——清洗油罐、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来自于(乳化液)水压机定期更换的. 乳化废液(PCBs)、多氯三苯联含有或沾染多氯联(PCTs)(PBBs)的废物质溴联苯苯和、多废物品——过剩的、废弃的、封存的、待替换的PCBsPBBsPCTs的电力设备含有和、(电容器、变压器)氯多含——PCBs,PBBsPCTs的电力或从含有(PCBs),多溴苯联苯联多含氯废苯联HW10 (PBBs)(PCTs) 废物、设备中倾倒出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多氯三联苯物及传热油——PCTsPCBs,PBBs或被来自含有和中备过程的拆装质这些物污染的电力设的清洗液——PCTsPCBs,PBBs污染的土壤被和及包装物蒸馏和任何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从精炼、焦油状残留物——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原油蒸馏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残余

2016版危废名录解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 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修改了前言。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2)调整《名录》废物种类。2008年版《名录》共有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其中,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原名录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3)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本次修订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4)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这一做法造成了部分固体废物在不同地区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不符。 (5)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了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共498种,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在此次修订中,根据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危险特性的规定,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鉴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个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涵盖了所有危险特性,本次修订时直接采用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汇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共八大条。 目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 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 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 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 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另行制定和公布。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 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 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 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所 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 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 要,对本名录进仃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编号废物类 别 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 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 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 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 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 农药废 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 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 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 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 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 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 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 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 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 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 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 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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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分类 废物类 废物来源 别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医院临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床废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医药废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 物、药品(不包括 HW01,HW02 类中的废 药品) 废药物、 一一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 (包括药品废 药品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 (物 )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 洗液 农药废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 物 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 汰产 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木材防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 配制和使用中 编号 HW01 HW02 HW03 HW04 HW05 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 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 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 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 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 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 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 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 苯 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含五氯酚,苯酚,2 —氯酚, 甲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98年7月1日实施)废物来源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医院临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医药废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废药物、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医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农药废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物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产生的废物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蟥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物)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α芘,2,4-二甲酚,2,4-二硝基酚,苯并(b)萤蒽,苯并(α)蒽,二苯并(α)蒽的废物 HW06有机溶剂废物 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42类的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渣及滤渣,吸附物与载体废物 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 从含有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中产生的废物含氰热处理钡渣,含氰污泥及冷却液,含氰热处理炉内衬,热处理渗碳氰渣 HW08废矿物油 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油废机油、原油、液压油、真空泵油、柴油、汽油、重油、煤油、热处理油、樟脑油、润滑油(脂)、冷却油 HW09废乳化液 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生产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作废皂液、乳化油/水、烃/水混合物、乳化液(膏)、切削剂、冷却剂、润滑剂、拔丝剂 HW10含多氯联苯废物 含有或沾染多氯联苯(PCBs)、多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PBBs)的废物质和废物品含多氯联苯(PCBs),多溴联苯(PBBs)、多氯三联苯(PCTs)废物 HW11精(蒸)馏残渣 从精炼、蒸馏和任何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沥青渣,焦油渣,废酸焦油,酚渣,蒸馏釜残物,精馏釜残物,甲苯渣,液化石油残液(含苯并(α)芘、屈萘、萤蒽,多环芳烃类废物) HW12染料、涂料废物 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的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酸性染料、碱性染料、媒染染料、偶氮染料、直接染料、冰染染料、还原染料、硫化染料、活性染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固体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五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 位数字。其 — 3 —

中,第 1-3 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第 4-6 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Toxicity, T)、腐蚀性(Corrosivity, C)、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六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七条本名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本名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同时废止。 — 4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最新16版)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 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 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 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 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 物。 第五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 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 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 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3— .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 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 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 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八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鬃”(鬃为危 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九条本名录自 2016年 8月 1日起施行。2008年 6月 6日环 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 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1号 )同时废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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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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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危险废物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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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

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0修订稿)》(二次稿)全文及编制说明

附件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 (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五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七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八条本名录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2016年6月14日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同时废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汇总【精编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汇总 1. 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哪些衔接工作? 答:本次《名录》修订新增减了部分危险废物以及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需要做好《名录》实施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工作。例如: 1)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排污许可证等信息。 2)危险废物收集、综合许可证中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作出变更。 3)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对转移计划进行变更并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2. 本次《名录》修订删除正文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

学品相关条款(第三条和第四条)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并非简单删除《名录》正文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而是将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后纳入《名录》附表中,更加科学和严谨。 关于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名录》不再简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在《名录》附表中列出医疗废物有关种类,且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因此,《名录》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特别提出“被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发布时间:2011-08-19 一、为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二、国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凡《名录》中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三、对需要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废物类别,在其鉴别标准颁布以前,仅作为危险废物登记使用。 四、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 五、本次公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第一批执行《名录》。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不定期修订。 六、本《名录》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医院临床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HW0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HW03废药物、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HW04农药废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物)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a]芘,2,4-二甲酚,2,4-二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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