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大全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大全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大全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大全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大全

1.客观性

教育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东西,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定时

代的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

2.规范性

任何教育制度都是其制定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是有其一定

的规范性的。这种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入学条件(即受教育权的限定)

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日益标准化。

3.历史性

教育制度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又要满足

其制定者的需要,体现一定的规范性。而客观性和规范性的具体内容

又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和不同的

文化背景下,就会有不同的教育制度,就需要建立不同的教育制度。

4.强制性

教育制度作为教育系统活动的规范是面向整个教育系统的。在某

种意义上说,它独立于个体之外,对个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

学校教育制度的含义

广义:指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方针,教育经费控制、教育行政

组织系统及有组织的教学和教育的机构体系

狭义:即学制,指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

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其互相之间的关系

新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11951年学制改革

21958年学制调整

3*时期学制的混沌

41985年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教学办学自主权

基础教育权属于地方,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

5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第一关于基础教育第二关于职业技术教育

第三关于成人教育

第四关于高等教育

6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年教育制度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7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当代学制发展的一般趋势

一教育社会化与社会教育化二重视早期智力发展和学期教育

三初等教育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年限延长

四寻求普通教育,中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结合

五高等教育出现多级层次,学校类型多样化

六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实现教育制度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1《义务教育法》

2《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3《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关于人的发展的动力论

1内*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求,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孟子弗洛伊德威尔逊格赛尔

2外铄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习的教育洛克华生

3在个体活动中多因素互相作用论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环境在个体活动中互相作用的结果辩证唯物主义

影响人的发展的诸因素及其作用

人的发展包括身体和心理两方面的发展,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有很多,遗传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前提,环境对人的发展起巨大作用,教育对人的发展起主导作用,个体主观能动性对人的发展起动力作用

一遗传

1遗传物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遗传物质的发展过程及成熟水准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

3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在构成身心发展的个别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二环境

1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包括机遇、条件、和对象

2环境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三学校教育

1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有组织的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发展实施影响和指导的活动

2学校教育是通过教师培养学生的活动

3教育能够把遗传物质提供的发展可能性、自发的环境影响及个人的主观努力纳入教育轨道,以促动青少年儿童的发展

4现代学校教育有了更雄厚的物质基础和科学技术作为依托,能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更为科学的方式方法和更丰富深刻的教育内容

5学校教育具有良好的纠偏机制

四个体主观能动性

1人是通过活动而对外部环境作出反应并获得发展的

2人的发展方向和水平由活动的性质和水平所决定

3通过活动人能够改变环境,使之有利于人的发展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律师见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法律援助: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专利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所有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专利权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或者进行专利权诉讼所用的有关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代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公证书复查程序:是指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据此进行审查所适用的程序。

其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书,送回内地使用的,内地不予承认的制度。 律师法律咨询:是指律师就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作出说明,提出建议以及提供解决问题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总称。 拒绝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以后,在办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公民或者曾经在我国居住过的外国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我国司法机关刑事制裁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代理:是指通过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律师有权对案件实体问题的重大诉讼行为,直接作出决定性的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超全的小学办学理念集锦啊

小学办学理念集锦 小学办学理念: 校训:博学求新博爱创新 办学思想:博爱做人、博学成才、求真务实、求新力行、 办学理念:追求和谐、享受快乐 办学特色:数字化、精细化、人文化 办学宗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 办学策略:质量立校、特色立校、科研兴校、强师兴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博爱之心、博学之才的未来人才 治校方略:有序、激活、创新 实施原则:全员发展、全面发展、优势发展、可持续发展。 小学办学理念: 办学目标:以优美的环境,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师资,领先的科研,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实现高质量的办学为目标。力争三年 内办成市一级学校,五年内办成省一级学校。 办学特色:让孩子享受学习的快乐。在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加强 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强化英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高雅兴趣培养和校园环境建设。 具体特色:外语特色,信息技术教育特色,科技制作,体育艺术 特色,校园文化特色。

校训:诚信做人,踏实做事 校风:正直勤奋和谐健美 教风:敬业爱生厚德博学 学风:自信自主乐学善学 3、办学模式: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和谐发展的办学模式。 4:校训:明理、自主、勤奋、创新 5:师训:正己、敬业、爱生、奉献 6:三风规范:校风是:亲、轻、勤、文明行 教风是:严、实、活、师求博 学风是:乐、能、创、生有样 7:办学特色:打电教牌、唱艺教戏、品教研果、走创新路 小学办学理念: 校训 育人为本敬业为乐成材为志 校风 文明守纪勤奋健美 教风 严谨求实灵活创新 学风 乐学善思自主创新

办学宗旨 一切为了学生 为了学生一切 为了一切学生 教育理念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管理机制 事事有人干 人人有事干 时时人在干 治校方略 以德立校依法治校 教研兴校质量强校 小学办学理念: 1、指导思想:以学校“三风”建设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 以营造师生和谐的教学环境为手段,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创新为目的,培育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坚持全面育人,全 面发展。 2、办学宗旨: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为教师持续发展铺路 3、教育目标:轻负担、高质量、有特色

公证与律师制试题

公证与律师制试题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公证与律 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履行公证职能的组织模式是( ) A.公证机构B.公证人 C.律师D.法院 2.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 ) A.管理性组织B.自律性组织 C.民间性组织D.行业性协会 3.办理公证的有关档案材料( ) A.该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以查阅和复制 B.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的律师可以查阅和复制 C.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方可查阅和复制 D.该公证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可以查阅和复制 4.公证程序的最终环节是( ) A.认证B.出证 C.审核D.证明 5.公证书复查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 A.对公证书有异议的情况B.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情况 C.认为公证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D.对公证人有意见的情况 6.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 A.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B.不完全等同于司法裁判文书 C.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D.不完全等同于法院文书 7.下列关于我国公证员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证员可以同时作为律师执业B.公证员可以兼职担任法学教授C.国家公务员可以同时担任公证员D.公证员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8.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 )

A.房地产转让合同公证B.死亡公证 C.未婚公证D.签名、印鉴、日期属实公证 9.对于原来存在“事实婚姻”且先有子女,后来“婚姻”又解体的当事人,下列关于办理已婚状况公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公证 B.公证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出具其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当事人分别为其子女的生父和生母 C.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婚姻”公证 D.公证机构不能为其办理夫妻关系公证 10.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的公证申请( ) A.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B.由香港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C.由香港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D.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1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举行的期限为( ) A.1年一次B.2年一次 C.3年一次D.4年一次 12.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 ...( ) 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B.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件情况C.会见犯罪嫌疑人D.查阅案卷 13.吴律师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是( ) A.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B.在当地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的广告C.私下向法官承诺支付介绍费 D.参加金融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并向参会者派发了名片 14.张律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赵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李某作为第三方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 A.不接受李某的委托 B.在征得赵某的同意后,可接受李某的委托 C.无须征得赵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李某的委托 D.因法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15.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对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正确分配方法为 ( ) A.民主决定B.按贡献大小

新财经法规(复习资料)—第一章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1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1题、下列各项中,国务院用来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是______。 A.会计行政法规 B.地方性会计法规 C.会计法律

D.会计部门规章 该题您未作答【查看参考答案及评析】该题总分1分,平均得分:0分(1人作答,0人得满分)您本次操作扣取 10 个铜币,请知悉。不再提醒参考答案:A 试题评析: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2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会计法规是指______。 A.会计法律 B.会计规章 C.会计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会计法规 该题您未作答【查看参考答案及评析】该题总分1分,平均得分:0分(1人作答,0人得满分)您本次操作扣取 10 个铜币,请知悉。不再提醒参考答案:D 试题评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会计法规是指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3题、______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A.《宪法》 B.《会计法》 C.《企业会计准则》 D.《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该题您未作答【查看参考答案及评析】该题总分1分,平均得分:0分(1人作答,0人得满分)您本次操作扣取 10 个铜币,请知悉。不再提醒参考答案:B 试题评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第4题、2000年国务院以第287号令颁布的会计行政法规是______。 A.《总会计师条例》 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 (18)

第十八章律师工作管理 ★律师协会的性质: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律师协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团体法人,它的自律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律师协会是律师的组织,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但它不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 其二,律师协会的领导机构由律师选举产生,向全体律师负责,而不是由主管部门任命,向主管机关负责; 其三,律师协会的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制定,对全体律师具有约束力; 其四,律师协会必须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对违纪的律师给予处分。 ★律师协会的职责 1、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2、监督会员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3、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4、组织实习人员职前培训和实习,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5、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行业惩戒; 6、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对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7、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8、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协会的关系 律师、律师事务所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凡是执业律师,就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也是当地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的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 2、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是全国律师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国律师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秘书处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专门委员会是律师协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 专业委员会是律师协会进行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的专门机构。 ★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对律师的管理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司法部设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管理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设律师管理处; 3、地、市司法局(处)和县、区司法局设律师管理科。 4、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律师管理的顺利进行。 ★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的管理 1、授予律师资格。

小学办学理念

小学办学理念 理念决定办学方向,管理决定教育成败。成功的教育离不开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和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教育思想有多远,教育发展就能走多远。办学理念和制度建设对学校发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设计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就使学校各项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目标,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全面开展,有利于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管理学校的基本思路是:将素质教育、精致教育、养成教育、责任教育、善良教育、和谐教育和自我教育等教育思想寓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之中,提出了明确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管理目标(坚持一个宗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贯彻一个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师生和谐发展;抓好一个根本把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之基、竞争之本、提高之源,作为兴校强校的关键和根本来抓;围绕一个中心,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唯一中心,始终把教学质量作为教学管理的唯一目标;突出一个主题: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实施规范化、精细化、民主化、人本化管理,实现“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健康,学会发展”的培养目标。制定了“团结、务实、奉献、创新”的校训和“坚定、勤奋、文明、守纪”的校风及“求实、善诱、探究、进取”的教风,和“认真、求实、勤学、好问”的学风:落实“学校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争创当地一

流。”的办学目标。精细化管理标准(学校常规管理精细、教师队伍建设精良、课堂教学设计精心、教育活动设计精彩、校本课程设计精当、校园环境设计精美),民主化管理八项措施(管理师生广泛参与,愿景师生广泛认同,教改师生广泛参加,校务师生广泛监督;责任师生共同分担,文化师生共同创建,成果师生共同分享,利益师生共同享用),人本化管理六条要求(师生工作学习多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多关注,师生发展成长多鼓励,师生困难需求多帮助,师生权益受损多维护,教工婚丧嫁娶多关怀)。学校创新“诗意化”教育载体,开展了师生“阅读工程”,组织经典诗文诵读,传唱传统经典童谣,感悟教育经典名言,演唱学生行为规范,解读学校校风校训,征集学校校歌词曲,通过细化、量化学校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建立学年教育目标管理、学期教学计划保证、月度教学工作调控、周次教学活动落实,以及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与目标责任书等学校管理运行机制,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井然有序。十大规范化常规管理为: 一是办学思想规范,即确立学校的办学思想与愿景目标、管理策略与治校方略,规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校训校风,主要体现现代学校教育的办学理念、管理策略和文化特色。 二是岗位职责规范,即为学校各部门和所有岗位的人员都制定出管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具体、操作性强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将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任务全部分解成若干个具体工作点,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位教职工的岗位上,明确全校每个人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使复杂的管理简单明了。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汇总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汇总(带答案) 1公证的法律关系:是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公证活动中由公正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综合。由主体、客体、内容构成。 2公证的法律关系1、公证机构及其当事人是公证的主体: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2、证明对象是公证的客体: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3、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公证的内容。 3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 4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就是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最多的是法律行为公证;其次是法律事实公证;再次是文书和证书公证。 5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即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就是待证的行为、事实和文书是否客观存在和发生的,是否属于合法和有效的 6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公证法是进行公证活动所适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实体法的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 7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其内容包括:公证法与公证证明活动两方面的内容。 公证的特征,是由公证的本质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是公证活动区别于其他有关活动的标志。8公证监督管理体制:指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公证员协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权限的制度规范。我国公证机构受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受公正协会的行业自律。 9公证机构:是司法证明机构,其重要任务是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经过审查,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10机构本位:即出具公证书的主体是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保障公证文书的公信力,公证人在公证机构执业,公证机构对外承担责任。 11公证机构负责人:通常是指公证处的主任、副主任,他们负责公证处各项行政事务工作及公证业务工作,公证处主任为其法定代表人。 12公证处是法律服务机构,归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同时又有其行业管理。 公证员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中国公证员协会在1990年3月第一次全国公证员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 13公证协会: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国公证协会原名为中国公证员协会,05.8.28颁布的《公证法》改为公正协会。 14公证的基本原则: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是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它充分体现我国公证制度的性质、任务、职能和活动的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实施公证行为的法律准绳。 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地审查、鉴别和核实,予以证明,借以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一种活动 签证:是一国国内或驻国外的主管机关,在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出入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办理签注、盖印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过境的一种活动

《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 (20)

第二十章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的权利:法律赋予或当事人授予律师在依法执业时所具有的一定权能。 律师权利的意义:1、律师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和限度;2、律师依法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3、律师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可能性。 1、执业律师的人身权 2、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3、查阅案卷权 4、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5、适时得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的权利 6、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7、代行上诉权 8、代理申诉、控告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被不起诉人对人检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辩护律师可以代为人检提出申诉;被告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辩护律师可以代为向人法或人检提出申诉。 9、举证权 10、质证权: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经审判长许可对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对到庭的证人、鉴定人发问,并就控方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提出异议和质证意见。立法赋予律师对法庭出示或宣读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提出异议的权利,它对法庭审查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1、拒绝辩护、代理权律师拒绝辩护、代理的特殊情况:根据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委托事项违法,即当事人委托律师为其所做的事情,提供的所谓“法律服务”是违法的;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3、委托人隐瞒事实,即委托人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对律师隐瞒事实真相,使律师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以上情况,律师如果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必将损害国家的利益,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故律师应予拒绝。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1、保守秘密的义务律师保守秘密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律师如果泄露国家机密,就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危害,甚至有可能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2、律师保守职务秘密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律师具有知悉委托人有关情况的职业便利,保守职务秘密是律师立信于当事人乃至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法律在赋予律师特定职责的同时应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律师擅自将委托人的秘密泄露出去,就会使委托人遭受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3、律师保守职务秘密是维护律师界的声誉和保证律师执业活动顺利进行的需要。当事人基于对律师的这种信赖,把自己的秘密及其个人隐私无保留的告诉了律师,使律师能够全面获知有关事实真相,充分施展业务技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律师不能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就会破坏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从而动摇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委托关系的基础,使当事人不再愿意委托律师。那么将不利于整个律师业的发展。所以,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律师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及对司法机关拒绝作证的权利,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公信力。 2、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义务律师的这项义务,实际上是民法上禁止双方代理的具体体现。代理的性质决定了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办学理念集锦

办学理念的含义 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教育理念的下位概念,是校长基于“办怎么样的学校”和“怎样办好学校”的深层次思考的结晶。办学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学校生存理由、生存动力、生存期望的有机构成。 办学理念的功能 办学理念的功能就是要回答学校的全部活动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共同解决了学校的终极问题:学校是什么? 为什么要确立办学理念 首先,树立办学理念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校长的办学理念有两个最基本的作用。 (1)使校长个体的行为具有自觉性和目的性; (2)在此基础上,使学校的整体的行为具有自觉性和目的性。 第二,树立办学理念是在办学趋同化的大潮中,一所学校形成或保持自己独有的个性和特色的需要。 第三,树立办学理念是校长的职业成长需要。作为校长,应该经常思考:一定时期内的办学目标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去实现办学目标?校长有了这种思考,就有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动力,而有了这样的自觉的校长,就可能办出一所好学校,校长个人也可能在办学实践中成长为教育家。 因此办学理念是中小学办学的总体指导思想,是由学校全体成员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和教育价值追求组合而成的复合体。它具有导向性、明晰性、独特性、渗透性、相对稳定性等特征 怎样提炼形成办学理念 办学实践是校长办学理念产生的源泉,理性思考是办学理念丰富和提升的必然过程。校长在提炼办学理念时进行理性思考的四个维度如下: (1)政策理论基础。办学理念应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为指导,在领会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树立现代教育观,思考形成怎样的办学理念。 (2)继承传统与创新。以学校的优良传统为基础,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求发展,这是办学的基本思路。 (3)借鉴外校经验。各兄弟学校都有各自丰富的办学经验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将会

律师与公证制度第1阶段练习题(可编辑修改word版)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律师与公证制度》第 1 讲至第 4 讲(总分 100 分) 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目中只有一个是符号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律师担任对检察院决定进行申诉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应注意申诉的期限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的( )内提出。 A.5 日B.7 日C.10 日D.15 日 2.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 A.对符合收案条件的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 B.只要符合收案条件,每个律师都可自行接收 C.对当事人指名委托律师的,应根据实际条件尽量满足指名要求 D.凡审批接收的案件,即由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3.律师代理当事人提起经济合同仲裁的,应注意申请仲裁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内提出,方为有效。 A.6 个月B.1 年C.2 年D.18 年 4.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的当事人( )为诉讼代理人。 A.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 B.必须委托外国的律师 C.可自愿选择委托中国律师或外国律师 D.可以委托一名中国律师,同时委托一名外国律师 5.我国《律师法》将律师界定为() A.国家法律工作者B.司法工作人员 C.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D.中介服务人员 6.律师可以被委托办理的公证事项是() A.财产分割B.解除收养 C.声明D.认领亲子 7.律师协会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 A.专门监督B.间接领导

C.直接领导D.监督、指导 8.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辩护() A.受上诉范围的限制B.受抗诉理由的限制 C.受二审法院审理方式的限制D.不受上诉范围和抗诉理由的限制 9.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 A.应受聘请企业的领导B.应受聘请企业的指导 C.与聘请企业是平等的法律关系D.应与聘请企业签订授权委托书 10.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是() A.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是外国人 B.被告可以是我国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外国行政机关 C.诉讼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第三人只能是我国公民 11.我国现行《律师法》修正实施的年份是() A.1980 年B.1996 年 C.1997 年D.2002 年 12.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后欲从事律师职业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时,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 A.1 年B.2 年 C.3 年D.4 年 13.律师事务所终止业务活动() A.须报原审核部门批准B.须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 C.须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批准D.须报地方律师协会批准 14.下列情形中律师可以拒绝辩护的是() A.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B.被告人隐瞒事实真相 C.认为被告人没有罪,无须辩护D.法院用传票传唤律师 15.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的措施不包括() A.警告B.没收违法所得 C.停止执业D.停业整顿 16.有权指定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 C.检察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17.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 A.五次为限B.四次为限 C.三次为限D.二次为限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2.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3.熟悉会计档案管理 4.熟悉内部控制制度 5.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 6.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 7.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 8.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小学学校办学理念

小学学校办学理念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小学学校办学理念 一、办学理念: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内涵阐释: 办学理念是学校发展的总目标,关注学校发展,关注教师发展,关注学生发展。 1、办学要以学校发展为核心,学校发展了,社会才能进步,同时学校发展不是一时的,要有可持续性,要立足长远,按照规划,一步一步扎实推进。 2、办学要以教师发展为根本,最大限度的唤醒、激发教师的专业潜能,打造一支专业的优秀教师团队,才能办成一所一流的品牌学校。 3、办学要以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前提,这也是办学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4、三个发展互为一体,互相促进,不可分割。 二、办学目标及方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三、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这也是办学的最终目的。 四、校训:博爱诚信知行合一 是学校的灵魂。校训体现了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代表着校园文化和教育理念,是人文精神的高度凝练,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校训,作为一个标尺,激励和劝勉在校的教师和学子们,即使是离开学校多年的人也会将校训时刻铭记在心。校训也能体现学校的办学原则与目标。 五、校风:科学民主求实创新 学校的风气,是一所学校所特有的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习惯和群体风尚,体现为一种独特的心理环境,它稳定而具有导向性。 六、教风:博学多识教书育人 提高教书育人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使教师履行职责的职业道德和思想风尚的高低以及教师教学水平高低和治学态度的严谨与否的体现。 七、学风:勤学好问求异多思 学校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 八、学校宣言 崇尚科学,坚持民主。做师进以修身,退以养德,博学于胸,表率于人;为生见贤思齐,志存高远,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快乐的九级塔小学是培养成功人才的理想摇篮。 九、教师誓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严慈相济;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教书育人;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勇于创新,潜心钻研,终身学习,无愧九级塔人。 十、学生誓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 区别与联系篇: 1、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公证是纠纷前,诉讼在纠纷后;(2)目的不同,前者预防纠纷,后者解决纠纷;(3)法律依据不同:公证程序与诉讼程序;(4)法律后果不同:公证是赋予法律上的证明力,诉讼是定纷止争的作用;(5)当事人不同:公证不存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之间没有明确对立或利益冲突。 2、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基础;(2)公证法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保证;(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律是不同的法律规范。 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是不同的法律规范:(1)公证制度属于程序法范畴,民商法属于实体法范畴;(2)公证法属于公法范畴,民商法属于私法范畴。 4、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联系:(1)公证法与民事诉讼都是程序法,在许多法律制度上有相似之外,两者可以相互借鉴;(2)公证法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起到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目的;(3)经过证明的法律文书、事实和行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4)经过公证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依据民事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后果不同;(3)不服法院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5、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是国家公共职权;而行政法中的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也是公共职权;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公证法调整公证活动中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2)主体性质不同,公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3)主体是否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同;(4)主体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6、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法的完善有利于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区别:法律地位不同。 7、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与法律行为公证、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区别与联系:(1)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是从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审查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则公证机构只就书面文件本身是否真实、合法予以公证证明。(2)对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是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方面来确认其是否真实,而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只需审查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对公证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律师法与宪法的关系:(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律师法制定的依据和前提。(2)律师法是具体实施宪法的法律。 2、律师法与诉讼法关系:律师法与诉讼法都有规范、调整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内容,是人民法院、检察院、侦查机关和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规范。 3、律师法与实体法关系:实休法支持了律师法内容,是律师法得以运行的基础,同时律师法使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更好地遵守实体法以及维护实体法的正确实施。 4、律师法与司法组织法的关系:律师法是司法组织法的一部分,只是调整对象不同,但有共同原则。 5、律师法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关系:律师法有关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是法律职业首先的一部分,法律职业道德是以律师法为前提和基础的。 6、律师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1)律师法律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2)律师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3)律师法律制度是现代文明与法治的催化剂。 7、自诉案件中律师代理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不同:(1)诉讼地位不同。辩护律师具有特殊、

《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 (6)

第六章公证的特别程序 ★公证特别程序:公证法律制度为了解决公证中的特殊问题而设置的程序。狭义:指公证机构在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遗嘱、提存这些公 证事项应适用的特殊公证程序。广义:指公证机构处理公证中所有特殊问题适用的程序,包括狭义的公证程序、公证书复查程序及公证调解程序。 ★招标投标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式或受托招标方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拍卖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拍卖活动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开奖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有奖活动主办单位的申请,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的方式,依法证明面向社会发行彩票或其他有奖活动的开奖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开奖公证的特别程序:1、有奖活动的主办单位应至迟在开奖7日前提出申请,2、受理3、开奖公证两名以上公证人员现场监督4、公证员在开奖活动结束时宣读公证词并在七日内出具公证书并发给当事人 ★公证机构的开奖监督权:拒绝公证的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3、违反向社会公布的活动规则的4、申请人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5、主办单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6、主办单位阻挠公证机构对开奖活动依法监督的 ★公证员应当对开奖机构建议中止开奖的情况: 1、发生开奖纠纷或秩序混乱的 2、开奖器具出现技术故障的 3、中奖的彩票或奖票需核实真伪而未核实的 4、中奖结果待确定的 5、公证词涉及的中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的 ★招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的特点: 1、承办公证人员应亲临现场,对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 2、承办公证人员应当当场宣读公诉词,公布公证结果; 3、承办公证人员是整个现场活动的监督者,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4、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使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 ★招标投标公证的特别程序 1、招标人或者受托招标人应当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在特殊情况下,也必须在招标开始前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审查 3、两名以上公证人员现场监督(至少一名公证员) 4、公证员在现场监督结束时宣读公证词。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在七日内出具公证书并发给当事人。 ★公证机构应当拒绝招标投标公证的情况: (1)招标方不具备招标资格的; (2)受托招标方不具有承办招标事项的资格或未获得合法授权的; (3)招标项目、招标活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4)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①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 ②投标书未密封的; ③没有报价的; ④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 ⑤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⑥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2011-11-13 17:29:40)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经过“文革”破坏和之后的恢复和改革,我国形成了目前的学校教育制度系统。 (1)幼儿教育:实施机关为幼儿园,招收3~6岁儿童入学,任务是解放妇女劳动,使幼儿接受早期教育,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初等教育:包括普通小学和成人初等学校。普通小学招收7周岁儿童入学,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任务是使儿童打好读写算的基础,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成人初等学校:主要学习语文、算术两科。扫盲识字班招收文盲、半文盲的人入学,以学会1500~2000个常用字为扫盲标准。 (3)中等教育:包括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学校或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学校。 普通中学分为初中、高中两个阶段:初中修业年限为3年,实行普及义务教育;高中修业年限为3年。普通中学的任务是使学生受到全面教育,一方面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教育培养合格新生。 农业中学: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2~3年,任务是为农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技术后备力量,为农村培养各种急需人才。 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年,任务是培养劳动力量和技术后备力量,为城市培养各种急需人才。 技工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任务是培养熟练的技术工人。 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4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任务是培养中级的专门业务人才和技术人才。 成人中等学校:包括成人业余初中和高中、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成人业余初中和高中分别招收具有小学和初中程度的青少年入学,修业年限2~3年。 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脱产和半脱产,修业年限为2~3年。 (4)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和专门学院、成人教育的高等学院、研究生院。 大学和专门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人学。修业年限为4~5年。 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大学、农业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等,招收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入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给自学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书;累积分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毕业证。 研究生院:由各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部分高等学院设有研究生院(部)。

律师与公证制度选择题第二部分

窗体顶端 【题型:单选】【分数:2分】 [1]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阅卷权的起始阶段为 得分:0分 答: C A 被逮捕时 B 被第一次讯问后 C 移送审查起诉时 D 一审开庭时 【题型:单选】【分数:2分】 [2] 按96年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身份是 得分:2分 答: A A 法律帮助者 B 法律援助者 C 辩护人 D 诉讼代理人 【题型:单选】【分数:2分】 [3]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固定资产要求是 得分:2分 答: A A 10万 B 5万 C 30万 D 15万 【题型:单选】【分数:2分】 [4] 按照2012年刑诉法的规定,律师侦查阶段属于 得分:2分 答: C A 法律帮助者 B 诉讼代理人

C 辩护人 D 当事人 【题型:多选】【分数:2分】 [5] 被害人对不起诉不服委托律师代为申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得分:2分 答:ACD A 对三种不起诉决定均可申诉 B 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C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经申诉 D 起诉要向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所对应级别的法院作出 E 只能申诉 【题型:单选】【分数:2分】 [6] 律师向法官行贿,情节严重,应予何种处罚 得分:2分 答: D A 警告 B 没收违法所得 C 暂停执业 D 吊销执照 【题型:单选】【分数:2分】 [7] 因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引发的劳动纠纷,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得分:2分 答: B A 工会 B 用人单位 C 劳动者 D 党委 【题型:单选】【分数:2分】 [8] 提请传唤的证人到庭后,谁先对证人发问 得分:0分 答: B A 提请传唤的一方 B 提请传唤的一方的对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