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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井巷工程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规定

第四条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

第六条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查。

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

第十条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

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炮掘工作面在爆破前迎头加固长度不少于10m,其中防倒器加固的长度不少于5米。

3、巷道采用U型钢支护的,支架间必须使用铁拉杆,在围岩压力大,巷道变形快的区段应使用夹板式卡缆和角钢拉杆。

4、架棚巷道过老空、老巷、断层破碎带、遇松软煤(岩)层时,必须采取措施增加支护强度,棚与棚之间采用铁拉杆联锁;顶煤松软时要采取注水并辅助其他措施,超前控顶。

第十一条锚喷巷道施工及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岩巷工程尽可能采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除外),特殊情况采用其它支护需经区域公司同意。

2、岩巷爆破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标准:

①岩面均匀留下50%以上的周边眼痕,软岩巷道周边符合设计轮廓;

②不准欠挖,局部超挖尺寸不得大于l50mm;

③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3、必须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制定切实可行的爆破图表,遇地质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并严格落实,确保光爆效果。

4、要严格按照光面爆破要求进行轮尺号眼、打眼、装药、起爆。

5、锚喷巷道锚杆必须紧跟迎头。锚杆原则上采用树脂锚杆,合理确定杆体直径,特殊情况需经区域公司同意;砂子为中粒河砂,不准使用细(面)砂;石子粒径为5~1 0 mm。

6、喷浆必须按照爆破成型的轮廓进行,要求喷浆厚度在巷道所有截面上大致相等,喷浆厚度为80~100mm。不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准补喷。

7、锚喷巷道必须配齐监测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锚杆探测仪、砼强度点荷载检测仪。锚喷巷道监测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数据详实,记录完整。

8、特殊情况下,如受采动影响巷道压力大、软岩、破碎带等应采用二次支护或复合支护。二次支护应合理确定支护时间、支护方式,复合支护采用锚喷网一U型钢联合支护的巷道,必须进行壁后注浆和打锚索。

9、施工上、下山巷道时,耙斗机、喷浆机等施工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滑设施。

1 0、坡度超过25°以上的巷道,人行道与溜矸道要分开;施工下山巷道,变坡点、工作面上方及巷道中部都应有防跑车装置,并按规定距离设躲避硐。

第十二条巷道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l、巷道开门前,必须对开门处巷道左右两边进行加固。

2、架棚巷道开门3 m内不准放炮,开门后遇半煤岩,只准在岩层中放炮,并严格控制装药量,遇全岩时应采取分

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锚喷巷道开门3 m内采取分次打眼、分次放炮的方法,做到短掘短支一次成巷,永久支护紧跟迎头。

3、开口前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绘制1:50开口施工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巷道开口前由矿安检科负责落实规程措施中要求的施工条件。

第十三条巷道贯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l、巷道贯通前,必须对贯通处巷道进行加固。

2、巷道剩余10m贯通时,采用长钻杆一次钻透,根据钻探情况及时调整巷道的方向和坡度。

3、岩石巷道贯通前3 m掘进时,采用小断面导透的方法施工。

第十四条巷道交叉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交叉点要对可采取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较,择优而定。

2、交岔点施工前,必须绘制施工图。

3、架棚巷道交岔点主、支巷道棚与棚之间必须联锁。

第十五条煤岩过渡段巷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由各煤业公司研究制定揭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区域公司批准后实施。

2、巷道揭煤后,要严格放炮管理,巷道煤层部分不放炮,手(风)镐落煤;岩石部分按煤巷管理,使用乳化炸药,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撤人距离按岩巷规定执行。

3、掘进时实行短掘短支,每次掘进不超过一棚的距离,及时护帮护顶,帮顶要背严背牢,防止漏煤。

4、煤岩过渡段提前5米施工架棚巷道必须实行支架联锁,放炮前要检查、加固迎头l 0m范围内的支架。

5、施工中要准备片木、钎椽、荆笆等材料,遇到煤层干燥、松散、漏煤时,必须采取煤层超前注水,并用撞楔法及时打片木、钎椽护邦顶,防止冒顶。

第十六条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前,必须对断层水和瓦斯进行探放,要编制正规探放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水和瓦斯探放。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时,要时刻注意水和瓦斯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向矿有关业务部门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要采用短掘短支的办法,尽量减少围岩悬露时间。煤巷架棚巷道每次掘进不超过l棚的距离;岩巷锚喷巷道掘进不超过l m;巷道断面较大时,可采用导硐法施工。

3、严格控制爆破。煤巷可采用只放掏槽眼和底眼,顶部手镐落煤的方法,遇煤层特别松软破碎时,可采用全部手(风)镐落煤;岩巷锚喷巷道,应加密周边眼、减少装药量,实行间隔装药,留有空眼,以减少爆破对围岩的破坏。

4、架棚巷道必须按规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和撑拉杆;岩巷锚喷巷道,初喷加锚杆作为临时支护紧跟迎头,要适当减小锚杆间排距,加挂金属网、钢带梁。当围岩层理紊乱时,锚杆要垂直巷道周边布置,同时,要加强对锚杆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5、锚喷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围岩特别松软破碎时,必须采用U型钢支架或锚喷网联合支护。

第十七条探水巷道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探水巷道施工前必须绘制避灾路线图,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出水后的急救知识。

2、在受水威胁地区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退路,否则,不得施工。

3、探水巷道必须要预设水沟,留有煤底的斜巷要用煤袋铺底,巷道两帮柱脚用煤袋充填。

4、负坡度施工或巷内不能自行流水的,要建立排水阵地,安设排水设施。

5、探水巷道掘进方向和掘进距离,严格按探放水设计要求执行。

6、合理选择爆破方法,在保持探水孔超前距离时,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岩体的稳定性。若煤体松软,可采用手镐掘进。

7、当还没有掘进到规定的停掘位置时,工作面有出水征兆或在打眼时顺钻杆向外流水,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准拔出或摇晃钻杆,要设法固定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紧急时立即撤出受朋威胁人员。

第十八条巷道冒顶处理规定

1、架棚巷道局部冒顶,要先封好顶,采用撞楔法用片木、钎椽等材料挺住冒落区的煤矸,然后用荆笆、板皮背严,维护好顶板,防止煤矸继续滑落,使用好前探梁重新架棚,背严帮顶,并接顶。

2、锚喷巷道局部冒顶,一般采用补喷封顶,冒顶较高较厚时,加长加密锚杆,加挂金属网。当冒落较高需要搁架时,可采用联合支护,先架设“U”型支架,支架间要使用金属撑拉杆,然后再用木垛接顶,并背好帮顶,护好围岩。巷道冒顶范围较大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处理冒顶时,必须由主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跟班,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2)、处理冒顶前,要按措施要求备足所用材料。

3)、处理冒顶前,必须先加固冒顶区附近的巷道支架,并清理好退路。

4)、当冒顶需要搁架时,必须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活煤活矸,在顶板相对稳定后,才能进行搁架作业。搁架前,对周围松动的煤壁、伞檐、悬顶进行处理或加固。在做

好准备工作后,清理好冒落的煤矸,并重新进行敲帮问顶,检查瓦斯后,开始进行搁架作业,进行搁架的人员必须精干,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专人观山,搁架时,施工人员要按照分工,听从指挥,每人都要注意自己的退路,退路必须畅通。

5)、当巷道冒顶特别严重、不能进行敲帮问顶和加打临时支护时,可采用绕道法,掘绕道绕过冒顶区,不再处理冒顶。

第十九条巷道开门、贯通,遇老巷、老空、构造异常带,处理冒顶,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探放水,巷道揭煤等,必须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并建立跟班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人员要加强掘进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作好施工写实,记录隐蔽工程,按要求绘制巷道及地质条件变化时的素描图。

第二十一条施工钻场、小水仓、工具室、碴峒,提巷、落巷,处理支架歪扭、帮空、顶空、连续断梁折柱、锚喷层开裂等零星工程时,必须由施工队跟班队长现场指挥。

第二十二条地测部门对掘进巷道每月要做一次预测预报,内容包括: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老空、老巷、煤岩层变化、瓦斯与水涌出情况。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第二十三条巷道施工结束后,由主管矿长及时召集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单。

第六章顶板管理

第二十四条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分类

1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巷道坡度达到20°以上、过断层破碎带、揭煤以及顶部为煤的半煤岩、采用非常规方法施工的大断面峒室、煤巷施工断面≥1 3 m2、巷道开门、贯通、煤仓、交岔点(十字头)施工、冒顶处理等。

2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巷道坡度介于10~20°之间、顶底板松软破碎、构造比较复杂以及提(落)巷、开钻场、小水仓、工具室、碴峒、过老空老巷等。

3类顶板安全管理类型:不具备A类、B类作业特征的顶板安全管理类型。

第二十五条各类型顶板安全管理应采取的办法

1类: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科队长及主管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当班带班领导到作业地点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2类: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跟班队长现场跟班,业务主管部门每天必须有人巡查。

3类:按正常作业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对煤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临时支护,间隔时间以正规循环图表中规定的敲帮问顶时间段为准。 二、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开拓、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情况下,临时支护选用前探梁支护。 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 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拱形巷道以背木端头吊线距墙帮距离为准)。 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选用哪种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可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

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单一规格背木一次报批使用和备用的总量不超过10块。 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少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并用木楔打紧,保证牢固有力(用手拍打无明显移动)。 7、每块背木必须由2根及以上前探梁背支。 8、上山施工时,前探梁必须使用联网绳与顶板网或锚杆连锁牢固。 9、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将顶板上的前探梁及吊环取掉;前探梁及吊环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 10、工作面除正常使用的临时支护材料外,必须至少备用2根前探梁、4个吊环、10根符合要求的背木(包括800×100×50 mm 型背木4块)。煤巷拆下后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整齐码放在距离迎头不超过15m的巷帮一侧;岩巷拆下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码放在耙装机后10m 范围内的巷道非水沟侧。 11、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前探梁的安装间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木点柱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巷道开口、顶板坡度突然变化较大等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木点柱临时支护。 2、使用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时,循环进尺不得大于1m。 3、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木点柱支护。拱形断面巷道木点柱使用数量按3

巷道掘进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应开展巷道围岩分类研究,为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岩巷锚喷施工必须采用“锚-喷”工艺。 第三条岩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压风管路宜采用四寸管,工作面应采用多钻(锤)打眼。 (二)大断面炮掘作业,应采用中深孔不同阶微差爆破技术。 (三)劳动组织尽量采用“三八”制作业,两班进尺,一班成巷。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打眼前、爆破后、更换巷道支护时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支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建立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五条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检查仪器(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扭矩扳手等)不齐全、不完好,不得进行巷道掘进施工。 锚杆支护使用的锚固剂应采用树脂锚固剂。锚固剂搅拌时要有计时工具,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搅拌时间操作。施工现场储存锚固剂必须使用专用箱。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锚固剂。

第六条受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条巷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地质、测量、设计、施工等资料。 第二节临时支护 第八条临时支护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岩巷锚喷支护 岩巷掘进过程中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配合作为临时支护。 第九条金属前探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4寸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5m;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应均匀间隔布臵,前探梁端头超出固定点至少100mm;固定件应牢固可靠,其材质强度要与前探梁的材质强度相匹配,采用吊环作为前探梁固定件的,上吊环的锚杆丝扣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 第十条前探梁间距及其到迎头的端面距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前探梁与顶板间要背严接实。 金属支架支护巷道净宽在4m及以下的采用2根金属前探梁,大于4m的采用3根。 第三节交岔点支护 第十一条岩巷交岔点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应采用锚索等方式进行加强支护。 第四节岩巷锚喷支护 第十二条岩巷锚喷支护巷道应编制支护设计。 第十三条岩巷锚喷支护采用“喷-锚-喷”施工工艺,

掘进管理办法及制度

湖南华润煤业唐洞煤矿有限公司掘进管理办法 一、掘进工艺 1、矿井巷道掘进工程布置严格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2、矿井掘进一般采用QYZ—24型钻眼机具钻眼炮掘方式,耙矸机装矸,小电车或人力推车运输,开拓、准备巷道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回采巷道一般采用架矿用工字钢棚支护。 3、工艺流程 锚杆支护: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布置锚杆→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巷道清理。 架棚: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架棚→巷道清理。 二、掘进工程施工 1、保障掘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矿上规定的要求施工。 (1)、必须标定好腰线、中线。 (2)、毛断面全宽全高误差为±10cm。 (3)、水沟、轨道坡度误差±1‰(50米以内)。 (4)、按中、腰线及爆破图表的要求划出轮廓线,点出各种眼位,控制好眼的深度、角度。 (5)、按爆破说明书要求并视岩性灵活掌握装药量。 (6)、爆破后巷道断面应符合设计,不得欠挖,超挖不大于设计值100mm,围岩不得有明显的炮震裂隙。 (7)、周边眼痕不得少于50%。

2、轨道: (1)、订道:钢轨空对空0.6米,枕木间距中对中0.6米,连件齐全紧固,道床密实,接头平顺。 (2)、坡度:3‰ 3、辅助: (1)、风筒布眼子:2米/个。 (2)、线缆眼子:1.5米/个。 4、支护:临时支护:材料准备充足。 (1)、永久支护离碛头不超过3米, 3米内必须有临时支护。 (2)、巷道临时支护必须做到支柱完整,迎山有力。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临时支护必须是门架厢,间距0.8米/栋,必须用松杂木接顶。无临时支护,每根支护料扣20元,空帮漏顶,按每处扣50元。 (3)、料石碹支护必须按断面要求保障质量,根据巷道中的中、腰线先挂好垂线和水平线,按线施工。砌墙时,清底找平。基脚石在水沟边要求与水沟深度底子平,见硬底,老山边脚必低于枕木。一字墙必须协调,严禁凹凸,严禁斗头齐,背帮接顶,充填密实,无空帮空顶。冒顶过高时,拱后充填层厚度不得小于0.5米,再上用木垛接顶。碹的尖石不能用木料代替,背经不能用元化石进行塞垫,碹口面不能塞垫,同时要留有眼口位置。碹石支护四架一品,间距0.8米。 (4)、树脂锚杆安装要求:锚杆垂直于巷道轮廓线布置;安装机具为煤电钻,连接器必须与锚杆体同心;安装前眼内积水和岩粉必须吹干净;安装时,先用锚杆体将一卷药送至眼底,然后用煤电钻搅拌,搅拌时,应缓慢推进杆体,连续搅拌时间为30-60;搅拌后在眼口处将锚杆体进行临时固定;安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巷道超欠挖控制办法(段发德编制)

东兴煤矿巷道超挖欠挖的控制办法目前东兴煤矿井下各工作面普遍存在着掘进巷道施工中超欠挖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员对巷道掘进质量管理重视不够,施工过程中存在“宁超勿欠”的思想,加上井巷施工队伍水平不高,造成巷道掘进速度慢,成巷质量不好,导致巷道成型差、超挖现象严重、喷浆材料消耗大,因超挖回填及欠挖二次爆破清理等工作加大了掘进工程量,增加了施工成本,且给巷道安全埋下隐患。因此改进巷道掘进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来控制超欠挖,以降低掘进成本和保证成巷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特制定以下施工管理办法; 一:超挖欠挖的概念及允许值 2.1超挖欠挖的概念 巷道超挖欠挖是以设计的巷道开挖轮廓线为基准线,实际开挖获得的断面在基准线以外的部分为超挖,在基准线以内的部分则称为欠挖,如下图所示:

2.2超挖欠挖允许值 在《矿山巷道施工技术规范》中对超挖欠挖有如下规定:当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内不大于0.1㎡)欠挖,但其隆起量不大于5㎝,拱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不同围岩地质条件下的允 3.1超挖欠挖的影响 开挖是巷道施工中的关键工序。超挖过多,不仅因出渣量和支护量增多而提高工程造价,而且由于局部超挖会产生应力集中,进而影响围岩稳定性。欠挖则直接影响支护厚度和巷道净断面尺寸,

处理起来费时、费力,所以巷道开挖必须控制好超挖欠挖,以利于 下道工序的正常进行。 3.2断面开挖程序 确定巷道中心线确定巷道腰线确定巷 道开挖轮廓线钻孔 3.3影响巷道超挖欠挖的主要因素 根据巷道断面开挖的程序可以确定巷道超挖欠挖主要是由于 巷道开挖轮廓线和爆破技术这两方面因素造成的。因此在施工过程 中必须对这两个步骤严格要求才能避免巷道断面的超挖欠挖。 三、巷道超挖欠挖的控制办法 4.1巷道开挖轮廓线的确定 巷道开挖断面尺寸应以巷道净空为基准,加上初期支护厚度和 二次衬厚度。 4.1.1巷道开挖轮廓中心线放样 第一种中心线为曲线巷道中心线:即为巷道掘进方向初步定向。当巷道按给定方向掘进8-10m后,应重新精确标定中线,以指导继续掘进并作为今后延线的基准。每组基准中心线至少由3根基准中心线组成,每组基准中心线控制距离应控制在35m。 第二种中心线为曲线巷道中心线,这种中心线采用了定弦的方法来确定:通过计算得到每根弦到巷道中心线的偏移量确定巷道开挖轮廓线的中心线。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井巷工程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规定 第四条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 第六条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查。 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 第十条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 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50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一般规定 (一) 井巷的开凿和支护必须按设计的支护形式、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 (二) 井巷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部下达开工通知单,项目部分管领导或技术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和施工队进行现场会审,由施工单位制定并贯彻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在开工前对架棚支护巷道、煤层Ⅲ~Ⅴ类围岩巷道、复杂地质条件及特殊地点的巷道,必须先行加固开窝位置周围的巷道支护,否则不准开工。 (三) 凡掘进巷道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由分

管副经理或副经理以上负责生产技术领导组织召开现场会,研究掘进及支护方案,并形成纪要。 1、巷道过向、背斜轴部区域,且构造应力较大的。 2、巷道在30m范围内连续遇2条及以上断层的。 3、巷道沿大断层掘进(H≥10m),且掘进巷道中又遇见断层的。 4、巷道过陷落柱的。 5、巷道顶板离层超过规定或巷道顶板有明显离层的。 (四)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迎头在落煤(岩)后必须设置临时支护,其临时支护方式、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应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并经技术副矿长批准。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的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筹建处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制度 第1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工程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2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零星工程等,每月24号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科。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

人员100元;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工程科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3条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第4条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5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有事向领导小组请假,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元。由工程科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否则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元。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5条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反质量方面的“三违”。 第6条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须经工程科组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工作,预防和避免掘进工作面水灾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XX<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及XX发【XX】XX号文《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掘工作面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矿井水害类型特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探、防、疏、排、堵综合防治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受水害影响严重和兼并重组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异必治、有治必评,不安全不掘进的原则。 第三条总经理对本矿掘进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开拓掘进的副总经理对本矿掘进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负主要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地测科具体负责掘进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其他防治水岗位职责按照《XX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一并执行。 二掘进前防治水工作 第四条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在地面或井下采用钻探、物探或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及掘进地质说明书,并提出水害防治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安监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掘进。

第五条所有掘进工作面,应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并在掘进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第六条所有掘进工作面应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水害预测预报,并将预报资料(水害评价)及时报送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第七条矿井每月生产作业计划中,应包含物探、钻探及探放水作业计划等内容。 三掘进期间防治水工作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应根据不同水害类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水办法。 (一)对于威胁生产安全的采空区积水或具有老空水性质的其它水体,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原则,即先探放水,解除水害威胁后方可掘进。 (二)受底板灰岩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应根据其突水系数的大小,采取不同的超前探测、超前防范手段进行防治。超前物探不应少于两种方法。 1. 必须预算各煤(岩)巷工作面突水系数。突水系数的计算均应采用公式T=P/M。底板隔水层厚度(M)及承受的水头压力(P)应采用相邻或附近实测资料,无实测资料的应采用勘探报告中最小隔水层厚度值或最大水压值进行计算。 突水系数小于0.1 MPa/m的正常地段,小于0.06 MPa/m的构造破坏地段,采取超前物探、有异必验、有险必治、有治必评,不安全不

矿井开拓、掘进队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炮掘队各分管队长 职 责 范 围 二0一三年

目录 炮掘队职责范围 (2) 炮掘队队长--谭文杰职责范围 (2) 炮掘队生产副队长--郝利东职责范围 (3) 炮掘队机电副队长--韩德锋、杨鑫职责范围 (4) 炮掘队安全副队长--李玉明职责范围 (4)

炮掘队职责范围 1、根据生产领导组下达的掘进进尺计划及生产科制定的施工措施和作业规程组织全队完成月、季、年度掘进进尺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有关开拓掘进的技术政策、规定、规范、决定,严格工程管理; 3、做到一工程一措施,认真向职工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和措施,按要求进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4、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实现优质、低耗,提高掘进水平; 5、严格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材料管理,降低材料消耗; 6、遵守“火工品”管理制度,加强“火工品”管理; 7、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加强对五大灾害的预防与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8、抓好质量标准话工作,按照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做到一次成巷,搞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 9、组织职工学习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经验,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10、完成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炮掘队队长--谭文杰职责范围 全面负责本队掘进施工管理,队长不在时,指定一名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

1、组织制定区队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 2、根据矿下达的计划,制定实施计划和办法,并将计划分解到班组,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3、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 4、搞好正规循环,抓好工程质量,实现质量标准化; 5、搞好人力调配和劳动组织调整,提高工作效益和单位水平; 6、搞好设备和材料管理,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7、完成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炮掘队生产副队长--郝利东职责范围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及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 1、开好班前会,具体安排各班组的工作,并积极组织落实,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深入现场,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亲自组织处理; 3、做好生产系统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现场交接班,交清遗留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4、支持班组长工作,抓好劳动纪律,贯彻“三大规程”,带头抵制“三违”; 5、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每班如实将生产情况向区队及矿调度室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的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的管理规定 第一项管理规定 1、优化采区设计,减少煤炭损失。采区设计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程》要求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设计部门根据地质资料,制定优化采区设计方案,经充分论证后,在煤柱尽可能减少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形式和采区边界。 2、在采区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回采工艺,确定合理的采面参数和回采巷道布置方式,采面切巷长度在便于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的前提下适当加长。回采巷道必须沿底布置,采面运输巷在地质构造变化时,为保证运输设备正常运转,运输巷允许留适当底煤,所有丢底煤区都要及时上图,为回采时落底提供依据。采区内区段之间应采用沿空送巷布置,不留煤柱,减少煤炭损失。 3、加强回采巷道的施工管理,保证严格按设计施工。掘进队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测量部门要每20~30米对顶底煤厚进行一次钻探,有地质构造时适当加密,并及时上图(1:500平剖面图)做好记录。 4、采面初采初放期间,综采工作面顶煤尽量放净,炮采工作面顶煤厚度小于2米,老塘侧未充填梁头以上,严禁放顶煤;顶煤厚度大于2米且直接顶能及时垮落充填老塘侧梁头以上时,老塘侧应进行放顶煤,减少采面初采期间的煤炭损失。 5、采面正常生产期间,切巷每向前推进5米,采煤队至少探一次底煤厚度,矿地测部门每旬组织一次对切巷顶底煤厚度探

测,根据采面送巷时的探煤厚记录,如有底煤,必须制定措施,及时落底,提高煤炭回收率。 6、坚持实行分段间隔多轮放煤方法。根据不同的煤厚条件,确定合理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间距、轮次数,严格控制每轮次的放煤量,保证均匀放煤,顶板均衡垮落。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放净端头处的顶煤。 7、制定煤炭回收率考核管理办法。地测科根据已掌握的顶底煤厚度,每月计算一次回采率,回采率低于85%时,要组织分析原因,回收率的高低必须和采煤队的吨煤单价挂钩,充分调动采煤队的生产积极性,回收率的统计、计算、填写三量报表由地测科负责。 8、采区、工作面未按设计要求提前结束及工作面遇地质变化迁巷时,地测科应对损失量做出统计,并写出书面报告,按《规程》规定权限报损。 第二项责任划分及处罚 1、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开采,保证回收率到达要求,负直接责任,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对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处予500~1000元罚款。 2、技术科(总工程师室)对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和已揭露的地质资料,选择合理的巷道布置方式。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对设计者和审查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煤矿公司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办法

煤矿公司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井工矿掘进巷道贯通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机掘巷道相距 50m、炮掘及其它掘进巷道相距 2Om 时,只准一个工作面继续向前掘进,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 第三条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在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当机掘巷道相距 50m、炮掘及其它掘进巷道相距 2Om 时,必须下发《巷道贯通通知单》。《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下发到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的施工队组,以及安监、生产技术、通风、地质测量、机电、调度、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等。 第四条巷道贯通的当天,必须办理《巷道贯通申请单》,经矿安监、生产技术、通风、地质测量、机电、调度、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矿长等审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巷道贯通申请单》由施工队组负责在贯通当天办理,确定贯通具体班次,并将批准后的《巷道贯通申请单》送矿地质测量部、通风(科)队、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及有关矿领导,未经批准严禁贯通。 第五条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通风、地质测量、机电、调度、分管副总工程师等集体审查批准。 1、施工队组负责编制掘进贯通专项措施;

2、通风(科)队负责编制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措施。 第六条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应包括: 1、贯通位置平面图、剖面图; 2、描述贯通处的顶板情况、支护情况、水患情况、通风瓦斯情况、设备、管线、材料情况、层位、巷道标高等情况; 3、贯通交叉点支护平面图; 4、贯通“六防”措施 ⑴、防水患 ⑵、防瓦斯 ⑶、防止崩坏设备、管线等 ⑷、防止崩伤人员,严格放炮警戒管理,警戒示意图 ⑸、防冒漏顶,加强支护措施 ⑹、防止放炮引发火灾,先探后掘,小循环作业,严格控制最小抵抗线等措施 5、贯通组织措施 6、其它措施。 第七条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措施,主要内容应包括: 1、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 2、对影响区域的风量,瓦斯检查安排。 3、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4、调整通风系统的具体步骤。 5、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煤矿掘进系统技术员管理规定(新)

开拓掘进系统区队技术工作管理规定 为使各队技术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区队技术员补充以下管理规定: 一、规程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 1、所有新开工的巷道,凡工程量超过200m的煤巷或100m的岩巷在开工前区队技术员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工程量较小的巷道可制定出专项施工措施,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及时,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每次对区队技术员罚款50元。 2、各类特殊地点如扩修、活棚、开门、做流煤眼、提巷、落底、过老巷、跨巷、过断层和地质构造带、岩巷揭煤、贯通等复杂条件的施工,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的编制必须及时,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每次对区队技术员罚款50元。 3、作业规程和措施在编制前由开拓掘进科组织施工队队长、科技术员、区队技术员等一同到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然后由队技术员编制规程或施工措施。编制的规程和措施内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合,否则每次对区队技术员罚款20元。 4、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区队技术员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款30元。 5、作业规程和措施必须按规定格式编制,队技术员编制后先交队长审批,队长要特别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认真审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待队长审批完后方可交开拓掘进科主管技术员修改,然后交主管科长审批,再由矿其他部门审批。 6、对队长签完字的规程、措施,若出现和预实施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法不符的,罚队长50元;审批规程、措施中出现错别字、漏字者,出现一处对技术元罚款5元;下发的规程、措施出现少字、错别字、涂改等现象者,每处对区队技术员罚款10元。 7、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贯彻学习、考试一律由区队技术员负责,试卷

掘进工作面管理规定

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技术管理、工程质量标准化及现场管理,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规范矿井开拓掘进施工,实现掘进施工的安全优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掘进工作面技术管理 1、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岩巷总工程量超过100m、煤巷总工程量超过200m)。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有审批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地测部门提供的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2、掘进作业规程的格式及内容应按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及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掘进作业必须执行的条文,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或内容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3、作业规程内容应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巷道平面布臵图、围岩柱状图等主要图纸的绘制要按正规图纸绘制,不能画草图或示意图。 4、掘进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掘进、地测、机电、通风、安监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应严格按“十个环节”执行。 6、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因地质

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最后重新组织工人、干部学习,学习必须有记录签字、考试有成绩。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巷道开门施工、贯通、提巷、落巷、揭煤; (2)、在施工巷道内开钻场、水仓、工具室、碴峒时; (3)、支架变形严重、空帮空顶、锚喷层开裂严重、更换支架或维修巷道时; (4)、巷道掘进过程中,遇老巷、老空、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松软岩(煤)层及发现遇水、遇火征兆、瓦斯增大或忽高忽低、处理冒顶时; (5)、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时; (6)、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停止掘进或复工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向分公司生产部及时汇报: (1)、巷道开门、贯通、停止掘进或复工; (2)、巷道掘进过程中,遇松软岩(煤)层或发现遇水、遇火征兆、出现大冒顶、瓦斯突增现象时; (3)、巷道施工后,变形速度快,5天内顶底板移近量达到300毫米以上,两帮收敛量达到500毫米以上时。 9、不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汇报时,给予总工通报批评。 二、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管理 1、根据省政府﹝2010﹞17号文件规定,主要运输巷道、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煤矿开拓、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开拓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考核办 法 生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升我矿掘开工作面管理水平,促进剪除掘开工作面工程标准 化工作, 1 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按规定本人制,内容符合要求;没有本人制作业规程或措施就进行掘进施工,考核1000元。 2 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出现与规程措施不符,有处考 核500-2000元。 3 规程措施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下发至生产技术部掘开存档,未及时下发考核200元。 4 巷道施工中使用的支护大列佩季哈区,质规格质量 等不符合设计要求,责令其及时整改并考核2000-5000元。 5 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无临时支护,考核1000元。临 时支护料不合格设备缺失或不完,有处考核200-500元;存放距 煤头已经超过规程规定,考核100元。 6 开掘工作面掌头必须进行及时支护,规程空顶距离超过作业 章程规定,考核1000-5000元;巷道内及掌头留有30cm以上的伞檐, 每处考核300元。 7 沿煤层底板吊装的巷道,严禁留底煤,如地质构造引起变化,需留底煤,必须本人制专项措施,没有措施考核5000-10000元。 8 开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中腰线施工,有处欠挖,考核 1000-2000元;有处超挖0.3米及以上,不及时补强支护,考核200-500元。

9 开拓掘进工作地点验收检查工具每缺少种不能取用难以 或与规程措施规定不符的,考核1000元。 10 拉断或失效锚索未及时补打,有根考核300元。 11 打注顶锚杆锚索后未按规定及时紧固或虽经紧固但未 达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的,有根考核200元。 12 锚索外露或角度不符合规程新规定,有根考核100元。 13 帮锚杆(锚索)滞后符合超过试运转规程规定不及时补打 或安装位置不符合规程规定,有根考核100元。 14 有失效锚杆却未及时补打,有处考核100元。 15 锚杆角度扭力矩后背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有根 考核50元。 16 锚索锚杆间排距超过规程新规定,有处考核100-1000元。 17 联本人搭接不符合规程规定,有处考核50元;出现撕 裂炮崩,没有补本人的,有处考核100-500元。 18 巷道内顶板离层片帮本人包未及时处理,有处考 核200-500元。 19 巷道钢带未进行本人码管理,考核500-1000元。 20 锚喷巷道钢筋本人后充填矸石或道木背板的,考核500元。 21 喷浆巷道封闭喷浆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每超1米考 核200元。 22 喷浆厚度不够,有处考核200元。 23 喷层厚度检测孔要按规定修整,每隔20米组(顶部个,两 帮各个),并设标示牌进行本人录,缺检测孔或超距离布置,考核

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节巷道开门 第1条巷道开门严格按设计施工。开拓、准备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组织技术、测量及工区技术人员现场定位挂线;其它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定位挂线。工区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开门措施,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条巷道开门前,要先对开门地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 第二节临时支护 第3条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凡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一律不准作业。 第4条临时支护形式 1、锚喷支护采用初喷作临时支护。爆破后摘掉迎头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喷层厚度不小于30mm。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或过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初喷后必须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极其破碎

时,在巷道爆破前先打超前锚杆作辅助临时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应采用吊环式前探梁或单体液压支柱配木梁作临时支护和机载支护。 3、金属棚支护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或吊梁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4、砌碹支护以锚喷(或锚杆)作临时支护。 第5条前探梁使用π型钢、9#及以上工字钢或3寸及以上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3.2米;吊环、吊梁器的强度要与前探梁的强度相匹配。 第6条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上吊环的锚杆必须留有40~80mm的丝扣,以保证吊环的牢固。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铰接顶梁不少于10架,做到交替使用、每梁必铰。 第7条巷道净宽3.2米以下的使用2组前探梁,大于3.2米的使用4组,前探梁间距一般为0.8—1.2米。前探梁到迎头的端面距不得大于0.3米。前探梁上使用专用方木,超前支护距两帮端面距不超过0.3米。特殊情况下前探梁间距超出规定时,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掘进机电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 1、检修班首要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开机率和使用率达到正规循环。 2、不论小班、检修班人为造成事故,要责任到人,按损坏程度扣罚。 3、因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按小时计算,责任到人班组长进行扣罚。 4、出现失爆包机人,工长按扣款扣,出现机械违章,包机人负责处理。 5、机械配件,库工必须负责,造成影响扣库工。 6、备品备件必须到位,摆放整齐,否则每件扣50元。 7、检修班每天要进行交接班并了解上一个班设备生产使用情况为当班检修做好准备工作。 8、检修完后,面对面交班,并清理卫生,否则扣50元。 9、设备的回收交旧要提前,做到当班回收当班验收。 包机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队机电设备管理,减少机电事故,充分发挥机电设备效能,特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㈠、强化管理,成立专职领导机构 组长:队长、书记、副队长 副组长:助理、工长、验收员

㈡、成立固定的包机组 1、电气包机组 组长: 副组长: 2、设备分区负责人:###负责掘进工作面掘进机的检修、维护、保养;###负责电气的完好;###负责40-T溜子的检修检修、维护、保养;###负责1080-皮带的检修、维护、保养、电气的完好;###负责两巷的排水、隔爆袋吊挂及风水管路延接工作。 ㈢、包机组工作标准及内容: 1、检修班包机:每个包机人除所包设备正常运行外还要负责相关设备开关、按扭、照明综保的完好,杜绝出现失爆。 2、留名持牌,责任到人:每个人负责的设备和部件挂责任牌,发生维护、保养和管理不善时,追究责任者责任。 3、做到“三定”、“五包”、“一落实”。 “三定”; 定人员:配齐人员,固定岗位。 定设备:确定每一能设备有人负责。 定任务:根据每一台设备的使用状况确定维护、保养工作量和周期。 “五包”:包设备维护、包设备检查、包设备事故处理、包设备运转时间。

开拓、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开拓、掘进工作面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渑池天安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开拓、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1、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开口、复工、停工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50元,所做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调度室落实) 2、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需要改变时,以生产技术部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100元,对队罚款500元,造成不安全隐患或永久缺陷者,加倍处罚,所做工程按不合格工程论处。(生产技术部落实) 3、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员每人罚款5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4、测量放线、开口、转向必须及时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离迎头不超过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10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否则,延线不及时,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标注不明,每次罚1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5、测量人员现场放线,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若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停风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60分钟后再放线),对于无故阻挠测量放线者,每次对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罚款2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6、测量人员现场放线每次影响时间不能超过90分钟,每超过20分钟对测量人员罚款10元。(调度室落实)

7、岩巷在施工过程中每5米两帮各打一个0.2m的腰线眼,并设置0.4m 的川杆,每少一个罚施工队技术员10元。(质量验收员落实) 8、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跟班队长、组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伍现场交待清楚。否则,对施工队的技术员、当班验收员、跟班队长、组长或测量人员每人罚款2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9、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度,在延线前应至少检查三个原有中腰线点,凡发现施工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0.05m,对技术员、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10、凡发现中、腰线点不照,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跑线者,以0.05m为限,每增加0.01m对技术员、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11、施工队要保护好所有测点,发现人为破坏或私自移动者,对责任人罚款50元/点,找不到责任人者对队罚款100元/点,破坏基准控制点者,罚款200元/点。(生产技术部落实) 12、岩巷掘进不按规定拉线论尺号眼或喷浆不按规定拉线(初喷除外)者,对验收员罚款20元/次。(质量验收员落实) 13、岩巷掘进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爆破达不到光爆要求;超欠挖最多达200mm,成形较差者,对跟班队长、质检员每人罚款20元,对队罚款200元。(生产技术部落实) 14、设计锚(网、梁、钢带、锚索)喷巷道,不按规定及时打锚杆(挂网、上梁、加钢带、锚索)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10元/m,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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