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6年10月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2016年10月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附件2:2016年10月毕业离校手续办理说明一、交清学费、住宿费

毕业生可以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在“其他信息”页面中的“个人信息—交费信息”中查看自己是否欠费。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财务处403房间(听涛园对面老环境楼),电话:62788730。

特别提示:欠费的同学将影响最终离校手续的办理。

二、归还临时贷款

毕业研究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地址:李兆基科技大楼B336房间;联系电话:62795966,138********。

三、归还图书馆图书

离校前应归还图书馆图书,并检查是否有欠交的罚款,如有,应予交清。图书馆将在10月13日停止毕业生借书资格。

四、结清医疗费用

享受公费医疗的同学在校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住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北楼(住院部)三层财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

(一)查询余额

登录“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查询账户余额。

(二)注意事项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账户余额应不小于0元。账户删除后,账户余额不能再清退,务请慎重。

2.账户删除后,将不能登录出校,故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请注意先后顺

序。

3.为方便毕业生保持联系方式的延续,可选择保留邮箱,保留6个月的电子邮件自动转发服务。校园网离校手续完成后,用户将不能再登录邮件系统,因此请在操作前,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点击右侧“设置”菜单项,设置邮件自动转发及备份通讯录。注意,保留转发功能的邮箱空间为1G,设置自动转发前,请将邮箱占用清理至1G以内,设置时,请不要选择“邮箱中保留备份”,以免邮箱空间不足,不能接收新的邮件。

4.自10月14日起,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在满足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随时登录“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点击“离校手续”项,完成办理。

5.结算网费可于工作日8:00~11:30、13:00~16:00到校园网网费办理处(中央主楼209房间)办理,退费需出具缴费收据,续费可通过圈存机操作。

六、结清开放实验室上机费用

在中央主楼计算机开放实验室欠费的同学,请到开放实验室结清费用。

七、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

根据有关规定,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党员毕业生和党员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不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毕业后仍在原院(系)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原单位,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毕业后离校或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落实就业单位离校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部分院(系)已经事先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将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北

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好,请这部分院系毕业生到院(系)

党办领取。

院系尚未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毕业生,持所在院(系)党办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换开组织关系介

绍信。

提示:

由本人携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

(2)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①到院(系)党办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去往单位名称(见附录);

②将开好的介绍信交给去往单位的党办,由去往单位的党办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中组部规定,毕业后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毕业生,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在党员离校前,首先由党员本人填写《清华大学毕业生党员(出国、出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一式三份),陈述理由、做出相关承诺;第二,将申请表、毕业去向登记表、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函提交院系党委审核;第三,院系党办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

4.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毕业生,一般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按以上落实就业单位离校的党员毕业生转接党组织关系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下,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做出承诺,并经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总支)和学校批准,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第一,由党员毕业生本人填写《清华大学毕业生党员(未就业)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陈述理由、做出承诺;第二,将申请表提交院系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党员开具抬头为“学生直属总支”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预备党员无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生本人将

申请表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批(联系人:张可,92991;工作地点:工字厅E41);第三,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正式党员毕业生,将申请表、组织关系介绍信提交至学生直属总支(联系人:兰旻,81823 ;工作地点:李兆基科技大楼B328-2),组织关系转入未就业学生党支部(联系人:何雪冰,84007;工作地点:职业发展指导中心);预备党员毕业生,将申请表交回所在院系党办,由党办协同研工组、学生组,将组织关系转入本院系的某一研究生党支部。

提示:

党员组织关系在学生直属总支的党员,到学生直属总支党办办理相应手续。

附录: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名称

八、确定毕业去向,领取报到证

离校前,除定向委培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以外,所有毕业生须确定自己的毕业去向(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将《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交往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已经将三方《就业协议书》返回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的毕业生以及选择回生源地二次分配的毕业生(名单查询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10月14日下午开始可到职业发展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10月13日以后才返回三方《就业协议书》或提交《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职业发展中心咨询电话:62783128。

迁转户口须持《就业报到证》到学校户籍科自行办理。

九、办理户口迁移

(一)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上户口去向地址(地址中一定不能含“××派出所”字样)的填写

1.迁往就业单位(集体户口):

(1)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2)如果就业单位与家庭所在地为同一城市,则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家庭,户口去向地址可填写: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

2.迁住人才中心/外企服务公司:

写明省、市、区+人才/外企服务公司全称。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3.国内(含校内)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收到录取通知书时的“入学须知”填写。攻读第二学位、博士后参照本条填写。

没有明确说明的请填写:省+市+学校全称。如: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交

通大学、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市北京大学。

4.迁回生源地:

(1)写明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

(2)本科生的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研究生的生源地: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研究生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研究生生源地为落户工作地点。

(4)如果生源地为农村户口,在清华大学落户时已“农转非”,迁回去将不会被再转为农业户口,并随时可以迁出。

5.参军注销:

(1)写明省、市、区+部队全称(注销)。

(2)请一定要在后面加括号注明“注销”二字。

(二)毕业生户口的“停用”

1.从毕业日起,未迁出校的户口将处“停用”状态(集体户口办公室将配合中关村派出所将此类户口单独标记)。其中,从毕业日起至当年底(12月31日)期间集体户口办公室(文南楼南侧保卫处院内,联系电话62783270)可配合办理“就业落户”及“出国留学”相关的手续。

(1)配合“就业落户”须毕业生持已签署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本人保留的那份即可)及签约落户单位向学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具的说明使用户口(含复印件)事由的来函。

(2)配合“出国留学”须有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2.“停用”户口迁出:凭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或《转迁证明》办理。

十、办理档案转寄

(一)在就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确认“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地址”是否填写并通过审核。

(二)规范、有效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地址”应是:1.就业到国家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及其它可以接收机要邮件的部门,请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人事部门名称:

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清华大学人事处

档案转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一号

2.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机要邮件并无管理人事档案权限,委托有关人才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请写明省、市、区,人才名称: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档案转寄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中街甲7号

3.回生源地二次分配学生,根据报到证上所列单位转档。

4.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站工作的毕业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上的要求填写,持《转档通知》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

5.出国留学学生,档案保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生,请在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办理去向登记,提交《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并到留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三)“档案转寄地址”按三方《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填写。

提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填写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存档人员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由所在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负责填写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后再送至档案馆。

(四)被当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校内保存档案的相关规定:

选择由学校保存档案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应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结束后按时回国报到,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内,学校相关部门可为由学校保存档案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对留学期限结束后按规定应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毕业生,学校将只为其办理档案的转出手续。

(五)档案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档案馆215室(图书馆东北角,图书馆老馆背面)

电话:62797880

十一、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

在“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请确认“个人离校手续办理”中

的“是否已提交电子论文”状态是否正确。如有疑问,非涉密论文请联系图书馆,电话:62792587(研公开);涉密论文请联系档案馆,电话:62787068。研究生确认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通过

提交网址:学位申报系统(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进入)

提交时间:以研究生院规定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联系研究生院集中处理。

提交说明:研究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在网上提交并须通过图书馆审核。

涉密论文(秘密以上级别的论文)由学生本人在答辩后将纸版(1册)和电子版送交档案馆108室存档,电子版一律通过各院系涉密中转机复制进专用加密U盘提交,同时提交《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复印件1份,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十二、深圳研究生院名额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凡深圳研究生院名额的毕业生均需办理深圳研究生院离院手续。

深圳研究生院自2015年6月起开通网上离院系统,不再使用纸质离院手续单。毕业生办理离院手续前需先登录离院系统并填写相关信息。(一)离院系统

1.登录位置: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应用系统—学生离院。

2.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深圳info个人密码(初始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学生离院申请”,填写个人离院信息。

3.阅读办理说明,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注意事项:

1.离院手续中的纸质论文(两本)可以提交到深圳研究生院驻校办,需同时提交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电子版论文提交回执》、《(深圳大学城)原创性申明及授权使用说明》(导师、本人签字)(下载链接见深圳研究生院离院系统或深圳大学城图书馆(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 -服务推荐-离校手续。

2.深圳研究生院驻校办公室地址: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335,电话62773411,62772559。

十三、退还宿舍

住学校宿舍的同学到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退还宿舍相关手续,领取退

还宿舍密码条。并登录信息门户“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90305.html,”,进入“毕业离校”栏目的“个人离校手续办理”,输入退还宿舍密码,完成退

还宿舍手续。

十四、办理餐卡退款

需要办理餐卡(太阳卡)退款的同学请务必持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和

餐卡到结算机房办理退卡手续。

时间:8:00-13:00,14:30-18:00

地点:老学生宿舍15号楼一层

IC卡退款的同学,只需先到注册中心办理IC卡退卡手续,卡余额在三个工作日后返还到相关联的中国银行卡中(注:中国银行卡请务必保留一

段时间)。

十五、退还IC卡

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到注册中心交回IC卡。如丢失需交20元成本费。

办理地址:三教三段3101(注册中心)。

联系电话:62794720

提示:1.开通了IC卡学生公寓水控小钱包的毕业生,应先到学生公寓总服务台(C楼109室)办理小钱包退费,否则费用无法返还。

2.离校时IC卡必须交回,不能保留。如发现学生使用过期的IC卡,应用单位有权当场扣留过期的IC卡,并交注册中心处理。

十六、归还纸制学生证及院(系)物品、领取毕业证

上述所有步骤办理完毕后,毕业生可到所在院(系)归还学生证及图

书资料、仪器等有关用品,然后领取毕业证。至此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可以离校。

十七、自愿办理校友登记

毕业生同学可到校友总会了解校友联络的相关情况,自愿办理校友登记。校友总会地址:同方部(大礼堂前草坪东侧),联系电话62797627。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