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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 TERMS-国际贸易条款

INCO TERMS-国际贸易条款
INCO TERMS-国际贸易条款

1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

引言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六年、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二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而且,跟单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也必然将取决于准备使用的运输方式。

其次,Incoterms涉及为当事方设定的若干特定义务,如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或将货物交运或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以及当事双方之间的风险划分。

另外,Incoterms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包装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证明各项义务得到完整履行的义务。尽管Incoterms对于销售合同的执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销售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许多问题却并未涉及,如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等。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无意取代那些完整的销售合同所需要订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通常,Incoterms不涉及违约的后果或由于各种法律阻碍导致的免责事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销售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Incoterms一直主要用于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交付,因此,它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然而,有时Incoterms也被用于纯粹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中。在此情况下,Incoterms中的A2、B2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的条款当然就变成多余了。

2.为什么需要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

连续修订Incoterms的主要原因是使其适应当代商业的实践。一九八0年修订本引入了货交承运人(现在为FCA)术语,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交货点不再是传统的FOB点(货物越过船舷),而是在将货物装船之前运到陆地上的某一点,在那里将货物装入集装箱,以便经由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即所谓的联合或多式运输)继续运输。

在一九九0年的修订本中,涉及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义务的条款在当事方同意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时,允许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替代纸面单据。毫无疑问,为了使Incoterms更利于实务操作,其草拟和表述一直都在改进。

3.Incoterms 2000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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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在为期两年的修订过程中,ICC尽其最大努力通过ICC各国家委员会吸取了各行业国际贸易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修订稿的多次修改。令人高兴的是,在Incotenns的这次修订期间,ICC从全世界使用者得到的反馈意见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比ICC与Incoterms的使用者之间交流的结果产生了Incoterms 2000这个版本,与Incoterms l990相比看上去变化很小。原因很明显,即Incoterms当前已得到世界承认,所以ICC决定巩固Incoterms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的承认,并避免为了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在修订过程中,ICC尽量保证Incoterms 2000中的语言清楚准确地反映出国际贸易实务。新的版本在下面两个方面作出了实质性改变:·在FAS和DEQ术语下,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

·在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

无论是实质变化还是形式变化都是在对Incoterms的使用者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的,而且对一九九0以来Incoterms专家小组(专门为Incoterms使用者提供额外服务的机构)收到的咨询意见给予了浞挚悸恰?nbsp;

4.在销售合同中订入Incoterms

5.Ineoterms的结构

一九九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四个基本不同的类型。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下表反映了这种分类方法:

二OOO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组(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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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要运费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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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主要运费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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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费

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PI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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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与Incoterms l990相同,在Incoterms 2000中,所有术语下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均用十个项目列出,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地位“对应‘了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地位。

6.用语说明

在起草Incoterms 2000过程中,工作小组力求使这十三个术语中的不同表述尽可能地做到连贯一致,这样就避免了用不同表述表达相同的意义。而且,只要可能,均使用了一九八O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表述。

“托运人”(Shipper)

在一些情况下,需要用同一个词表示两个不同的意思,这只是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词的缘故。商人们在销售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经常遇到这种困难。例如,“托运人”一词既表示将货物交付运输的人,又表示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人,而这两个“托运人”可能是不同的人,如在FOB合同中,卖方将货物交付运输,而买方则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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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交货”(delivery)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货”这个词在Incoterms中有两种不同含义。首先,“交货”一词被用来判断卖方何时完成了其交货义务,这规定在所有Incoterms的A4条款中。其次,“交货’也被用于买方受领或接受货物的义务,这规定在所有Incoterms的B4条款中。用于这第二种含义时,“交货”首先意味着买方“接受”C组术语的基本宗旨,即卖方在将货物交运时即完成其义务;其次,“交货”一词还意味着买方有受领货物的义务。为避免因买方提取货物前支付不必要的贮藏费,这后一种义务是很重要的。例如,在CFR和CIF术语的合同中,买方有义务接受货物并从承运人处领取货物,若买方未履行该义务,就可能对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卖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向承运人支付货物滞期费以使承运人放货。在这方面,说买方必须“受领货物”并不表示买方将其作为符合销售合同而接受货物,而只是指买方接受这—事实,即卖方按C组术语A3 a)款订立运输合同,完成了将货物交付运输的义务。如果买方在目的地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与销售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可使用销售合同和适用的法律给予的任何一种补救办法向卖方寻求补偿。如前所述,此项事宜已完全超出Incoterms的适用范围。

当货物在某一特定地点可交给买方时,Incoterms 2000在适当之处使用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的表述。这种表

能认定该行业内人士通常是如何行事的,这种行事惯例即可作为参照。在此意义上,“通常”这个词比“合理的”一词更有帮助。“合理的”要求的不是根据日常实践的评估,而是根据更难界定的善意和公平交易原则的评估。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是需要判断什么是“合理的”。尽管如此,由于上述原因,在Incoterms中,一般使用“通常”一词而不使用“合理的”一词。

“费用”(charges)

在涉及到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义务时,判断货物进口时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哪些内容是很重要的。在Ineoterms l990中,DDP术语A6使用的是“在出口和进口中所需交纳的官方费用”。而在Incoterms 2000中,删去了“官方”一词,其原因是当决定某项收费是否是“官方”收费时,“官方”一词会造成某些不确定性。虽然删去了‘官方”一词,但本意并非改变这一条款的实质意义。必须支付的“费用”仅涉及进口必然发生并按适用的进口管理规定必须支付的费用。其他任何由私人机构在货物进口时收取的费用不应包括在“费用”中,如与清关义务无关的贮存费。然而,若承担义务的一方非亲自履行该义务时,则履行此项义务可能发生付给海关经纪人或运输行(freight forwarders)的一些费用。

“港口”(port)、“地点”(place)、“点”(point)和“所在地”(premise)

在交货地点的问题上,Incoterms中使用了不同的表达方法。只适用于海运的术语,如FAS、FOB、CFR、CIF、DES和DEQ,使用了“装运港”和“目的港’两种表述。在所有其他的术语中使用的是“地点”(place)—词。在某些场合,有必要指明在“港口”和“地点”(place)内的某“点”(point),因为卖方不仅需要知道他要把货物交至一个特定地区,例如某个城市,而且也要知道在该地区的什么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销售合同经常缺少这一方面的信息,于是,Incoterms规定如果在指定地点没有约定交货点,并且有几个点可以选择,卖方可选择对其最有利的点交货(见FC术语中的A4条款)。当交货点是卖方的“地点”时,则使用了“卖方所在地”(FCA术语中的A4条款)。

“船只”(ship和vessel)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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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在适用海上运输货物的术语中,“ship”和“vessel”被当做同义词使用。无须说明,当“ship”作为贸易术语的组成部分时,如“船边交货(FAS)”和“目的港船上交货(DES)”,必然要使用“ship”一词。同样,由于FOB术语中传统上使用“越过船舷”的表述,因而必然会将“ship”一词用于相关内容。

“查对”(checking)和“检验”(inspection)

在Incorms中,A9和B9条款分别使用“查对、包装和标记”和“货物检验”作为条款标题。尽管“checking”和“inspection”是同义词,但是人们认为这样来区别使用比较合适:在涉及卖方按A4交货的义务时使用查对(checking),而后者则用于一些特别情况,即进行“装运前检验”,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当买方或货物出口或进口国当局希望在货物装运前保证货物符合合同或官方规定时才要求进行“检验”。

7.卖方的交货义务

Incoterms将重点放在卖方的交货义务上。对与卖方交货有关联的责任和费用的准确分配在各当事方有持续商业关系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们会在相互之间确立一种习惯做法(course of dealing),而且他们会按这种方式处理今后的交易。然而,当建立一种新的商业关系或通过经纪人的中介订立合同(这在农矿产品销售中是普遍现象)时,当事人一定要按合同规定办事,在将Incoterms 2000订入合同时,按照Incoterms 2000的规定划分责任、费用和风险。

当然,人们希望Incoterms能够尽可能细致地划分与交货有关的各当事方的义务。与Inicoterms 1990相比,Incoterms 2000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在这方面作了进一步努力(见FCA术语中A4条款)。但在FAS和FOB A4中,不可避免地要援用行业惯例(“按港口的习惯方式”),其原因是,在FAS或FOB合同下,将货物,尤其是农矿产品交运的具体做法在不同的海港是不一样的。

8.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的转移

当卖方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负担与货物有关的费用的义务便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由于不应给予买方任何拖延风险和费用转移的机会,因此,所有术语都作出规定,当买方没有按约定受领货物或没有给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必要指示 (有关装船时间和/或交货地点)时,风险和费用甚至在交货之前就可转移。这种提前转移风险和费用的条件就是货物已指明为为买方准备的,或如术语所规定,已为买方“划出”。

在EXW术语下,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在所有其他术语下,当采取措施为交运、发送货物(F组和C组)或在目的地交货做准备时(D组),一般即可认为这批货物是专门为买方准备的。但在一些例外场合,如当卖方散装发运货物且未确定每一个买方的数量时,则在货物按前述规定特定化前,风险和费用不发生转移(参见《一九八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9.术语

9.1.E组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小:卖方只要将货物在约定地点,通常是在卖方所在地,交给买方处置即可。但是,另一方面,在实务中,卖方经常会帮助买方将货物装至买方的运输工具上。如果将卖方的义务扩大到包括装货,那么EXW术语将更好地反应这一实务。但是,人们认为理想的是仍然保留EXW下卖方义务最小的传统原则,其目的是适用于那些卖方不愿意承担任何装货义务的情况。若买方希望卖方负担更多的义务,应在销售合同中写明。

9.2.F组术语要求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货物交运。在FCA术语下,当事各方所希望的交货点造成了困难,其原因是此术语所涉及的合同可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情况。货物可能装上买方派往卖方所在地提取货物的车辆;或者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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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术语中的交货点与CFR和CIF术语中的相同,尽管对此有很多争论,在Incoterms 2000中仍未做改动。虽然FOB术语中的“越过船舷”交货的原则在当前许多情况下已不合适了,但是既然已为商人们所深知,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可用的装载设备的具体情况加以运用,更改FOB的交货点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尤其对于按租船合同进行农矿产品运输来说,更是如此。

不幸的是,FOB术语被一些商人用来表示“任何”交货点,如“FOB工厂”,“FOB工场”,“FOB卖方工厂”或其他内陆地点,这样做就失去了FOB术语是“Free on Board”的缩写的意义了。如此使用FOB术语会造成混乱,应该避免。

FAS术语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义务出现了重要的变化,因为看来最普遍的做法是由卖方而不是由买方承担这项义务。为了保证这一变化得到足够的重视,在FAS序言中使用了黑体字来标出。

9.3.C组术语要求卖方按照通常条件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因此,卖方支付运费运到的地点,必须在C组每一项术语后指明。按照CIF和CIP术语,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保险和负担保险费用。由于费用划分地点确定为目的地国家的某个点,因而C组术语往往被误认为是到货合同,在到货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实际被运到约定地点之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

在此必须强调,C组术语与F组术语具有相同性质的一点,就在于卖方是在装运国或发货国完成合同履行。因此,C组术语的销售合同和F组术语的销售合同一样,属于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的特点是,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在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发生意外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则应由买方承担。因此,C组术语包含两个区别于其他所有术语的“分界点”:一是指明卖方必须安排运输,并承担其费用的点;另一点是风险的划分点。为此,凡增加卖方在C组术语下的义务而扩大卖方的责任超出上述风险划分的“分界点”时,应特别小心。按照CIF和CAP术语,卖方在履行其合同义务,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并办理保险后,免除卖方任何进一步风险和费用,这正是C组术语的实质所在。

C组术语作为装运合同的本质也通过在此组术语下广泛使用跟单信用证作为人们喜用的付款方式显现出来。若销售合同的当事方同意,卖方凭跟单信用证向银行提交约定的运输单据后收取货款,则如果卖方在按照跟单信用证得到货款或在货物起运或发货后以其他方式得到货款之后,仍承担进一步的风险和费用,就与跟单信用证的中心目的背道而驰了。当然,不管运费在货物起运之前已经预付还是在目的地支付(运费到付),卖方必须支付运输合同的费用;然而,在货物装船或发货后的事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必须由买方承担。

如果卖方需要提供包括交纳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在内的运输合同,那么,在合同约定这些费用由卖方支付时,当然应由卖方支付。这一点在所有C组术语的A6条款中已作出明确规定。

若按习惯要订立几份运输合同,以便货物中途转运以抵达约定的目的地,则卖方必须支付所有的费用,包括货物从一种运输工具转到另一种运输工具而发生的费用。但是,若承运人依据转运合同或—类似条款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以避免意外的阻碍 (例如,冰块、堵塞、劳工动乱、政府禁令、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则由此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应由买方承担,因为卖方的义务只限于订立通常的运输合同。

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往往希望明确卖方应在什么程度内订立运输合同,包括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由于当货物由通常的班轮运输时,这些费用一般包括在运费之内,因此,销售合同经常规定,货物必须由班轮运输或至少按“班轮条件”运输。有时在CFR或CIF术语后加上“卸到岸上(Landed)”。然而,最好不要在C组术语后使用缩写语,除非在有关行业中,该缩写语为合同当事人或适用的法律或行业惯例所明确理解和接受。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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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具体而言,卖方不应当(在不改变C组术语本质的情况下,实际上也不能够)承担任何保证货物抵达目的地的义务,因为在运输途中任何迟延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因此,涉及时间的任何义务必须表明装船地或发货地,例如“装运(发货)不迟于……”。像“CFR汉堡不迟于……”这样的一份协议属于用词不当,并会引起不同的解释。当事人的意思可能被认为是货物必须在规定的日期抵达汉堡,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货合同;另一种可能的理解是,卖方发运货物的时间必须是使其在通常情况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前抵达汉堡,除非发生意外事件耽误运输。

在农矿产品贸易中,有时购买的货物正在海上运输途中,在这种情况下,贸易术语后应加上“在途(afloat)”一词。根据CFR和CIF术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这时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就可能引起解释上的困难。一种可能是,维持CFR和CIF术语有关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通常含义,即风险在装运时转移。这意味着买方也许不得不承担销售合同生效时已发生的事件的后果。另一种可能性是让风险的转移和合同订立的时间相一致。前一种可能性也许更切合实际,因为确定正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状况往往是不可能的。鉴于这个原因,《一九八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在实务中,交易方继续频繁使用C&F(或C and F,C+F)这样传统的术语。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交易方视这些传统术语等同于CFR。为了避免解释合同时的困难,交易方应使用CFR术语,因为CFR是全球广泛接受的“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术语的惟一的缩写。

在Incoterms l990中,CFR和CIF的朋条款要求:只要卖方提供的运输单据(通常是提单)中援引了租船合同,例如,最常用的表达方式“所有其他条款(terms)和条件(conditions)均按租船合同”,这时卖方就有义务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尽管签约人应该总是能够确知合同中所有条款的内容(最好是在订立合同时),但是这种提供租船合同的做法带来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所以,在Incoterms 2000中,删去了CFR和CIF术语下卖方要随运输单据提供租船合同副本的义务。

虽然Incoterms中A8条款的目的在于保证卖方向买方提供“交货凭证”,但应该指出,这里强调的是只要卖方提供了“通常”的凭证,卖方就完成了这项义务。在CPT和CIP术语下,卖方要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在CFR和CIF术语下,卖方要提供提单或海运单,运输单据必须是“清洁的”,即运输单据上不能出现声明货物和/或其包装有与合同不符的条款或批注。若单据中出现这样的条款或批注,那么这个单据就被认为是“不清洁的”,而在跟单信用证交易中则会被银行拒收。但是,一份运输单据,即使上面没有这样的条款或批注,对买方来说通常也不能成为对抗承运人的无可质疑的证据,证明货物在装运时是符合销售合同内容的。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会在运输单据的正面以标准文句指明,在运输单据中加入的细节(particulars)是托运人的声明,因此货物情况只是“据称”如其添加的细节所述。承运人以此拒绝承担有关货物状况的责任。根据大多数援用的法律或原则,承运人必须至少使用合理的方法检验货物状况是否正确,否则对收货人负有责任。然而,在集装箱贸易中,承运人无从检查集装箱内货物,除非承运人负责将货物装入集装箱。

涉及保险的术语只有两个,即CIF和CIP。在这两个术语下,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的利益办理保险。在其他情况下,则是由当事方自己决定是否要办理保险以及投保到什么程度。由于卖方要为买方的利益办理保险,卖方不一定知道买方的详细要求。根据由伦敦保险人协会(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拟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C)规定办理“最低程度”的保险,(B)规定办理中等程度保险,(A)规定办理最高险别。在CIF术语下的农矿产品销售中,买方或许希望将在途货物卖给新的买方,而这个新的买方也许希望再将货物售出,所以,卖方不可能了解这些后继买方的保险要求。因此,在CIF术语下,传统上选择最低程度的保险,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办理附加保险。但最低保险对制成品货物的销售可能不太适宜,因为对制成品而言存在偷盗、不当搬运或保管的风险,要求为货物投保超过《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下“最低程度”的保险。由于CIP不同于CIF,一般不用于农矿产品的销售,如果在CIP下采用最高险别而不是CIF下的最低险别,将会是可行的。但若在CIF和CIP术语下对卖方办理货物保险义务的要求不同,则容易导致混乱。所以,这两个术语要求卖方只限于办理“最低程度”的货物保险。对于CIP 术语下的买方来说,注意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买方要求附加的险别,他可以与卖方协议由卖方办理或自行安排办理更高的保险。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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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买方也许会要求获得比《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更高的保险,比如战争险、动乱险、民变险、罢工或其他劳工动乱险。若买方希望卖方安排这样的保险,买方必须指示卖方,而卖方必须在可能情况下负责安排这些保险。

9.4.D组术语与C组术语有着本质区别。根据D组术语,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进口国内的约定目的地或点。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该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此,D组术语属于到货合同,而C组术语则属于离港(装运)合同。

在D组术语下,除了DDP,卖方在目的地国交货时无须办理进口手续。

传统的做法,在DEQ术语下,卖方有义务办理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因为货物需要搬运到码头,这样就进入了进口国。但是,由于大多数国家的清关手续发生了变化,现在由居住在该国的一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其他费用更为合适。所以, DEQ术语有了一些改变,正如前面提到的FAS术语的变化一样。DEQ术语中的变化在序言中以黑体字标出。

看来,很多国家使用一些没有收进Incoterms中的贸易术语,尤其是在铁路运输中(如franco border,franco—frontiere,Frei Granze)等。然而,在这些术语下,通常并不想让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边境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这些情况下,最好使用CPT指明边境。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希望让卖方负担运输中的风险,使用指明边境的DAF术语将更合适。

DDU术语是在Incoterms l990中新加入的。当卖方准备在目的国交货但不办理进口手续、不交纳关税时,该术语就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那些办理海关手续很困难而且耗时很久的国家里,卖方承担在完成海关清关手续后交货的义务将是有风险的。尽管按照DDU术语的B5和B6条款,买方要承担其未完成货物进口手续情况时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和费用,我们仍然建议在与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可能会有困难的国家的交易中,卖方不使用DDU术语。

10.“无义务”的表示

“卖方必须”和“买方必须”这样的表达方法体现出Incoterms只涉及当事双方对对方承担的义务。这样,“无义务”一词则被用于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义务的情况。如果按各该术语中A3条款卖方须安排并支付运输费用,则在B3 a)的“运输合同”项目下“无义务”的字样即规定了买方的地位。同样,当任何一方对对方都不承担义务时,在双方名下都会出现“无义务’一词,例如有关“保险”的情况。

在实务中,当事双方经常在Incoterms术语基础上添加词句以求得比术语更精确的约定。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对任何这种添加的内容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这样,如果当事方无法依赖一个公认的行业惯例来解释其新增内容时,他们可能会由于无法就新增内容证明有一贯的理解而面临严重的问题。以常用的“FOB理舱”和“EXW装车”为例,卖方的义务不仅被扩大至包括负担将货物分别装到船上或装上车辆的费用,而且也包括在装舱和装货期间货物意外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这就无法在全世界达成—致的理解。由于上述原因,强烈建议当事双方明确表示他们是否只打算由卖方承担装舱和装车的任务及费用,还是卖方也需要承担装舱和装车全部结束之前的风险。对此Ineoterms并无答案。其结果,假如合同也未对双方意图加以明确的话,双方就将面临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了。

尽管Incoterms 2000未对许多这样的普遍使用的变体作出规定,某些术语的序言确实在提醒双方,如希望超出Incoterms的规定来分配双方义务的话,需要使用特殊的合同条款。例如:

EXW关于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的运输工具的额外义务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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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通则解释(一)---立到博济培训网

CIF/CIP关于买方安排货物额外保险的需要

DEQ关于卖方支付卸货之后的费用的额外义务

在—些情况下,卖方和买方援引班轮和租船合同中的商业惯例。这样就需要明确地区分当事双方在运输合同中的义务和彼此在销售合同中的义务。但是,对于“班轮条件”(Iiner terms)和“终点站搬运费”(Teminal Handling Charges,THC)等表达法尚无权威解释。在这些条款下,费用的划分因地点的不同而不同,而且经常变化。建议当事方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如何划分双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租船合同中经常使用的表达法如“FOB理舱”,“FOB理舱和平舱”等,有时被用在销售合同中以明确在FOB术语下卖方要在何种程度内负担理舱和平舱的义务。当使用此类附加语时,有必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额外的义务只限于费用还是包括费用和风险。

如上所述,我们尽量使Incoterms反映出最通行的国际商业做法。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当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 l990有不同之处时,当事方也许会希望以不同方式使用贸易术语。在贸易术语的序言中,以“但是”作句子的开头专门提醒注意这些可能性。

12.港口或特定行业的习惯做法

因为贸易术语要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使用,对双方的义务不能总是规定得很精确。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有必要参考港口的或特定行业的习惯做法,或当事方在先前的交易中已经建立的习惯做法(参见《一九八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九条)。对于卖方和买方而言,当协商销售合同时,使自己及时了解这些习惯做法,并在不能确定时,通过在销售合同中适当的条款以澄清当事方的法律地位是值得推荐的做法。在具体合同中这些特别条款将取代或改变Incoterms规定的任何解释规则。

13.买方关于装运地的选择权

在一些情况下,在订立销售合同时可能无法准确地确定卖方将货物交运的点(Point))甚至地点 (Place)。比如,在这一阶段,可能只约定在“某一范围”或一个较大的地点,如海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规定买方随后有权利或有义务在这一范围或地点内指定更精确的地点。若如上文所述买方有义务提供精确点而他没有做到,则买方就要承担由这种未尽义务而造成的任何额外的风险和费用(如所有术语中B5/B7条款规定)。除此之外,若买方没能使用自己的权利指示交货点,则卖方可以选择在对卖方最合适的点交货(FCA A4)。

14.清关

“清关”这个词已经造成了一些误解,因此,现在已明确,无论何时当卖方或买方承担将货物运过出口国或进口国的海关的义务时,这项义务不仅包括交纳关税和其他费用,而且包括履行一切与货物通过海关有关的行政事务以及向当局提供必要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在某些地区,如欧盟内部或其他自由贸易区,当不再有交纳关税的义务和对进出口的限制时,有人认为使用规定办理货物清关手续义务的术语是不恰当的(尽管这是错误的认识)。为此,“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where applicable)”的用语被加入了相关术语的A2和B2、A6和B6条款,这样,在无须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该用语就可以避免模棱两可。

清关手续由住所在该国的一方或其代表办理通常是可取的。因此,出口商通常应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商应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Incoterms l990中的EXW、FAS(要求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和DEQ(要求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与上述原则不一致。Incoterms 2000的FAS和DEQ术语分别将办理出口和进口清关手续的义务规定给卖方和买方,但表示卖方最小义务的术语EXW却未被改动(买方仍承担办理出口清关的义务)。DDP术语的字面含义即完税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采用该术语自然表示卖方明确同意完成该术语的义务,即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交纳全部相关费用。

15.包装

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事先知道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需要何种包装。但是,由于卖方包装货物的义务可能因具体的运输方式和期限而大相径庭,因而有必要规定卖方有义务使货物的包装适合运输方式的要求,但只限于在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经知道有关运输的情况(参阅《一九八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五条一款和第三十五条二款b项规定,即货物包装必须“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

其本国适用于出口货物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则卖方应支付检验费用,除非使用的是EXW术语,这时买方应负担检验费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4) (5)

17.运输方式和相应的Incoterms 2000术语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E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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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

——————————————————————————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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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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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

F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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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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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地港)

D组

——————————————————————————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18.推荐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序言推荐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个术语。注意这一点在选择FCA和FOB时尤其重要。遗憾的是,商人们依然不适当地使用FOB,这使卖方在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之后依然会遇到风险。FOB仅在下列情况下适用,即当卖方只打算越过船舷交货,不管怎么样要交到船上,而不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使货物能被继续运输和装载到船上,例如装到集装箱内或装上卡车等所谓集装运输工具上。所以,前言中有强烈的警告,若当事方无意超过船舷交货则不应使用该术语。

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当买卖双方考虑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时却错误地使用了适合于海运的术语。这将会使卖方处于不利的处境,即无法完成向买方提交适当单据的义务(如提单、海运单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第17节中的图表显示了不同运输方式适用的Incoterms 2000的术语,而且,各个术语的序言也提示该术语是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或仅适用于海运。

19.提单和电子商务

传统做法,在CFR和CIF术语下,装船提单是卖方应提供的惟一可接受的单据,提单起到了三个重要的作用,即:

·将货物交付至船上的证明;

·运输合同的证明;

·一种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 document)交给另一方而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方式。

除提单外的其他运输单据可以完成上述三项作用的前两项,但它们却无法控制货物在目的地交货或使买方能够通过将纸面单据交付给其买方而卖出在途货物。而其他运输单据则将指明在目的地有权接受货物的当事方的名字。为了保证在目的地能够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拥有提单是必要的,这就使用电子通讯方式取代提单变得尤其困难。

另外,习惯上签发数份正本提单,这时,买方或按其指示向卖方付款的银行,确信所有正本都已由卖方提交(所谓“全套”)至关重要。这也是ICC有关跟单信用证的规则(即《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在Incoterms 2000出版时其版本为UCP500)的要求。

运输单据不仅必须证明货物已经交付承运人,而且要证明在承运人能够确定的范围内货物被收到时状况良好。在运输单据中任何表示货物并非呈良好状况的批注将会使该单据成为“不清洁”单据,这样的单据根据UCP将无法接

提单的一系列持有人。提供这种服务的系统,如BOLERO(提单电子登记组织)的服务,或许需要得到像《国际海运委员会电子提单一九九0年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一九九六年UNCITRAL电子商务示范法》那样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进一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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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则解释(二)---立到博济培训网

20.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替代提单

近几年,简化单据的做法取得了很大进展。提单经常被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所代替,它类似于海运以外的其他运输方式所使用的运输单据。这些单据被称为“海运单”、“班轮运单”、“货运收据”或其他名称。使用这些不可转让单据也无不可,但当买方希望通过提交单据给新的买方来出售在途货物时就不行了。为了使出售在途货物成为可能,有必要在CFR和CIF术语下保留卖方提供提单的义务。然而,如合同当事人知道买方不打算销售在途货物,他们可以达成明确协议来免除卖方提供提单的义务,或者在不需要提供提单时采用CPT和CIP这两种术语。

21.对承运人给予指示的权利

在C组术语下,买方支付货款时应确信卖方收款后无权就货物的处置对承运人作出新的指示。有些用于特殊运输方式(空运、公路或铁路)的运输单据通过向买方交付特定的运单正本或两联中的一联,使买方有排除卖方对承运人作出新指示的可能性。但在海运中用以替代提单的运输单据通常并不包含这种“阻止”功能。国际海事委员会为弥补这一缺陷,引入了《海运单统一规则》,使当事方可以加入—“无处置权”条款,卖方据此放弃指示承运人向其他人或在运单中指定地点之外的地点交货的权利。

22.ICC仲裁

若合同当事人愿意在相互间发生争议时提交 ICC仲裁,则应在合同(或当没有单独的合同文本时,在达成协议的相互往来函电)中确切、清楚地约定采用ICC仲裁。合同中或与之有关的来往函电中订入一种或几种Incoterms术语本身并不构成采用ICC仲裁的协议。ICC在此推荐下列标准ICC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根据ICC仲裁规则,由根据该规则指定的一名或几名仲裁员最终裁决。”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①(参见引言第11节)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③(参见引言第14节)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⑥(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⑦(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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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则解释(二)---立到博济培训网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无义务。②(参见引言第10节)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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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则解释(二)---立到博济培训网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但若买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当。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 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

a)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若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 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若买方没有明确指示,则卖方可以根据运输方式和/或货物的数量和/或性质将货物交付运输。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接管货物,或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于买方指定的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接管货物、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⑦(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付给承运人的充分通知。若在约定时间承运人未按照规定接收货物,则卖方必须相应地通知买方。

B7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就按照A4规定指定的人的名称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并根据需要指明运输方式和向该指定的人交货的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况在指定的地点内的具体交货点。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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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则解释(二)---立到博济培训网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所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按照该款给予协助以及按照A3 a)订立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当买方按照A3 a)规定要求卖方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买方必须给予卖方相应的指示。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这一点与以前版本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①(参见引言第11节)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③(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⑥(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在买方指定的装货地点,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时起,但以该项货物已划拨到合同项下,即明确保留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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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通则解释(二)---立到博济培训网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应交纳的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按照A4规定交货时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由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装载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交至指定的船边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或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

·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由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⑦(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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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则解释(三)---立到博济培训网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收受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按照A3 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和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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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则解释(三)---立到博济培训网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

·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

·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笫致蚍匠鍪墼谕净跷铩?nbsp;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①(参见引言第9.3)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作者:lax_nn2005-12-1 18: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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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则解释(三)---立到博济培训网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按照A3 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

·按照A3 b)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

·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除A3 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

·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

·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9.3节)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和/或其他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包装(除非约定或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即可交货),此项包装应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适合在边境交货及接运运输。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必要时,按照A3 a) ii)规定,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负担风险和费用,向卖方提供外汇管制许可、许可证件、其他单据或经认证的副本,或提供取得联运单所需的进口国最终目的地地址或A8b)中所指的任何其他单据。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果当事各方希望卖方负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EQ术语。

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或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在目的港船上货时,才能使用该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指定的点。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港按照A3 a)指定的卸货点,将货物于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以便货物能够由适合该项货物特点的卸货设备从船上卸下。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作者:lax_nn2005-12-1 18:1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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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则解释(五)---立到博济培训网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前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为受领货物所需要的货物从船上卸下的卸货费;及·如货物按照A4规定交给买方处置而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⑦(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所需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按照A4规定指定的船只预期到达时间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货物。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为交付货物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目的港码头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这和以前版本相反,以前版本要求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如果当事方希望卖方负担全部或部分进口时交纳的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①(参见引言第11节)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时,才能使用该术语。但是,如果当事方希望卖方负担将货物从码头运至港口以内或以外的其他点(仓库、终点站、运输站等)的义务时,则应使用DDU或DDP 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③(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指定码头。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码头,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码头交货。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⑥(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按照A3规定指定的目的港码头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果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在目的港码头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港口搬运货物以便继续运输或存入仓库或中转站的一切费用;及

·如货物按照A4规定交给买方处置而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进口所需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以及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继续运输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按照A4规定的指定的船只预期到达时间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得以提货,从码头上搬走。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③(参见引言第14节)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但是,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以及在货物进口时应支付的一此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④(参见引言第14节)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①(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②(参见引言第14节)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③(参见引言第10节)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④(参见引言第10节)

b)保险合同

无义务。⑤(参见引言第10节)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交货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 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⑥(参见引言第14节)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1】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

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及答案价格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及答 案价格条款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价格条款 一、单项选择题 1. 负责制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组织是(B )。 A. 国际法协会 B. 国际商会 C. 经合组织 D. WTO 2.《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是解释( B )术语。 A. FOB B. CIF C. CFR D. FAS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国际贸易术语分成( A )类。 A. 二 B. 五 C. 六 D. 三 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 A. FAS B. FOB C. DAF D. EXW 5.《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C )。 A. CIF B. CIP C. DDP D. DDU 6. 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 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 B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7.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 出口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 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 以货物交给承运人的时间和地点作为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的术语( D )。 A. EXW B. FAS C. FOB D. FCA 9.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不能适用于“门到门”或“站到站”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 A )。 A.FOB B. FCA C. CIP D. CPT 10.一般情况下,在以FOB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中,货物的价格构成是(A )。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壹千元人民币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条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若干种: 1. 汇付:(包含以下三种) A. 电汇(T/T) B. 信汇(M/T) C. 票汇(D/T) 2. 信用证 (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3.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从不同角度可分成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4. 本票(Prom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是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 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 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5. 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见,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6.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 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 BANK) 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三.托收方式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

国际贸易中的各种价格条款

EXW 卖方工厂交货 FAS 指定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CA 货交承运人 CFR 成本加运费 CPT 运费付至 CIF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DAF 边境交货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P 完税后交货 DDU 未完税交货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中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 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其余的贸易属于,解释如下: 三、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一)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 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成本加运费(CFR或c&F) 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069-45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 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 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 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 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 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 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 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 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

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 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国际贸易完整的报价单

国际贸易完整的报价单 一份完整的报价单应该包含哪些部分和内容? 一份完整Quotation Sheet是非常重要的,决定着客人是否第一次把你的报价淘汰或是否更能吸引客人的眼球,平时经常和一些工厂的业务员或是老板打个交道,可以说,几乎99%的人报价格不能把要问的问题都标示在报价单上,都需要另外再次询问。对国外客人报价时,特别是国外客人的Purchaser,他们每天需要做的工作实在是太多,要知道,他每天收到的寻盘一定不会是你一家,而且是很多家,他没这么多时间一家家地询问一些不清楚的问题。所以,报价单的完整,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否则,很多报价首先就被淘汰。所以我查了些资料整理了如下内容,一份完整的QUOTATION SHEET必须包括如下几个部分:下面具体的一些内容也是根据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客人有选择性地填写。 一、报价单的公司抬头(Head) 01,卖家基本资料(举例) 公司标志(Logo) 公司名称(Company) 详细地址(Detailed Address) 邮政编码(Post Code) 联系人名(Contact) 职位名称(Job title) 电话号码(Telephone No.) 传真号码(Fax No.) 手机号码(Mobile No.)

邮箱地址(E-mail Address) 聊天方式(Messenger Online) 公司网址(Website Address) 02,买家基本资料(举例) 公司名称(Company) 详细地址(Detailed Address) 邮政编码(Post Code) 联系人名(Contact) 电话号码(Telephone No.) 传真号码(Fax No.) 手机号码(Mobile No.) 邮箱地址(E-mail Address) 公司网址(Website Address) 03,报价单的标题: 报价单标题(Quotation Sheet/Offer Sheet/Price List) 参考编号(Reference No.) 报价日期(Date) 有效日期(Valid date) 二、产品基本资料(Product’s Basic information)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国际贸易惯例 贸易术语又称为价格术语( Trade terms, Price terms ),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明确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责任、风险、费用的划分问题。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实践的产物,每一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代表某种特定的交货条件,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着成交商品的价格,所以,贸易术语又是商品价格的一部分。如表示某商品的价格为每公吨 100 美圆 FOB 上海,这里除了人们正常理解的价格中包括的计量单位—公吨;单位价格—100;计价货币—美圆外,还包括贸易术语— FOB 上海。 国际贸易较国内贸易复杂,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进口往往要经过诸多环节,某一环节稍出差错将影响整笔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交易磋商过程中必须对每一环节反复洽商,这将耗费大量时间和费用,影响交易达成。贸易术语则解决了这一难题,简单几个字母中已全面概括了买卖双方的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从而简化了交易洽商的内容,缩短成交的过程,节省业务费用。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各国并无完全统一的解释。某些国际组织和工商团体为了加速国际贸易发展,曾制定了一些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方面的规则、条例,以统一和规范国际贸易实务,这些规则和条例虽然并无强制性,但得到世界上不少国家的认可并运用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目前国际上关于贸易术语方面较有影响力的惯例主要有三个:(一)《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_Oxford Rules 1932 ) 这是 1932 年国际法协会通过的专门解释 CIF 术语的贸易惯例。 (二)《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这是1941 年经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协会、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通过,并由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公布的有关贸易术语的贸易惯例。该修订本对 FOB 术语作了六种解释,其第五种解释 FOBVessel (装运港船上交货)与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含义相似。 (三)《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 1999年 7月 1日由国际商会在《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的基础上修订的国际惯例,它是国际商会对《通则》的第六次修订,于2000年 1月 1日起生效。《2000 通则》对 13 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在国际贸易中较前两个惯例来讲,使用广泛,影响面较大。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或权威机构把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加以总结、编纂、解释而形成的,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交易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某惯例,并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买卖双方都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是法律,却对贸易实践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一方面,如果交易双方都同意采用某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另一方面,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适用某项惯例,则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我国法律规定,凡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 规定,合同没有排除的惯例、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惯例、经常使用反复遵守的惯例适用于合同。可见,国际贸易惯例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指导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正确、适当地采用和了解国际贸易惯例,有助于我们外贸业务的开展。 二、常用贸易术语的解释 国际商会《 2000 通则》所解释的 13 种贸易术语中, FOB、 CFR 、CIF 、FCA 、CPT、 CIP 是在实际业务中使用较多的六种术语。掌握其含义以及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十分重要。 (一) FOB 术语的解释 FOB的全称为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上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照《 2000 通则》规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 或损坏的风险。 FOB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采用 FOB 术语,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

国际贸易合同(标准版)的主要内容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FS-DY-20826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

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

国际贸易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

编号:FS-DY-69398 国际贸易合同 其他合同范本由提供,请详细参考;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国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

国际贸易常用术语(中英)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 2000) FOB ( Free On Board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0014757.html,d port of shipment 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成员图片(4张)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0014757.html,d port of shipment FAS(Free Alongside Ship)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CA ( Free Carrier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0014757.html,d place 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对其规定如下: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CFR ( Cost and Freight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0014757.html,d port of destination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0014757.html,d port of destination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目的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 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4. CFR计算报价 1.净价CFR=FOB+F 2.含佣价CFRC=CFR/(1-Rc)=FOB+F/(1-Rc)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The contract is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合同作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

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国际贸易价格条款对比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条款(Price Terms)

一、FOB的变形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而产生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得的费用。 二、CFR的变形不同于FOB变形,是为了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负担问题而产生的。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以下几种: 1、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 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承担。 4、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 按此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三、CIF的变形类同于CFR的变形,都是为了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负担问题而产生的。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以下几种: 1、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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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课题题目:《浅谈外贸合同条款》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日期: 联系方式: 目录

(一)摘要 2 (二)贸易条款 3 (三)质量 4 (四)包装 5 (五)价值 6 (六)运输7 (七)保险8 (八)付款9 (九)商品检验条款 10 (十)争议解决条款 11 (十一)不可抗议条款12 (十二)参考文献13 摘要:一个贸易交易的进行必须有一系列的合同条款加以规范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一个相对公平且能有规矩

的贸易。尤其是外贸,如果不是有着成型的外贸合同条款,恐怕外贸很难有着当今这样的繁荣之状。下面我来简单谈谈自己对外贸合同条款的认识和了解。 1、贸易条款 (一) 工厂交货( EXW)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三)船边交货(FAS)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四)船上交货(FOB)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七)运费付至(CPT)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边境交货(DAF) 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介绍

第6章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学习目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容直接影响到一笔进出口业务的完成和安全收汇,本章从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物出发,介绍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国际贸易合同的交易条件、容。 2.理解国际贸易价格术语的含义和种类。 3.了解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和国际结算的规定。 【先行案例】 一起国际贸易实务操作中价格术语、运输及保险的纠纷案例日本A公司与中国C公司于2000年7月3日订立CIF()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保一切险。随后,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2000年7月2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已履行完应尽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公司代理人未接受货物,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到B公司所在地提取货物。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

A公司将货物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 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其声称港口仓库就是C公司在目的港的最后仓库,故保险责任已终止。 此案例涉及了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当中三方面的知识。首先,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订FCA 合同, Incoterms 2000明确规定了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卖方不负责卸货。 在本案中,交货地在B公司所在地,其将货物装箱并存放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此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仍应由B公司承担。 其次,为顺利结汇,A公司出具保函,此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收货人无效,C公司有权选择是追究托运人还是承运人的责任。本案中C公司选择追究承运人的责任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承运人应赔偿因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给C公司造成的损失,之后再通过保函从A公司处获得补偿。 最后,按本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起迄是负“仓至仓”责任。本案中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仅3日,堆存于港口所属仓库,处于“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可见,尚未提取的货物仍在保险责任期限。由于C公司投保的为一切险,海潮属一切险围,对尚未提取并因海潮受损的200吨货物,保险公司有责任赔偿。 6.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标的”(subject of matter)就是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形商品,即货物。 6.1.1 商品的品名 商品的名称,或称“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1.列明品名的意义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及案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 一、单项选择题 1. 负责制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组织是(B )。 A. 国际法协会 B. 国际商会 C. 经合组织 D. WTO 2.《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是解释( B )术语。 A. FOB B. CIF C. CFR D. FAS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国际贸易术语分成( A )类。 A. 二 B. 五 C. 六 D. 三 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 A. FAS B. FOB C. DAF D. EXW 5.《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C )。 A. CIF B. CIP C. DDP D. DDU 6. 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 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B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7.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 出口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 以货物交给承运人的时间和地点作为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的术语( D )。 A. EXW B. FAS C. FOB D. FCA 9.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不能适用于“门到门”或“站到站”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 A )。 A.FOB B. FCA C. CIP D. CPT 10.一般情况下,在以FOB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中,货物的价格构成是(A )。 A.货物成本 B.货物成本+运费 C.货物成本保险费 D.货物物成本+运费+保险费 11.在国际业务中,FOB术语成交,如到期订不到舱,租不到船,( A )。 A.卖方不承担责任,其风险由买方承担 B.卖方承担责任,风险也由卖方承担 C.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风险 D.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停止履行 12. CFR贸易术语是指( D )。 A. 装运港码头交货 B. 目的港码头交货 C. 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 D. 成本加运费 13.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若以CFR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C )为界。 A. 货物交给承运人保管 B. 货物交给收货人 C. 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D. 货物在目的港越过船舷 14. 按CFR贸易术语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应由( C )。 A. 卖方负责租船定舱并办理海上保险 B. 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并办理海丈保陁 C. 卖方负责租船定舱,买方负责办理海上保险 D. 买方负责租船宂舱,卖方负责办理海上保险 15. 在一般情况下,按CFR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中,不计入货物价格的是( C ) A.货物成本 B.运费 C.保险费 D.各项出口税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目录 前言. 1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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