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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律的思考——以企业所得税为中心

收稿日期:2018-12-13

作者简介:王金莹(1993-),女,河南许昌人,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学。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Journal of Jiangsu Colleg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Vol.19,No.1Mar.2019第19卷第1期2019年3月DOI :10.19315/j.issn.2096-0425.2019.01.016

摘要: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然而沉重的税负使得小微企业在市场的洪流中举步维艰,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势在必行。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在立法、法律制度以及实施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通过建立系统的小微企业税收法律体系、努力做到税收全覆盖、优化税收征管程序等途径,可以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律。

关键词: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收征管

中图分类号:F812.42;D92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425(2019)01-0069-04

1小微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分标准的企业,同时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包含在内。小微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①中国经济的新引擎。根据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发布的《分析与展望:2017—2018中国中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报告》,小微企业发展迅猛,数量庞大。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小微企业已达7328.1万户,占企业总数的82.5%[1]。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17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也显示,截至2017年8月15日,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占89.28%[2]。故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李克强总理非常重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工作,他曾反复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的小微企业将汇聚成巨大动力,形成中国经济新引擎[3]。②就业的巨大容纳器。从上述数据可以直观地看到,小微企业占据非常庞大的市场份额,是我国市场主体的主力军,为就业提供了强大支持。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平均每户小型企业可带动8人就业,一户个体工商户可带动2.8人就业[1]。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曾提到,若投入同样的资金,小微企业平均可吸纳的就业人员比大中型企业多4倍至5倍。李克强总理也曾多次强调,小型企业是就业的巨大容纳器。

2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依前文所述,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扶持小微企业也是做好民生工作的关键。多年来,国家为小微企业提供诸多优惠政策,帮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宣布下调我国增值税基本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原有10%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9%;6%一档的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同时,李克强总理还强调,2019年将进一步扩大减税规模,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4],且工作重点在小微企业和制造业。

但是,目前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税费项目繁多、起征点纳税边界模糊以及税负依然过重等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17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律的思考

——以企业所得税为中心

王金莹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昆明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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