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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SB04-1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适用明细申报地区)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用人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费管理码:

填表说明:1.有多个险种的,分行填写各险种信息。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

填写“非企业单位”或“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

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4.表中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见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

整项目汇总表》)。

5.表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6.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缴费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用人单位名称办费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社保号 序号变化类 型 姓名 个人参保 号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明 类别 性 别 户 籍 类 型 用 工 形 式 人 员 类 别 人 员 状 态 参保开始时 间 缴费 工资 参保险种 1 2 3 4 5 6 7 8 9 本人签 名 1 2 3 4 5 用人单位(缴费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税务机关(盖章): 说明: 1.填表人数超5以上需另附电子导盘文件(可自带U盘向办税服务厅人员索取用人单位的电子导盘文件)。 2.变化类型:“1”增员;“2”减员;“3”已在册。 3.身份证明类别:“1”护照;“2”通行证;“3”回乡证;“6”身份证;“7”军官证;“9”其他;“A”外国人永久居留证;“B”港澳台身份证。 4.户籍类型:根据户口本记录填报。“03”本地非农业户口;“04”本地农业户口;“05”外地非农业户口;“06”外地农业户口;“31”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2”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33”台湾地区居民;“41”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42”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5.用工形式:“10”干部;“40”合同;“70”法人代表;“99”其他。 6.人员类别:“04”干部;“06”工人;“07”军转干;“13”农转居人员;“99”其他(雇主或退休人员选)。 7.人员状态:“0”在职;“1”退休;“4”其他。 8.缴费工资:本月应缴费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按计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填列。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 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目录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转入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转出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补缴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封存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启封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缴费基数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社会保险其它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申报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核定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

关于浙江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关于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方法与上年一致,没有变化,具体填表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为年度清算专用,所属期12月的月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不再申报。网上结算申报时请注意选择年度为2015年度(系统默认年度)。当月社保部门传输的个人数据由系统自动转申报,不再显示和要求缴费单位确认。年度结算申报缴纳期限截止到1月31日。 1. 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注:上述两表无电子申报表,年度结算期后应与其他纸质申报表一同报主管地税分局); 2.根据上述两表汇总计算的数据,填写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附表申报成功后再填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请各企业缴费单位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数据。 二、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1.调增项目 调增项目1“低于下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的计算结果填“不到下限的调增金额”; 调增项目2 “其他”:指按政策规定应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未计入的调增金额。 2.调减项目 调减项目1 “超上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的计算结果填“超过上限的调减金额”; 调减项目2 “外籍人员”:指符合政策规定的尚未在本市参保的外籍人员工资扣减额;(若企业已经为外籍人员参保,则其工资不允许扣除) 调减项目3 “外地参保”:指符合政策规定进杭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在外地总机构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以及指符合政策规定已在本地总机构列支工资,在外地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 调减项目4“法定不参保”: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聘用离退休人员的报酬,以及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报酬; 调减项目5“其他”:指按政策规定不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在财务处理时计入工资总额的金额(如支付给学生勤工俭学的费用); 5.填列后“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转到主表。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则“可扣减项目金额”为负数,即实际为调整增加缴费基数。 三、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主表第4列“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填写全年1-12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主表其余各列由地税部门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和附表数据自动产生。 1. “结算属期工资总额”不得少于“每月申报的工资总额汇总数”,否则不能申报成功。若由于每月在填社保费申报表时,“实发工资”这项指标填错,实发数多填,造成在年度社

社保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及附表doc

SB015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填表说明:1、本表第4列“结算属期工资总额”,按工资总额结算的,按结算属期内“应付工资”借方汇总数填写;按营业收入结算的,除建筑业工伤保险外按行业工资含量计算后填写(营业收入×行业工资含量),建筑业工伤保险仍按工资总额结算。 2、本表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按附表中对应项目填写。 3、本表第7列“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按结算属期实际已经申报的缴费基数汇总数填写。 备注:1、2011年度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费最低申报比例:建筑业、海洋货物运输行业、物业管理行业、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15%;水产品加工、纺织、服装行业为20%;其他行业为30%。2、工伤保险全覆盖,行业最低申报比例为100%。3、行业工资含量:建筑企业为5%,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25%。

SB015-1 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地税编码: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本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与主表同时报送; 2、按“工资总额”结算企业: 1)当[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调增小计-调减各项]×(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3、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 1)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工资含量)]-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工资总额(工资含量)×(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4、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5、计算工伤保险费时,行业最低申报比例统一按100%计。 6、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时按差额负数填写。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分险种申报)

SF013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分险种申报)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月应缴费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按计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填列。 2、参保险种:请在已参保险种下打“√”。“1”代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代表基本养老保险(非本市城镇户籍);“3”代表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4”代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5”代表城镇居民老年养老保险;“6”代表农村人员养老保险;“7”代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8”代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9”代表住院医疗保险;“10”代表补充医疗保险;“11”代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2”代表失业保险;“13”代表失业保险(农民工);“14”代表工伤保险;“15”代表生育保险;“16”代表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17”代表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3、人员类别包括:“01”公务员;“02”个人;“04”干部;“05”农民;“06”工人;“07”军转干部;“08”学生;“09”现役军人;“10”无业人员;“98”二等乙级残废;“99”其他。 4、户籍类型包括:根据户口本记录填报。“03”本地非农业户口;“04”本地农业户口;“05”外地非农业户口;“06”外地农业户口;“07”港澳台;“08”外籍;“99”其他。 5、用工形式包括:“10”干部;“20”全民;“30”集体;“40”合同;“41”城镇合同制职工;“42”农村合同制工人;“50”临工;“51”外来劳务工;“60”个体;“70”法人代表;“99” 其他。 6、人员状态包括:“0”为在职;“1”为退休;“2”为离休;“3”为失业;“4”为其它;“5”为无业;“D”为1-4级工残;“E”为已趸缴;“F”为退职;“G”为城居。 7、本表一式3份,二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申报单位自存。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SB015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 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 注:1、主表第4列=附表1 第4列;主表第5列=附表1 第14列;主表第6列=附表1 第15列;主表第7列=附表1 第17列; 2、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第4—5列不填 ·SB015-1 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 注:按“工资总额”结算企业 1、:第4列工资总额为全额填写。 2、第12列填写: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3、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4、计算工伤保险费时,行业最低申报比例统一按100%计。 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第4—14列不填,附表1第15列=附表2第8列 SB015-2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计算表(附表2: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填写) 注:1、第4列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为全额填写。

2、建筑企业第5列工伤保险栏不填,其余险种填0.75%(5%×15%),船舶外包工企业第5列工伤保险栏填25%,其余险种填7. 5%(25%×30%) 3、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第6列;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0。 4、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栏第4、 5、6列不填,第7列取“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可扣减项目金额”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大数填入。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的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的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0.5—3.0%),生育保险1565*0.8%,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的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市区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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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市区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 【标 签】金华市,社会保险费,结算工作 【颁布单位】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5-01-19 【实施时间】2015-01-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税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相关纳税(费)人: 为了完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有关规定,结合《税友龙版》系统和近年来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工作的实际,现将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相关工作作进一步明确,请遵照执行。 一、社会保险费结算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结算的范围是指《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即市区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全征”办法的网上申报企业。上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从年度申报税费月份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二、社会保险费结算的时间要求 (一)各纳税(费)人应在结算属期次年2月1日至5月31日止,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龙版》登录(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2003737.html,),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附表》和《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主表》的相关内容, 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将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不通过数字证书(CA)认定方式申报的企业,在申报结束后,自行打印社会保险费结算纸质申报表,随综合申报表、其他结算表等征管资料一并装订成册后上报主管地税部门。 (二)对结算自行申报应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各纳税(费)人在委托账户中存足应补缴的金额,对由于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对年度内多缴社会保险费的纳税(费)人,在办理结算申报后,即可向主管地税部门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人、元费款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缴费性质□正常申报□稽核补缴□年度结算□缓缴补缴□预缴□后延补缴 社会保险号码或医保ID号参保人员 姓名 缴费对象 (供选 择) 缴费 月数 缴费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 险费 生育保险 费缴费 金额 合计 基本医疗保险费外来工(农民 工)住院险 缴费 基数费率 缴费 金额 缴费 基数费率 缴费金 额 缴费基 数费率 缴费 金额 缴费基数缴费基 数缴费基数金额合计 人数合计 分险种人数合计— 分缴费对象人数合计职工个人人、个体户本人人、个体户雇工人、农民工(缴费)人、农民工(不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人。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填表说明: 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SF013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分险种申报)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 年月填报日期: 年月日 缴费单位名称: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纳税人编码单位地址 单位社保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人本月医疗人户用本月工本月应缴员保险应缴参保险种员籍工资薪金费工资薪状费工资薪姓名个人参保号身份证件号码类类形收入总金收入总态金收入总别型式额额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缴费单位(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盖章: 税务机关(盖章): 说明:1、本月应缴费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按计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填列。 2、参保险种:请在已参保险种下打“?”。“1”代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代表基本养老保险(非本市城镇户籍);“3”代表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4”代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5”代表城镇居民老年养老保险;“6”代表农村人员养老保险;“7”代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8”代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9”代表住院医疗保险;“10”代表补充医疗保险;“11”代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2”代表失业保险;“13” 代表失业保险(农民工);“14” 代表工伤保险;“15”代表生育保险;“16”代表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17”代表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3、人员类别包括: “01”公务员;“02”个人;“04”干部;“05”农民;“06”工人;“07”军转干部;“08”学生;“09”现役军人;“10”无业人员;“98”二等乙级残废;“99”其他。

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汇算清缴情况明细表

SB015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 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缴费人进行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共有3张附表,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附表(缴费人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及当地地税部门 提供的具体补充说明); 2.本表表头资料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 3.第1列费种、第2列费目分别从附表1中第1列、第2列提取,相同费目只提取一次; 4.第3列从附表1中第3列分别提取起止日期,同费目所属期分段的,合并所属期后分别提取; 5.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分别从附表1第4列、15列、16列、18列对应 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 6.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 ..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结算所属期内缴费人自行申报金额,即按每月缴费基数乘以当月缴费比例计算申报的累计数。不包括社保部门产生的应征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 7.第9列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已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 合计数; 8.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 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9.表中补充资料由缴费人如实填报,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概述篇) 目录 一、系统要求 (2) 二、流程框图 (3) 三、业务简介 (3) (一)申请证书 (3) (二)业务申报 (4) (三)打印报表 (6) (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 (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 (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 四、寻求帮助 (7)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 web浏览器:IE7.0、IE8.0、IE9.0 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

二、流程框图 三、业务简介 (一)申请证书 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2003737.html,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 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

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 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 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f912003737.html,),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 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及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

单位编号: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 单位名 称(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缴费职工人数人缴费职工工资总额元月人均元 离退休人数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元月人均元 单位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人: 临沂市社保处制中国社保

:单位名称(章): (2016 年度)单位:元 :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月缴费工资职工签字备注 : : 装 : : : : 订 : : : : 线 : : : : : 临沂市社保处制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 :单位名称(章): (2016 年度)单位:元 :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月缴费工资职工签字备注

: : : : 订 : : : : 线 : : : : : 临沂市社保处制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 :单位名称(章): (2016 年度)单位:元 :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月缴费工资职工签字备注 : : 装

: 订 : : : : 线 : : : : : 临沂市社保处制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 :单位名称(章): (2016 年度)单位:元 :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月缴费工资职工签字备注 : : 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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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结算附标准表.doc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附表1)填报单位(公章): 地税编码: 序号 1 2(或= 4×5)项目 项目 结算所属期 结算所属期工资总额 社保登记编码: a.养老保险费 月~月 b.医疗保险费 月~月 所属行业: 用人单位填报 c.失业保险费 月~月 d.工伤保险费 月~月 e.生育保险费 月~月 f. 养老保险费 月~月 单位:元 ( 列至角分) 社保费征缴方式:口工资总额口行业工资含量口其他核定方式 地税部门审核 g.医疗保险费h.失业保险费I.工伤保险费j. 生育保险费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3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4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 5行业最低销售工资含量 6已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 7 已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8(=10-9)理论可扣减项目金额 9调增① =(7-6) 当(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 费基数)填列,否则填零———————————— 项目 ②其他 10调减①=(2-2 ×3) 或 按最低申报比例可扣减额=(2-3 ×4×5) 项目 ②其他 11(=2-8)理论缴费基数11≥6≥7=11 12 7≥6≥11=7 结算所属期实际缴费基数 6≥7≥11=6 6≥2≥7≥11=2 13(=2-12) 实际可扣减项目金额 14 单位缴费比例14% 6% 2% 0.5 ~1.5% 0.60% 14% 6% 2% 0.5 ~1.5% 0.60% 15(=12×14)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 16结算所属期已申报金额 17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 18(=15-16)应补(退)费额 补充资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名): 结算期未职工参保人数情况:人人人人人受理日期:年月日 结算期平均职工人数:年初职工人数:结算期未职工人数: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缴费人申明:授权人申明:代理人申明: 本单位(公司、个人)所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款真实、我(单位)现授权为本缴费人的代理申本申报表是按照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填 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报人,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报,我确认其真实、合法。 可寄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业主)签名:授权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填表说明: 1 、本表供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或注销缴费登记时进行社会保险费清算)时使用,并须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份; 2 、本表第 2栏“结算所属期工资总额”只有在社保费征缴方式为" 行业工资含量 " 时才等于 4×5,并相互校验。社保费征缴方式为“工资总额”时,第5栏“行业最低销售工资含量”不填; 3 、本表第 9、10栏中的“其他”栏有数据时,须填写《社会保险费调整项目汇总表》。第10栏中第①小栏在社保费征缴方式为“工资总额”时" 公式为 (2-2 ×3) ,行业工资含量 " 时为(2-3 ×4×5).

GDFJ011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GDFJ01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用人单位名称办费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社保号 序号变化类 型 姓名 个人参保 号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明 类别 性 别 户 籍 类 型 用 工 形 式 人 员 类 别 人 员 状 态 参保开始时 间 缴费 工资 参保险种 1 2 3 4 5 6 7 8 9 本人签 名 1 2 3 4 5 用人单位(缴费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税务机关(盖章):说明: 1.填表人数超5以上需另附电子导盘文件(可自带U盘向办税服务厅人员索取用人单位的电子导盘文件)。 2.变化类型:“1”增员;“2”减员;“3”已在册。 3.身份证明类别:“1”护照;“2”通行证;“3”回乡证;“6”身份证;“7”军官证;“9”其他;“A”外国人永久居留证;“B”港澳台身份证。 1

4.户籍类型:根据户口本记录填报。“03”本地非农业户口;“04”本地农业户口;“05”外地非农业户口;“06”外地农业户口;“31”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2”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33”台湾地区居民;“41”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42”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5.用工形式:“10”干部;“40”合同;“70”法人代表;“99”其他。 6.人员类别:“04”干部;“06”工人;“07”军转干;“13”农转居人员;“99”其他(雇主或退休人员选)。 7.人员状态:“0”在职;“1”退休;“4”其他。 8.缴费工资:本月应缴费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按计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填列。 9.参保险种:请在已参保险种下打“√”。“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其他险种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10.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每月办理申报、缴费时报送至地方税务机关。 2

2018社保清算

2018社保清算 1、结算年度:2017年度。 2、结算申报期限:2018年2月1日-2018年5月31日。 3、结算申报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必须在完成所属期2017年1--12月的所有社保费月报表,并完成全部扣款后才能进行结算申报,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退库事项办理。 4、年度结算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同时根据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进行上下限的保底封顶计算。2016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56385元,月标准是4698.75元。上限为14096.25元;下限为2819.25元。结算时,以单个职工的2017年度所属期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数为依据,单个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应调整增加缴费基数,单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的应调整减少缴费基数,将所有员工的调增数和调减数分别汇总后填入《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对应的调增项目和调减项目栏中。 5、单独扣款:申报成功后,需到网站首页的【快速通道】—【汇总扣款】,在序号前打勾,点击【扣款】。注意:税务局将不再自动扣款,需要在汇总扣款中手工操作,社保费需单独扣款。 二、填报说明 1、结算申报表分为主表和附表,缴费人可先点击浏览填表说明后进行填报。 2、应首先填报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分列分结算费种按照相关政策填报调增项目和调减项目,其中: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时可扣减项目金额按差额负数显示。 3、附表填报完成后,再填报主表,主表按结算费种分行显示,其中“可扣减项目金额”一列自动显示为附表中的同一结算费种可扣减项目金额数值,“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一列自动显示为该结算费种结算属期内已按月申报的缴费基数汇总数,缴费人填入该结算费种“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后,系统将自动计算显示结算费种“结算期应补缴费额”(若为负数,系统显示为零,退库申请时自行计算)。 4、附列资料填报:结算属期销售(营业)收入总额、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年末职工人数、年末参保人数等相关信息。正常情况下,结算属期销售(营业)收入总额和年度销售(营业)收入是一致的;全年平均职工人数按12个月每个月职工人数进行平均后填列;年末职工人数和年末参保人数按12月份数据填列;年末参保人数按照各费种实际参保人数填列。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范本)

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元、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 某某某 经办人: 某某某 申报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参保单位电脑编码 3501011234561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11111111111 费款所属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XXXX 年 XX 月 XX 日 缴费性质 □正常申报 □稽核补缴 □年度结算 □缓缴补缴 □预缴 □利息 序 号 缴费费种 缴费对象 缴费人数 缴费情况 利息 缴费基数 费率% 缴费金额 1 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 位 XX XX.XX 18 XX.XX 2 职工个人 XX XX.XX 8 XX.XX 3 个体 工商户 本人 X XX.XX 20 XX.XX 4 雇主 5 雇工 6 灵活就业人员 XX XX.XX 20 XX.XX 7 失业保险费 单 位 XX XX.XX 2 XX.XX 8 职工个人 XX XX.XX 1 XX.XX 9 农民工 缴费 XX XX.XX 1 XX.XX 10 不缴费 XX XX.XX 0 11 个体 工商户 雇主 XX XX.XX 2 XX.XX 12 雇工 XX XX.XX 1 XX.XX 13 医疗 保险费 基本医疗 保险费 单 位 14 职工个人 15 外来工(农民 工)住院险 单 位 16 公务员补助 单 位 17 工伤 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单 位 18 个体工商户 19 工伤 医疗费统筹 单 位 20 生育 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单 位 21 生育 医疗费统筹 单 位 22 合 计 XX.XX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X 仟X 佰X 拾 X 万X 仟 X 佰 X 拾 X 元 X 角 X 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9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基数申报所需资料 1、《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 2、《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 4、2018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表等财务资料。以上资料请携带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并交由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8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的资料。 申报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 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职工及个人缴费人员) 温馨提示:填表须知及申请材料见本表背面 个人信息及业务申请部分姓名:社保电脑号: 证件号码: 所属单位编号:联系电话(手机): 退费、结算银行账号(非金融社保卡须填写,仅限以下九家银行借记卡;申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作为缴费账号,且不可变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银行 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011年7月之前省内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2010年1月之前省外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其他 养老保险转入年限如与深圳缴费年限存在重复,本人申请清退:□异地部分/□深圳部分 二、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省内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外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三、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帐户的相关权利及后果的告知》(见本表格背面),已充分了解相关权利以及终止在深社会保险关系的后果。现本人因(请勾选:□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港澳台人员离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其他)原因,自愿申请终止在深圳市的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结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声明及签章 参保人/用人单位声明 兹声明:本表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人签名(单位参保的,需加盖公章): 20 年月日 条码位 征收[2018]1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精修订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 表说明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地60%—300%作为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地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地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生育保险1565*%,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地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地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数据口径与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总额或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工资总额一致;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可以按以下计算取得: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12%)/13%;也可按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980;缴费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填列;费率统一填12%;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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