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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材料处罚实施条例

1、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都必须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专人配合项目部材料人员收料(主要指钢筋、装饰材料等一次性发给施工班组的材料)和领用施工用料;

2、施工班组因施工需要领料,必须持项目施工员开具的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超限额领料单),凭单领料;

3、施工班组自带工具、设备、钢管和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到项目材料组处登记备案,否则出门时不予放行;

4、施工班组自购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报项目部后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施工班组无领料单进入仓库发料区域;

5、施工班组进场后所领用的床板必须开具领料单扣款(扣款公式为:床板原价×(1+2.5%),其中2.5%为采保费,此款项从班组尾款中扣除)。班组退场时交床板到项目部仓库,按好坏程度折价返部分扣款;

6、施工班组进场后,床架、换气扇等公共设施需自觉主动维护,损坏照价赔偿,另加2.5%采保费。属故意人为损坏的,除上述处罚外,追加罚款1000元;

7、施工班组领料时,禁止施工班组填写或涂改单据,否则每发现填写一次或涂改一处予以班组罚款100元;

8、禁止施工班组在仓库无人时采取翻窗或爬围墙等方式进入仓库或露天仓库拿材料,每发现一次,予以班组拿走该材料价值的10倍处罚,追究盗窃行为1000元罚款,并责令班组清退该当事人;

9、禁止施工班组在未开具领料凭据或征得项目材料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

用现场的红砖、砂石、水泥、槽钢、立道牙、水泥管和电缆等露天堆放材料,每发现一次,予以班组拿走该材料价值的10倍处罚;

10、现场已领用的水泥,在使用过程中不注意保护,致使水泥结块硬化或砂浆硬化的,一经查实,予以施工班组该批浪费材料价值的2倍处罚;

11、现场施工要求工完场清,施工班组未做到的,每发现一处予以施工班组100元处罚;

12、钢筋加工场地,废钢筋头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必须分开堆码整齐,禁止混放,每发现一次,予以施工班组100元处罚;

13、禁止施工班组私自使用项目部钢筋焊接对拉螺杆,外排架拉接等,每发现一次,予以施工班组该使用材料价值的10倍处罚;

14、施工现场材料标识牌应有效摆放或悬挂,严禁在项目部已提供标识牌的情况下无标识或标识牌东倒西歪,每发现一处,予以施工班组50元罚款;15、施工现场材料堆码应整齐,维持现场文明整洁,禁止材料在现场杂乱无章,横七竖八,每发现一处,予以施工班组50元处罚;

16、施工班组领料后必须严格按所开领料单的使用部位进行施工,以便于成本核算,严禁串料施工,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7、施工班组领用后的材料,在现场施工必须妥善保管,当天未使用完的材料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严禁随意丢弃不闻不问,发现一处,给予施工班组该批材料价值2倍处罚,并没收该批材料。

18、施工班组领用的材料,严禁送或卖给其它班组或个人,严禁私自拿出项目部据为已有,每发现一次,予以班组该拿走材料价值的10倍处罚,另追究盗窃行为1000元罚款,并责令班组清退该当事人;

19、包工包料工程或双包班组在未征得项目部许可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使用

项目部堆放在现场无法上锁管理的材料,属盗窃行为,每发现一次,予以班组该批使用材料价值的10倍处罚,另追究盗窃行为1000元罚款,并责令班

组清退该当事人;

20、施工班组对所领用的材料负有管理责任,若发生所领用材料因保管、贮存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失,由班组按照该批材料原价值赔偿,追缴2.5%的采保费,并对所引起其它方面的影响(如工期)负全部责任;

21、施工班组领用的材料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批材料无法用于施工时,应即时通知材料员或予以退库,否则该批材料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

22、施工班组领用材料后,若由于班组技术问题或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返工和材料超限额情况,所有超限额和返工部分材料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并追缴2.5%的采保费;

23、钢材和装饰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班组应按照项目部规定积极配合项目部材料员、仓管员收货,若故意拖延时间或到货后半小时还未到现场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班组200元处罚;

24、施工班组的材料、设备出施工现场,必须到项目部仓库开具出门放行条,放行条上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必须与实物相符,若发现未开放行条便出门或放行条中的申请内容与实物不相符合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班组不符物资价值10倍的罚款;

25、施工班组借用或领用的钢管、槽钢,严禁未得到项目部仓库许可下随意割断,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6、施工现场标识、临设等物资严禁故意破坏,每发现一处,给予500-1000 元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 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 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 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汽油炉,否则,罚款1000元/台/次。 (17)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装卸材料的过程中故意制造人为噪音、扬尘,罚款,500元/人/次。 (19)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地清、不得有建筑垃圾,否则,罚款100元/处/次。 (20)油漆库单独设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1)建筑垃圾及时分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22)对其他单位已完成工序、工程造成破坏的,视破坏的情况和大小否罚款500~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本工地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正确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

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材料计划 (1) 第三章材料进场验收 (2) 第四章库存与使用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8) 附件一:流程图 (9) 附件二:相关表单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材料管理,控制生产单位的材料消耗,减少材料浪费现象,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材料的采购申请、验收、贮存和使用、调拨、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材料计划 第三条材料计划编制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等有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月度材料需用计划和临时追加的变更需用计划,此计划由预算员编制,报项目经理批准。其中《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由项目部按工程主合同规定的途径及期限提交给建设方相关部门。 (二)项目部预算员在项目开工三天前,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供《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在每月28日前编制次月《材料月需用计划》,交于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工程管理部于30日前报与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经理审批后组织进行采购。 (三)项目部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计划单上要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色标、数量及进场日期等。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需用计划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编制人留底,第二联交公司工程管理部。 (四)要特定采购的物料,项目部须提前60天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计划,由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并入当月采购计划,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提交到成本管理部,同时必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设计图纸、业主认价单、设计说明、系统图、原理图等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完整。(五)如果项目材料计划调整,项目部必须在使用7天前提出,对因重大变更影响原来的需用计划(增加或减少采购),应由项目预算员编制材料变更计划,然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员调整计划。 (六)因为材料需用计划失误影响项目生产的,要追究预算员、项目经理的责任。具体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实施处罚。 (七)因采购材料计划失误造成材料积压的,是编制计划人(预算员、项目经理)失误的追究编制计划人的责任,是材料料员提供数据不准确的追究材料员责任,因采购不到位的追究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强化各级人员安全意识,约束违反劳动纪律及违章指挥行为,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制止不自觉行为,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人员、职工及劳务。专业承包队和每位职工。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着,管理人员罚款200元,职工罚100元; 2.在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成负责本区域内一周的监查工作; 3.在办公区、生活区吸烟者,乱扔烟头者,每次罚50元; 4.施工作业时穿拖鞋、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追查责任,如 果是负责人未配发防护用品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5.在现场有不文明行为者,如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者,每次罚款50元,打架闹 事者罚款200元; 6.酗酒上班、不听劝阻者罚款200元; 7.带班人不穿红马甲安全员不带袖标的每次罚款100元; 8.施工机械、防护设施未经验收使用的每次罚责任方500元,必要时责令停止使 用; 9.对于检查时提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项罚款200元,第二次犯同样问题,存 在事故隐患的罚款1000元; 10.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误,造成火灾或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并 追究刑事责任; 11.每月经联合检查组评定各责任区低于80分的,罚款1000元,低于70分的罚款 2000 元; 12.在各级监督检查人,纠正违章时,施工人员或负责人配合、不听劝阻,肆意闹 事、拒绝不签字的,将加罚50%,闹事者由保安人员送交项目部处理,罚款将从工资或拨款额中扣除,即罚单和证据送财务部即可执行; 13.罚款列入专用文明措施费,可以用于工作突出者奖励资金; 14.受罚单位和个人有权自己反映情况,但不得阻挠公务,不得对安全生产采取消极态 度; 15.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法可依。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2.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

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3.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4.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5.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6.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7.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8.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001]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24、机械设备应设专人操作,并如实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做到人离机停、下班盖机,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现场施工时必须节约用水,用完水时必须把水龙头拧紧,如发现有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天河项目部施工现场、宿舍违章处罚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 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本项目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 罚款5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0元。 4、工地施工范围内乱丢烟头、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100元。 5、工宿舍晚上11:00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100 元。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50元,宿舍禁止长明 灯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各单位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 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 处罚款200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责令其清理干净。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4、对任意在施工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3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7、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1000元。 18、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理、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200元。 20、高空、洞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1000元。 2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综合节约措施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物资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的准确性,不得粗估冒算,防止因计划不周造成积压、浪费现象发生;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开展清仓利库工作;要坚持计划的严肃性与方法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一经订立或批准,无意外变化,就必须严格执行。 1、水泥发放,根据施工单位、混凝土的数量、参照定额按袋领用。 2、砖的领用根据砖砌量,按垛领料,不留料底,不留碎砖。 3、钢筋领用不准大材小用、优材劣用,长短头要焊接搭配使用。 4、木材领用要从垛上逐块领用,禁止挑拣,不准长材短用,优材劣用。配置模板配合适当旧材拼接使用。 5、小五金领用根据实际预算,分层领取或一次付清。暂设使用根据实际需要。 6、现场的周转材料、脚手板、架子管不能截取,只能按尺寸选用。 7、大小钢模板用后及时处理,整形,保持平整,及时刷油保护,用后按不同规定码放整齐。 8、各种管卡子、模板卡子及机械拆卸下的螺丝、螺母、螺垫都要随时清理,回收保养后再用。 9、包装器皿材料、漆桶、各种编织等及时回收。 10、建筑垃圾、渣土回筛再用。 11、燃料进入现场要严格验收,要求管供、管用、管节约,燃烧要烧净、烧透。 12、用电要合理,经常保养检修设备,尽量避开高峰期用电,严禁私自使用电热水器或用电炉子,做到人走灯灭。 13、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管路配件,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水夯基础,节约工程用水。 14、节约用油,加强管理,计划用油,废油回收。车用油、机械用油实施限额领发手续,按标准使用,减少车辆空载。 15、加强用力管理,合理使用氧气、乙炔气,换气时尽量不留残气,确保用气安全,用完卸关掉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工地管理处罚细则

南京大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地管理处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章宣传品、形象 第二条、公司形象标志需按照公司要求张贴于相应位置,不得被其 他张贴物遮挡,物业另有规定除外,违者一次罚款50兀。 第三条、开工许可证贴在物业指定处,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50元。 第四条、工人在工地施工时,必须穿着工服,工服整洁、卫生。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项目经理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以第三人称出现(如:严禁以“他们公司”,应讲“我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答出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工程负责人、本工地项目经理姓名等,违者罚款200元。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喝酒、打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 项法律、法规

第三章安全生产、防水防火 第七条、单个工地必须配备灭火器,(大工地、工装工地除外), 如物业有特殊规定按照物业规定执行,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100元。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电焊工种,必须由专业焊工出示焊工证。物业如有要求,到物业办理“动火证”,方可施工,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100元。 第九条、禁止在工地现场抽烟,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施工现场开工后需配备临时小便斗,未配备每次罚50元。 第十条、临时用电电线及插板、插头、插座必须完好,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款100元。 第^一条、电路施工人员须严格按照水电施工规范施工,违者需承担由此造成返工一切费用,并罚款200元。 第十二条、管道煤气、天然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改动,违者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卫生间、厨房原有或新做防水均需做闭水实验,同时请监理、和业主三方进行签字验收,违者罚款300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不准住宿、做饭,(如有特殊情况需有业主同意书签字交由公司备案)违者罚款500元。(公司特殊工地除外)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对外部进入(外部购进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或分包商自带的)产品(也称为物资或材料)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搬运、清退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设计及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格物资投入施工生产。 为了规范项目部与施工队现场材料管理,控制生产单位的材料消耗,减少材料浪费现象,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采购供应与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适用于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组织机构。 适用于项目部以及施工队所有施工现场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机械工具等。 第三条管理职能 现场材料管理员负责进场材料的验收及管理,应做到: 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标准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 2.按照现场堆放场地规划对进场材料合理堆放并及时做好标识。 3.严格控制材料的超耗用量。 4.负责现场材料台账,发放和核算点验工作;按月准确提供各种必要的核算数 据及原始资料。 5.现场材料的使用与跟踪。 第四条材料验收 1.核对资料: 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需要用计划对照送货清单认真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等,并同时索取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书或实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并对技术资料的内容进行验证,以确认其资料是否有效。 2.检验实物: 清点实物与送货清单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相符后,开始进行外观检查(如:钢材需要检查其表面是否有裂纹、结巴、分层等,验证定尺长度是否一样长,并对同规格的钢材进行抽样检查其直径,水泥,木材等都应按照此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已修改)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美丽文博大酒店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一、通用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各施工班组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各个施工班组应在公司指定时期内定时定点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学时不得少于公司规定否则每月业绩考评时记为不及格;当月违反本规定的班组上二次以上的,业绩考评时也记为不及格。当月业绩考评不合格的相关班组(相关负责人)处以500至1 000元罚款,对每期均考评合格的班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3. 施工期间,各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国家、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经检查发现有违章安全操作的相关人员(班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如符合本规定情景的按本规定执行。首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所在班组应当

有义务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宣讲解释,让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及本规定。 4. 首次到本工程施工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以警告处分,相应责任班组应当组织全体组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本规定,将学习上报至项目部备案;其他违规情景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取下佩戴的安全帽,违规者罚款20元/人次,可每人同天按次累计处罚,同一人员二次以上的违规可加倍处罚。 6. 严禁打赤脚、穿高跟鞋、穿易滑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辞退。 7. 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8. 各施工班组严禁未满18岁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相关违规班组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并辞退相关人员出工地。 9. 2米以上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违者处罚,50元/次。 10. 根据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会议的各个班组长(或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开会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0元,未参加的罚款500元/次。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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