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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现象” ---能人腐败问题分析

“仇和现象” ---能人腐败问题分析
“仇和现象” ---能人腐败问题分析

“仇和现象” ---能人腐败问题分析

读罢《法学》2006年第11期郭延军的《地方“一把手”应认真看待公民宪法权利——评秦中飞编发短信被拘案的起落》一文,心中不禁引起共鸣,深感“一把手”对于地方法治与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可时隔不久,笔者又看到类似问题的探讨,但观点与立场却与郭延军的文章大相径庭。2007年1月7日的《法制日报》用了整整两个版面(第7版、第8版)专题探讨了一个人物、一个现象,那就是“仇和”和“仇和现象”。一份全国级别最高的法制类报纸用如此大的篇幅探讨这么一个问题,足见该报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两个版面的文字总体上还是肯定“仇和现象”的,例如:第7版的大标题是“‘仇和现象’启示录”,三个子标题分别是:“由‘潜’到‘显’仇和成为政绩规则标本”,“铁腕,执政者能力建设的生动诠释”,“异乎寻常的决策能力”;第8版的大标题是“仇和:在法律与政策之间舞蹈”,三个子标题分别是:“他是‘仇’吉诃德吗?”,“善于把握政策的红线”,“不从根本上突破法律底线”。尤其是将仇和描述为“善于在政策与法律间长舒广袖、翩跹舞蹈的行家”的主题语更是让人难以接受。笔者认为,根据该报所列举的八个事例,仇和的许多行为明显违法,而不是所谓的在法律与政策之间舞蹈的行家。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做些分析。

1.关于“勒令5000干部做‘清洁工’”一事。仇和上任沭阳后做的第一件事,就带来了争议。上任当晚,他夜巡城区,结果在路边4次踩到大便。于是,全县5000多名机关干部被仇和勒令充当“清洁工”,两周之后,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其法定职责范围,如果说仇和通过沭阳县党委发出为全县环境卫生学雷锋做好事的号召,那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是靠个人命令去让5000多名干部搞清洁,则超出了县委书记的权限,县委书记无权强迫所属下级干部从事体力劳动,公务员也没有去当“清洁工”的义务,这不属于公务员的法定职责范围。其实,这只不过反映出仇和的家长式的管理作风而已,完全不符合法治原则对公权力的基本要求,即权力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宪法》第5条第4款、第5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其中就包含了权力法定原则。

2.关于“让违法者亮相电视台”一事。沭阳电视台1998年曾开办了一个一分多钟的小栏目《自我亮相》,屏幕上是一个小房间,挂着一块蓝布,上面写着“沉重忏悔,沭阳县百名可教育对象自我亮相”。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虽然这些人犯了法,但县委书记怎么能让违法者上电视亮相呢?这是典型的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件。

3.关于“‘惨烈的’旧城改造”一事。这里有一个程序上的问题,即谁有权参与拆迁?检察院可以拆迁吗?一般而言,这显然与检察院的职责相违背。公、检、法、居委会能一起参与拆迁吗?显然不可以,检察院、法院分别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它们一起拆迁显然违反了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关于“开会迟到罚款”一事。在沭阳和宿迁开大会,每次会后,通报迟到、缺席者,并勒令次日到纪委交检讨,罚款50~100元。这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条之规定,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沭阳县、宿迁市的人大和政府都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即没有处罚设定权,党委或党的纪委也无权行使罚款权。

5.关于“发布‘限桌令’”一事。在仇和的多次干预下,宿迁市出台“限桌令”。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婚丧酒席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多名党员干部因违反被撤职、处分、罚款。这是公权力超越法定范围,介入公民私生活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婚

丧酒席是私事而不是公事,可以提倡节约而不能采取撤职、处分、罚款的方式。只要公民没有公款私用,公民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货币的自由,这三种处罚方式显然毫无法律依据。另外,这也违反平等原则,为什么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酒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为什么不能都限制为5桌或8桌?其实桌子的大小还不一样呢!操作起来也不大可能。

6.关于“强行集资修路”一事。仇和在沭阳县发动了一场“全民战争”,每个财政供养人员扣除工资总额10%,每个农民出8个义务工,组成修路队,在高峰时,扣款达到20%,甚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也被扣除10%用作交通建设。看不出这里有什么样的征收老百姓工资的合法程序,应当属于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7.关于“‘霸道’招商”一事。仇和要求1/3的机关干部离岗招商。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市场与政府、金钱与权力间的相对隔离关系,干部离岗招商显然违反公务员职责,对“一把手”的免4职也是违反《公务员法》的。仇和是否也要给自己定个招商引资的标准?达不到标准是否也要辞职?

8.关于“国有单位‘一卖到底’”一事。仇和的改革方向,从一开始的出售国有单位的门面房,到所有国企改制“能卖不股、能股不租,以卖为主”,再到拍卖乡镇卫生院、医院,再到出售学校,可谓“一卖到底”。一个县委书记何以有这么大的权力?一个县委书记就可以代表国家处置国有资产吗?按照《立法法》第8条第8项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国企的“以卖为主”、医院的拍卖、学校的出售涉及《立法法》此项规定中的“基本经济制度”,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国企、医院、学校均属于国有资产,将这类资产私有化完全超出了一个市委书记的职权范围、超出了一个县级市的权力范围,这些属于国家立法才能决定的财产制度问题,国务院都无权决定。其实这不仅涉及《立法法》的问题,而且还涉及触犯国家有关国企、学校和医院的相关法律所确立的企事业单位财产制度,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综上所述,有人认为仇和的成功之处在于“不从根本上突破法律底线”的判断是值得商榷的,因为通过笔者对上述事例的法律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仇和的这些重大举措基本上都是违法的,是超越权限的,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平等权、国家立法权、公民人格尊严等等,从根本上突破了法律底线。仇和根本不是如《法制日报》所说的“善于在政策与法律间长舒广袖、翩跹舞蹈的行家”。

尽管许多人都在使用“仇和现象”、“仇和时代”等字眼,但笔者还是觉得充其量可以称为“仇和现象”,算不上一个时代。我们现在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难道我们需要的是仇和这样的凭借所谓铁腕或专制独裁来进行管理的官员吗?笔者在此毫无诋毁仇和的意思,只是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法治的一个基本含义就是对于公权力而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能做,对于公民而言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官员的权力运作必须符合这一法治原则,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无庸置疑,仇和的动机和出发点都是好的,甚至结果也可能真的是好的,但却不符合法治的底线要求。法治要求的是整个过程、所有过程的合法性。

“仇和现象”的另一个代价是其政绩是建立在侵犯公民或干部的法定权利基础之上的,甚至以侵犯人权为代价(例如,专门在电视上为违法者开辟一个亮相的栏目)。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的马德案,马德已经成为绥化地区“乌纱帽”的批发商。湖南嘉禾拆迁案中的县领导曾提出“谁影响我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何等霸气!地方的“一把手”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地方上一手遮天,中央的监督也鞭长莫及,什么法治、人权,我“一把手”说了算。秦中飞冤案不是也印证了这一点吗?正如郭延军在《地方“一把手”应认真看待公民宪法权利》一文中所指出的:“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各市(主要指县级市和一般的设区的

市)、县的党的主要领导人事实上可以在本地统驭一切,权力过于集中。由于地方党的主要负责人事实上可以左右本地所有党的和各个地方国家机关的行为,这就为他们在认为必要时不受阻碍地超越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提供了制度条件。一旦他们出于私利或其他考虑不能自觉守法遵纪时,其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通常很难受到制约。秦中飞案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存在。”仇和与秦中飞案件的县委书记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其中的共性主要在于这两个地方的“一把手”都缺乏法治观念,都对公民的宪法权利造成了侵犯;特殊性在于仇和的动机和目的都是善良的,而秦中飞案件中的县委书记的行为自始就可能动机不纯。

我们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要求,“仇和现象”中的种种做法不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国家提出了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依法执政的要求,“仇和现象”不是高水平执政能力的体现,而是应当被摈弃的带有封建专制色彩的家长制。法治对官员,尤其是对“一把手”的官员来说,应当是最低限度的要求。通俗地说,我们并不要求每个官员都是法律专家,只是要求他们在施政过程中不要违法,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对官员的底线要求,较高的要求应当是官员主动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而不是从消极的方面只要求不违法就够了。仇和现象、秦中飞案、嘉禾拆迁案中的县领导等一批地方“一把手”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轻则法治观念淡薄,重则侵犯人权,总体上与法治的要求还是有相当远的距离的。

“侵犯公民权利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最大乱源。”社会和谐要求权力与权利的和谐,具体说来,官员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公民尊重和拥护官员。如果官员法治观念淡薄,那就会存在公民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的潜在危险性,如果果真发生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那么,社会就不和谐了。现在许多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有的地方“一把手”滥用权力,欺压百姓,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官商勾结、官煤勾结、占有农民土地等,商人获得了超额利润,官员获得了GDP和政绩,但普通的公民却失去了权利和利益。

促使笔者写作此文的直接动机之一就是许多报章杂志认为仇和是“最富争议的市委书记”,其中还不乏赞美之词。有什么可争议的,仇和的所作所为大都是违背法治的,还有什么理由去争论,如果连这一点我们都不清楚,那就会有更多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继续效仿仇和,那法治将不复存在,公民的宪法权利将可能面临着灾难。

也许当地老百姓并不认为法治对他们多么重要,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去将这一现象断定为破坏法治的现象;也许有人认为,仇和的行为方式可以带来效率,但这并不能阻碍我们思考长久的效率比一时的效率哪个更重要,长久的效率才是真正的效率。不能以破坏法治来换取效率,破坏法治容易,建立法治却非常艰难。人是靠不住的,法治是靠得住的,法治可以使好人干好事,可以使坏人干不成坏事。

2007年1月7日的《法制日报》中的一句话特别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即“当地的一位干部私下说:‘仇和做事喜欢走极端,不重过程,重结果。’”这不禁使人想起二战以来的宪政史的一个特点就是各国宪法都试图避免性格极端、人格偏执的人担当国家领导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希特勒这样的暴君。一个国家如此,一个地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现时代,一定不可以推崇和宣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威风”和因此形成的“政绩”。须知,这些“政绩”是有关官员个人的,但它毁坏法治和社会和谐的惨重代价却已经或迟早要由党和人民来承担。而且,媒体不以批评的态度而以推崇的口吻谈论这些涉嫌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党政官员来说是一种误导,对于有关当事人将来的发展也会有害无益

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

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 下面按廉政风险的类别例举了相应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仅供大家参考,在排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要反映不同人员、岗位、部门的特点。 思想道德风险点 1.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本职工作的重要性、关键性没有充分的认识。 2.工作缺乏主动性,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3.放松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 4.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脱离实际,形式主义。 5.事业观、政绩观不正确,追名逐利,降低标准。 6.缺乏民主意识,产生特权思想,搞“一言堂”,以我为中心。 7.不能、不愿接受监督,放松自我约束。 8.不能抵制各种诱惑,出现行为失范、道德失准等现象。 9.放松世界观改造,个人私欲澎胀,享乐、铺张浪费,弄虚作假。 10.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应有的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意识。 11.宗旨观念淡薄,以权谋私,我行我素。 12.理想信念动摇,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脱离实际等。

13.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14.廉洁自律要求放松。 15.违反职业道德,导致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 16.思想认识模糊,工作积极性不高。 17.宗旨观念不牢固,服务意识不强,廉洁自律要求不高,造成不良影响。 18.上进心不强,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等。 19.违反职业道德,变相索要、收受请托人现金、礼物等。 20.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有注重业务知识学习、轻视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倾向,可能产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 21.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可能产生工作般化,不能开拓工作局面。 22.思想保守,理论水平低,不读书、不学习,不钻研业务,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 23.没有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不服从领导,消极怠工,不 能及时安排、有效落实自己份内工作,可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 24.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执法和办案,可能导致收授请托人的

仇和现象分析

法制与效率的悖论 南京大学MPA0306175 唐向阳 “仇和现象”是当今中国的一种独特现象,本质是以强权代替法律,以人治代替法治。但从报道的情况看,这种强权经济在当地却取得了令人赞誉的城市建设业绩,属于高效率。对于这样一种法制受到践踏,经济超常规发展的现象,我们该作如何的思考。 一、发展经济不得践踏民主与法制 在宿迁这个江苏经济最落后、也是最新的地级市,仇和认为在这样一个地所偏僻、思想保守、官贪民懒的地方不采取强权铁腕,则无法推进经济的发展。他是明知其所为与现行法治理念不相容而为之,基本立足点在于:1、中国,要干成点事,不来点急风暴雨式的“铁腕”,不来点“吐个唾沫就是钉”式的强权,那是绝对干不成的。民主是什么?民主无非是没完没了的开会、扯皮,民主就是贻误时机、什么也干不成的空谈。2、凡事出自公心,是为了改变当地的贫穷面貌,是为了让当地老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他自己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私利。 这样的想法使我们联想到湖南嘉禾拆迁事件。嘉禾县的拆迁采取了极端行政措施,对涉及到的不肯拆迁人员,不仅房主本人面临被抓的危险,而且若有亲属在政府担任公职,也面临处分、撤职、辞退的境遇,导致夫妻离散、父子反目,惊动了三级政府,直至建设部成立联合调查组。这与仇和有异曲同工之处,说明当今各级领导中有一批仇和式的人物。嘉禾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也是抱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以强权对付“刁民”,“我们这些人没有私利,是为你们过上好日子着想,是为了经济

发展”应是他们的心声。但为何这些现象的发生,会导致中央电视台的三次曝光、中央、省、市三级调查组的介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不满情绪?只能说,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权利不容侵犯,这是其一。 其二,仇和用强权推进地区经济建设,发展下去有无可能向独裁方向发展,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大权独揽,形成一言堂呢?我看是有可能的,当这种强权铁腕一次次成功后劲,对于其心理上的暗示、思想行为模式上的固化会产生强化作用,一旦这种人忘乎所以,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把为民谋利放在一边,完全会出现他在沭阳的前任黄登仁的腐败现象,给党和人民带来灾难。为什么党和国家要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不断出台有关政纪法规,强化党的监督,实行村民自治,改革用人制度,实际是要从制度上建设党、建设国家,保证我们国家的建设走上法制化的正确轨道,决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违背这种时代精神。 其三,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而仇和所谓铁腕治民造成的麻烦是什么呢?因为集资修路而被扣减工资的乡村教师,该如何的养家糊口;无力扩建住所却迫于政府压力只好将平房扩成两层商住楼的沿街居民,靠什么来偿还他们借支的建房巨款;那些被卖掉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的普通职工,如今在哪里就业;那位被铲车铲掉私房甚至连衣柜也被仇和下令铲掉的农家妇女,如今何处栖身。宿迁经济可能的确旧貌换新颜了,但无庸臵疑的是,即令旧貌换新颜也是以无数民众的私有财产为代价换取的。我们不能以局部老百姓的利益牺牲去换取经济环境的改善和发展。如何是这样不如派警察直接去搜更直接些。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转变政府职能

剖析当前腐败现象六大新特点

剖析当前腐败现象六大新特点 网友:萃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1年04月06日14:03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1日在中央党校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强调,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贺国强谈反腐“两个依然”言之谔谔,发人深省。现在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以笔者观察,在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六大新特点: 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茂名腐败窝案,2011年2月10日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据悉,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待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再如,绥化马德卖官案涉案干部260多人,郴州腐败窝案一个地方领导班子几乎烂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二是腐败“高端化”,由一般干部发生腐败发展到中高级干部发生腐败。有人做过统计,自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有110余名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落马。其中政治局委员有陈希同、陈良宇;人大副委员长有成克杰;省委书记有刘方仁、程维高;省长有张国光、李嘉廷、倪献策、梁湘;省政协主席有韩桂芝、宋平顺;正部级有田凤山等。 三是腐败“部门化”。现在腐败的部门化趋势比较明显,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如组织人事部门的腐败“卖官鬻爵”、司法系统的腐败“打黑者涉黑”、交通部门的腐败“偷工减料”、教育部门的腐败“钱学交易”等等。 四是腐败“年轻化”。南方某市纪委书记曾向社会透露这样一组数字:在该市2008年违纪违法的222位各级别领导干部中,31岁至45岁的领导干部竟然占了48.2%,凸显了腐败“年轻化”趋势。此论绝非是空穴来风,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 9岁现象”、“35岁现象”。 五是腐败“落势化”。与腐败“高端化”相对应的是腐败“落势化”,从较高职位向下移落、向基层渗透。如“三最”女贪官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涉案金额过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在北京等地购房36套,仅价款就多达1.7亿元。

5-8自然辩证法概论思考题

1.什么是自然辩证法?你认为学习自然辩证法有什么意义? 2.如何理解自然界的辩证运动? 3.试述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内容? 4.系统自然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举例说明学习系统自然观的意义? 5.生态自然观的基本观点是什么?依据生态自然观的基本观点如何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6.试述现代科学的本质与特征? 7.科学研究的一般环节是什么?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对你的研究工作有什么指导意义? 8.试述技术的本质、特征与发展的动力什么? 9.试述工程、产业的本质与特征? 10.你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11.如何理解创新型国家建设? 12.根据创新型人才的素质特点并结合个人专业谈谈如何才能成为创新型人才? 5.生态自然观的基本观点是什么?依据生态自然观的基本观点如何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生态自然观的基本内容:1)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人并非凌驾于自然之上而是自然中的一员)2)自然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人类的创造必须把改造自然与美化自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是合乎人性的行为。3)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相统一。人要按自然规律办事,自然才会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发展,否则,人类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4)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具有整体性、公平性和正义性等特点。人类是一个整体,可持续发展要求超越不同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并采取联合的共同行动。生态文明所理解的公平是一种广义的公平,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公平。其中,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是公平原则的核心。5)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相统一的生态思想揭示了生态自然观的本质。 如何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自然观要求人类不仅要了解“自我”,更要了解自然,要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再生能力和自然协调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科学与技术开发、利用、改造自然;要保证自然界的健康发展和演化,在向自然界“索取”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给予”,即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为自然界建立一种有益于人类的新平衡,建立起物质交换、能量流通和信息传递的良性循环。生态自然观还要求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做自觉的调控者,当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类要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的原则是:“人类的生存的基本需要高于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生物和自然界的生存高于人类的非基本需要(即过分享受和奢侈的需要)”。“要实行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 6.试述现代科学的本质与特征? 现代科学的本质:(1)科学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人类自古以来就在与自然接触的过程中获得了对自然界的认识,并随着实践的发展将这些经验知识理论化,从而最终形成了科学知识。与此同时,从近代科学兴起之后,人类就将这些科学知识用来进一步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使科学知识获得了实际的价值。这表明人在自然界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而是可以通过科学和工业对自然界进行能动的认识和改造。(2)科学是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一)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寻租型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三)寻租型腐败将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主要腐败类型。 (四)治理寻租型腐败是一项从个体到政府制度再到外部法制的系统工程。 (五)了解腐败行为选择及成本收益分析模型对治理寻租型腐败很有帮助。 (六)治理寻租型腐败本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通过对腐败行为可能发生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腐败的成本与收益,权力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提出两种不同类型的腐败问题——需求性腐败和供给性腐败,并分别对其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探讨。最后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各有侧重、综合治理的措施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腐败腐败经济学腐败可能性函数需求性腐败供给性腐败 一 腐败(权力腐败),用经济学家樊纲的话说,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1)。腐败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腐败行为如何将公共品——权力作为投资,低成本或0成本地谋取利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以最低成本取得反腐败的最大收益的途径。影响腐败行为发生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同时包括社会公众的容忍度和心理预期,以及反腐败所带来的收益(如“警示作用”)等等。假设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T,T=f(Y,

P,Q,G……)。Y代表腐败收益,即腐败者通过权力投资得到的好处,腐败的收益就等于腐败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净损失(即不包括给社会造成的精神损失,如司法精神的“磨损”,制度缺口的打开,权力规则的破坏,以及给市场秩序带来的混乱等等)。显然,腐败收益越大,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P 代表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它与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成反比,即查处的概率越小,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亦反之。Q代表腐败查处的力度,或惩治腐败的程度。而腐败行为的成本C应包括个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个人成本C1为腐败查处的概率(可能性)与查处的惩罚力度二者之乘积,如果P为0或接近于0,则个人成本也为0或近接近于0。由于腐败者并不是权力的所有者,当其进行腐败投资时,只有“使用权”,投资后也不会马上(有可能一直不会)被剥夺权力,故个人成本实质上是一种风险性成本,或“预期成本(机会成本),而社会成本C2则是个人成本的“外溢”,实际上等于收益,即Y=C2。也就是说,腐败行为造成的净损失部分构成腐败收益的来源。那么,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可能性)越高,则个人成本越高,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低;腐败惩罚的力度越大,个人成本越高,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小。与腐败查处的概率和惩罚相关的现实因素是制度(包括司法制度)的完善性,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监督防范措施的严密性、前瞻性等等;当然,各些因素之间也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分析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 课程前言 大家好,我们这个主题是关于当前腐败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和特征。我们准备利用这一段时间对当前在我国发生的腐败现象的诱因以及它的一些表现做一点分析。这个原因就在于党的十八大对于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怎么深化反腐败斗争做了战略部署,尤其是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做了清晰的表述。十八大对当前的形势的判断有一句话,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短短的几个字是有非常丰富的内容,起码传递了这么一个信号,我们不能对当前的腐败形势做太过乐观的估计,它依然严峻,严峻就是不容忽视,更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它是严重的,而且严峻的意义还在于它以解决腐败的问题就有紧迫性,所以严峻的含义要把严重更广、更多,严重讲的是腐败的形势的严重性,严峻更多地强调紧迫性。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做这样的判断,以及它是通过什么样的事实、什么样的现象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你依据什么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呢?这就是我们这一个题目。 一、当前腐败现象多发的诱因分析 就当前中国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的分析不能离开对整个社会所处阶段的定位和定性,腐败是个现象,它是在整个社会大背景,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以及社会的制度结构大变动之下发生的,那么它发生的这些都跟它所发生的背景结

构变动、社会变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腐败现象就是这种社会变革、变动、结构调整的自然的一个副产品,所以我们分析当前腐败发生的原因,要从我们所在什么样的结构变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来出发。 首先,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什么意思呢?我们当前的这个社会要给它做个定位的话,政治术语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什么意思呢?初级阶段的目标是要向终级、高级,它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千方百计摆脱这个冲击,它在通过建设发展来提升国家由初级向终极,这就注定了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是一个变化的阶段,更是一个变革的阶段,它跟高级不一样,你再过多少年以后,社会主义到了高级阶段,相对成熟了,又稳定了,成熟和稳定具有相对固定,但初级阶段不是,初级阶段就像人生一样,它还是童年、幼年时期,而童年、幼年最大的特点是不断地生长、发育、变革,这是它的特点。 从发展政治学上来分析我们现在这个处在什么阶段呢?叫转型社会。二战以后,世界上专门有一个转型社会学、转型政治学,也叫转轨。 我们现在这个期间正好是一个社会转轨期,它多长时间呢?几十年,可能上百年。而这个社会转轨和社会转型,它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变,它的内容会涉及哪些呢?会涉及制度、体制、人的思维方式、利益结构、社会的物质技术结构等,它是一个全方位的大变革、大变动、大转轨的这么一个特定阶段,总称“转轨社会”(转

对仇和现象的辨证思考

对仇和现象的辨证思考 对“仇和现象”的辨证思考 “仇和现象”,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今日人民网并列发表了两篇观点不尽相同的网友文章,我想旨在拿出一些不同的观点看法供人们研究和探讨,以求得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 表面上看,社会对“仇和现象”的关注是针对仇和个人的领导行为;但实质上,诸多讨论焦点却是指向同一个目标:在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的条件下,群众究竟拥戴什么样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应该如何正确行使其领导权力。 近年来,中央不断强调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需要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并切实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实践活动中去。因此,研究和探讨类似“仇和现象”问题,应该是非常及时且十分必要的。但笔者认为,人们对“仇和现象”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应该注意掌握好三个重要的基本前提: 1、实事求是地正确认识当前的国情——因为,“正确认识国情,按照国情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依据”,也是理性认识看待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还在不断完善的条件下,任何一种“超国情”的、希望一蹴而就的善意的愿望、企盼和要求,无疑都是与实际不符甚至可能相左的。 2、当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害在党风廉政问题——中央先后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较好地解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害问题。而在此情势下,人们的关注重点,显然应该是针对各类腐败问题“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成份、经济要素日趋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理念、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腐败现象一日不除,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前,如何在科学分析腐败现象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课题。 关键词:腐败反腐倡廉原因对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有的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贪污受贿,大肆挥霍国家巨额财富,其手段之猖獗,手法之多样,是前所未有、触目惊心的。具体表现为:(一)利用职权,安插亲朋好友、买官、卖官 (二)大肆贪污受贿,挥霍国家巨额资财 二、腐败现象屡屡产生的原因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败,腐败现象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公务员人数严重超编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公务员人数每年递增20% ,未来几年将严重超编。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规模是否适度不仅需要考虑“官民比”,而且要考虑公务员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务员的行政效率。虽然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

1比26(那是2005年“两会”时提供的数据,现在肯定要大于这个比值),但是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二)现存机构的弊端和法制建设的滞后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我国目前现存机构来看,的确存在党政机构的权力失衡,权力过分集中,党政行为存在严重的“人治”而不是“法治”现象。同时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反腐败方面的法规严重滞后,已颁布的法律目前存在着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与反腐倡廉直接有关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与当前反腐斗争的需要脱节。对已查清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犯罪分子主要是职务较高的人惩处往往打击力度不够,一些贪污受贿动辄数以十万百万的领导干部,从公布的处理结果来看,凡担任过相当一级领导的贪官,几乎都能免予“斩立决”,最终判决往往是死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落到实处。 (三)党风不正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催化剂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党内确有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当前党风不正主要表现为:第一,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不到了,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几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大案、要案涉及到我们不少部门和地方的主要领导,党风不正的确起到了催化的不良作用。

仇和任昆明书记

昨天上午,昆明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仇和、杨崇勇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央批准仇和同志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免去杨崇勇同志的云南省委委员、常委职务,中央同时决定,任命杨崇勇同志为河北省委委员、常委。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仇和同志任中共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杨崇勇同志中共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 受省委委派,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宣布了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决定并作重要讲话。杨崇勇和仇和分别讲话。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学智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主持。 李纪恒说,这次昆明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变动,是在中央的关怀下,省委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根据云南工作需要和昆明市的工作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昆明市主要领导班子建设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干部交流和推进干部年轻化的精神;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省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理解中央和省委的决定;要确保市委重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形势,把昆明的事情办得更好,让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会上,李纪恒对杨崇勇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仇和同志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说,4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杨崇勇携昆明市委一班人,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现代新昆明的重大战略决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同时,李纪恒还代表省委对做好昆明市的工作提出了3点希望:要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昆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0顶或踩的标志 工具箱 TOP 分享到:我的家庭空间搜房微博转发好友 cabf Posted:2007-12-29 17:06:05 只看该作者

关于腐败现象的论文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 [摘要]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人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论述谈对对腐败现象的认识,简要提出一些对我国现阶段治理腐败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腐败现象权力监督 一、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会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世界银行的定义与此类似,即腐败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而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强加给其他主体,比如个人、集体、民族等,使之产生压力继而产生顺从的能力。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在商人和各种职业群体中也广泛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腐败。因此,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比如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 高金华 回答此问题仅仅需要改动笔者另一篇文章(《“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有什么区别?》)的第二部分。 一、首先分析“关系”和“辩证关系”的内涵和外延 关系和联系是同一系列的概念。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之一,人们对联系的定义比较熟悉: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关系”一词中的“辩证”来源于“辩证法”。“辨证法”的英文单词为dialectic(s),来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是指通过辩论证明真理的方法。斯大林指出:“在古代,所谓辩证法,指的是以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来求得真理的艺术。”(见《列宁主义问题》,第630页。)后来,“辩证法”一词演变为指称“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世界的哲学思想,包括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和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三个发展阶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辩证关系”是矛盾关系(对立统一关系),包括三大规律和几对重要范畴揭示的辩证关系。辩证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决定和制约的关系,或者说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 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辩证关系,也包括非辩证关系。非辩证关系最典型的是迷信所断定的“关系”,例如,“乌鸦叫,灾祸到”。乌鸦和灾祸之间在特定的时空可能发生真实的关系,比如一架飞机撞到一群呱呱叫的乌鸦,造成人员伤亡;但“乌鸦叫”和“灾祸到”没有规律性的必然联系。非辩证关系的另一种类型是在人们思考问题时形成的关系,比如“翼龙和飞机的关系”,在思维中翼龙和飞机的关系是:都有翼,能飞行。但是翼龙和飞机没有决定和制约的关系,在翼龙消失6500多万年之后,人类才创造出飞机。 简而言之,关系包括辩证关系,辩证关系只是关系中的一个大类。 关系和辩证关系图示: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与思考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

论解放思想当先论仇和思想

论解放思想当先论仇和思想 我想,全国的公职人员近期一定很忙。该写报告了,该交心得了,或许还要考试,兴许还要演说……。这别,时空公务员代表肖晓桐先生就在他的博客里发表了新文章,还转帖了北部湾管委办的征集启事。其内容都环绕着今年最热的主题“解放思想大讨论”。鄙人不过个党外人士,但鄙人肯定自己对党和对国家的忠诚度并别比肖先生弱多少。何况连深度男人如此对社会抱怨甚多的同志也在说“阉割工作绝别是解放思想”了,那我也跟一下潮流加入这大讨论中吧。 肖先生说“政府解放思想,首先应该打破围墙与友对话”,深度男人说“解放思想别需要喊口号,而是要最终体如今实际行动中”。我承认,他们都很强。一具提出最迫切的措施,一具呼吁别要把措施变成口号。可是…他们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我也只好另起灶头炒炒旧饭了,题目就叫“论解放思想当先论学仇和现象”吧。 仇和与解放思想有关吗?固然有关。在我看来,仇和新政算是解放思想的最好注足。各位博友,你们能够细数一下,仇和新政里的哪一项措施别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而且要冒着政治风险的?比如他刚到云南,就带头作出“欢迎负面报道”这一超乎平常的宣言,云南省委更将舆论批判报道作为干部咨询责的依据之一。博友们啊!这在当今的中国,该具有怎么样勇气的人才敢作出如此的决策啊!想想前几个月发生的群众只因转帖或发表别利地点领导的文章而被捕的事件,仇和的举措就更显得难能可贵了。这确实是惟独一心为公、全心为民,别计个人得失、别惧丢掉乌纱的官员才敢发如此的宣言才敢做如此的决策啊!如此的官员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如此的官员才是真正理解了解放思想的本质,也才是真正理解了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说话的精神。邓公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别出一条好路,走别出一条新路,就干别出新的事业”。在我看来,十七大提出的解放思想正是对南巡说话的整理和补充。 固然,仇和的行何必然触动了许多人的利益,因为他打破了官场的潜规则,有人攻击他过偏,有人攻击他专政。也许他的新政也有许多别完善的地点,但关于老百姓来说,他是个别折别扣的好官员。关于国家来说,他在宿迁十年新政,取得的业绩也是有目共睹。但对一些别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员来说,他真的是魔鬼,他那闻名的“别换思想就换人”的语录也真的吓人。但也惟独如此强烈的手段才干最快的打破那些官场上的枷梏。我承认,他的决策特别是早期的决策有些过左,事实上他自己也承认真的损害了一些人,但他又认为放在当时大乱需要大治的背景下,如此真的有效,老百姓也拥护。在新政实行最困难的时候,“别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进展才是硬道理”仇和把邓公这句话,做成一具大牌子,竖在城东进城大道旁。2000年他升任宿迁市长后面对全省最穷的市,他跟省里提出:一别要钞票、二别要物,只要政策。于是,现在一进入宿迁境内,就看见高速公路旁竖着一块醒目的大牌子,写着“允许和扶持宿迁市在别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灵便的政策和做法,探究加快进展的新路子”。下面的降款是“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五次全会决议”。这算是仇和的风格,仇和的思想。 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别僵化、永别停滞,别为任何风险所惧,别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请各位博友仔细地想想,仇和的思想别正是胡锦涛主席说话的有力体现吗?假如大伙儿还别能理解到解放思想的精髓,我把在2008年2月14日,仇和在昆明市经济社会进展软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上的一段说话贴出来:提倡如此一种精神:凡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都能够大胆试行;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能够大胆参考;凡是别利于科学进展的条条框框,都允许突破。倡导如此一种风气:先干别争论、先试别议论、先做别评论,允许在探究中有失误、别允许无所作为,在干中积存经验、在干中完善政策。——毫无疑咨询,这算是解放思想的最好注释了。

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策略

利益冲突的表现、原因及其防范策略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根据这一精神,2010年中央出台的《廉政准则》提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中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这在当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政府官员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专业利益、个人声誉等等。利益冲突走向极端,就会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导致腐败发生。 公职人员发生利益冲突时,其行为并不一定等同于腐败,但如果不加以及时合理解决,任其发展,就会产生腐败现象。实践证明,腐败案件中,有不少是由利益冲突引起的。就是说,先有了利益冲突,然后就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危害程度上,腐败比利益冲突显得更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性也更大。换言之,有利益冲突不一定有腐败行为,而腐败过程则或多或少夹杂着利益冲突,它是利益冲突的严重后果。 利益冲突最容易发生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界处,可以梳理为交易型、影响型、复合型、集体型四种类型利益冲突。

交易型利益冲突。就是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从利益关联者那里收取私人利益。比如一些官员对房地产行业有管理审批权,以超低价从房产商那里买房或直接受贿;对矿产资源开发有管理审批权的官员入股煤矿、投干股等等。 影响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实现自己或亲友的私人利益。如利用职权打招呼、递条子,给亲属安排工作,介绍工程给老乡、战友等。 复合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具有公私双重角色,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在公务过程中以公共角色的身份参与私人事务,从而为自己、亲属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人利益。典型的有自己开公司、兼职,还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私营企业老板谋取利益提供方便,离职或退休后,接受照顾过的私营企业或中介机构的高薪聘任,曲线敛财。 集体型利益冲突。如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前期,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经商办企业之风,以及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行业垄断、单位私设“小金库”等。 二、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 1、体制机制因素:权力相对集中和透明度不高。权力部门拥有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各种权力。由于权力相对集中,一些权力行使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环节上,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少数领导干部因个人私欲膨胀、暗箱操作,为自己、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提供方便。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每一起案件中,都可以

北京某高校自然辩证法思考题

1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起点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天然自然”、“人化自然”到“生态自然”的发展过程。这种转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语义学问题,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处理方式。考察人与自然关系变化的历史过程,就是反思人们对自然的态度,对于构建人与自然本质统一的新型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天然自然”到“人化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原始的和谐到冲突和对立要考察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史,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人类对自然观念的认识开始。黑格尔最先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人化自然”的观点,认为人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外在世界的时候,自然事物才达到一种较大的完整性。因此,人把环境人化了,人化的环境就是人化的自然。这样,在黑格尔那里,自然成了区别于精神的物质的东西。物质和精神、主体和客体出现了二元分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也由过去的奴-主关系变为主-奴关系,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成为近现代人的基本价值理念。这种观念的变化反映了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化的历史进程。此后的近半个世纪,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生态危机.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自然的观念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虽然直到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仍然处于某种紧张之中,现代性的各种危机仍未消除,《京都议定书》协议达成的艰难显示了解决全球生态危机仍然障碍重重,但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与和谐共进已经成为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和目标。 二、从“人化自然”到“生态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本质统一与和谐共生实际上,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很多思想家开始关注和反思工业革命以来由于人类的急功近利而引发的生态危机。恩格斯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绝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的,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马克思也指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也就是说,人类应自觉地有目的地利用自己的能动性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通过对自然观念演变的分析,我们发现。在人类远古时期到中世纪形成的“天然自然”观念指导下,人与自然原始和谐的状态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近代以来以“人化自然”建构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又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正在为人们所唾弃。“生态自然”观本质上是要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生态自然:引领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生态文明,首先要转变观念。从人是自然界的主人向人是自然界的一员、从改造自然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转变。人类只有保护好自然才能保护好自身。同时还要树立以“大我”为价值轴心的生态整体主义,要从整个人类的价值与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到他国、他人的发展,在当代人发展的时候,也要考虑到下一代人的发展。因此,建立生态文明,要克服科技的异化,在进一步发展科技和引导科技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还要适时变革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只有进一步发展科技,才能用新技术消除旧技术的负效应,只有适时变革生产关系、生产方式,才能走出负载于科技中人的认识和目的的误区。马克思对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极其精辟的概括:共产主义是以他人的发展为自己发展的先决条件,因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是生态文明的实现,是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2人类科学认识可分为几个大的历史时期?各有哪些基本特点? 1石器时代:是考古学对早期人类历史分期的第一个时代、即从出现人类到铜器的出现、大约始于距今二三百万年、止于距今6000至4000年左右。这一时代是人类从猿人经过漫

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

2008年1月第5卷第1期 JournalofHubeiUniversityofEconomic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an.2008Vol.5No.1 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 吴卫东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摘 要:从公共经济学视角来看,政府官员在拥有公共权力和寻租空间的情况下,只要从事腐败行为的收益大 于成本,腐败就会产生。腐败是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严重地侵蚀了社会肌体的正常运行,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本文从经济人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寻租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成因进行分析,并探讨治理腐败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对策建议 一、腐败的概念界定 何谓腐败(Corruption)?据《汉书?食货志上》对腐败一词的解释记载:“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意指(谷物)发霉、腐烂,这是腐败概念的生物学释义。许多政治、法学、社会和经济学家也从不同视角给腐败下过不同的定义,但基于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不一致,对腐败的范围有不同的界定和标准,因而始终没给出“腐败”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1]耶鲁大学苏珊?罗斯?艾克曼教授认为:“腐败是国家管理出现问题的一种症状。这种症状表现为那些原本用来管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机制,却被官员用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国内学者王沪宁给腐败下的定义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目前理论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腐败必须符合“滥用公共权力”和“为私人谋取利益”这两个基本条件,否则就不应归属于腐败之列。我们认为:从广义来说,凡是个人在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均可被视为是腐败行为,如:黄、赌、毒等行为,从狭义来讲,腐败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达到谋取某种私利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所要分析的是一种狭义的腐败。 二、腐败成因的经济学理论分析(一)经济人假设理论分析 根据经济人的假定,人们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终其目的在于谋求自身的个人收益。这一个人收益不仅包括当事人目前能获得的各种有形的经济利益以及无形的个人满足,而且也包括履行职责可望得到的各种预期收益,比如:工资、权势、晋级、利润、市场份额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官员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同样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不断寻求着自身经济效用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将每一个人放在经济人的前提下进行分析,经济人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本性:(1)利己主义:即每一个经济人都以其自身的利益为最大化为目标。(2)机会主义:也就是经济人不但自私,而且只要能够利己,就会伺机去损人;(3)外部性:即个人的某一行为会给其他人带来影响,其影响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4)有限理性:也就是人对事物的认识由于自身生理和社会条件的局限性不可能 作出完全理性的选择,而只能是较优。以上的经济人行为假设表明,利己是人之本性,在有限理性之下,在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人们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惜伺机去损害他人,这不仅包括一般市场经济人,也包括那些权力操纵者。权力操纵者的这种利己机会主义行为就具体表现为腐败,其后果必然导致了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分配的不公,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失。 (二)成本收益理论分析 诺贝尔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认为,人类一切行为都蕴含着追求效益最优化和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有以尽量小的成本换取尽量大的收益的要求[2]。为此他运用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作为了解和研究人类行为的有效工具,现已被大家广泛采用。其要点是,当预期收益>预期成本时,人们的动机就会转化为现实行为。以成本—收益公式(W0-W1)+M>B(1- 1/P)(1)为例,对产生腐败的行为进行分析。其中,W0表示一 个人正常状态的收入,W1表示因为腐败行为被查处降职以后的收入,M为腐败行为被惩罚所带来的损失,B表示腐败所带来的额外收益,P(0<P<1)为被查处的概率。上式的左边可以看做因腐败受到查处后的私人成本,它由丧失的金(W0-W1)和额外惩罚M构成。 右面就是腐败诱因,它是按一定概率计算的腐败者的私人收益。当腐败诱因既定时,腐败者的私人成本为 W0-W1+M,它包括薪金损失和惩罚损失两部分。在W0既定时, 查处降职后的收入W1与腐败私人成本成负相关关系。如果腐败者受到查处后被解雇,则W1=0,原职位薪金全部成为腐败成本。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我国现行体制之下,权力操纵者的预期收益总是大于预期成本的,而群众和监督表部门的预期收益总是小于预期成本的。这可以从当前我国腐败的现象和数据中得出: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腐败事件被揭露的概率不足10%,而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的概率更为不足1%,因此,许多腐败行为处于“灰色地带”。 (三)寻租空间理论分析 寻租理论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一切可以获利的交易全部被竞争的作用使利润减少,但在商品和要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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