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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办法 (1)

原材料管理办法 (1)
原材料管理办法 (1)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

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场。

4、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项目所用的地材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

基填筑中。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检测,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

2、所用砂、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的要求。详细按照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和《邯大高速标准化建设》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在开工前,承包人严格按规范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厂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材料进行试验检测,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本项目。

三、主要原材料

第十三条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原材料组成,主材主要包括:水泥、钢材、沥青、路面用集料。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土工格栅、支座、伸缩缝、砼外掺剂、沥青改性剂等。

第十四条主材采购工程程序: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承包人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有关资料,书面向驻地办申报,经初审后报总监办办理许可手续。有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

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等级、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进货数量等。

4、总监办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范围,由总监办组织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总监办将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通知驻地办、承包人。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合同签订后经驻地办审核许可,报总监办核备。

7、承包人根据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进场材料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清除出场。

8、沥青的采购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承包人必须在资格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主材采购,承包人必须与厂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工程师对供货合同的许可,并不意味着减免承包人对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十六条特殊原材料采购工作程序:

特殊原料采购除满足主材采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特殊原材料进入本项目时,厂商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2、承包人所提供的不少于3家的备选厂家还应有三年以上供应合同或高于本项目工程等级、规模的经历,同时出具承包商的自检、驻地监理抽检或外委检测资料报总监办核查。

3、总监办核查后,承包人才可以正式签定采购合同,进行采购。采购合同报总监办备案。

4、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等)进入本项目时,承包人、监理应亲自到厂家验货、提货,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七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拿出审查意见同意进场的主要路用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原件)等。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进场后的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也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的责任。

第十八条采购主要原材料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按照各自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原材料检测结果有裁定权。

第十九条对于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外委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该检测机构须得到总监办认可。对同一厂家一个批次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只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同一标段、本批次原材料的质量确认,非同一标段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测。在同一批次、非同一标段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

第二十条预应力用原材料运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厂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合格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再共同到存放材料的施工现场按照不同批量进行取样,并到交通部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检测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橡胶支座与伸缩装置使用前必须逐项进行外委检测,检测项目应齐全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规范及合同文件涉及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规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

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三条采用任何替代原材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新工艺、新原材料、新设备必须经业主同意才可以在本项目上使用。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第二十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

第二十六条所有用于本项目的原料,其取样与试验检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七条所有外委检测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减免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面层、基层、桥梁用的大宗石料,承包人应设专人进驻到料源地,严格控制装车石料的质量,从源头保证材料的质量。

(详见附件D《原材料质量控制规定》)

五、原材料的储存及场地建设

第二十九条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加工、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原材料存储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

第三十条进场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应明确标示规格、使用部位、已检验

合格的标牌,不合格材料必须及时清除出场。

第三十一条袋装水泥、钢材、钢绞线应上苫下垫,需设置防雨、防潮、防尘的专用储存库。袋装水泥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水泥库,不同标号的水泥分库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

第三十二条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做好分类标识,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强度。堆放场应清理、整平、硬化和围砌,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原材料堆放于公路用地范围内。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存放。

第三十三条拌和站、料场、钢筋加工厂及预制场的建设按照《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不合格原材料不许在现场存放,如检验不合格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现场,并做好处理记录。

六、原材料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五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六条 C20及其以上标号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必须是大窑水泥且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生产厂家产品。结构工程所用水泥必须采用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旋窑水泥,其生产厂家年能力需达到100万吨以上,出场期超过3个月或可能已受潮的水泥必须做复检试验,监理工程师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或不得使用。

梁、板、柱结构不得采用鹅卵石、砾石以及其破碎的碎石。

一合同段同一结构用混凝土宜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保证混凝土结构外观颜色一致。

对于轻微锈蚀的钢材使用前必须除锈,锈蚀严重的钢材,必须取样重新试验,并按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的要求使用或处理。半成品钢筋加工要有加工计划,边使用边加工以供上使用为准。

为防止钢绞线生锈,成包钢绞线开包后尽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缩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钢绞线在下料和编束过程中坚决避免锐器损伤。

第三十七条承包人没有按本办法规定的原材料采购程序,进行原材料采购、报验,使用了经驻地办、总监办批准厂家以外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八条本项目所用于工程中的水(包括拌和用水、养生用水等)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七、违约处理

第三十九条承包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第四十条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职或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本工程,造成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及时反馈,以便修改补充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邯大高速公路(冀鲁界)

总监办

附件D

原材料质量控制规定

为了实现邯大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加强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用于工程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施工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试验检测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严把进场原材料质量关。

1.水泥

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及《道路硅酸盐水泥》的规定。要选择生产规模较大,年产量30万吨以上,水泥质量稳定,碱含量较低的生产厂,在使用过程中不准轻易或频繁地更换水泥,以免发生混乱。对于C40、C50混凝土要选用年产量120万吨以上优质的旋窑水泥。

承包人应将有关所用(或拟采购)水泥生产厂家的下列资料报总监办。

1.2.1水泥生产厂的概况,应包括:厂名、厂址、电话、生产品种、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内容。

1.2.2所用(拟采购)水泥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3所用(拟采购)水泥的最近日期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驻地办应对承包人拟采购水泥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水泥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不能够保证及时供应满足要求的水泥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水泥生

产厂家。

水泥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水泥的数量、品种、强度等级及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水泥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进场水泥应按不同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及编号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仓罐或水泥库内(每垛不超过10袋),水泥库的地面要硬化,并应高于原地面10cm,并确保雨水不能侵入。水泥库的面积不应太小,应满足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编号的水泥分别堆放的需要。存放过程中要防止水泥受潮和混入杂物。如存储不当能够引起水泥质量发生变化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

取样规定:袋装水泥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的水泥每100吨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车为一验收批。

取样方法:袋装水泥在堆放地点随机从20袋水泥中取出等量样品;散装水泥在卸料处可连续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留样规定:抽取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并分为两等份,一份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管2个月。

对进场水泥的检查:对于进入现场的水泥,试验监理抽样时应注意检查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1.9.1要检查袋装水泥的水泥袋或散装水泥的标签卡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即是否清楚地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种的名称代号、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1.9.2要检查包装袋或标签卡片所标内容是否与厂家提供的试验报告单一致,特别是

品种、强度等级、编号、出厂日期。

1.9.3要检查水泥是否有板结、发硬或硬块现象。

水泥的检验项目: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碱含量(每种水泥送检一次)。抽取样品后应立即进行上述项目的检验工作。一般情况下要等三天强度结果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下,在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合格情况下,也可使用。(特殊情况仅限于用年产量12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的散装水泥)判定规则及处理程序

1.11.1凡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为废品。

1.11.2凡细度、终凝时间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

1.11.3出现废品水泥或不合格水泥时,监理组应立即会同承包人将该批水泥封存,严禁使用。并按规定填写不合格材料处理意见表,及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

每批水泥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拒绝使用该批水泥。

1.1

2.1进场水泥无生产许可证。

1.1

2.2进场水泥的标志与承包人所提供的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不符。

1.1

2.3进场水泥随意堆放发生混杂或受潮或混入杂物。

1.1

2.4进场水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1.1

2.5用于混凝土生产的水泥的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与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上所列水泥的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不相符。

2.碎石

要选择规模较大,生产设备较好,碎石规格齐全的碎石厂作为供货单位。选择碎石时要特别注意碎石的压碎值、坚固性、吸水率、针片状指标,尤其是用于配制C40、C50混凝土时。

驻地办应对承包人拟采购碎石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碎石场的生产条件不能够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碎石场。

碎石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碎石的产地、规格、进场数量及存放地点。

承包人对进场的碎石应按不同的产地、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

取样规定: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200m3为一验收批,每批碎石取样一组。

取样数量:最大粒径小于等于25mm取40Kg,最大粒径大于等于31.5mm取样80Kg。

取样方法: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由各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15份组成一组样品。

碎石的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坚固性(每一料源测定一次)。

判定规则:凡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均为不合格的,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

每批碎石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拒绝使用该批碎石。

2.10.1进场碎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发生颗粒离析或混入杂质。

2.10.2进场碎石随意堆放,发生混杂。

2.10.3进场碎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砂

所用砂应为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天然河砂。选择砂场时要特别注意砂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和10mm以上粒径的颗粒含量。

驻地办应对承包人拟采购的砂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砂场的生产条件不能够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砂场。

砂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产地、规格、进场数量及存放地点。

承包人对进场的砂应按不同的产地、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

取样规定: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200m3为一验收批,每批砂取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10kg。

取样方法: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的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

成一组样品。

砂的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判定规则:凡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要求时即为不合格砂,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

每批砂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拒绝使用该批砂。

3.10.1进场砂在装卸和堆放过程中混入杂质。

3.10.2进场砂随意堆放,发生混杂。

3.10.3进场砂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

4.水

拌合混凝土用水应符合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11.2.4拌和用水的规定。

拌合用水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除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外,其它来源的水均应按《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方法同时进行化学分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拒绝使用该水源。

5.外加剂

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以及其它专用外加剂标准的规定。

承包人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

承包人在采购外加剂前,应将有关拟采购外加剂生产厂家的下列资料报驻地办、总监办。

5.3.1外加剂生产厂家的概况。应包括厂名、厂址、电话、生产品种、生产规模等内容。

5.3.2拟采购外加剂的最近日期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总监办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承包人拟采购的外加剂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外加剂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不能够保证及时供应满足要求的外加剂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外加剂生产厂家。

外加剂进场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数量、品种和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外加剂的出厂技术文件(或说明书)复印件。

进场外加剂应按不同产地、品种,编号分别存储并做好标记。在运输及存储时不得混入杂质或遭受污染。

取样规定:同厂家、同品种、同编号、同一进场合时间,每10吨为一验收批。每批外加剂取样一组,每组样品的重量应不小于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的量。

取样方法:视每批进料时包装容器的容积,数量随机从至少10个不同包装容器中抽取等量试样,并混合均匀。

留样方法:将样品充分混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送到总监办指定的单位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对进场外加剂的检查:对于进入现场的外加剂试验监理抽样时应检查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5.10.1外加剂(粉状或液体)的包装物上是否在明显位置上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净含量或体积(包括含量或浓度)、生产厂名、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

5.10.2包装物所标明的内容是否与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相符。

5.10.3要检查粉状外加剂是否受潮,液体外加剂是否析出沉淀物。是否超过有效期。

检验项目:按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F-2的规定执行。

外加剂进场后除按规定送检外,还必须用进场的外加剂对所用配合比进行复核。当混凝土的塌落度及塌落度保留值、和易性与原设计配合比相符,该批外加剂可以使用。否则,该批外加剂不得使用。

不合格外加剂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处理程序。

外加剂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可拒绝该批外加剂的使用。

5.13.1不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以及其它专用外加剂标准规定提供外加剂出厂技术文件(或说明书)的外加剂。

5.13.2进场外加剂在运输及存储时混入杂质或遭受污染。

5.13.3进场外加剂经检验不合格。

5.13.4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外加剂的生产厂家、品种与混凝土通知单上所列外加剂的生产厂家、品种不相符者。

6.钢材

应采用国家大型钢铁集团的产品。

钢材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钢材的数量、品种、规格及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钢材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进场钢材应按不同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及批号分别存储不得混杂。并保证不得受潮。

取样规定:同厂家、同牌号、同规格、同编号、同一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时按一批次计。每批钢筋取样一组。

取样数量:每批次应取两组,任取12根。3根拉伸、3根弯曲、6根做可焊性试验(料源时做);同生产厂家、同规格每300焊接件随机抽检焊接质量试件一组闪光对焊6根,搭接焊3根。

对进场钢筋的检查:对于进入现场的钢筋主要进行标志和外观检查。

6.6.1.检查进场钢筋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所提交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致。

6.6.2.检查钢筋本身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项目:拉伸、弯曲、焊接质量或可焊性(料源时做)。

判定规则:拉伸试验、弯曲试验中任何一顶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指标不合格,则判为该批钢筋不合格。关于钢筋的可焊性试验应按《JGJ18-2003》标准进行判定。如有2个试件产生脆性断裂,而且复验仍不合格,则可判定该批钢筋不适用于进行焊接。

不合格钢筋的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

每批钢材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拒绝使用该批钢材。

6.10.1进场钢材的标志与承包人所提供的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不符。

6.10.2进场钢材随意堆放发生混杂或发生严重锈蚀。

6.10.3进场钢材未经检验或检验(或复验)不合格。

7.钢绞线

所购钢绞线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的规定。

承包人在采购钢绞线前,应将拟采购钢绞线生产厂家的下列资料报驻地办、总监办。

7.2.1钢绞线生产厂的概况,应包括:厂名、厂址、电话、生产品种、生产规模、等内容。

7.2.2拟采购钢绞线的最近日期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总监办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承包人拟采购的钢绞线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钢绞线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不能够保证及时供应满足要求的钢绞线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钢绞线生产厂家。

钢绞线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钢绞线的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钢绞线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进场钢绞线应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节的规定妥善保管。

取样规定:同厂家、同牌号、同规格、同编号、同一进场时间每20吨为一验收批,每

批钢绞线取样一组。

取样数量:每批钢绞线取松弛试样一根,每盘钢绞线取拉伸试样一根。

检验项目:拉伸性能、弹性摸量、松弛性能。

对进场钢绞线的检查:对于进入现场的钢绞线主要进行标志和外观检查。

7.9.1.检查进场钢绞线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所提交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致。

7.9.2.检查钢绞线本身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不合格钢绞线的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

每批钢绞线必需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方可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拒绝该批钢绞线的使用。

7.11.1进场钢绞线的标志与承包人所提供的钢绞线出厂质量证明书不符。

7.11.2进场钢绞线随意堆放发生严重锈蚀。

7.11.3进场钢绞线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8.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所购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规定。

承包人在采购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前,应将拟采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生产厂家的下列资料报驻地办、总监办。

8.2.1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生产厂的概况,应包括:厂名、厂址、电话、生产品种、生产规模、等内容。

8.2.2拟采购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最近日期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总监办以上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承包人拟采购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不能够保证及时供应满足要求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外加剂生产厂家。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进场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节的规定妥善保管。

取样规定:同厂家、锚固性能类别、同型号、同规格、同编号、同一进场时间锚具、夹具每1000套为一验收批,连接器每500套为一验收批。

取样数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取样数量应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12.3.5节的规定进行。

检验项目:外观、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对进场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检查。

8.9.1.检查进场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是否与所提交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致。

8.9.2.检查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本身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不合格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处理程序,同不合格水泥。

(完整版)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做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待处理品)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材料仓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由成品库管理员负责待处产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2.1原材料的入库。 2.1.1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应作出“待检”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如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2.1.2库管员街道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作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2.1.3采购部开具“采购收料通知单”交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2.2成品入库 2.2.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方可入库。 2.2.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2.3待处理品入库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2.3.1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账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2.3.2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2.3.3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贮存 3.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作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3.2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作出。若产品的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3.3库存产品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山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

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使原料、成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质量之功效. 二内容 2.1 储存期限规定: 2.1.1原物料按国家规定或供应商提供期限为准。 2.1.2外包装材料(纸箱、包装袋)有效期为12个月。 2.1.3成品有效期按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期限为准。 2.1.4化工及危险品按供货商提供期限为准。 2.2储存区域及环境: 2.2.1储存区分为:原料区、物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 2.2.2储存条件为:仓库场地须通风、通气、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持原物料、成品干燥,防止潮湿。 2.2.3仓库内原物料、成品以常湿(2℃~32℃相对湿度42%~82%)环境储存。 2.2.4易变质、变性物料在仓储期,需采取冷藏、恒温等特殊措施,防止原料变质。 2.3储存规定: 2.3.1储存应遵守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2.3.2物品上下迭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2.3.3原物料、成品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摆放。 2.3.4呆废料、隔离品必须分开储存。 2.3.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2.4安全 2.4.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循“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2.4.2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4.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防鼠灾。 2.4.4消防设施齐全、定期检查、确保其使用功能。 2.5保管: 2.5.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储存图》挂于仓库明显处。 2.2.2坚持每日巡仓和抽查、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2.2.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应及时通知检验部重检,一经发现有变质情况及时隔离。 2.2.4所有原料、物料、成品建立完整的帐目和报表。 2.2.5对进厂之原物料不同客户、品名、规格、质量状况要有明显标示。 2.6搬运: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工厂生产用原材料管理办法

工厂生产用原材料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原材料的生产管理,提高材料综合利用率,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生产用原材料的管理。 3.术语 无 4.引用文件 5.职责 5.1材料科负责原材料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月度采购计划的实施、合同签订、储运、调拨、结算、考核、控制、管理及质量异议的协调。负责原材料年、季、月度需求计划的提报、材料的接收、仓储管理及使用信息的反馈、协调、解决。 5.2生产科负责原材料年度采购计划的核实和季、月度需求计划的提报、材料的接收、使用前的校验、仓储管理及使用信息的反馈等相关过程配合。 5.3技术准备科负责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审核、修改、材料排样的审批。 5.4质检科负责原材料使用前的校验及生产过程的检验,提供检验结果。 5.5生产车间负责原材料使用过程中质量信息的反馈。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6.2为指导采购,满足生产要求,材料科必须根据生产科提供的工厂年度经营计划和季、月度生产计划,按材质、规格核算出原材料需求数量,在工厂年度经营计划下达5日内向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提报《年度材料需求计划》,在生产科提供的季度生产计划下达4日内向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提报《季度材料需求计划》,在生产科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下达3日内向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提报《月度材料需求计划》,并核实当月用料到位情况。 6.3根据月度生产用料需求,及时与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办理材料交接手续,交接时要求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提供质量证明书。原材料入库后,材料科必须严格按防潮、防锈、防腐、防蚀、防盗等仓储管理制度执行。 6.4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质检科参照质量保证书对主要参数进行理化及性能指标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无质量证明书拒绝使用,每月可对外观件用料抽查化验1-2次。 6.5材料科依据生产计划及排样所标明的材料规格、数量与备料车间办理出库手续,生产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先开单后领料。每月原材料会计及库管员要进行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积压物资要进行分析上报。 6.6备料车间在开启卷板外包装及开平过程中,如发现有锈蚀、划伤、波纹、板厚超差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材料科,由材料科会同质检科、生产科、技术准备科等单位一起现场确认,确属质量问题,由备料车间填写《原材料质量(数量)异议报告单》,按程序审批后,由材料科与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协调。备料车间应对有问题的原材料样品、包装批号材质单等原始记录保管好,以备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及钢厂等相关单位调查。 6.7冲压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因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不能继续生产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确认后,由质检科填写《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并组织对原材料进行化验,确定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由材料科与福田公司生产管理部材料科联系,冲压车间与备料车间、材料科办理退库手续,车间应对有问题的原材料样品、成型件、原始记录保管好,等待问题解决后,由材料科通知方可将废件处理。

原材料仓库管理规定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仓库原材料出/入库、标识、现场等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管理职能 原材料仓库由采购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仓管员负责仓库具体事务管理。指定人员协导仓库数据库管理工作。 3、仓库电脑数据库管理 仓管员每天将出、入库数据输入电脑,在合适时机盘点核实库存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月底拷贝复制当月整个月份库存数据,并将复制文件名称改为下月份库存数据”,同时将“月底结存数”作为“次月期初数”。 4、原材料入库 A、原材料入库分为二类,一类是采购;一类是外协。 B、任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C、入库物资一律由仓管员开《入库单》,由仓管员或采购部人员负责签字。 D、对于急要采购或外协物资,到库后仓管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使用部门。 E、物资入库后及时调整电脑数据库资料。 5、原材料出库 A、为了提高原材料领用效率,使仓管工作更好服务于生产,原材料领料最多是装配车间,按目前操作规则:由仓管员根据“装配任务单”代装配工配料;其他车间由于领用原材料比较零星,由领料人根据仓管员指示自己领取。 B、原材料出库后,仓管员应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库信息。 6、装配多配或领多,定期清退 A、领料时,对于标准件或整袋原材料,尽可能散领,不整袋领。以免仓库对物资库存数量监控不准; B、对于多配或多领物资,仓管员每个周末定期到装配车间各装配岗位做好清退工作,平时顺便上去时也可清退部份,尽可能避免多余物资堆在车间现象。 7、原材料质量及不合格品处理摆放管理

A、考虑到公司检验人手配置问题,仓管员应兼顾入库物资抽检工作。 B、检查不合格品原材料,检验员或其他岗位人员发现退给仓管员,由仓管员在帐务上做退货记录,并指定堆放处,适时退给供应商。 8、仓管员中途有事离岗、请假及临时顶岗管理 A、为了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仓管员根据经验在领料高峰期,尽量不要离开仓库,以便领料人或外协单位找不到。 B、如果仓管员临时请假,食堂管理办公室应安排好人员临时替代其工作。 9、盘库 每月26号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实、帐卡、帐帐”相符。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报表。 10、安全库存及采购申请 仓管员每天监控库存物资数量情况,当库存数量低于设定“安全库存数量”时,应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申报,,特别做好采购及外协进度监控,供货周期长原材料更要早早申购。 11、仓库现场7S管理 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 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2013/12/25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材料管理,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原则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环境/安全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加强施工现场使用材料的进场检验,使用过程的管理和废弃物消纳的管理。 二、材料计划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预算提出的工程主要材料总需用量,编制年度材料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2、月度材料需用计划由材料员根据月施工进度编制月材料需用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3、由物质公司采购的物资材料,年,月材料需用计划报物质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材料报项目经理审批。 4、材料总需用计划在开工前上报,月采购计划在上月20日前上报。 5、材料需用计划应规范书写,必须明确注明上报时间,名称,规格,技术要求,环保要求,施工部位,材料需用量,进场时间。 三、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定货前必须周密细致的调研考察,监理和甲方要求确认的材料,必须组织监理和甲方进行调研考察,考察合格的供货方经招标确定。 2、装修用材料在项目组织考察前,必须先提供样品,经选定的样品进行封存,进场时的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 3、所选用的材料供货方必须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必须有检测合格报告,未及时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材料进场时不予接纳。 四、材料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由材料员负责接收,要进行数量,规格,尺寸,质量的检验,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参加验收。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如木材,木方材,钢材,墙地砖,吊顶材料,门窗,石材,水电安装设备等}必须由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参加验收。需经监理和甲方参加验收的材料,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参加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场,不予接收。材料验收合格后由材料员负责填写《物质检验认定记录》。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新)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原材料仓库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本着“从源头抓起,减少材料浪费”原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材料入库管理 1、原材料入库时,仓管员及时填制送检单送检(原则上,原材料入库需附 有质保书)。 2、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仓管员立即开具《入库凭证》,一式三联:一联存 根,一联供方,一联交供应部登记后转财务。仓管员依据入库凭证即时登记帐簿。 3、原材料检验不合格,仓管员应立即隔离,并及时上报,由供应部与品质部 协商处理。 二、原材料出库管理 1、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任务通知单(原材料)》和《生产 进度排程表》,抄送一份给原材料仓库,仓管员依据排程表安排剪板、下料,并及时送首检、完工检,检验由机加车间检验曹为民负责; 2、各班组长依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填写《原材料领料单》,注明所领材料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3、仓管员核对各班组填写的《原材料领料单》,对未超过《生产任务通知单 (原材料)》所需材料数量准予领料;对超出数量,需由生产部门主管或调度签字批准才予发放。 4、其他部门领用材料,需由该部门主管填写《原材料领料单》,注明所领材 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仓管员核对后发料; 5、领料人需在《原材料领用记录表》上签名作为材料领出凭据。 三、原材料贮存管理

1、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划一、标识清楚; 2、原材料堆放高度应保证不使原材料变形; 3、原材料出库先进先出; 4、原材料贮存环境应干净整洁、通风防潮、防火防盗; 5、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每月28日),对生锈变质影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 上报。 6、原材料仓库温度为室温,在15℃及30℃之间,湿度在45%-75%之间。 四、原材料盘点 1、日常工作中,对常用材料应进行不定期盘点,提高准确性; 2、每月末进行一次帐面盘存; 3、每季度末全面盘点一次。 五、设备保养:对仓库内设备定期进行保养。 六、账目报表 1、帐目日清月结,账物卡一致; 2、月底编制、次月3日前提交仓库物资报表,报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 供应部,一份财务部。 3、年底编制年度仓库物资报表,并提交供应部及财务部。 七、违章责任 1、仓管员不及时填制凭证登记帐簿,导致帐目不清,管理紊乱,数据不准, 由供应部视情节严重进行2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2、其他人员不配合仓管员工作,由仓管员报请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中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板、圆钢、钢管、边角料。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治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生效: 2017年8月1日

总则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体制,加强项目部对材料的采购治理、库存治理及使用治理,防止资源白费,保证生产正常开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形,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本制度的治理范畴包括现有和新增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材料,如低值易耗品、各类配件及土建材料。 本制度若有与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冲突之处,应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 本制度由阜阳市佰庆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有关条款的讲明由项目部负责。 本制度于年月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自批准日起开始实施。 阜阳市佰庆建材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年月日

目录 一、治理机构的设置 (4) 二、部门职责 (4) (一)材料物资部 (4) (二)工程部 (5) (三)使用部门 (5) 三、治理范畴 (5) 四、材料治理相关人员职责分工 (6) 五、采购打算 (7) 六、请购业务 (8) (一)请购部门 (8) (二)请购单的编制及审批权限 (9) (三)请购申请的撤销 (10) 七、采购业务 (10) (一)采购部门职责 (10) (二)采购作业方式 (10) (三)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10) (四)询价、比价、议价 (10) (五)呈核及审批 (12) (六)订购与合同 (13) (七)进度操纵及事务联系 (15) (八)整理付款 (15) (九)索赔、退货或换货 (16) (十)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17) 八、安全运输和装卸 (17) 九、质量检验及收货 (17) (一)质量检验及收货要求: (17) (二)项目部进场材料验收规定 (18) 十、入库程序 (20) 十一、仓库治理 (22) (一)仓库设置 (22) (二)仓库治理要求 (22)

原材料仓库发货管理规定

原材料仓库发货管理流程 一、目的: 确保车间等所需原材料出库时,在质量和数量上符合相关要求,保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原材料仓库。 三、工作流程: 1、相关部门:生产、非生产各部门。 2、流程图: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物料必须有ERP调拨单/领料单+纸质调拨单/领料单方可出库,出库前发料员要确认纸质《领料单》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审核;领料后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结束后,领料人自留一份,发料员一份,另一份由发料员交记账员,记账员核对ERP系统里的领料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2、因ERP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打印《领料单》时,领料人应持手工《领料单》领料,要求同前。发料员应在当天要求领料人补充正式的《领料单》,并在第二天上班前交记账员员办理相关手续;记账员应在第二天上班前完成相关手续,已确保数据准确性。 3、所有发料均需经发料员审核。发料员发料时要确认发货物料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领料单》相符,出现异常情况时发料员应停止发料,并向上级反映。

4、原则上,领料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所领材料应由发料员送至仓库门外大棚下交接。因生产任务重,领料频繁,发料员无法满足领料需要时,经发料员允许,领料人员可进入仓库帮助备料,但在出仓库时,发料员、领料人员应仔细逐件核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 5、大宗原材料(整板发料,或200L大桶)必须由叉车进入仓库运输的,领料人员应将《领料单》交发料员或仓管员,叉车司机在仓管员或领料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运料。 6、外发短途销售物料时,见营业部《送货单》方可发料。发料时,应仔细确认《送货单》的有效性(有开单员审核,加盖公司业务章),否则不予以发料。发料完毕,发料员、领料人员双方在《送货单》仓库联上签字确认。外发省外销售物料时,必须有成品仓管员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手续完备,发货时办理,以免事后追索影响效率),否则不予发料。发料完毕,《送货单》仓库联交ERP记账员办理相关手续。 7、退货时应先有品管部的通知并向采购部确认退货数量,然后打印《退货单》一式三联,发料员或仓管员、供应商双方确认签字,供应商一联,仓库自留一联,另一联由仓管员交财务;仓管员不得自行确定退货。 8、供应商退桶时必须查清应退桶个数及桶盖桶箍,并做好记录(做二份记录,一份给供应商,一份自己留底)。 9、包装物料发货时,针对大宗领用的物料分批出货,发料员应专项负责,他人替换工作时,应向交接人员说明其已出数量。 10、发货后必须对发货现场进行清扫,并要求配料员等配合将现场整理好。 11、对于车间领料员领用非整包装物料时,发料员要督促领料员标注其退回后的数量。 12、所有物料发货出库均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否则可拒绝发货或向上级反映。 13、原料出库后要在物料卡上及时填写出库数量。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验收入库仓储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在验收之前,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下列情况不予验收:①没有检验签字确认的《产品检验单》,缺少入库单。②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与采购申请单不相符的采购的原材料。③与所需要求不符合的原材料。 2、提高验收的速度,贵重材料及设备应该当场验收完毕,小件物资当天验收完毕,批量材料二天验收完毕。同时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办理入库单签收手续。 3、原材料受损或者规格不符的影响生产的,库管员应立即像采购报告,并听取意见 4、物料通过验收合格后,库管员须开具“物资入库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财务、一份客户。 (二)仓储管理 1、材料入库之后,按物料的不同类别、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具体要求如下: ①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②材料清晰、数量清楚、规格标识清清楚。③按一定的秩序按放置,并标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方便寻找所需物料。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原材料的领用 1、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并限额领料。 2、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3、原料库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发放原材料发放时应做到:①认真核对《领料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根据《领料单》编制或《原料出库单》并与电脑内《领料单》进行审核,仓库主管签章确认。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4、《领料单》和《原料出库单》交车间,财务,采购,仓库各一联 5、未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领料单,仓库一律不准发放,其造成损失由领料人自己承担,仓库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原材料仓库 管理规定范文

原材料仓库管理规定 1.0目的 完善、规范材料仓库各项工作流程及过程管理控制,明确仓库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更好地为 生产服务。 2.0适用范围 公司购入的所有直接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仓储管理 说明:直接材料,由(物)材料仓库负责管理; 辅助材料,由(物)辅助材料仓库负责管理。 3.0定义 3.1直接材料:构成压缩机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零部件、半成品和需加工的材料)和捆包用材料,包括附件。 3.2 辅助材料:在压缩机的零件加工工序及组装工序中使用的材料,它不包括在直接的零件材料之中,而是在制造(加工)上必需的东西。包括消耗品、备品备件、工装夹具和动力供应原料等。 4.0 职责 4.1 (供)负责采购订单的制成,负责对供应商提出送货的各项管理要求。 说明:(生)须对材料的不同采购要求作出是否用订单形式实施采购的判断。 4.2 (制保)负责直接材料的进货检验。 4.3 (物)负责材料仓库物流的统一管理。 4.4 各领料职能模块负责出库品使用过程的管理。 4.5 油品化学品管理相关职责见《危险品管理规定》。 5.0程序 5.1 直接材料管理程序 5.1.1 到货接收 A、厂商送货人员持送货单及材料出厂“质检报告单”到仓库办公室的相应窗口办理接收手续。送货 单需一式两份,并且相应内容齐全(供货单位、订购号、料号、数量等)。初期流动材料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初期流动”字样。无特殊的规定,每批材料需一份出厂“质检报告单”。以上单据或内容不全者,原则上不予接收。送货人员补全内容完整的单据后,仓库才可办理接收。 说明:现材料采购区分为:除“试作”用直接材料外,其他用途的直接材料必须通过材料仓库接收。 如为“试作”用直接材料入库,必须有相关书面指示书(或联络书)并实物上有相关标识。 未经过仓库接收的直接材料,材料仓库不得使用补单名义提供任何收货(结算)单据。 非上班时间范围内的紧急到货,(生)负责完成相关单位的知会、要求事宜。 对于代管物料,没有“订购号”。 对于进口材料和一次性发料材料(包括钢板、铝锭、需清洗的冲压件、委外加工零件等)必须要有“订购号“。 B、记帐员核对送货单上的资料与电脑内的订单信息是否相符,只有送货单上的资料与订单信息相符, 并且在可接收的时间和数量容限范围内,记帐员才能打印“收料移动卡”,并交送货人员。记帐员对于无订单的、不在送货时间范围内及超量的物料不予接收。 说明:对于代管物料,电脑中所存为“订货信息”。 5.1.2 卸货、核数:

《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

阜阳市佰庆建材有限公司 材料管理制度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2017年8月1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贝u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加强项目部对材料的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及使用管理,防止资源浪费,保证生产正常幵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现有和新增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材料,如低值易耗品、各类配件及土建材料。 本制度若有与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冲突之处,应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为准。 本制度由阜阳市佰庆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有关条款的解释由项目部负责。 本制度于年月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自批准日起幵始 实施。 阜阳市佰庆建材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一、管理机构的设置 材料管理工作由公司负责,由综合办主管。 负责材料质量验收的和监督工作的部门为工程部。 物资部须安排相应的人员负责材料在使用场所的存放、收发管理工作。 公司将有权限进行采购的部门,划分为不同的采购组织,公司主要负责采购大宗的生产材料、维修配件等。 大宗生产材料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提出材料需求计划,由公司 选定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需供应。 不常用的一些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由使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提出采购申请,但使用部门必须于材料需要进场前五天向公司材料物资部发出材料请购单,以防影响后续工作。 二、公司部门职责 (一)物资部 1、建立和健全公司的材料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组织对使用部门负责材料管理的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教育,组织必要的管理培训; 3、具体实施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采购工作。 (二)工程部 1、负责部分采购材料的质量验收; 2、制订安全监督规范;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仓库的仓存和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4、负责材料计划的编制、申报 三、管理范围

仓库管理流程、指导和规范

、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 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仓库杂工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仓库主管、IQC、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 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有物料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或者说PO),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已送往仓库的原材料放置黄卡及时通知IQC进行物料品质检验。 对IQC检验的合格原材料进行开物料入库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后进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放置红卡)。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 成。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开发部调用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物料部门提供的BOM (即单件用量通知单),生产通知单 中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部长签名确认。 仓库把所出库之原材料配好,并填好物料领料单”后,通知相关的领料部门进库领料, 并由领料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让原材料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超用物料的出库必须依据由生产部长签名确认领用超单”,且超用人注明了超用原因, 以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的领用超用单”,仓库方可发料。 开发部门的物料调用依据是由开发部门填写调用单”,并由开发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经物料部门同意后,仓库才可以依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予与拒绝。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良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良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原材料报废 严格执行报废单”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良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来料不良的报废部分、客户退回的报废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5、成品的收货及出库

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管理办法 1。目得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得需要,更好得利用现有材料库得贮存空间,加强在库原材料得规范化管理,确保材料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或变质,特拟定本试行方案。 2.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模块分厂得原材料领用、备料、发放、账目管理、超期返库、不良品得管理、在线材料管理、试验材料管理、回收材料管理以及原材料消耗统计、分析等。3。工作内容 3。1领料 领料范围:分厂内所需得生产材料(包括屏),维修设备所需得备品备件,办公用品及分厂所需得其它物品。 领料原则:及时准确无误 3。1。1领料员根据生产计划与周计划进行领料,满足原材料得最低储备(保证2-3天得生产用量)。 3。1。2领料员在领料前确认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领用单”,领料单上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6、5〃模块材料特殊标注. 3。1.3“材料领用单”由分厂核算员、领料员签字、领导审核后方可领料,6、5〃、8、2〃模块所需材料要有唯冠公司人员批准后方可领料,并单独建立台帐。 3.1。4材料领入后首先对领用得材料与材料管理员进行确认数量、批次、规格型号、保质期、生产厂家.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并入台帐。(数据输入电脑) 3。1.5入库材料应按品种、批次放到指定区域;对特殊采用得材料及工程选别得材料及过期材料必须得到品质部确认后方可入库。 3.1。6入库后得材料要做好标识,各种材料不得混放。 3.1。7对有贮存环境要求得材料要对其设置相应得贮存环境。如ACF、硅胶入库后应立即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得设定温度为-5℃至5℃,并且对冰箱进行定期清理,保持冰箱内清洁. 3。1.86、5寸模块IC使用完毕后,要按IC得特殊保管要求,及时对开封得IC要进行真空包装,并放入氮气箱保存. 3。1。9各种化学药品入库后应按其理化性质分类存放。如:乙醇、丙酮等放入药品

XX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

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原材料仓管理办法

原材料仓管理办法 作业文件 GX-MQ-007 起草: 审核: 批准: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1.目的 为了促进本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活动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行,规范仓库员工行为,提高仓库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活动。 3.定义:无 4.权责: 4.1负责原材料仓库的日常管理维护事务。 4.2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原材料的收发清点,依仓储管理程序查验数量。 4.3将品保部验收好的原材料按指定位置予以存放。 4.4依据原材料出入指令办理出入库; 4.5每日系统帐进出明细的记录与定期盘存,生产领料单、物品进料验收单、异常情况报表、退货单等单据的填写和电脑帐的录入。 4.6不良品及呆废料的定期上报处理。 4.7原材料仓储位的筹划与摆放。 4.8盘点工作的具体执行、月总结报告。 5.作业内容 5.1原材料入库管理 5.1.1外购原材料到公司时,仓管员应根据《送货单》认真检查所收原材料的品名、数量,通知品保IQC检验,经品保检验合格盖“ PASS”章的原材料方可办理入库,存放原材料时立即做好入库的帐目,并在当天做好手工帐本及电脑帐目;不良品移至退货区,通知采购开立《退货单》并跟进补货事宜。 5.1.2原材料未经IQC检验的不可入库。 5.1.3原材料入库,仓管员应将原材料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等分类整理摆放。 5.2原材料出库管理 5.2.1五金部领料时手写一张领料单,内容包括工单单号、数量、品号、规格等,仓管依据生管发放的工单单号的内容填写《物料申领单》,确认规格、数量无误后对所需物料进行发料,并做好《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五金部使用后将多余物料和废料交回原材料仓库,原材料仓管员将点收的实际数量登录在《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上经双方确认后由仓管做系统账目调整。 5.2.2塑胶部领塑胶原料时依据生管发放的工单单号计算需求数量填写《物料申领单》,原材料仓管员依据【物料申领单】进行发料,塑胶料的发放原则上以整袋包装进行发放。 5.2.3若因制样、样品流程、实验测试需领料时,工程/品保可开立《样品申请单》至仓库领取原材料,重量不超过1kg时经部门主管核准即可,重量超过1kg时《样品申请单》需经副总以上核准。 5.2.4仓管员发料当天内做好电脑帐及手工帐本的相关出库记录。 5.3先进先出的管理

原材料及产品管理制度

原材料及产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采购员要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规格型号,选择质量性能稳定的供应商。严禁人情采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并承担因材料不合格带来的损失。 二、入库 1.入库验收。入库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的材料申请单、送货单。仓储管理员根据送货单核对数量和型号后,及时通知质安员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仓储管理员、质安员、采购员均处罚100-200元/次。 2.材料申请单必须有下单员、生产总监、采购员三方签字;送货单必须有供应商、采购员、仓储管理员三方签字;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质安员、仓储管理员三方签字。 3.入库堆放。材料要分类码放,放置地面要有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需按品种、规格有序码放。发现乱堆乱放,每次罚款100元,仓储管理员和车间负责人分摊。 4.尾料入库。尾料要及时分类入尾料库,贵重尾料、易损尾料须做二次保护。尾料入库必须有制作负责人、仓储管理员、质安员三方签字。 三、出库 1.凭领用单(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2.原材料出库必须由仓储管理员凭项目原材料需求表按实清点,亲手与制作负责人交接,交接后原材料需求表必须有制作负责人、仓储管理员双方签字。 3.出库半成品、成品均需仓储管理员明确数量、规格、型号,质安员验收合格后张贴合格证,生产总监签字确认后方予出库。发现有不合格成品出库,质安员处罚50元/次,生产总监处罚30元/次,制作班组处罚200/次。 4.成品出厂前由质安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粘贴“已检”标识;不合格的由检验人书面通知车间负责人进行整改;不能整

改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书面报告公司。未贴“已检”标识的严禁装车出厂。 5.出库产品、材料均须包装保护完整,五金配件、附件要完整。不符要求的产品、材料一律不得出库。 6.产品出厂前应注明项目、栋号、楼层、窗号、规格型号。否则不得出厂。 7.出库产品装车需充分考虑安全性,切实做好运输途中的保护。产品与绳索、车厢的接触点均要用木条、纸皮或珍珠膜保护。 8.车间出库要求质检的产品为外框、内扇、中空玻璃及经捆扎后到现场组装的半成品。 9.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仓储管理员、质安员、制作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三方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赔偿。 四、发货 1.生产总监依据订单所注明交货期或者依据实情通知仓储管理员安排发货。 2.仓储管理员通知生产负责人安排发货,生产负责人按订单需求清点物资(外框、扇页、纱扇、固玻、五金、拼接型材、转角等)安排车间人员将合格产品装车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如有缺失部分需加急配备或依据实情在发货单上写明。 3.装车后仓储管理员再次清点物资,确认无误后在发货单签字,将发货单交给货运司机签收。 4.货运司机对货物进行绑扎,确认绑扎牢固后发车将货物送到送货单指定位置,接收方卸货清点货物后在送货单签字。 5.送货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收货方负责人,另一份带回交给仓储管理员存档。 6.以上责任人所负责工作及签字,遗漏或未完成项按50元/项/次处罚,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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