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料

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一、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

1、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坐台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到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和充分利用封锁时间施工,以上人员配备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开始前,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4、强化营业线施工作业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记名落实制度;对既有设备的检查、观测、保养等要定人、定时、定项目、定标准,实施专人负责检查落实,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5、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列车距施工点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铁道部《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规定: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6、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守员等特殊工种。严禁民工单独执行既有线上施工任务,不准民工单独使用各类轨道作业车辆。

7、可能影响营业线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人日夜巡守,列车通过、雨雪天气应及时检查,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8、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不得短路钢轨间绝缘节,严禁打断、打脱连接钢轨的“导接线”、道岔区段内的“跳线”和电务箱盒引向钢轨的“引接线”。

9、营业线轨道施工使用液压起道机,非封锁时间、区间(段)严禁使用未经改造的齿条式起道机。

10、因施工而临时拆除的营业线各种标志,应及时恢复正位。

11、对区间卸车、桥涵顶进、开挖路基、道岔推进、抬道、拨道、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威胁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分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分部)副经理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12、使用轻型车辆:非封锁时间和区间严禁在营业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在封锁时间和区间使用,必须按规定配足随车人员和设防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运行;轻型车辆

应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

13、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4、笨重物件、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应提前和工务、电务、接触网等有关工区联系,取得同意、设好防护、应急措施后才能通过。

15、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 一个桩,刷红白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塑料编织网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16、行车线上施工或线路故障一般采用移动信号防护。移动信号可采取随时设置或撤出的移动式信号牌。具体有:作业标、减速信号牌、减速地点标、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停车信号牌等。

移动信号显示要求如下:

(1)停车信号:昼间——红色方牌;夜间——柱上红色灯光。

(2)减速信号:

昼间——黄色圆牌;夜间——柱上黄色灯光。减速信号牌应标明每小时限速公里数。

施工极其限速区段在原减速信号牌前方按不同速度等级的制动距离增设特快列车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均为黄底黑字T圆牌。

(3)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昼间——绿色圆牌;夜间——柱上绿色灯光。

在单线区段,司机在昼间应看线路右侧减速信号牌背面的绿色圆牌,在夜间应看柱上的绿色灯光。

17、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安全监察(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

18、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应遵守“八严禁”的内容

(1)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

(2)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

(3)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

(4)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

(5)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6)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

(7)严禁抢道钻车;

(8)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19、八项“无计划施工”或“黑施工”

(1)凡未列入局月度施工计划或无局运输部门通报批准的施工;

(2)凡是超出局月度施工计划电报批准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作业时间的规定;

(3)已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或运输部门电报批准的,但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的,行车调度未批准的施工作业;

(4)私自利用综合“天窗”点、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未经行车部门批准的施工作业;

(5)在天窗点内未完成,在消点后仍在施工作业的;

(6)在天窗点前进行明令禁止的施工作业;

(7)凡行车调度未下达施工命令,未明确施工给点起止时分而提前进行的“天窗”点的施工作业;

(8)在天窗点外从事天窗点内的施工作业项目。

20、营业线边、危险场所施工应在施工地段醒目的位置设置警告、警示标识、标语等,提醒相关人员及行人注意安全。

21、营业线施工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酒后上班;

(2)禁止私自乱动铁路上的任何设备;

(3)禁止攀登车辆、钻越车底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4)禁止向运行中的机车司机招手和拦截火车;

(5)禁止在线路上、道岔区、车厢底下休息、行走;

(6)禁止劳务工、未定职职工单独上道作业;

(7)禁止安全防护人员擅离岗位;

(8)严禁防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上岗;

(9)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行车信号;

(10)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

(11)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12)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

(13)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14)横越线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需绕行车辆时,其距车辆不得少于5米;

(15)营业线复线边步行上、下班应集体在路肩上面对列车来车方向行走;

(16)冬季穿越轨道时不得带耳塞或将棉帽护耳放下;

(17)不得在铁路上闲谈、休息、吃饭、坐卧、放置物品。

22、在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测试、移动既有设备作业时,必须坚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安全制度。

(1)三不动:未联系登记好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设备有异样,未查清原因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未修复不离;工作

完毕,未试验良好不离。

二、营业线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职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分部、各分部对所属各施工队、各施工队对各作业工班之间层层进行监督检查。

1、在施工前,对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施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对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盯控;

3、对人员培训到位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4、对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6、制定营业线施工安全干部包保制度并落实;

7、与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报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查盖章;

8、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9、组织地面检查,对营业线上或周边的基坑开挖、爆破,对营业线路基及附属工程改建、营业线运营设备齐全、营业线上跨、下穿施工安全、防洪防胀、既有设备的改建施工安全、路料装卸安全、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卡控;

10、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三、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使各级干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人人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施工安保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

1、对参加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四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由经路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担任。

2、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3、把外部劳务和民工管理纳入本单位职工管理范围,对外部劳务和民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业时必须由技术熟练、懂安全、善管理的职工带领;民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

4、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所有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不管有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在旁监护,都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监护,安全(防护)员须持证佩带明显标识上岗,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交给具体作业人员,双方要签字确认并留存。作

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全面地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作业中要随时处理好安全和进度关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中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技术交底确认的安全防护标准和措施。

六、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维修天窗

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施工等级,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负责人等,能用图表表示的需附图表)和保证行车、施工、人身安全的技术、安全措施,局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指挥部和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中相关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要检查确认;改变已经批准的安全防护方案须报路局原批准单位重新审批。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186号文13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km/h。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并请设备管理单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施工单位于施工前三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二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提报施工计划。

七、认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拆除、改动既有设备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订具体条款);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部铁建设函[2002]52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安全协议签订后,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查后执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惯例:施工期间,施工地点前后各50米范围的安全责任属于施工单位。

施工完毕恢复原有技术状态,经双方确认并办理责任移交手续,明确终止安全责任。

八、加强路料管理

营业线边的材料、机具必须堆码整齐,与营业线保持安全距离,6m内的短轨头、钢管

等必须及时回收、集中管理,不准散落在铁路沿线;营业线边的材料、机具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每天下班前都须对既有线边材料、机具进行及时清理、收拢,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防止材料、机具侵限和被人为的搬上既有线而造成行车事故。无人管理的材料(各种钢筋、管材、木料、6m以内的钢轨、砼枕、片石等)、机具不得在营业线边过夜。同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2.6.6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距钢轨外侧不小于810mm,不陡于1:1边坡,两线间堆放高度不大于300mm。

九、防止挖断地下电缆、管线施工

1、施工前做好现场调查,既有线边、站场和可能有地下电缆、管线的部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各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地下电缆、管线设施的位置、径路,并在查明的管线径路上设立标志或放灰线,划定需要防护施工的范围,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开挖监护协议。

2、无法确认时,双方共同商定防护施工的范围,组织仪器探测和人工挖探。

3、如因施工须迁移管线、电杆等设备,应提前向有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待迁移完毕后方可施工。

4、在已查明的电缆、管线径路两侧面3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挖掘,开挖工作应在维修单位现场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挖掘时禁用铁镐和尖耙,做到逐层轻插浅挖,直到电缆、管线暴露。

5、因施工造成电缆、管线等外露,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按双方商定的办法进行保护或迁移;造成损坏的须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影响行车安全。

6、对已暴露的地下电缆、管线,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用途和是否在用,按在用电缆、管线做好防护工作。

7、如在开挖过程中损坏光、电缆,必须及时向两端车站值班员和设备管理单位报告,同时在损坏部位的两端各挖出1.5m 长的电缆供抢修备用,以缩短抢修时间、减轻对运输的干扰。

十、营业线慢行、封锁施工

1、需要封锁线路、停用信联闭设备和限制行车速度等施工项目均应按规定于前一个月10号前向路局有关部门提报要点施工计划;并严格按批准的慢行、封锁施工要点计划、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严禁超计划施工和点前超量准备。

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根据不同施工等级提前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并送审,Ⅰ、Ⅱ级施工由主管业务处审查,Ⅲ级施工由站段主管站段长负责审查。

3、营业线封锁施工项目须成立“封锁施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施工封锁现场指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等事项,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封锁的有关问题,确保施工封锁安全、正点、顺利完成。

4、封锁施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施工封锁中的各项安排,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5、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提前与有关部门(工务、电务、通讯、车务、水电等)联系,搞好要点施工的配合。提前完成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准备以及预铺、预拼、预调、预试等工作。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严禁“做过头”。

6、各级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点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会正确使用防护标志、信号和器材;如发现有妨碍行车、人身安全的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行车、人身安全。

7、根据批复的月度施工计划,施工单位提前3天向路局主管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批准项号、施工日期、要点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内容、配合单位、配合内容、影响行车和设备范围、放行列车条件及其它要求、施工负责人及电话、现场作业把关人员名单等。

8、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到车站按“运统-46”表办理登记要点手续,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施工起止时间以列调发布的调度命令为准;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接到驻站联络员转达的调度命令后,再确认命令号、命令内容、作业起止时间后,方可发布施工封锁命令,施工现场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才能开始施工。

9、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施工,需接触网停电时,必须分别确认列车调度员已发布的封锁施工命令、供电调度员已发布的停电调度命令,并确认接触网已停电,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0、由路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召集和落实有关部门现场把关人员在施工封锁或停用信联闭设备开始前30分钟以上到达现场,向车站值班员报到,把关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11、封锁施工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作业标准等,并按施工网络计划各节点的时间安排有序进行,一旦发现进度滞后应立即采取有效调整补救措施。如果无法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延长封锁时间。封锁施工严禁超范围作业。

12、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离列车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13、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确认线路符合开通条件后,方能拆除封锁防护信号(根据施工计划安排,需限速行驶的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并设置限速信号),通知驻站联络员销点后恢复既有设备使用。

14、严格控制轨道几何尺寸,加强阶段提速的线路维修,成立巡、养、防小组,安排足够人员配合工务部门进行线路养护,定时检查、消灭线路几何尺寸超限,同时做好限速阶段的接车工作。

15、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施工时,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并于前日14: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

16、施工延点处罚(武汉局421号文21条规定)

(1)对延点在20分钟以内的施工,由主管部门组织交班,并责成施工单位分析延点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延点超过20分钟的施工,由主管部门处长参加路局交班会,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延点超过30分钟的施工,由运输处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交班,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路局,并停止该施工单位的次日管内所有施工;

(3)对延点超过1小时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在管内所有施工2-3天,并进行整顿、查找原因、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以确保以后施工安全正点。

17、施工登销记程序

(1)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2)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3)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十一、营业线边土石方施工

(一)路堑加宽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加宽既有路堑施工,必须保证开挖边坡的稳定,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边坡塌方影响行车安全,对既有挡墙和支护等建筑物,应分段拆除,分段开挖,新建挡墙等支挡建筑物,要留码口分段施工。

2、施工地段应按《技规》要求设置作业标、鸣笛牌。准备足够的信号牌、信号灯、信号旗、口笛、扩音喇叭、响墩等器材,并按规定指定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证》的防护人员。防护员备品中包括该区段列车时刻表。

3、施工时,不得损坏不影响施工的植被,不得污染营业线道床。对施工中拆除的线路封闭网屏障,要及时安装在新限界或营业线范围内,对暂时不能安装的要拉线并派人员看守,加强安全监管。

(二)施工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实行一人一机防护,当营业线有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紧靠营业线的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一切作业,挖、装机械斗子落地,保持机械稳定。紧靠营业线的设备、车辆停止运行,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行作业。

2、为防止机械侵限,在增二线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地段、靠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防撞墩进行封闭施工。

在既有线边施工车辆掉头,车头应对既有线方向,严禁车辆尾部对既有线倒车作业。在列车通过时,营业线附近严禁车辆调头。

对接触网支架进行防护,防止设备、车辆触碰支架,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

基本等高持平地段进行封闭施工,不施工时封闭现场,防止无关车辆在无人管理情况下进入施工现场,侵入行车限界或撞坏行车设备酿成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限界线内施工按上道作业进行防护,各种设备进入限界线内作业必须办理线路封锁手续。

4、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营业线限界(2米)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营业线一侧作圆周转动。路堑地段从坡顶至营业线,施工机械在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臂旋转作业时,必须保证机械任何部位不侵入铁路限界。

路堑地段施工,坡顶靠营业线一则要保留一定高度、宽度的土挡,以防机械、车辆不慎冲上既有线。同时要科学安排施工,避免土石滚落既有线。

5、施工机械意外侵入行车限界故障停车,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按照线路设备故障防护办法设置防护信号,同时报告就近车站和工务工区,并尽快组织抢险。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不得撤除防护。

6、施工车辆在靠近营业线的施工便道上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碰撞限界桩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7、在营业线旁自卸汽车必须将车厢落位后才能行驶,严禁边走边落,严禁在行车中操纵车厢升降机构;在自卸车辆必经的路口或架空缆线附近设置限高架、挂警视牌,提醒司机自查车厢是否就位;设备、车辆不准在铁路平交道口停留。

8、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进行装车时,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营业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造成设备、车辆向营业线倾斜而侵入限界。

9、在路肩上使用打桩机,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保证机体稳固,当列车接近或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注意了望。同时必须派专人前后进行防护,保证列车运行安全。

10、大型粉喷桩机,应做到每天有专人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有移动安全记录。施工操作中要认真观察机械状态,保证机械稳定。

11、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确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设备、车辆溜入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1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证件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或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1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疲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4、在营业线旁或两线间挖砌水沟,应注意保持路基和道床的稳定,分段跳槽开挖,并做到边挖边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开挖后长期暴露,必要时还应设支挡防护。

15、在不能移位的电杆、拉线地锚附近挖土时,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应根据土质、杆高、线路类型、电压等级和产权单位规定执行。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保证设备、车辆与导线、建筑物安全距离。

16、不准在埋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钻探、机械化推土、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或倾倒含酸、碱、盐的液体。

17、施工须挖坑、沟、运弃土时,应确保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等。

18、施工设备、车辆不准在地下电缆沟槽上纵向行驶,横越地下电缆沟槽时应设有效防护,并征得设备管理单位同意。

19、营业线边施工严禁张挂红色旗帜。

(三)邻近营业线土石方爆破安全控制

1、爆破施工可能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施工、封锁计划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施工计划要阐述爆破范围、爆破数量、作业时间、封锁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邻近营业线(武汉局襄胡指挥部和襄铁公安处规定临近既有线200米以内实施爆破施工,必须提前向车站公安派出所申报爆破和防护方案,由公安处批准后方可施工)的土石方爆破一般只宜进行松动爆破。

2、紧靠营业线的路堑石方施工,开挖深度不宜从两端拉槽时,应采用由上而下,由外向里,分层分台阶的开挖方法。

3、爆破对既有通信、信号、水电、房屋等既有设备有影响时,必须在开工前迁移或将防护等工作做完。所有爆破作业均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擅自爆破施工,严禁采用在列车通过前先将炸药、雷管装好等待点炮的操作方法。

4、在营业线边爆破施工应采取刚性防护和柔性防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效防护,并有有效的隔离措施。如:在路基以外设置缓冲沟、路堑顶部设置截石沟,防飞石隔离棚架、炮被等以保证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施工封锁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炮眼部位、朝向、深度、数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点,并布置好封锁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靠营业线地段的土石方爆破工点,要制定对营业线的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覆盖钢轨的材料(旧枕木、竹类板、木板等),同时应备一定数量抢险器材。邻近营业线的石方爆破,炮眼的部位、朝向、深度和药量,都应以放炮后飞石不影响既有线的行车安全为原则,炮眼的布置和装药量应采用浅孔少药量的松动爆破。

6、执行爆破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爆破施工负责人,行政职务应不低于队长(或分部副经理);爆破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开工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7、邻近营业线的石方爆破,同一区间只允许有两个爆破作业点,且应统一要点、统一指挥、统一时间进行爆破。凡浓雾、暴风雨雪、雷电恶劣天气和夜间,均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8、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才能上岗。驻站联络员应在每次放炮前2小时向车站值班员预申请封锁时间,施工负责人接到封锁时间预报后,立即做好爆破准备(起爆药必须在封锁时间内制作)。

9、驻站联络员在接到施工负责人爆破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必须按规定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封锁要点手续并进行封锁登记,请求封锁要点。当接到封锁调度命令后,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予以签认。

10、施工负责人确认封锁调度命令后,应立即布置现场施工人员对钢轨、枕木等进行防护,对爆破后弃碴、飞石有可能侵入线路的地段,必须对线路实行覆盖防护。

11、施工负责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封锁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依据施工前申请的施工封锁要点时间和批准的封锁调度命令实施爆破作业,严禁不要点施爆。

12、爆破前设置好警戒封锁区域和警戒标识,撤离人、畜和机械设备,统一警戒、爆破、撤消警戒信号,确定专人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3、爆破后应按规定对爆破区域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有无哑炮,清理危石;哑炮处理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时须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它工作;爆破后无哑炮20分钟后人员才能进入爆破区。

14、爆破后要派专人对施工点附近的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撤除线路覆盖物,确认没有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障碍物,检查线路方向、高低、轨距、水平、通信、信号、电力线路,并做好记录。

15、若需进行撬石作业,要有专人按规定防护。对难以清除并可能因列车震动而坠落的危石,应继续实施爆破处理。

16、爆破后如发现既有线设备受到破坏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应申请延长封锁时间,会同设备管理单位人员进行抢修,尽快开通线路,同时在第一时间将作业点的情况报各有关部门。

17、施工负责人确认障碍物完全排除,具备开通条件后,要迅速撤除工地防护,并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消点开通手续。

18、开通后,要尽快清除路肩上和侧沟内的弃碴,未清除之前不得进行线路下一次爆破施工。

十二、桥涵施工安全

1、桥涵接长需拆除原有护锥或翼墙时,应按批复的方案施工,采取支护措施,保持路基边坡稳定。新旧涵管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施工。

2、桥涵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应设置围栏。基坑开挖时,应视土壤性质、开挖深度和地下水位情况,按规定设置安全边坡、基坑支护和夜间安全防护等措施。

3、防止高处坠落。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禁忌症人员禁止上高;高处作业的临时设施,支架、脚手架搭设符合规定标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临空面、孔、洞口设置栏杆或盖板,树立警示标识,必要时挂安全网。

4、所有施工辅助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吊机、张拉工作架及墩台顶等处均应安装防护栏杆、上下梯子、人行走道等安全设备。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5、防止机具伤害。要经常检查吊具、索具、锚具是否有过渡磨损现象,如有,应及时更换。起吊、搬运重物必须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严禁在起吊重物下方站立、逗留,严禁人员乘吊斗上下,以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在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7、防控桥涵顶进事故

(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结合孔径、地质、线路和路基等状况,认真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修改完善后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审查批准实施;

(2)架空结构必须使用工字梁并形成整体,挖孔桩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桩底应低于框构底2米以上。挖孔桩施工应在限速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应对线路进行加固;

(3)工字梁的架设和拆除,必须按规定向车站申请并办理登记要点手续,经车站值班员同意,根据调度命令施工。拆除架空结构时必须对线路采取机械捣固;

(4)便梁架设后,施工单位应派专人日夜巡守,加强养护整修,确保路基稳定和线路状态良好。提速或恢复常速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设备管理单位监督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达到提速或恢复常速条件并共同签认,达不到提速或恢复常速条件严禁提速或恢复常速。施工完毕恢复线路后,应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没有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撤除养护人员;

(5)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防止胀轨跑道及防断轨措施,采取浇水降温或应力放散(缩)等措施,防止胀轨及断轨事故的发生;

(6)桥涵顶进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桥涵顶进挖土,应分台阶开挖,台阶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0米,防止土体坍塌伤人。宜边顶边挖,每一个顶进循环不宜大于0.5米,开挖时必须保证工字梁支墩的稳定。顶进期间,应派专人在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路基和线路几何尺寸、工字梁和支墩的技术状态,发现不良情况立即停止顶进,进行加固、整修。对连接螺栓、垫木、撑木每通过一趟列车必须复紧或塞紧一次。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油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如有异状及时处理。箱体需要纠偏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接近、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定位的顶铁上;

(7)桥涵顶进到位后,必须立即施作八字墙,八字墙应在桥涵顶进后三日内施作完毕,如遇路基土质不良或下雨必须对桥涵两端路基采取有效的防护加强措施。

8、既有线桥梁墩台改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墩台顶帽加高或减低:

①顶梁时严禁两端同时施顶。同一端使用的两个千斤顶,必须是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起落速度,保持梁体平衡。千斤顶使用前应经过检验,每次升降顶程不得大于10厘米。

②起落梁时,桥头两端线路应同步起落,并做好轨道的养护。

(2)墩台混凝土需要凿除时,不宜采用爆破法施工,如需采用爆破施工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3)对桥墩台基础扩大加固时,对桥头路基、河道改移、流水冲刷等应分别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改造桥涵用框架式排架支撑时,应分段分层开挖,随挖随撑,并经常检查支撑及线路的变化,当有异常,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9、人工架梁,当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必须清点封锁,严禁用既有线轨道或桥梁支座作牵引索地锚。

十三、营业线卸料

1、在营业线上装卸路料,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和装卸车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相关内容的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施工。

2、施工单位卸路料负责人:凡卸敞车、K车,行政职务应不低于队长,施工卸车负责人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劳务工卸料必须由职工带领。敞车卸料时必须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完余料的整理工作。卸下的路料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也不能堵塞、损坏人行通道或机动车道。

3、应配足人力、工具及防护信号,在装卸前施工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车长交待作业

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卸料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必须在夜间卸车时要有足够的照明。卸车时要保持平衡,防止倾覆事故发生。

4、卸料负责人必须和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邻线列车通过前5分钟应暂停卸车,并不得开关邻线一侧车门。车门打开后除采用车门钩固定外,必须加“U”型卡卡住,确保邻线列车通过不致使车门震下侵限,并确保路料堆放稳固和不侵限。

5、区间卸料应严格执行《技规》第289条和《行规》第109条“列车在区间装卸料的补充规定”等规定。风动卸碴车应配足司闸人员,不少于两车一人。卸车人员应适时开关底门,不使道碴成堆或造成车辆偏载,并做到“七不卸”(道口、道岔、无碴桥、信号设备及已有大堆材料的处所不卸,列车推进运行时片石、钢轨等笨重材料不卸,禁止边走边卸)。在甩车卸料时,车轮应打楔,卸碴后要及时专人清道。

6、禁止在道岔区、道口、桥梁、信号处卸料或堆码材料。复线地段要注意邻线来车,有列车通过时,不得卸车。钢轨、轨枕、片石等材料应在计划地点待车停稳后,由卸车负责人下令后才能卸料,禁止边走边卸。需要移动位置时,应立即停止卸料,并进行清道,经安全员检查确认后,用信号报卸车负责人,再由卸车负责人通知车长移动到另一计划位置。

7、禁止在线路两侧堆放的河砂、石碴、炉碴等松散料上再堆卸其它笨重的材料机具。

8、除卸车作业人员外,还应组织部分人员跟随车后进行再一次清理,将侵入限界和堆码不稳定材料进行清理,确保行车安全。

9、列车在运行中作业人员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车帮上,车未停稳禁止提前打开车门插销。打开车门时,车上人员要避开车门,车下人员要注意不要被材料和车门打伤。关车门时防止挤伤手脚并插好车门插销。

11、风动卸碴车不得推进运行卸车,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风动石碴车要按5公里/小时速度运行,边走边卸。卸车人员必须站稳,不准靠近车门。

12、卸钢轨时,应配足人力,统一指挥,使用撬棍时,只能撬,不允许夹轨边和穿螺栓孔翻。

13、卸完材料的列车应将车门关牢,插好插销,清理好轨面和轮缘槽。所卸材料器具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0.81m,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并要求堆码稳固。双线间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30cm。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材料侵限、车辆偏载以及车门未关闭或未固定等情况后,方可通知车长动车。

14、如果发生车辆掉道,施工单位应通知相邻车站及列检部门;掉道的车辆未经列检检查认可不准挂运。

15、列车开走后,还应组织人员再次复查行车限界和材料堆码稳定情况,认真进行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16、临近既有线的施工线卸车时,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1)进车前,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设备状况,确认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施工线与既有线路间距必须达到4000毫米以上方可安排进车,否则禁止进车;

(2)施工线高于既有线或线间距小的地段禁止向既有线一侧卸轨枕、钢轨和片石等长大笨重材料和机具;

(3)列车通过时,不得在既有线一侧开关车门,靠既有线一侧的车门无论在打开或关闭状态,均需固定牢靠,不得侵线影响既有线列车安全;

(4)每节车箱的卸料组长要密切掌握卸车情况,指挥人员要全面检查,确保既有线一侧材料不侵限;

(5)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余料不偏载,并按规定清道完毕后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砂石料多,特别是卸片石时,用料单位应留下适当人员在列车开走后,再次复查行车限界和材料堆码稳定情况,认真进行处理。

十四、临时道口管理

1、因施工需要在营业线上设置临时道口时,须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20号部长令)和路局道口办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按相关标准进行铺设;铺设完毕(包括道口标志、防护设施和预报装置)经铁路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才能开通使用;道口看守人员须经过铁路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完善道口使用管理规定、养修作业标准和岗位人员职责,规定栏木开关时间,无人值守时栏木必须锁闭;制定道口故障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需延长临时道口使用期的应提前补办延期使用手续,使用完毕立即拆除并通知铁路有关部门核消。

未经批准不得在营业线上私设道口和人行过道。

通过机动车辆的平交道口铺面宽度不得少于4.5米,钢轨两侧便道在10米内坡度不得大于5%,其高度应与钢轨头下缘平齐。

2、道口标志及防护设施和信号用品要齐全。道口栏木一律以关闭公路为准,红色信号旗三面、黄色信号旗一面,双面(红、黄)信号灯一盏、火炬二只、喇叭一个、响墩六个。

3、道口看守人员必须是经过工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必须专职专用,不得用民工或其他人员代替。当班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了望,提前立岗,严格执行“一听、二看、三确认、四开通栏木”的制度。正确显示信号。

4、临时道口的看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三个严格,三个坚持”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列车到达前提前5分钟立岗:

2)严格遵守看守时间,坚持人不离道口,手不离信号;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道口安全作业和经常清扫轨缘槽,整修道口铺面和防护设备。

(2)“七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和当班睡觉;

2)不准当班喝酒(当班前3小时内亦不得饮酒);

3)不准自行调班或连班;

4)不准当班看书、看电视、听收录机等做与当班无关的事;

5)不准将栏木半开半关;

6)不准闲人在道口逗留或闲谈、串岗;

7)不准擅自关闭电话、报警器或电铃。

(3)间断看守的道口在无人看守时,必须将栏杆放下并加锁。

5、施工临时道口必须遵守审批的使用期,不得随意延长。确需延长时,应提前补办延期使用手续。使用完毕应立即拆除,整修线路,挖断两侧机动车道路,并通知路局(工务

部门)核销。

施工临时道口,应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工作细则。

十五、汛期施工

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实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期工程必须提出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临近既有线的山坡、堑坡已经开挖的地段,应在汛期前完工。防护工程亦应完成。确实不能完成的工程,必须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十六、搞好施工过渡方案,加强施工安全控制

1、设计单位要在设计中提出指导性的施工过渡计划方案,并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过渡措施。

2、施工过渡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行车组织、设备管理、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参加审定,报路局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4、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安全控制。

十七、搞好工程验收交接

1、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资料先行)、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2、机车轧道正线50次、站线30次。有条件的要经大养后再开通。对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由施工、运营接管单位共管。共管期间施工单位要及时检查整修;接管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把关,必要时要参与整修(运营接管单位参与检查整修提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开通24小时运营单位必须接管,并使其尽快达到规定的允许列车速度。

3、信、联、闭设备的施工必须通过联锁试验确认正确后方可开通线路。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

十八、安全事故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

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七条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六条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

第十七条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报告,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按规定向安全监管办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九条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国家安监总局规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

第五十四条营业线施工中发生责任事故,属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定上述相关单位责任;同时追究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已经竣工验收的设备,因质量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确属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的,定上述相关单位责任;属设备管理不善的,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第六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因发生单位未如实提供情况,导致不能查明事故原因和判定责任的,定发生单位责任。

第七十四条下列费用列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一)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信息、安全、给水等设备设施的损失费用。报废设备按报废设备账面净值计算,或按照市场重置价计算;破损设备设施按修复费用计算。

(二)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行包、货物的损失费用。

(三)事故中死亡和受伤人员的处理、处置、医治等费用(不含人身保险赔偿费用)。

(四)被撞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等财产物资,造成的报废或修复费用。

(五)行车中断的损失费用。

(六)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费用。

(七)其他与事故直接有关的费用。

第七十六条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0%;负有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50%以上;负有重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30%以上、50%以下;负有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30%以下。

有同等责任、涉及多家责任单位承担损失费用时,由事故调查组根据责任程度依次确定损失承担比例。

负同等责任的单位,承担相同比例的损失费用。

3、铁办〔2007〕186号

第71条在营业线施工中,各铁路局要建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和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对在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及运输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铁道部营业线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顿、责令改正、赔偿经济损失、辞退责任施工单位等;铁路运输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委托责任单位承担铁路营业线工程项目或招投标时进行扣分。具体处理办法应在施工安全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附:防护距离的有关要求

1、铁道部对特快、快速旅客列车运行速度的现行规定:

特快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以上至200km/h;

快速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

2、《技规》对各种列车运行速度下的防护〈制动〉距离规定为:

运行速度不超过90km/h的货物列车为800m;

运行速度90km/h以上至120km/h的快运货物列车1100m;

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旅客列车为800m;

运行速度120km/h以上至140km/h的旅客列车为1100m;

运行速度140km/h以上至160km/h的旅客列车为1400m;

运行速度160km/h以上至200km/h的旅客列车为2000m。

3、无动车组的防护距离要求。

备注:使用的有效条例、规范、文件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3、《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5、《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10.2--2003)

6、铁路工务安全细则

7、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8、各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措施、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

四员一长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题

四员一长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复证)培训试卷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旅客列车停靠的高站台从轨面起高度为( 4 )。 ⑴ 1000 ⑵ 900 ⑶ 950 ⑷ 1250 2.货物站台的高度为( 3 )mm。 ⑴ 00~1000 ⑵ 900~1000 ⑶ 900~1100 ⑷ 800~1100 3.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不得高于钢轨顶面300mm;坡度不陡于1:1;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 3 )。 ⑴150mm ⑵300mm ⑶810mm ⑷2m 4.道口是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 3 )及以上,直接趺贯通的平面交叉。 ⑴0.75m ⑵1.2m ⑶2.5m ⑷4.5m 5.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 3 )。 ⑴一级⑵二级⑶三级⑷四级 6.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 4 )。 ⑴Ⅰ、Ⅱ级施工⑵Ⅱ、Ⅲ级施工⑶Ⅰ、Ⅱ、Ⅲ级施工⑷A、B、C三类 7.邻近营业线使用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 3 )。 ⑴A类施工⑵B类施工⑶C类施工⑷D类施工 8.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 (4 )。 ⑴Ⅰ级施工⑵Ⅱ级施工⑶A类施工⑷B类施工 9.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按( 1 )设置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准离开现场。 ⑴一机一人⑵二机一人⑶三机一人⑷多机一人 10.普速铁路区段,驻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前( 3 )完成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并进行签认。 ⑴ 20min ⑵ 30min ⑶ 40min ⑷60 min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项目部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试题 (安全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工班长、技术员、作业人员) 一、填空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防护人员由身体健康,语音清晰,无眼疾、耳疾、人员担当,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2、现场作业防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佩戴明显的,携带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应站在便于瞭望列车通过和通知作业人员的安全地点。 3、严禁在、道心、钢轨、、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乘凉避雨。 4、在线路行走时,必须走外侧路肩,严禁非上线作业人员行走。上线作业人员在道床上行走时,必须不断前后瞭望、,不能完全依赖防护人员和联络工具,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5、在线路多人行走或搬运物品时应设置人身安全防护。 6、作业人员横过线路时,必须执行“”制度,确认两边无列车开来时迅速通过。在无法得知列车开来时间且瞭望距离不足及视线不良情况下不得横过线路,严禁横过线路过程中接打电话。 7、要时刻掌握邻线来车或其他单位的作业车,并及时用电台室外作业人

员,室外作业人员听到通知后,要应答并及时下道避车。 8、室外安全防护员在接到楼内联络员来车通知或发现有车接近时,要及时用电台提醒室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至少分钟通话一次,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和机具不得侵限。 9、没有设置好、时,任何人员不得上道作业。 10、上道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提高警惕,时刻注意了解列车、机车(轨道车)的运行情况,不能完全。两人作业时,负责防护的人员必须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状态,接到开放信号或列车电台报站接近,应立即停止工作,远离线路到开阔地带避让列车。 11、在长大桥、隧施工作业或上下工途中遇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距离提前进入避车。 12、信号楼驻站联络员必须,在车站办理进路时,及时通知与进路作业有关人员停止作业,在安全地点避车。室外作业人员,接到来车通知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13、在上道作业过程中严禁。为便于联系和工作需要携带手机,但严禁在线路上接听使用;应下道至安全地带才能使用。 14、规定的施工负责人不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 15、新进场的施工人员、并经考试合格的,禁止施工。 二、选择题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营业线施工方案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将营业线施工作业分为()等级。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五个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课件 一、编制依据 1、原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济南铁路局编制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 4、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与案例分析》; 5、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300题》; 6、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 7、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铁路营业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 铁路营业线施工:与铁路营业线平行、交叉、接入,在铁路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天窗和慢行规定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1、普速铁路施工天窗 1.1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1.2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2、普速铁路维修天窗 2.1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2.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枕或Ⅲ型轨枕、Ⅰ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3.列车慢行和开通线路后首列放行的相关要求 3.1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3.2施工结束,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要求要符合铁运[2012]280号文中附件10《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3.3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具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红线 1、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必须经铁路局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施工前必须与产权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严格落实配合协议中有关确保安全的条款。 3、作业区域和车辆活动范围内(含便道内),必须对既有营业线的桥墩台、接触网杆塔、信号支柱、电力线及下锚拉线等进行有效可靠的刚性隔离防护,防止刮碰损坏运营行车设备。 4、施工作业中使用的覆盖用品和轻质材料,必须捆绑牢固,及时回收,防止刮入营业线区域内酿成事故。 5、施工作业中使用的吊车、泵车,必须支立在保护区(20m)以施工作业外,且大臂伸展及倾覆半径不得侵入既有营业线限界。 6、临近20米以内达到临近B类及以上的施工作业,严禁无计划、超范围、无驻站、无登记、无监控、无防护施工。距营业线20m以外的属于设备管理单位巡视监控施工作业,必须有职工带工和防护人员防护。 7、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监控人员不到位,通讯联络信号不畅通,严禁施工。 8、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武汉铁路局的规定着装,按章带齐防护用品及防护记录本,按规定3-5分钟联系一次,驻

站联络员必须及时通报下行来车情况,现场防护员接到来车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大型机械设备的作业。 9、严肃施工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在调度通知暂停临近营业线施工时段,距营业线20m以内的施工工点,严禁各类机械作业,机械车辆必须远离营业线停放,停电加锁并有专人看守。未经施工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距营业线20m以外的施工工点,严禁使用吊车、泵车施工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10、要高度重视和遵守班前安全讲话制度,施工负责人要根据当天作业计划,在班前对全体员工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讲清当天干什么活、用什么设备、谁配合、谁防护以及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注意事项 1、严禁未做好施工准备,未办理施工要点手续,未设好防护进行施工作业。 2、严禁在卸车设备未达到通车条件放行列车。 3、严禁路料、机具、工具、弃碴侵入限界。 4、严禁使用绝缘性能不良的施工机具施工。 5、严禁在清筛、换枕、换轨、换铺道岔、拨接转线时,超挖道碴和超卸配件,不得使用乙炔切割钢轨和打螺栓孔。 6、严禁无安全措施和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进行施工作业。 7、严禁利用列车间隔上道作业,严格做到“施工不行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SM-ZD-70947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 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1 生产工艺因素 钢丝绳是由多种钢丝捻制成的一种成品,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决定着钢丝绳的质量。而钢丝通常由优质钢锭热轧成直径较细的盘圆,再经多次冷拔后制成直径不等的钢丝。若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不能保证,必然降低钢丝绳的使用寿命。因此,钢丝绳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必须保证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这样基本上能保证钢丝绳的质量,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但在钢丝绳的买卖过程中,对于新到货的钢丝绳除了进行相应的性能方面的检测,还要进行必要的外观质量和捻制质量检查,对于出现骑马、跳丝、扭结、麻芯外露、股松散等表面质量缺陷或捻制质量缺陷的钢丝绳,用户有权根据缺陷程度提出退货,因为这些缺陷会大大影响钢丝绳的使用周期和使用的安全性能。在实际工作中,由产品质量引发的断绳事故也屡见不鲜。

年度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试题改

2018年度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试题 姓名:单位:考试日期: 一、填空题(请选择正确的项目将其标号填入题中的括号内,每空分,共30分) 1.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的方针。 2.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和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和两类。 3.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米范围称为。 4.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人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米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米以上的距离。 5.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或地通过任何物件与上述设备。 6.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本单位须纳入施工天窗的向公司业务部室提报。 7.现场防护员应由各单位指派胜任职工担当,持证上岗。担任防护工作时,不得和其它工作,必须掌握列车运行时分,及时准确发出、信号,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当班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了望,不得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施工、维修作业须相关单位配合时,由单位提前日向单位下达施工维修作业配合通知书并相互签认。施工维修作业配合通知书内容包括配合项目、、、、等。 9.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若使用沙土灭火时,距离接触网在米以上者,可不停电。 10.在电气化区段,任何人不准登上机车车辆或翻越通过线路。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通过,不准高举超过距离。 11.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各种用品。一般检修作业时要穿,并站在上工作。凡影响牵引电流通过的各项作业,还必须先戴手套、使用带有的工具,站在上方可作业。使用的高压绝缘用品必须定期,不合格严禁使用。 12.驻站(台)联络员应由各单位指派担当,持证上岗。施工、维修作业时,施工单位在派驻站(台)联络员。驻站(台)联络人员负责各类工程机械车辆的开行,掌握和情况,转达有关列车运行情况、调度命令和上级指令,并做好。 13.夜间作业时,应配备足够良好的和工具,作业照明采用和两种方式,并覆盖全部。作业中使用的机具、材料、备品必须有并管理。14.施工单位进入营业线进行施工时,施工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由公司建设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选择题(请选择正确的项目将其标号填入题中的括号内。每空1分,共10分) 1.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作业时必须由下列()人员带领。

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试题(答案)

北京铁城LYJL-Ⅰ标监理站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考试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30分) 1、《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2〕586号,下称586号文),自 2013 年1月1日起实行。 2、营业线施工项目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基建站场改造、行车固定设备大中修、涉及铁路的地方委托建设工程(简称地方涉铁工程)等。 3、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4、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5、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6、施工负责人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7、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查制度。 8、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9、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10、各项施工应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 45 km/h。

11、路局运输处综合各单位、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各次施工的施工等级。 12、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 13、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先行组织自审,并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指导、完善。 14、施工方案审查通过后须形成会议纪要;施工单位按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15、已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组织审查。 16、施工方案审查规定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是否设立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 17、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规定,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是否采取可控的防倾倒、防旋转、防断裂等措施。 18、施工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调度所)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调度所)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 19、装卸、架设便梁及抽、穿轨枕时必须在封锁条件下进行。 20、施工方案审查技术标准要求,所有参加本项施工的负责人、行车人员、安全把关人员和监督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明确本项施工的施工程序、技术标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1、施工方案审查技术标准要素规定,施工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开通后的设备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电气化区段施工结束后对接触网等供电设备有何影响,并经监理确认。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邻近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关键,管理应从细微之处做起,做到有迹象就察,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严把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执行《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南铁运发〔20xx〕610号)、铁路总公司、南昌局现行的其他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十不准”和确保行车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蛮干。 三、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四、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对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并签字存档,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严禁进行营业线作业。 六、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任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等。

七、行人、机械设备通过道口时或者跨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未经批准严禁 私设道口,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在既有线轨道上行走或坐卧,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严禁任何人跳车、钻车、扒车,更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影响列车运营范围内。 八、驻站员、防护员要挑选机动灵活且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且必须经过铁路局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劳务工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九、车站向施工区域发车时,驻站员必须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防护员必须在现场盯控,确认现场已停止作业并确认机械材料未侵入限界,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知驻站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同时在现场设置停车防护。行车有变化时,驻站员要及时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现场防护员必须将接到的信息及时传达至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驻站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圭寸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负责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员和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员还必须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驻站员和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一、驻站员要随时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防护员要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至准许放行状态。 十二、进行钻孔、挖掘作业前必须先确定地下无营业线设备线缆,施工中各种沟槽的开挖,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调查,并通知营业线管理单位安全人员到场监护,监护人员未到,严禁从事上述作业;对各种电力、通信、信号电缆按要求做好防护,严防挖断电缆事件发生。

(完整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考试题库及答案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知识考查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5分) 1. 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是指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外侧 m(接触网附加悬挂外侧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侧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 m范围内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2. 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含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 3. 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签订,禁止施工。 4.营业线施工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作业项目,未按规定落实的,禁止施工。(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书) 5. 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6. 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并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的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的,禁止施工。 7. 对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继续严格执行来车前停止作业,“”防护、设置揽风绳等防止大型机械、车辆侵限倾覆的有关规定。 8. 操作人员必须,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二、判断题(每题5分) ()1.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可以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 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准确掌握相应作业的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 开工前必须挖探沟,探沟人工开挖,不得使用机械,开挖时联系设备产权单位进行监护,监护人员没有到位的严禁进行开挖。在完成地下管线改移和保护工作后,方可进行施工。 ()4. 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单位正式工,可以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

作。 ()5.规定设置现场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项目,现场防护及应急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的,禁止施工。 ()6. 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可以先行施工。 ()7. 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8. 临近营业线施工地段应按与产权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设置防护。设置临时防护栏、安全警戒绳,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不得超越临时栏杆或警戒绳作业。 ()9.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防护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 ()10. 挖掘机、钻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混凝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其走行方向应设置为平行既有线的方向,从而使其易倾覆方向为非既有线位置。

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防护员)安全教育培训考题

编号:AQ-ST-00119 ( 安全试题)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防护员)安全教育培训考题 Examination questions on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ersonnel (protectors) in business line

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防护员)安全教 育培训考题 安全试题的作用:“安全员是经过培训及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发的规定,具有一定 规模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重点工序必须有安全员进行检查监督”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被责令停工的营业线施工项目,未整改到位并经 确认同意的,禁止复工。 2. 、 、 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3. 、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

单独上道作业。 5.预防事故四不伤害是: 、 、 、 。 6.营业线施工计划分为 、 和 。 7.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 8.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 和

两类。 9.每天施工前,应进行 。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并系好 ,使用安全带时应 。 得分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正式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5.所有作业人员,要坚持集体上下班 制度。 6.上线作业时严格执行“先防护后上道 ,先下道后撤防护 ”的规定。 7.违反“红线”规定,考核劳务公司5000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 一、相关规定 a、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b、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c、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d、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e、邻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定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作业。 f、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g、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员到场监护,必须挖探沟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对相关设施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未达到上述要求和标准的严禁作业。 二、其他要求 a、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挂

安全网,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b、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c、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志及慢行地点标志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作业人员;线路开通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必须与工务监护员共同确认线路状况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通; d、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a、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存在风险源及预防措施详见下表: 邻近营业线施工风险源及预防措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试题及答案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试题 姓名:单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 2、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或()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 3、防火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会()。 4、横越线路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 5、线路两旁堆放贷物,距离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m。 6、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距离内,不得堆放()等料具。弃土必须远离工作坑坡顶,以免压塌工作坑边坡。各种()在工作坑坡顶运行或操作时,均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7、每次挖土的进尺应根据土质情况和顶镐行程而定,宜为(),并应随挖随顶。已挖好的开挖面不得长时间暴露。严禁超前挖土。 8、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9、线路施工必须杜绝()施工、超范围施工、超量准备。 10、在营业线上施工,当遇到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并及时向()报告。 11、Ⅱ型轨道板及道岔板现场存放时轨道板面朝上并保持水平,轨道板与地面及每层间可用20cm×20cm 方木在指定部位支垫,存放层数不得超过()层。 12、应经常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1%时,其它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或孔深超过( )时,均应采用机械通风措施。

13、顶进工作坑靠近路基一侧的坡顶距路基坡脚不得小于()。一般应避开汛期施工,需要汛期施工时,对受工作坑影响的路基边坡应进行防护加固,并做好防洪安全设施。 14、桥体顶入路基后,应()小时连续顶进。当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及机械必须撤离挖土工作面。顶进过程中,应配备足够抢修人员和料具等。 15、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得低于( )。 16、维修天窗内的维修作业属于()施工。 17、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 18、通信人员在站场、线路施工和作业,由()担当驻站防护员,同时信号和通信人员各派一名()。 19、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应()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0、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种,()使用各类施作业车辆。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得低于()km/h。 A.60 B、45 C、35 2、邻近营业线进行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施工。 A类 B、B类 C、C类 3、架空线路、安设栅栏等施工用路料,应集中堆放管理,派职工()看守。 A、24小时; B、白天; C、夜间; D、过车时 4、《电气安全规则》规定,发现铁路电气化接触网断线时,应距断线接地处()以外的距离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 A、5米; B、10米; C、2米; D、4米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 1生产工艺因素 钢丝绳是由多种钢丝捻制成的一种成品,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决定着钢丝绳的质量。而钢丝通常由优质钢锭热轧成直径较细的盘圆,再经多次冷拔后制成直径不等的钢丝。若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不能保证,必然降低钢丝绳的使用寿命。因此,钢丝绳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必须保证钢丝和捻制工艺的质量,这样基本上能保证钢丝绳的质量,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但在钢丝绳的买卖过程中,对于新到货的钢丝绳除了进行相应的性能方面的检测,还要进行必要的外观质量和捻制质量检查,对于出现骑马、跳丝、扭结、麻芯外露、股松散等表面质量缺陷或捻制质量缺陷的钢丝绳,用户有权根据缺陷程度提出退货,因为这些缺陷会大大影响钢丝绳的使用周期和使用的安全性能。在实际工作中,由产品质量引发的断绳事故也屡见不鲜。 1. 2使用因素 在使用中引起的各种损伤是降低钢丝绳的寿命的主要因素。其中机械损伤是钢丝绳得主要损伤之一,主要表现为磨损、断丝、过载、锈蚀等等。

(1)磨损。磨损分为外部磨损和内部磨损。外部磨损主要是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其外围与绳道底板等物体表面接触而引起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定期对钢丝绳进行倒头,避免出现单边磨损的情况,尽可能让钢丝绳做到全周磨损。磨损使钢丝绳的绳径变细,破断载荷降低。内部磨损主要是钢丝绳经过卷筒或滑轮时所承受的载荷主要压在钢丝绳的一侧,同时由于钢丝绳的弯曲,钢丝绳内部各根钢丝之间相互产生作用力,使丝与丝之间、股与股之间的作用力增大,使钢丝绳内部发生磨损,当频繁工作时作用力集中,使内部出现断丝。磨损大大降低了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通过对在用钢丝绳的单丝性能检测实验中发现,对斜井提升用钢丝绳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磨损。 (2)断丝。钢丝绳的断丝分为制造断丝和使用断丝,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钢丝绳在悬挂前和使用中要进行单丝性能检测。在使用中,由于钢丝绳重复在绳轮或卷筒中绕上绕下,无数次的弯曲,容易使钢丝产生疲劳,韧性下降,最终导致断丝。由非产品质量因素造成的断绳事故均与提升工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系。由疲劳引起的断丝一般出现在股的弯曲程度最厉害的一侧外层钢丝上。弯曲疲劳断丝会随着负荷的增加和弯曲角度的减少而加剧。通过对发生断丝的钢丝绳的断口特征分析,发现由此现象影响而出现的断丝主要表现是断口扁平。断丝除了有疲劳断丝外还包括很多种类,有磨损断丝、锈蚀断丝、拉断断丝等。不同的断丝断口特征不同。·磨损断丝断口两侧呈斜茬,断口扁平。拉断断丝断头向内收缩,断口平滑。通过对钢丝绳的工作情况的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考试题(带答案)

本文由大海捞针8023贡献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考试题(带答案) (一)、填空20题每题2分共40分 1、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3.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 5.凡需在我局营业线上进行施工的局外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 6.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与留的时间。 7、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两天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 8、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5 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 8 小时以上为Ⅰ级施工。 9、繁忙干线封锁正线 3 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以上的施工;干线封锁正线 4 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6 小时以上的施工为Ⅱ级施工。 10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11.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 12.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 13.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 14.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15.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6.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因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5天向路局运输处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下发施工电报安排施工 17.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18.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19.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0、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二).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共40分对的在括号内打√,错的在括号内打×,并将错的改正过来。 1.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2.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共同签订。(×) 3.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4.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应提出临时计划。(×)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 5.经批准后的施工日计划有关调度命令,在施工前一日前18:00下达给有关的机务段、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精编版)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 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 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 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__〕51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 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列为A类施工, 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1、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上海铁路局局长1号令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0]161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有关文件规定。 2、邻近营业线在封锁或限速条件下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3、通过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疏导、四通过”的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 4、严禁任何人员、机械进入防护栏内。 5、如因施工须迁移管线、电杆等设备,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电务段、供电段等有关产权单位签订迁移手续,待迁移完毕后方可施工。 6、架空电线路电杆3米周围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弃土、推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少于2米,电杆、拉线的根部留土墩半径不少于2米。 7、不准在埋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钻探、机械推土、堆放笨重物品。 8、因施工造成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损坏或地下设施外露,以及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施工人员应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电务段、供电段、铁通等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行车安全。 9、施工时应坚持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制度,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10、在与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具均不得侵入限界。 11、邻近营业线桩机施工高大机械除应“坚持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制度”外,必须按技术方案要求挂设缆风绳及设置地锚。 12、开挖营业线路基时,按施工方案要求必须对原有设施进行加固,保证其建筑物的稳定性,不危及行车安全;备足抢修材料(如木料、草袋、砂石料),并派专人日夜巡查,密切注视线路变化,并按规定对路基进行监控量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线路行车安全病害,确保路基的稳定和行车的安全。 13、防护人员按规定配齐防护备品(黄马甲、口笛、火炬、响墩、红黄旗及对讲机);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14、因施工要砍伐营业线旁树木,经理部不论是自己组织砍伐或是包给路外单位和民工队砍伐均要认真负责把安全搞好,树砍伐时要绝对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 15、邻近营业线施工执行“八不准”安全制度:①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②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③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④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不准施工;⑤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⑥地下管线未迁改完成,不准施工;⑦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⑧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试题(一)

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试题(一) 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30分)1、《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12〕586号,下称586号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2、营业线施工项目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基建站场改造、行车固定设备大中修、涉及铁路的地方委托建设工程(简称地方涉铁工程)等。3、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4、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5、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6、施工负责人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7、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查制度。 8、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9、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10、各项施工应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11、路局运输处综合各单位、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各次施工的施工等级。12、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13、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先行组织自审,并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指导、完善。14、施工方案审查通过后须形成会议纪要;施工单位按审查意见进行完善。15、已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组织审查。16、施工方案审查规定影响供电设备基础稳定和地

下隐蔽设施的各类施工是否设立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17、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规定,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是否采取可控的防倾倒、防旋转、防断裂等措施。18、施工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调度所)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调度所)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19、装卸、架设便梁及抽、穿轨枕时必须在封锁条件下进行。20、施工方案审查技术标准要求,所有参加本项施工的负责人、行车人员、安全把关人员和监督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明确本项施工的施工程序、技术标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1、施工方案审查技术标准要素规定,施工采用的技术标准及开通后的设备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电气化区段施工结束后对接触网等供电设备有何影响,并经监理确认。22、施工方案审查安全措施要素规定,施工防护办法及防范措施的责任落实(责任到人),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23、施工方案审查安全措施要素规定,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倾倒、吊臂旋转、起重设备索具断裂、物体坠落、液体渗漏等侵入供电设备安全限界距离的各类施工是否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24、凡涉及跨越铁路线路、站场或者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工程项目,地方业主单位(或地方建设单位)应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向路局行文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经路局审查复函批准后组织实施。25、进入栅栏前应由作业负责人在看守点登记上道人数和机具数量,作业结束后看守人员应同作业负责人核对确认人员、机具完全撤出栅栏并进行销记。26、过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试题学习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考试试题学习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录1: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复习题一 (适用于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 一、填空题 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的原则。 2.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四个等级。 3.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4. 遇雨雪天气不能进行施工,当施工计划内容、施工负责人和相关配合单位人员等条件都不发生变化时最多可顺延天,否则必须按规定重新提报计划。 5.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限界。 6. 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各 m处,正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始点,背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终点。 7.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开挖。 8. 电气化区段内施工或其它作业时,如其作业范围不越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而工作人员(包括其动作范围)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保持在米以上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应联系供电部门派员监护,监护人员不到位,不得进行作业;当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须停电作业。 9. 无人看守道口停车(止步)让行标志设在通向道口公路(道路)的右侧,距钢轨外侧不少于米处。 10. 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在整孔换铺轨枕或换铺轨排等作业时,必须对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算。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准进行作业。 11. 电气化区段,在未设好防护前不得开始作业,在人员、机具未撤至安全地点前不准撤除防护。 12. 既有线电缆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和单位核查设备情况,共同落实地下管、线、电缆的准确位置,确定防护范围。 13. 现场施工负责人、防护人员必须与驻站联络员保持通讯联络,当联络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并下道。 14. 线路改造施工,作业区段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提前通告临线车辆运行情况,人员提前下道避车。 15. 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看守。 16. 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 17. 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18. 在营业线上施工,当遇到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并及时向 报告。 19. 对两个及以上单位参加的施工,在施工方案中要明确各单位的相应作业范围和标准,并在施工协调会、 会上相互确认,落实各项交叉事宜。 20. 清理路料时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要时设联络,并在车站登记要点,确保安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